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楼盘业主号码,开发商有可能对购房者存在哪些方面的欺瞒?

链家未告知购房须缴二手房税 购房者斥故意欺瞒
  近日,北京的常女士向中新网房产频道投诉称,链家地产在充当其购买二手房的中介机构时,没有完全尽到告知所售房屋信息的义务,致使常女士在办理过户时,不得不缴纳“凭空出现”的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  中新网6月19日电(房产频道&秦辰)近日,北京的常女士向中新网房产频道投诉称,链家地产在充当其购买二手房的中介机构时,没有完全尽到告知所售房屋信息的义务,致使常女士在办理过户时,不得不缴纳“凭空出现”的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而链家地产的工作人员辩称,此前已将有关信息告知了常女士。双方由此陷入僵持。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安百山在接受中新网房产频道采访时表示,如果房屋中介机构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则中介或涉嫌欺瞒。 
  所购房属二套住宅需缴个税&买方称不知道链家称不可能 
  此前,常女士通过北京链家地产石景山区鼎城店找到一处较为满意二手房房源。经链家地产方面对房屋情况的介绍,双方很快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并已于日前通过了初审。但令常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链家地产告诉她,由于该房并非卖方家庭的唯一住房,所以常女士需要为此多支付3万多元的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 
  中新网房产频道了解到,尽管相关法律规定,二手房个人所得税应由卖方缴纳,但所产生的二手房税费通常由买方承担,这一现象已成市场惯例。安百山律师对中新网房产频道说:“由于卖方通常要求交易价格为净得金额,所以实际上是将交易成本转嫁给了买方。”常女士认为这一市场惯例无可厚非,可以理解。“但之前,链家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告诉我会有这个税,也没有就此提供相应的确认书。现在突然说让我缴纳,我觉得他们涉嫌欺瞒。”她说。 
  中新网房产频道就此致电链家地产鼎城店店长张先生,张先生回应称:“那不可能。”随即以马上要工作为由,拒绝回答记者的提问。而链家地产的经办人刘先生,则以“正在接待客户”为由,拒绝了采访。 
  录音显示链家掌握房屋基本信息&但未向购房者提供确认书 
  根据常女士提供的其与卖家和链家地产三方交流的录音显示,卖家声称在委托链家地产鼎城店出售该房屋时,已经房屋的相关信息全部告知了链家方面,其中包括此房非卖家家庭唯一住房等信息,并且有相关书面证明保存在链家方面。而链家鼎城店店长则称此前已将这一信息告知了常女士。但当常女士询问为何她没有收到相关信息的确认书时,链家方面则表示没有这一确认环节。对此,常女士坚持认为既然没有确认书,即无法证明链家地产尽到了告知的义务,涉嫌欺瞒。 
  为了解中介机构是否应该向购房者提供相关确认书,中新网房产频道致电中原地产研究总监张大伟,试图从其他中介机构了解行业的普遍做法。张大伟承认,对于中介来说,并不存在与购房者签订确认书的环节。 
  律师称若未告知房屋为二套住房&则中介或涉嫌欺瞒 
  在这种情况下,中介的行为是否涉嫌欺瞒消费者?中新网房产频道在查询相关规定后发现,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条件是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其中包含两个条件:一是家庭唯一住宅,二是购买时间超过5年。只有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才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此,安百山律师认为,如果中介没有告知消费者购房者所购房屋为卖家的二套住房,则中介或涉嫌欺瞒,中介必需证明其曾经履行了告知义务。张大伟也对中新网房产频道表示,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中介是有一定责任的”。但他同时指出,“如果已告知为二套房源,中介就不必告知该房屋所购年限是否达到5年。因为无论是否告知这一项,这个费用都是必须要支付的,没有给购房者带来任何额外的支出。而且这个费用不是中介机构收取的,是国家征收的税费。”张大伟说。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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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期房你不得不注意这六个点
了解新楼盘的购房者都知道,一个开发商主推旗下楼盘时,若其楼盘还未建成,开发商都会举办期房排号活动,并且当时给出的楼盘价格往往要低于市场价格。而当此楼盘已建成、可看房的时候,这个时候的楼盘价格基本和周围市场价格持平了。对于经济水平有限的购房者来说,期房的确很具有诱惑力。但是别着急,看完本篇文章你就知道该如何选择了。
期房和现房的概念与区别
现房指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房屋的大产证的商品房,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产权证。只有拥有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称之为现房。
国家销售&现房&的规定,已经盖好的房子,不等于是&现房&,已经有人入住的房子也不等于是&现房&,而已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现在只有部分房子拥有土地证)才是现房。&&
期房是未经竣工验收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换句话说,商品房未初始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前,均为期房;已经领取&大产证&的商品房才属现房。是否已经取得&大产证&,是区分两者的关键。
期房和现房的优缺点
现房优缺点
现房销售,购房居民对住房格局、建材质量、空间环境一目了然。最大便利是购买后,马上就可以居住。然而,现房与期房相比,也有较多不利之处。如一般来说,现房房价较高,在房型、朝向等选择上,余地较小。特别是在预售状况不佳,入住率低时,易形成空置,影响居住心理。而且根据规定,入住未达一定比率,煤气不能开通。故购现房时,应对入住率作一调查。当然,买期房,还是购现房,关键还应根据个人的经济实力和需求来决定。&
期房优缺点
一般来说,预售期房优点是开盘价位较低,购房居民往往能得到较理想的折扣,付款方式相对比较宽松,还款压力较轻。若再能了解一些市政和道路规划,则可能具有增值空间,产生投资保值功能。此外,有些开发商还会推出可按自己构想改变房型格局的方案。当然,预售的期房也有不利之处。如某些开发商实力不强,往往不能按时交房。近来,这类纠纷大大增加,给购房居民增添不少麻烦。还有可能发生交房时实际面积与销售面积不符、建材规格不符、配套设施未能按承诺开通使用等麻烦。另外,由于购房居民对周边开发规划不了解,购房后,也会发生邻近又盖新楼遮挡视线阳光,或原有的配套改作他用,严重影响居住环境等。
购买期房应注意事项
1.认真查验相关文件
(1)查验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是否合法。
(2)查验开发建设的手续是否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查验开发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并核实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上所载的房屋栋号范围内。
2.注意定金条款
购房者购买期房时,一般要向开发商交付定金。《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定金合同以实际交付之时成立,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前要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因为一旦交付定金之后,定金合同生效,届时若购房者履行不能,要承担定金罚没的风险。
3.区分定金和预付款
预付款也预先支付,但是它的性质与定金完全不同,预付款是总房款中的一部分,而定金是担保购房合同能够顺利进行的一种担保形式。如果购房者在买房时预先支付的是预付款,就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4. 注意购房合同中的面积
期房最大特点就是在预售合同签订之时,房屋所有权并未现实存在,有关房屋状况只能体现在图纸上,使得按图纸预测的建筑面积和竣工后现场实测的建筑面积常有误差;而预售面积的价格往往是按图纸预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的。在此,购房者最好能与开发商协商,尽量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套内面积。
5. 注意购房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
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一旦延期交房,开发商多以&不可抗力&为由推卸责任。为防止这方面的损失,购房者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不可抗力等有关免责的条款给予高度重视。一般来说,购房合同示范文本中会约定不可抗力是延期交房的免责条款。
6. 对开发商产权证办理义务的约定
期房纠纷中,很多纠纷产生于房屋产权证发放期限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开发商解释产权证的发放进度为何一再拖延时,常用的借口是有关部门不给办理。但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对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登记机关应在受理登记之日起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产权证。
道理和注意事项小编都罗列了,所以你们买房时还是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以及开发商资质来决定自己到底是购买现房还是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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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看看日照哪些新楼盘即将入市
锦华·御府
  学区房、商品房、多层住宅、高层小区……对于日照的广大购房者来说,更想知道的是2017年各大开发商将为市民带来哪些新楼盘。如果2016年您没有买到中意的房子,一定要看看本期报纸。本报将2017年度即将入市的新盘项目整理如下,以供日照市民参考。城建花园南排续建  项目简介:城建花园南排续建,位于日照市新市区威海路与胶州路交会处,处新市区核心地带,周边一站式生活配套完善,尽享便捷。  项目由5栋多层住宅与2栋电梯洋房组成,65-224㎡多样户型,满足不同置业需求。  项目东临新营小学东校区、西临新营小学幼儿园、新营小学西校区、新营中学。为孩子提供“一站式”教育。  开发商:日照城建集团  项目地址:威海路与胶州路交会处荣安·北李广场  项目简介:荣安·北李广场位于北京路与大连路交会处(原北京路市场),紧靠市区主干道之一的北京路。是山东荣安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鼎力打造的30万平方米城市地标综合体项目。  项目占地面积5万余平方米,建成后将形成开发区独树一帜的集多功能公寓、阳光叠墅、瞰景高层、写字楼、商业广场为一体的商住典范,大型超市、影院、餐饮、酒店等业态的进驻更增添品质与便利。  开发商:荣安集团  项目地址:北京路与大连路交会处  项目简介:锦华御府位于佳海路和海天三路交会处,地处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核心地带(东小洼),占地约123亩,容积率2.5,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整个社区由15栋品质高层住宅与沿街商铺组成。  开发商:锦华房产  项目地址:海天三路与佳海路交会处东辰·十六栋  项目简介:十六栋——— 东辰集团15载精工沉淀,精研港城高端人群居住需求,匠心巨献99席现代东方院落,传承东方建筑美学,融合现代居住理念,满足国人骨子里对庭院生活记忆的追寻,创造东西方交融下的生活味道。建筑面积约270—360㎡山河院墅,以超越的姿态主城墅居时代的到来。  开发商:东辰集团  项目地址:临沂路西,山海路南安泰·德园  项目简介:安泰·德园项目为安泰集团在新市区打造的花园洋房项目。  开发商:安泰集团  项目地址:北京路东,西班牙公馆项目南赛福特·欧园  项目简介:赛福特·欧园项目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绿化率30.6%,由13栋住宅及3栋商住两用的公寓组成,是以法式建筑风格为主体的高档生活社区。  开发商:赛福特地产  项目地址:青岛路与黄海二路交会处西湖·尚品  项目简介:西湖·尚品位于海曲路与枣庄路交会处,占据城市中央位置,出行便捷,生活轻松自如。四大商圈交错,繁华生活中心,紧邻市医院,健康生活有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 5 8 6 . 9㎡,总建筑面积24988.5㎡,项目配套设施完善,让您充分享受自在轻松生活。  开发商:山东西湖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海曲路与枣庄路交会处  此外,由兴业房产拆迁改造的青岛路片区(前大洼、后大洼、厉家庄子)、东港区城投与天宁置业合作开发改造的南王家村等城中村改造项目也将为购房者带来更多选择,且以上地块均地处日照优势区位,尤为适合改善型置业者安家置业。&买房也有托儿?律师教你识破开发商的常见欺诈伎俩 - 市场 -佛山乐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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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也有托儿?律师教你识破开发商的常见欺诈伎俩
来源:新浪房产
作者:胡梦吟
买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从准备资金、挑房下定,再到合同签订、收房验房,所有过程一刻也不可以马虎,一不小心就容易掉入开发商的陷阱。
新浪乐居讯(编辑 胡梦吟)买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从准备资金、挑房下定,再到合同签订、收房验房,所有过程一刻也不可以马虎,一不小心就容易掉入开发商的陷阱。那么,在整个买房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当遇到相关问题我们又该如何维权?近日,我们特别邀请到广东禅通律师事务所的李鸿辉律师做客乐居直播栏目《大神来了》,为我们解读买房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并分享买房维权那些事儿。【】广东禅通律师事务所李鸿辉律师
做好取证 识破开发商常见的四种欺诈行为
新浪乐居:在购房过程中,由于开发商与购房者的信息不对称也容易发生一系列的纠纷。开发商有哪些常见的欺骗行为?
李律师:第一种常见欺诈行为是房源的欺骗,比如我们在买房的时候想挑选某个单位,销售为了造成房源紧张的假象就说卖完了,但是实际上这个房源明明是存在的。再比如有些开发商为了房子卖得快,采用了一种闭门销售——抽签的形式进行,而在实际销售中可能有部分购房者是开发商找来的托儿,促使消费者仓促的下决定买房。第二种是价格的欺骗,针对这两种欺诈,政府出台了相关规定,比如要求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10天或15天内一次性公开房源以及房子的明码标价。对此,消费者在买房的时候就一定要保持理性。
第三种欺骗是房子的规划、配套的欺骗。有些楼盘说未来规划有地铁,但这个规划有可能是几年或者几十年;再比如有些楼盘承诺的学位房,但据我向相关部门了解到的情况,楼盘的学位每年都有可能发生改变,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建议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最好去规划局确认一下地铁的规划或是确认下每年学位的招生。
最后一种欺骗就是户型的欺骗。比如开发商说户型可以这样改那样改,比如顶楼的添加、一层改两层,但实际上在改动后很有可能被有关部门就视为违建要勒令拆除。鉴于以上这些情况,建议让开发商给出一份书面的承诺。
新浪乐居:针对以上欺诈行为,我们应该如何识破呢?
李律师:以房源欺诈为例,我们可以登录楼盘所在地的国土和城建水务局、即房管局的部门来查询,因为只要房源获得预售证,每销售一套房源就会在房管局有备案记录。这样就可以查到你所关注的房源有没有卖出去以及对开发商销售的真实情况有个大致的了解。
新浪乐居:随着日前新广告法的出台,里面对于存在诱导和欺瞒消费者的广告都明令禁止。当购房者因开发商诱导类信息而下定后,我们应该通过何种方式捍卫自身权益?
李律师:根据新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开发商作为广告的广告主,则要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又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六条,针对房地产行业的广告也有一些明令禁止的法律法规,有讲到开发商的房源信息必须真实、包括注明面积等信息,另外,禁止开发商在销售房地产的广告上面有些虚假承诺,比如投资回报、以及规划和教育类的信息。
如果发生误导下定后,建议消费者保存好楼盘的宣传单页,并对销售做出的虚假承诺、以及足以诱导你买房的信息进行录音录像,因为只有做好相应的取证才能进行维权。
签购房合同需注意补充协议中的猫腻
新浪乐居:在签订买房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些什么?
李律师:在签订合同前购房者者应该先去翻看下楼盘的资料。楼盘一般会有公示栏,会公示楼盘的基本信息,如预售证、规划许可证、建筑证以及合同的范本等。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合同的内容,一般来说购房合同有两份,一份是备案合同,主要看清建筑面积、交楼时间、交楼质量、办证情况;第二种合同就是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对备案合同的内容补充,补充协议中容易涉及到一些如权益放弃或规划变更等有可能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内容要特别看仔细,尤其是装修房,要核对装修合同中提到的装修材料、工艺、配送家电等的规定,以便以后收楼的时候货不对板也可以有据可依。
新浪乐居:什么样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呢?
李律师:一般来说,双方亲自签名盖章确认的,且合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相关规定,我们认为这就是一份有效的合同。
收楼注意看两表 业主维权需理性
新浪乐居:就您处理的房地产案件的相关经验来说,在收楼的过程中,开发商有可能存在哪些违法行为?
李律师:以个人经验来说,目前存在最多的一种情况就是开发商本身工期拖延,但为了避免由于过期违约产生违约金,就在未通过政府验收的前提下交楼。因此,消费者在收楼的时候一定要开发商提供两个文件,竣工备案验收表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其中,竣工备案验收表代表着开发商所建楼盘已经经过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合格验收,才有可能办理房产证。
此外,建议在收楼时请专业人士过来验房,以便发现存在不合格的地方来维权,如若没发现明显问题,但又对于房屋潜在的问题持保留看法,在收楼签字的时候建议签“暂时没意见”,以保障自己追究的权利。
新浪乐居:对于开发商的不合理行为,业主最常见的做法就是拉横幅抗议,这种做法有效吗?业主应该如何进行维权?
李律师:拉横幅的实际效果见仁见智。虽说当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有些消费者想通过这种方式维权无可厚非,但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如果在维权的时候侵害到别人的权益或扰乱社会秩序的话,不仅违法还有可能是犯罪行为。
我个人建议消费者维权时还是尽量要理性,建议业主在维权的时候请些专业的人士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成立业委会集体维权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网友答疑】
问:新收楼就要预收物业管理费合理合法吗?
李律师:开发商售楼的时候就会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在合同上对于收取物业管理费的时间就已经做出了明确约定,而预收物业管理费合理合法与否完全依据当时双方所签署的约定。
一般来说,业主一旦收楼就表明了对这个房子没什么意见,就可以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但如果房屋质量存在漏水等问题,业主拒绝收楼的情况,可以先不交物业管理费。
问:市场上现在有很多的无产权公寓,消费者购买这些无产权公寓是否有法律风险?能不能拿到房产证?
李律师:法律风险是肯定有的。如果作为投资购买的话,由于没有产权可能存在卖出去的情况,就建议不要买。但如果只是自己买来使用,而且对产权要求不高的话,可以尝试着去买。
由于目前的无产权公寓的土地大多是农村村集体的,虽说是开发商建的楼,但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可能对村集体的约束力有限,建议在购买无产权公寓签订合同的时候,最好是有土地的所有权人盖章会更有保障。
问:在购房过程中,个人的客户信息经常被开发商卖给其他中介或者装修公司等,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维权吗?应该怎么处理?
李律师:这个问题维权起来比较复杂。根据刑法第253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将被判刑。但这种违法行为的惩治关键载誉有关部门需要加大惩治力度,做些典型的案例出来,这样对于净化市场和打击犯罪才能有很好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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