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办低保可不可以直接经过青龙县民政局低保公开办

白水县民政局关于2014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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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民政局关于2014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工作的通知
白 水 县 民 政 局
关于2014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
   为了切实保障我县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陕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和《渭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精神,以及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农村低保的基本条件和对象分类
  (一)、基本条件: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居住,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常年生活困难,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020元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二)、对象类别:农村低保对象实行三档救助,分为极困户、特困户和贫困户三个类别。
  1、极困户是指申报对象家庭全体成员因智力低下、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导致常年生活极为困难,属政府不就不活的农村居民,极困户月人均救助标准为165元。
  2、特困户是指申报对象家庭主要成员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参加农业劳动生产,直接导致家庭经济生活来源无法维持日常生活,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较低于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特困户月人均救助标准为135元。
  3、贫困户是指家庭基本生活条件略好于特困对象,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和收入,但基本生活水平低于一般群众,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低保保障标准2020元的农村居民。
   申请农村低保应提供的材料
   2014年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本着“大稳定、小调整、应保尽保”的的基本原则。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大排查为契机,组织专人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符合救助条件对象的摸排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确保申报资料的完整和真实性,2014年农村低保申报资料实行县、乡两级管理制度,今年凡属申请农村低保待遇的对象全部重新提供档案,档案一式两份,乡镇保存一份、县局存档一份。需提供的资料有:
   个人书面申请。要求详细陈述家庭人口、居住地址、成员职业、资产状况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申请理由等。
   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家庭16周岁以上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对于家庭成员中有外出务工的,要注清务工地点和月工资收入。
   《民主评议表》。此表由各村委会组织实施,召集部分村民代表进行综合评议,民主评议由镇包村领导具体组织。参加的人员为包村领导、民政办工作人员、村民代表、监委会成员等组成,评议人数不得少于13人,要求客观公正对申请人进行评议,认真做好评议会议记录,不得弄虚作假,暗箱操作。评议会议记录需和相关资料一并上报县局。
   填写《白水县2014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此表由申请人本人或村委会负责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内容完善,并加盖村、镇两级公章,负责人签名。
   《承诺书》。统一格式,由申请人本人书写,打印无效。
   《授权书》。统一格式,主要用于本人授权县局或乡镇民政工作站对本人家庭实际资产情况、银行存款、有价证劵、车辆情况等的核实。需申请人本签名和按指印,未签名和按指印的一律不予受理。
9、分类施保对象分别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未提供有效证明的不能享受分类施保待遇。
    三、申报程序
    由申请人本人向所在乡镇人们政府(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接到申请人书面申请后,委托申请人所在村组对申请人家庭人口、居住地及住房、家庭成员及收入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并组织对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民主综合评议通过的对象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无异议后填写村级承诺书和申报意见,村委会、监委会盖章,包村领导填名后附公示相片一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镇人民政府在接到各村上报材料后,组织专人深入村组对所上报的对象逐户进行入户调查,调查率需达到100%。入户调查情况在各乡镇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审核通过的提交镇(办事处)有关会议研究,研究通过的填写相关表册,登陆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https//ssl5.),详细输入申报对象家庭信息(未按照要求输入或输入信息不全的将不予接收)。输入工作结束后,按照统一格式以正式文件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在接到各镇(办事处)申报的材料后,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局务会研究,局务会研究通过的给予审批,并在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内给与审批。
    四、各级在低保对象认定中的职责
    (一)村组职责: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居住在本辖区的申请农村低保的家庭人口、居住地及住房、家庭成员务工单位及收入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和公示,配合镇做好申请人家庭实际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作出公开承诺。
   (二)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职责:农村低保申请的受理镇(办事处)人民政府承担。其职责为:受理本辖区内农村低保的申请,组织人员对申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和审核工作。根据救助对象家庭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分档救助和分类施保,确保申请对象对号入座,得到应有的救助。按要求对申请对象进行公示,按照规定的时间上报民政局审批。对漏保、错保、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不按实际家庭人口进行保障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负全责。
    五、规范家庭收入的认定
   按照省、市要求今年我县将全面实施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主要用于申报对象家庭实际收入的认定和调查工作,认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家庭收入不仅是指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全部收入,还应当把家庭财产以及财产收益纳入计算,并作为享不享受低保的依据。
    1、家庭成员的认定。家庭成员是指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具有法定亲属关系的成员,一般指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父母(养父母)、祖父母(养祖父母)、子女(养子女)、兄弟姐妹等。
    2、家庭收入的认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租赁性收入和家庭财产的收益的和。工资收入不能提供原始、真实凭证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收入。
    3家庭财产的认定: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有价证券、存款、车辆等资产。对于拥有大额存款、有价证券、机动车、经营性资产、临街门面、出租性房屋的家庭,尽管现实认定的收入低于低保保障标准,也不得批准享受低保待遇,防止出现“富人”与“穷人”争“饭”吃。
    4、家庭住房的认定:自有住房面积超过经适房或近3年内新购住房及装修住房的不得批准享受低保待遇。
    5、救助方式的认定:家庭成员大病致使家庭出现临时性困难或因子女上大学或意外事故等造成家庭出现临时性困难,但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不得批准享受低保待遇,可分别申请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六、有关事宜说明
   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它直接关乎到社会稳定大局。各镇(办事处)在2014年农村低保申报过程中要吃透文件精神,组织学习好相关政策,严把进出关口,要在对象调查核实和准确界定上下功夫,准确掌握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象保的准、保的实。坚决杜绝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将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人员纳入范围等现象的发生。
   对于确定的保障对象,要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实际家庭人口数进行保障,坚决不允许搞平均人数、拼户,不按实际人口进行保障等违规操作现象的发生。各镇所上报人数在2014年第一季度保障人数的基础上“按户施保,应保尽保”,户均保障人数不得低于3.3人。
   在制作申报花名册和U盘过程中,继续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对象按照2014年第一季度审批花名册顺序排列,退出的对象递减,新增对象注清“新增”字样,一律按花名册进行后续和顺延,以便工作。同时将农村低保财务台帐一并上报。
   为了减轻基层负担,农村低保《审批表》、《评议表》、《授权书》等相关表样由县局统一印制,各(办事处)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加重低保户负担,一旦被举报或查出,后果自行负责。
 七、材料要求、上报时间安排
   为了便于农村低保对象个人档案的管理,上报材料要求做到一户一档、按序排列、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材料纸张完整。上报时间自日开始至3月29日结束,过期一律不再接收。
   附:1、《白水县2012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
   2、分类施保相关事宜说明;
   3、民主评议相关事宜说明(评议内容);
   4、《白水县2014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综合评议表》;
   5、上报时间安排表;
   6、《白水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备案表》;
   7、《承诺书》;
   8、申请农村低保“九不批”。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申请农村低保承诺书
    我叫
,性别__(①男②女),现年__岁,家住____(乡镇) ___村__组,全家__口人。在2014年农村低保申报过程中,我严格遵守县民政局制定申请程序,对我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我虚报家庭实际情况,隐瞒实际收入,采取手段骗取农村低保金,一旦被举报或查出,我情愿退还当年所领农村低保金,并自愿接受1—3倍的罚款。
                      申请人签名:
                      2014年
申请农村低保“九不批”
   有劳动能力,不积极参加农业劳动生产的不批;
   家中有大型农机具,进行商业运营,生产加工和交通运输的不批;
   隐报、瞒报家庭收入,出具虚假证明的不批;
   有劳动能力,拒绝参加村、乡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不批;
   申请人不接受村、乡或县局对其家庭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不批;
   经调查,家庭经济生活条件高于一般群众的不批;
   未参加民主评议小组组织的综合评议的不批;
   应提供的材料不全的不批;
   无承诺书的不批。
白水县农村低保评民主议内容
    
1、民主评议开展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2、被评议的村组是否开展排查工作,对申请低保的对象逐户入户调查,申请对象是否经过村上公示,按照困难程度从高到低排序,救助档次的确定是否合理。
   3、申请农村低保对象家庭人口、所从事的职业,身体状况、农业、种植业、养殖业、出外务工收入情况,2013年人均纯收入是否低于保障标准。
   4、被评议人家庭资产状况,居住条件或住房面积是否好于高于一般群众,是否有非生活范围内的高档消费用品,例如空调、冰箱等。
   5、参加评议人员表决情况(一票否决制),是否存在异议,存在的原因。
6、表决通过的是否签注意见,加盖印章。
  
  
  
  
农村低保分类施保对象相关事宜说明
   
   1、申请农村低保对象中70岁以上的对象以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进行界定,人均月增发补助标准为34元。
   2、儿童是指年龄低于14周岁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对象,界定方法和70岁老人一致,人均月增发补助标准为50元。
   3、重度残疾人一类人员指的是盲人、双眼视力低于0.3、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以及听力、语言、肢体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须有县级以上(含县级),需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残联发放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人均月增发补助标准为84元。
   4、重度残疾人二类人员指的是因患病而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者。需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人均月增发补助标准为50元。
   5、单亲未成年人是指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一方去世,子女由父亲或母亲一方抚养、未满18周岁的人。需提供
   
   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人均月增发补助标准为50元。
   6、哺乳期是指妇女产后至孩子满一周岁期间,即一年时间,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人均月增发补助标准为118元。
   7、九年义务教育之外,仍在上学的学生,应出具所就读学校相关证明,人均月增发补助标准为1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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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管理:渭南市白水县民政局
地址:白水县新兴街009号
邮编:715600
联系电话:0913---6155648读者问:我父母都快80岁高龄了,他们一直住在普定县龙场乡,靠务农为生,我和家里的几个姐妹都已外出打工。现在父母的身体都已经不好了,平时,就靠我们几姊妹每月寄钱回家维持生活。请问像我父母这样的老人能够在当地申请底保吗?需要什么手续?
普定县民政局:根据《贵州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申请低保要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而后组织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小组会议,提出最终意见,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乡(镇)民政机构。
乡(镇)民政机构在乡镇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县级民政机构。县级民政机构通过重点复核及抽查后,才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入低于当地归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另外,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重度患者等,相关部门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0%到30%分类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给予生活保障。
对有国家规定的重症疾病,普定县作为试点县,可以直接在县民政部门出具重大疾病证明,在医疗过程中进行除合医外的医疗费用现场减免。如果这位读者所说的老人家里,有子女是国家公职人员的,那么,老人就不能申请低保,应由子女来赡养。以上是贵州省当地农村老人低保申请条件,具体地方按当地政策执行。
本报记者 詹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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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办低保卡壳才知“被上班” 月工资3500元
  资料图
动向新闻&楚天都市报记者陈咏、特约记者陈实
  应城63岁的老谢,是一名地地道道的贫困农民。可是近日,在申请低保时,他却被查出在武汉一家公司“上班”,每个月有3500元的“工资”。而这家公司,老谢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跟他一道“上班”的,还有同村一位71岁的老人。老谢他们的个人信息是怎么泄露的?这家公司虚拟老谢的工资信息,到底出于什么样的目的?
  冒出来的3500元月工资
  3月25日,家住应城市陈河镇的老谢起了个大早。他要去应城市低保局,问问低保办得怎么样了――不久前,他递交了申请。
  前期,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做了入户调查,确认他符合领取低保的条件。随后,民政部门要在一个查询系统里,核查他的工资收入情况。老谢没有工作,更谈不上工资,“这一关”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老谢今年63岁,有冠心病,没什么文化,几乎没有出过应城。他有个儿子因车祸去世,留下一个年幼的小孩;还有一个儿子在工地打零工,也有一个孩子留在家里照顾。老两口带着两个年幼的孙子,全家人生活十分拮据。
  对于这个贫困家庭来说,低保的钱虽不多,也能解燃眉之急。
  可是,工作人员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低保申请没有通过。原因是,经过查询,老谢在一家名为“武汉恒创世纪印务设计”的公司里有就职记录,从去年4月份起,他每个月从这家公司领取3500元工资。
  老谢傻了眼,这个他念起来有点拗口的公司名字,他听都没有听过,自己怎么会在那里上班?而如果没在那上班,这个公司“又怎么会给我发工资呢”?
  一连串的疑问,让老谢懵了。民政部门的查询结果里,他的名字和身份证号都在。老谢对了好多遍,确认没有出错――“在武汉工作,每个月有3500元收入”,这也就意味着,低保办不了了。
  如果办不了,可能连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成问题了。
  老板热心送“证明”
  老谢给侄女小路打了个电话。小路在城里上班,文化程度比较高,见多识广,问问她,或许能够帮忙找到答案。
  小路很快过来了。问清楚情况后,同样摸不着头脑:姑父家里的情况,她是十分清楚的。老谢身体不好,又没有文化,在家里干点轻微的家务还可以,要说有公司愿意聘用他,还每个月发3500的工资,这好像是天方夜谭。
  小路只好安慰姑父:“您放心,肯定是哪里出了问题,我先想想办法搞清楚。”
  回家后,小路上网查询了这家公司的注册信息,地址在武汉市青年路,法人姓余。
  根据注册信息上的电话,小路联系上了余某。听说这事后,余某倒是比较热心,他对小路说:“可能是哪里搞错了,没关系,我们给他出个证明,证明他没有在我这里上班。”
  3月28日,余某亲自赶到应城,送过来一张盖着公司公章的“不在职证明”,上面写着,老谢不是公司员工,从未有过劳动合同关系。
  该公司老总如此“热心肠”,反而让小路觉得“更有猫腻”。见到余某后,小路发现,他也是应城人。而在应城市民政局,小路还了解到,查询系统里同样在这家公司“上班”、且每个月拿3500元工资的还有一个人,跟老谢同村,今年已经71岁了。
  所以,余某这趟来应城,一共开了两张不在职证明。
  工资单似乎有猫腻
  按道理,民政局这个查询系统里的信息,应该是余某的公司申报上去的。可是余某语焉不详,老谢的信息从哪来,为什么会在他的公司“上班领工资”,他通通“不知道”。
  这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3月30日,楚天都市报记者就此咨询了孝感市低保局的工作人员。
  据介绍,低保的办理流程十分严格,居民提出申请后,低保部门首先要入户核查,初步确认后,还要在民政部门的一个全国联网的查询系统里,查询申请人的工作工资情况。
  “这个系统的数据,主要来源于税务、人社、公安部门。工作工资数据,主要是由企业申报的,其中有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工资等信息,不可能出现录入错误的情况。”
  当日,记者联系上了武汉恒创世纪印务设计有限公司余某。余说,他们公司确实没有老谢这个职工,没给他发过工资,也不认识他。“我们公司很小,总共只有六七个人,每一个人我都认识,绝对没有老谢这个人。”
  “我最近也在为这个事头疼,前两天特地跑回去给他们开了证明。”至于为什么会有老谢的就职信息,余某依旧表示自己也纳闷。“可能是录入错误。”
  “姓名和身份证号都录错了,而且错得刚好能匹配上,您觉得可能吗?”面对记者的疑问,余某表示“需要调查一下”。
  公司承认是“避税”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湖北山川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鲍志江。鲍律师说,老谢等人为什么会无缘无故地“被工作”,“被发工资”,可以从他们的工资数目去分析。
  “他们两人的工资都是3500元,这个数字刚好是湖北省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也就是说,他们两人加起来的这7000元钱,是不用缴纳个税的。”
  鲍律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有的公司为了偷税,在列支成本方面做手脚,给一些不存在的员工发工资,这样增加了公司的费用支出,就可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达到偷税的目的。
  “很明显,这家公司编造了两个员工,虚增了成本。编造的假工资既没有达到个税起征点,又要尽量更多地冲减企业利润,更少地缴纳税款,所以就选择了3500元。”鲍律师分析。
  当日下午,余某向记者反馈了他的“调查结果”。余某坦承,编造员工信息,确实是为了“避税”。
  余某介绍,老谢开始领工资是去年4月份,当时的公司会计已经离职了。他通过各种途径,联系上了这名会计,会计承认,编造员工信息就是为了避税。“当时很多人都这么做。”
  余某强调,这件事自己并不知情。这名会计又是如何知道老谢的个人信息的呢?余某称,这名会计也记不清了。
  昨日,记者将所了解到的情况反馈给武汉市地税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会介入调查,如查实该公司确实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而在应城,老谢正在等待应城市低保局的走访确认,以便消除这个“莫名”记录带来的影响,让他可以成功申请到低保。楚天都市报
责任编辑:邢金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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