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受托银行是什么有哪些?

武汉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主要有哪些,谁办过能不能详细介绍下?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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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的委托扣划的扣款顺序
-& 15:29:29来源:武汉公积金中心
[摘要]职工在申请了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一个月后,可以通过办理委托扣划业务,有效的利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来还公积金贷款。但是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够,职工该如何还款呢? 今天要为大家讲讲委托扣划还贷的扣款顺序,依 ......
  职工在申请了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一个月后,可以通过办理委托扣划业务,有效的利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来还公积金贷款。但是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够,职工该如何还款呢?  今天要为大家讲讲委托扣划还贷的扣款顺序,依次为: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借款人银行储蓄还款账户。如委托人公积金缴存账户扣划还贷金额已还清当月应还本息的,则当月不再对其银行储蓄还款账户进行扣划。  举个栗子  小王是主借款人,小王和其配偶小李都开通了委托扣划业务。那么到了扣款日,会先会扣划小王账户的余额,直到扣到小王账户只剩100元为止。若当月公积金贷款仍未结清,会继续扣划小李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直到将小李账户也扣划到只剩100元为止。  若夫妻双方账户余额都被扣划到剩余100元的金额,仍未将当月公积金贷款还清,才会再扣划其银行储蓄还款账户的余额。所以,如果办理了委托扣划后,每个月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够扣划,请在还款卡中保留充足的金额,以便公积金贷款可以按时还款。  大家还要注意的是:委托扣划执行日当天,单位缴存记账到位的公积金金额是不参与本次委托扣划还贷中的!
责任编辑:范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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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掌柜官方微信2016武汉住房公积金政策最新消息
2016武汉住房公积金政策最新消息
编辑:文帼&
  武汉住房政策最近又有了哪些最新消息?下面为大家带来详细的内容,以供阅读和参考!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
  武公中发[2016]35号
各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受托银行:
  为控制住房公积金管理风险,切实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决定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外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近期有少数不法中介利用外地虚假购房资料为缴存职工套取公积金。为维护正常提取秩序,防止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前台柜员在受理外地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等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对购房要件进行核查,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提取申请人。
  二、调整提取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政策。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应先办理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待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方可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拓展阅读】
  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了武汉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根据该意见稿,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以下简称个人自愿缴存者)是指农业转移人口、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年满16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个人。
  个人自愿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由个人自行确定,但每次缴存额不得低于武汉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6%。在缴存方式上,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年缴存,也可一次性补缴。
  根据湖北省最新规定的2016年武汉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7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从2013年的1300元调整为1550元。
  据计算,个人缴存的最低额度为每月8元,一年缴存的总额为2976元。
  使用方面,缴存者可选择提取或办理住房贷款。无公积金贷款的可自由提取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满一年后,购买首套基本住房时,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为缴存职工公积金的余额积数*0.0125,且不得大于公积金余额的5倍,也不得超过武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50万元的最高限额。
  有意见和建议的单位个人,可于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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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武汉住房公积金政策最新消息]网友评论
<div class="ds-thread" data-thread-key="475461" data-title="2016武汉住房公积金政策最新消息" data-image="">2016武汉办理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谁知道?
你好,2016武汉办理贷款办理流程:&??首先,借款人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方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申请材料如下:  1、借款人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3、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5、有所购(建、修)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修)住房的首付款;  6、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产权证明;  8、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9、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交以上资料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通过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其次,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的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最后,受托行会将贷款打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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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6武汉办理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首先,借款人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方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申请材料如下:1、借款人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2、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3、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4、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5、有所购(建、修)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修)住房的首付款;6、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7、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产权证明;8、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9、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上交以上资料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通过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其次,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的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最后,受托行会将贷款打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你好,2016武汉办理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首先,借款人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方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申请材料如下:  1、借款人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3、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5、有所购(建、修)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修)住房的首付款;  6、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产权证明;  8、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9、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交以上资料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通过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其次,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的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最后,受托行会将贷款打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贷款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3、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4、已付首期房款额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例不低于30℅(含30%,下同),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规定的条件。第一步:申请人要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第二步: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复审,审批的过程,如果,不符合则返回给申请人重新递交。如果符合则进行下一步。第三步: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全程担保审批。第四步:银行复核。第五步:抵押登记第六步:发放贷款。
武汉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及条件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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