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册登记为房地产经纪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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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初始注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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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初始注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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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主办单位: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7号楼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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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
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上海市普陀区的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事项代码:5541)
分项名称:新备案(首次)、依申请基本信息变更、延续、依申请注销
三、办理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日建设部第8号令)第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区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的主管部门,对本区房地产经纪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二)审批内容
核发以提供居间介绍、代理、咨询等有偿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备案证书。
(三)法律效力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已领取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核发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书,并可以取得网上签约资格。
(四)审批对象
向本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并已领取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要求备案后开展有偿居间介绍、代理、咨询等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
五、审批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3.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4.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中须占总人数的50%;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机构,应到该业务发生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对不符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条件的,不予颁发《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书》。
2.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出具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的不予批准。
六、审批数量
本审批事项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审批。
七、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纸质材料现场确认当场受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内容应清晰。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有限责任公司)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报件
上海市经纪企业及经纪人申请区县用表(网上下载地址:www.)
单位盖公章
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1)批准文件应合法、有效;
(2)单位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及房地产执业经纪人情况(贴照片)(网上下载地址:www.)
(1)批准文件应合法、有效;
(2)单位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5人以上的执业经纪人执业证书及每个执业经纪人一寸照片一张
(1)批准文件应合法、有效;
(2)单位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的身份证明、聘用合同
(1)批准文件应合法、有效;
(2)单位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的身证证明、任职证明
(1)批准文件应合法、有效;
(2)单位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注册地址、固定经营场地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
(1)批准文件应合法、有效;
(2)单位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2.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经纪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报件
上海市经纪企业及经纪人申请区县用表(网上下载地址:www.)
单位盖公章
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1)批准文件应合法、有效;
(2)单位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及房地产执业经纪人情况(贴照片)(网上下载地址:www.)
(1)批准文件应合法、有效;
(2)单位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合伙企业2人以上,个人投资企业1人的执业经纪人证书及每个执业经纪人一寸照片一张
(1)批准文件应合法、有效;
(2)单位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的身份证明、聘用合同
(1)批准文件应合法、有效;
(2)单位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证明
(1)批准文件应合法、有效;
(2)单位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注册地址、固定经营场地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
(1)批准文件应合法、有效;
(2)单位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3. 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分支机构)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报件
上海市经纪企业及经纪人申请区县用表(网上下载地址:www.)
单位盖公章
营业执照、总公司备案证书副本
(1)批准文件应合法、有效;
(2)单位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房地产经纪机构情况表(分支机构)及房地产执业经纪人情况(贴照片)(网上下载地址:www.)
(1)批准文件应合法、有效;
(2)单位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1人以上的执业经纪人证书及每个职业经纪人一寸照片一张
(1)批准文件应合法、有效;
(2)单位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的身份证明、聘用合同
(1)批准文件应合法、有效;
(2)单位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证明
(1)批准文件应合法、有效;
(2)单位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固定经营场地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
(1)批准文件应合法、有效;
(2)单位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三)申请文书名称
1.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申请区县用表(附录2)
2.房地产经纪机构情况表(附录3)
3.房地产执业经纪人情况表(附录4)
八、审批期限
&(一)总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受理期限:资料齐全当场受理。
(三)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九、审批证件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书》正、副本,自颁发之日期有效期为一年。
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书》有效期满的,应当在《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向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出申请。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该项行政审批不收费。
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权利:1、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的内容进行说明、解释的权利。2、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中错误的权利。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申请人义务:1、依法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义务。2、提供真实材料、反映真实情况的义务,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3、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申请的义务。4、积极配合审核人员参加现场踏勘。
十二、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业务受理处
窗口接收地址:中山北路2930号区房管局&业务受理处&
&&&&&&&&&&&&& 大渡河路1718号&普陀区企业服务中心&
(二)接收时间
&业务受理处&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夏令时间下午14:00~16:30)
&普陀区企业服务中心&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夏令时间下午14:00~16:30),星期五上午8:30~11:30
十三、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业务受理处
地址:中山北路2930号区房管局&业务受理处&
普陀区企业服务中心
地址:大渡河路1718号
(二)电话咨询
(三)网上咨询
&& &&&www.
(四)信函咨询
咨询受理部门名称: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930号
邮政编码:200063
十四、投诉渠道
(一)窗口投诉
中山北路2930号区房管局信访室
(二)电话投诉
&&&&& (021)
(三)网上投诉
(四)信函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名称: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930号
邮政编码:200063
十五、办理方式
(一)新办
1.一般程序
(1)业务描述
办理环节:本区行政区域内的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1个月内,按照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向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窗口申请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对于符合受理要求的出具《受理回执》,并由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专业审核符合要求的发放《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书》。
审查方式:采用书面确认的审查方式。
(2)适用情形
办理环节: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办理房地产经纪独立企业(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备案、房地产经纪组织分支机构备案。
& &审查方式:采用书面确认的审查方式。
(二)依申请变更
(1)业务描述
办理环节:变更申请人按行政许可新办一般程序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应当包括要求变更的事项和变更的理由,并提供与申请变更事项有关的材料。并由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专业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 &审查方式:采用书面确认的审查方式。
(2)适用情形
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的办公地址、法人的变更,不属于变更范畴,按新办要求办理。
&(三)延续
(1)业务描述
办理环节:申请人按行政许可按新办一般程序提出申请。并由相关业务处室进行专业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并提供与申请延续事项有关的材料。
& &审查方式:采用书面确认的审查方式。
(2)适用情形
&适用于依法取得的《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书》有效期满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届满前一个月进行申请。
(四)补证
(1)业务描述
办理环节:申请人按行政许可按新办一般程序提出申请。并提供与申请补证事项有关的材料。并由相关业务处室进行专业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审查方式:采用书面确认的审查方式。
(2)适用情形
适用于已获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明补证。
(五)依申请注销
(1)业务描述
办理环节:已在工商办理企业注销的中介服务企业申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对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办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做出是否注销的决定。
审查方式:采用书面确认的审查方式。
(2)适用情形
适用于已获备案的房地产经纪企业依申请注销的办理。
十六、决定公开
申请人可以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携带有效证明到区房管局业务受理处领取备案证书。经纪人注册-后台管理
成都市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培训注册流程
一、报名注册
1、点击“开始注册”,完善个人资料,选择注册类型,设定登录密码,点击“注册”。
2、报名注册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随时登陆,修改个人资料。
3、如忘记密码,可在协会主页点击“修改密码”重置密码。
二、选择培训方式
1、选择培训方式。
2、选择培训机构。
四川创新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联系电话:028-528803
联系人:徐老师、岳老师
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 号(衣冠庙附近)西南民族大学第三教学楼306室
电子科技大学房地产从业人员培训及认证中心
联系电话:028-
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地址: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四号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中心204室
四川银典房地产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028-
联系人:游老师
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新1号教育宾馆110室
三、打印表格
1、报名注册成功后,打印培训报名表和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并携带2张一寸红底证件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培训机构报名缴费。
四、报名缴费
1、参加网络培训的学员报名缴费后确定考试时间和场次,领取准考证。
2、参加现场培训的学员报名缴费后确定现场培训时间,领取培训课程表。
五、参加培训
1、网络培训:
报名成功后学员可以上协会网站进行人员登录后,进行视频学习。
2、现场培训:
报名成功后学员按照报名时培训机构给的课程表参加现场培训。培训完成后到培训机构申请参加考试。
六、线下考试
1、按照考试登记情况,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入场。
七、查询考试成绩
1、考试结束后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后可上协会网站进行人员登录,查询成绩是否合格。
2、成绩不合格的学员需凭准考证原件到培训机构办理补考手续。
八、协会登记注册
1、合格的学员,按照培训机构通知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办理注册手续(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2楼),领取注册证书与胸牌。办理注册手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咨询电话:。
2、合格但暂未在机构从业的学员,将暂时无法办理注册。待开始从业时,需上协会网站进行人员登录重新下载申请表,补填从业机构信息,加盖机构公章后,携带本人身份证、申请表和2张红底一寸照片到协会办理注册手续。地址: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文化创意园)二期大楼A2座3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周五下午16:00-17:00 内部学习,不对外办公。)
电话:传真:
二手房交易投诉:
款项到账查询:
会刊投稿:&&&&
会员服务专员:
服务投诉邮箱:
ts@szfzx.org
单位名称: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开户账号: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深圳金地支行
关于申请《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经纪人助理)》的通知
深房经协秘字〔2011〕4号
关于申请《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经纪人助理)》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适应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的需求,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行为,我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对房地产经纪人助理执业登记牌的取得方式给予调整,即由原培训考试合格获证的形式调整为执业申请获证的形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或持有效《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或者《外国专家证》的外籍人士;
2.拟执业经纪机构已依法向主管部门备案,具有《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
3.由已执业房地产经纪人签字推荐;
4.无重大不良记录或从业禁止。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本协会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执业登记并颁发《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经纪人助理)执业登记牌》。
二、申请要求
申请人在递交房地产经纪人助理执业登记申请后,应于规定时间内参加并完成房地产经纪人助理执业培训。
三、申请流程
1.资料填写及申请表打印
登录协会网站(),点击首页右上方“经纪人助理执业申请”。在线填写《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经纪人助理)申请表》,带*号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
经纪人员在申请执业登记牌的同时申请成为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个人会员(普通会员)。
填写完成后,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成功后,在新页面点击“打印申请表”打印。
2.相关资料
按照要求填写《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经纪人助理)申请表》,同时需执业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和1名执业经纪人签名推荐。
将以下资料递交至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并缴纳费用,领取听课证。
①《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经纪人助理)申请表》;
②《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③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④1寸免冠白底彩照2张。
3.现场培训及领取执业登记牌
按照听课证上的要求参加面授学习,学习结束后现场颁发《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经纪人助理)》。
4.完成网络学习及在线测试
面授学习后次日起,请登录深圳房地产网( )“我要上岗培训”点击“登录系统”或登录协会网站(http://www.)点击首页“登录”。用报名时填写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进入“经纪人员上岗培训管理”页面,点击“视频学习”,完成所有列出视频的学习;然后点击“在线测试”进行测试。
特别提示:从参加面授学习至完成在线测试,时间为15个自然日,逾期无效。
四、收费及培训内容
1.收费标准:个人会员 100元/人(包括资料费、场地费、讲师费等费用)
2.培训内容: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概述、房地产经纪职业道德、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规范、房地产经纪诚信管理、房地产基础知识概述、房地产二级市场经纪务实、房地产三级市场经纪务实。
五、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福田区香梅路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栋15楼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培训报名处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4-602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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