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离,公司扣员工工资怎么办办

这是一家厂,老板是湖南的,去年好多员工都拿不到工资自离走的
最好是捅到媒体
否则效果不大
中国毕竟还是人治社会 公平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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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权不给工资,自离不给工资的约定因于法律相抵触无效,但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九十条规定,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可要求赔偿,但前提是公司有证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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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自动离职可以不发工资吗
自动离职可以不发工资吗
如果劳动者要离职的,在试用期的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是正式的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那么,离职不发工资吗?今天,民商法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离职不发工资吗规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后,就相应地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因此,劳动者为公司工作了,公司就必须为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果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而即使是自动离职,但毕竟劳动者是为公司工作过,同样需支付劳动者工资。公司可因你的自动离职作适度的工资扣减,但这必须建立在合乎程序的规章制度度之下,比如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讨论经大部分职工认可,进行公示,员工入职有进行培训并签名确认等,或者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否则公司就不能随便扣减员工工资,因为公司没有行政处罚权。而至于扣减工资,一般不能超过20%,或扣减后所剩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自动离职不发工资怎么办?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后,就相应地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因此,劳动者为公司工作了,公司就必须为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民商法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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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动离职的员工工资如何支付?
自动离职的员工工资如何支付?
  自动离职有工资吗?自动离职工资如何算?下面YJBYS小编以实例为大家详细解析,欢迎查阅。  案例:  某公司属于制造型企业,经常出现员工自动离职的情形。后来公司规定,旷工大于等于3天的就属于自动离职,公司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还发布了自动离职通告,在工资发放日之前自动离职的员工工资将暂不发放,等员工离职手续办理齐全后,会给予工资发放。  现在摆在HR面前最棘手的问题是自动离职的员工在多久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给他发工资?经常有员工过了几个月后还来办理离职手续的,并且要求拿工资。这引起公司很多领导包括同类员工的不满,说自离与离职无区别,工资照样可以拿到。对此有什么好的建议?另外自动离职员工在领取其剩余工资时是否要扣除他旷工3天的旷工工资呢?  分析:  1、《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广东省的内部仲裁规定,员工不辞而别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必须承担举证责任)。故对不辞而别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前提是要有员工造成损失的证据(个人觉得比较难)。  2、实际操作当中,企业如果没有及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员工反悔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缴纳期间的社会保险等,用人单位极有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单位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应积极履行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争议和风险。但现实操作过程中,有很多企业在履行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还是没有及时,建议是在员工不辞而别的第二天马上通过EMS(具有法律效力最大)的形式寄送&催告函&,然后再按照&催告函&里面约定的时间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没有及时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期间里,企业要承担非常巨大的风险。  3、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暂行支付条例》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非法克扣工资或者拖延支付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若用人单位有条件支付剩余工资的,应及时足额支付,如员工的银行卡并未销毁。只有在存在工资支付障碍的前提下(例如无工资卡、无法联系本人),用人单位可以暂缓工资支付。在广东省如果克扣或者扣发工资需要承担的风险越来越大。  从风险控制角度,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劳动者前来领取工资,若劳动者未按通知前来领取,用人单位不承担工资拖延的责任。  此外,还要加强领导与员工之间的沟通,掌握员工的心理动态,尽量减少员工自动离职的情况出现。  自动离职与解除合同的区分  根据《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规定,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例如,因辞职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出走;或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或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  首先,自动离职区别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在法定情形下,劳动者享有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行使预告解除权和即时解除权时均应告知用人单位。而劳动者自动离职的行为若不符合上述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自动离职区别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劳动者自动辞职后,双方劳动关系是否解除处于不确定状态,用人单位难以以辞职确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事由,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以自动离职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最后,自动离职也区别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作为一种双方行为,无论是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还是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只要对方同意达成一致意见,均可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首要条件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合意,而劳动者自动离职与用人单位按自动离职处理均不属双方合意解除。  因此,自动离职并不必然产生法律效果。在不符合法定情形下,自动离职是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可基于法律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用人单位基于劳动者这一事实行为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属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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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离 公司是否可以不发工资 不开离职证明?
7:54:49   来源:三茅人力资源网   【
  主题描述
  前段时间,我们公司有一个员工要离职,他提交的辞职申请书时间是4月19日,几天后这个员工就不来公司上班了,他说公司如果招到人,他可以回公司进行一天的工作交接,但是要求公司给他出具离职证明。
  因为这个员工没有按正常的流程办理离职手续,按照公司的规定,旷工三天以上就算自离,不予支付工资。如果他想要离职证明,那至少要回公司交接3天工作。
  现在这个员工说如果公司不发工资,不给开离职证明就要去劳动局告我们。
  请教各位,员工自离,公司是否可以不发工资、不开离职证明?
  牛人分享
  员工和企业之间发生劳动纠纷,多见于对劳动过程中的权力和利益产生的分歧。双方均认为己方主张占理,随之发生争执,此时可以进行评判和平息双方纠纷的,也就是《劳动法》这部法律中的相应条款了。
  那么,我们先来逐条分析案例中双方的主张是否合法以及能否得到支持。
  员工方:
  a.提交离职书面申请为4月19日,随后几天自主离岗。
  根据《劳动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处暂不考虑企业单方面出现违法行为),根据此规定,若该员工为试用期员工,仅需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即可;但若为转正后正式员工,公司若在5月19日之内未准许离职,或员工未在此期限内办理完离职手续的,均需正常工作至5月18日。故需根据员工其所属性质进行判断,自离是否合法。
  b.现员工主张企业需给其开具离职证明。
  对员工的要求主张是否支持,取决于企业是否已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若企业还未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并不能开具离职证明。一旦开具离职证明,默认为企业已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方:
  a.公司的规定,旷工三天算自离。
  有两个斟酌点:1.劳动法中并未对旷工天数算自动离职提出规定,所以此处可以以公司规章制度为准,但此规定要形成书面文本的形式,让全体员工享有知情权;2.对于员工是否知晓此规定,需拿出相关员工参与培训,签名确认的纸质档案,以避免员工不承认知道此事的风险。
  b.因为员工旷工自离,不予支付工资。
  不合法!员工因为旷工,可以不支付旷工当天的工资。但对于员工未旷工前的正常工作活动,应支付其付出劳动活动后,相应获得的工资。
  c.公司主张员工若要离职证明,需回公司进行三天的离职交接。
  主张不予支持!首先,劳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离职证明,用人单位必须开具。《劳动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其次,对于员工需进行三天的离职交接,劳动法中对于离职交接天数并未有明确规定。若公司提出此主张,可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提交相关公司制度文本和员工知晓签名确认原件。
  根据以上情况进行总结:
  ①若员工为转正正式员工,自动脱岗行为不妥,属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②因为员工旷工多日,若员工知晓并签字确认过此规定,那么可认为员工已经主动与公司终止了劳动关系,故公司应开具离职证明。但需注意,在离职证明中必须写明“员工因违反公司规定,无故旷工多日,双方已于X月X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存在一定的劳动风险。
  ③工资不能拖欠或不发,但可以扣除员工旷工的当天工资。
  有经历过公司员工仲裁,甚至劳动诉讼的学友们肯定有感受。劳动法虽说是保障劳动双方的法律法规,但涉及双方仲裁和诉讼时,可以比较明显的感受到,劳动仲裁和法院都会较偏向于劳动者一些,毕竟劳动者属于弱势方。针对此类员工自离事件,企业需要做好相关规范工作:
  ①进行查漏补缺,对相关制度的员工培训以及签字确认做好管理和入档工作。
  ②对于旷工自离的员工,根据企业规定,旷工三日视为自动离职。秉持着治病救人的心态,要第一时间联系员工询问情况。若员工因特殊情况(如:大病住院),应进行人性化操作,并做好相关后续安排;若员工无原因主动旷工,应告知员工无故旷工将解除劳动合同,并同时用邮局挂号信或EMS快递,根据员工档案上留存的联系地址,向员工发出《返岗通知书》。
  ③如果员工接到《返岗通知书》后仍不按时到岗,公司再给员工发出《解除通知书》,并将上述寄出的信件单据留存备档。这样员工即使再找借口想返岗或提起仲裁,主张被支持的可能性极低。
  ④若员工旷工自离给公司带来损失数目较大,公司可主张向员工进行索赔,但需进行举证证明。在主张判决确认之前,不可将离职员工工资以“抵扣”的名义不进行支付,否则有拖欠工资的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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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茅人力资源网)
· ( 11: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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