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赔偿标准2016的陪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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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患职业病后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赔偿责任
职业病,赔偿责任
& & &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职业病必须由市地级以上的职业病医院确定或作出诊断。职业病一经确诊后,根据其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的丧失程度,在患者治疗和休养期间,以及医疗后被确定为残废或治疗无效而死亡的,均按现行因工待遇处理。
  在职工患职业病后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赔偿责任的问题上,九江律师解释说明:在切实保障职工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中,加强劳动安全卫生执法监督,督促企业健全并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标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这是当前中央对劳动者权利的保障措施之一。
  那么具体职工患职业病后的待遇是怎么样的呢?专门针对职业病进行赔偿的规定,目前还没有,因为职业病是特殊的一类工伤,所以它享受的待遇实际上是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来支付的。
  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可能引发职业病的岗位,是应当建立职业病档案的,在入职前要体检,在工作过程中要体检,离岗时也要体检,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还是很完备的。但是很多黑心老板对此漠。所以如果农民工朋友们感觉自己患上了职业病,应该去专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就医,因为不是所有的医院都可以给出鉴定。
  一般进行职业病诊断,需要患者提供曾经在类似环境下工作过的证明,实际上这是很难拿到的,可以找医疗行政部门到单位调查,比如单位的粉尘浓度是否超标,甲醛浓度是否超标等。职工应当保存相关的证据,比如每天的日报表,或者让单位和同事写证明。职业病是日积月累造成的,所以应该证实,你曾经在什么状态下工作过。(本文来自中顾九江律师网/jiu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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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转载数怎样才算职业病?职业病怎样要求赔偿?
【基本案情】
高某先后在甲煤井和乙煤井从事井下采掘工工作,主要接触煤尘等有害物质。某天高某在工作中晕倒,回到家中因胸闷、气短、呼吸困难渐进性加重,而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煤工尘肺。查出职业病后,高某被单位辞退回家。两个单位均没有为职工加入任何工伤医疗保险。职工高某要求乙煤井赔偿,乙煤井将其推给甲煤井。
【案例分析】
本案中的高某是典型的职业病受害者,劳动者如果怀疑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到市职业病进行职业病诊断。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高某可以去劳动仲裁委仲裁、诉讼。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
(一)申请
&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 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二)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立了相关的专家库,在需要对职业病争议作出诊断鉴定时,由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 托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诊断鉴定委员会的专家。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 数,鉴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鉴定委员会推举产生。
(三)申请鉴定相关资料。
& 1.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 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 3.职业病诊断所需的各项材料
& 4.其他有关资料
& 5.除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外,如果因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资料时,用人单位 应当如实提供。
(四)审查材料、调查取证。
&根据规定,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可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被鉴定人进行医学检查,对被鉴定 人的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五)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的作出应以鉴定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为准,同时应当将鉴定过程如实记载下来,做出鉴定结论,并制作鉴定书。
(六)对鉴定结论有异议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鉴定取证费包括:工作场所调查费、劳动者体检费、实验室检查费、鉴定资料费、专家会议审议费等)
二、工伤索赔流程
(一)工伤认定
& 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必须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二)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程序
&劳动部门受理工伤认定后,如果单位提出异议,认为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实践中劳动部门往往要求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由仲裁机构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劳动者申请仲裁后,仲裁机构应当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书,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作出裁决。但是不服该裁决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能力鉴定
& 劳动部门认定职工的受伤属于工伤后,如果劳动者认为其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职工可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单位或者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后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该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四)工伤赔偿诉讼程序
&1、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法院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
&2、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二审法院上诉,二审法院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五)工伤赔偿执行程序
如果单位不主动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职工须在1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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