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放弃缴纳公积金交公积金单位可以不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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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甲方:XXX乙方:XXX身份证:XXXXXXXXX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到甲方处工作,甲方通知乙方将统一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并 按相关法律法规由双方分别缴纳参保费用,乙方应负担的费用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乙方在充分了解到社保的相关规定,清楚其在社保上的权利义务以及不购买社保可能存在 的法律风险后,仍然决定不由甲方为其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在此情况下,根据乙方书面申请,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不强制为乙方在社保机构统一办理社会保险。而由乙方自行决定或以个人名义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社保,或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一次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包括相关部门对甲方的处罚)一律由乙方承担。二、再因乙方申请没有统一购买社保期间,对因未购买社保而导致乙方未享受到社保待遇 的后果与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对因发生工伤或非工伤而造成的如在购买社保后应当由社保机构负担的利益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全部负担。三、乙方不得以未购买社保为由解除与甲方的劳动或要求经济赔偿。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本人所在公司(**公司)为缴纳公积金,并已将缴存公积金的相关信息详细告知本人,经本人慎重考虑,本人不愿意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故请公司不要为我继续缴纳公积金,即本人自愿放弃公司为本人缴纳公积金的权利。本人郑重承诺:此行为纯属于个人要求,日后因此发生的任何与住房公积金相冲突的事件由本人自己承担,均与公司无关。并承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和要求公司作任何经济补偿。申请人:日期: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承诺书 ****************公司: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入职公司,并签订____年劳动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本人申请在合同期内不购买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做出如下承诺:一、本人作为公司正式员工,公司已向我告知应按法律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但因个人原因,本人自愿放弃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权利。二、本人承诺因公司按照本承诺书要求未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因此而导致本人未享受到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待遇的后果和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给个人和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法律责任一律与公司无关。三、本人在做出本承诺书后,不得在事后以公司未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为由要求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要求公司补缴、承担经济补偿金。四、本人签订本承诺书完全出于自身真实意愿。自申请之日起即时生效,具有法律效应。申请人(签字并按右手食指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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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愿放弃社保,这样的承诺合法有效吗?
16:48:00 浏览 28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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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20- 归属地:广东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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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员工入职前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承诺自愿要求公司不为本人在就职期间购买社会保险,并同意接受公司给予的补贴。这样的承诺合法有效吗?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劳动争议案,法院认为原告某食品公司未与被告王某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向王某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故判决食品公司支付王某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15400元、经济补偿金7375元。本案承办法官舒兴波表示,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目的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该案也再次警醒相关企业,妄图以合法形式来掩盖非法目的是行不通的,结果只能是得不偿失。现实中必须严格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不能存有不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不买“五险一金”的违法心理。建立劳动关系,就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这既是切实保障员工享受的社会保险权利,同时也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给他人以漏洞、可乘之机,免受不当侵害。你为员工买社保了吗?据了解,企业不给员工购买社保一般有三种情况第一,社保费高,企业负担重,很多大中型城市社保费高,员工工资也高,缴费基数高,比例大,严重成为企业的一项负担,特别是一些初创企业,因此就选择不给员工购买社保。对于这个,劳动合同法有明文规定,只要员工一投诉,罚款,补偿,补缴没跑的,更会进入社保局黑名单第二、办事处、分部,一些企业全国各地都有分部,而不可能在每个分部地区都注册,因此不能给员工购买社保的。第三、事务繁琐,工作量大,办理社保登记证,增员减员,基数调整,社保各项险种的享受,社保局审查等等问题。事务繁琐,工作量大,耗费时间精力,还需要专业的人事人员,增加企业成本。针对以上情况,骏伯人力都可以帮您完美的解决,让您的企业摆脱社保困境,减轻负担,您需要做的仅仅是给我们一个电话,把情况告诉我们,根据您公司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一套合理的社保解决方案,省时省力。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是一家经人事、劳动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知名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骏伯公司专注中国人力资源外包领域,致力成为中国最专业的人力资源外包供应商之一,打造人力资源行业的NO.1品牌。公司专门为各类性质的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事业单位等)及个人提供全方位的、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热诚欢迎您的来电!&办理广州社保公积金,人事代理联系方式: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咨询:&张小姐&人事外包专员办公QQ号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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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派】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能免责吗?
& & & & 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出现招工难的现象,但同时工人对自己的工作条件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使得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也在增大,但这些情况不能通过逃避法定义务来减少,否则,只会因小失大。员工入职前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承诺自愿要求公司不为本人在就职期间购买社会保险,并同意接受公司给予的补贴。这样的承诺合法有效吗?今天,我们对这一常见现象,好好聊一聊吧。
文|张立岩 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
著作权声明:文章是作者原创,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 & 2014年10月,张某到一家有限公司上班。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当天,该公司要求张某出具一份书面承诺,承诺书中载明:张某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公司将社会保险金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张某。
& & 张某本也不想交社保,作为一个外地打工者,社会保险交不交也无所谓,交了以后自己回老家工作了,又要转,麻烦,并且还要从工资里再扣几百块钱交社保,不如不交,拿到钱寄回老家才最实在,于是签字确认了。
& & 之后,双方因工资调整问题发生争议,张某打算从公司离职。公司认为,张某自愿放弃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无权以此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合同。于是,那份承诺书被提上了桌面,公司说是张某自己不愿意交,张某说是公司一开始就写好的,让签字的,是公司不给交,各执一词。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目的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相对来说,用人单位是占主导地位的,一般处于强势,而劳动者处于被动地位,相对弱势。现实生活中,往往是用人单位不愿签订或不愿履行劳动合同,本案情况则比较特殊。若以个人承诺放弃社保、补偿等来维系相关劳动关系,就容易使劳动者处于被动、胁迫地位,使相关规定成为一纸空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总之,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作为劳动者他的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是作为用人单位这是他的法定义务,是必须要履行的。
因此,用人单位不要为了规避劳动关系中的责任和义务,与劳动者签订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或者与劳动者签订对工作中产生的伤亡不负责任的“免责条款”,因为这类条款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如果最终走上法律途径,劳动者的权利不会因签订这些条款而无效。
该案也再次警醒相关企业,妄图以合法形式来掩盖非法目的是行不通的,结果只能是得不偿失。现实中,必须严格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不能存有不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不买“五险一金”的违法心理。建立劳动关系,就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这既是切实保障员工享受的社会保险权利,同时也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给他人以漏洞、可乘之机,免受不当侵害。
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察部门举报。即使是员工确实不想缴纳,主动提出将保险费作为工资发放,劳动者出现工伤等情形时,用人单位也不能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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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岩,劳动派专职律师、供稿人、培训讲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7年一直专注于人力资源、劳动争议业务,具有丰富的实战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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