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费,基本预备费计算公式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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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其他费之预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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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预备费取费标准
范文一:基本预备费取费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建标〔号规定:估算的基本预备费以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总额和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总额之和为基数,乘以基本预备费率8%-10%计算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规定为8%~10%(建标〔号); 石油建设项目规定为8%~10%(计划〔号); 林业建设项目规定为小于5%(林计发〔号); 土地整理项目暂规定为2%(国土整理函〔2006〕26号); 公路工程项目为9%(交公路发〔号); 铁路工程项目为10%(铁建设〔2008〕11号);民航工程项目概算阶段为3%~6%(AP-129-CA-2008-01); 港口工程项目为7%(交基发〔号);电力工程项目为10%(国经贸电力〔号); 风电建设项目规定为1%~3%(FD001-2007);水利工程项目规定为10%~12%(水总〔号); 水土保持项目为3%(水总〔2003〕67号);安全防范工程规定为4%~6%(GA/T70-94)化工建设项目为10%~12%((90)化规字第493号)机械工程项目为10~15%,初步设计阶段为7~10%(1995年) 农业项目概算为3~5%(NY/T)原文地址:基本预备费取费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建标〔号规定:估算的基本预备费以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总额和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总额之和为基数,乘以基本预备费率8%-10%计算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规定为8%~10%(建标〔号); 石油建设项目规定为8%~10%(计划〔号); 林业建设项目规定为小于5%(林计发〔号); 土地整理项目暂规定为2%(国土整理函〔2006〕26号); 公路工程项目为9%(交公路发〔号); 铁路工程项目为10%(铁建设〔2008〕11号);民航工程项目概算阶段为3%~6%(AP-129-CA-2008-01); 港口工程项目为7%(交基发〔号);电力工程项目为10%(国经贸电力〔号); 风电建设项目规定为1%~3%(FD001-2007);水利工程项目规定为10%~12%(水总〔号); 水土保持项目为3%(水总〔2003〕67号);安全防范工程规定为4%~6%(GA/T70-94)化工建设项目为10%~12%((90)化规字第493号)机械工程项目为10~15%,初步设计阶段为7~10%(1995年) 农业项目概算为3~5%(NY/T)
范文二:设计收费的基本标准(一)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收费标准及工作内容:一、 本标准所指范围是各类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所指设计费是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从方案初步设计到施工图设计的各阶段工作内容及单项设计方案工作内容的收费;二、 投资方在公装工程立项的过程中投资金额不明确的,设计费以公装工程的建筑面积为基数进行计算(单位面积为平方米)。其上、下浮动调整额度可根据设计项目的复杂程度而定(见表一);三、投资方对装饰工程已经有明确投资金额的,也可以按工程设计的复杂程度以装饰项目总投资为基数的3%~6%比例额度收取设计费用(见表二);四、公装工程单项方案设计收费标准,以该项工程装饰装修设计费总额为计算基数,分别按本标准表一、表二、中所列A、B、C工程类别设计费的50%收取;五、公装工程各设计阶段工作内容:1、初步设计阶段(方案概念设计收总设计费的40%)(1)平面布置图(2)彩色方案效果图(3)总体设计说明(4)主要设计说明2、扩初设计阶段(方案深化设计收总设计费的30%)(1)
平面布置/局部平面图(2)
天棚布置/照明平面布置图(3)
地面拼花图(4)
立面图(5)
设计说明3、施工图设计阶段(收总设计费的30%)(1)
设计说明及施工工艺说明(2)
材料表、门表、灯具表、家具表(3)
平面布置图(4)
地面拼花图(5)
天棚布置/照明平面布置图(6)
剖面图(7)
主要施工节点大样图(8)
照明线路平面布置/系统图(9)
插座线路/系统图(10)主材选样表(给排水平面布置/系统图视具体情况定)3、单项方案设计工作内容(收总设计费的50%)(1)
平面布置图(2)
立面图(3)
天棚布置图(4)
彩色方案效果图(5)
总体设计说明(6)
主要设计说明(二)信福利费装饰装修设计收费标准及工作内容:一、本标准所指范围是各类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所指设计费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从方案初步设计到施工图设计的各阶段工作内容的收费。二、收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设计原则上以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为基数进行收取(见表三)三、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各阶段工作内容1、初步设计阶段(方案概念设计收总设计费60%)(1)平面布置图(2)彩色方案效果图(3)总体设计说明(4)主要设计说明2、施工图设计阶段(收总设计费的40%)(1)
设计说明及施工工艺说明(2)
平面布置图(3)
地面拼花图(4)
天棚布置图(5)
剖面图(6)
关键部位大样图(7)
照明及家电线路布置图(8)
生活上、下水管管路图(9)
主要材料表设计制图取费及合同一.整体设计项目1. 高级工装(40~1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在1000元/平方米以上)2. 高级家装(50~1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在1000元/平方米以上)3. 中级工装3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在1000元/平方米以下)4. 中级家装4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在1000元/平方米以下)二.室外景观设计2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三.分散设计(一)工装部分1. 工装效果图(复杂)1500元/张(含设计)
600元/张(不含设计)2. 建筑外观图(复杂)2000元/张(含设计) 800元/张(不含设计)3. 工装效果图(简单) 800元/张(含设计) 500元/张(不含设计)4. 工装施工平面图(500平方米以上)
500元/张(含设计)5. 工装施工平面图(500平方米以下)
300元/张(含设计)6. 工装立面施工图 100元/张(二)家装部分1. 家装效果图(复杂)1000元/张(含设计) 500元/张(不含设计)2. 家装效果图(简单)500元/张(含设计)
200元/张(不含设计)3. 家装施工平面图 250元/张(含设计)4. 家装施工立面图 50元/张注:1. 设计师与业主谈方案及做图,谈成按整体设计建筑平方米收费。2. 每个独立空间效果图以一张为主,另要其它角度均以50%价格计算。3. 设计中方案修改三次以上另收20%的设计费,改变方案风格另收80/%的设计费。4. 做图之前须与设计师签设计收费单及设计合同。5. 分散部分设计费,在客户拿走设计方案时结清,并不留尾款。6. 以上设计制图不含出图,出图费另计。
范文三:基本电费的收取标准一、概念基本电费是根据客户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和国家批准的基本电价计算的电费。属于固定成本。二、基本电费的计收方式基本电费有两种计收方式,可以按照变压器(额定)容量计收、也可以按最大需量计收。客户选择按最大需量或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应在《供用电合同》中进行明确,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更改。三、基本电费的收取范围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客户。四、基本电费的计收标准1、按容量计收:A、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和中小化肥生产用电的基本电费计收标准为14元/千伏安/月;B、其他大工业客户基本电费计收标准为18元/千伏安/月。2、按需量计收:A、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和中、小化肥生产用电的基本电费计收标准为21元/千瓦/月;B、其他大工业客户基本电费计收标准为27元/千瓦/月。五、基本电费的计算公式基本电费=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基本电价受电变压器容量包含不通过专用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千瓦视同千伏安)。按最大需量收取基本电费的客户必须安装最大需量表,按表指示的数值计算最大需量值。六、基本电费计算中应注意的问题1、基本电费以月计算,但用户新装、增容、减容、暂停、暂换、销户,其开始及停止用电月的基本电费均按实用日数计算,每日按全月的1/30计算。(《供电营业规则》中用电客户的变压器暂停、启封时间计算统一为:变压器封停当天不收基本电费、启封当天应计收基本电费)事故停电(含电网用电负荷紧张,危及电网频率稳定安全引起的拉闸限电) 、检修停电、计划限电不扣减基本电费。2、基本电费按变压器容量收取,不能扣减办公照明、居民生活等负荷所占变压器的容量,执行最大需量的客户也不扣减办公照明、居民生活等负荷所占变压器的容量。3、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客户,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止运行。客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全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变压电动机)或部分用电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客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4、减容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停止或更换小容量变压器用电。供电企业在受理之后,根据客户申请减容的日期对设备进行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但客户申明为永久性减容的或从加封之日起期满二年又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的,其减容后的容量已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制定容量标准时,应改为单一制电价计费;在减容期限内要求恢复用电时,应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办理恢复用电手续,基本电费从启封之日起计收。5、减容期满后的客户以及新装、增容客户,二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七、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应注意的问题:1、(发改价格〔号《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最大需量值由客户和电网企业共同确定,并签订合同,每月按合同确定值计收基本电费,如果客户最大需量值超过核定值的5%,则超过5%部分加倍收取。例如:最大容量合同约定是1000kW,而实际1300kW,则容许1050kW,超出部分250kW加倍计收,则250×2=500kW,总计1550kW。2、低于变压器容量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40%时,则按容量总和的40%核定最大需量。3、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客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是全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的暂停。4、按最大需量计费的两路及以上进线用户,各路进线分别计算最大需量,累加计收基本电费。5、原已委托转供客户计算基本电费时,应扣减被转供客户的实际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的基本电费。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规定,最大需量按下列规定折算:1照明及一班制:每月用电量180kW.h折合1kW;二班制按360kW.h折合为1kW;三班制按540kW.h折合为1kW;农业用电按270kW.h折合为1kW。案例一:某大工业用户3月份新装1000kVA变压器和630kVA变压器各一台,后因资金不到位于6月向供电企业申请暂停1000kVA变压器1台,供电企业经核查后同意并于6月10日对其1000kVA变压器加封。试求该用户6月份基本电费为多少?【假设基本电费为18元/kVA/月,供电企业抄表结算日期为每月25日。】解:根据《供电营业规则》规定:“新装用户二年内申请暂停的,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因此该用户6月份的1000kVA变压器从10日加封起至25日抄表止,抄表日25日计入当月,实用天娄为15天,未用天数共16天,按规定暂停容量的50%收取基本电费,基本容量为:
=630+ +×0.5=1397(kVA)基本电费=46元答:该用户6月份的基本电费为25146元。7、备用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属冷备用状态并经供电企业加封的,不收基本电费;属热备用状态的或未经加封的,不论使用与否都计收基本电费。客户专门为调整功率因数的设备,如电容器、调相机等,不计收基本电费。8、在受电装置一次侧装有连锁装置互为备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按可能同时使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容量之和的最大值计算其基本电费。 案例二:某大工业电力用户,按容量计收基本电费,有3台受电变压器,T1、T2、T3容量分别为S1=400kVA,S2=560kVA,S3=200kVA。其中,T1、T2在其一次侧装有连锁装置,互为备用。某月,其受电方式为T1、T3运行,T2退出。若基本电价为18元/(月kV.A),求该客户本月基本电费。解: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五条规定:“在受电装置一次侧有连锁装置互为备用的变压器,按可能同时使用的变压器容量之和的最大值计收基本电费”则:基本电费=(560+200)×18=13680(元)答:本月基本电费为13680元。
范文四:总说明一、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节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二、 本费用标准与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A建筑工程计价定额》、《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C安装工程计价定额》、《D市政工程计价定额》、《E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配套使用。三、 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本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本费用标准的90%。 四、 本费用标准中的规费,按核定的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执行。五、 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六、 使用1996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1993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1988年《全国统一仿古建筑预算定额》的工程,可按2008年相应计价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进行换算,按照本费用标准相应标准计取各项费用。七、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定额材料费中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招投标工程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确定;非招投标工程,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计入其他项目费。八、 本费用标准中的“
以上”,不包括 本身,“以下”,包括本身。建设工程费用组成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 建设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 直接费直接费由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成。(一) 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技术措施费组成。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1、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 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2) 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3)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4) 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 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等。2、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1) 材料原价。 2) 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 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4) 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 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建半成品进行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3、 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 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2) 大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费,以及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 经常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 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输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计价定额中已列安拆和场外运输项目的除外)。 5) 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资。6) 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液体燃料及水、电等费用。7) 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技术措施费:是指计价定额中规定的,在施工过程中耗费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及可以计量的补充措施项目的费用。内容包括:1、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计价定额中列项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及安拆费。2、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版、木模版、支架等安、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费用。3、 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 4、 垂直运输费。5、 施工排水及井点降水。 6、 桩架90°调面及移动。7、 其他项目。(二) 措施项目费:是指计价定额中规定的措施项目中不包括的且不可计量的,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内容包括: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设立的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围挡、五板一图、企业标志、场容场貌、材料堆放、现场防火等需要的各项费用。2) 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通道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防护;楼梯边防护等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内容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2、 其他措施项目费:1) 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费用。2) 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3)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4) 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市政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边施工边维护交通及车辆、行人干扰等所发生的防护和保护措施费。 5) 冬雨季施工费。冬季施工费:是指连续三天气温在5以下环境中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工机械降效、除雪、水砂石加热、混凝土保温覆盖发生的费用。 雨季施工费:是指雨季施工的人机降效、防汛措施、工作面排雨水。 6) 上述内容未包括在工程实施中发生的措施费用。二、 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和规费组成。(一)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1、 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2、 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用煤等费用。3、 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室内交通费和与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4、 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等费用。 5、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机械,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补贴费。6、 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7、 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异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费用。8、 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9、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10、 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费用。 11、 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12、 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3、 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审计费、咨询费、定位复测费等。(二)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利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内容包括:1、 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工程排污费。2、 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3、 社会保障金1) 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 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 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 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女职工生育保险费。 5) 工伤保险费:是指按照《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的保险费。4、 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三、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四、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各类工程适用范围一、施工总承包1、 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2、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一般工业、公用工程及公共建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3、 市政公用工程。适用于城市道路、桥涵、隧道工程:城市给谁、排水、燃气、热力管网安装工程;公用广场工程;给水厂及污水处理、给水、污水暗渠工程、雨水泵站、液化气储罐场、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中的基础等工程;其他各类构筑物工程。二、 专业承包(一) 建筑工程类1、 地基及基础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地基及基础工程。 2、 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类专业人工、机械图示方工程。 3、 钢结构工程、适用于各专业钢结构工程的制作与安装。4、 高耸构筑物工程。适用于各类烟囱、冷却塔、筒料仓、电视塔以及附属工程和其他高耸构筑物工程。5、 建筑防水工程。适用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防水工程。6、 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适用于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制作、安装、施工。 7、 金属门窗工程。适用于各类铝合金、塑钢等金属门窗工程。 8、 预应力工程。适用于各专业预应力工程。9、 爆破与拆除工程。适用于各等级大爆破工程、复杂环境深孔爆破工程、其他爆破拆除工程。10、 防腐保温工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防腐保温。(二) 装饰装修工程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装饰装修工程。2、 建筑幕墙工程。适用于各类建筑幕墙工程。建筑幕墙包括:全隐框玻璃幕墙、半隐框玻璃幕墙、明框玻璃幕墙、无框玻璃幕墙;各类金属板、人造板及石材幕墙;其他各类建筑幕墙。(三)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1、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项目的各类机电设备的安装、1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工程、非标设备、储罐的制作安装等工程。 2、 电梯安装工程。适用于各类型电梯的安装工程。 3、 消防工程。适用于各类消防设施工程。4、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各类起重设备安装于拆卸。5、 建筑智能化工程。适用于各类建筑智能化工程。包括:计算机管理系统、楼宇设备自控系统、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智能卡系统、通讯系统、卫星及公用电视天线系统、车库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可视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及音响控制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计算机房等工程。 6、 炉窑工程。适用于各类炉窑砌筑工程。7、 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适用于化工、石油、石油化工装置的设备、管道安装工程。8、 管道工程。适用于各类管道及配套工程的施工。管道工程内容包括:输送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燃气、热力;矿浆、灰浆;输水、供水、排水等各介质的钢管道、铸铁管道、混凝土管道等的制作与安装。 9、 防腐保温工程。适用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各专业防腐保温。(四) 市政工程与园林绿化工程1、 环保工程。适用于各类环保工程。包括:禽畜粪便沼气池工程;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火电机组然煤气脱硫工程;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工业项目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医院医疗污水处理等工程。 2、 桥涵工程。适用于各类桥涵工程。 3、 隧道工程。适用于各类隧道工程。4、 市政路面工程。适用于市政、小区各类路面和桥面工程。5、 市政路基工程。适用于市政、小区各级道路的基层等工程。 6、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工程。7、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适用于各类城市广场、道路、建筑物外立面、公共绿地等照明工程。8、 园林古建筑工程。适用于各种规模及类型的仿古建筑、园林建筑、园林绿化及古建筑修缮工程。三、 劳务分包劳务分包适用于木工、砌筑、抹灰、石制、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钣金、架线作业工程。工程类别划分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 工程类别划分说明1、 建筑物按经审图部门审定后的施工图并按单项工程进行划分。2、 以工程造价为标准划分类别的工程,其工程造价为经批准的工程概算(或估算)投资并扣除设备费。说明:1、 工程性质按本费用标准第二部分各类工程适用范围的规定确定2、 本表伊始多份,向工程造价主管部门报告后,业主留存一份、随报审的招标文件送招投标管理部门一份、作为招投标文件内容之一送每位投标人。各类工程费率一、 各类工程费率4、 劳务分包工程5、 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五市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的4%计算;其他九市按上述五市50%计取。7注:冬季施工工程量,为达到冬季施工标准所发生的工程量;雨季施工为全部工程量。二、 费用计取规则(一) 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以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机械分之和为计费基数(其中人工费不含机械费中的人工费);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为: 工程量*计价定额中的定额基价+主材费+材料价差(二) 劳务分包工程计费基数劳务分包工程,不分工程类别、专业、企业级别,以计价定额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取费用。三、 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
范文五:取费依据及标准 1、项目管理费:取费依据:2005 年财政部令第 29 号,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取费 标准: 财政投资 500 万元以下按 3.5%提取, 500---1000 万元的部分按按 1.5%提取, 超过 1000 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 0.5%提取。 2、工程管护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勘察设计费:取费依据:湘财农综[2012]5 号《湖南 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二) 、 (三) 、 (四)款,取费标准: 工程管护费:按当年批准实施的项目计划财政资金总额的 1%提取;工程建设监理费:按照 建筑及安装工程财政投资总额的 2%以内控制;勘察设计费:按不超过建筑及安装工程财政 投资总额的 2.5%以内控制; 本项目所提取的上述四项费用均没有超出上述标准。
范文六:基本预备费费率取值什么是基本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是指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又称工程建设不可预见费。原文地址:基本预备费的内容基本预备费主要指设计变更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工程量的费用。基本预备费一般由以下三部分构成:原文地址:1) 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工程费用;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材料代用、局部地基处理等增加的费用。原文地址:2) 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实行工程保险的工程项目,该费用应适当降低。原文地址:3) 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复费用。原文地址:基本预备费主要用途1) 在进行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必须增加的工程和按规定需要增加的费用原文地址:(含相应增加的价差及税金)。本项费用不含Ⅰ类变更设计增加的费用。原文地址:2) 在建设过程中,工程遭受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为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原文地址:3) 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施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或小组)为鉴定工程质量,必须开挖和修复隐蔽工程的费用。原文地址:4) 由于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废弃工程,但不包括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而造成的返工费用和废弃工程;原文地址:5) 征地、拆迁的价差。原文地址:基本预备费的计算基本预备费是按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二者之和为计取基础,乘以基本预备费费率进行计算。原文地址:基本预备费=(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费率原文地址:基本预备费费率的取值应执行国家及部门的有关规定。原文地址:基本预备费费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规定为8%~10%(建标〔号);原文地址:石油建设项目规定为8%~10%(计划〔号);原文地址:林业建设项目规定为小于5%(林计发〔号);原文地址:土地整理项目暂规定为2%(国土整理函〔2006〕26号);原文地址:公路工程项目为9%(交公路发〔号);原文地址:铁路工程项目为10%(铁建设〔2008〕11号);原文地址:民航工程项目概算阶段为3%~6%(AP-129-CA-2008-01);原文地址:港口工程项目为7%(交基发〔号);原文地址:电力工程项目为10%(国经贸电力〔号);原文地址:风电建设项目规定为1%~3%(FD001-2007);原文地址:水利工程项目规定为10%~12%(水总〔号);原文地址:水土保持项目为3%(水总〔2003〕67号);原文地址:安全防范工程规定为4%~6%(GA/T70-94)原文地址:化工建设项目为10%~12%((90)化规字第493号)原文地址:机械工程项目为10~15%,初步设计阶段为7~10%(1995年)原文地址:农业项目概算为3~5%(NY/T)原文地址:基本预备费费率取值什么是基本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是指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又称工程建设不可预见费。阅读详情:基本预备费的内容基本预备费主要指设计变更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工程量的费用。基本预备费一般由以下三部分构成:阅读详情:1) 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工程费用;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材料代用、局部地基处理等增加的费用。阅读详情:2) 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实行工程保险的工程项目,该费用应适当降低。阅读详情:3) 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复费用。阅读详情:基本预备费主要用途1) 在进行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必须增加的工程和按规定需要增加的费用阅读详情:(含相应增加的价差及税金)。本项费用不含Ⅰ类变更设计增加的费用。阅读详情:2) 在建设过程中,工程遭受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为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阅读详情:3) 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施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或小组)为鉴定工程质量,必须开挖和修复隐蔽工程的费用。阅读详情:4) 由于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废弃工程,但不包括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而造成的返工费用和废弃工程;阅读详情:5) 征地、拆迁的价差。阅读详情:基本预备费的计算基本预备费是按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二者之和为计取基础,乘以基本预备费费率进行计算。阅读详情:基本预备费=(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费率阅读详情:基本预备费费率的取值应执行国家及部门的有关规定。阅读详情:基本预备费费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规定为8%~10%(建标〔号);阅读详情:石油建设项目规定为8%~10%(计划〔号);阅读详情:林业建设项目规定为小于5%(林计发〔号);阅读详情:土地整理项目暂规定为2%(国土整理函〔2006〕26号);阅读详情:公路工程项目为9%(交公路发〔号);阅读详情:铁路工程项目为10%(铁建设〔2008〕11号);阅读详情:民航工程项目概算阶段为3%~6%(AP-129-CA-2008-01);阅读详情:港口工程项目为7%(交基发〔号);阅读详情:电力工程项目为10%(国经贸电力〔号);阅读详情:风电建设项目规定为1%~3%(FD001-2007);阅读详情:水利工程项目规定为10%~12%(水总〔号);阅读详情:水土保持项目为3%(水总〔2003〕67号);阅读详情:安全防范工程规定为4%~6%(GA/T70-94)阅读详情:化工建设项目为10%~12%((90)化规字第493号)阅读详情:机械工程项目为10~15%,初步设计阶段为7~10%(1995年)阅读详情:农业项目概算为3~5%(NY/T)阅读详情:
范文七:工程建筑其中的费用构成 基本预备费(1)基本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是指在初步设计及格算内难以预料的工程费用。具体包括:
①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
工程费用,设计变更局部地基处理等增加的费用;⑦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实行工程保
险的工程项目费用应适当降低;②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复费用。(2)工程造价调整预备费工程造价调整预备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由于价格等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预测、预留费用。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设备、材料、施工机械价差,建筑安装
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调整,利率、汇率调整等:5)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为了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控制投资规模,引导投资方向,调整投资结构,加强重 点建设,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对在我国境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单位 和个人(不含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征收固定资2、人工幅度差:人工幅度差:是预算定额与劳动定额的差额,主要是指在劳动定额中未包括而在正常施工情况下不可避免但又很难准确计量的用工和各种工时损失。内容包括1、各工种间的工序搭接及交叉作业相互配合或影响所发生的停歇用工。2、施工机械在单位工程之间转移及临时水电线路移动所造成的停工。3、质量检查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的影响。4、班组操作地点转移用工。5、工序交接时对前一工序不可避免的修整用工。6、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其他零星用工。人工幅度差:是指劳动定额中未包括而在正常施工情况下不可避免的各种工时损失。其计算公式为:人工幅度差=(基本用工量+材料超运距用工量+辅助用工量)*人工幅度差系数 式中人工幅度差系数根据经验选取,一般土建工程取10%,设备安装工程取12%。
范文八:基本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是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又称工程建设不可预见费。主要指设计变更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工程量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1)在进行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必须增加的工程和按规定需要增加的费用o(含相应增加的价差及税金)。本项费用不含Ⅰ类变更设计增加的费用。(2)o在建设过程中,工程遭受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为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3)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施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或小组)为鉴定工程质量,必须开挖和修复隐蔽工程的费用。(4)o由于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废弃工程,但不包括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而造成的返工费用和废弃工程;(5) 征地、拆迁的价差。基本预备费按工程费用(即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之和)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两者之和乘以基本预备费的费率计算。基本预备费=(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率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建标〔2007〕164号上面规定的,估算的基本预备费以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总额和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总额之和为基数,乘以基本预备费率8%-10%计算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选编:第七章
工程建设其他费
范文九:1、基本预备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x基本预备费费率2、涨价预备费PC=ΣIt[(1+f)t-1]It---第t年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之和
n-建设期 f=建设期价格上涨指数3、建设投资=静态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涨价预备费4、建设期贷款利息每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本息计+本年几款额/2)×年利率5、台班折旧费=机械预算价格×(1-残值率)/耐用总台班数
耐用总台班数=折旧年限×年工作台班6、台班大修理费=一次大修理费×大修次数/耐用总台班数7、环境保护费=直接工程费×环境保护费费率环境保护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8、脚手架摊销量=[单位一次使用量×(1-残值率)/耐用期]×一次使用期人工定额按生产要素分为:人工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人工定额按编制程序和用途分为: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投资估算定额。人工定额按编制单位和适用范围分为:国家定额、行业定额、地区定额、企业定额人工定额按投资费用分为:建筑工程定额、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人工定额的测定方法为:技术测定法、统计分析法、比较类推法、经验估计法材料定额分为: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零星材料
范文十:目
录设 计 费 ..................................................................................................... 2 建设单位管理费 ........................................................................................ 6 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 ............................................................................ 7 招投标代理服务收费 ................................................................................ 9 监理费 ....................................................................................................... 10 人防费 ....................................................................................................... 12设 计 费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l999]101号文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二OO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 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二OO二年一月七日建设单位管理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财建[号 附1: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计价格[号一、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注:1、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总投资额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总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附件二) 附件二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种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附表: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表单位:万元咨询评估项目1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一3000万元1.编制项目建议书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评估项目建议书
4.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2 3
1.52—4.5 3—7.
1—2.4 1.5—3招投标代理服务收费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号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
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
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500)×0.55%=2.75万元
()×0.35%=14万元
()×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监理费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日颁布,5月1日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币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日起执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附表二施工监理收费基价表单位:万元人防费贵州省物价局 财政厅 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贵州省物价局 财政厅 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日
黔价费[号)各市、州、地物价局、财政局、人防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贵州省人民防空条例》、《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号)精神,2001年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发《贵州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黔价费[号),通过试行达到以收促建,极大地促进了我省防空地下室建设。现根据《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通知》([2OO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精神和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实际征收情况,将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范围凡在本省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本文所称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一)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置深度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二)新建除第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4%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三)开发区、工业园区、重要经济目标区除第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4%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按(二)、(三)款规定的幅度具体划分: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按4%修建;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按照3%修建;三类省级人防重点城市和其他城市(含县城)按照2%修建;(四)新建除第一款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五)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翻新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许可条件按规定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要随民用建筑项目计划一同下达,坚持按标准同步建设,不得收费。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宜修建或者规定应建面积小于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的,经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但必须按应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和规定标准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就近易地建设。(一)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二)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三)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三、易地建设费的征收程序和标准(一)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需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必须按照应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1、国家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800元;2、国家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300元;3、国家三类人防重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及贵阳市的乌当区、花溪区、白云区每平方米1OOO元;4、省级人防重点城市以及贵阳市的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及清镇市每平方米800元。以上标准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取标准,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以上标准下浮10%收取。(二)建设单位不按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设计标准建设防空地下室,经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后采取补救措施或返工,质量仍不合格的,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县级以上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收取。易地建设费的使用、管理和其它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上缴同级国库,纳入预算管理,支出通过预算安排,专项用于人民防空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截留和挪用。五、收到本通知后,各收费单位要及时到同级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六、本通知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七、本通知自日起执行。原《贵州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黔价费[2001]2l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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