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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法》有望8月过会,三网融合或有明确规_中国产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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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法》有望8月过会,三网融合或有明确规
5月24日消息,一直处于“难产”状态中的《电信法》有了转机。有消息称,《电信法》草案已上报国务院,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中。在此之前,《电信法》已被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对于《电信法》的立法进展,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表示,《电信法》最快将于8月过会。 《电信法》最快于8月过会 “此次《电信法》草案提交国务院,是意料之中,因为几年前就一直在提《电信法》的审议,但是因为三网融合的原因,一直没有出台。现在国家在1月份已经通过了三网融合的决议,《电信法》草案的提交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在接受飞象网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记者了解到,在国务院制定的《国务院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已经明确表示,“为了维护电信市场秩序,保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电信网络和信息安全,推动三网融合,促进电信市场公平竞争和电信产业发展,提请审议电信法”。在这个立法规划中,明确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是《电信法》的起草单位。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有望在今年8月份的会议上审议。”曾剑秋表示。 三网融合或将有明确规定 “ 此次《电信法》草案提交,我希望有两点能明确:一是《电信法》能够对与三网融合相关的问题有明确的解释和指导。二是希望《电信法》能够改名为《通信法》。”曾剑秋教授表达了他对《电信法》的两点希望。 对于《电信法》对三网融合的规范和促进,通信界已有很多专家表达了他们的期望。 邬贺铨院士在不久前的一次会议上表示,“三网融合在3年内将带来6880亿元的社会消费投资,但面临着诸多挑战。“挑战之一是,”三网融合还要求制定完善的广电和电信行业的管理法规,而我国《电信法》酝酿多年仍“难产”“。 中国电信科技委的韦乐平主任也表示,”在法律保障方面,我国电信法已经‘难产’数十年,应尽早出台一部融合的电信法,这可以说是三网融合的根本保障。” 在三月召开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湖南公司总经理廖仁斌也建议,“要制定的《电信法》应涵盖三网融合的内容,包括明确三网融合的政策界限、经营主体地位、经营内容、管理模式等,为三网真正融合提供法律保障。” 《电信法》曾遭遇三十年难产 《电信法》从1980年开始酝酿,到2010年有望出台。中间经历了三十年的“难产期”,在中国的立法历史上,这样的情形比较少见。 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电信条例》,这部条例规定了电信资源有偿使用、电信网间互联调解、经营许可等八大制度,但是,由于它是一部行政法规,在法律效力上没有强有力的约束力。 而这部《电信条例》也被指,带有“明显的部门立法利益取向”,“管理范围宽泛,规定概括,操作困难”,“保护行业垄断和集团利益”。 业界一直在期盼一部可以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电信法》。 中国移动的王春晖在2010年曾参加国务院法制办电信立法专家组的相关研讨会议,他认为,《电信法》应该有六个字来概括它的使命:“秩序、使命和精神”。 “第一个秩序,我认为一个良好的电信服务秩序,其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秩序,关键是有没有一个良好的矛盾的解决机制。第二是使命,我认为电信立法的重要使命应该是发挥各种机制的作用来促使电信市场的公平竞争,最终达到一个最大的限度满足电信消费者的通信的需求,这是我们中国电信人的使命,也是电信立法的使命。第三个是精神,立法的精神,实质在于维护电信市场秩序,保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最终推动电信行业的健康发展。” (宗秀倩)&来源:飞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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