交警队一把手分管财务 文件事故和一把手分管财务 文件办公室财务哪个收入高

&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澧县交警大队信息公开目录
一、编制目的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本机关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编制本目录。
二、入编范围
本目录所收录的信息系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当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目录更新
为了保证本目录和政府公开信息的一致性,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提供准确查询,本目录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四、目录索引
为了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方便地对本机关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信息系统建立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索引:
五、公开目录
(一)机构职能类
1.1& 机构概况
(1)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部门简称:澧县交警大队
部门简介: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主管全县道路交通与安全的部门。
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领导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副教导员1名,纪委书记1名,工会主席1名。内设12个职能股室,包括办公室、政工室、监察室、科技股、法制股、秩序股、安宣股、财计装备股、车管股、低管中队、特勤中队、事故处理中队;下设:10个基层中队,即澧阳中队、张公庙中队、雷公塔中队、大堰当中队、火连坡中队、码头铺中队、小渡口中队、复兴厂中队、向阳桥中队、乔家河中队。
地址:澧县澧阳镇澧州大道西段1538号
邮编:415500
(2)法定职责
a、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状态,制定对策。
b、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c、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d、纠正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e、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f、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
g、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3)领导介绍
谭& 伟:大队长、党委书记,主管全面工作,分管澧阳中队
杨建勇:教导员,党委副书记,协管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审计工作
彭世刚:副大队长,党委委员,分管办公室、科技股、修理厂,复兴厂中队、向阳桥中队
王玉平:副教导员,党委委员,分管政工室、法制股、火连坡中队、码头铺中队
陈敦益:副大队长,党委委员,分管事故处理中队、安宣股、小渡口中队
刘春生: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分管车管所、纪检监察室、低管中队、雷公塔中队、乔家河中队
郭& 亮:工会主席,党委委员,分管秩序股、特勤中队、张公庙中队、大堰当中队
(4)内设机构
(5)下设机构
(6)咨询投诉受理:
&&&&&&&& 举报受理:
(二)法规文件类
《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
(三)行政许可类
主要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 >
> 信息公开目录
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服务对象分类
生命周期分类
信息格式/语种
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简历
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简历交警队分管事故和分管办公室财务哪个收入高-百谷歌县交警大队职能绩效暨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 - 祁东新闻网
  投稿邮箱:
县交警大队职能绩效暨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
  县交警大队职能绩效暨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篇 总 则
  一、为了切实履行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全队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业务机关及大队既定的工作任务,保障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健康、高效发展,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和上级机关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以县委县政府、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公安局绩效考核、综合考评要求为标准,坚持指标量化、责任到人,分级负责、每月考核的原则。各股所队室要对考核指标进行量化,坚持定岗定责,根据年龄和身体状况,安排适当的工作与相应指标,确保考核的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坚持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每月由考核办组织相关业务单位集中时间对各股所队室进行考核,促进工作的平衡发展。
  三、考核形式为:对单位实行职能考核,对民警实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注重指定性工作目标和指导性工作目标相结合。
  四、职能、绩效考核时间范围为上年的11月1日至当年的10月30日,所有考核项目统一以此时间为界。
  五、职能考核分为二组:
  第一组为执法勤务单位,包括洪桥中队、白地市中队、归阳中队、步云桥中队、巡逻中队、交通秩序股、事故处理股;
  第二组为综合管理部门,包括办公室、车管所、法制股(包括处罚中心)、监控中心。
  六、职能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绩效考评每月考核一次。
  七、职能考核内容包括共性项目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执法质量三个组成部分,设定总分为200分,折成百分制,其中共性项目50分、折成百分制为25分,业务工作90分、折成百分制为45分,执法质量60分、折成百分制为30分。
  八、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共性项目、硬性业务指标、办案质量责任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共性项目、硬性业务指标设定总分为200分,实行百分制,其中共性项目30分、折成百分制为15分,硬性业务指标170分,折成百分制为85分。硬性业务指标超额实行奖分。办案质量责任实行单独考核,单独扣分。
  九、职能考核记分采取扣分制,扣分扣至每项底分(记零分)为止,原则上不跨项扣分(本规定另有规定除处)。绩效考核记分采取扣分、奖分制。扣分扣至每项底分为止,不跨项扣分。奖分封项至人平800分,超过人平800分,不另行奖分。
  十、单位和民警的及格分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
  十一、职能、绩效考核分数与单位评先、负责人任用、单位行政成本提取、民警政策性补贴直接挂钩,并建立绩效管理奖,实行民警末位退训、辞退制。
  十二、大队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教导员刘卫国负总责,副大队长周孝勇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考核办公室,由周孝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大队办公室主任兼任考核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法制股、事故处理股、车管所为办公室成员单位。下设三个工作组(具体成员见附表一),负责日常考核的组织实施。
  十三、考核办职责。考核办成员必须严格按照考核成员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出差错、扣谁分&的原则,坚持每月集中会审。考核办成员因事不能参加会审的,应事前请假,不能委托他人代审,经考核办批准后由本人补审;不按时参加考核或不经批准擅离职守或不及时提供有关考核数据的,每次扣50元。在考核中,经查证属实,属于考核人员弄虚作假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2次以上弄虚作假或涉嫌失职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具体职责见附表一)
  各考核部门和被考核单位要按规定建立台帐,考核办主任和各组组长负责对各会审单位的台帐查询、检查,无台帐或台帐不清的每次扣该考核单位责任人100元。考核办考核成员按时参加会审,认真审核,未出现差错的,每人次奖励50元。
  十四、为鼓励单位和民警争先创优意识,实行特别奖励计分制。凡荣立集体二等功的计10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计20分;在全省推广的先进典型计10分。其它需要加扣分的事项经考核办研究后,报大队队委会决定。
  十五、职能考核实行季考制,时间安排在下季度开始的前5日内完成。绩效考核实行月考制,定在次月3至5日内(节假日不休息),采取集中考核,地点为大队四楼会议室。具体日程安排为:
  1、3日上午为交通秩序股、巡逻中队、洪桥中队、白地市中队、归阳中队、步云桥中队;下午为办公室、法制股、车管所、事故处理股;
  2、4日上午统计数据,审核、公示考核结果。
  3、5日上午携带考核有关资料参加县局考核,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县局考核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
  第二篇 分则
  第一章 对各单位的职能考核
  第一节  共性项目暨队伍建设考核记分标准(50分)
  序号项目基分考 核 内 容加 扣 分 标 准得分
  评议5根据支委对各单位的评议意见,按好、较好、一般、差四档计分。按好计5分,较好计4分,一般计3分,差计1分。
  2班子测评情况2组织民警对各单位班子进行测评,按好、较好、一般、差四档计分。按好计2分,较好计1.5分,一般计1分,差计0分。
  3制度建设1健全和完善谈心制度、学习制度、考核制度等制度。每缺一项扣0.5分。
  4学习教育2每季度召开1次队伍形势分析会,每季度有1次民警思想状况分析报告,每周组织1次政治学习或业务学习,有安排、记录。每缺一项扣1分。
  5公众评价5各单位民警要严格做到理性、平和、公正、规范执勤执法,对待办事群众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依法行政。每月对上月管理、服务对象进行登记造册和电话回访。因工作不到位被上级机关明查暗访或民意调查发现扣分,大队实行加倍扣分。对管理、服务对象没有登记造册的扣2分,未进行电话回访的扣3分。
  6值班备勤3加强值班,作好值班记录,做到有警必接、有警必处,确保政令、警令畅通。督查发现1次缺岗扣1分,有不接警、不处警现象、受到群众投诉的每次扣2分,造成重大失误的,该项计0分。
  作3按要求参加大队每次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按时上报落实情况和工作战果,有会议记录。每个单位要及时上报各种综合调研信息材料和工作总结。如实、准确、及时统计公安交警业务报表,根据每月统计时抽查和全年考核数据计分。少传达1次扣1分,少上报一次扣0.5分。完成1篇计0.5分。迟报或漏报1次扣0.5分,不如实立案,发现1次扣1分。
  8内务管理2对办公秩序、警务公开、档案管理、窗口形象和民警着装等进行检查、抽查。不符合要求或规定的每次扣1分,发现泄密事件被通报的每次扣3分。
  9出 勤3各股室中队必须严格按照大队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督查、抽查每发现一次民警迟到、早退扣0.5分,每发现一次民警无故旷工的扣1分。
  10遵纪守法5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五条禁令&、&四条禁令&和各项规章制度。违反&五条禁令&、&四条禁令&被市局、省厅督查发现通报的该项计0分;被县局、支队和大队督查发现通报的每起扣5分。
  11信访案件办理2积极办理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局和支队领导督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因责任单位落实不到位未停访息诉的,每起扣2分。
  12财 务管 理5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杜绝&少金库&和&帐外帐&的现象发生;严格财务管理,确保民警工资福利发放到位。制度不健全扣1分,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扣5分;每少发1个月的扣1分。
  13车辆管 理2各单位的工作用车必须在晚上11时前停入机关院内。每发现1次未按时停放的扣1分,未归队的1次扣2分。
  14交通秩序管 控5确保责任路段交通秩序状况良好。按照考核分数计分。
  15路口执 勤5按照大队安排及时参加路口定点执勤。每缺1人次扣2分,每迟到、早退1人次扣1分。
  第二节  业务工作考核记分标准(90分)
  一、办公室
  考核内容标准分目标要求记分标准考评得分备注
  信息综合10全年出工作简报10期,交通安全调研材料7篇,在省交警总队网站发表文章30篇,每月工作少结1篇,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各1篇。每少1期(篇)扣0.2分。
  上呈下达5县局、支队及县委、县政府布置的专项行动、中心工作及时传达部署到位,行动方案、总结反映、情况汇报、交警业务报表准确及时。每发现缺1次(项)扣1分,若给大队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的每次扣2分。
  业务指标20每月完成查处交通违法案件5起/人。查扣机动车每人1台。人平每少完成一起扣0.5分。人平少1台扣1分。
  档案管理5加强档案管理,所有文件、资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归档及时,上级文件按规定收发传阅,不丢失,不人为损坏。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扣0.5分,如人为丢失密级以上文件的,该项不计分。
  信访与督办5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协案,处理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登记、有回复。上级督办事项能够及时回复、督办各股室中队事项能够件件抓落实到位。每缺1项扣1分。
  财务后勤管理10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财政纪律,财务年初预算年终决算、每月财务报表准确及时。认真做好大队机关公共卫生管理和食堂管理,做好房屋出租和水电管理。违反财务制度或财政纪律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财务预算、决算、月报表不准时不准确,每发生1次扣1分, 因工作失职造成失误的,每发生1起扣1分
  交通宣传&五进&    工作10在报社、电台开辟宣传专栏,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活动,大队和中队院内设置有宣传专栏;&五进&工作考核合格。在县级、市级、省级新闻单位用稿分别达到15、20、5篇。没有在媒体开辟宣传专栏的扣5分,没有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的扣5分,院内没有宣传栏的扣5分。&五进&工作考核不合格,该项不计分。县、市、省级每少一篇分别扣0.5分、1分、1.5分。
  &双考&
  管理10组织大队&双考&工作,及时组织对各股所队室的&双考&考核,及时收集大队&双考&考核的意见和资料。不及时的每起扣0.5分;资料不全的,每起扣0.2分。
  三基工作5负责大队三基工作组织、指导、督办、协调与日常工作.工作未落实到位的,每发生一项扣1分.
  信息平台建设10按大队工作要求将分管业务信息录入交警信息平台,录入率要达到90%。录入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合计90
  二、法制股
  考核内容标准分目标要求记分标准考评得分备注
  法制规划培训指导5有法制工作计划、总结,对派出所的交通管理进行业务和法制指导,加强对交通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全年应培训4次以上.每缺少一项(次)扣1分。
  交通事故案件审核10负责全队交通事故案件事故认定的审定与监督工作。审核把关不严每次扣1分,出现一起错案扣2分。
  行政审核10把好交通违法行政案件的审核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后,才予以裁决。杜绝错案发生,对未裁决的行政案件及时查处。出现一起证据不足、定性不准或处罚不当的扣0.5分。出现一起错案扣1分。发生未裁决的行政案件未查处,每起扣0.2分。
  业务指标20每月完成查处交通违法案件5起/人。查扣机动车每人1台。人平每少完成一起扣0.5分。人平少1台扣1分。
  处罚中心工作215处罚中心工作严格按照《处罚中心管理规定》执行,便民利民警务公开。所有违法处罚统计数据每月必须准时分单位汇总,上报办公室。违法档案及时装订成册。对交通违法案件严格审查把关。每违反规定一次扣1分,便民利民警务不公开扣3分,报表不准确、及时每次扣2分。违法档案不及时装订成册的每起扣1分。违法案件审查把关每起扣1分。
  执法监督5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理赔工作,负责重大行政许可,疑难违法案件的审核、审定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向复议机关提交案卷材料和答复书的,每次扣2分。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向法院提交案卷材料和答辩状,不及时应诉的,每次扣1分
  执法质量考评15按市支队和县局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类执法基础台帐。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核工作。对单位考核不得少于4次,对民警考核每月一考。每少一项台帐扣2分,台帐登记每错误一处扣0.2分。每少一次考核扣2分
  交警信息平台建设10按大队工作要求将分管业务信息录入交警信息平台,录入率要达到90%。录入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合计90
  三、事故处理股
  考核内容标准分目标要求记分标准考评得分备注
  接处警10无事故值班人员脱岗现象,接处警上传下达准确及时,登记台帐规范齐全,出警县城10分钟内赶到现场。脱岗1次扣1分,接处警不及时或登记不规范每次扣1分;因出警不及时,耽误事故处理每次扣2分。
  窗口建设5有事故处理室和工作规范,便民利民警务公开,设置民警阳光台。每少一项扣3分。
  黑点排查5按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对事故黑点进行排查,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上报有关部门。无书面材料的该项不计分。
  侦察破案15全年侦破刑事案件12起。负责大队指派的涉路涉车案件的查处。每少完成1起扣0.5分。对涉路涉车案件没有及时有效查处的,每发生1起扣5分
  事故处理工作15对逃逸事故侦破率达80%以上,死人交通事故处理当年结案率要达85%,伤人事故调处当年结案率要达90%以上。无处理不当引起当事人投诉,事故档案资料齐全, 制作规范,归档及时.侦破率、结案率每少1%扣0.5分,发生投拆的,每起扣2分。案卷每发现1处错误扣1分.
  追逃5完成逃犯信息上网数3人,追回逃犯1人。少上网1人扣1分,少追回1名逃犯扣2分。
  业务指标20全年完成批捕12人,治安拘留40人,每月完成查处交通违法案件25起/人。每季度有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分析材料。每少批捕1人扣1分,每少拘留1人扣0.5分,查处交通违法案件人平每少完成一起扣0.1分,每缺1篇分析材料扣1分。
  社会化管理5按照省总队、市支队综合考评对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和创建平安畅通县的考核要求做好各项迎检工作。被省市检查扣分的,大队双倍扣分。
  信息平台建设10按大队工作要求将分管业务信息录入交警信息平台,录入率要达到90%。录入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合计90
  四、车管所
  标准分目标要求记分标准考评得分备注
  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3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工作机构、制度、台帐规范健全。每少一项扣0.5分。
  37座以上客运车辆、危险物品运输车、校车全部纳入户籍化管理。没有纳入管理的该项不计分。
  3实行了微机化管理且动态更新率达90%以上。没有实行微机管理不计分,每少1%扣0.5分。
  3客运企业户籍化管理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到位。每少一项扣1分。
  3每月对大队民警进行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的工作情况督查1次,每次检查不能少于15台车,每少1台扣0.1分。
  业务指标20每月完成查处交通违法案件5起/人。查扣机动车每人1台。查处交通违法案件人平每少一起扣0.5分,人平少1台扣1分。
  年检年审10全年年检年审率比上年上升10个百分点。每少1%扣0.5分。
  办证窗口服务5设立民警阳光台,公开办事流程和收费标准,民警着装挂牌上岗,办事规范、热情、公开、方便、快捷。严禁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严禁为二道贩子提供方便。每少一项扣1分,有拒办、刁难、与群众发生争吵的,每次扣1分,每发生1次乱收费或超标准收费扣2分,与二道贩子打联手的,发现1次扣2分。
  校车管理55加强校车管理,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按规定办理校车标识。是校车未纳入管理的,每发现一台扣1分,未按规定办理的每发现1次扣2分。
  行政许可20每月办理牌照25台/人、驾驶证25本/人。每少1台或1本扣0.25分,被投诉该办而未及时办理的,每发现1次扣2分。
  办学习班5每半年举办1期(30人以上)校车、客运车辆驾驶员学习班。每少1期扣2分。
  信息平台建设10按大队工作要求将分管业务信息录入交警信息平台,录入率要达到90%。录入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合计90
  五、交通秩序股
  考核内容标准分目标要求记分标准考评得分备注
  业务指标30每月完成治安拘留0.2人/人,每月完成查处交通违法案件35起/人,每月查扣违法机动车10台/人。每少拘留1人扣2分,查处交通违法案件人平每少完成一起扣0.5分, 人平每少扣一台机动车扣3分。
  工作预案5有交通分流和疏导预案,制定了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每季度有辖区交通秩序形势分析材料。每缺1项扣1分。
  交通安全排查10对辖区国、省、县道及学校周边应设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地方进行排查并提出设置建议,对全县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进行排查管理,并建立台帐。未排查和提出设置建议的扣2分,没有对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进行排查管理并建立台帐的,每缺1项扣2分。
  交通秩序管理与案件办理15辖区国、省、县、乡道无连续堵车半少时以上,无乱停乱放及严重违章行为。负责大队指派的涉路涉车案件的查处。出现堵车报警,县城内10分钟不能赶到疏导扣3分,超过规定时间不能疏通扣3分,辖区交通秩序受到上级领导点名批评扣5分,乱停乱放严重的扣2分。对涉路涉车案件没有及时有效查处的,每发生1起扣5分
  交通警卫15积极圆满完成每次交通警卫护卫工作。因工作出现差错受到批评1次扣1分。
  剧毒车辆管理5及时办理剧毒化学品车辆运输许可证。未及时办理的每发现1次扣2分。
  信息平台建设10按工作要求将分管业务信息录入交警信息平台,录入率要达到90%。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合计90
  六、巡逻中队
  考核内容标准分目标要求记分标准考评得分备注
  业务指标30每月完成治安拘留0.2人/人,每月完成查处交通违法案件35起/人,每月查扣违法机动车10台/人。每少拘留1人扣2分,查处交通违法案件人平每少完成一起扣0.5分, 人平每少扣一台机动车扣3分。
  工作预案5有交通分流和疏导预案,制定了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每季度有辖区交通秩序形势分析材料。每缺1项扣1分。
  交通安全排查5对辖区国、省、县道及学校周边应设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地方进行排查并提出设置建议,对全县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进行排查管理,并建立台帐。未排查和提出设置建议的扣2分,没有对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进行排查管理并建立台帐的,每缺1项扣2分。
  交通秩序10辖区国、省、县、乡道无连续堵车半少时以上,无乱停乱放及严重违章行为。出现堵车报警,县城内10分钟不能赶到疏导扣2分,超过规定时间不能疏通扣2分,辖区交通秩序受到上级领导点名批评扣3分,乱停乱放严重的扣2分。
  交通警卫15积极圆满完成每次交通警卫护卫工作。因工作出现差错受到批评1次扣1分。
  巡逻执勤与案件办理15加强辖区道路巡逻力度,及时制止和处置公路&三乱&,严厉打击车匪路霸,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良好。负责大队涉路涉车案件的查处。以上路抽查10台车为依据,每发现有1台车有违法行为扣1分。对涉路涉车案件没有及时有效查处的,每发现1起扣5分。
  信息平台建设10按大队工作要求将分管业务信息录入交警信息平台,录入率要达到90%。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合计90
  七、监控中心
  考核内容标准分目标要求记分标准考评得分备注
  科技设备管理与维护5负责加强交通科技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确保电子警察、电子卡口、电子秤、雷达测速仪能够正常使用。因工作不到位,致使交通科技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发现1次扣2分;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致使交通科技设备损坏的,每发生1次扣5分。
  科技设备应用15负责对大队各单位使用交通科技设备的指导与应用。每缺1次扣5分。
  电子卡口与电子警察记录交通违法信息录入40监控室负责交通违法信息录入的工作人员每月人平完成电视监控和电子警察记录交通违法案件250起,完成电子卡口记录超速违法录入率达95%。完成罚款收入4万元.每少完成1起扣0.5分,录入率每少1%扣0.5分。
  业务指标20民警每月完成查处交通违法案件5起/人。查扣机动车每人1台。人平每少完成一起扣0.5分。人平少1台扣1分。
  信息平台建设10按大队工作要求将分管业务信息录入交警信息平台,录入率要达到90%。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合计90
  八、城东、城西、祁丰中队
  考核内容标准分目标要求记分标准考评得分备注
  交通秩序15确保县城交通秩序良好,要在辖区创建一条交通安全示范街。在上级检查中发现县城机动车闯红灯、逆行、无牌无证上路、乱停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每人次扣0.2分,县城道路堵车10分钟以上每次扣2分,交通示范街建设按省总队综合考评扣分标准扣分。
  业务指标30每月完成治安拘留0.2人/人,每月完成查处交通违法案件30起/人,每月查扣违法机动车10台/人。每少拘留1人扣2分,查处交通违法案件人平每少完成一起扣0.5分, 人平每少扣一台机动车扣3分。
  县城秩序整治10每天投入县城交通秩序整治警力不得少于8人,确保县城交通秩序良好。每少一天扣2分;每少一人扣0.5分。县城交通秩序不好,受到上级领导和机关批评的,每发生1次扣2分。
  交通警卫15做好县城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交通安全警卫工作。每发生1次失误的扣2分。
  基础工作5对县城应设标志标线的地方进行排查并提出设置建议,建立辖区人、车、路台帐。未排查和提出设置建议的扣2分,台帐每少1项扣1分。
  交通安全村社区创建5至少创建合格交通安全示范村(社区)、学校2个(其中新创建1个)。每少完成1个扣2分
  信息平台建设10按大队工作要求将分管业务信息录入交警信息平台,录入率要达到90%。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合计90
  九、白地市中队
  考核内容标准分目标要求记分标准考评得分备注
  事故处理25负责管辖乡镇、路段一般以下的事故处理;按规定接处警,并有接处警登记,疏导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事故档案资料规范齐全。事故认定错误的每起扣0.5分;出警不及时,造成交通堵塞超过30分钟的每次扣3分;无接处警台帐扣3分。事故档案资料未达到要求的每起扣1分。
  业务指标30每月完成治安拘留0.2人/人,每月完成查处交通违法案件30起/人,每月查扣违法机动车10台/人。每少拘留1人扣2分,查处交通违法案件人平每少完成一起扣0.5分, 人平每少扣一台机动车扣3分。
  交通秩序管理15加强白地市交通秩序管理,严厉查处无牌无证车辆,做到无阻塞、无敲诈勒索,车辆定点停放,且整齐有序。发生1次交通堵塞30分钟以上或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的扣2分,上路抽查10台机动车,每查处1台有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每台扣1分。
  基础工作5对辖区应设标志标线的地方进行排查并提出设置建议,建立辖区人、车、路台帐。未排查和提出设置建议的扣2分,台帐每少1项扣1分。
  信息平台建设10按工作规范要求将分管业务信息录入交警信息平台,录入率要达到90%。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交通安全村(社区)创建5至少创建合格两个交通安全示范村(社区)、学校(其中新创建1个)。每少创建1个扣2分。
  合计90
  十、归阳中队
  考核内容标准分目标要求记分标准考评得分备注
  事故处理25负责管辖乡镇、路段一般以下的事故处理;按规定接处警,并有接处警登记,疏导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事故档案资料规范齐全。事故认定错误的每起扣0.5分;出警不及时,造成交通堵塞超过30分钟的每次扣3分;无接处警台帐扣3分。事故档案资料未达到要求的每起扣1分。
  业务指标30每月完成治安拘留0.2人/人,每月完成查处交通违法案件30起/人,每月查扣违法机动车10台/人。每少拘留1人扣2分,查处交通违法案件人平每少完成一起扣0.5分, 人平每少扣一台机动车扣3分。
  交通秩序管理15加强辖区交通秩序管理,严厉查处无牌无证车辆,做到无阻塞、无敲诈勒索,车辆定点停放,且整齐有序。发生1次交通堵塞30分钟以上或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的扣2分,上路抽查10台机动车,每查处1台有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每台扣1分。
  基础工作5对辖区应设标志标线的地方进行排查并提出设置建议,建立辖区人、车、路台帐。未排查和提出设置建议的扣2分,台帐每少1项扣1分。
  信息平台建设10按工作规范要求将分管业务信息录入交警信息平台,录入率要达到90%。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交通安全村(社区)创建5至少创建合格两个交通安全示范村(社区)、学校(其中新创建1个)。每少创建1个扣2分。
  合计90
  十一、步云桥中队
  考核内容标准分目标要求记分标准考评得分备注
  事故处理25负责责任乡镇路段一般以下的事故处理;按规定接处警,并有接处警登记,疏导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事故档案资料规范齐全。事故认定错误的每起扣0.5分;出警不及时,造成交通堵塞超过30分钟的每次扣3分;无接处警台帐扣3分。事故档案资料未达到要求的每起扣1分。
  业务指标30每月完成治安拘留0.2人/人,每月完成查处交通违法案件30起/人,每月查扣违法机动车10台/人。每少拘留1人扣2分,查处交通违法案件人平每少完成一起扣0.5分, 人平每少扣一台机动车扣3分。
  交通秩序管理15加强辖区交通秩序管理,严厉查处无牌无证车辆,做到无阻塞、无敲诈勒索,车辆定点停放,且整齐有序。发生1次交通堵塞30分钟以上或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的扣2分,上路抽查10台机动车,每查处1台有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每台扣1分。
  基础工作5对辖区应设标志标线的地方进行排查并提出设置建议,建立辖区人、车、路台帐。未排查和提出设置建议的扣2分,台帐每少1项扣1分。
  信息平台建设10按工作规范要求将分管业务信息录入交警信息平台,录入率要达到90%。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交通安全村(社区)创建5至少创建合格两个交通安全示范村(社区)、学校(其中新创建1个)。每少创建1个扣2分。
  合计90
  第三节  执法质量考核记分标准(60分)
  按《祁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执法办案
  质量责任考核办法》执行,折算成60分。
  第二章 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节 考核原则
  一、坚持&按岗定责、按责定量、按量计分、按分计酬、质量兼顾&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单位职能目标指导下考核民警绩效的原则。
  二、民警绩效考核分数与民警政策性补贴(包括公务员、国家正式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及其它经有权机关审批同意核发的补助、奖金,下同)、绩效管理奖励直接挂钩,上封顶至人平800元,超过800元不予奖励,下至扣完政策性补贴为止。其中大队只负责公务员、正式国家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和绩效管理奖励,由大队考核到各单位,各单位考核到民警,按月考核,按月兑现,年终清帐。
  三、民警完成基本任务(即完成共性项目、硬性业务指标任务,下同)记基本分200分。未完成基本任务,实行扣分,扣分扣至底分。其中查处交通违法案件、查扣违法机动车、侦破交通逃逸案件、批捕直诉实行奖分。基本分记满分的,核发公务员、国家正式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基本分每扣1分,按每个民警应发的政策性补贴折算核减。奖分以1元为计价单位,每奖1分,计发1元绩效管理奖金。绩效管理奖金封顶至人平800元,超过800元不予奖励。
  四、综合管理部门民警的绩效管理奖励记分标准为执法勤务单位民警的平均分.大队领导绩效管理奖励记分标准为分管单位的平均分,没有分管单位的主职队领导按执法勤务单位民警的平均分1.2倍记分;没有分管单位的副职队领导按执法勤务单位民警的平均分1.1倍记分。查处交通违法案件、查扣违法机动车超额完成任务的另行奖分。
  五、民警办案质量责任实行扣分制,扣分记价标准或者直接扣款标准另行规定并单独考核。有扣款的,从当月民警政策性补贴或绩效管理奖励中扣减。
  六、民警绩效考核政策性补贴、绩效管理奖励由大队根据各单位民警绩效考核总分核算到各单位,由各单位根据每个民警绩效分数核发到人。
  七、执法勤务单位的行政成本(包括车辆维修费、油料费、差旅费、办公费、通讯费、水电费、接待应酬费、交通协管员补助以及经有关机关审批同意核发的目标管理奖、执收执罚奖。下同)按各单位的各项总收入,实行分单位定比例按档提成制。即:完成查处违法案件基本任务的,事故处理股按本单位的各项总收入70%提成,交通秩序股、巡逻中队、机动中队按本单位的各项总收入28%提成,城东、城西、祁丰中队按本单位的各项总收入30%提成,白地市中队按本单位的各项总收入37%提成、归阳中队按本单位的各项总收入的35%提成,步云桥中队按本单位的各项总收入的40%提成,超额完成查处违法案件基本任务的。综合管理部门除办公室、监控中心实行公务经费(包括车辆维修费、油料费、通迅费、接待费)包干制外,其它单位行政成本(包括车辆维修费、油料费、差旅费、办公费、通讯费、水电费、业务接待费、食堂伙食补贴、经大队同意聘用的交通安全义务劝导员以及经有关机关审批同意核发的补助、奖金。下同)实行基本任务提成与奖励制,即:车管所每月完成规费收入(含各项协作返回费)9万元,按10%提出行政成本,超出部分按15%提出行政成本;法制股每月完成罚款、停车费入库20万元,按3%提出行政成本,超出部分按3.5%提出行政成本。行政成本和包干经费根据各单位完成绩效的情况,由大队统一核算到各单位,由各单位在核算的额度指标内依据财政纪律报帐。
  八、实行大队领导基本分(200分)与分管单位民警基本分捆绑制。即:大队分管副职的考核分为分管部门民警的平均分乘以1.1;大队长的考核分为大队副职领导的平均分乘以1.2;教导员的考核分为大队副职领导的平均分乘以1.3。大队领导每月只考核查处违法案件和查扣违法机动车完任务情况,设定20分。大队长、教导员每月查处违法案件和查扣违法机动车分别为3起计15分、1台计5分;其他副职领导每月查处违法案件和查扣违法机动车分别为5起计15分、1台计5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所扣分数从大队领导基本分(200分)与分管单位民警基本分(200分)捆绑制得分中单列扣分。查处交通违法案件、查扣违法机动车超额完成任务的依照本办法实行奖分。
  九、实行考核责任捆绑制。在省、市县级交警大队&双考&和县局考核中加、扣分的,大队按双倍分值加、扣到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再加、扣到责任民警。
  第二节 考评步骤
  一、民警自评。要求民警根据《考核办法》将每月完成的工作任务情况,如实填写《民警绩效考核评分表》,由本人签字,交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单位初评。各单位在民警自评的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对民警当月完成的任务情况和计扣分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准确无误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民警绩效考核评分表》上签名盖章。
  上述两项工作,各单位在次月3日前完成。同时,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将《民警绩效考核表》和当月完成的工作资料、台帐、案卷、报表整理后交大队考核办。
  三、考核办审评。月审时,考核办工作组成员集中办公,分工审查核定。考核项目全部审核完成后,由审查人在《考核表》上签名盖章,汇总统计各类数据,各种资料复印归档备查。
  四、考核小组审批。考评办将各单位月考评情况统计综合后,报大队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对考核过程中存在的争论,一律报考核小组或大队支委讨论研究核定。
  五、情况通报。各单位月考核情况经大队考核小组审批后,考核办将考核情况在大队通报,并通知大队财务室。被考核单位或民警如有异议,可在见到通报后3日内向大队考核办提出复议。如无异议,大队财务室和各单位按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的计分发放补助。
  六、考核督查。考核办将组织抽查监督组和其他考核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队各单位队伍管理、执法情况、业务工作、路面执勤、内务管理、专项行动和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的情况及时反馈给考核办。
  七、考核建档。考核办分项、分单位将考核情况整理建档。同时,各单位对其单位和民警的考核情况建立台帐。
  第三节 考评细则
  一、各单位民警共性项目考核记分标准(30分)
  民警共性项目考核采取扣分制,未扣分的记满分,扣分可以跨项扣分,但最多扣至30分。其扣分标准为:
  项 目扣 分 值审核扣
  分单位
  违反&五条禁令&、&四条禁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警告、记过、记大过以上分别每次扣责任人3、5、10分。分管领导按相应分额的50%扣分,主要领导按相应扣分额的20%扣分,党纪处分以此类推。对民警违法违纪案件隐瞒不报或在查处中包庇的,扣单位分管负责人2分,单位一把手1分;违法违纪案件被省厅或市局挂牌督办或民警因犯罪被依法逮捕的对当事人扣15分,单位负责人实施的加扣5分,分管大队领导加扣5分,大队长、教导员各扣3分。抽
  被禁闭、停止执行职务的每次扣责任人5分
  工作不负责任,值班缺岗的每次扣责任人2分,被群众举报不作为、滥作为,经查证属实的,每起扣责任人5分。
  违反《内务条令》和《督察条例》等被通报批评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规定,大队民警执勤执法和在机关上班时间必须依规着装,不依规着装的,督查发现每次扣3分;民警不按时上下班的,督查发现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分,未请假旷工的每半天扣5分;参加会议的人员不按规定着装或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未经请假缺席会议的,每次扣3分。因违反上述三项规定,年内被通报、处罚三次的,到纪委接受诫免谈话,并给予警告一次,年内不得评先评优。被县局等上级督查部门督查扣分,对责任人加倍扣分,年内不得评先评优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刑案每起扣责任人2分,治安(行政)案每起扣责任人1分。
  发现弄虚作假的每次扣当事人2分,扣单位主要领导0.5分。
  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事故扣责任人0.5分,重大事故扣责任人1分,特大事故扣责任人2分,费用按比例自负。职
  办理涉法信访案件(包括督办案事件、批示件)因不作为、乱作为、消极作为(经查证属实)导致当事人到县上访的,每件扣1分;到省市上访的,每件扣2分,进京上访的,每件扣2分(多处上访的按最高分值扣分)。对交办的信访的案件没有及时办结的每件扣1分。
  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大队每次会议都能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按时上报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果,每少传达一次,扣当事人1分;每少上报一次,扣内勤1分,以单位会议记录本和平时督查为准。
  及时上报各类情况信息和统计报表准确、及时上报各类信息材料、工作总结和公安统计报表,未按规定报送报表、信息、材料,每次扣0.5分,虚报、漏报每次扣1分。
  内务管理各单位和民警要认真搞好环境卫生,单位内务管理存在脏、乱、差现象的,督查发现每次扣责任人2分;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每次扣责任人2分。加强保密工作和局域网管理,严禁&一机两用&,严禁发生泄密事件,发生一次扣单位负责人2分,扣当事人5分。
  遵守财经纪律违反财政纪律的,发现1次扣单位负责人2分,扣责任民警5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民警计划生育工作自觉落实计划生育,在&三查&中,每发现一例无节育措施或一人未落实&三查&的,扣当事人5分。年度单位发生违反计划生育的民警和有关责任人,按计划生育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大走访活动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下联系点每少一次扣2分,下联系点每少一天扣1分,走访群众每少1人扣0.5分.
  未完成单位主要负责人安排的各项工作每次扣责任人2分单位主要负责人
  未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每次扣责任人3分大队领导
  路口定点执勤每缺岗1次扣2分,每迟到、早退1次扣1分。抽查监督组
  二、各单位民警硬性业务指标考核记分标准(170分)
  民警硬性业务指标考核,实行扣分和奖分制。其中查处交通违法案件数、查扣违法机动车、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数和批捕直诉人数,超额完成基本任务的实行奖分制。每多查处1起交通违法案件奖20分,每多查扣1台违法机动车奖15分,每侦破1起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奖100分,每侦破1起死人逃逸案件奖500分,每多批捕直诉1人奖100分。其他项目实行扣分制。
  查处1起交通违法案件的标准。按简易程序处罚的必须达到200元罚款标准,未达到标准的按比例折算; 按一般程序处罚在200元以上的,折算成简易程序案件处罚起数;处罚以实际执行并交入银行的数为准,由大队办公室财务人员会同相关人员核定;办案质量达到要求。
  查扣1台违法机动车标准。以当月扣入停车场实际数为依据,以法制股统计数据为准;扣车必须符合扣车的法定条件,违法扣车每台扣3分;法制股提供虚假数据,每台扣责任人3分。
  (一)交通秩序股、巡逻中队、机动中队民警
  1、查处交通违法案件(105分)。
  每月人平完成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5起。人平每少完成1起案件扣3分,人平每多完成1起加20分。
  2、查扣违法机动车(30分)。
  每月人平完成查扣违法机动车10台。人平每少查扣1台机动车扣3分。
  3、拘留违法人员(15分)
  每月完成行政拘留任务人平0.2人,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4、其他业务(20分)
  (1)办理牌证(5分)。每月督促办理摩托车牌照或驾驶证5台(本)。(以车管所电脑录入数为准)。每少1台(本)扣0.1分。
  (2)客运车辆管理(5分)。每季与分管责任车辆驾驶人联系(或对责任车辆检查)1次,上路或进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1次,未联系或检查的,每少1次扣1分。
  (3)交安宣传(2分)。每月开展&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次,公路巡逻(管控)4次,每少1次扣0.5分。
  (4)办理机动车交强险(5分)。每月办理机动车交强险5台,每少1台扣1分。以大队机动车保险代办室统计数据为准。
  (5)临时任务(3分)。按时完成上级或大队组织安排的专项行动工作量化任务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记满分,扣分按照完成任务比率折算。
  (二)、事故处理股民警
  1、查处交通违法案件(50分)
  每月人平完成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5起。每少完成1起案件扣2分。
  2、查扣违法机动车(30分)。
  每月人平完成查扣违法机动车10台。人平每少查扣1台机动车扣3分。
  3、打击处理(25分)
  (1)拘留违法人员(10分)。每月完成行政拘留任务人平0.5人,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2)批捕直诉(15分)。每月人平完成0.25人,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4、事故处理(45分)。
  (1)接处警(10分)。当班民警对110指挥中心的出警指令必须按规处置,未按规处置的,每次扣2分。报警登记表必须按规填写好,填写不规范,每处扣0.5分。
  (2)出勘现场(5分)。迅速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妥善处置现场。出勘现场不及时、不细致、处置不当的每起扣2分。
  (3)事故认定与调处(10分)。事故认定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正及时。因事故认定无据、认定不公、不按规下达认定书的,每起扣2分。
  (4)事故结案(8分)。积极调处,及时结案,重大事故处理当年结案率达85%,一般事故当年结案率达90%以上。无处理不当引起当事人投诉,事故档案卷内资料齐全,、制作规范、归档及时。结案率未达标,每少1%扣0.5分。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每起扣2分。
  (5)侦破逃逸案件(10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达80%,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每侦破1起逃逸案件奖100分,其中每侦破1起死人逃逸案件奖1000分,以大队队务会认定为准。
  (6)报表(2分).每月及时整理上报各项事故报表和案卷,不及时每份(卷)扣0.1分。
  4、其他业务(20分)
  (1)办理牌证(5分)。每月督促办理摩托车牌照或驾驶证5台(本)。(以车管所电脑录入数为准)。每少1台(本)扣0.1分。
  (2)客运车辆管理(5分)。每月与分管责任车辆驾驶人联系(或对责任车辆检查)1次,上路或进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1次,未联系或检查的,每少1次扣1分。
  (3)交安宣传(2分)。每月开展&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次,公路巡逻(管控)4次,每少1次扣0.5分。
  (4)办理机动车交强险(5分)。每月办理机动车交强险5台,每少1台扣1分。以大队机动车保险代办室统计数据为准。
  (5)临时任务(3分)。按时完成上级或大队组织安排的专项行动工作量化任务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记满分,扣分按照完成任务比率折算。
  (三)、城东、城西、祁丰中队民警
  1、查处交通违法案件(105分)
  民警每月人平完成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0起。人平每少完成1起案件扣3.5分。
  2、查扣违法机动车(30分)
  每月人平完成查扣违法机动车10台。人平每少查扣1台机动车扣3分。
  3、拘留违法人员(15分)
  每月完成行政拘留任务人平0.2人,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4、其他业务(20分)
  (1)办理牌证(5分)。每月督促办理摩托车牌照或驾驶证5台(本)。(以车管所电脑录入数为准)。每少1台(本)扣0.5分。
  (2)客运车辆管理(5分)。每月与分管责任车辆驾驶人联系(或对责任车辆检查)1次,上路或进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1次,未联系或检查的,每少1次扣1分。
  (3)交安宣传(2分)。每月开展&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次,公路巡逻(管控)4次,每少1次扣0.5分。
  (4)办理机动车交强险(5分)。每月办理机动车交强险5台,每少1台扣1分。以大队机动车保险代办室统计数据为准。
  (5)临时任务(3分)。按时完成上级或大队组织安排的专项行动工作量化任务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记满分,扣分按照完成任务比率折算。
  (四)、白地市、归阳、步云桥中队民警
  1、查处交通违法案件(75分)
  每月人平完成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0起。人平每少完成1起案件扣2.5分。
  2、查扣违法机动车(30分)。
  每月人平完成查扣违法机动车10台。人平每少查扣1台机动车扣3分。
  3、拘留违法人员(15分)
  每月完成行政拘留任务人平0.2人,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4、事故处理(35分)。
  (1)接处警(10分)。当班民警对110指挥中心的出警指令必须按规处置,未按规处置的,每次扣2分。报警登记表必须按规填写好,填写不规范,每处扣0.5分。
  (2)出勘现场(5分)。迅速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出勘现场不及时、不细致每起扣0.5分。
  (3)事故认定与调处(5分)。事故认定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正及时。因事故认定无据、认定不公、不按规下达认定书的,每起扣1分。
  (4)事故结案(8分)。积极调处,及时结案,重大事故处理当年结案率达85%,一般事故当年结案率达90%以上。无处理不当引起当事人投诉,事故档案卷内资料齐全、制作规范、归档及时。结案率未达标,每少1%扣0.5分。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每起扣2分。
  (5)侦破逃逸案件(5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达85%,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
  (6)报表(2分).每月及时整理上报各项事故报表和案卷,不及时每份(卷)扣0.1分。
  4、其他业务(15分)
  (1)客运车辆管理(5分)。每月与分管责任车辆驾驶人联系(或对责任车辆检查)1次,上路或进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1次,未联系或检查的,每少1次扣1分。
  (2)交安宣传(2分)。每月开展&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次,公路巡逻(管控)4次,每少1次扣0.5分。
  (3)办理机动车交强险(5分)。每月每人办理机动车交强险5台,每少1台扣1分。以大队机动车保险代办室统计数据为准。
  (4)临时任务(3分)。按时完成上级或大队组织安排的专项行动工作量化任务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记满分,扣分按照完成任务比率折算。
  (五)、办公室民警
  1、综合调研工作(15分)
  (1)负责起草、校对队领导的讲话稿和工作报告,出现1 起失误扣责任人2分。
  (2)负责撰写全局性的调研报告、工作经验,全年完成8篇,少1篇扣责任人2分。
  (3)负责全队的工作规划、行动方案、工作总结,出现1次失误扣责任人2分。
  (4)负责全队的信息材料收集整理和报送,每月编辑一期《交警简报》;未完成任务的少1期扣2分;每月在县委办、政府办、县局和上级公安交警部门发表信息3篇,少1篇扣2分。
  2、文秘督办工作(10分)
  (1)负责全队文件的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公文处理规范》认真起草、审核、校对、付印,出现1起差错扣责任人1分。
  (2)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处理,出现1起失误扣责任人1分。
  (3)负责本队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出现1起失误扣责任人2分。
  (4)负责全队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包括会务签到、会务安排),出现1起失误扣责任人2分。
  (5)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出现1次失误扣责任人2分。
  3、全队职能绩效考核工作(15分)
  (1)负责全队职能、绩效考核办法的修改、完善,出现1次失误扣责任人2分。
  (2)负责牵头组织对全队各单位的每月绩效考核和每季一次的职能考核工作,未落实扣责任人2分。
  (3)负责全队考核工作的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未落实扣责任人2分。
  (4)负责省总队、市支队和县局对我队的职能考核,未落实扣责任人2分。
  4、警务督查工作(10分)
  负责督查督办各单位对大队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民警执行法律、遵守纪律情况,每月及时发出督查通报,未及时开展督查并发出通报的,期扣责任人2分.
  5、统计工作(5分)
  (1)负责每月的综合统计报表;
  (2)负责职能考核和绩效考核的数据统计;
  (3)负责全队性行动的数据统计;
  每出现1次失误扣责任人2分。
  6、保密档案工作(5分)
  (1)负责全队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
  (2)负责全队保密文件、材料的传阅和处理;
  (4)负责全队档案室的管理和使用;
  (5)负责全队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出现1次失误扣责任人2分,档案丢失1卷扣责任人5分,发生泄密事件的每次扣责任人10分。
  7、&三基一化&工作(5分)
  负责全队&三基一化&工作的计划、指导、材料、数据统计和上报。未落实扣责任人2分。
  8、警务公开事项(5分)
  督促各单位依规落实警务公开事项,未落实扣责任人2分。
  9、收发工作(2分)
  负责队机关内的报刊、信件、邮件的收发;发生邮件丢失的每次扣责任人2分。
  10、财务管理(20分)
  (1)做好全年的队政预算及决算工作、财政拨款及时拨付到位,未落实扣责任人2分。
  (2)按财务规定,及时结算记帐,做到各项开支都符合规定,一切帐目都清楚准确。对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出现一次差错,扣责任人2分。
  (3)按照规定编造全年、每季、每月的各种预算报表统计资料和月度结算,做到准确无误,并及时报告队导。及时上报上级业务机关有关统计报表和资料。出现一次差错,扣责任人2分;未及时上报报表的,每次扣责任人2分。
  (4)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档案资料,及时整理、装订、归档,丢失档案每卷扣责任人5分。
  (5)负责建好全队固定资产帐,做到各单位的资产帐物相符合。次差错,扣责任人2分。
  (6)配合、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处理好一切暂收、暂付款项。未落实扣责任人2分。
  (7)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行财务监督,对违反财经制度的现象予以抵制,当好领导的参谋,未落实扣责任人2分。
  (8)做好全队民警、退休人员及临时人员的工资补助发放工作,出现一次差错,扣责任人2分。
  (9)依照《会计法》及相关制度管理现金,避免出差错。出现一次差错,扣责任人2分。
  (10)加强票证管理,建好台帐、健全领取手续,监督票据使用,杜绝票证转借、遗失、滥开现象。由于管理不善出现差错的,扣责任人5分。
  (11)做好入库物资管理工作,对各种办公用品、材料等建立进出台帐,做到登记清楚,去向明确,物尽其用,节约资源。出现一次差错,扣责任人2分。
  (12)做好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对待来客有礼、周到、热情。出现一次差错,扣责任人2分。
  (13)做好车辆管理工作,对全队所有车辆建好台帐,及时上牌、年检;对到期车辆按规定报废。出现一次差错,扣责任人2分。
  (14)做好全队民警服装及警用标志的订购、发放及保管工作。出现一次差错,扣责任人2分。
  (15)保持机关大院的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有序,督促门卫做好大院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机关用水用电。出现一次差错,扣责任人2分。
  11、信访工作(5分)
  (1)、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发现上访苗头及时向领导汇报。
  (2)、来信来访处理。及时登记信访事项,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台帐齐全,对在信访工作中发现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规定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及时解答、回复或告知有关信访人。台帐不齐全、登记不清的每次扣责任人2分;未及时转交或不及时解答、回复的每次扣责任人20分。
  (3)、信访案件办理。对信访案件查处率达到95%;初信初访办结率达95%,领导批示件件件登记,件件落实。每低1%扣责任人5分;领导批示件未及时回复的每件扣5分。
  12、政工工作(8分)。
  (1)政治思想工作。加强民警思想教育,组织开展民警谈心活动,及时了解民警的思想状况,调研、分析民警队伍的思想、学习情况,全年完成调研材料2篇,每季度撰写一篇队伍思想状况分析报告。未完成任务的扣责任人每1分。
  (2)人事组织工作
  A、调入调出民警有关手续(包括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社保关系等)的办理;。
  B、干部的任免工作。
  (3)国家公务员的管理工作:①知识更新培训;②国家公务员过渡的呈报。
  每出现1次差错扣责任人2分。
  (4)党务工作
  ①对党支部的联系指导工作;
  ②发展新党员工作;
  ③党建工作;
  ④党费收缴工作。
  每出现1次差错扣责任人2分
  (5)教育培训工作
  A、算机知识培训组织工作;
  B、非党积极分子培训呈报、组织工作;
  C、有关业务知识培训的组织工作;
  每少培训1次或出现差错1次扣责任人2分。
  (6)立功创模工作
  ①先进典型的发现、培养、考察、推介工作,全年分别推介1个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少1个扣责任人5分。
  ②先进典型材料的组织、呈报工作,出现差错1次扣责任人2分。
  (7)宣传工作
  ①负责全队宣传工作的归口审核把关,出现差错1次扣责任人2分。
  ②全队宣传报道的组织、指导、培训工作和报刊征订工作;
  ③宣传稿件的组稿、撰写工作,每月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完成上稿任务2篇,少1篇扣责任人2分。
  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工作,并负责新闻记者采访的接待工作,因工作不负责任出现1起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扣责任人100分。
  ⑤队机关宣传厨窗、宣传栏的创办工作,未创办的扣责任人1分。
  13、查处交通违法案件(40分)
  每月人平完成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起。每少完成1起案件扣8分。
  14、查扣违法机动车(10分)
  每月人平完成查扣违法机动车1台。人平每少查扣1台机动车扣10分。
  15、其他业务(15分)
  (1)客运车辆管理(5分)。每月与分管责任车辆驾驶人联系(或对责任车辆检查)1次,上路或进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1次,未联系或检查的,每少1次扣1分。
  (2)交安宣传(2分)。每月开展&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次,公路巡逻(管控)4次,每少1次扣0.5分。
  (3)办理机动车交强险(5分)。每月每人办理机动车交强险2台,每少1台扣2.5分。以大队机动车保险代办室统计数据为准。
  (4)临时任务(3分)。按时完成上级或大队组织安排的专项行动工作量化任务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记满分,扣分按照完成任务比率折算。
  (六)、法制股民警
  1、法制业务(105分)
  (1)、负责对大队起草、制订的有关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措施进行法律审,出现1次差错扣责任人2分。
  (2)、负责对全队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出现1次失误扣责任人2分。
  (3)、对交通违法案件处理严格审查把关。每月完成各类收入20万元,每少完成1万元,每人扣5分。
  (4)、负责对交通违法案件的审核,负责组织听证,由于审核不严出现差错的每次扣责任人2分。
  (5)负责重大交通事故事故认定审核工作,由于审核不严出现差错的每次扣责任人2分。
  (6)、负责复议案件的办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理赔工作;少办理1件扣责任人5分,扣单位负责人各10分。
  (7)、负责对全队的执法活动开展执法检查和评议,出现1 次差错扣责任人2分;
  (8)、负责大队法制领导少组的日常工作;
  (9)、负责对执法过错案件的检查和执法过错责任的认定,出现1次失误的扣责任人5分;
  (10)、负责对刑事、交通违法行政案件法律文书的管理和使用的指导,出现1 次差错扣责任人2分;
  (11)、负责对刑事、交通违法行政案件法律文书的管理和开具,出现1 次差错扣责任人2分。
  2、查处交通违法案件(40分)
  每月人平完成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起。每少完成1起案件扣8分。
  3、查扣违法机动车(10分)
  每月人平完成查扣违法机动车1台。人平每少查扣1台机动车扣10分。
  4、其他业务(15分)
  (1)客运车辆管理(5分)。每月与分管责任车辆驾驶人联系(或对责任车辆检查)1次,上路或进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1次,未联系或检查的,每少1次扣1分。
  (2)交安宣传(2分)。每月开展&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次,公路巡逻(管控)4次,每少1次扣0.5分。
  (3)办理机动车交强险(5分)。每月每人办理机动车交强险2台,每少1台扣2.5分。以大队机动车保险代办室统计数据为准。
  (4)临时任务(3分)。按时完成上级或大队组织安排的专项行动工作量化任务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记满分,扣分按照完成任务比率折算。
  (七)、车管所民警
  1、行政许可(105分)
  (1)每月每人办理机动车牌照25台,人平每少1台扣1分;
  (2) 每月每人办理摩托车驾驶证25本,人平每少1本扣1分;
  (3)组织好机动车性检测和驾驶人的体检;
  2、交通违法案件查处(40分)
  每月人平完成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起。每少完成1起案件扣8分
  3、查扣违法机动车(10分)
  每月人平完成查扣违法机动车1台,人平每少查扣1台机动车扣10分。
  4、其他业务(15分)
  (1)客运车辆管理(5分)。每月与分管责任车辆驾驶人联系(或对责任车辆检查)1次,上路或进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1次,未联系或检查的,每少1次扣1分。
  (2)交安宣传(2分)。每月开展&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次,公路巡逻(管控)4次,每少1次扣0.5分。
  (3)办理机动车交强险(5分)。每月每人办理机动车交强险5台,每少1台扣1分。以大队机动车保险代办室统计数据为准。
  (4)临时任务(3分)。按时完成上级或大队组织安排的专项行动工作量化任务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记满分,扣分按照完成任务比率折算。
  (八)、监控中心民警
  1、电子警察与电子卡口交通违法信息录入(105分)
  监控室负责交通违法信息录入的工作人员每月人平完成电视监控和电子警察记录交通违法案件250起,完成电子卡口记录超速违法录入率达95%。每少完成1起扣0.5分,录入率每少1%扣0.5分。完成罚款收入4万元, 每少完成罚款收入1万元人平扣5分。
  2、交通违法案件查处(40分)
  民警每月人平完成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起。每少完成1起案件扣8分
  3、查扣违法机动车(10分)
  每月人平完成查扣违法机动车1台,人平每少查扣1台机动车扣10分。
  4、其他业务(15分)
  (1)客运车辆管理(5分)。每月与分管责任车辆驾驶人联系(或对责任车辆检查)1次,上路或进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1次,未联系或检查的,每少1次扣1分。
  (2)交安宣传(2分)。每月开展&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次,公路巡逻(管控)4次,每少1次扣0.5分。
  (3)办理机动车交强险(5分)。每月每人办理机动车交强险2台,每少1台扣2.5分。以大队机动车保险代办室统计数据为准。
  (4)临时任务(3分)。按时完成上级或大队组织安排的专项行动工作量化任务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记满分,扣分按照完成任务比率折算。
  第三节 民警办案质量责任
  民警办案质量责任考核实行扣分记价和直接扣款制,具体按《祁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执法办案质量责任考核办法》执行。
  第三章 奖惩措施
  一、奖励措施
  (一)单位奖励
  1、评奖名额。执法勤务单位评2名;综合管理部门评1名。
  2、评奖条件与奖励标准。单位职能考核85分以上(100分制),且执法质量考核在85分以上的单位,方有资格评选为优胜单位,被评为优胜单位的授予&年度考核优胜单位&称号,奖励每个单位人民币1000元,其中奖励单位一把手300元,确定该单位年度考核评优人数比例为15%,一把手为年度考核优秀,或报请县政府记三等功;连续两年被评为优胜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建议列入提拔重用对象,单位奖励现金为1500元,其中一把手600元。
  (二)个人奖励
  全队年度评选优秀名额为:10人以上(不含10人)的单位,分配3名公务员评优指标,5人以上(不含5人)的单位,分配2名公务员评优指标,5人以下(含5人)的单位,分配1名公务员评优指标,由大队予以表彰奖励,奖现金1000元或组织外出旅游一次,推荐为县局嘉奖,并与提拔任用、岗位异动挂钩。
  二、惩罚措施:
  (一)单位惩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职能考核确定为不达标单位或被否决的单位,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免谈话,取消单位评优资格:
  (1)民警队伍发生大的违法违纪案件,被省、中央新闻媒体曝光或造成恶劣影响;
  (2)发生重大工作失误或责任事故,在县、市、省造成恶劣影响;
  (3)执法质量考评不及格;
  (4)被县委、县政府或县局、支队以上公安机关书面通报批评;
  (5)违反财政纪律;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职能考核未达60分的。
  连续两年确定为不达标单位或被否决的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建议予以免职。一年中被公安部、省厅、市局、县局、市支队和县委、政府通报批评1次,大队通报批评2次的单位,确定为黄牌警告单位,取消单位和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因主观原因造成在省总队、市支队和县局综合考评中被扣分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
  (二)个人惩罚:民警在绩效考中,年内有二个月的月平均分不及格的则离岗培训一次,全年有2次离岗培训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全年月平均分未达到及格分,且排名在最后3名的民警,年度考核中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连续2年评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因病、因假、因工作异动的情况除外)。
  第四章 实行民警末位退训制
  一、退训依据:以大队对各股所队室的职能考核和各股所队室对民警的绩效考核结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二、退训对象
  1、绩效考核中在所属单位中连续3个月或者一年内累计5个月排末位的民警。
  2、在职能考核中排末位的单位正职负责人。
  3、违反&五条禁令&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民警。
  三、程序措施
  1、将退训主动权交股所队室主要负责人,对符合退训条件的民警由所属单位填写退训审批表,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具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报大队考核领导少组审定。
  2、退训民警由大队退回到县局政工室管理,其身份与原单位脱钩,并办理好一切工作交接手续,由政工室组织培训15至30天。培训结束后,对其进行考试。考试及格者,由本人写出申请和保证书回原单位试岗一个月。试岗期间表现好的,由单位领导签具意见,留原单位工作;试岗后表现不好,仍然排末位者,由原单位再退回到政工室管理。考试不及格者取消试岗资格。对再次退回到政工室管理和考试不及格者实行双向选择,由本人联系工作单位;1个月内自己联系不到单位者,由局党委决定调往指定单位。双向选择的单位只能由大队机关到洪桥、白地市、归阳、步云桥中队,由综合管理部门到执法勤务单位,或交县局党委决定到其他警种或农村派出所。
  3、退训期间,退训对象只发基本工资,停发一切补助。
  4、被3次退训的民警由局党委研究报县委组织部门批准调离公安机关,半年内找不到接收单位的,作辞退处理。
  5、被退训人在退训前可以向局党委申诉,申诉期为一周。
  第三篇 附 则
  (一)各单位联合或协作办理案件的,在考核中分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计分按主办单位70%、协办单位30%计算,或自行协调比例。主、协办单位的区分由主管大队领导在案件办理中予以确认。未予确认的由考核办根据实际情况审查认定。
  (二)考核各项数据统一精确到少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
  (三)凡执法质量有扣分点的案件,一律不计入当月考评,整改合格后再行计分。
  (四)日前年满55周岁的民警,执法勤务单位每月每人查处交通违法案件数为5起、查扣机动车台数按本单位民警的50%考核。
  (五)经批准请、休假超过3天的可按比例核减任务数,但出勤津贴和节、假日补助也应相应核减;民警休公休假的,核减任务数,但休假一天核减补助津贴20元。
  (六)每月考核时的扣分和平时督查的扣分所折的款项用作奖励基金。
  (七)本办法从日起试行,原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八)本办法由大队支委会负责解释。
  祁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1年3月16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一把手不分管财务制度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