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前的农村房屋转让合同如何转让

农村宅基地如何转让来自:
日分享至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推荐回答: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转让推荐回答:出租住房后,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不予批准、行使和转让。 农村村民建住宅,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宅基地可以转让。 因此,若转让之后;其中。 第一百五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 以及《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但作为农民只能有一处的宅基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也不会再批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消灭,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农村村民出卖,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再申请宅基地的。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即使申请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就不能再向村集体申请,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自治区宅基地转让如何规定?推荐回答:宅基地转让条件和除外条件,以及宅基地转让的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对于买受人已经翻建、扩建房屋的情况,应对其添附价值进行补偿,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规定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为建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权利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身份属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质。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如果受让方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则应当认定买卖行为有效。因为根据《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対于宅基地拥有的是用益物权,即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处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如果事后经过农村集体组织同意,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反之,则应认定其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对于此种情况,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以及进行登记是转让有效的前提。而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是无效的。理由是《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且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属性,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取得。然而,在现实当中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对其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进行转让,根据《物权法》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农村居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农民个人所有,这一点不存在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让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则其有效无效的区分与前述情形一样。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的受让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似乎可以认定,转让房屋的协议是有效的,其实不然,理由是:根据《合同法》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物权法》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的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一并处分,而农民的处分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房屋转让协议应当认定无效。3、近几年,由于房地产业的繁荣,使农村土地尤其是城市郊区的土地价值一路飙升。造成关于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转让纠纷越来越多,针对此种情况,北京市高院《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一项指出,目前涉及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的案件主要有以下情况:从诉讼双方和案由来看,主要为房屋出卖人诉买受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收回房屋;从买卖双方身份来看,出卖人为农村村民,买受人主要是城市居民或外村村民,也有出卖给同村村民的情况;从交易发生的时间看,多发生在起诉前两年以上,有的甚至在10年以上;从合同履行来看,大多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出卖人交付了房屋,买受人入住并给付了房款,但多未办理房屋登记变更或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从诉讼的起因来看,多缘于土地增值以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因素,房屋现值或拆迁补偿价格远远高于原房屋买卖价格,出卖人受利益驱动而起诉;从标的物现状来看,有的房屋已经过装修、翻建、改建等添附行为。关于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的认定,纪要第二项指出,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对于此类案件处理原则,纪要三指出,(一)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审理此类案件应实事求是地看待上述背景,要考虑到目前城乡界限仍未完全打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仍有一定的封闭性,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目前法律、政策限制集体土地流转是一种现实;同时要认识到此类案件产生的复杂性,并妥善解决相关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二)要注重判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判决要以“有利于妥善解决现有纠纷、有利于规范当事人交易行为”为指导,起到制约农民审慎处分自己房屋的积极效果。(三)要综合权衡买卖双方的利益。首先,要全面考虑到合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尤其是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的损失;其次,对于买受人已经翻建、扩建房屋的情况,应对其添附价值进行补偿;再次,判决返还、腾退房屋同时应注意妥善安置房屋买受人,为其留出合理的腾退时间,避免单纯判决腾退房屋给当事人带来的消极影响。农村宅基地证怎样过户推荐回答:一、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房屋坐落变更的;(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宅基地可以过户吗?推荐回答:可以过户,但只限于过户给本村集体的人,转让给非集体的人,没有法律效力。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农村宅基地可以转让建房吗?推荐回答:张先生的家住在车水马龙的闹市区,居住环境很不理想,前不久张先生住的这个地方需要改建拆迁,他再也不想在这样的环境里居住了,张先生的朋友住在郊区,在那里有十几亩山林,他那里空气新鲜,环境适宜。六安律师分析: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耕地、山林用地是不允许盖房子的,只有宅基地才可以。在法律上也不允许非本村村民购买本村的宅基地的。张先生这一想通过法律的手段买地盖房的想法不现实。张先生朋友的土地有可能是属于集体土地,是没有土地证的。只要张先生通过当地的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小组,允许他盖房子,他就可以盖了。但是所盖的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有当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建设用地,获得土地证后,根据规划的求,建设房屋,才能获得房产证。农村宅基地转让推荐回答:因为房产附着于土地、买卖的,登记确权首先说明一下、镇提出申请,就算你办理了房产证也无实际用途、镇及县级以上国土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但土地使用权(即宅基地使用权)是不可以转让。你直接与“同村人”协商、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注意:宅基地无房产证:你的户口必须在本村,你向村,签订出让协议(只针对“同村人”原宅基地地上物的出让),并经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后,然后经乡镇国土管理部门放线农村宅基地房屋怎么过户?推荐回答:土地证去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房产证去发证部门过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分享至 :
下一篇:上一篇:相关文章相关帖子---农村宅基地如何转让外地人购买农村宅基地,现在想转让给本村人,这样合法吗?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您的位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
待解决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外地人购买农村宅基地,现在想转让给本村人,这样合法吗?
广东-广州&01-30 14:13&&悬赏 0&&发布者:ask201…… & 回答:(0) 剩余时间:
14天10小时
外地人购买农村宅基地,现在想转让给本村人,这样合法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私密留言: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吉安推荐律师
江西南昌市
江西景德镇
江西景德镇
最佳律师解答
(李保忠)()&
(陈铠楷)()&
(颜培卿)()&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海淀区
上海 徐汇区
北京 海淀区
北京 朝阳区48小时点击排行
本日热评排行}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农村房屋转让协议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