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开正规儿童游戏室装修要办什么证件

孩子不爱学习怎么办?教你激发他的学习上进心
[摘要]每个家长都有望子成龙之心,奈何有的时候孩子就是不配合,并且明确向你表示自己不喜欢学习。这个时候就需要你实时有效地激发他的学习上进心了。快来看看有什么金点子吧。一、如何让孩子觉得学习是轻松的1、首先让孩子做“会的内容”◎ 孩子表现不自信时,不露声色地让他(她)做一下以前做过的题。◎ 从爱学的功课人手,有助于攻克不擅长的功课。◎ 把主要精力只集中到一门功课上,体验满分感觉。◎ 感受学习外的成功体验。2、让孩子对学习的印象不再是“痛苦”与“黑暗”◎ 通过心理调节减轻孩子的学习压力。◎ 最好对孩子说“别勉强!”而不是说“学习去”。◎ 如果每天让孩子学习1小时,开始就要有2小时的要求。◎ 使用提议式而不是命令式。◎ 不要问孩子“是学习还是玩儿?”,而应该问孩子“你想什么时候开始学习?”◎ 让整天看电视的孩子选择:是出去跑腿,还是在家学习?◎ 孩子就是不学习,你不妨问他(她),是休息还是学习?3、在学习中加入“游戏”的因素◎ 消除孩子对学习的抵触心理。◎ 将趣味游戏引入学习。◎ 给别人找错可以让孩子热衷做习题。◎ “有趣的文具”可成为孩子学习的“促进剂”。◎合理分配学习时间。◎ 通过抽签让磨蹭不学习的孩子选择学习。4、把日常生活与学习结合起来◎ 让孩子制定家庭旅行计划也许会使他(她)爱上地理。◎ 让孩子学会剪报也许会使他(她)留意政治、新闻。◎ 领孩子去参观博物馆。◎ 全家人至少每天有一段在一起学习的时间。◎ 留意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 平时散步、购物、访友时拐进书店,浏览群书。◎ 学习所需要的45分钟注意力,通过平时的生活训练来获得。◎ 父母不妨偶尔送一些超过孩子阅读能力的书籍。二、促使孩子想学习的诀窍1、调节孩子学习的心态◎ 新学期到来后,更换所有的学习用品。◎ 给孩子准备各种笔调用具。◎ 更换“全新感觉”的学习环境。◎ 如果觉得孩子学习厌倦了,就让他(她)试着换一门功课。◎ 尝试制定“禁学时间”。◎ 重大考试后,以款待的方式激励孩子。2、把孩子喜欢的功课培养成擅长科目◎ 在房间里张贴漫画和广告画也能使孩子对学习感兴趣。◎ 让孩子就他(她)关心的问题进行报纸剪贴收集。◎ 向孩子“赠书”会激发孩子的专家意识。◎ 对孩子喜欢的东西刨根问底,有助于孩子养成调查研究的习惯。◎ 利用家教的擅长学科来培养孩子的擅长科目。◎ 让孩子拥有一个自己的宠物或花盆,有助于提高孩子的观察能力。3、一样小东西可能使孩子愿坐下来学习◎ 房间、书桌、照明、百科全书和参考书会成为孩子热爱学习的契机。◎ 让孩子将其宝贵的收藏品放进他的抽屉中。◎ 孩子学习时,把周围光线调暗,只在书桌—正点一盏台灯。◎ 把字写得很大贴在墙上,有助于创造记忆气氛。◎ 把书散放于家里各个房间,营造一种学习氛围。◎ 睡前让孩子写几行日记,可以使孩子养成好的学习习惯。4、让孩子喜欢学校和老师◎ 消除孩子不喜欢学习的附加因素。◎ 不要强迫孩子拿出成绩单。◎ 即使低分也要找出可予以表扬的部分。◎ 让孩子穿他“看中”的衣服和携带他(她)喜欢的物品上学。◎ 家人一块吃饭时,不露声色地称赞某位老师。5、帮助孩子从沮丧中振作起来◎ 不应该以“一喜一忧”,而以“既苦既乐”的心情看待孩子的成绩。◎ 孩子失败时,给他(她)寻找“同伴”予以安慰。◎ 孩子考不好也要鼓励他(她)目光朝向未来。◎ 孩子略显沮丧表现时要安慰,这不过是下次飞跃的充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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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办[2016]87
临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安市“十三五”妇女发展规划和临安市“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临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2016〕87号临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安市“十三五”妇女发展
规划和临安市“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临安市“十三五”妇女发展规
划》、《临安市“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临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
30日(此件可公开发布)临安市“十三五”妇女发展规划(年)为切
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两性平等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杭州市“十三五”妇女发展规划(年)》以及《临安市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临安市“十三五”妇女发展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一、我市妇女事业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效。《临安市妇女发展规划(年)》颁布五年来,我市认真组织实施,基本实现了“十二五”规划预期目标。妇女生存发展环
境不断改善,全社会关心妇女事业的氛围日益浓厚,妇女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妇女就业状况逐步改善,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能力得到加强;女性参政议政水平有所提升,参与社会决
策及管理的意识得到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逐年提升,妇女终身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妇女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妇女卫生保健指标均保持较高水平;妇女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女职工劳动
权益保护不断推进;妇女保障水平不断改善,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妇女生存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不断得到优化。(二)存在问题。“十二五”期间,临安市妇女
事业取得了较好较快的发展,但社会的进步也带来了妇女发展上的不适应等问题,传统观念依然是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妇女就业还不够充分;女性参政议政的广泛性有待提
高;农村妇女医疗卫生设施和医疗水平相对薄弱,妇女的健康意识和心理健康水平有待提高;流动妇女服务与管理有待完善;对老年妇女生活状况的关注度有待提高;妇女维权意识有
待加强;妇女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有待改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有待完善。(三)机遇与挑战。当前,经济进入新常态、改革步入加速期,“大众创业、万众创
新”成为时代潮流,依法治国成为时代强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入人心,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人的全面发展理念将进一步
落地生根,这将使包括妇女发展在内的社会事业发展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地位。“十三五”时期,临安要高水平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不断开创山川秀美、城靓村美、
生活和美的“三美”临安建设新局面,全力打造杭州硅谷核心区、市域统筹特色区、美丽杭州样板区、杭州西部新城区以及和美生活品质区。这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期,也是妇女事
业大有作为的时期。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四个
全面”战略布局,强化政府职能,提升妇女素质,发挥妇女作用,提高妇女地位,保障妇女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男女平等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
步发展,促进城乡和区域妇女协调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全面发展;坚持男女平等,促进共享发展;坚持科学统筹,促进均衡发
展;坚持社会协同,促进创新发展;坚持服务大局,促进自身发展的原则。(三)总体目标。以培养高素质妇女群体为重点,以保障妇女权益为根本,以促进妇
女平等参与和发展为目标,推动公共政策、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向妇女倾斜,确定经济参与、决策管理、教育培训、健康保健、社会保障、法律保护和环境优化七个领域作为我市妇女
发展的优先领域。《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必将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动员社会力量,进一步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把临安市妇女事业推向新的发展阶段,为建设“三美”临安作
出应有贡献。三、主要目标与措施(一)妇女与经济。主要目标:1.妇女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例达45%以上。
2.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达45%以上。3.继续重视女大学生创业、就业,提高女大学生各种形式的就业率。4.提
高农村妇女的创业和转移就业率。5.提高城市化进程中因拆村建居的失地农村妇女的转移就业率。6.依法保障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土地承包和相关收益的权
力。7.重视女性科技工作者的培养,提高企业和事业单位中女性科技工作者的比例。8.依法保障女职工的各项权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9.提
高残疾妇女就业比例,加强残疾妇女个体创业扶持,确保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残疾妇女就业率达85%以上。10.依法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
主要措施:1.促进妇女充分就业。坚持短期促进就业措施与长期就业发展战略相结合,综合运用多种就业服务措施,形成保障妇女就业、促进妇女就业的宏观
政策体系,积极推动妇女就业长效机制的建设。继续落实稳定和扩大妇女就业政策措施,充实和细化政策项目,完善操作方法,采取各种扶持措施,鼓励妇女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
业。统筹解决好灵活就业人员的妇女社会保障问题,以促进妇女灵活就业的健康发展。2.鼓励妇女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政策的运作,创新经
营方式,进一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联动机制建设工作,为妇女创业者提供相关支持。建立有效的机制,将农村妇女创业纳入政策扶持范围,支持农村
妇女转移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创业。3.系统开展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加强女大学生见习训练计划与企业实训的有效衔接;拓展女大学生见习基地范围,明确见习基地
评估考核方式和标准,规范见习训练管理,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加强在临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建设,大力开展女大学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积极发挥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作用,
扎实推进女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工作。4.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建立城镇劳动力资源就业状况调查制度,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功能建设,完善公共就业
服务功能,切实承担起基础性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人力资源动态管理等工作职能,为妇女就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5.加大妇女就业保障。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开展妇
女职工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提高妇女职工队伍素质。继续倡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裁员、不减薪,稳定和扩大妇女就业岗位,积极吸纳各类妇女失业人员就业。积极调控和预
防妇女失业,稳定妇女就业,探索建立失业预警预测制度,制定应对妇女规模性失业的工作预案。加强妇女就业专项资金落实、使用和监管,增加促进妇女就业专项资金量,确保妇女
就业再就业政策所涉及的各项资金及时到位。6.
依法保障农村妇女的收益。重视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的妇女权益保障,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宅基地、土地承包和经营的权利,真正做到妇女在土地承包过程中“证上有名、名下有
权”。同时,还要重视对拆村建居过程中,农村妇女尤其是出嫁女合法权益的保护,并为她们的就业转移提供帮助。7.进一步发挥高层次女性人才、女性专业技术人才在
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作用;完善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性别结构;激励女性专业技术人才在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中发挥作用。8.保障女职工平等享有劳动权
利。继续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依法开展专项劳动监察,及时受理、查处涉及女职工权益方面的投诉、举报和争议案件,查处侵犯女职工权益违法行
为。推动企业特别是中小非公企业积极参与社会责任建设,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落实男女同工同酬,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9.
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加大行政执法、劳动监察力度,维护残疾妇女劳动权益。多渠道推进残疾妇女就业工作,提高残疾妇女就业率。依法推进按比例就
业,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招录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实施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建设计划,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庇护性就业工作。完善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
培训,提升残疾妇女就业能力。举办残疾人人才交流会,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优化残疾妇女就业服务。10.加强劳动安全监察。依法保护女职工的劳动安全,减
少女职工工伤的发生;加大对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的监控,在每年的体检中增加针对性的检测指标,预防女职工职业病的发生。(二)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主
要目标:1.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女性代表和女性委员人数比例比“十二五”期间的比例有所提高,各级党代表中女性比例不少于本地本单位妇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
例。2.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纪委领导班子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3.全市党政部门保证50%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10%以上的部门配备正
职女干部。4.各镇(街道)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全市有15%的镇(街道)领导班子配备正职女干部。5.市级后备干部中女干部比率不低于
20%。6.中共党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新发展党员中女性比例达40%以上。7.在公务员录用、培训、考核、奖励、轮岗、提拔等方面,妇女享有平等
的机会。8.全市举办的中青班、优干班等主体班次中,女干部调训比例达20%以上。9.重视选派女干部到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村(社区)及基层企事业
单位挂职锻炼,选派挂职干部中女干部比例达20%以上。10.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10%以上,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30%以上,村民代表中女
性比例达1/3以上。11.社区委员会主任正职女性比例达40%以上,女性委员保持在50%以上。12.基层组织民主选举妇女参与率达90%以上。
13.国有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有一定比例。女性较集中的部门或行业中,管理层中女性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14.重视发挥妇联组织
在参与决策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作用。主要措施:1.充分利用换届契机,推进指标落实。在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和调整中,重视和把握好女干部的数量和比例,
尤其是领导班子换届中,女干部配备比例未达到中央和省、市委规定要求的,人事安排方案原则上不予审批。
领导班子没有达到女干部配备要求的,在调整充实班子成员时,首先补充女干部,本地没有合适人选的,由全市通过交流解决。要通过换届,重点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
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女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同时要注重保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2.注重多渠道选配,加强择优使用。以贯彻落实新
《干部任用条例》为契机,不断改进和完善选拔任用女干部的方式,充分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及时把条件成熟的女干部选拔充实进领导班子。以落实领导班子配备要求为目标,
加强对全市女干部情况的综合分析研判,打破部门化、区域化限制,积极创造条件,多渠道多方式统筹选配女干部,在全市范围内用好女干部资源。积极拓宽选拔视野,坚持面向基层
的导向,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和选拔力度,促进优秀女干部脱颖而出。3.重视基层源头储备,夯实工作基础。着眼于女干部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将女后备干部纳入党政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通盘考虑,统一实施,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女后备干部队伍。继续深化年轻干部“五个一百”梯队成长工程,对重点选育对
象加强精准辅导、跟踪培养。坚持政策引导,积极创造条件,在公务员考录、选调生确定、大学生“村官”招考等工作,保证一定数量的女性比例,吸引更多的高校女毕业生到基层工
作,为女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丰富的人才资源。细化落实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着力提高女党员发展比例。同时,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的
工作的双重覆盖,为女党员发展工作打好组织基础。4.理论与实践并重,强化系统培养。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总体要求,按“缺
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完善理论培训、继续教育、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四个平台,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科学安排培训计划。提高中青班、优干班等培训班中女干部的调训比例,
鼓励女干部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加强实践锻炼,根据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为女干部提供多岗位锻炼机会,通过挂职锻炼、交流轮岗、分配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等方式,多给她们交任
务、压担子,放手使用,切实提高女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5.集聚各部门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和单位一把手的工作考核,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
作成效纳入考核内容,强化分级负责、分级培养、分级管理的责任,确保女干部培养选拔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集聚和发挥部门优势,提升工作合
力,形成职能部门为主,各方面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完善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6.推进农村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妇女干部的培养力度,尤其要重视对学历高、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女性进行培养,通过组织专门培训,为她们参与农村社区
基层委员会管理提供知识帮助。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基层女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力度,鼓励农村女性积极参与到临安的美丽乡村建设中去。7.提高女职工民主参与程
度。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透明、择优的选拔任用原则,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方式,使更多妇女进入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8.扩大妇联组织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社会主义协
商民主建设中的作用,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充分吸收妇联组织参与有关妇女法规政策和重大公共政策的制定,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和
诉求。重视妇联组织在推荐女干部和女性优先人才以及妇女参政议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妇女与教育。主要目标:1.加强教育领域性别平
等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保障在教育过程中,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都体现性别平等的原则。2.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三年学前教育的权利,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率
达到99%。3.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障女生能够平等接受高中阶段的教育,女
生高中阶段的入学率达到98%以上。5.三类残疾女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达99%以上。6.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62%以
上,其中女生比例达50%以上。7.进一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市民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3年以上。8.提高妇女
的职业素质,为农村地区妇女提供各类新技术、新知识方面的培训。9.推进农村地区妇女的“扫盲”工作,50岁以下农村地区妇女的文盲率控制在1%以下。
10.提高妇女科学文化素质。主要措施:1.贯彻性别平等思想。将性别平等纳入与教育相关的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的制定。提高教育工作者和教
育对象的社会性别意识,确保性别平等政策在教育领域的制定和落实,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充分体现。2.完善基础教育体系。继续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
量,保障女童平等享有接受优质的学前教育、九年制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的权利,确保符合当地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中适龄女童平等享有入学机会。3.完善特殊
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受教育的制度建设,基本普及残疾女童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段教育15年免费基础教育;进一步完善贫困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女童平等享有接受
教育的机会,消除女生辍学现象。4.继续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通过开展各类学校社会互动项目、跨区域协作项目、教育国际化项目,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完善高
等教育管理体系,实现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进一步提高。5.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大力完善成人继续教育网络体系,提升继续教育专业水平,根据妇女发展的需求进行
系统、合理的课程设置,使妇女的终身教育体系更为科学、合理,提高女性接受继续教育的比例。打造智慧教育平台,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通过名师公开课、优质教
育资源库、职业教育数字资源和高校精品课程等,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通过在线网络课程开发、“课程超市”服务模式建设,深化移动互联网技术应用背景下的教学改革,探
索传统课堂教育与在线教育有机结合的新模式,为妇女接受终身教育提供服务。6.加强女职工教育培训。健全女职工培训教育网络,不断满足女职工多层次、多种类的知
识需求,全面提升女职工综合素质,推动技能劳动者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积极开展针对流动妇女特点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流动妇女在临的生存能力。7.提升妇女科学
文化素质。对现有妇女科普活动的资源进行整合,充分利用“科普大讲堂”、科普微信等一系列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科普工作平台,提高妇女的科学素质。依托农村学校、文化礼
堂、科普示范基地等科普宣传阵地,开展农村群众性科普活动
,为农村适龄妇女普遍提供实用新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妇女新知识和新技术的应用水平,增强科技致富和创业发展能力。8.继续扫除妇女文盲。加大扫除妇女文盲工作力
度,深化扫盲和扫盲后的继续教育,巩固发展扫盲成果。重视教育资源投入的均衡性,平衡经济发展不同地区之间的教育,为农村妇女接受教育创造良好条件。(四)妇女
与健康。主要目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2.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3.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
7/10万以下。4.产前筛查率达到85%以上,产前诊断率逐步提高,孕产妇中、重度缺铁性贫血发生率降低。5.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
80%以上。6.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宣传普及率达90%以上。7.已婚育龄妇女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率达90%以上。8.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
控制在3/万以下。9.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实现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城乡全覆盖。10.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检测率均达到90%,艾滋
病、梅毒母婴阻断率达到90%以上、乙肝母婴阻断率达到99%以上。11.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医院开设心理门诊,有条件的医院设心理咨询科。
12.基层医疗机构妇幼保健人员配置得到完善。13.女性人均预期寿命达83岁以上。14.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女性人数所占比例提高
10%,体育人口达到60%以上;全民身体素质显著提高,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鼓励妇女参加体育运动,提高妇女健康水平。主要措施:
1.高度重视妇女卫生工作。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将妇女健康发展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妇女健康和保护的政策,建立妇女健康
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体系,将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等重要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妇女健康目标顺利实施。2.保障落实妇女健康
服务工作经费。落实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和产前筛查,按照公共卫生服务范畴和分级财政体系要求,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合理经费分配方案,保障基层妇女工作专项经费,对基层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的妇幼保健工作的妇幼保健人员实行全额拨款制度。3.优化各项资源整合。合理配置卫生计生资源,根据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工
作实际,积极推进妇幼保健和优生优育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服务效能。不断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大数据共享共用,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方便
广大妇女就诊。4.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集中精力,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的宣传工作,提高知晓率和服用率,完善农村地区孕产妇的住院分娩补
助的细节问题,确保所有农村地区孕产妇都能享受住院分娩补助,确保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管理,畅通危重孕产妇抢救网络,保障高危孕产妇住院分
娩率达100%。5.提升妇女医疗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医联体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妇产科医生的业务服务能力,使妇女能够就近享受到便捷、优质、连续的同质化
基本医疗服务。重视发挥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的作用,特别是针对高危孕产妇救治、培养本地化、实用性妇幼保健人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市妇幼卫生水平提高。
6.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大在适龄妇女中的宣传力度,实现婚登、婚检一站式服务,加大已婚育龄妇女避孕方法宣传力度,保障其享有避孕方法知情
择权,降低人工流产率。7.完善适龄妇女的宫颈癌、乳腺癌“两癌”筛查。推动更多企业将“两癌”筛查列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提高企业女职工“两癌”筛
查参检率;加大农村妇女“两癌”筛查财政投入,加强宣传力度,实现“两癌”筛查城乡全覆盖。8.加强妇女传染病的防控。认真实施艾滋病、梅毒、乙肝病毒母婴阻断
项目,积极宣传艾滋病、梅毒、乙肝病毒阻断意义,加大艾滋病、梅毒、乙肝病毒母婴阻断培训力度,定期开展有关监测,实现艾滋病、梅毒、乙肝病毒母婴阻断率的不断提高。
9.加大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女性心理健康水平,健全医疗机构心理健康诊疗平台,确保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心理门诊,保障妇女心理障碍和精神疾病
的预防和治疗工作。10.做好流动人口妇幼保健服务。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和发放宣传册、广场宣传等现场宣传形式,同时结合“名医进社区”活动,提高流动人
口孕产妇的自我保健意识,提高流动人口孕产妇产前检查率、住院分娩率。11.保障基层妇保人员配置。依照有关规定增强市镇两级妇幼保健力量,市级每1—1.5万
人口配备1名妇幼保健人员,镇(街道)按照0.29人/千人标准落实妇幼保健人员编制。加强与高等医学院校合作,继续根据基层卫生人才需求定向免费培养农村基层医师;推进
城乡医院人才交流机制,鼓励优秀妇幼专业人才定期进社区,加强基层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医师规范化培训、岗前教育或岗位培训,加强人文培训,培养优秀团队精神,提高妇产科医
生爱岗敬业精神,努力建设适应医疗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12.提升妇女身体素质。构建具有临安特色的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使妇女充分
享有科学、普及、生活化的体育健身服务。加强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提高妇女健身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创新适合妇女体育健身的形式,吸引更多妇女参加全民健身活动。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主要目标:1.妇女医疗参保人数增加。2.女性中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加,提高城镇灵活就业、未从业妇女的
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女职工工伤保险人数增加。4.妇女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增加。5.在建立工会的企业中实现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
订全覆盖。落实女职工的“四期”特殊劳动保护措施,使女职工的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6.保障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条件的贫困妇女全部得到救助。
7.保障老年妇女和残疾贫困妇女得到关怀和照料。8.妇女养老服务水平提高,以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主要措施:
1.完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及相关基本医疗保险配套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从制度上保障和提高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实施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一
卡通”项目,缓解包括妇女在内的参保人员在杭州市范围内跨参保地就医的医疗费垫付压力,切实解决参保妇女异地就医难问题。2.统筹城乡发展,全面落实妇女住院医
疗保险待遇。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城镇女职工、灵活就业妇女以及农村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3.完善《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的相关配套政策,
继续推进对纳税参保单位的督保力度,扩大对妇女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提高城镇灵活就业和未从业妇女的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确保老年妇女
能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抓好符合条件妇女参保工作,确保老年
妇女老有所养。4.落实《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切实保障各类人群中妇女的合法权益。继续推进“医养护”一体的管理模式,为需要帮助的老年妇女提供养老帮
助。继续完善居家养老的各项措施,通过创新养老管理,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养老服务,提高老年妇女生活质量。5.统筹完善女职工保障体系。积极推动各部门出台女
职工“二孩”生育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女职工“四期”保护的监督力度,在有需求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建立“母婴哺乳室”,为孕期和产后哺乳妇女提供人文关怀。
6.健全完善职工医疗保障、会员意外伤害保障、特殊疾病保障、困难家庭“春风”救助等多位一体的女职工保障体系,推动保障政策和互助基金实现市级统筹。
(六)妇女与法律。主要目标: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妇女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完善和制定符合本市特色的妇女权益保护规定。2.完
善政府公共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对本市出台与妇女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做到应评尽评。3.清理“村规民约”中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和内容。4.
对强奸妇女、拐卖妇女、组织和强迫妇女卖淫等犯罪行为的起诉率为100%。5.基层公安对家庭暴力投诉处理率达100%。6.农村和社区建立针对妇女
犯罪的预警站建设覆盖率达90%。7.镇(街道)妇女维权机构覆盖率达100%。8.农村(社区)妇女维权机构覆盖率达100%。9.继续
保持“12338”妇女维权热线覆盖率达100%。10.完善妇女家暴庇护站建设,加强宣传,提高知晓率。对符合条件的家暴受害申请人的庇护率达100%。
11.对有需要的妇女进行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对符合条件妇女的救助和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率达到100%。1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妇女尊法学法守
法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13.强化社区矫正措施,加强对社区服刑女性的监管帮扶。主要措施:1.“公、检、法、司”要加大《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有关妇女权益的法律的培训力度,提高相关人员依法处理针对妇女犯罪行为的水平,保障妇女的权益。2.继
续完善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规范运行,发挥评估机制的作用,对本市地方性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的制定进行性别平等的评估。成立有关公共政策性别评估领导机构,组织
开展对有关政策法规进行性别平等的评估工作。3.加大“村规民约”中性别平等的审查力度,对全市农村和撤村建居的社区进行“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审查,清理其中所
有不符合国家法律和性别平等的条款,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4.依法加大打击整治侵害妇女权利犯罪力度,立足公安本职,加大力度侦破侵犯妇女权利案件,深
入推进打拐禁娼活动。建立社区妇女预警站,加强对娱乐场所、网吧和演出市场、旅馆业、美容美发业和出租私房等重点地区、复杂场所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卖淫嫖娼现象的发生,
杜绝有害妇女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5.依托市公安局110家庭暴力应急联动平台,继续做好反家暴接处警工作,及时维护妇女的人身权利和婚姻家庭权益,依法严惩因
家庭暴力引起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对家庭暴力投诉受理率达100%。6.创新妇女普法的方法和手段,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面向妇女提
供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在依法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能时切实做好妇女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托各类普法载体和平台、利用各类法治宣传教育
主题活动加强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涉及妇女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妇女的法治意识和法
治能力。7.优化法律援助平台,努力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降低经济困难标准;对受到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的妇女申请
法律援助时,按规定免予审查经济状况,及时给予法律援助;建立线上、线下妇女法律援助体系,强化智能化法律援助服务,完善服务网点建设,加强法律服务热线建设,鼓励有条件
的地方开设针对妇女群体的维权专线,有效解答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8.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对女性社区服刑人员的有效监管,
提升帮教改好率。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志愿者在女性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形式,公开择优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进一步做好
帮困扶助、心理矫正、社会关系修复等。(七)妇女与环境。主要目标:1.加大对空气、烟尘、噪声、饮用水等污染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力度,减少
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2.加大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性别平等文化的宣传力度,营造促进男女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3.鼓励开展优秀女性文艺作品
创作,采取措施丰富妇女精神文化生活。4.建立妇女活动场所。5.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力度,严查侵害妇女权益的文化产品,促进妇女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6.镇(街道)一级文明家庭达标率达80%以上。7.加强对妇女用品质量安全的检查,扩大检查覆盖面,超市销售产品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主要措施:1.狠抓重点领域环境治理和建设,着力解决水、气、工业固废等市民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巩固深化“五水共治”成果,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保
障饮用水安全;重点推进重污染行业退役工业企业污染场地的治理修复,为妇女健康生活工作提供环境保障。2.坚持有利于性别平等的舆论导向。促进主流媒体新闻栏
目、专题报道加强妇女事业发展方面的宣传,积极营造妇女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3.加强和改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建设,为妇女活动提供场所上的保障。
4.积极推进和谐家庭建设。为妇女提供婚姻关系指导与心理健康疏导,帮助妇女树立乐观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心态,营造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进一步
深化“幸福牵手”活动,引入“互联网+”思维创新交友服务平台,为单身女性的婚恋提供帮助。5.开展妇女用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工作,督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各类质量管理培训,提升妇女用品生产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对市场上销售的妇女用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对发现的
不合格产品严厉查处;开展对重点节日、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的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努力创造良好的质量安全环境。大力开展《产品质量法》、《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四、保障措施(一)本规划是《临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
划》体系的组成部分。实施妇女发展规划是政府的职责。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机构和社会团体实施本规划。各成
员单位根据《规划》要求和职责范围,制定和完善实施方案,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针对重点、难点目标设计和实施相应项目,以保证目标如期实现。市妇儿工委办负责委员会
的日常工作,每年有计划地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实施规划目标任务。(二)要将妇女发展目标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公共事
业发展和公共政策,并作为本地区和职能部门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内容之一,以确保规划各项目标如期完成。(三)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依法
行政,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完善目标考核、督办督导、统计监测、评估、会议、调研、表彰、报告、培训等制度,注重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对妇女发展中涉及多部门的
重大问题,多部门合作,共同解决。各有关部门每年向市妇儿工委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予以表彰。(四)市政府要为规划的实施提
供组织、人力、经费保障。实施规划经费,年度、中期、终期监测评估经费,表彰经费,以及妇女儿童工作机构开展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相应调整提
高。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形成全社会支持妇女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五、监测评估(一)建立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工作制
度,认真开展督查和监测评估工作,及时、准确和全面地反映达标情况,确保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二)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构,市妇儿工委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
组。1.统计监测组:由市统计局牵头,其职责是负责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审评年度统计监测报告,检查规划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和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开展阶段性评估,并
提交监测评估报告;指导开展实施规划的评估工作。统计部门和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相关部门将性别统计纳入常规统计工作,在年报及调查中统一布置、收集、检查和发布,使性别统
计工作更加规范科学。2.专家评估组:由市妇儿工委办牵头,其职责是制定检查评估方案;审评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开
展评估检查工作。附件:临安市“十三五”期间妇女发展实事项目
附件临安市“十三五”期间妇女发展实事项目1.新建临安市妇女儿童医院。根据“全面两孩”政策实
施后出生人口的增长需求,结合市政规划,科学调控医疗机构数量、规模、床位、人员等资源指标,以二级甲等专科医院标准新建临安市妇女儿童医院。2.推进“两癌”
免费筛查实事项目。开
展全市城乡适龄参保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项目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妇女“两癌”筛查制度
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项目实施使“两癌”能够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有效降低“两癌”患者死亡及后期治疗费用,有效地保障广大妇女的健康。3.优化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母婴哺乳室”。提高妇幼计生服务水平,在有需求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建立“母婴哺乳室”,为孕期和产后哺乳妇女提供人文关
怀。临安市“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年)为进一步促进儿
童事业的发展,提高我市儿童整体素质,根据《临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浙江省“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杭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6—
2020年)》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临安市儿童发展规划(年)》。一、我市儿童事业发展现状(一)主要
成效。《临安市儿童发展规划(年)》实施5年来,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
施,认真落实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儿童工作环境不断优化,儿童事业获得长足发展。儿童健康、营养状况不断改善,儿童生命质量不断优化,实施出生缺陷防治工程,建立新生儿筛查
救治网络,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名列全国前列,婴儿死亡率从2010年的4.11‰下降到2.9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5.15‰下降到3.83‰。儿童十五年基础教育高
标准、高质量普及,优质教育覆盖面扩大,教育公平落到实处,逐步推进“名校集团化”和“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建设行动,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服务平台,扩大特殊教育范
围,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幼儿入园率大幅度提高,至2015年全市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8.8%,等级幼儿园在园人数覆盖率达90.7%。目前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
固率保持全省领先水平,初中毕业生升入各类高中的比例达99.8%,优质高中教育覆盖率达85.7%。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加大,中小
学生接受普法教育率达到100%,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犯罪总人数的比例逐年下降,社区儿童维权机构覆盖率达到100%。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探索流动留守儿童服务
机制,提高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深入开展雏鹰争章、“第二课堂”行动计划,丰富儿童文化生活,加大文化市场执法力度,开展“阳光少年评选”
活动,为儿童身心健康创造优良的外部条件。儿童的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全面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儿童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存在问题。“十二五”期间,我市儿童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但由于受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仍面临诸多问
题。社会对儿童健康重视程度不够,儿童体育活动场所不能够满足需要,独立的儿童娱乐场所没有建立,儿童肥胖导致体质下降,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仍需推进,儿童近视发
病率较高,儿童心理健康面临新挑战。教育发展仍存在不均衡,幼儿园建设不能满足需要,城镇与农村公办幼儿园的建设比例不协调。儿童食品安全问题和儿童意外伤害仍然需要进一
步重视,流动留守儿童管理服务相对薄弱。妇幼保健相对薄弱,未能建立独立的儿童保健医院。儿童健康存在隐
患,意外伤害增多,儿童安全受到威胁。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文化活动环境需进一步提升,互联网对儿童的负面影响正在加大,儿童的主体地位和参与权需要进一步得到尊重。政府
统筹管理儿童事务的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进一步解决儿童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和权利保护,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儿童工作面临的重大任务。临
安市儿童事业发展是我市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三美临安”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三五”是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
社会的关键时期,也必将是儿童事业实现蓬勃发展的重要时期。二、我市儿童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聚力“三美”临安,强化
政府职能,落实儿童优先原则,依法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事业繁荣发展,推动儿童事业与临安经济社会
同步发展。(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儿童优先。尊重儿童意愿,遵循儿童发展规律,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考虑儿
童的利益和需求。2.坚持依法保护,保障最大利益。在儿童身心发展的全过程,依法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处理与
儿童相关的具体事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3.坚持科学统筹,保障平等发展。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儿童不因性别、民族、信仰、户籍、地域、受教育状
况、身体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受到任何歧视,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4.坚持创新发展,保障儿童参与。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鼓励并支持儿童
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发挥儿童潜能,畅通儿童表达渠道,重视吸收采纳儿童的意见,让儿童学习独立与自主。  (三)总体目标。以满足儿童发展
需求为本,以促进实施“民主民生”战略,打造“三美临安”的社会建设相一致的儿童事业发展为目标,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受教育水平、福利水平;
进一步优化儿童生存、发展、保护和参与的社会环境,使儿童充分享受各项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儿童的整体素质和创新实践能力,实现儿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到2020年,儿童发
展主要指标再上新台阶。三、我市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一)儿童与健康。主要目标:1.减少严重多发致残致畸出生缺陷的发生。
2.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4.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率控制在1‰以下。6.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巨大儿发生率控制在7%以下。7.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
达到90%以上。8.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9.幼儿体质抽样检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10.提高中小学生《国
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11.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12.降低儿童
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13.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95%以上。14.按照儿童总人数
配齐配足妇幼保健人员。主要措施:1.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制定和完善儿童健康和保护的政策。根据《规划》要求,建立儿童健康
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体系,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强市镇两级妇幼保健力量,市级每1—1.5万人口配备1名妇幼保健人员,镇(街道)级按照0.29人/千人标准落实妇幼保
健人员编制。2.健全儿童医疗网络。推进城乡医院人才交流机制,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设置儿科,鼓励优秀儿童医疗专业人才定期进社区,加强对社区妇幼卫生服务工
作的培训、指导和考核,上线儿童信息系统,优化整合产时信息系统、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以及HIS系统部分数据模块,实现全市联网、无缝对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水
平,方便就诊。3.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加强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甲状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
症)筛查率达到95%,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5%,将残疾预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新生儿疑似残疾筛查网络,完善卫计与残联系统的转介制度,新生儿疑似残疾监测覆盖率
达98%以上。新增唐氏综合症免费筛查项目。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目标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4.加强儿童疾病防治。规范预防接种行为,以
镇(街道)为单位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达到98%以上。以社区(村)为重点,普及儿童健康基本知识,开展“名医进社区”活动,提高流动儿童家长的疾病防治意
识。降低新生儿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的死亡率。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5.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积极倡导母乳喂养,加大《母乳代用品销售
管理办法》、《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实施力度,提倡在用人单位、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设置哺乳室,广泛传播母乳喂养知识和技能,开展合理膳食与营养素补充指导,提高婴
幼儿家长科学喂养水平。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60%以上,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85%以上。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善中小学学生营养状况。提高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营养疾病的能力。6.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合理安排学生学习、休息和娱乐时间,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和体育活动时间,确保中小学生校内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完善儿童体质健康评价、监测和公布制度。全面实施学生健康
促进行动,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巩固儿童运动圈特色教学基地,加强社区(村)体育健身俱乐部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培养儿童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7.加
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推进儿童医疗保健科室标准化建设,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和喂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等服务。规范我市妇幼卫生
服务项目,逐步扩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儿童保健内容。开展中小学生口腔保健和窝沟封闭等免费儿童保健项目,幼儿园儿童龋齿发病率控制在30%以下。通过优化整合儿童
保健服务资源,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5%以上。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保健管理率。
8.加强儿童的健康指导和干预。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对儿童开展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提高儿童
身心健康水平。帮助儿童养成健康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严禁向儿童出售烟酒和违禁品,预防和减少儿童吸烟,酗酒,防控儿童吸毒,做好涉毒儿童戒毒工作以及社区康复。
9.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制定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预防溺水、高空坠落、交通事故、火灾、性侵害、暴力伤害、校园欺凌等伤害发生。将安全教育
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提高儿童的自护自救、防灾避险和逃生的意识和能力。深化开展各类“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完善学校、幼儿园伤害事件应急
管理机制,降低儿童伤害死亡率和致残率。减少各种灾害对儿童的影响,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服务。10.完善儿童心理健康辅导和服务体系。落实《中小学心
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继续完善心理健康辅导体系,健全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100%的中小学校设置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并配备合格的专兼职教师。推进心理辅导活动课程建
设,增强学生珍爱生命意识和抗挫折能力,中小学每班每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不少于2课时。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设儿童心理科(门诊),配备专科医师。11.加
强儿童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建立生殖健康教育基地,普及青春期健康教育,普及生命教育。将性和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纳入学校专题教育。
健全性与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满足咨询和治疗需求。(二)儿童与教育。主要目标:1.促进0—3岁儿童早期发展。2.学前
三年到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5%以上。4.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95%以上。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
率保持在100%。6.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100%。7.优质高中段教育覆盖率达90%以上。8.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段
教育延伸。9.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10.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快
乐成长。11.基本满足儿童接受多样化教育的需求,实现学生培养模式的多样化。12.全市城乡中小学校互助共同体参与面达到98.5%以上。
13.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率100%以上。主要措施:1.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县
市。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保证规划引领,保障财政资金投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满足教育需要。完善体制和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坚持“公平、适合、开放、可持
续”原则,深化教育治理体系及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教育品质。2.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深化实施阳光招生制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预登记制度,探索建立公平教育体制。建立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制度,保证符合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同城待遇。健全农村留守儿童、边远地区儿童及特殊儿童等
弱势群体就学保障体系。完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扩大优质教育资源。3.推进0—3岁儿童早期发展。积极发展公益性普惠性的儿童综合发展指导机构,建立以幼儿园和
社区为依托的早教服务网络,为0—3岁儿童及其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快培养0—3岁儿童早期教育专业化人才,提高科学育儿水平。到2020年,全
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普遍开展。4.提升学前教育水平。全面落实《临安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
并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城乡幼儿园建设。均衡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等级幼儿园,推进学前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不断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保证的学前教
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就近入园、方便入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到2020年,3—5岁儿童入园率达到99%以上,每个镇(街道)在
至少建成一所达到等级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基础上,根据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进一步规划建设多所公办幼儿园或公办中心幼儿园分园教学点,着力解决农村偏远地区幼儿的入园
问题,基本满足适龄幼儿就近(相对就近)入园需求。5.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提高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水平。着力加强薄弱地区和
薄弱学校建设,完善名校集团化、城乡学校教育共同体等形式,着力扩展优质教育资源,建成均衡优质的义务教育体系。6.促进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发展。按照增强个体特
色化、群体多样化的导向,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着力培育以课程建设为代表的育人特色,不断提高育人质量,提升办学水平和竞争力。7.增强职业教育活力。立足
服务临安经济建设和青山湖科技城建设的战略定位,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增强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提升职业教育
办学质量。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规划和拓展新的职业教育资源,推进普职教育相互融通。8.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建设。以政府资助为主、社会资助为辅,以“奖、助、
贷、免、补”五大资助形式为支撑,完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加强流动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的教育资助,确保不让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实现从保障型资助到发展型资助的跨
越。9.推动特殊教育发展。立足于增强残疾人的“自强、自立、自信、自理”四自能力,树立、宣传、推广特殊教育融合理念,完善特殊教育布局,强化特殊教育针对性
和有效性,促进特殊教育学生更好发展。进一步落实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加强个别化教育的有效性研究,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三年教育和高中段教育延伸工作。
10.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以德育为纲,以人文为重,以健康为本,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以深化课程改革为契机,以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养成教育为
抓手,全面深化素质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推进师资优质化。通过师德严要求提升形象,通过培训高标准提升素养,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
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11.全面推进改革综合化。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改革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办法,大力构建和完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各类高中招生
制度和办法,引导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科学选拔人才。深化教育评价机制改革。改进学校、学生、教师评价体系,积极发挥评价的激励、导向和调控作用。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探
索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优化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全员聘用(聘任)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干部有序流动
机制;实施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农村特岗教师津贴,促进我市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儿童与福利。主要目标:1.建立健全适度
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不断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2.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
,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3.基本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基本公共服务需求。4.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和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提高孤
儿的家庭寄养率和收养率。5.提高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6.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满18周岁子女的生活、教育、医
疗、公平就业等权利。7.完善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8.增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9.对大龄残疾儿童进行免费的职业技能教
育和实用技术培训,获得平等就业权利。主要措施:1.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儿童福利事业的投入力度,实现儿童基本公共
服务均等化。2.提高儿童的社会救助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医
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中优先考虑儿童需求。健全落实儿童分类保障制度,防止代际贫困传递,促进低保家庭儿童健康成长。3.
完善儿童医疗保障体系和医疗救助制度。在城乡医疗保险框架内完善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实现儿童(学生)医疗保障全覆盖,解决参保儿童异地就医难,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基本
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互补联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纳部
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对贫困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落实医疗救助工作。4.完善流动留守儿童的服务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
16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健全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保障流动儿童公平享受教育、医疗保健等基本公共服务。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
系,保障留守儿童基本生活,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和行为的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5.健全孤儿保障制度,完善孤儿养育模式。落实孤儿社会保障政
策,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医疗康复、住房等方面的需求。帮助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孤儿就业,确保孤儿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实施过渡性抚养,保障公平享有生活、教育、医疗、就业权利。完善福利机构孤儿、弃婴接收、救治制度,探索适合孤儿的养育模式,规范国内收养,稳妥开展涉外收养,让更多孤儿
回归家庭。6.完善病残儿童的普惠型救助体系。建立病残儿童家庭支持制度,发放重病、重残、罕见病儿童护理补贴,实施残疾儿童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补
助政策,建设杭州市特殊康复中心,开展残疾儿童康复评估,加大残疾儿童救助普惠力度。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优先将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以及贫困家庭的重度残疾、患重
病和罕见病儿童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水平。7.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网络体系,健全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
安置保障制度,开展流浪儿童教育、医疗服务、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和技能培训。探索建立流浪儿童早期预防干预机制,提高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实现流浪儿
童救助站全覆盖,满足救助需求。8.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推进分类保障工作,优先将
父母双方无法或无能力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以及贫困家庭的重度残疾、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积极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
不断扩大儿童福利保障对象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水平。9.建立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在市儿童福利院建立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在镇(街道)设立儿童福利服务工作
站,在村(社区)普遍配备儿童福利督导员,形成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为辖区儿童,特别是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提供临时照料、教育辅导、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政策
咨询等服务。10.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通过政策支持、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儿童生存、发展和保护相关服务,大力培育孤残儿童康复、困
境儿童心理辅导等服务类社会组织和企业,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服务的导向机制。(四)儿童与法律保护。主要目标:1.贯彻落实保护儿童
的法律法规和儿童优先的基本原则。2.依法保障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3.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合理,坚决禁止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
4.完善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5.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率达到100%,儿童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6.乡
镇中心校以上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配备率和警校共建率达到100%。7.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对儿童实施一切形式的暴力。家庭暴力投诉受
理率达100%。8.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财产权益。9.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管理和监督,禁止使用童工和违规使用未成年工。10.保障儿童
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儿童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率达到100%。11.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控制在犯罪总人数的6%以下,刑释未成年人在
五年内不重新犯罪达到90%以上。12.建设与完善适合儿童的司法体系。13.社区儿童维权机构覆盖率100%。14.“12355”青少
年服务台基层工作站覆盖率100%。主要措施:1.完善儿童法律保护机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框架
下,探索推进儿童福利、家庭教育等内容的立法。清理、修改、废止与保护儿童权利不相适应的法规政策,增强保护儿童相关法规政策的可操作性。加强执法监督,明确执法主体,强
化法律责任,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促进司法公正。加强对执法人员儿童权益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执法水平。2.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将保护儿童权益相关法律
法规列入“七五”普法重点内容,定期开展社会宣传,提高家庭、学校、社会各界保护儿童权利的法治观念和能力。在小学开设法治常识课程、在中学开设法治知识课程,保证法制副
校长到校工作时间,提高儿童的维权意识和能力。3.完善儿童出生登记制度,消除对女童的歧视。确保无论何种原因出生的婴儿,都有依法获得出生登记的权利。加强部
门协调和信息共享,简化规范登记程序。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建立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加大“两非”行为打击力度。4.完善儿童监护制度。提高父
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贯彻落实《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支持遭受监护人侵害的未成年人申请人身安全
保护裁定及撤销监护人资格,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健全以家庭监护为主体,以社区、学校等有关
单位和人员监护为保障,以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5.保护儿童人身权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强奸、拐卖、拐骗、绑架、虐待、遗弃等侵害儿童人身
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组织、胁迫、诱骗儿童实施犯罪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利用儿童进行扒窃、乞讨、卖艺、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侵害,提高儿童及其
家长“防拐”意识和能力,建立受暴力伤害儿童问题的预防、强制报告、反应、紧急救助和治疗辅导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儿童庇护中心,保护受害儿童的隐私权。6.加强
未成年人劳动保护。严格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儿童,禁止介绍未满16岁儿童就业。坚持开展非法
使用童工专项检查,杜绝使用童工,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加强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禁止安排已满16岁未满18岁未成年工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劳动或危险作业。
7.保护儿童财产权益。依法保障儿童的财产收益权和获赠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一定权限内独立的财产支配权。8.保护涉诉未成年人权益。健全完善儿童
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确保儿童在司法程序中获得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对涉及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实行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一站式询问”方式,尽可能减少询问
频次,避免“二次伤害”。探索将家事法庭、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制度引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引入社会资源和专业力量,对因经济困难或犯罪活动陷入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经
济救助、心理干预、就学安置等救助工作,实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和社会保护的有效衔接。9.完善涉嫌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处理制度。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
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基本要求,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处罚,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贯彻落实刑诉法未成年
人刑事案件特别诉讼程序,全面落实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法律援助、犯罪记录封存、分案办理、听取律师意见等制度。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建立新型未
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和公益性社会观护组织,探索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非羁押监管。保障解除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10.推动建立未成年人
专门司法机构。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专业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普遍设立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工作机构或办案组,由专人负责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及未成年人犯罪预
防工作。贯彻《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及有关儿童救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构建智能化法律援助服务体系。11.加强儿童合法权益社会综合保护。构建家庭、学校、社区、司法机
关一体化的儿童权益保护网络,积极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违法犯罪预警站设立率达到100%。完善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儿童的矫治制度,探索专门学校教育和行为
矫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保障专门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同等权利。加强归正青少年的安置帮教工作,对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附条件不起诉、缓刑的未成年人和因犯罪接
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做好帮教工作。(五)儿童与社会环境。主要目标:1.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消除对儿童的歧视和伤害。
2.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3.提高儿童食品和用品的产品合格率。4.提高公众对儿童安全的认识,为儿童创设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
5.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全覆盖。6.为儿童提供丰富、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和影视中不良信息的影响。7.
培养儿童阅读习惯,增加阅读时间和阅读量。8.增加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坚持公益性,逐步增加免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提
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9.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10.每个镇(街道)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儿童
社会工作者,90%以上的村(社区)建设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的儿童之家。11.建立雏鹰争章体验基地13个。少先队员参加雏鹰争章活动率达到100%。
 12.全面开展“美丽学校(幼儿园)”创建达标活动,儿童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城市和农村学生参与科技活动的比例分别达到95%和85%以
上;“春泥计划”实施村覆盖率达到85%。主要措施:1.保障儿童的参与和表达权利。广泛开展儿童优先和儿童权利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儿
童成长的良好氛围。在儿童事务和儿童服务决策过程中,吸收儿童代表参加,听取儿童意见。增加儿童社会实践机会,鼓励儿童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儿童的社会参与能
力。2.坚持儿童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和公益性,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为儿童发展优先配置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优质全面地提供公共服务和
福利保障,实现儿童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规范化。以儿童的动机、兴趣和潜能发展为导向,营造安全型、便利性、公益性、趣味性的公共空间、文化产品和服务指导。3.
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增强儿童环保意识。治理大气、水、土地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强饮用水的保护。加强监管,确保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主要重
金属(铅、镉等)暴露水平符合国家标准。积极倡导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鼓励儿童参与“五水共治”、垃圾分类等活动。深化“美丽学校(幼儿园)”创建达标活动,中小学和幼儿
园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100%。4.为儿童提供安全的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整顿规范儿童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强化对违法生产儿童食品、玩具、用品等企业的执法
力度。健全婴幼儿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市场监管。健全儿童玩具、儿童用品等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加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对儿童游乐
设施运营的监管,对中小学电梯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定检率达100%。加强对网
络渠道销售产品的监管和检查。5.加大儿童活动设施建设。将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争取彩票公益金对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的投入。加大
对农村地区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和运行的扶持力度。规范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的管理,各类文化、科技、体育等公益性设施和场所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开辟专门供儿童活
动的区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第二课堂”建设,实施学生社团建设和青少年社会实践能力培养计划,全面提升社会实践活动的功能和质量。6.提高儿童科学技术
素养。开展多形式的科普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儿童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儿童科学探究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利用科普教育基地等场所,为儿童提供科学实践机会。加强
校内外结合的科普网络建设,加强科普志愿者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通过科技文化下乡、流动科技馆等形式,增加农村儿童参加科普活动的机会。7.为儿童阅读图书创
造条件。为不同年龄段儿童提供适合其年龄特点的图书,为儿童家长选择图书提供建议和指导。公共图书馆设儿童阅览室,推进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加强镇(街道)、村(社区)图
书分馆建设,规范提升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管理水平,鼓励和引导儿童主动读书。8.创造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文化环境。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实施培育
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大行动”,推动核心价值观进学校、社区、家庭。引导各类媒体制作和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鼓励和支持优秀儿童图书、影视、歌曲、童
谣、舞蹈、戏剧、动漫、游戏等创作、生产和发行。办好儿童广播电视专题节目,严格控制不适合儿童观看的广播影视节目的播出。积极组织适合儿童的文化活动,大力培育儿童文化
品牌。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大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及儿童玩具、饰品的力度。9.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商业性活动。严格
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不满十岁的儿童作为广告代言人。在针对儿童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烟草、美容广告,以及不利
于儿童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不得在中小学学校校园里作商业性广告和商业性活动,校园周边100米距离内禁设性商品、酒类、烟草广告牌。规范和限制儿童参加商业性演出和
活动。指导和督促新闻媒体和广告机构保护儿童的个人隐私。10.引导儿童绿色上网。坚持开展以“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为主题的网络、手机、荧屏、声频净化活动。
在公益性文化场、儿童活动场所、社区设置公共电子阅览室,为儿童提供公益性上网服务。加强对网络不良信息的打击和治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严格实行消费者实名登记制,
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加大对“黑网吧”的打击力度。学校要加强对未成年学生上网的引导,家长要对被监护人参与网络游戏等行为进行监
护。11.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落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的相关措施。开展各类“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完善校园警务室建设,确保学校、幼儿园保安人
员按规定配备到位。合理设置学校及周边视频监控探头布点。严厉打击干扰学校正常教学和侵害儿童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整体推进学校意外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校园
附近严格按规定设交通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
学、幼儿园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加强对校园周边商业网点和经营场所的监管。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禁设网吧、游艺娱乐场所。12.深化家庭教育工作。制定实施本市
“十三五”家庭教育工作规划,加大家庭教育指导网络投入与建设,加大家庭教育师资队伍投入与建设,积极开展省市级示范家长学校争创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
作。多渠道、多形式持续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确保儿童家长每年至少接受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参加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贯彻实施《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纲要》,开展家庭教
育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贯彻落实“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要求,开展“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弘扬孝文
化,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提倡父母与子女加强交流与沟通,预防和制止家庭虐待、忽视和暴力等事件的发生。13.强化社区(村)儿童服务功能。
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工作运行机制,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机构和社会团体、志愿者参与儿童保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
位、转介服务等形式,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一体化活动和服务。整合社区资源建设儿童活动场所,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提高运行能
力。强化对儿童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能力培训,积极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为儿童提供服务、维护儿童权益方面的作用。四、保障措施(一)政府主导,合力
推进。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提上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要建立年度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听取儿童发展规
划实施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报告制度,逐步完善儿童发展的监督机制。要切实加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自身建设,做到机
构、编制单设,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实施规划经费,年度、中期、终期监测评估经费,表彰经费,以及妇女儿童工作机构开展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与经济增长水
平同步增长。按儿童人口数每人每年1元标准列入预算。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并纳入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
踪分析,针对重点、难点目标设计和实施相应项目,以保证目标如期实现。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的监督、指导、协调和监测评估等工作,对成绩突出
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发文,予以表彰。(二)跟踪监测,科学评估。要建立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工作制度,认真开展督查和监测评估工作,
及时、准确和全面地反映达标情况,分析儿童发展状况,预测发展趋势,评估实施效果,为制定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每年要开展儿童发展规划实
施情况的自查,期中和期终要开展监测评估工作,确保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适时开展实施情况的督查和评估工作。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构。市
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统计监测组由市统计局牵头,其职责是负责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审评年度统计监测报告,检查规划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和政策措
施实施效果;开展阶段性评估,并提交监测评估报告;指导各部门、各地开展实施规划的评
估工作。专家评估组由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其职责是制定检查评估方案;审评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进行阶段性评
估,提交监测评估报告;指导各地开展评估检查工作。各级统计部门和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相关部门将性别统计纳入常规统计工作,在年报及调查中统一布置、收集、检查和发布,使
性别统计工作更加规范科学。附件:临安市“十三五”儿童发展实事项目
附件临安市“十三五”儿童发展实事项目
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健康、优质、均衡发展,有效解决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需求。进一步增加教育资源,确保适
龄儿童就近入园。制定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到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5%以上,省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95%。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市人武部,市各群众团体。市人大常委
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民主党派。
临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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