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珠海明年可以不交2016广州年票交不交费了,往年欠费怎么办

  同一话题 众声喧哗  话题:由东莞市路桥公司和财政局联合提交的《2013年东莞市政府还贷收费公路通行费年票欠费追缴方案》,近日在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得通过,该方案提出将今年作为追缴年票欠费年。也就是说,从年累计欠费的132万辆车的车主,需要补缴14 .58亿元(见昨日和今日南都)。  强制办年票是霸王条款  香港电影《无间道》中有句经典台词:“出来行,迟早要还的。”今天,那些没有买路桥费的车主,到了要还的时候了,可以想象,这些车主是怎样的心情。  年票制的由来和用途人人皆知,在特殊的经济环境下,有着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和急迫。但是中央政策规定,路桥费有两种收款方式供车主选择:年票制和单次购买;经常跑那些需要还贷的公路桥梁的,可以买年票,偶然跑一次的,可以买次票,自由合理,车主按需购买。  可惜,地方政府实施起来还是一刀切,单提供年票一种方式。为顺利征收,甚至出现过将年票的购买与车辆年审挂钩,引起车主质疑上告打官司,最终年票的购买与年审脱钩,但在车辆过户和报废上仍以此为必要条件。在某种程度上,强制车主办理年票,与商家的各种霸王条款一样,与小孩入户上学必须提供家长上环证明一样,不合法也不合理。  常言道:用者自付。车主已交付了购置税、使用税和燃油税,理论上已拥有使用道路的权利。如果路桥是贷款所建,车主使用时需另外给钱,姑且说得过去,但是车主没有使用路桥,为何也要被迫交钱?  交通部门贷款建路桥时没征求过任何一个车主的同意,等写好了路桥建设取得非凡成就的年终总结,获得表扬赞美之后,一个转身,就以不买年票不让年审过户报废为由,威迫车主替政府买单,不给钱就上法院,如此执政,实在是强词夺理。  明知不合法也不合理的土政策,还是强硬实施,甚至动用法院来收缴,不仅证明这施政是一种“懒政”,也是一种强权。  今日为求简单,强硬实施了“懒政”,节省施政成本的同时,也收到巨额建设资金。但是,与此同时,也动摇了政府执政为民、依法施政的信用根基,其实是得不偿失,杀鸡取卵。正如本文开头所说:出来行,迟早要还的。车主如此,管理者更是如此。  东莞是个千万人口的大城市,热闹喧哗,政府是时候安静下来,依法施政了。  □老兄  政府不应忽视反对声音  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14条,最长收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第18条也明确规定:一级收费公路连续里程,不得低于50公里;桥梁长度不得低于500米。东莞市区内收费公路有万江大桥、莞龙路、莞长路、石龙桥等。万江大桥1989年设立收费站,莞龙路、莞长路1991年设立收费站,至今都已超过20年,也远超规定的15年,且这些站点任两站之间都不足50公里。因此东莞市区内的这些站点收费,属违法。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不得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所以,政府强迫收取年票费,甚至动用法院强制收费,也属违法。  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的依据是《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在一定区域内施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目前东莞一级公路的路桥通行费收费点共23个,分布在东莞各镇街而且彼此相连,加起来有478.69公里,因此有关部门认为符合收费标准。但是,将本来相互分开的收费路段或桥梁擅自加起来,显然不合情理,因为没有人每一次开车会把这些路都走一遍。那些长年在市区内上班的私家车主,一年之内更是很少经过这些站点,却每年要交纳800元的年票费,更是冤枉。  几年来,由政府参与,再以企业名义实施的路桥统缴费即年票费,争议不断。曾有多家企业和车主将这一备受争议的收费行为告上法庭,虽然常常败诉,但至少有相当多分车主和法律界人士都认为,年票制作为“普通道路的捆绑式收费”,已经违反上位法规定,政府不应忽视这些声音,在强制追缴之前,应先厘清其中的法律依据,并回应公众质疑,而不是我行我素。   □朱忠保  [网友口水]  路桥公司没有执法权  vyps2:一个公司(路桥公司)竟然可以令市政府为它出面追缴债务,真是厉害啊!  车迷网漠人:根据国家规定,路桥公司没有执法权。他根据政府的文件可以收取费用,但是没有权力罚款,也没有权利拦车。罚款必须通过法院,拦车必须通过交警联合执法。  新大_新小:超期收费和收费期内的路桥“捆绑一团”,还款期满的路桥超期服役,动辄超一二十年,何时是尽头?  不走路桥可以不交吗  里老公:本来就是违反上位法的东西,省政府居然也能通过,最无辜的是我们这些只是在市区开车的人!不使用路桥一样付款。  又如何ing:我不走你的路桥可以不交吗?  新大_新小:年票收费被车主诟病最多的地方,就是丧失了商品等价原则和涉嫌重复收费:如果一辆车一年内甚少涉及甚至完全不走年票涵盖的政府还贷性道路,年票就成为平白无故增加的用车成本。  高额滞纳金不可思议  碧绿的桃子:不是吧?既然跟年检不挂钩,证明不是一定要缴交的项目费用,为何之前一直都没公布不缴交的后果呢?  D J小璐:我去年忘交了,今年年审时去交,五百多的滞纳金,心痛啊。为什么不两年一交,或缴车险时一起收。我的车只是上下班用途,几乎没去过镇街,每年交800,我有意见。  新大_新小:高额滞纳金不可思议。一不小心错过了缴费期限,滞纳金竟然是每日千分之二,比每日万分之五的车船使用税滞纳金还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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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没交的飘过
  我也三年没缴.
  坚决不交
  拭目以待!!!
  晕....不看到这贴我都忘了今天的年票没买.  明天赶紧去买了,滞纳金高哇.
  坚决不交
  不交。。。
  去年开始没交了
  在这个神奇的国度和制度下,胳膊扭不过大腿的  
  流氓政策,强盗政权,坚决不交!  
  三年没缴的路过。。。
  交吧,孩子……  
  我也在纠结这个问题!!到底交还是不交呢??
  坚决不交
  去年就没有交的顶
  才八百啊!  
  已经交了的良民飘过,俺草民一个,不敢和“公仆”们斗,不想为这8白大洋担惊受怕~
  如果真收到强制执行的文件,老子一定反诉到底
  一直没交,建议成立维权协会!  
  不交怎么年检?
  日起年审没交年票的。又不给盖章了。的确很无耻。强烈要求中央下来彻查东莞市的贪官。前几天不是出了个新闻。东莞一秘书长什么的贪污1个多亿刷新东莞市贪腐记录吗。强烈要求中央下来查东莞市车管所。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彻查东莞市政府。彻查东莞市长。  东莞市民炮轰:年审和年票变相挂钩 21:51 来源: 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我要分享   新浪微博 QQ空间 腾讯微博 人人网
检测站工作人员称,车主不交年票费盖不了章;  车管所却称没有下发相关通知;  年票收费点工作人员称:是车管所协助法院追缴费用,不是挂钩  东莞全市24个机动车检测站设立路桥年票收费点  10月9日,羊城晚报记者接到多位车主投诉电话称,去机动车检测站为小车年审,被工作人员告知从10月8日起,年票系统和年审系统联网,车主需要先补缴年票费,车管所才能授权盖章,否则就无法通过年审。车主质疑这是变相将年票和年审重新挂钩。  9月26日,东莞路桥年票收费工作协调小组通过东莞市政府发布追缴公告,东莞市年票收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人明确表示:年票不会再与汽车年审绑定挂钩。  没缴年票年审不给过  家住东莞市东城的李先生,2007年因为禁摩,买了一辆小汽车代步上班。“往年年审,都是很顺利地就通过了,但是这次在检测站却被告知,因为没有缴纳年票不能通过年审。”李先生比较郁闷:“不是说年审和年票不挂钩吗?”  车主龚先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他说,车管所和路桥所是两个不同的部门,怎么串在了一起?我车子没有什么问题,为什么不能通过年审呢?龚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东莞市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一份通知。该通知称:“接车管所通知,10月8日起年票系统和年审系统联网,即已经购买当年年票的车辆,车管所才能授权盖章。”  龚先生表示,东莞收年票原本就不合理,如果车一直放在车库不开的话,为什么也要交年票呢?“这明显是在变相挂钩嘛。” 龚先生气愤地说。  据称是协助法院追缴  9日上午,羊城晚报记者在莞龙机动车检测站看到,前来年审的汽车密密麻麻地排满了整个空地。“只有交了年票才能盖章,现在的规定是这样。”年审办证厅业务咨询处工作人员表示,从10月份开始,年票和年检挂钩,之前没有,只是从这个月开始的。  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车主不交年票的话是盖不了章的。“上面的通知,具体哪里的通知也不是很清楚。”工作人员表示,年审系统能够显示车主是否缴纳年票,如果不交,就通不过那个系统,工作人员也就不会帮你盖章。一位核发年审标志工作人员称:“去缴年票那里问,他叫你怎么样就怎么样,解释权在他那里,如果你没买年票就盖不了章。”  记者看到,距离年审办证厅不到50米地方就是路桥年票收费点,收费点窗口处排起了长龙。“那个费用每年都要交,你的车欠费了,法院要强制执行。”路桥年票收费点一男性工作人员表示,交了就能过了,这个是车管所那边收到法院的资料,协助法院追缴费用,并不是挂钩。  车管所称没有下发通知  东莞市车管所工作人员则回应称,车管所对于前来年审的车辆除了规定检测项目外,没有要求车辆年审与年票挂钩,也没有向全市各检测站下发相关通知。车辆检测登记时会显示该车辆是否有缴纳年票,工作人员会在现场提醒、劝导未缴费车辆按时缴费,并提供缴费便利。  该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需向东莞路桥年票收费工作协调小组牵头单位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询问。9日下午,记者多次致电该公司新闻发言人,但对方未接电话。  今年9月26日,东莞路桥年票收费工作协调小组通过东莞市政府发布追缴公告,明确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年票费集中补缴期,在此期间补缴年票者可免滞纳金。当时有市民担忧:年票费是否还会与汽车年审捆绑?东莞市年票收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人当时明确表示:“年票不会再与汽车年审捆绑。”
  坚決不交!乱收费  
  @asdfg2345 24楼
12:24:00  坚決不交!乱收费  ----------------------------  强奸式收费,东莞政府带头,用行政手段强行乱收费。
  坚决不交,  幸好9月去年检了,10月底到期的。  还有2年,估计政策会变,  坐等法律界车主告政府,希望东莞有这样的人出现。
  这个帖子得顶!交的好无道理,收费站都拆几年了,还在收路桥费,这种霸王收费不能接受,希望中央政府能看到  
  可以上焦点访谈吗。  
  交你妹,交车管所他娘
  朋友2012年转手买入的二手小车。到现在使用年限为8年。以前的车主一直都没有买过年票。想把汽车直接报废了也不行,这不是亏大了吗?很不公平。这个应该怎么处理?相关的政府办法条例时,有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很冤枉
  多少米米呀。
  年审还和年票挂钩,不交年票不给年审,公然违法啊
  李 克 强要求,地方政府职能转变要重点抓好“接、放、管”。接,就是接好中央下放的审批事项。中央明令取消的,要不折不扣地放给市场、社会,不得截留。放,就是把地方本级该放的权力切实放下去、放到位,特别是对不符合法律规定、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管理、收费、罚款项目应一律取消,决不能打“小算盘”、搞“小九九”,防止“上动下不动、头转身不转”。  年票是红头文件设立的收费 为什么还不取消 东莞反倒变本加厉
不交还要拘留 在东莞改革是越改越回去了
  转一篇关于年票的分析  年票制收费法律基础分析
1、广州市是较早实行年票制的地区,早在2001年实行《广州市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办法》中就已经规定了此制度,不过在此办法中,并没有说明依据哪部法律、法规,只是笼统地称“省人民政府同意本市实施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很明显地,此处仅仅交代了经过广东省政府的同意,并无上位法的支撑。而在此后广东各市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文件中,有的依然仅仅提及经过省政府同意,而其他则明确表示根据上位法《广东省公路条例》来制定。   2、《广东省公路条例》是2008年经过广东省人大常委修订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在此条例的第三十三条及三十四条中规定:“收费公路,是指符合《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  例》规定,经批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含桥梁、隧道和渡口)。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还贷公路,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在一定区域内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这是年票制在法律规范上正式的依据。但是从是否年票制就从此“名正言顺”了呢?   3、我们还应该考虑其与上位法是否有冲突的问题。在其根据的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第六十八条规定,“收费公路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制定。”第六十三条规定,“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由公路收费单位提出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由此可见,法律将公路收费的具体规定,授权行政法规立法。但是公路法并明确规定年票制。   4、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还贷公路,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第十五条之规定:“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依照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并按照下列程序审查批准:(一)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可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通行费的收取设定了严格的限制,其并没有“通行费年费制”的规定。但是在该条例的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擅自提高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三)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通行车辆有权拒绝交纳车辆通行费。”
综上所述,对路桥通行施行收费有法律上的依据,但是实行年票制,实际上没有法律上明确的具体的规定,法律和行政法规严格规定了可以收费以及收费范围及标准,但是年票制虽然也是收费,但只针对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年票制还附加捆绑了很多非公路收费,实际上提高了收费的标准,扩大了收费的范围。另外,《收费公路管理费用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得“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属于典型的强行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因为在实际中,为了操作方便,年票收费强行与车辆年检捆绑在一起,如果没有缴纳年票,就不能通过年检,属于强行收取。并且这一行为,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从宏观上看,年票制也有悖于我国近年来的税费改革政策,国务院办公厅也曾在2002年发布的《关于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第三条明确规定“严禁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并强制收取”。  所以,笔者认为,年票制度虽有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但是由于明显违反了行政法规而应该认为不具备合法性
  团结就是力量!发起车主签名,向来广东巡视的中央巡视组递交投诉资料!坚决抵制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
  习总发话要取消不合理收费了,NLSD,赶政策出台前抢钱呐!  
  我不想交 上了深圳牌
  我又来顶一下,不交!幸好我六月份审了,提前两个月审的,中央巡视组看到就好了  
  貌似2年没交了  家里没交的亲戚都急吼吼地要我赶紧把钱给交了  我说我不交  凭什么要拿我的辛苦钱来养那帮只吃不做的废材  有冲动想打电话给今日一线来爆爆
  三年没交的路过
  转出,上深圳牌啊
  3年没交的顶一下  
  告到中央电视台去!
  兄弟,交吧,年检和年票挂钩了,玩不起啊,
  坚决抵制违法行为
  上CCTV焦点访谈了,也收得差不多了,东莞政府见好就收吧!没缴的可以偷笑了,缴了的也别骂娘了,还有被罚滞纳金比你更冤的。
  刚刚东莞亲戚才来电话,说明天最后一天了,免滞纳金,老婆叫我明早一早过去,哎,交还是不交,纠结啊 我刚刚跟亲戚和老婆说昨晚央视焦点访谈播这个了,明说这个是违法的,想不交,亲戚还生气了,说随便我们....你们交不交? 我们要交就要缴三年...
  二年没交了
  央视焦点访谈采访检测站和车管所,他们不承认说明他们还是心虚了,既然他们心虚了也就默认自己违法了,他们都违法了,我们还干嘛助纣为虐呢?抵制年票,从你我做起
  东莞有一百多万车主,无法强制执行车主缴纳,按照现在的局势,可以不交。况且央视已经站在一边了,所谓强权就是道理,央视代表的是中央,各位看着办吧。
  终于闹上中央了。  
  不交。
  2013年的没交 在观望呢
  交你妹,坚决不交
  交个毛线 今天LZ把车过户给新车主毛问题都没有
  肯定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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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珠海年票明年起取消
珠海明年元旦起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今天上午,一则关于珠海取消年票制的文件照片在社交平台上广泛传播。南方日报记者从权威部门证实,这事是真的。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珠海市自日起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不再收取年票制年票或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普通公路次票。
年票制取消后,取消省道S272线珠海段改造工程等5个项目收费,取消委托广珠东线珠海收费站等9个高速公路收费站代收普通公路次票。
取消收费的公路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正常公路管养范围。
今年初,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时任厅长曾兆庚已明确表示年内要出台取消年票制的方案。截止至10月底,实行年票制的18座城市中,广州、珠海、佛山、河源、梅州、潮州、揭阳、汕头8市已向省交通厅上报了取消年票制工作方案,其中6个市的方案获得省政府批准。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官网11月1日晚上发布公告称,省政府已批复汕头市取消年票制收费实施方案,2017年起汕头市全面实行车辆通行收费新举措。相关报道指出,继汕头市公布后,其他城市也会陆续公布。
此前,仍未上报方案的10市包括韶关、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清远、云浮。而在本月初,江门经信局官方网站公示了《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江门取消年票制定下了时间表。文件中提到,江门拟从日开始开展收费公路清理工作,全面停征车辆通行费年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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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广东18地市取消年票,明年可以不交了! | 欠费的要不要追缴?
核心提示:2016年就剩几天了,但仍有多个地市没有宣布取消机动车年票制。
2016年就剩几天了,但仍有多个地市没有宣布取消机动车年票制。昨天,一张关于取消年票的文件在朋友圈传得沸沸扬扬↓是真的吗?27日,省发改委上线“广东民声热线”栏目,就此作出了回应。省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陈波说,年票制从2001年广州市试行以后全省到目前为止有18个市试行年票制,现在省发改委和省主管部门一直按照相关的程序在审批停止年票的工作,再没有新增加年票制了。“进一步可以这样说,全省所有市一级实行年票制的试行期就到今年年底12月31日。这意味着从明年元旦起真的不用再交年票了!!!省交通运输厅发文要求各地落实取消年票工作图片显示,该文件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给各地市以及联合电子服务公司。文件中称,根据中央和省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有关部署,为降低物流成本,省政府决定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目前,经省政府批准的各地市年票制试行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取消年票制工作顺利完成,省交通厅提出意见:根据省政府号签报中关于“自日起,全省试行年票制的18个地市全部取消试行,届时省政府不再续批”的精神,自日零时起,各地市一律取消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不得再继续收取车辆通行费年票,次票或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普通公路次票。存在于广东20多年的机动车年票制终于要取缔了年票制存废成今年省“两会”的热点话题。日,省政协“抢麦”现场,政协委员呼吁“依法行政,取消年票”。南方日报供图已有9个地市宣布取消年票2016年仅剩几天时间,今年初省交通厅承诺“今年内出台年票取消方案”,全省实行年票制的18个地市,除早就不再缴纳年票的梅州,至今只有汕头、潮州、佛山、揭阳、肇庆、河源、清远、珠海等市宣布明年元旦起取消年票。珠海交通部门证实明年元旦起将取消年票,但未披露具体方案。年票取消后你需要知道的那些事儿欠费的要不要追缴?对于这个问题,暂未获得统一的官方消息。但让我们看看已宣布取消年票的地市,他们是怎么表态的。佛山:佛山市交通部门表示,2016年(含2016年)之前应缴的年票仍须缴齐,对未缴纳的车辆如何追责,相关办法正在研究中。珠海:珠海市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对外表示,虽然明年取消年票,对2016年及以前欠缴通行费年票的车辆,将继续依法追缴,车主的欠费信息将形成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出行信用记录,或将影响乘高铁、飞机等正常出行。汕头:根据汕头市交通局官网发布的消息,汕头市同时将继续追缴2016年及以前的年票欠费,并纳入信用记录。另据清远日报消息,清远市交通建设开发公司透露,虽然取消年票制,但欠款仍需追缴,欠缴车主的欠费信息将形成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出行信用记录。”哪些路段会恢复收费呢?看看已经取消年票的部分地市是在哪些路段恢复收费的↓↓佛山两个收费站已进行听证佛山自日起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不再收取年票制年票和次票。佛山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取消后,仍保留马岗大桥、五沙大桥、顺番公路工程和南海区广和大桥两个经营性公路项目,将分别通过五沙、广和收费站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收费期限按原批复执行,收费标准按程序另行报批。佛山将取消国道325线佛山澜石大桥扩建工程等29个项目收费,撤销范湖等10个年票制次票收费站。此前五沙、广和收费站均已进行了收费标准听证会。汕头礐石大桥继续收费根据汕头市发布消息,省政府批复同意汕头市自日起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不再收取年票、次票和委托高速公路代收的普通公路次票;保留礐石大桥收费站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收费标准等将进行听证,按程序另行报批。取消年票制后,原纳入年票制的7个项目(礐石大桥、金凤路桥、金鸿公路、陈沙公路、国道324线澄海路段、国道324线潮阳路段、国道206线大学路),目前仍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收费期限的有礐石大桥、金凤路桥、金鸿公路、陈沙公路4个项目,4个可收费项目截至2015年底债务余额约22.9亿元。值得注意的是,为进一步减负惠民,提高公路通行效率,在批复方案中,仅保留礐石大桥收费,其余项目取消收费,剩余债务及日常养护资金视车辆通行费年度收支缺口和财力情况,由市财政给予补差。肇庆马房大桥(桥向)收费站符合继续收费条件据肇庆官方今晨发布:从日零时起,肇庆市取消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同时撤销国道321线马房大桥(路向)、小湘、九市、长岗4个普通公路收费站,不再对肇庆籍车辆收取通行费年票,不再对非肇庆籍车辆收取通行费次票和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次票。据介绍,取消试行年票制后,肇庆市符合条件可保留继续收费的普通公路收费站点,只有马房大桥(桥向)收费站。根据规定,符合条件可保留继续收费的收费站点,其收费标准仍需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如不能在试行年票制期限届满之前获批收费标准,则自日零时起暂停该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待收费标准获批后再重启收费工作。与佛山、汕头不同的是,揭阳、潮州、河源取消年票制后,所有项目全部不再继续收费,这意味着,无论是本地车还是外地车,在上述三个市均不用缴纳车辆通行费。清远交通部门也向南都记者透露,清远将于明年元旦起取消年票制,不过是否有项目保留收费,现在还未有回应。●广州东南西环可能恢复收费站媒体此前的报道有涉及,看看↓↓广州年票收费在日正式启动,当时纳入年票范围的桥梁隧道为广州大桥、鹤洞大桥、海印大桥、珠江隧道等8个收费站,取消建成通车的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广园快速路西段(禺东西路-丰乐立交)拟建设收费站收取次票的方案。另外,后续年票制范围陆续又将大观路、琶洲大桥、东南西环高速公路纳入,以及亚运前7个收费站暂停收费。目前广州相关部门并未透露广州纳入年票制项目的性质,不过从各项目情况看,大部分收费都已经超过了15年。其中广州大桥于1985年5月建成收费,已收费逾31年,海印大桥1988年12月建成收费,已收费28年,这两个项目无论是属于政府还贷公路,还是经营性公路,都超过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期限。大观路隧道、新光快速和琶洲大桥收费未到15年。由于大观路隧道一开通就纳入年票,因此没有单独收费标准,而新光快速纳入年票前的收费标准为每次5元,琶洲大桥收费标准同样是每次5元。如果广州年票取消,按照还贷情况则上述三条道路最有可能恢复单独收费,不过具体哪些道路恢复单独收费,目前交通部门和发改委并没有明确。广州市政协委员欧阳智鸿和陈迪生就年票取消之后的收费问题在今年年初的两会上追问过广州市发改委,当时广州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回应,年票取消后可能会在东南西环考虑怎样收费的问题,但是新光快速、广园快速可能不会,因为这样很可能会造成交通拥堵的情况,不过最后究竟收不收还是要以省市政府发布的文件为准。新闻多看点一个最早与年票较劲的车主故事与一部22年风波不断的政策历史生意人蒋明亮(化名)在过去几年和人谈的最多的,是年票。每到这个话题,碰上认识的、不认识的货运司机、媒体记者,蒋明亮总能把一长溜的法律条文从口里“蹦”出来,让人忘了他原本是一家货运公司的老板。六年前,面临着高额年票费的追缴与罚款,蒋明亮的货运公司濒临破产。他先后将东莞市交警、交通部门告上法庭,成为广东最早发起年票相关诉讼的车主之一,他的人生轨迹就此拐了个弯。六年后,广东取消年票制已是尘埃落定。2016年进入最后一周,几天后,引发多年争议的年票制将在全省告别历史。广东年票制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94年,珠海成为全国最早施行年票制收费的城市。2011年,年票制首度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出现在广州,并在此后作为一项地方性制度在省内大部分城市推行。这项以便民为出发点的政策,带来了道路通行效率的提升,也因政策设计的合理性与合法性问题,引发了持续多年的争议。各地的舆论风波中,夹杂着地方部门的管理纰漏,和年票制观点交锋的不断升级。如今,沸沸扬扬的年票制大戏即将落下帷幕,而在后年票时代,新的问题还将浮出水面。第一幕:缘起小老板“挑战”年票制蒋明亮与年票的故事是从一叠高额催缴单开始。当时,面对26份突如其来的年票催缴通知书,东莞货运公司老板蒋明亮有些傻眼。通知书认定:自2001年1月以来,蒋明亮名下公司的车辆累计欠缴路桥统缴费30余万元。这是2010年10月,国际金融危机的阴云仍在东莞上空弥漫,依赖出口的东莞货运市场陷入低迷。蒋明亮心里“咯噔”一下:“这不是逼我破产吗?”“路桥统缴费”,是车辆使用收费公路须缴纳的行驶费用。2005年3月以前,东莞采用“次票制”,车辆通过收费站时按次缴费。后来,东莞试行“年票制”,本地车一次性缴纳年票费,可在全市除高速公路外的路段通行。东莞路桥年票征收点。资料图片年票制自诞生之日起,其合理性便受到质疑。它假定每辆车通过城市收费道路和桥梁的次数一样,将路桥建设债务平均分摊到所有车辆上。也就是说,即便车辆一直停在家里,也得缴纳年票费。在东莞,货车的年票费为4200元至8000元不等。蒋明亮说,一辆货车一年的毛收入约7万元,如果扣除各项成本,再算上年票费,净利润只剩1万多元。于是,逃缴年票费在货运行业十分普遍。2008年,东莞市要求,交通部门办理车辆年审时“要核查年票费的缴交情况”。但这一政策在具体执行时,变成相关部门要求“车辆年审必须与缴年票费挂钩”,否则不予年审。但货运车主仍有“漏洞”可钻,当时花上几百元,就有人提供“代办年审”服务,年票费还能继续逃缴。2010年,在东莞交警部门的严查下,“代办年审”的灰色渠道被堵死。同时多部门开始大规模追缴拖欠的年票费,2011年初,东莞公布了7万多辆欠费车辆,其中包括蒋明亮名下公司的26辆车。蒋明亮还不算欠费最多的,有的货运车主被催缴一两百万元。他和货运业的同行们逐渐将质疑的目光对准了年票制,他们形成一些看法:年票制强制收取车辆通行费,与上位法不符,车主有权拒缴;车辆年审与年票挂钩也不合法。此时,在广东施行年票制的城市里,开始零星出现通过法律途径“挑战”年票制的案例。在东莞,蒋明亮站了出来。年票史:正面效应带来各地效仿2011年元旦,惠州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收费,成为全省最后一个试行年票制的城市。十余年时间,年票制在省内18个城市推行。珠海是年票制的肇始地。1994年,珠海将市内收费公路的收费站撤销,统一通过年票收费,成为全国最早实施年票制的城市。不过,当时珠海并未制定地方性法规,真正让年票成为一项制度的是广州。2001年元旦,为解决收费公路快速发展带来的收费站点过多、道路通行效率低等问题,广州颁布实施《广州市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办法》,对市区内多个桥隧项目实行统一收费、统一还贷、统一管理。此时广州城市建设发展进入高速期,被纳入年票范围的广州大桥、海印大桥、广园快速路等项目,均是连接城市交通的重要枢纽点。路桥收费站的撤销带来了道路通行效率的提升,年票制的正面效应开始显现,也引来珠三角其他城市的效仿。2003年,佛山和中山先后试行年票制。当时,珠三角城市普遍存在收费站过多、交通日益拥堵的状况,撤销收费站、改行年票制成为一种现实需求。年票制的合法性、合理性问题暂时让渡于道路通行效率,各地年票制的两年试行期也在此后不断延期。2008年实施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年票互认”,各地年票制的普及速度进一步加快。在年票制推行之初,公众的态度相对温和。比如东莞在2005年试行年票制,最初几年年票费征缴率一直超过八成。早期年票征缴管理相对宽松,一些车主拖欠年票费亦未受到严格约束。随着此后各地管理日趋规范,一些地方加紧年票征收力度,并对往年的欠费行为进行追缴,兼之有法律人士开始对年票制的法理性提出质疑,公众对于年票制的抵触情绪逐渐提升。第二幕:争议首场官司推动东莞年票与年审脱钩2011年2月,蒋明亮开始与年票制正面“较劲”,他以车辆未交年票费而年审被拒为由,将东莞市交警支队告上法庭。为了应对人生中的第一场官司,蒋明亮买了不少法律书籍回家研读。两个月后,该案开庭审理,蒋明亮在庭上还是紧张得发抖。好在他的代理律师镇定自如。原告方指出“交警部门将年审与年票挂钩”的行为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相悖,继而质疑年票制本身的法理依据。他们提出的质疑点,正是此后被年票制质疑者不断抛出的两个论点:一是合法性方面,年票制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冲突,车主对缴纳年票费有“拒绝权”,强制收费是剥夺车主的法定权利。二是合理性方面,年票制采用“一刀切”的收费方式,它假定了每辆车都要通过城市大型桥梁或某些道路,事实上并不是每辆车都会通过,这在政策源头上埋下了不公平的因子。蒋明亮的官司,法院最终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诉讼。但法院同时认定,交警部门将年审与年票挂钩的行为无合法依据。交警部门的行为不合法?这个细节被媒体抓住,立时成了东莞的大新闻,各方讨论纷纷介入。不久后,东莞市政府正式宣布,车辆年审、入户、过户均不再与年票挂钩。蒋明亮的第一场年票制官司输了结果,但赢得了现实性的突破。“蒋明亮”三个字,开始频繁出现在媒体上,并在此后成为东莞“死磕”年票制的代表性人物。日,南方日报第一次报道蒋明亮的年票官司,这是省内最早关于年票问题的深度报道。年票史:年票制争议蔓延,征缴率持续下降车主“死磕”年票制,无疑在坊间极具传导性。从2010年起,与年票制相关的诉讼在广东不少城市出现。据不完全统计,东莞、珠海、惠州、广州、佛山等地先后有市民通过诉讼、信访等合法渠道,与年票制的管理和征收部门持续“较劲”。公众层面的讨论愈发广泛,年票制的争议被层层剥开。起初,年票制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受到质疑;后来,年票征收和使用程序的公正性与透明度备受关注。一些地方的年票收费账目长期未公开,公众只能偶尔通过媒体或其他渠道获得碎片化的信息。而在部分公开的账目信息中,又不乏引起争议的细节。比如珠三角某市,2012年征收年票费5.5亿元,仅有不到两成用于偿还收费公路贷款本金,其余用于支付公路管养费用和银行贷款利息。与此同时,当地公路贷款年年增加,越还越多,年票收费似乎成了“无底洞”。还贷公路的收费年限是另一个颇受关注的问题。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但省内部分还贷公路的收费年限早已超过15年。年票制收费与还贷公路收费年限之间的“悖论”在于,由于年票制是“一刀切”的收费方式,不论还贷公路是否超出收费年限,只要有道路新建或延长,都将被纳入年票收费范围。这意味着,只要有收费公路,年票制就将一直存在并不断延期。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表示,广州在2001年纳入年票收费范围的还贷基数约为60亿元,此后不断有新的还贷公路被“塞”进年票制的“箩筐”,故有相关部门“每年年票收费不足以偿还路桥建设贷款利息”的说法。公开数据显示,广州历年来年票总收入超过100亿元,而2016年底的债务余额约为115亿元。各地在执行政策过程中的违规操作,加深了公众对年票制的抵触情绪。比如将年票缴费与车辆年审捆绑之举,除了东莞,在茂名、惠州、清远等地都曾存在。2012年,广东省交通等部门起草《广东省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在网上征求立法意见,逾千条网友意见中,绝大部分对年票制表示反对。这份送审稿最终没有进入地方立法程序,全省层面的年票制管理办法也始终未能出台。年票制争议在省内蔓延,各地年票征缴率开始下降。一些地方对年票征缴采取强硬态度,比如采用施加高额滞纳金、通过法律渠道强制执行的方式追缴年票费。然而,由于欠费车辆太多,通过法院强制追缴实际上缺乏可操作性。而以惩罚方式引导车主缴费,有时会产生逆反效果,由于滞纳金太高,一些车主索性坚决拒缴年票费,甚至由此牵扯出新的法律诉讼和争议。在此形势下,年票制争议陷入僵局,各地欠缴车辆持续增多。2012年,惠州七成车主未缴年票,东莞年票征缴率从八成降至五成,佛山欠缴年票车辆达到20万。这一趋势此后愈成常态,依靠年票收入偿还路桥建设贷款看上去愈发艰难。民意争议与征缴压力之下,年票制之变,已成现实之选。第三幕:定局从法律门外汉到诉讼代理人蒋明亮在东莞年票制官司中“一炮而红”,此后数年,在东莞年票制引发的舆论风波中,蒋明亮的身影频频闪现其间。在状告东莞市交警支队之后,蒋明亮又与东莞市交通局对簿公堂。该局向蒋明亮名下公司作出车辆逃缴年票的行政处罚,蒋则质疑处罚缺乏法律依据。因为公开质疑年票制,蒋明亮的生活发生了变化。他每天用大量时间研习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好几本法律教材,一直摆在他的办公桌上。他在书里圈圈点点,下了一番苦功夫。在打官司前,蒋明亮每天七八点起床,白天喝茶、打牌,晚上看电视剧,凌晨一两点睡觉;打官司之后,他变成每天七八点起床,上网搜索与年票相关的信息,琢磨怎么应付官司,晚上研究法律教材,凌晨一两点睡觉。蒋明亮也想好了退路,他将名下的货运公司关掉,一些车辆转往深圳过户。深圳是省内未施行年票制的三个城市之一。一些车主对年票制有疑惑也来找蒋明亮咨询。2012年以后,蒋明亮成为东莞多起年票制官司的代理人。这位此前并不谙熟法律的货运老板,后来在庭审现场表现得有理有节、进退得当。广东省高院已受理蒋明亮代理的近110宗年票申诉案。图片来源:羊城晚报2013年,东莞年票收入大幅下降,有关部门再度将年票与年审隐性捆绑。舆论风波又起,蒋明亮也提出新的质疑点——年票收费主体的身份问题。当时,东莞年票收费机构路桥收费所由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管辖,后者兼具企业法人和事业单位的双重身份,同时拥有投资收费公路和实施年票收费的双重权力,这一点在当年颇受质疑。一年后,东莞对年票收费主体做出调整,将路桥收费所划归为东莞市交通局管辖,避免了舆论质疑的继续发酵。年票制官司最胶着的那几年,蒋明亮被现实推着往前走,媒体和车主都来找他,年票费追缴单也如影随形,他只能和年票制纠缠下去。尽管经手的诉讼无一胜例,但他抱持一个信念:年票制争议太大,总有一天会被取消。他没想到,这一天到来得有些快。年票史:被取消的结局与被肯定的历史从百度指数平台的舆情走势图上,可以发现这样的规律:2010年以来,与广东年票有关的舆情热度逐年攀升;近两年尤其明显,2016年和2015年的年票搜索热度指数,相比此前一年增长近一倍。每一年里,年票的舆情热度在元旦前后达到高峰——年底的年票追缴成为舆情爆发的“导火索”,而次年年初的省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关于年票话题的集中讨论成为舆论发酵的“催化剂”。这样的趋势,在2016年初达到历史最高峰。今年初省两会期间,多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呼吁取消年票制。两会建言场的声音与民间蕴藉多年的呼声相互呼应,兼之各路媒体的集中报道,年票问题成为省两会最受瞩目的议题之一。年票制的转折点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到来。在省两会会场,省交通厅时任厅长曾兆庚在媒体追问下表态,将“逐步取消年票制收费”;紧接着,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公开赞成取消年票。这是年票制引发争议多年来,官方首次明确表态取消年票制。在省交通厅对代表委员的建议回复中,给年票制留下一段评价,认为其自试行以来“对降低管理成本、缓解政府还贷压力和加强普通公路建设维护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取消年票制的时间表很快公布。省交通厅承诺“今年内出台年票取消方案”,并督促各地尽快公开年票收支信息。年票制争议10余年,在2016年省两会的舞台上有了结论。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全省已有汕头、佛山、珠海、潮州、河源、揭阳、广州、梅州、惠州等9市向省政府上报取消年票制方案,其中至少已有6市获省政府批复。第四幕:尾声在网上看到年票制取消的新闻时,蒋明亮既兴奋又意外。省级相关部门在此问题上的明确表态和高效推进,让他感到惊喜。蒋明亮46岁,四川人。他原本是一个到东莞谋生的生意人,好不容易打拼出一家小货运公司,在过去六年里,他一直与年票制“纠缠不休”,货运生意也陷入停滞。2016年,蒋明亮的生活轨迹终于与年票拉开了距离。他的货运生意重新有了起色,他的第二个孩子在夏天出世。作为一项以便民为出发点的地方性政策,年票制在政策设计的起点出现合理性与合法性争议,由此引发持续多年的观点交锋。而各地施行方式有异,又不同程度地加深了部分公众与年票制之间的裂痕。及至最后,随着民意表达和现实环境的变化,年票制最终退出舞台。几天后,部分城市将正式取消年票制,一些问题留给了未来。其一是还贷公路的债务问题。依据公开信息,全省纳入年票范围的公路贷款余额超过500亿元。省财政厅曾表示,相关债务由地方政府解决,省级财政不会“包揽”,但可以支持各级政府发行置换债。目前,广州已明确由市财政负责偿还115亿元的债务余额,湛江则提出以置换政府债券的方式解决债务问题。其二是收费站是否恢复的问题。在试行年票制后,全省撤消了395个路桥收费站点。在目前公布的年票制取消方案中,超过15年收费期限的项目已取消收费,个别收费站点则将保留收费。今年11月,新修订的《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将“收费公路(含桥、隧)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列入其中,取消年票制后,要继续收取通行费的项目还须经过听证。来源|南方日报治理“脏乱差”依靠“你我他”LPTV NEWS编辑|曾奕锋制作|严俊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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