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有公益性岗位有年假吗岗位吗?

【永丰义工】你的笑容是我最大的安慰
日,今天我第一次参加义工活动,这次活动是给第三人民院的病友送去温暖和爱心物资。
第一次走进病房区,就有点感觉进了禁区似的,到处是铁门。经过副会长袁少雄与医护护士长商议,把今天的活动地点转到院蓝球场。然而病友们很听医护人员的话,每个人都排好队走到球场上来,游戏活动正式开始了。在球场上我们还有医护人员和病友们一起玩游戏,有的跳绳、有的打球、有的拨河,各玩喜爱的活动。特别有趣的是我们在操场上摆了好多零食,这个游戏叫套圈食品,谁套到了哪个食品就奖给谁。病友们都争先恐后的要求参加,因为看到他们梦魅以求的零食。这里的护士长说他们几乎没有玩过这类游戏,所以特别开心。他们每个人都紧紧的盯着自己想要的零食,希望能够得到它,好解解嘴馋。当他们套到了,我们都为他们鼓掌、叫好,他们脸上露出的那份灿烂笑容可爱极了。病友们很友善,会和我们一起互动戏玩,近距离地交谈。有的还会跟我们撒娇呢,他们就像孩子似的,会粘着你、需要你,这种感觉好温謦。游戏过后,我们给病友们每人送上两个苹果、一条毛巾。
通过今天的活动,使我对义工这个团队有了更深的了解,义工这份爱的力量将促使我在公益的道路上继续前行。
感恩协会秘书长胡莉莉捐助近百条毛巾给病友
感恩参加活动的所有义工
永丰县义工协会QQ群号:
网址:WWW.
微信公众服务号:永丰县义工协会
微信公众订阅号:yfxygxh2016
供稿人:义工会员曾雪华
义工协会简介
永丰义工群从2008年4月份开始组建,从当初的10多名义工志愿者开始奉行“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精神,以“义工在行动,爱心在传递”为动力走上公益道路。
永丰义工群于日通过民政局注册正式成立。由原名“永丰义工群”更名为“永丰县义工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共青团永丰县委员会”,于日成功组建了“永丰县义工协会藤田分会”。截止目前,永丰县义工协会已经拥有会员230人,成员730人。协会发展过程中仅在最近1年多时间里在“环保、助贫、救助、助残、助学”等公益事业上创造了价值达百万元,直接和间接受益人达万人以上。
永丰县义工协会将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发展协会。以“爱心不须用语言地表达,我愿意用行动去证明”的思想和实际行动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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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国发〔2016〕8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D-
责任部门: 陶唐乡人民政府
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是指各种社会力量以捐赠、出资、投资、合作等方式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法律法规允许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改革开放以来,作为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主要形式的民办教育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学历教育到非学历教育,层次类型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发展局面,有效增加了教育服务供给,为推动教育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民办教育也面临许多制约发展的问题和困难。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行分类管理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扶持政策,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办学质量,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积极性,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首要位置,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分类管理,公益导向。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无论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是营利性民办学校都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优化环境,综合施策。统筹教育、登记、财政、土地、收费等相关政策,营造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环境。
依法管理,规范办学。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依法履职,规范办学秩序,全面提高民办教育治理水平。
鼓励改革,上下联动。依靠改革创新推动发展,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共同破解民办教育改革发展难题和障碍。
二、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
(三)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完善民办学校党组织设置,理顺民办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健全各级党组织工作保障机制,选好配强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民办学校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民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切实维护民办学校和谐稳定。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兼任政府派驻学校的督导专员。实现学校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党建工作上水平,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坚持党建带群建,加强民办学校共青团组织建设。各地要把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作为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和改进民办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把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培养规划,全面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课程、教材、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教书育人各环节,不断增强广大师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切实加强理想信念、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文化、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全面提高教书育人、实践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水平。
三、创新体制机制
(五)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对民办学校(含其他民办教育机构)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不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民办学校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
举办者自主选择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办理登记。对现有民办学校按照举办者自愿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实现分类管理。
(六)建立差别化政策体系。国家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各级人民政府要完善制度政策,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方面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扶持。各级人民政府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公共服务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及税收优惠等方式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支持。
(七)放宽办学准入条件。社会力量投入教育,只要是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以及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的领域,政府不得限制。政府制定准入负面清单,列出禁止和限制的办学行为。各地要重新梳理民办学校准入条件和程序,进一步简政放权,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
(八)拓宽办学筹资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举办学校或者投入项目建设。创新教育投融资机制,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扩大办学资金来源。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发适合民办学校特点的金融产品,探索办理民办学校未来经营收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提供银行贷款、信托、融资租赁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捐赠。
(九)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专业化服务。积极鼓励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相互购买管理服务、教学资源、科研成果。探索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鼓励营利性民办学校建立股权激励机制。
(十)健全学校退出机制。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终止时,清偿后剩余财产统筹用于教育等社会事业。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公布前设立的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终止时,民办学校的财产依法清偿后有剩余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出资者相应的补偿或者奖励,其余财产继续用于其他非营利性学校办学;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应当进行财务清算,依法明确财产权属,终止时,民办学校的财产依法清偿后有剩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处理。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2016年11月7日后设立的民办学校终止时,财产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和学校章程处理。各地要结合实际,健全民办学校退出机制,依法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扶持制度
(十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人民政府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因地制宜,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资金要纳入预算,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二)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政府补贴制度,明确补贴的项目、对象、标准、用途。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和程序,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制定向民办学校购买就读学位、课程教材、科研成果、职业培训、政策咨询等教育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按照国家关于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支持成立相应的基金会,组织开展各类有利于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活动。
(十三)落实同等资助政策。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按规定同等享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助学贷款业务扶持制度,提高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的比例。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等管理机制,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落实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面向民办学校设立奖助学金,加大资助力度。
(十四)落实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民办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企业支持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个人支持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规定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免税资格认定后,免征非营利性收入的企业所得税。捐资建设校舍及开展表彰资助等活动的冠名依法尊重捐赠人意愿。民办学校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与公办学校相同的价格政策。
(十五)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民办学校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公办学校同等政策,按划拨等方式供应土地。营利性民办学校按国家相应的政策供给土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按协议方式供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改变全部或者部分土地用途的,政府应当将申请改变用途的土地收回,按时价定价,重新依法供应。
(十六)实行分类收费政策。规范民办学校收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通过市场化改革试点,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办学成本以及本地公办教育保障程度、民办学校发展情况等因素确定。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政府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
(十七)保障依法自主办学。扩大民办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鼓励学校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产业发展需要,依法依规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民办中小学校在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前提下,可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支持民办学校参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社会声誉好、教学质量高、就业有保障的民办高等职业学校,可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定招生范围和年度招生计划。中等以下层次民办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内,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期面向社会自主招生。各地不得对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设置障碍。
(十八)保障学校师生权益。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职工社会保障机制。民办学校应依法为教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鼓励民办学校按规定为教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改善教职工退休后的待遇。落实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完善民办学校教师户籍迁移等方面的服务政策,探索建立民办学校教师人事代理制度和交流制度,促进教师合理流动。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评优表彰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权利。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享受当地公办学校同等的人才引进政策。民办学校学生在评奖评优、升学就业、社会优待、医疗保险等方面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享有同等权利。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师生对学校办学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保障师生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完善民办学校师生争议处理机制,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五、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十九)完善学校法人治理。民办学校要依法制定章程,按照章程管理学校。健全董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董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依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共同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董事会(理事会)应当优化人员构成,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共同组成。监事会中应当有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探索实行独立董事(理事)、监事制度。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制度,积极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学校决策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党员校长、副校长等行政机构成员可按照党的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学校党组织要支持学校决策机构和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督促其依法治教、规范管理。完善校长选聘机制,依法保障校长行使管理权。民办学校校长应熟悉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教育管理经验和良好办学业绩,个人信用状况良好。学校关键管理岗位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二十)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民办学校应当明确产权关系,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民办学校举办者应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将出资用于办学的土地、校舍和其他资产足额过户到学校名下。存续期间,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抽逃。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会计核算,建立健全第三方审计制度。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按照登记的法人属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相应的会计制度。民办学校要明晰财务管理,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民办学校应将举办者出资、政府补助、受赠、收费、办学积累等各类资产分类登记入账,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并将清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各地要探索制定符合民办学校特点的财务管理办法,完善民办学校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预算报告报备制度。
(二十一)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民办学校要诚实守信、规范办学。办学条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设置标准和有关要求,在校生数要控制在审批机关核定的办学规模内。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宣传、招生工作,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经审批机关备案。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对招收的学历教育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毕业证书,未达到学历教育要求的发给结业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各类民办学校对招收的非学历教育学生,发给结业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
(二十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民办学校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重视校园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学校选址和校舍建筑符合国家抗震设防、消防技术等相关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学生和教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针对上课、课间、午休等不同场景的安全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建立安全工作组织机构,配备学校内部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安全工作职责。
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十三)明确学校办学定位。积极引导民办学校服务社会需求,更新办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办学模式,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学前教育阶段鼓励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坚持科学保教,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中小学校要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坚持特色办学优质发展,满足多样化需求。职业院校应明确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定位,服务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鼓励举办应用技术类本科高等学校,培养适应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需要的人才。充分发挥民办教育在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学习型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二十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和民办学校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任务。各地要将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民办学校要着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教学研究活动,重视青年教师培养,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学校要在学费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教师培训。要关心教师工作和生活,提高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到民办学校任教,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
(二十五)引进培育优质教育资源。鼓励支持高水平有特色民办学校培育优质学科、专业、课程、师资、管理,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民办教育品牌,着力培养一批有理想、有境界、有情怀、有担当的民办教育家。允许民办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与世界高水平同类学校在学科、专业、课程建设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交流。
七、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十六)强化部门协调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发展民办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整体规划,加强制度建设、标准制定、政策实施、统筹协调等工作,积极推进民办教育改革发展。国务院建立由教育部牵头,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参加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民办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制度政策,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各地也应建立相应的部门协调机制。要将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作为考核各级人民政府改进公共服务方式的重要内容。
(二十七)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各级人民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转变职能,减少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清理涉及民办教育的行政许可事项,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禁法外设权。改进许可方式,简化许可流程,明确工作时限,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建立民办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推广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逐步实现日常管理事项网上并联办理,及时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服务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二十八)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民办教育管理机构建设,强化民办教育督导,完善民办学校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制度。加强对新设立民办学校举办者的资格审查。完善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监督制度,加强风险防范。推进民办教育信息公开,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大力推进管办评分离,建立民办学校第三方质量认证和评估制度。民办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对办学质量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予以警告、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办学资格。
(二十九)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积极培育民办教育行业组织,支持行业组织在行业自律、交流合作、协同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托各类专业机构开展民办学校咨询服务等工作。支持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联盟等行业组织及其他教育中介组织在引导民办学校坚持公益性办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发挥作用。
(三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深入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鼓励地方和学校先行先试,总结推广试点地区和学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加大对民办教育的宣传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奖励和表彰对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树立民办教育良好社会形象,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良好氛围。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是一项事关当前、又利长远的重要任务。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共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落实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抓紧制定出台符合地方实际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
                              &&&&&&&&&&&&&&&&&&&&&&&&&&&&&&&&&&&&&&&&&&&&&& 国务院
                            &&&&&&&&&&&&&&&&&&&&&&&&&&&&&&&&&&&&&&&&&&&&2016年12月29日
【】【】【】永丰县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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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山水秀丽永丰共创生态美好家园不断推进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信息分类: 领导重要活动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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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D-
责任部门: 永丰县林业局
& 建设山水秀丽永丰&共创生态美好家园 不断推进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全县林业“双先”表彰会议上的讲话 宁道明 (2009年5月10日) 同志们: 继4月28日全省林业局长会后,我们接着召开林业系统“双先”表彰会议,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林业局长会议精神,以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为指导,以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目标,认真总结2008年林业工作,表彰系统先进,分析林业形势,安排部署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工作。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取得三大成效,永丰林业建设迎来新的里程碑 2008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林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全力应对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总体上保持了林业发展的良好态势,全县共完成造林13.6万亩,清理灾木26万M3,招商引资460万元,收缴林业规费1500万元、税收989.1万元,同时,我局荣获省厅执法形象年先进单位、世行项目先进单位、县党建工作二等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新闻报道工作先进单位、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妇女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女职工委员会等荣誉称号,各项林业工作顺利推进,呈现出三个明显成效。 (一)全面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狠抓森林资源培育,林业生态建设有新的成效。 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全面启动,开局良好。协助配合县委、县政府及时出台了《永丰县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主动制订下发了《关于创新林业发展机制的几点意见》,通过宣传发动、行政推动、政策驱动、机制触动,投资拉动、部门联动,精品带动等措施,强力推进“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全县共完成造林13.6万亩,占县计划任务的168.6%,占省市计划的235.3%,其中:山下造林完成4.1万亩,占县计划的140.7%,占省市计划的207.1%;山上造林完成9.5万亩,占县计划的184.8%,占省市计划的250.0%。全县共植树2329.26万株。公路通道、工业园区、县城圩镇和新农村建设村的绿化效果十分明显。涌现出如八江高梅生、彭小龙、瑶田陈祥根等一批计300个山下四小工程造林户。通过财政拨、部门挤、乡镇投、村集体集等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据统计,全县共筹措资金1340万元,其中县财政预算资金200万元,部门挤出资金320万元,乡镇投入资金210万元,各国有林场投入500余万元,村集体筹集资金110余万元。纵观去冬今春“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有以下四方面的特点,一是领导重视之高前所未有;二是社会搅动程度之广前所未有;三是造林绿化面积之大前所未有;四是所植树种之多前所未有。 林业重点工程在巩固中发展,机制、政策不断完善。妥善处置退耕还林工作,积极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完成了退耕还林和公益林“双核查”工作,共核查退耕还林52000亩,荒造58000亩,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限期整改;以“一卡通”模式及时发放了2007年退耕还林粮食补助、生活补助和苗木补助1070万元;全面完成了历年来退耕还林林权证核对打证工作,共打证825本;顺利通过了国家林业局对2002年经济林退耕地阶段性验收;落实了2008年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各5000亩。 毛竹竹腔施肥取得重要进展。去年省里下达我县毛竹施肥任务7万亩,其中竹腔施肥4.2万亩,竹蔸施肥2.8万亩,下拨施肥工具和肥料折人民币90万元。通过举办由乡镇场分管领导、竹业大户、企业基地人员、林业工作站长和林业技术人员60多人参加的技术培训班,将1.4 万瓶毛竹BNP增产剂、450套注射器陆续发送到有关乡镇场,全面及时完成竹腔施肥任务。尔后,发放尿素124吨进行竹蔸施肥,共完成施肥2.48万亩,占竹蔸施肥任务的88.57%。同时在中村乡龙头村、上溪乡横溪村建立了两个县级毛竹施肥示范点。 容器育苗补植补造顺利完成。根据省市县要求和安排,县苗圃利用省里分配的轻基质容器育苗生产线培育出容器苗40万株,官山、鹿冈、古县、石马、君埠、沙溪、潭头等林场利用营养钵育苗200万株,全县利用共完成容器苗补植补造2万余亩。 (二)全力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加快林业灾后重建,实现林业生态恢复取得新的成效 一是坚持有序清理的原则加快受灾木竹清理工作。去年年初突如其来的冰雪灾害,使我县林业遭受重创,全县受灾林地面积246.5万亩,成为全省林业重点灾害县。面对灾害,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系统各单位负责人纷纷赶赴一线,靠前指挥救灾,党员和职工奋力抗灾,众志成城,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开展科技救灾,抗灾信息迅速沟通,应对措施及时落实,应急能力明显增强,减少了林业和林农损失,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肯定和支持。尔后,及时编制了灾后重建规划,出台了受灾林木清理方案,编制了采伐设计,严格按规定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做到有组织地清理受灾林木,有规划地采伐受灾林木,已清理受灾林木26万立方米,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3500份。同时,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市林业局关于“六鼓励,三加强”的推进措施,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合理布局了37个灾损林木临时销售和加工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积极组织受灾林木加工与销售,全县已完成灾损林木销售和收购20万立方米。二是坚持“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制度,做好伐区验收工作。组织了两次全县范围内的灾木清理伐区检查,对违规采伐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和制止;对伐区监管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落实伐区监管责任,确保伐区的采伐质量,强化监督管理。对全县的木竹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清理整顿作出了明确要求和规定,先后两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林地征占用清理整顿专项活动,共清理出非法征占用林地64起,非法征占用林地面积187.5亩,对非法征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地到期的,已按要求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共计收取植被恢复费280万元。三是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狠抓了森林防火。针对严重干旱、火险等级高的实际,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完善了森林防火相关制度,加强了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加大了防火设施设备投入,健全了森林防火基金征缴管理,稳定了专业扑火队伍。争取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永丰县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及设施配置实施方案》《永丰县森林防火工作十条规定》、《永丰县森林防火基金征缴使用管理办法》等3个重要文件,新组建了官山、鹿冈、石马和潭头林场4支专业森林消防队。在加强防火值班的同时,严查野外用火,利用宣传工具,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定期组织防火演练,以提高扑火队伍的战斗力。一年来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连续32年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县森林消防队在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演练比赛中荣获第一名。四是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好病虫害防治。切实落实森林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加强了虫情测报工作,共设立国家中心测报点1个,基层测报点33个,测报观察灯1座,全县实施森林病虫害监测面积107万亩,监测覆盖率达100%,已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面积8.78万亩。同时加大了森林植物检疫力度,严把进入关和出口关,产地检疫率和调运检疫率均达到100%。五是坚持守林有责损林必究的护林责任制,狠抓林区秩序稳定。全体护林人员忠于职守,巡护在茫茫林海,为保护森林资源尽心尽力。森林公安局加大打击力度,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活动。一年来,全县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290起,其中森林刑事案件49起, 林业行政案件24起,共处理违法犯罪人员525人次(其中刑拘41人,逮捕26人,移送起诉32人,取保68人,治安拘留4人,抓捕逃犯4人,判刑15人,行政罚款335人)。高压“严打”态势有效地遏制了毁林犯罪,确保了林区治安的稳定。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林业工作全面推进,林业科学发展水平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是产业发展顺利推进,招商争资取得重要进展。全县林产工业企业逐渐发展,从小到大,通过整合、关停,目前有木竹工业企业近30家。在严格木材市场经营管理的同时,加强林产项目的推进活动。与县招商局、沿陂镇政府引进福建客商孙尖强先生投资1200万元兴办江西华宜晶硅有限公司,已在12月底竣工投产。与县交通局、佐龙和君埠乡政府帮扶客商钟思云先生投资1200万元,兴办永丰思云炭业有限公司已开始试产。江西绿海油脂有限公司出口创汇95万美元。全年向上争资1100万元。二是林权配套改革顺利推进,山林纠纷调处取得重要进展。林改工作历经3个年头,经过全县干部群众上下努力,艰苦拼搏,于去年初基本完成了林业产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经省林改办检查验收,我县被评为“林改先进县”。为做好林改后续工作,尽快使林改成果服务于林农,一方面,我们对所颁发的林权证,进行了核查以确保准确无误。目前已核查117个村、748个组、21990宗林地的林权证。有4个乡镇百分之百完成了林权证核证任务。在完善内业的同时,健全林改档案归档工作,已完成10万余本林权证的内业资料盖章、立卷、归档入库工作。同时正逐步完善核正、更正后的林权登记电脑数据库。另一方面,积极抓好山林纠纷案件及突发性案件的调处工作。县山调办不断加大调处力度,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94起,我们把抓好大案、要案及突发性案件的调处作为山纠调处工作重点,坚持逐月排查、全面梳理,认真分析山纠动态,确定调处的重点案件、重点乡村和重点问题,并下大力气抓好调处落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迎来了国家、省市山纠调研会的召开。三是“三个建设”顺利推进,支撑保障取得重要进展。党的建设全面得到加强。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培训和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按照“基本稳定,适当调整,提高素质,优化结构”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党的基层组织,配齐配强了党支部班子。进一步完善了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员活动日制度,以整治和优化投资环境活动为契机,开展执法人员的自查自纠活动,有效地纠正了执法工作中的一些不正之风,提高了执法水平。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得到加强。由于我局在2007年前因预防职务犯罪问题上有差距,市综治委责成我局限期整改。为切实改善干部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在狠抓机关效能建设的同时,与县人民检察院建立了“查处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和协作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建设渐入佳境,各类林业执法违纪违规现象呈大幅度下降态势。通过干部人事的调整,使我们的干部和职工队伍出现了心齐、劲足、和谐的良好局面。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得到加强。一方面,广泛开展理想纪律教育、法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基本林情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思想稳定,人人奋发向上,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体现在年初冰冻灾害、5月份汶川地震中,林业职工在全县率先踊跃开展捐赠活动,捐款额达20万元,其中,自愿捐款12万余元,特殊党费缴交8万余元。另一方面,注意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大力举办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文体活动,寓教于文,寓教于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增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2008年在国家、省、市党报和林业报刊以及林业网站发表新闻报道、信息248篇。此外,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委、计生、人武部、老干部围绕林业经济的发展中心,都较好地完成了各自的本职工作,受到了各自业务主管部门的好评。 这些成绩的取得,归功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归功于省、市林业部门的大力支持,归功于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归功于全体务林人的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县林业局党委,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林业工作的同志们和林业建设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面对成绩,我们也要有清醒地认识。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兄弟县市的发展,对照县委县政府的目标,我们的工作还存有一定的差距,当前林业发展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任务还很艰巨,尤其是管护和资金的压力非常大。二是林业经济效益不够理想,林业经济不够活跃,职工收入增幅不大,林业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林场职工成为了社会弱势群体,林农实际收入不高。三是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屡有发生,乱砍滥伐林木的现象屡禁不止。四是科技兴林含量不高,推进速度很不理想。五是招商引资力度大,但效果不佳。六是人员经费问题,我局现有行政事业人员307人,纳入财政预算的248人,纳入社保的28人,其余31人经费无来源。七是严禁炼山与造林的矛盾十分突出,已严重影响营林生产,严重挫伤林农的造林积极性,各国有林场营林费用大幅上升。这些问题都是前进中的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改革发展来加以解决。 二、认真领会和全面贯彻好全省林业局长会议精神,认清形势,迎接挑战,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今年4月27日至28日,省林业厅在南昌召开了全省林业局长会议,刘礼祖厅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刘厅长强调,要审时度势,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积极做到六个坚持,即坚持以改革统揽全局,牵住了林业发展的牛鼻子;二是坚持有为才有位,将林业工作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是坚持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高位推动林业发展;四是坚持心系林农、心系基层,以百姓满意不满意为目标把维护林农利益作为林业工作的落脚点;五是坚持宣传造势,着力提升林业地位;六是坚持加强和改进林业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林业队伍的凝聚力。 会议要求,各级林业部门今年要做好“十件大事”。即:紧紧抓住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机遇,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整体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紧紧抓住中央召开林业工作会议的机遇,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的机遇,积极争取林业重大项目和资金;紧紧抓住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机遇,加快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测体系;紧紧抓住开展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试点机遇,进一步推开国有林场改革;紧紧抓住国家扶持木本油料发展的机遇,突出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森林防火中长期规划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设规划的机遇,进一步加强林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生态文明的机遇,进一步加快林业生态文化建设;紧紧抓住树江西林业品牌的机遇,切实防范涉林职务犯罪;紧紧抓住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机遇,全面提高林业服务水平。这些今年林业工作的重点,我们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今年春节期间,胡锦涛总书记满怀以江西老区人民的深情厚意,看望了我们江西的广大干部群众,并发表了重要讲话,着重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全力以赴做好“三个确保,一个弘扬”特别指出要“让江西青山常驻,绿水长流”。 按照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以及全省林业局长会议提出的要求及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县林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胡总书记讲话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配合市、县决战两区的战略部署,牢牢坚持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森林资源保护为重点,以壮大林业产业为目标,以机关效能建设为手段。努力实现造林面积、活立木蓄积、森林覆盖率、林业产业贡献率、林农和林业职工收入五个增长,进一步确保林区秩序的稳定。 2009年林业工作的基本思路是:选好一条路子(林业发展的新路子),强化二大工程(即主动策应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着力强化退耕还林工程和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打造三大产业(精心打造油茶产业、杉木精深加工产业和非木质资源利用产业),实现四大突破(民营林业、林业改革、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抓好五大建设(思想、作风、队伍、科技和保护管理建设)。 2009年林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完成“一大四小”造林8.07万亩(其中山上造林5.14万亩、山下造林2.93万亩),实现林业总产值3亿元,完成林业规费1000万元、税收1250万元。全力做好工作站基础设施改造、棚户区改造以及生态示范林等项目的争资工作。 围绕上述林业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2009年必须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一大四小”工程实施为动力,掀起灾后重造新高潮,确保森林资源总量有新的增长。 一是强势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今年是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第二年,也是关键之年。根据工程建设总体目标和建设任务,对照《江西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规划编制技术标准》,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科学编制规划,一要在三条省道两旁实施“层林尽染”工程。山上灾后重造要采取人工封山育林新造、低改、补植补造等综合措施力争两年(08、09年)完成10.28万亩任务,要大力发展以楠木、樟树为主,枫香、木荷、山乌桕及其他彩叶树种为辅的阔叶树造林,推广林冠下营造复层异龄林模式,努力改变我县树种单一的状况;二要在农田村庄周边实施“桃李交映”工程,采取县里发放果苗方式在全县通道沿线村庄农田可视范围内栽植桃树5万株,李树15万株。三要在村庄周围和沿水系实施“樟树护村”工程,种植樟树50万株。四要在工业园区实施生态园林工程,逐渐使园区环境达到美化、香化、花化、草化。五要在实施引森林到城工程,有效加快北晖园建设。坚持选择树种与改善景观相结合,乔灌草搭配,提高绿化的品种和档次,实现绿化、美化和香化。要通过城镇绿化,公路、河渠、农田林网建设工程绿化等,力争今明两年完成5.85万亩四小工程任务。二是加快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一要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后续产业。切实抓好255万元的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落实,同时狠抓荒造和封山育林工作。二要认真实施现代农业高产油茶产业示范县项目。努力完成1.2万亩国家高产油茶示范工程造林,实现油茶增产、农民增收的目标,以此推动我县油茶产业的顺利发展。 (二)切实加强林政管理,确保林区秩序的稳定。 一是继续强化林地管理。树立“守土有责”意识,采取最为严格的措施,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全面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确保林地总量不减少。要把植被恢复费征收作为林业资金新的重要来源,严征严管。二是精心组织强化网上办理业务。到目前为止,全县的10个林业工作站和县办证中心均已全部开通政务内网,已全面通过与省厅电子政务网络调试,今年将全部推行网上办证业务。三是继续强化采伐管理。积极推行森林采伐改革,全面推行小片皆伐的更新造林的采伐方式,并在源头建立和完善三大网络。一要完善护林网络。以林政、森林公安、木材检查、森林防火、植物检疫等专业人员为骨干,以林业工作站为主体,以乡镇、村、场护林员为基础,组建、完善结构严密、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素质较高的社会性护林网络,制定完善护林公约,乡规民约。二要健全群众监督网络。紧紧依靠群众,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组织他们投身于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三要完善林政执法网络。通过整合林政执法队伍,按照市、县统一要求,在六月底全部关闭去年新增的37个临时加工点,全面取缔无证加工场所。逐步完善执法机制,严格控制木材资源非法外流。 三是继续强化林业“三防”。一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抓好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完善森林防火保障机制,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增强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二要全力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全面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行政责任制,进一步加大监测预报力度,严格控制松材线虫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传入我县。加强松毛虫、萧氏松茎象等病虫害的防治。推行联防联治、无公害防治。三要倾力抓好林木防盗工作。充分发挥村级“三防”协会的功能,把它作为维护林区秩序的主要社会力量。 (三)突出抓好林业产业发展,确保林业经济稳定增长。 第一,充分挖掘林地生产潜力,加快发展以用材林资源培育为主的第一产业。充分利用国家对冰雪灾害灾后重建的扶助政策,积极开展森林资源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在发展杉木、湿地松造林的同时,加快发展泡桐、桉树等短周期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林的造林,积极发展大径级用材林、珍贵树种、森林药材、森林食品。要引导企业建立原料林基地。鼓励国有林场充分发挥林下土地资源和环境优势,大力发展种养业。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着力建设高产油茶林、白茶林等基地。要加强组织指导,推广优良新品种、科学的修剪技术和种植模式,建立高产油茶示范林。 第二,坚持清理整合相结合,不断提升以木材加工为主的第二产业。一要对现有木材加工企业进行清理整合,实行分类经营。以市场为导向,按照“抓大放小”的原则,关、停、并、转一批消耗木材资源大、产品科技含量低的落后企业,重点扶持和培植规模大、技术先进、资源利用率高、效益好的规范企业,通过联合投资、联合生产、延长产品加工链的完善配套产业的方式,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二要大力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在产业结构调整中,要改变营林和木材生产、加工相脱节的生产模式,转而以森林资源为依托,重点引进以杉木为原料的精深加工企业和配套产业,形成林业产业化经营的新模式。三要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的作用。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实施名牌战略,提升附加值和竞争力。四要加大招商引资服务力度。落实招商引资和林业项目争资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定措施,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努力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尽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搞好杉木精深加工项目板式家俱厂包装,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努力吸引外商投资兴办集成板厂和板式家俱厂,并促进早日筹建、早日投产。 第三,充分开发林业景观资源,大力发展以森林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一要制定森林旅游发展规划。充分发挥永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的职能,以五大景区为依托,做好水浆省级自然保护区等森林旅游发展规划,形成森林旅游网络,加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森林旅游尽快发展起来。二要开发森林旅游项目。充分发挥自然和资源优势,强化特色,精心包装,开发“自然生态考察游”、“森林风光观赏游”等多种旅游项目。 (四)突出做好林业配套改革工作,确保林业社会稳定。一是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改革采伐管理制度,建立简化、便利的采伐审批程序;加快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优化森林资源与经营主体结构;完善产权交易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和人员资质,革除现有体制和机制中的弊端;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启动森林保险试点,扩大林业投入渠道。二是进一步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对已完善合同的生态公益林及时发放补偿金,确保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三是进一步推动组建民间林业“三防”协会。把组建民间林业“三防”协会作为林农林改后保护森林资源、协调组织木材采伐、协作造林营林的中介组织来大力扶持,在林业项目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适当政策倾斜,充分调动广大林农参与森林资源培育与保护的积极性。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目前,国有林场的处境依然艰难。要发挥国有林场的优势,做一些老百姓做不了的事,如珍稀树种培育等具备公益性质的事情。要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把林场建设成为林业科技创新成果的基地、造林营林的示范场、林产工业发展的桥头堡。今年,森林公安在切实加大打击破坏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力度,以“09护绿行动”为契机,严厉打击破坏、偷盗国有森林资源及“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突出抓好队伍建设,确保全面提升林业方针政策的执行能力。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现代林业是科学发展的林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切实加强以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学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用以指导我们的工作。现代林业又是现代化的林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全面学习现代科学知识和现代林业知识,加快知识更新,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知识素养,把握时代潮流。要通过学习,养德、明智、增才,不断深化和统一全体务林人对现代林业的认识,为提高林业方针政策执行能力奠定思想基础。 二是加强宣传发动。林业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参与的事业。要高度重视林业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永丰林业信息》这个宣传窗口,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林业建设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争取社会各个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切实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林业、支持林业、参与林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要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在解决难题上下功夫,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要建立级级领导抓落实、各个单位抓落实、督促检查抓落实和抓典型的责任制。要坚决防止“用会议贯彻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的做法。要以业绩作评定,按实绩给奖励,鼓励全局上下争先创优。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一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大胆使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二要加强森林公安、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等队伍正规化建设,增强林业执法能力。三要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增强森林防火能力。四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构建完善的执行计划、良好的组织保障、明晰的业务流程、合理的绩效考核、系统的科学管理体系,确保林业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严查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中梗阻行为。五要加强工青妇民兵组织建设,为现代林业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局《林业管理违纪处罚实施细则》和《预防涉林渎职犯罪手册》,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林业工作全过程,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坚决遏制职务犯罪。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完善林业内部审计制度,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严肃查办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 六是加强计划生育管理。按照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文件精神,开展党员、干部、职工违法生育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对2002年9月1日以后起生的,按规定填写《党员、干部、职工违法生育清理及处理情况表》,在5月15日前交局计生办;同时,严格落实春秋两季环孕检,抓好孕前防范。全局工作人员及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计生服务站进行环孕。女干部职工请假三个月以上或离岗的,必须出示县计生服务站环孕证明,方可审批,并在六个月内由单位负责计生工作人员带到县计生服务站环孕检,不得寄环孕检证明。对涉嫌违育的党员、干部、职工不配合调查的,对其实行“三停措施”。 回顾过去,成绩令人鼓舞;展望未来,责任更加重大。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林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迎难而上,振奋精神,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切实肩负起建设现代林业的重大使命,为建设山水秀丽永丰,共创生态美好家园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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