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资产管理八条底线线为什么对信托是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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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业务八条底线扎紧篱笆
作者:李东亮 桂衍民来源:证券时报
  上周五,在郑州召开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座谈会”上,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提出开展资管业务的八条底线,有些是针对耳熟能详的老问题,有些则是针对券商介入通道类业务以来的新问题。  老问题包括非公平交易、老鼠仓、保本保收益、不适当宣传、误导欺诈客户和超杠杆率。而利益输送、资金池业务、商业贿赂和当期激励则属于资管业务出现的新问题。  张育军提出的八条底线和监管层提出的“坚守底线、设定框架、留足空间”的监管方式是一脉相承。可见此举是为了警示风险,并非是打击机构开展资管业务的积极性。因此,参会机构需要搞清楚八条底线背后所指,尤其是八条底线针对的新问题。  据券商人士介绍,在上述新问题中,商业贿赂在券商资管业务中比较罕见。近年来有一些券商发行的结构化产品,以大幅超过市场平均利率的利率水平发行优先级产品,比如市场利率仅为7%,有些结构化产品定向发给少数客户的优先级利率却高达10%以上,这种产品有些就涉嫌商业贿赂。  在券商综合治理完成后至2012年间,券商资管业务的利益输送问题基本绝迹。但2013年就有联讯证券和华福证券被查出有此问题,而最近华西证券资管的“川威危机”亦有涉嫌。  在监管层去年的专项检查时,查实联讯证券曾将2.65亿元自有资金交予世纪证券理财,而世纪证券则将这笔钱悉数购买了渤海租赁的股票收益权单一信托产品,而渤海租赁被联讯证券关联方海航资本控制。该做法与《证券法》中规定的“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股东的关联方提供融资或者担保”相悖。  此外,华福证券的“海西1号”资管产品则是通过某基金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低价收购了华福证券自营及直投子公司持有的股票质押融资类信托计划份额,同样涉及利益输送。  此前,资金池业务长期是银行业的专属业务,随着银信业务和银证业务不断发展,这项业务才陆续在信托业和证券业得以发展。不过,在给证券业带来3‰通道费的同时,资金池业务也带来巨大经营风险,原因是证券业并不具备管理资金池所必须的资本金和流动性规模。  据记者调查发现,北京和上海各有一家券商2012年介入通道业务时,通过对接银行业的资金池业务,将通道业务规模率先做到千亿规模。不过,随着监管层三令五申,这两家券商目前已完全退出了这项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张育军还强调了不得对业务人员、管理团队实施当期激励的底线。  实际上,信托业现在已尝到过度强调当期激励的恶果。由于项目提成全部当期发放,导致信托业业务人员和管理团队为了短期激励,而不顾项目后期可能爆发的风险。  随着证券业资管业务规模不断增大,潜在的风险不断积累,如银证合作时过分迁就银行,筛查项目时尽职调查不严格。倘若不调整过度强调短期利益的激励方式,证券业未来势必面临信托业目前的困局。记者认为,证券业资管的激励资金的发放应向投行学习,例如改为“532”――即第一年发放总奖金的50%,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发放其余的30%和20%。也可根据具体项目的周期逐年发放,奖金发放直至项目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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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title}}私募资管产品是什么 最新资管业务八条底线
私募排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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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管理办法
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中证协发〔号印发修订后的《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分总则,参与人,报价、发行与转让,账户、登记与结算,信息披露与展示,业务管理,附则7章57条,由证券业协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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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祭出重拳,不仅进一步细化规范了销售中介行为、明确了相关禁止性要求,并将杠杆倍数大幅降低,优先级也不再保本保收益]
  7月18日,资管机构私募业务新规将正式实施。在“八条底线”的基础上,证监会祭出重拳,不仅进一步细化规范了销售中介行为、明确了相关禁止性要求,并将杠杆倍数大幅降低,优先级也不再保本保收益。
  去年股市危机期间,监管部门发现高杠杆产品对市场助涨助跌,此前“不超过10倍杠杆”的规定在极端情况下对市场并未起到控制风险的作用。另一方面,私募违规开展的伞形资管账户配资,又为违法活动提供了便利。
  “后危机”时代,监管层集中反思后果断出手以亡羊补牢。与原有《“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相比,《暂行规定》在结构化资管产品杠杆率、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服务、从事违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等方面作了更为严格、细致的规定,针对性更强,约束力更大。
  规则升级
  去年3月,针对私募资产管理业务领域出现的问题和风险,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基金业协会制定和实施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2015年3月版)》(下称《细则》),但“股灾”发生后,监管部门发现,《细则》仍有相当大的改进空间。
  在二级市场的异常波动中,逐渐暴露出了杠杆率偏高、违规聘请投资顾问、参与违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等一系列问题。于是,有关部门开展了《细则》的修订完善工作。
  譬如,在《细则》中,规定杠杆不得超过10倍,但在极端条件下,这样的杠杆率仍然偏高。事实上,高杠杆起到了对股市助涨助跌的作用。犹记得,彼时在一大波杀杠杆下,个股纷纷跌停,又由于不得不被动平仓,对股市造成了系统性的损伤。
  面对一系列问题,监管部门在今年5月就《细则》内容修改向行业机构征求了意见,共有56家行业机构书面反馈了277条意见。
  在此前《细则》实施及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证监会研究出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
  证监会表示,《暂行规定》重点加强对违规宣传推介和销售行为、结构化资管产品、违法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活动、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开展或参与“资金池”业务、实施过度激励等问题的规范。
  大幅降杠杆
  回看去年股市异动期间,可谓“杠杆猛于虎”。如何防患于未然,也成了监管层这一年多来一直在思考的问题。而此次新规的出台,目的就是为了控制杠杆。
  与《细则》相比,《暂行规定》对资管产品的杠杆率做出了非常详细的要求,简单来说,就是要“降杠杆”。
  新规对股票类、混合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等的杠杆倍数都做出明确规定,其中股票及混合类结构化资管计划的杠杆倍数不能超过1倍。
  实际上,券商资管产品的杠杆倍数在此前能做到10倍,而现在最高的固定收益类杠杆也不能超过3倍。“此前对结构化资管产品的杠杆倍数的规定是最高不超过10倍,在极端条件下这样的杠杆倍数无法起到足够的风险防控作用。”有业内人士告诉本报,杠杆的迭
24小时滚动截止发稿时
日元汇率6.3578&美元汇率671.1600&欧元汇率744.3400&英镑汇率888.3700&
日前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月份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实施的《证券期货经营落实资产管理业务
禁止行为细则》升级为证监会的规范性文件
这一被业界称为升级版资管
的《规定》
深圳一家大型私募相关负责人表示
《规定》基本跟
日正式实施的私募新规差不多
私募募集更加严格
很多小型私募可能承受不了独立发行的成本
对做结构化产品多的私募影响比较大
结构化产品可能会绕道信托
对信托是利好
《规定》直接影响结构化产品发行
将对银行等机构的优先资金业务带来直接冲击
银行投资券商
期货资管的规模可能受限
大型私募受影响不大
《规定》最显著的变化是
大幅降低倍数
《规定》称
严控结构化产品杠杆风险
股票类和混合类杠杆不得超过
固定收益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
其他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君表示
《规定》加强了对私募资管业务的
进一步规范私募资管业务合法运行
进一步引导行业提高风险防控的水平
《规定》重点加强对宣传推介和销售行为
结构化资管产品
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
开展或参与
业务等问题的规范
多位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私募负责人均表示
《规定》的影响较小
翼虎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兼投资总监余定恒称
公司一直规范运作
凯丰投资副总经理光东斌表示
《规定》对规模相对较小的私募机构影响较大
对他们基本没影响
深圳嘉理资产董事总经理李建春认为
监管的规范对行业来说是好事
公司会严格按照监管的要求去执行
巨漳资本总裁叶亮认为
《规定》对私募合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同时明确了杠杆率
对私募行业今后规范健康发展有积极的作用
为做好新旧规则衔接
《规定》没有采用
的处理方式
的原则进行过渡期安排
对存量的保本型私募产品
委托不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的私募产品
不要求立即清理
但合同到期前不得新增净申购规模
合同期或保本周期到期后
转换运作方式或者自然清盘
北京奥瀚投资总经理赵元林认为
未来私募产品发行要依次做足以下步骤
特定对象调查
投资者匹配
基金风险揭示
合格投资者确认
基金合同签署
投资者冷静期
最终认购确认成功
据记者了解
目前行业内的杠杆水平已经在平稳下降
与新的要求差别并不大
所以《规定》的实施并不会对市场造成太大冲击
光东斌表示
日前提交法律意见书和产品备案
这是未完成私募管理人资格登记的私募机构的唯一选择
这样也许能争取协会给一定期限的缓冲期
再慢慢修改
确保资格没问题
结构化产品影响大
新规定对结构化产品的影响较大
不单是基金子公司
证券期货资管产品都在管理范围之内
上海一位私募基金人士向记者称
这等于是产品层面进行去杠杆
结构化产品以后的发展空间会越来越小
由于采取了新老划断的办法
《规定》对于存续期的结构化产品不会造成影响
但新发产品显然将受到影响
上海一家小型私募基金相关负责人称
我们有一个小的结构化产品之前合同都拟好了
上周五托管方要求重新调整
一家期货公司资管部负责人表示
市场对于高杆杆需求不大
实际发行的结构化产品也非常少
以期货CTA为例
以前要求是
其实之前征求意见稿的时候
大家就都有心理准备了
所以对管理人的影响有限
我们今年发的结构化产品都已经按照
的比例要求
《规定》对于非结构化的平层资管产品并不会造成影响
记者从多家大型私募基金了解发现
因为公司产品以普通管理型为主
实际影响非常有限
值得注意的是
在目前的监管环境中
信托作为通道的选择在很多领域可能更有优势
一位业内人士称
高杠杆的结构化产品现在看只能绕道信托
按照银监会规定还是可以操作的
但这部分需求全都去走信托
信托通道费用可能会上涨
银行开始加大委外投资规模
其中不少是以优先资金形式投放
《规定》直接影响结构化产品发行
对银行等机构的优先资金业务将带来直接冲击
申万宏源研报称
年银行全口径委外规模为
其中理财委外规模
银行开始加大委外投资规模
其中不少是以优先资金形式投放
资管新规定直接影响结构化产品发行
对银行等机构的优先资金业务将带来直接冲击
新办法对银行的相关业务影响会很大
除了本身需求减少
对于投顾要求和限制更严
有些商业银行今年才刚开始启动这类业务
后面肯定面临调整
结合可能出台的银行理财新规
银行理财投资券商
期货资管可能受限
上述期货公司资管部负责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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