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住房公积金和事业单位房补标准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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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补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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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管理实施办法》(温房改〔2007〕42号)精神,现就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在日以后参加工作且未享受过经济适用房的正式在编教职工。
二、申请程序
(一)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如实填写《温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审批表》一式2份,填写内容要真实,提供材料应合法有效。已婚有配偶的,表中&配偶单位住房分配及货币补贴情况&一栏需配偶单位或所在街道填写意见并盖章。
(二)提供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已婚需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需填写个人婚姻状况具结书)1份;
2.本科起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位证不需要);
&3.温州以外调入的,还需提供原工作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有无享受政策性优惠购房及一次性住房补贴、公积金补贴等&证明;
4、录用证明(调令或介绍信或报到证等)复印件1份;
5、工资表(工资审核表或调入工资审核表)复印件1份;
6、个人履历表一份;
三、材料审核。
经初审后,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补贴条件人员,统一报市财政局、住建委审批建档。
四、申请时间、地点
(一) 时间:日至日
(二) 地点:温州大学南校区行政楼515A室,联系电话:,联系人:程春雷
&&&& 人事处&&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上一篇:下一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十六条之规定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起,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二〇一五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参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二、市区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调整为18000元。
  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最低限额按上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三、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企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在8%&12%区间内确定(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必须相同)。
  四、机关、事业单位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比例按《关于
  调整市级机关租金补贴和逐月住房补贴比例的通知》(锡建房管[2016]3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单位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比例仍在13%&18%的区间内确定。
  五、各缴存单位应于二〇一六年七月底之前做好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额的调整工作。
  六、江阴市、宜兴市二〇一六年度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的调整办法参照本通知执行。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无& 锡& 市& 财& 政& 局&&&&&&&&&&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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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说明
1.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新调入职工从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老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额,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开始时调整一次,即在每年的7月1日调整。
4.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目前为12%);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按与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对等金额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一并上缴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5.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应发月平均工资根据政策规定扣除个别项目后的额度。
6.公积金建立:持定岗月份工资条、工作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后勤管理处建立公积金并领取住房补贴《通知书》,再到财务处办理登记手续。
7.按照文件规定,住房补贴从职工调入我校起按起薪月份建立,以国家岗位工资和国家薪级工资的66%为建立金额,支取手续同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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