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让领导不让你做重要工作给我找个工作,领导不让你做重要工作说:等机会吧,过了年再说吧,年前太忙了,我不知该怎样处理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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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转贴]为报复丈夫出轨,我掉进了男妓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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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8:01
他拦住了我。我死命地撕扯,还是被他拦住了。   他拉着我,走到书桌前,打开一只上锁的抽屉,拿出用一条红色丝带捆着的三个厚厚的笔记本。   他捧着那些本子,木然地望着我说:“它们会使你相信我爱你!拿去吧,看看三年来我是怎么用生命爱你的!”   “那是什么?”我疑惑地问。   “是日记,三年来为你写的日记!”   “希望我一辈子保存着它们?永远记住你伤了我?”   “不要恨我!”他说,“如果你不想要,现在就可以烧掉。”   我接过日记,慢慢解开红色的丝带。   “你决定烧了吗……我会尊重你的决定,它们是你的。”   我看出了他眼里强烈的乞求。在我没读之前,他当然不愿意把那些呕心沥血的文字付之一炬。   我拿起他最近写的那本,随手翻开了一页:   开水被我冲进了茶杯,杯底的那些拳曲的茶叶翻卷了一阵,又迅速落到了杯底。然后,它们在水里慢慢舒展,很快回复到了生长在茶树上时的模样。它们回归了原初的状态,并在那种状态里释放着生命的精髓。浅绿色的叶片上分布着清晰而细致的叶脉。一股清新的茶香飘了出来,我深深地吸了几口。然后,我的目光被定格在淡绿色的液面上。就那么看着看着,我的紫蝶竟从茶杯里浮了出来。她穿着洁白的裙子,目光忧郁地浮了出来。   她洁白的裙子和忧郁的目光一直是折磨我的两样东西――我爱的是它们,恐惧的也是它们。它们早已是我的了,在生命的一段时间里属于我。我害怕那段时光会在我梦醒的一刹那结束,那种毁灭性的结局会把我的紫蝶彻底摧毁。我的生命死不足惜,而她还是一个十八岁的孩子。我害了她,自从得到她的身体之后,我就立即意识到我害了她。我和她,只有在言情小说里才能终成眷属,而现实是可怕的,我比她大十八岁,我们之间到底存在着多少差距,那是在热恋的迷惑状态里根本不可能估算的。   她才十八岁,思想完全没有定型。大学四年,她就能遇到爱的机会。而我,必须随时面对动荡和挑战。即便她一辈子不变心,我一个教书匠又能给她什么样的幸福?她是那么美丽和优秀,她应该过一种热闹的生活,起码是一种富足的生活,而不是一辈子死守着我这段朽木。分手,是给她自由和热闹的最好办法。即便我现在抓住她,将来的结果同样是分手。爱是奢侈的,爱也是可悲的。它来了,攫取了我和她,再把我和她无情地甩向无底的深渊。   如果我现在和她决断,她一定会痛不欲生。但是我又能怎么办?多拖她一天,我的罪孽就深重一层。   只看了那么一段,我就把本子合上了,没有打开另外两本。   他的爱情无须质疑,但是,给我看日记时,他已经决定分手了。日记中记载的爱情已经消散在时光的长河中,我带不走,也留不住。我的爱情开始于这间小屋,也应该在小屋里结束。   我拿起书桌上的一盒火柴,擦了一根,点着了其中的一个日记本。原本没有想到三本日记要烧那么久,最后,弄得满屋子都是浓烟和纸灰。窗户洞开着,风扑进来,助长了浓烟和纸灰的气势。日记被烧成了一个“小坟包”,埋葬了我初次的爱情。   在火光的照耀下,他的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流,流到尖尖的下巴那里打住了,成了一颗颗闪亮的珍珠。那是男人的眼泪,在我的眼里成了珍珠。之后,没有任何一个男人的眼泪使我那么震动,使我看得像珍珠一样贵重。   两个人对着“小坟包”泪流不止的时候,收音机里熟悉的男声又飘了出来。   我一去他的宿舍,他就会打开收音机,所有节目都可以作为爱情的背景,哪怕是新闻和广告。   浑厚而慈爱的男声平和舒缓得使人仿佛置身于春天的花园,思绪在温暖的阳光、花香和蜜蜂的飞舞声中缓缓流淌。没有痛苦,没有烦忧,甚至没有爱、没有恨,只有无限的宁静与安详。   那个声音诵读道:   自从造天地以来,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因为,他们虽然知道上帝,却不当作上帝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认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上帝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所以,上帝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污自己的身体。他们将上帝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门!   碟中的九里香被我无意识地揉碎了,但香气没有消失,依然鲜活地流荡在屋内。   从甜蜜和疼痛中恍然醒来的瞬间,我情绪非常冲动,扑到电话机旁,想拨通慕哲的电话,飞奔到他身边,像年少时那样,猫一般蜷在他温暖的怀里,听他一声声叫着“紫蝶”……   但是,一抓起听筒,我就犹豫了。   时过境迁,我已不再年少。算起来,他也该有五十岁了。我忽然感到不寒而栗。一个五十岁的男人,脸上该爬上了几道皱纹?身上的皮肤该怎样松弛?此刻,如果我真的蜷在他怀里,还能找到曾经的阳刚和力量吗?一个三十一岁的女人再猫一样蜷在一个男人怀里,会有多么难堪!也许,破镜重圆只能是一种滑稽。   那段时间,我几乎丧失了时间的观念,只喜欢躲在家中看米兰&#8226&#59;昆德拉,感受小说中流淌着的一股理性。在被毫无头绪的情感苦缠之后,人总是想在理性那里寻找一丝安慰。我希望从书中寻到一丝欲望之外的尊严,哪怕只是权宜之计。   就在那段时间里,我三十二岁的生日来临了。一年的激荡而空幻的感情经历,此刻似乎都很恍惚。   时光消磨女人的生命,比之摧残任何东西都无情。   晚上,百合买了一个蛋糕和几样小菜,带着秦、梁两位医生来给我庆贺生日。他们三个,很快就喝得半醉,急不可耐地把我挟持到麻将桌前。我真是哭笑不得。他们打着给我过生日的幌子,实则是想过过麻将瘾。我好不容易强迫自己陪着打了八圈,但他们还是意犹未尽。   送走他们之后,我疲惫地把一片狼藉的客厅收拾干净。已是午夜过半了,我仍是毫无睡意,心里泛起了些微的不满足。今天是我的生日,却没有发生任何高潮。   我在屋子里踱来踱去,最后还是踅进了书房,坐在电脑前。打开电子信箱,没有一张生日贺卡,倒意外地收到了千恕的二十九封信――每天一封!很显然,那次吃烤肉后,我和他分手差不多一个月了。   那天夜里,仔细看完那二十九封信之后,天色已近黎明。   往好里说,那些信写得很特别、很另类;往坏里说,那就是一个疯子的呼号,一个癫狂者的梦呓。他喋喋不休地向我诉说着伟大的爱情、卑俗的肉欲……使我分辨不出他究竟想要什么、想给我什么。他常以候补诗人和备用哲学家自诩,但在我看来,字典里再也没有比“妄想狂”更合适定义他这种人了。   他的第二十九封信把他的妄想发挥到了极致:   我知道会有那么一天,我发现我爱上了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   我怕那天的到来,我怕那女人像吸引我一样吸引我以外的男人。我怕妒忌会淹没了我,怕来自我自身的纯洁的痴情会绞杀了我。我甚至怕我会为此改变我所有的信仰和一切的性格:比如我会为此落发为僧;我会为此不再洗濯。但我又盼望那天的到来,因为我必须知道我作为一个男人活着的意义……我知道,我是作为一个男人而颠簸着,这是责任、是负担、是荣耀──至少我和我的枕头是这样理解的。   是的,我这样的男人,注定会爱上你这样风情万种的女人。我知道你渴望用一次又一次与男人的交欢,来一次又一次地证实你的价值与你的居高临下。我看到了并看懂了,那是不需要疗治的病恙,或者说那只是一种令人嫉妒的升华。所以,我无法抵挡你这道美丽的华光,我找到了你――我一直都想找到并深深热爱的女人。你太美了,太吸引我了。在我眼中,你有古罗马时代骑士的气势,披着一块常年不洗、早已盐化的毛布,手中拿着阉割用的神刀,冲进一个小村子,叫嚷着:“有男人吗?有男人吗?!我要男人!我要男人!”……不用怀疑,你和你那把阉割用的神刀,已经在我心里光辉成了爱的女神!我知道我已经是你的人了。而你,紫蝶,我的女神,你知道吗?我已经是你的男人了!   那种奇异的期待是渺茫的,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成为现实。但,你真的出现了,我却又悲哀了。我多么害怕一个骑士般的你,继续带着阉割用的神刀,驰骋在你一贯的疆场上。远去的尘埃,遮不住我无穷的思念。我期待着你的到来,却因为你终究要远去而悲哀。其实,我很清楚,一开始我就是在期待一种恒久的悲哀,我命中注定!   如果说,在悲哀中我还有些许的清凉与欣慰,我想那就是希望了,希望在某一天,你拖着疲倦,落脚在我的小村落。我刨土种田,你织布做饭,如小草那么普通,我们用简单取代波澜,平平淡淡地过活。让迷航的船找到坚实的彼岸,让荒芜的田野找到生命的水源。   紫蝶,我什么也不顾了,因为我爱你!请拿起你人生的镜子照照自己吧!你是个魅力无穷的女人,虽然你已经有点老、有点皱、有点灰、有点蔫……这都算不了什么,我看到的只有圣洁。尊重自己、珍视缘分和爱情吧!就像我把你尊为我的爱情女神一样!你必须认清一个事实,我的爱情因你而开始,也必定因你而生长,不要置它于死地,让它活着,活到你我生命的临终。来吧,让我们向世界证明,爱是永恒的,哪怕生命衰亡了,爱情也不会死!来吧,我的紫蝶,我的神啊,我此生仅有的惟一恋人!   千恕很可能是从百合那里得知我的E-mail地址的,他可以托阿伦向百合索要。但究竟是不是这样,我并不想追究。不管千恕是个什么人,能每天一封信地热烈待我,我对他还是心存感激的。   这是个非常尖锐的男人,是我的镜子。是啊,我已经老了,皱了,灰了,是个迈入了三十二岁门坎的女人。聪明的他也许没有想到,那样毫不留情地指出我的衰老,只能使我在爱情面前更加怯懦。我不敢再爱,也不能再爱了。   我迅速点击“回复”,给他写下了一句话:   我不可能爱上你。所以,你所有对我的判断或推测都是痴人说梦。   我不可能爱上他。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那些信给了我很大的震动。我不知道该怎样分析判断他的意图,假如完全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那么,他就是一个情痴、情圣,死心塌地地爱上了我,把我当成了女神。而事实上,我根本不能相信他的任何一句表白。那么,他就只能是一个令人肉麻的骗子。他用心如此良苦,不惜赔上大量的时间精力对我展开情书攻势。这骗术虽然极为低劣,但很实用,特别适用于三十多岁、已结婚多年、已和浪漫爱情久违了的女人。   如果他想骗我,最终除了得到我的肉体外,还能得到什么?他绝对不是个缺乏女人肉体的男人,世界上有那么多年轻的漂亮的女人,为什么非要找我?我真被他弄糊涂了。也许,观察他的目光还可以再放平和一点,就把他看成一个精神变态者、妄想狂才更好。他在追求爱的苦役,习惯于在对女人的死打烂缠中寻获病态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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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8:32
第二天夜里,我又收到了他的第三十封信,在信的末尾向我索要电话号码。在那封信里,他没有对我的“回复”作任何反应,以至于让我怀疑那句“回复”是否到达了他的邮箱。   他的第三十封信是这么写的:   紫蝶,我无意中在“华南虎”的士高中邂逅了你,那一遭遇使我的记忆回溯到了金字塔还没建成之前。当时,大家都忙着搬石头,而我却忙着四处找你。是的,那是一项延续了几千年的奋斗。法老把一只狐狸变成了紫蝶,同时将我嘱派出来,免去我修塔的苦役,要我本着纯与朴的态度,去追寻紫蝶。法老说:“我就不信爱情能像金字塔一样永恒!”   于是,我一命一辈、一朝代一世纪地寻找着那个名叫紫蝶的女人,从远古到今天,从尼罗河到伊斯兰堡,我走过好望角,翻越喜马拉雅,潜入太平洋……就这样,我一直在找,一直在找……紫蝶转世变成茶杯,我就变成茶壶去配;紫蝶转世变成麻虫,我就变成啄木鸟去啄;紫蝶转世变成天鹅,我就变成蛤蟆去守望……   终于,令我始料未及的是,我真的找到了你,竟是在那个恶俗不堪的名叫“华南虎”的的士高里!   毫无疑问,我们的这一遭遇必将改变法老关于爱情的愚蠢成见。我们得去告诉法老,他的金字塔可以永恒,但爱情更能恒久、恒久、恒久。紫蝶,请和我一起勇敢地抗击法老的愚见吧,让我把烤肉当钻戒送给你,你接受吧!否则,请你再长出尾巴、变回那只遥远的狐狸,回到法老的身边,回到那座腐朽之塔!   明天,一个月的期限就到了,我还是想要你的电话号码。请立即履行你的承诺!   是的,那是我曾答应他的。我不得不把电话号码发给了他。   我无时无刻不在拒绝着千恕,甚至蔑视他。但是,一看见他的信,就会变得激动不已,尽管他的言语历来有夸张之嫌,毕竟是非同寻常的。从没有男人以那样的方式和我说话写信;更没有男人用那样危险而浪漫的方式追求过我。他渐渐占据了我的头脑,在我脑子里耍赖般徘徊,怎么也赶不走。   第二天夜里,他打通了我的电话。   “出来,打扮得年轻漂亮点!坐上我的摩托车,去看我为你再打最后一次黑拳。为了给你挣笔大钱,我一定得赢,即便和对方拼个头破血流也得赢。走吧,今夜,我要你当黑拳场里一个尖叫的喉咙!”   我被他逗得笑出了声,佯装生气地说:“你正经点!再胡说八道不理你。”   “咱俩不需要无聊的虚饰。扔掉那些上层女人的恶习,活成一个最随意的女人。学会躲在男人怀里撒娇、向男人抛媚眼、和女人争风吃醋。对了,我还要让你学会抽烟酗酒、吵架骂街、讨价还价……让我这个赤裸裸的原始男人把你变成一个赤裸裸的原始女人!看看咱俩的爱情是什么样!”   “不,我不喜欢那些,你是改变不了我的。”   “那你觉得和我谈话快乐吗?和我在一起快乐吗?”   “好像不快乐吧!”我故意把那个“不”字说得很重。   “别装了!你向往我,向往毫无虚饰的爱情。说白了,再高尚的人骨子里都有卑贱的成分,不论是男人或女人。来吧,我等不及了,让我先在精神上把你征服了吧!”   听了他的“高尚和卑贱”理论,我忽然想起了维凯,心里很不是滋味。   我警惕地说:“你是在用你的蹩脚理论影射我吗?”   “明知道我是泛指,还要向我发难。”   “别再下那么大工夫了!我知道,你要开始对我实施你的计划了。”   “什么计划?他吃惊地问。   “得到我的身体!”我肯定地说。   他沉默了片刻之后,非常认真地说:“说出来你不要生气,我在梦中已经得到过你的肉体了!梦中,明白吗?我看这世界上除了柏拉图,任何一个健康男人爱上一个女人,没有不想得到她的肉体的。如果现实中得不到,他们就会在梦中强暴她。”   我的脸一下子发起烧来,嗔道:“你不觉得说这些话有点下作吗?”   “别瞎扯,我要跟你说正经的。对我来说,你和别的女人不同的是,能掏走我的心!女人的肉体太容易找到了,但爱情,却是头一次碰到。”   “我不会先让你得到肉体,然后再证明什么是爱情。”   “你这么说,恰恰证明你长这么大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跟着我,让我告诉你什么是爱情!”   我毫无兴趣地说:“没必要把玩笑开得那么大,何必把爱情扯上来?如果你说想和我做爱,也许,在需要的时候――譬如下辈子,我会同意。拿爱情当幌子,只能让人厌恶。”   他又在电话那头哈哈大笑起来,笑了很久才说:“傻女人,我还没行动,你就开始屡屡引诱。你脑子里怎么整天都想着那些东西?”   我有些震动。是的,一个三十二岁的健康女人,从根本上来说,没有一刻能逃脱欲望的控制。自从去年秋天和何峻分别后,我直到现在没接触过男人。我一直害怕在“菊园”里遭受的伤害再次降临。但是,我的欲望并没因此削弱。和千恕一样,我也早在意念中将他的身体强暴了,但我不敢说出来,我甚至不敢纵容自己的欲望。我已经是个被充分社会化的女人,千恕绝对不可能重塑我。我成不了他想象中那个从远古时代冲杀出来的、完全受制于欲望的赤裸裸的女人。   “怎么不说话了?被我打中要害了吧?好了,不说那些了,出来吧,带你出去散散心。你已经几天没出门了。”   “你怎么知道?”我惊讶地问。   “我天天夜里在你家小区外面等你!他又赶忙解释说,请不要生气,我离小区大门很远,根本没进入保安的视线。出来吧!记住,只要你坚持不和我进入某个封闭的空间,就没危险。我不可能在马路上非礼你。”   “和你出去散心可以,交朋友也可以。但你不能骗我。”   “我能骗你什么?你说说?一般来说,男人会骗色骗财。别生气,你这么大年龄的女人已经没什么色好骗了。再者,你有多少钱?虽然我自甘下贱,但钱很可能比你的多得多。说实在的,我还怕你骗我的财色呢!”   很严肃的话题又一次被他破坏了。和他说话总是那样,除了谈及他所谓的伟大爱情,他不让这世界有一丝正经。   我说:“你说爱我,就是骗我。”   他突然声嘶力竭地叫起来:“我所有的话都是假的,惟独那句是真的!白痴,不懂得珍惜缘分的女人!我爱你!”   他说要带我出去喝一杯。我没问他要去哪里,我知道,根本不必问。   那夜,我没能抵挡住他的怂恿。坐上他的摩托车的那一刻,我是后悔的,但没有要求下车。他总是让我跃跃欲试,尽管我明白,那不关爱情。   他是奇异的,竟还能像古代欧洲的浪漫骑士一样,口口声声把爱情放在生活的显要位置。现在,一般人已经不屑于说“爱情”二字了。即便他在骗我,他的骗也令人向往。女人,骨子里都喜欢“爱情”二字。摩托车一路飞驰,我不敢在那种速度里睁开眼睛。   他大叫着:“笨蛋,搂住我的腰!”   我当然不敢搂他。我闭着眼睛,回想着与他的交往过程。在没有发生实质性的事情之前,和他在一起起码是快乐的。我和他,延长那种单纯快乐的惟一办法,就是拒绝肉体关系。   摩托车在一片游人稀少的海滩前停了下来。除了不远处的服务台有灯光之外,满眼都是黑黝黝的一片,几对情人在浅水处游泳嬉笑。   他是我见过的最浪漫的男人,永远知道女人喜欢什么样的地方。即便是上次喝啤酒的那条小街,也是他精心设计的爱情场景,令人难以忘怀。望着远处漆黑的海面和缓缓移动的一条轮船,听着偶尔传来的一声汽笛,真是美妙之极。   他领着我,走到一张支着太阳伞的石桌前坐下,要了两杯鲜榨木瓜汁。   我不敢抬眼看他。我想,就这么和他坐上几个小时也好,就这么坐着,喝着木瓜汁,什么也不要说。   但他是永远不会容忍平淡的。   他惬意地望着远处的海面,问我:“这海滩漂亮吗?”   我由衷地说:“很美。我只在白天来过,很嘈杂。”   “我是第一个在夜里带你来这里的男人?”他得意地问。   “是的。”   停顿了一会,他的笑容消失了,缓缓地说:“这是一片新开辟的海滩,刚刚易了主。它原来的主人是靠走私发的家,不久前进了大牢。新主人则是靠开赌场迅速暴富的,之后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儒商,文质彬彬,经常赞助文化活动……在尾巴没露出来之前,坏人总是比好人还像好人。”   “为什么跟我说这些?”我疑惑地问。   他立即回过神来,歉意地笑笑说:“对不起,我忘记了女人对这不感兴趣。不过是随口说说,也许你能从中悟出一个道理:生命、幸福,其实都是无常的。”   气氛很快变得沉闷起来,他赶忙转移了话题,专注地望着我说:“这里有酒卖,但我不想喝。今晚上我不能让任何东西麻痹了神经,必须保持清醒。因为――我来这海边,是向你求婚的!”   我忍俊不禁,差一点儿没笑得呛住。   他掩饰不住失望,声音喑哑地说:“你好低俗!听了那句神圣的话竟能笑出来。告诉我,这辈子除了你丈夫,还有几个男人对你说过那句话?”   “是的,没有别人。”   “那么,现在还有我!”   “他是真的和我结婚了,你却是在说笑话。”   “只要你愿意,我也会真的和你结婚,并且把你儿子一起接过来。我没花一分钱一分力就得个儿子,又那么聪明可爱,不是捡到宝了吗?”他真诚地说。   我心中掠过一阵热潮,同时也夹带着少许不快,因为他提到了我的儿子。我不再笑了,用力张大眼睛,想看清他的眼神。但是,夜太黑,什么也看不清。   我有些沮丧地说:“玩笑总得有个界限,请你不要扯这么沉重的话题。我们在一起是寻找快乐的。”   “求婚是开玩笑吗?假如你正巴不得嫁给我,我怎么收场?记住,你不能再像少女时候那样傲气了。一个二手女人,还搭上一个孩子,我配你绰绰有余了。”   “如果想继续和我交往,就不要再和我说‘结婚’和‘爱情’。”   “看起来你非常灵性,怎么骨子里竟这么平庸和愚蠢?拜托,能不能在我面前显得出奇一些?你是学文学的,看人家乔治&#8226&#59;桑、玛格丽特&#8226&#59;杜拉斯!”   “因为人家是乔治&#8226&#59;桑,人家是玛格丽特&#8226&#59;杜拉斯!”   “我明白你的意思。她们是大作家,但是,面对爱情她们和你没有分别,都是被男人爱上的女人而已!”   “千恕,我根本不可能爱上你!为什么非要逼我说出来呢?”   “你不爱我,我不恼,因为我爱你已经到了无所求的地步!总有一天你会被我感动,不仅会深深爱上我,还会答应带着你的儿子和我私奔!”   我不想再和千恕继续这个令人反感的话题,便开始缄默不语。他也不再说话了,可能是智慧用尽,不能再把戏演下去了。就在那时,天下起了雨。海里游泳的情人们都上了岸,纷纷离去了。海滩上只剩下我和他,呆坐在四面飞雨的大阳伞下。   我冷笑着说:“我们也走吧,雨下大了。老天也看出了你的虚情假意,没给你的求婚创造一个花好月圆的背景。”   “你彻底错了!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一场雨,说明我能够惊天地而润鬼神!在这美妙的雨里向你求婚,即便你不答应,也一定会感动。”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耐心等会儿,奇迹很快就要出现了!”   不一会儿,服务台有人送来了很大一束用淡紫色玻璃纸包着的百合花。我情不自禁地惊叹了一声。   他站起来,从服务员手里接过花,郑重地站在我面前,说:“等你想通后,嫁给我!”   那一刻,我被深深感动了,那束百合在我怀里变得格外沉重,几乎承受不起了。我把脸颊埋在花丛中,令人迷醉的馨香一下子笼罩了全身。   越来越大的雨从阳伞四周飞进来。他试图护住我,挡住风雨,却找不到风来的方向。两个人的衣服很快就被打湿了。   看着眼前的他,我说不清内心的感受,惟有泪止不住地流。   我在他身上找到了一种类似亲情的温暖。除了慕哲给过我之外,之后,我再也没有在男人身上找到过那种温暖,包括我丈夫。温暖的男人能引发我倾诉的欲望,能使我把他当作亲人。我就曾经把慕哲当成了亲人,毫不设防。   但是,我不知道千恕给我的温暖是不是昙花一现。也许,明天,等这束百合开始枯萎的时候,温暖也杳然无踪了?   夜深时,雨渐渐停了。他送我回了家。 我进门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束百合插进一只装满清水的大花瓶里。我坐在地板上,看着,嗅着,想象着明天、后天,千恕会对我穷追不舍。那种感觉既甜蜜,又让人忧心忡忡。或许,我已经在不经意间习惯了他的风格,真的会在某个时刻接受他的表白。我捏住一只花瓣,一种天鹅绒般爽滑的感觉,令我开始向往他的皮肤。我不由得一阵悸动,立即站起身,离开了那束花,躲开了他的影子的包围。 我不能对他怀有任何想望,和他那种男人发生故事只能是自讨苦吃。   第二天过去了,第三天也过去了,千恕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对我发起更凌厉的爱情攻势,甚至连一个电话也没打。开始我并不惊惶,因为……他不会让我等太久的。当这个念头在心里沉降下来时,我开始害怕自己。我是在等待着他了!既然不爱他,他的存在与否应该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我又为什么一直盼望着他的音信呢?   我悲哀地意识到,自己终究逃不出女人的可笑的虚荣。   十天过去了,那束百合彻底枯萎,一天换五次水也是徒劳了。泡在水里的花茎腐烂了,我不得不把它们扔掉。没有了那束花,我几乎找不到千恕曾经存在的证据了,他的那三十封信,我读完就删除了。也许他根本就是一阵风、一个影子,给我带来短短一瞬的新鲜和浪漫,然后,在我不做任何应合的情况下毫无耐心地退场了。他只能和某个女人在某个场景里演绎一段传奇,而不会在枯燥的、没有结果的过程中消磨热情。   我每天都上网打开电子信箱,却再也没收到他的一字半句。   我想到了阿伦,百合那儿会有他的联系方式。我可以通过阿伦打听千恕的消息。但是,很快,那个念头就被我否定了。我凭什么通过百合寻找阿伦?又凭什么通过阿伦寻找千恕?我并没把千恕和我的事告诉过百合,如果向她打听,按她考虑问题的方式,一定会认为我爱上千恕了。   我不爱千恕。因而,我不能把事情弄得满城风雨。   不再提起不一定就是忘记。千恕越是那么不明不白地消失,我越是不甘。一个昨夜还向我浪漫求婚的男人,第二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这该如何解释呢?我的心有了空洞。它一日不填满,我就一日惶不安。   这个夏季,南国似乎总是下着雨,大的小的,长的短的,我的心也整日湿漉漉的。   这夜,小雨依旧下着,我没打伞,独自步行找到了那个小街。走到和千恕一起吃烤肉的那个摊子时,我已经被淋透。因为下雨,烤肉摊子上的客人并不多,老板热情地招呼我坐下来,显然并没认出我。也许千恕带来的女人太多了,我有些伤感地想着。   我怯懦地问老板道:“见千恕了吗?”   老板这才仔细地打量起我。接着,他的笑容变得亲热了些,说:“哦,我记起来了,你和千恕来吃过烤肉。怎么,你们不是朋友吗?”   老板一说出那句话,我才知道自己来错了。既然我和千恕有交往,为什么要来一个吃过烤肉的摊子上找?这真是荒唐之极。千恕闯入我的生活,然后又倏忽而去,我怎么没领悟这就是结束的意思呢?我怎么就是不愿认同他那种男人的游戏规则呢?   我窘迫地对老板说:“对不起,我只是随便问问。”   老板并不愿去深究我内心的秘密,很随意地说:“千恕是做大买卖的,经常满世界跑,这段时间没见他来。哦,你看见前面那栋三层小楼了吗?那是他的家,你可以去问问。”   我朝前方望去,看见了那栋古旧而美丽的三层小楼。那是民国时期的建筑,苍老中透出悠远的华贵。我突然记起了千恕说过的一句话:“虽然我自甘下贱,但很可能比你的钱多得多。”现在,望着那栋三层小楼,我一下子明白了他那句话的含义。   走到那栋小楼前,我痴痴地站在雨里,看着那一扇扇白色的紧闭着的木百叶窗。半圆形的小阳台上有几只很大的陶瓷花盆,种着的是矮小粗壮的热带植物。在那栋小楼上,我只看到白和绿两种颜色,它们的组合,透出了浓厚的宗教意味。那颜色很可能是出自千恕的设计。   千恕啊,一个异类!一个奇迹!   站在那栋小楼前,我幻想着,如果置身其中,能和他演绎出什么非同寻常的故事。不知为何,我相信,只要置身其中,就会得到真正的爱。因为这里太奇异了。   我想象着他拥着我站在百叶窗前,就那么静静地站着,让时间停顿、灵魂飞升,让爱情在原始的肃穆里刹那就成为永恒。   一阵风吹来,我打了个寒噤,恍然清醒过来。我是谁?我凭什么站在这栋小楼前痴想?又凭什么去小楼里打听他的下落?千恕消失了,我应该把他的消失看得和他的出现一样平常。缘分既尽,就什么都没有了,我还期待什么呢?   我转过身,快速离开了那栋白色的小楼。不再回头,永远不想再回头。   像我这样的女人啊,今生还能有做一次梦的机会吗?不会有了,我知道。   我不可能爱上千恕,但不能否认的是,他曾经给了我很多快乐。我不止一次地想起他,好像仍然在等待。但是,直到暑假来临,他仍没有任何消息。   我告诉自己,当他死了,就当他死了吧。   辰辰已读完了小学三年级。舒鸣的父母想和孙子一起过个暑假。我只好订了飞机票,我得把辰辰送到那个城市。   收拾行李的时候,辰辰却撅着小嘴说:“妈妈,我可不可以不去?”   “为什么不想去?”我感到很奇怪。他历来非常喜欢和爷爷奶奶在一起。   他神情复杂地看了我好一会儿,才说:“你还让我回来吗?”   我的心隐隐地痛了起来。看来他已成了惊弓之鸟。   我忙揽住他,安慰地说:“别怕,妈妈永远不会不要你的。”   “可是,爸爸还要我吗?”   我的眼睛模糊了,赶忙掩饰地低下头,整理着衣物,而后艰难地说:“要你!都要!”   他听了,才满足地和我拉起勾来。   置身于舒鸣的父母家里,我感到很不自在。他们需要的是我儿子,从来不需要我。我看得出,他们面对我,也很不自在。勉强住了几天,我就提出先回去。   临走的那天晚上,在饭桌上,舒鸣的母亲试探了好一会儿,才说:“紫蝶,你和舒鸣结婚这么多年,我心里一直憋着一些话,总找不到机会说……”   我警惕地放下碗筷,生硬地说:“想说总能找到机会吧。”   她盯着我,眼神里明显地流露出不耐烦。“你为什么不快乐?舒鸣那么优秀,儿子那么可爱,又衣食无忧,还有什么不满足?”   我憋了好一会儿,终于忍无可忍地说:“舒鸣已经背叛了我,你相信吗?”   她震动了一下,很快又恢复了常态,看来根本不想追究自己的儿子是否出轨。   “好,即便你说的是真的,也不是理由。我直到现在还记得,你在婚礼上都没笑一下,难道那时候他就已经背叛你了?”   我低着头,竭尽全力压抑着自己,没有说话。   沉默了片刻,她又痛心地说:“你是我的儿媳妇,这么多年来,给过我几个笑脸?你不觉得不是滋味吗?”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真的笑不出来。”   “一个女人,性格活泼,人才显得喜气。你也三十出头了,脾气该改了。你这个样子,舒鸣在外面怎么放心?不要总是愁眉苦脸,怨妇很容易出问题!”   那顿晚饭没有吃完,我就提起行李离开了。   看来,我和舒鸣的父母永远也不会有和睦的缘分了。   回来之后,慕哲在一段日子里成了我生活中的主角。那是我生命中爆出的最大冷门。   一直以来,我总会为每段生命安排一个男主角,即便结婚之后也没有改变。尽管大多数纯属虚幻。也许那是女人的本能,总在为自己的爱情设计理想的承载者。女人是爱情的动物,性别意识历来比男人强得多。男人除了女人之外,还需要事业和金钱,而女人的整个世界只是男人。   在突然收到慕哲那个电话之前,我从没想到这辈子还有和他交汇的缘分。那次,我虽然拒绝了见面,却不能在脑子里把他彻底抹去。他,是个永远不可能在我记忆中褪色的男人,因为是我第一个男人。   夜里,强热带风暴骤然袭来。我无助地坐在门窗紧闭的室内,看着阳台上的杜鹃在风雨中疯狂扭动,粉红色的花瓣已完全被打落。小区院子里的树冠也在狂舞,不时有枝条折断的声响。世界疯狂地动荡着,我的血液也在疯狂奔突。我害怕这样的风雨,每次遇到这种天气,都会心情焦躁、魂不守舍。   十四年前,我十八岁。   慕哲和我分手几天后的一个夜里,这座城市也和今天一样,遭受了强热带风暴的侵袭。那夜,母亲出差在外,我一个人在家,像一只受伤的野兽,在角落里舔舐伤口。风雨飘摇的世界极大地刺激和煽动了我。终于,我不顾一切地冲出家门,没带任何雨具,顶着狂风暴雨跑到了慕哲的窗下。   风雨太大,我不得不抱住一棵大树才能站稳。窗内有灯光,窗帘关得严严实实。我死命地抱着大树,哆嗦成一团。我望着窗口,祈祷慕哲能灵感乍现,想到站在窗下的我,把窗帘拉开。直到我实在支撑不住了,窗内里还是没有动静。我完全可以去敲窗户,但终也没有举起手。我想见他,又怕被他发现。已经分手了,我已没有理由再来到他的窗下。   两种截然不同的愿望冲撞着我,几乎把五脏六腑撕碎,我抱着大树痛哭失声。   我的初恋开始于那扇窗内,也结束于那扇窗内。我做梦都想做慕哲的妻子,在他怀里依偎成一只小猫。听他诵读诗词小令,呢喃甜言蜜语。但是,分手的时候,慕哲却对我说一辈子很长,小女孩总有一天会长大,总有一天会试图挣脱他的怀抱……   所以,在我长大之前,他抢先把我从怀抱里推了出来,推入了痛苦绝望的深渊。   那夜,我不知是怎么回到家的。一路上,想的全是死,死在狂风暴雨中。我恨慕哲,也恨自己。   我一直想用死惩罚慕哲的绝情,但还是活过来了,活到了今天。   慕哲和我分手后,并没有像我推测的那样,很快和某个女人结了婚。多年来,他的身边并没有女人。   三年前,我得知他和他的一个学生结婚了,多年来对他的爱情的笃信顿然动摇了。既然他当时认定我太小而不能娶我,那么,他现在的妻子起码又比我小七八岁,又该怎么解释?由此推断,他不爱我,起码不是真爱。那以后,他在我的印象中一天天地模糊了。   但这夜的狂风暴雨,却勾起了我对慕哲的怜悯和渴望。分手已经十四年,我离开那间大学也有十年了。这十年间,他变得怎么样?胖了瘦了?他已经五十岁,脸上该爬了几道皱纹?鬓边又添了多少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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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抓起话筒,拨下了他上次留给我的电话号码。   “我要去看你!”我任性地说。在他面前,我永远是个孩子,仍是十四年前常蜷在他怀里的那个孩子。   他在那头沉默了片刻,才说:“为什么是今天?外面风雨交加,你没看见吗?” “就是因为狂风暴雨!”   “我怕淋病你。”   “不会!”我斩钉截铁地说。   我找到一条白色长裙换上。虽然我早已不喜欢白色,但我知道,慕哲喜欢一个洁白的我。我又从储藏柜里找出一件闲置很久的雨衣,披在身上,出了门。由于天气恶劣,找出租车并不像在家想象的那样容易,在路旁站了有半个小时,才等到一辆。   直到出租车停在那间大学校园的门口,我才突然想起,忘了问慕哲的住处。我忙拿出了手机。正准备拨他的电话时,车窗被人敲响了。   敲窗人穿着一件宽大的黑色雨衣,身体显出不健康的单薄,风雨交加中像一张飘摇的薄纸。他把雨衣的帽子拉开一点,我借着路灯昏黄的光线看清他后,惊讶得忘了下车。   尽管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他已变得形销骨立,我还是立即认出来了,是慕哲!他的嘴唇细碎地哆嗦着,脸上动荡着强烈的悲喜。他曾是个风华正茂的大学讲师,是个浪漫风雅的年轻男人。他曾以绝对的硬度刺破过一个十六岁的女孩,给过她温暖宽厚的怀抱……现在,他竟然变成了这个模样!   直到司机不耐烦地提醒我,我才赶忙下了车。狂风暴雨立即扑面而来。我站在他面前,在模糊的光线里看到了他眼睛里闪烁的泪花。   “我老了很多,是吗?别忘了,我是五十岁的人了。”   听着他熟悉的南方口音,我所有的理智刹那间彻底崩溃了。在狂风暴雨的呼啸之中,我扑到他身上,内心在哀鸣。“不!五十岁的男人也不该是这样的!风中之烛……怎么会这样?你怎么会变成这样?”   他的身体在剧烈抖动,过了一会儿,才父亲般温存地说:“紫蝶,理智点,接受事实吧!跟我去家里细谈好吗?看你淋得这样!”   那个校园太熟悉了。毕业之后,为了逃避慕哲,我竟一次也没走近过。   他的新家是一套教授公寓,比起十几年前的那间简陋的单身宿舍,简直太宽敞豪华了。房子很大,却没冲淡他的幽雅和书卷气――客厅四壁都是大书架,宽大的书桌上仍放着笔墨纸砚和一张未完稿的水墨山水画。   我脱掉雨衣,才发现裙摆已被雨水打湿。他拿出一件淡蓝色棉布睡衣让我换上。穿着那件长得拖地的睡衣,我心中翻卷起一阵难言的苦涩。恋爱的时候,总在梦想能和他一辈子肌肤相亲、同床共枕。但是,人拗不过命,我没有变成他的妻子。如果有情人终成眷属,现在,又会怎样呢?生儿育女?过着平平淡淡的日子?还是劳燕分飞,像他和他年轻的前妻一样?   他泡了一杯茶,端来。茶依旧飘着熟悉的香气,但已不是十几年前被他写进日记的那一杯。那只釉着兰花的景德镇陶瓷茶杯已成了遥远的记忆,青春少女变成了三十二岁的妇人。   在壁灯幽黄的光线里,我看清了他深陷的眼睛、干瘪的双颊、嘴角的皱纹……源自骨子里的悲悯又一次控制了我,泪模糊了眼睛。我忙把视线移到茶杯上,低下了头。   他安慰我说:“不要伤心,我瘦下来很多年了,身边的人早就习惯了。”   我哽咽着说:“我不希望你变成这样!”   他沉默了一会儿,沉重地说:“一切早成了定局。现在,我只希望当时的分手不是个错误。你过得幸福吗?”   “你仔细看看,我像幸福的女人吗?”   “分手已经十四年,现在,你成熟了,风姿绰约。知道是什么造就的吗?是金钱……跟着我能有什么?不能给你梦,等于扼杀你的美。”   “你怎么会这样考虑问题?拥有物质就是幸福吗?”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让深爱的女人过贫贱生活,是最悲哀的事。”   “我也能出去打拼、挣钱。”   “如果让你做那种女人,我也就不是我了。”他叹了一口气,“和颜颖离婚之前,我还不敢说放弃你对还是不对。离婚后,我才明白,放弃你是对的!”   我不解地说:“她是她,我是我。”   他点上一支烟,皱着眉头吸了几口,走到窗前,掀开窗帘一角,看了看窗外,又很快转过身来望着我,表情显得极度痛苦。   他激动地说:“上帝把我造成了一个苦行僧!和你分手后,我一直逃避着女人,怕伤害你。我拖着不结婚,就是想让你相信,你的第一个男人不是骗子……错过几次结婚的机会后,我以为这辈子都要一个人过了。没想到,竟……”   他说着说着就哽住了。过了一会儿,他走到我面前,忘情地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和颜颖结婚吗?”   我疑惑地摇摇头。   他激动地说:“猜猜!”   “她很年轻?很美?”   “她长得几乎和当时的你一模一样!”   我惊讶地说:“是吗?”   “简直就是你的翻版!决定和她结婚时,我曾安慰自己――既然得不到正品的紫蝶,就接受一个赝品的紫蝶吧!”   我觉得他的“正品赝品”理论十分滑稽,看来,在感情上,再理智的人也会变得幼稚可笑。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很多人说我疯了,娶一个比自己小二十多岁的女人,简直是埋下一颗定时炸弹……没有人知道我为什么和颜颖结了婚,包括她本人。”   我悲哀地说:“别说了,别让过去的事再折磨人了。”   他缓缓走到对面的那只沙发上,坐下来,抽了几口烟,剧烈地咳嗽了几声,感慨地说:“女人都需要男人的经营,但我没有资本。颜颖和你一样,爱上的是我的清雅浪漫和满腹经纶。婚后,她坚持出去工作,在一家私营企业做文秘,工资并不高,可不到一年,就开始穿金戴银,夜里经常回来很晚,经常烂醉如泥。开始她还百般辩解,不久就对我完全失去了耐心。我要她辞工,她坚持不辞。后来,我了解到,她有了另外的男人,就是那个私营企业的老板――暴发户,初中文化。但她最终放弃了我,选择了他!”   “你还在留恋她吗?”   “不!”他说,“既然在一起不幸福,离婚反而是一种解脱。现在我才明白,她冲动、善变、虚荣……和我结婚纯粹是想编织‘师生恋’,没把心给过我。”   我叹了一口气说:“看开些吧!男女就是这样,分分合合,无所谓对错。”   过了一会儿,他试探地问:“你丈夫对你好吗?听说你有个儿子?”   “儿子不小了。丈夫,我不想说了。”   “他不爱你?”   “爱,很专一。”   他似乎不满意我的回答,疑惑地盯了我好一会儿,但没有追问下去。   之后,我们之间出现了短暂的沉默,不约而同地望向窗户。窗外狂风暴雨依旧肆虐着,不时传来树枝的折断声和玻璃的破碎声。   他有些激动地站起身说:“来,我给你看一样东西。”   我随着他来到一间卧室门口。   他推开门,扭亮了一只壁灯,走到床头柜边,拿起一个小画框。在粉红色的朦胧灯光里,我看清了画框里嵌着的那幅异常熟悉的铅笔速写――就是多年前压在他书桌玻璃板下的那一张。今天,再看那个托腮沉思的少女,一双清凌凌的眸子,关不住的是无限的清纯和灵性。那就是我吗?就是少女时代的我吗?是曾经恋爱着、如今已随岁月消逝得无影无踪的我吗?   那张画,是我在他家里发现的惟一旧物。多少年过去了,一张小小的画,依然如故,散发着当年的清香。   他说:“我在这间大学里搬了几次家,许多旧物,搬一次少一些。我毁掉了很多能联想起你的物品,包括那个收音机都送了人。但这幅铅笔速写,我却舍不得毁掉。它成了那场爱情的惟一见证。”   我接过画框,呆呆地审视着那个少女。渐渐地,目光失去了焦点。   窗外风雨依旧,有一棵大树挣扎不已。   我回过头来,望着画框里的那个少女,遥想着十四年前的那个风雨之夜。   我放下画框,虚脱般靠在床头,心痛欲裂。我从来没有想到,时隔十四年,这场风雨却还没有完。   他半跪在我身边,轻拍着我的肩膀,不安地问:“你怎么了?怎么了?”   我没有说话。   他痛心疾首地说:“我知道,这辈子无论怎么做,都不能弥补对你的伤害。事到如今,我除了一千遍地向你赔罪,除了躲在角落里自虐,还能怎么样?”   过了很久,我终于强压住激动,抬起头说:“我不会再问你要什么,爱情本来就是不可逆转的东西。事情过去了十四年,我们还能改变什么呢?”   “我欠你的,一辈子也还不清,我愿意接受一切惩罚。可悲的是,我连受罚的机会也没有了!”   我站起身,走到窗边,拉开窗帘的一角,望向窗外,凄凉地说:“还记得那年分手后不几天,也有过这样一场狂风暴雨吗?”   “记得,也是一场强热带风暴!”   “那夜,我冒着狂风暴雨跑到你窗下,抱着一棵大树哭了很久。”   他站在我身后,惊讶地说:“什么?”   “我在你窗下不停祈祷,希望你能为我打开窗户。”说着,我转过身来。   他颓然坐在床沿上,说:“命运真会捉弄人!把你赶走后,我一直希望你会来找我,要求我留下你。但你没给我一丝反悔的勇气……”   “这是注定的,我做不了你妻子。”   他忽然紧抓住我的双手,失控地说:“这辈子,我爱的只有你!”   我看着那双青筋暴露的手,沮丧地说:“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你已经年过半百,早该让这些话烂在心里了。”   “如果我不说出来,会死不瞑目。”   “不要说死!”   我身体的深处在尖锐地疼痛着,感觉与十六岁时那么相似。   终于,我被他抱在了怀里。我的手在他背上艰难地抚动,隔着衣服,遇到的是一根根坚硬的骨头。一种深刻的悲悯和痛楚控制了我。他不该变成一把骨头。他曾经那么浪漫清雅,不该变成一把骨头!   他颤抖着说:“紫蝶,我们是不是太激动了?”   那一刻,我已经不知道我是谁。   他又哀求道:“不要再发生什么了,不然我又得忏悔半生!那很残忍。我已经是一副骨头架子,经不起折腾了!我这是在求你!”   “你的力量呢?十几年前的力量呢?”   “紫蝶,你是在报复我吗?我已经老成这样,不要再拿你的十六岁惩罚我了!”   僵持之中,两个人的衣服还是被糊里糊涂地除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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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笑了笑,低声说:“有,但一点也没有挑战性。”   停顿了一下,她又凝重地说:“不久前我和那个老学者分手了。”   我一点也没有吃惊,那是预料之中的事。我非常佩服她在应付男女关系上的心理承受力。   “我早就不看好你和那个老学者。你也太儿戏了,结婚能是随便答应男人的吗?”   “唉,事出有因,也不完全是我造成的,是注定的。还记得我在‘华南虎’的士高里说过的那件大事吗?”   我想了想,依稀记得。   “我指的是做处女膜修复手术。后来,我真的找到了秦医生。我告诉秦医生我要和一个老学者结婚了,想感受处女膜在新婚之夜破裂的滋味。秦医生听完我的话,不屑地说,那个老学者很可能没能力撕破一层膜了,做不做没什么区别……秦医生的话给了我很大震动,我忽然觉得我和老学者结婚的决定是冲动而愚蠢的。像我这么个女人,没有性爱真的能活吗?”   “你真的非常适合做演员,你的生活总是波澜起伏、充满戏剧性。秦医生那人一直对你挺暧昧的,他说人家老学者没能力撕破一层膜,不是明摆着在挑逗你吗……”   还没等我把话说完,她就胸无城府地笑了起来,“实话告诉你,我和秦医生之间,该发生的已经发生了。”   “不然你不会那么快地甩了老学者。”我哭笑不得,“秦医生什么时候向你求婚?”   她的神色暗淡下来,茫然地说:“不知道,我拿不准他。”   我不无讥讽地说:“你选择秦医生再明智不过了。随时可以给你修复处女膜,还不收费。”   “去你的,都年纪一大把了,还开我的玩笑!”   我饶有兴趣地问道:“为什么没选择梁医生?”   “那不是太简单了吗?梁医生不如秦医生帅。处女膜修复手术不是一般的手术,选择医生等于选择做爱对象,身体最隐秘的部位要暴露给他的!”   我被她的理论逗笑了。我并不看好她和秦医生的关系,太随便了,没有什么根基。再说,秦医生和她的性格太相似,都属于及时行乐、责任感不强的人,针尖对麦芒,难以相处。   我说:“唉,随意吧,只要你觉得合理并快乐。”   在医院里住了十天后,我基本痊愈。   出院的前夜,梁医生来到病房看我。   梁医生依旧是绅士打扮和洋派作风,大热天还打着领带,衬衣领口的扣子紧卡着粗壮的脖子,让人替他难受。他给我带来了一束鲜花和一篮水果。夜晚的病房很安静,在鲜花和水果的香味里,气氛也不再显得那么单调阴沉。   他幽默地说:“我来晚了!没有抢在秦医生的前面把你接到医院!”   我笑着解释说:“我也不是专门找秦医生不找你,当时是百合把他带去的。”   “哼,你们这些女人,看病也要看医生的长相,小心以貌取人贻误病情。像你这种病,放在我手里,保证一个星期内叫你出院!甚至可以不住院,我天天去你家里为你治疗。”   我笑着说:“上次我失眠那阵子,不是找你了吗?”   “哦,这阵子我一直很忙乱,没有时间想出充足的理由关心你。我给你开的那第二个处方灵验吗?那次外出度假愉快吗?”   我想起“菊园”,还有园里的人,何峻、晓琛……心里陡然掠过一阵针刺般的疼痛,淡淡地说:“还好,我喜欢那里的秋色。”   梁医生是个善解人意的男人,赶忙说:“能从一个处方里得到少许安慰就是有效的。解决心理问题不能指望一步到位,欲速则不达。你以后有什么烦恼,尽管找我,我还会给你开第三个、第四个……第N个处方。”   我感激地说:“谢谢你!真心的!”   “怎么你一客气,我就有点伤心呢?”   我笑了起来。他也看着我孩子般可爱地笑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我说:“百合和秦医生好上了,你知道吗?”   他没有吃惊,说:“都属于喜欢制造桃色新闻的人,他们之间发生故事不新鲜。”   “我也不看好他们。不过,一个人能使自己处在恋爱之中,不管痛苦和快乐,总是一种福分。”   他有些懊恼地说:“说得也是,我就是没本事把自己和女人一起推进爱的泥潭里。”   “为什么一直不为自己找个伴儿?”   “就凭我这副尊容,也不那么容易找啊。”   我不以为然地说:“你才华出众、事业辉煌,长得什么样应该不是问题。”   “那下次我做个牌子挂在胸前,上面就写‘本人虽相貌丑陋,但才华出众、事业辉煌,提醒普天下有眼无珠之美女驻足侧目’,你看好吗?”   我被逗得笑出声来。   他叹了口气说:“唉,别的美女不了解我,你和百合总了解吧。你们那么了解我,连个媚眼都没对我抛过,还怎么能去责怪其他美女呢?我看,像我这样的男人眼观六路只会浪费时间力气,这辈子就盯紧你和百合这两个美女好了!”   这天上午,我从医院回到了家里。置身于离开十天的熟悉的家,温暖而自在,同时也深切体会到了健康的珍贵。   一场大病之后,我的整个人好像经历了一次脱胎换骨,血肉似乎已经从我身上流走,我变成了一具虚弱的空壳。   我洗了个澡,穿着一件家常裙子,来到卧室,怯生生地坐在镜前。   镜中那张脸苍白得可怕。它在医院里面对过秦医生、梁医生和百合,不知他们看到它时是什么滋味。一个三十二岁的女人,不该这么憔悴。我是不敢带着这样的面孔出门的,它会叫人惊慌失措、退避三舍。   过了一会儿,镜子里的嘴角浮上一个自嘲的笑。我还指望谁来看它?还牵挂着谁呢?   就那么哀叹的时候,千恕的影子出现了。只剩下千恕了。他和我没头没尾地交往,无声无息地消失,留下了无尽的悬念。   我惶地走进书房,坐在电脑前,怀着一丝微薄的希望打开了电子信箱。令我异常惊讶和感动的是,里面真有一封千恕几天前写来的信!他永远使用细小清秀的五号楷体字――   亲爱的紫蝶:   你无法想象这些日子我是多么的忙碌,同时有一百件事等着我去对付!一百件事!我这么没命没歇、白天黑夜地干着活赚着钱,还不是为了将来咱俩能到月亮上生活吗?一想到咱俩能到月亮上去生活,我就是过度劳累猝死在马桶上也值得!   正当我将梦想与现实之间的距离狠狠地缩短了一大截时,突然发生了一件让我悟彻的事情。昨夜,我疲倦地进入了梦乡……上帝忽然来到我的窗前说:轮到照顾你了。金银财宝、长命百岁、权倾一方、千年霸业,你挑一个吧!   你知道我是怎么回答的吗?知道吗?我居然随口大声说,我什么也不要!什么也不要!我只要、仅仅要、仅仅只要紫蝶能成为我的爱人,能和我白头偕老!   轰隆一声,上帝眼里带着泪飞走了,丢下一句有点哽咽却也如雷贯耳的话:我还是第一次碰见你这么痴情的人类!   忽地,我被惊醒了。天呀!为了爱你,我居然违背了上帝的厚爱!我知道我现在该怎么做了!那一百件事──别说一百件,就是一件我也不想收拾了,我得马上回到属于我们的城市,我得马上回到你身边。就这样,活活地,我丢掉了所有可能让我辉煌的事情,我回来啦!   认识你之前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情,我一直以为爱情就是点灯、熄灯,然后是第二天早上起来梳辫子。直到邂逅了你,我才仿佛摸到了月亮、触到了星星,我知道我的灵魂升华了!   给我吧!请你勇敢地给我吧!将你的肉体和灵魂一起、或者分别给我吧!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最适合你的人就是那个最欣赏你的人、最看懂你的人、最愿意和你交融一辈子的人!那个人不是我就是上帝或者阎罗王,总之,你没得挑了你!   也许你会觉得我俗不可耐──你不会明白的──就像我以前也不明白我活着就是为了找到你!但是现在,缘分已经让我明白了,接着缘分也会让你明白的!别糟蹋缘分了!   好了,够了。所有爱的语言,对于一个经历过许多的老女人来说都显得虚假。那么,就请你拿出你长长一生中的一年时间试验我好吗?看看我在这一年里能给你什么样的天堂般的爱情。我都说得这么具体了,你还不知道怎么做吗?要不先拿出你生命中的一个月来试验我,要不,就拿出你生命中的一天来试验我,好吗?   现在我把我的手机号码告诉你,请弄响它。在地球上,只有你和我的枕头知道这个号码。我有一条河那么长的话要和你正经地谈谈。   那一大片调侃却不乏温暖的文字,使我的情绪瞬间波动起来。   我曾不止一次提醒自己不要把千恕当回事儿,就当他掉进地狱不会再回来,永远忘记那个怪人。但是,面对这片文字,我的理智和尊严飞到了九霄云外。我坐在电脑前,支撑着虚弱的身体,保守着脆弱的防线。   曾经和我有过故事的男人们,没有一个知道我刚刚大病一场,当然也没有一个送来安慰和祝福。我甚至没有把生病的事告诉舒鸣,他没什么实际作用。作为一个女人,我在世上活得竟如此悲凉……再一字一句地读着那片文字,我的泪不知不觉地充满了眼眶。我不是为那些文字流泪,而是为了我的处境。   我站起身,轻飘飘地走到电话机旁,拨通了千恕的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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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到他的声音,我便哽住了。   他紧张地说:“亲爱的,怎么了?遇到什么事了?”   我的感伤牵动周身的神经,虚弱的身体一阵酸软,头开始眩晕,那是老毛病,一激动就犯。眩晕过后,我清醒了一些。我不该由着性子在千恕面前暴露自己,他算我的什么人?   我竭力压抑住冲动的情绪,说:“没什么,刚大病了一场。”   “怎么会病了?”   “病很奇怪吗?病了就是病了。”   “谁把你弄病的?”   我没好气地说:“没什么,都好了。别问那么多了。”   他沉吟了一会儿,又说:“有人照顾你吗?”   “没有。”   “要不要我当一段时间的保姆?我很会煲汤的。中年女人的身体需要调理,不然会提前进入更年期哦!”   我的心情明快许多,感觉到一抹笑意升上了嘴角,“谢谢!你什么时候都不会忘记提醒我,让我别忘记自己是个老女人。”   “我可以提供一个静养的地方,愿意来吗?”   “你想把我放在某个秘密的地方做几天工具吗?”   他喊道:“冤枉啊!你的眼睛是怎么长的?就忍心这么侮辱一个真心爱你的男人?作践他的爱情?我早说过了,如果你不同意,我不会动你一根毫毛。来吧,亲爱的,我有时间了,可以给你煲上半个月的汤。”   “你这样关心,我有点感动。但这感动不过是淡淡的。”   “你伤不了我。总有一天,你会觉得自己浅薄。我这辈子只向你一个女人求过婚,我会等到你主动的那一天!”   尽管他每天照例给我写一封情书,每晚一次电话约我出去,我仍没有丧失警惕。对于我的拒绝,他确实没有在意。他手上的女人绝对不止我一个。他很可能会把那些惊天动地的情书频繁复制,发给不同的、没有到手的女人;他放下我的电话,等不上一秒钟,可能又打响了另一个女人的。他不可能为任何女人苦守寂寞。   几天之后的一个傍晚,千恕又打来了电话。   他近乎哀求地说:“出来一次吧,我的女人!别怕我,我什么时候强迫你做过什么?你不是喜欢烛光晚餐吗?来,我们点上两支蜡烛,买上红酒和烤肉。我要在一个难忘的地方,献给你一次难忘的记忆。”   停顿了片刻,他的声音又暗淡下来,缓缓地说:“我回来差不多有十天了吧?本来打算住上半个月的,可是,明天又得登程了。这一走,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我像被猛刺了一下,我已经非常害怕他的不辞而别!我痛苦地说:“走吧,走得远远的,不要再出现,不要再给我音信!”   他沉默了一会儿,异样地说:“我要是真的消失了,你会难过吗?”   “不会!你若即若离地吊着,我才不舒服!”   “太自私了。你从没为我着想过,你根本不想理解我。”   “不要贼喊捉贼!你根本不希望我了解,凭什么要求我理解?”   一阵难堪的沉默之后,他又变得平和起来。“我没有怨你的意思,有些东西不能让每个人都弄清楚。你快乐我快乐。哪怕我还剩下一天时间,也要见缝插针,让你快乐。来吧,这次离开之前,让我再给你一次快乐。”   宿命的巨大力量把我罩住。我又一次被千恕征服了。   坐在他飞驰的摩托车上,我心情郁闷地猜测着这次他要去哪里,几时才能再回来。直到他把我带到那条熟悉的小街,我才疑惑起来。我还以为他会把烛光晚餐选定在哪家旋转餐厅或星级酒店呢。   他放慢了车速,回头看了我一眼,得意地笑着说:“以为我又带你来吃烤肉?别忘了我是谁!看见前面那栋白色小楼了吗?那是我家的老屋,烛光晚餐在那儿等着呢!”   看着那栋熟悉的白色三层小楼,回想起我上次冒雨来寻他的情景,心陡然间被揪紧了。那一刻,我忽然想抱紧他,把面孔紧贴在他的背上,紧贴上一段时间。我万万没想到他会把我带到这里,在我心中,那栋小楼庄严肃穆,不容许寻常女人走近半步。   我很想说,我早就认识这栋小楼了,但最终还是咽了下去。我不想让他知道我曾花在他身上的许多心思。   摩托车在小楼下停住。他放好车,揽着我的腰,望着小楼的高处,意味深长地说:“这是我祖辈留下的家产。祖先们可是在天上俯瞰着的。我把你领来了,你就必须得做我的妻子,不然,祖先们不会饶恕我。”   他的话极不可信,但被他拥着的时间段里,我还是感动了。他绝对不是个蠢笨的无赖,他聪明得近乎狡诈,不会花多一分时间对不感兴趣的女人演戏,不会随便盯上一个女人。   “谢谢。不过,你现在还可以反悔,另选别处进行烛光晚餐。我绝对不会成为你的妻子,即便我离了婚,也不会选择你。”我说。   “做不做我的妻子现在先不用决定,烛光晚餐的地点不能更改了。”   接着,他像骁勇而浪漫的骑士,挽住我的胳膊,通过窄小的木楼梯,上了三楼。客厅的白色双扇木门一被打开,我立即看到客厅里有一张椭圆形的桌子,桌上是两支蜡烛和许多酒菜。   我站在客厅门口,动情地说:“真美!你真浪漫!”   他骄傲地说:“没遇见你时,我简直就是行尸走肉。”   这不过是天底下最低劣的表白,不过,我还是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满足。女人是虚荣的,不论女王还是灰姑娘;不管十六岁还是六十岁。她们赴汤蹈火、和男人发生千奇百怪的故事、被伤害得千疮百孔,归根结底都是为了虚荣。   他坐在我的对面。酒过三杯,他凝视着我说:“我的女人,你瘦了!我喜欢孱弱的你。你一弱,身上的刺就变软了。如果你是个小动物,我真想摸摸你。”   “你终于把我弄到一个封闭的空间了!”   “唉,你又一次让我伤心了!怎么总是怀疑我的爱情呢?我想摸摸你的脸,这是个高尚的想法,又不会把你弄脏弄破。悲哀!”   我低着头没有说话。   他又把两个杯子斟满红酒,负气地说:“告诉你,我要是有邪念,早就下手了,在‘华南虎’遇见你就下手。信吗?”   “做梦!我绝对不会让你轻易得到。”   他调皮地眨眨眼睛:“我可以往你酒杯里投一粒药丸嘛。”   我笑了起来,继而又觉得他非常危险。我担忧地说:“没想到你竟那么邪恶。这酒里有迷幻药吗?”   他瞟了我一眼,拿出一支烟,点燃之后却给了我。   “烟里有麻醉品吗?”我问。   “就跟着我堕落一回,怎么样?”   他对我来说富有挑战性。我鬼使神差地接过香烟,放在唇边。   他又点上一支,抽了一口,对着天花板吐了个晃晃悠悠的烟圈,眯起眼睛,端详了我好一阵,才说:“你一直怀疑猜测我。不错,你很正常,我本来就令人怀疑。我不是个什么好人,不喜欢按牌理出牌。这个世界也不按牌理出牌。”   我被一口烟呛得咳嗽起来,他忙过来轻拍我的背部。我推开了他。   “不明白你的意思。”我说。   他脸上很快又挂上笑容,“即便你将来嫁给我,我也不会被你看破。”   我望着他,第一次感觉到,不能把他简单看成是异类或妄想狂。他是个深不可测的潭,是个无法清晰探询的世界,总是蒙着神秘诡异的面纱,诱着人去揭,却无情地拒人于千里之外。   我又一次问道:“你到底是做什么的?”   他听到那句话,耸了耸肩,用狡黠的笑容敷衍了我。接着,他哈哈大笑了几声,刺耳又苍白。他端起杯子,和我的碰了一下,喝了一口酒说:“最近我正筹备开一家烤肉连锁店。没法子,骨子里有底层情结。你肯定不喜欢,会骂我不长进。你希望我搞出一部惊世骇俗的诗集或哲学专著,是吗?要不,咱们找一个折衷的办法?一边开店一边写作?你做老板娘,调教我这个候补诗人或备用哲学家!”   他的信口开河使我失去了追问的兴趣。   一瓶酒已经喝完了,我有了轻微的醉意。他还要开启第二瓶,我拦住了。   “不用了,该享受的浪漫已经享受了。你的目的达到了,谢谢,我也该走了。”我看着燃了大半截的蜡烛说。   他没听我的,坚持把第二瓶酒打开了,又斟满了两只杯子。他没有逼我喝酒,站起身,揽着我来到小小的阳台上。绿色的窗纱轻拂着,楼下的小街像渔火点点的海洋。   我又想起那个下雨的晚上焦躁地寻找他的情景。我曾痴痴地站在雨里,望着小楼,渴望有一天能置身其中……   我抚摸着花盆里矮小粗壮的热带植物的叶片,感动地说:“想不到,竟真的置身其中了。”   他轻声地应着,“喜欢吗?”   “喜欢。”   “前年我把它装修了一次,重新设计了颜色,灵感得之于在爱琴海边的游历。爱琴海边的古建筑白色居多,还有许多这种大口花盆和矮小植物。白和绿配在一起,竟有这么浓郁的宗教意味!”   “我的感觉和你的很接近。”   “这就叫知音,高山流水!喜欢这栋小楼,就答应嫁给我!”   “现在,我们不该说这个。”   “为什么?”他说,“我爱你,一切都能给你!”   “不要说了,我还没喝醉。”   “我也没醉。就是醉了也不怕,床,这儿有的是。”   “不要引诱!”   他正色说:“绝对不会强迫你做任何事。我们结婚之前,绝对不会让你先得到我的身体!”   望着他,我一时竟有万般感慨,吃力地说:“我来这条街上找过你,烤肉老板跟我说过这栋小楼……你相信吗?”   他非常惊讶,动情地望着我说:“咱俩的感情有多少分量,我全明白!”   接着,他逃避着猛地转身,走进了客厅。我也离开了阳台。   他异样地盯着我的眼睛,好一会儿,才拉着我,往一扇紧闭的门走去。   “来,我给你看点东西。”   他打开了门。借着微弱的烛光,我看出那是一个书房。他从一个书柜里拿出好多沓写满字的稿纸,充满深意地抚摸着,目光变得非常悠远。   “可以想象吗?这是我大学毕业后做公务员的三年里,利用业余时间写下的哲学手稿。当时,我对哲学到了痴迷的程度,甚至以为就是为寻找真理而生的。真丢人,我将辛苦写成的文字拿给权威们看,评价竟是‘不知所云’――简直是侮辱!我憋着气,发誓自己花钱出书,可出版社说得要几万块!我得赚钱,赚够出书的钱。我很快放弃了工作,跟着一个从小一起玩的家伙去东南亚做起了生意……当初,我只是为出书的钱干活,几万块的理想很快实现了。但是,捧着几万块往回看时,出书的念头倒可笑了。再说,做生意比弄哲学好玩多了……如今,可以说,我就是个金钱的奴隶,是个挣钱机器。我浮躁得根本安静不下来了。”   望着他的眸子,我更加感到他是个矛盾体,集美好和邪恶于一身。也许,把他比作天使与魔鬼的混合体最为确切,他对于任何人、包括对于他自己来说,都是个理不顺的矛盾。   我说:“把灯打开,让我看看你写的东西。”   他却很快收好那些稿子,笑着说:“夜这么浪漫,你读这些东西上了瘾,那就太扫兴了……如果你嫁给我,我就马上停止赚钱。剩下的半辈子在一起研究学问、周游世界,你说好吗?”   我怔怔地看着他,心里翻腾着的不知是什么滋味。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他总是把爱情和结婚挂在嘴上。他富有知识和智慧,日复一日地对女人重复爱的谎言,难道不会厌倦吗?他真的爱我、想和我结婚吗?   不!绝对不可能!他是个妄想狂,喜欢即兴表演,对女人编造离奇的浪漫,获得肤浅的满足和快感。   突然,一阵强烈的眩晕袭击了我,酒的后劲起作用了。我扶住门框,怕摔倒失态。   他麻利地搀住我说:“这才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凭你的酒量,那点红酒算得了什么?上床躺一会儿吧!”   “不!”我警惕地说,“过一会儿就好了。”   他不动声色地笑了,笑得很陌生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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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那时,蜡烛完全燃尽了,整个屋子漆黑一团。恐惧瞬间笼罩了我。我恍然大悟,这栋小楼对我来说,就是一个无法逃脱的陷阱。可我已经置身其中,一定会被自己或千恕逼迫着,做出荒唐事,等短暂的快乐之后,只能独自在角落里自责和悔恨。   他箍紧了我,我几乎无法呼吸。   我低声喊道:“你口口声声说,不会强迫我做任何不愿做的事!不要叫我看轻你!”   他呼吸粗重地说:“如果现在你说不愿做,我马上放开你!”   我叫道:“把灯打开!快点把所有的灯都打开!”   “说啊,说你不愿做!”   “你在乘人之危!”   “好了!再逃避下去什么也不精彩了!我真怕一直循规蹈矩下去,会被你看轻,我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就把这里当成一个荒岛吧,只有我们两个,你就不会自责了。没有水、没有光,只有荒芜、黑暗,毒虫猛兽……你需要我保护,我是男人!我是你惟一的男人!”   黑暗之中,酒力之下,我像是被他火热的眸子点中了致命的穴位,全身顿时瘫软下来。欲望的热流已麻痹了理性,饥渴的声音堵住了喉咙。他也失去了常态,晶亮的眸子穿透了我躯体,颤抖地呢喃着我的名字。   我不爱他,一直拒绝着和他发生肉体关系。但是,也许,很多肉体关系都是在特定的情境里被诱惑着完成的吧?他的手臂像铁钳一样紧箍着我,要把我挤碎揉烂。我接触到了他最隐秘的部位,力量强大。他笨拙而贪婪地解开了我丝质长裙的腰带,竟像是个第一次接触女人的少年。   我的抗拒还没有形成气势,很快就被诱惑浇灭了。   他热辣辣地压低声音喊着:“我的女神!让我得到你,让我成为女神的男人……”   他的言语中不乏野蛮的征服欲,但是,我已顾不上细究。我在黑暗中仔细地摸索着他,从头到脚。他的头发软缎般柔和舒适,皮肤光滑紧绷,没有一点涩重感。脖颈颀长坚硬,突出的喉结在轻轻蠕动。胸部坚实,并不像我想象的缺乏肌肉。我的手移到他的小腹时,躲避过了敏感的三角区部位,停留在大腿上,腿竟被浓厚的毛发覆盖得严严实实。   所有的矜持和堤防就在那一瞬间坍塌了。我把脸埋在他的双腿间,享受着性感的毛发给予的痒丝丝的快感。   我轻叹着:“没想到你竟这么性感!”   他的周身在细微地抖动。他一定阅人无数,面对陌生的女人,竟然反应如此强烈。   “我的女神,任意处置我吧!我是你的奴隶!”   就在我幻想着他的非同寻常的进入时,他却突然把我从地板上拉了起来。   “怎么了?酒醒了吗?”我有些窘迫。   “世界上只有你一个女人让我主动爱过,我不能在你身上苟且,我要超常发挥。”   “什么意思?”   “给你最难忘的一次!”   “以后我们不会再有了吗?”我忽然问出一句最愚蠢的话。   “傻女人,怎么会呢?我爱你,我会给你一辈子!”   那一夜,我相信了千恕,起码在他信誓旦旦的时候,我相信了。   他把我抱至他的腰间,让我双手箍住他的脖子,双腿缠绕住他。他给了我那种绝对热烈的距离;那种绝对灼烫的角度。他像一只初次出山的丛林猛兽,用尖利的牙齿和野蛮的脚爪征服了我。   我忽然想起了一部著名电影里的镜头:男女主角和我们的做爱姿势是那么雷同。对,雷同的还有年龄!他们是一个误入孤岛的大男孩和孤岛的一个中年女首领。男孩背靠着一棵原始的大树,托着女首领的臀部,站得非常挺直。女首领双手箍着男孩的脖子,双腿缠绕着他的躯体。在男孩热汗淋漓的动作之下,女首领披头散发、面孔扭曲、失声狂叫。那棵大树浓密的枝叶在热带的微风里细碎地摇动,给他们做着最善意的配合。男孩和女首领在孤岛上经历了长期的性压抑之后,终于不堪忍受,在没有更合适人选的孤岛上选择了彼此。他们的交合是那么合理,我从来没有在任何一部戏里看到过那么合理交欢的男女。   他和我很快变成了那个孤岛上疯狂了的男孩和女首领……   终于,他体力不济,我们滑脱在地板上。他把我拉到身上,火热地乞求着说:“快点!跳动起来,像浪花,像羚羊,像音符,跳动!”   他有轻微的虐待和自虐倾向。他撕扯着我,也要我撕扯他。他用力吸吮我的皮肉,也要我用力吮吸他的。他忘情地絮叨着:“让我们尽情地相互处置吧,让我们互为神明、互为奴隶……”   那个夜晚被一次又一次的疯狂瓜分了。直到两个人的体力都彻底耗尽,小楼才安静了下来。   黎明时分,我一个人坐出租车回家。他已经瘫软,和我一样瘫软,不能用摩托车带着我飞驰了。   一回到家,我又习惯性地扑进浴缸清洗自己。   我闭着眼睛,不合时宜地想起了我的丈夫。很长时间了,他没有往家里打过一次电话,只是间或给我发一封E-mail,问问儿子的情况,告诉我他在美国一切都好。如果他对我还有一丝戒备和疑心,只需不定时在深夜往家里打个电话,就会发现我有时会在外面逗留到很晚。但是,很可悲,他从来没做过那种小动作,他早已不把心思用在我身上了。   躺在浴缸里,被水压迫着,满腔的委屈强劲地汹涌起来。结婚十年,他竟能把我当成长着脚但不会走路的家具。他能给我妻子的名分,却不在乎我和谁发生肉体关系。或许,他根本没想到我会步他的后尘。我和他,可怜的到底是谁呢?   我包了一条毛巾,从浴室走出来,天蒙蒙亮了。我坐在镜前,看见了脖子上的几块红斑,那是千恕的舌头吸出来的,是千恕的牙齿咬出来的。千恕身上也一定留下了我弄出的痕迹。摸着那些红斑,我的脸上露出一丝宽慰的笑容。一个三十二岁的女人,仍有机会和年轻可爱的男人一夜疯狂,留下亲密的痕迹,也算得上不可多得的甜蜜吧。   带着满身的疲惫和满足,我安然恬静地躺在床上。   一觉醒来已是黄昏。   我泡了一杯红茶,从冰箱里拿出一碟糕点,坐在阳台上的摇椅里,望着风中顾自颤动的粉红色杜鹃。夏季是它们开得最热闹的季节,长长的枝条上簇拥着繁复的花朵,舒展着、张扬着。静谧的辰光,美丽的意境,使我又想起了千恕:光洁的面孔,晶亮的眼睛,奇异的思维,激情的幽默……他说我是他的二手女人,爱的女神。他可以像凶猛野蛮的动物一样撕伤我、践踏我;也可以像虔诚的信徒一样仰视我、膜拜我。他有时平凡得可以随手扔掉,有时又缥缈得令人绝望。他既难被忘记,又难被深藏,注定要给我留下一道华丽易逝的光彩。   也许,我和他可以持续一段俗而又俗的交往,像城市中的胡同情人一样,张狂地亲密、张狂地小气。我和他会胆大妄为地招摇着,成为那条小街上的一个流言和传奇。   夜很快又要来临了。可能千恕还在睡觉,可能刚刚睡醒。或者,很快他就会打来电话,再次为我创造惊喜。   可是,直到夜深了,电话铃还是没响。   按照常理推测,两个疯狂交合之后的男女,一觉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拨通电话,听到对方的声音。千恕激情四射,绝对不会等我先打电话。但他没给我电话。最大的可能是什么呢?要事缠身?身体不舒服?或者已经离开了这个城市?   我的心很快凉了。所有“可能”只能表明千恕对我的忽视或遗忘。以他的脾气,处于强烈的爱火之中,哪怕在洗手间里,也会见缝插针给我一个电话,一个交代。   也许,无端消失已经是千恕对女人惯施的伎俩。他为什么那么热衷于欺骗?或许,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变态者、妄想狂。明知他是魔鬼的亲兄弟,根本靠不住,我还是俯首就擒了……我恨自己不争气,恨千恕无耻卑鄙。   我再也不能像昨夜之前那样轻松地面对千恕了,不能无视他的放浪和不负责了。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十几天过去了,直到夏季接近了尾声,千恕仍没有给我任何音信。   我的心终于沉进了可怕的深渊,我真切地确定自己是被千恕骗了。我宁愿主动和十个男人即兴荒唐,也不愿被一个男人骗走情感。被骗的感觉毒蛇一样缠绕着我,令我惶惶不可终日。每次回想起他对我的表白,他的一封封信,我的心都会碎上一次。   “来吧!你个二手女人!让我们谈一场空前绝后、足斤够两、有肉有魂的恋爱吧!然后你勇敢地嫁给我!”   那是千恕不负责任地扔给我的一句誓言,我曾被它煽动。现在想来,那不过是狡猾的他为我度身定做的一个陷阱!我掉进去了。我张惶着、犹疑着坚守了那么长时间、那么多回合,还是掉进去了。   如今,我除了躲在黑暗的陷阱里流泪流血,还能做什么?   我想起了他的手机号码,我可以打一下,看看他究竟怎么了;我也可以走到那栋小楼前,按响门铃,看看他到底在做什么。但是,我做不到,一件也做不到。我已经是个被征服的女人,已经没有资本使千恕保持好奇和重视。而我和他之间,除了好奇什么也没有。对他来说,我已经是一只避之不及的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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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夜,在极度的精神压抑之下,我约百合来到了“华南虎”的士高里。   “华南虎”的士高里依旧灯红酒绿、歌舞升平,我和百合依旧坐在那个角落的位置,喝着同样的红酒,谈论着无关痛痒的话题。我再次来到“华南虎”的士高,为的是寻觅一丝微薄的记忆。那是我和千恕的旧地,留着千恕的欢声笑语。   直到我和百合喝得醉意蒙,也没有看见千恕的影子。不可能出现,属于我和千恕的热闹已经结束。   百合关切地问我:“你好像不愉快,怎么了?”   我迟疑了一会儿,决定不对百合隐瞒,反正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如果你被一个男人骗了,会怎么办?”   “他骗你什么了?”   “刚刚发生了事情,他就消失了。”   “哦,是肉体。你为什么要上他的当?”   我痛苦地摇摇头,一句话也说不出。   她责备地看着我,叹了口气说:“你如果不同意,他总不会强暴你。他得到你的同时你也得到了他,怎么能说被骗呢?除非你爱他。”   我使劲地摇着头说:“不爱!”   “你不爱他,又不想让他消失,是吗?”百合尖锐地问道。   “是的。”   她沉默了一会儿,以非常老到的口吻说:“女人就是没用,不玩又寂寞,玩又玩不起。我猜他不会再出现了,他不再对你好奇了。”   “他给我说过很多誓言,写过很多情书,制造了很多浪漫……我值得他费那么大力气吗?再说,他也有知识有智慧,为什么会对欺骗乐此不疲?”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些男人就是喜欢表演,并从女人的上当里寻找成就感。碰上那种男人,自认倒霉算了。有什么损失?你一不爱他,二不打算重新嫁人。玩过就玩过了,只要他没病,什么也留不下,消失了还干净。”   “我接受不了!”我痛苦地说。   “算了,我都不屑于把那种男人当作话题谈论。就当是被疯狗咬了一口,疼过去就忘了。”   那夜,尽管百合一再追问,我也没告诉她那男人就是千恕。我怕百合知道了实情之后,会把我和千恕当成一辈子的笑谈。   以后的日子里,我每天逼着自己忘记千恕。正像百合说的,我既然不爱他,他就根本不值得记忆。但是,我又每天希望他打来电话、发来邮件。我想听他的声音,看他的情书。他给我留下了太多的悬念和伤痕。小宝、维凯、何峻,他们和千恕应该被归为同类,但是,他们给我的伤害没有千恕的深刻。因为他们没有对我表白过爱情,更没有向我求过婚。   就在我心情最灰暗的那几天,何峻竟打来了电话,说他有个机会来本城,问我是否欢迎。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何峻的意思。   如果我对“菊园”和他的印象不被他女朋友破坏掉,并且现在的心情很好,或者我会答应他。但有了那次之后,已是不可能的了。我缺乏寻欢作乐的兴致。   我委婉地对何峻说:“如果你来旅游,我很欢迎。”   何峻听了我的话,顿了顿,很快又说:“哦,看看吧,我尽量争取机会,去看看你。”   “好吧。”   “这样吧,过两三天,事情定下来,去或不去我会电话告诉你。”   可是,很多个两三天过去了,我却再没接到何峻的电话。   我知道,他不会来了。他不会做出任何无意义之举。   在这个世界上,男人们变得越来越冷酷了。我明白,何峻,这个既单纯又复杂的大男孩已永远退出了我的世界。   这夜的雨,又让我想起了千恕的海边求婚。我站在雨中的阳台上,望着漆黑一团的夜,对千恕的怨恨铺天盖地卷来。   即便他出了远门,没带手提电脑,不方便写信,也绝对没有理由连个电话也不打,手机时时放在他口袋里。除非……除非他和我分手后,就被隔离在一个不能与外界交流的空间里。   那个念头一闪现,我就马上把它否定了。不会的!千恕曾对我说过,他不会有危险,一不杀人越货、二不走私贩毒、三不纵火造乱……他不可能有任何无法与外界联系的遭遇!但是,那个念头还是迅速膨胀起来,令我胆战心惊。我飞身扑向电话机,拨下千恕的手机号码。千恕说过,他只把手机号码留给了我一个女人。   数秒钟之后,我听到的是关机的提示。   我很快被强烈的忧惧控制了。我拿起皮包,冲出了家门。出租车开进那条熟悉的小街时,我的心几乎跳出了胸膛,尽管我认定千恕不可能守在小楼里。也许,我只能像第一次走到它面前一样,在雨中凝望一阵而已。   令我始料未及的是,那栋小楼里竟有灯光!不是蜡烛的光,千恕是不会和另外的女人共进烛光晚餐的。一想起那次烛光晚餐,我的心又像针扎一样疼起来。   我下了车,走到小楼的门楼下,风雨被遮挡了。我犹豫了很久,也不敢按响门铃。路人怪异的眼光陆续落在我身上,我的打扮太刻意了。我是在乎千恕的,要不是见他,我不会把自己打扮得这么认真。   终于,我下决心按了门铃。不一会儿,我听到了一阵细碎而急促的脚步声,那脚步声绝对不是千恕的。很快,门开了。开门的竟是一位年轻美丽的女人,她不仅脸蛋绝美,还长着一副类似T型台上表演秀的那种魔鬼身材。说实在的,我从来没有在现实中见过漂亮得如此无可挑剔的女人。   在她仔细地审视我的同时,我也仔细地审视着她。她的美非常宁静,那是一种超越一切喧嚣和凡俗的宗教般的宁静。我一下子明白了,能配得上这栋小楼的女人就是她,而不是我。千恕是一个极端精明的男人,他绝对不会看错女人。他让这样一个女人住在这栋小楼里,他说过,只有能成为他妻子的女人才配入住这栋小楼。面对着她,我顿时感到自惭形秽。我呆呆地站着,忘了自己是来做什么的。   那女人却很有礼貌地操着一口生硬的国语说:“你是来找千恕的吧?是生意上的朋友还是……”   我迟疑地说:“哦,是一般朋友。他在吗?”   她深深看了我一眼,一定是对我和千恕的关系猜出了几分,但依旧礼貌地说:“他不在。下着雨,如果你不介意,请进来说话吧!”   我迟疑了一下,鬼使神差地跟着她进了大门,来到一楼的客厅里。她那种宁静的美使人无法对她产生一点猜忌。她从冰箱里拿了一杯罐装饮料,亲手打开,放在我面前的小几上。在室内明亮的灯光下,我才发现她的皮肤黝黑,眼睛又大又深,睫毛长而卷,似乎有马来人的血统。   一阵短暂的沉默之后,她说:“我叫美依,是千恕的女朋友。”   一听到她说出和千恕的关系,我的头轰然作响。其实,刚才看见她的第一眼,我就大致猜出了她的身份。但听了她亲口介绍,我仍震惊不已,感到如坐针毡。   我忙说:“谢谢。既然他不在,我就不坐了。”   美依忙抬起手,示意我不要走。她望着我,好一会儿才说:“对不起。看样子你和千恕很熟,你知道他去哪里了吗?”   我吃惊地说:“你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对不起,我没有别的意思。他下落不明,我非常着急。就是这样。”   “不是他叫你在这栋小楼里等他的?”   “三年了,我跟着他三年了。我等他的日子已经数不清有多少个了。我已经彻底疲惫了、绝望了。我要走了。”   “要去哪里?”   她望着窗外的雨,目光里没有怨恨,甚至没有惆怅,看来早已习惯了千恕。过了一会儿,她说:“我决定回马来西亚。我是马来西亚华裔,千恕在马来西亚做生意时,我们认识并相爱了,当时我刚大学毕业。我出身寒微,他给了我爱情,给了我们全家一份富足生活……他非常有钱,对女人特别慷慨,但他从来不让我知道他做什么买卖。他不属于我一个。他对金钱和女人有强烈的征服欲,每征服一笔金钱,就开始征服一个女人。我挥霍着他来路不明的钱,等着他从不同的女人怀里脱身。他不止一次辜负我,但答应一定和我结婚……他常和我分别,却不隐瞒行踪。但这回,他走得很急,没有留给我任何音信,连那个专让我打的手机也关掉了。我估计他出事了!”   听到“手机”二字,我立即想起千恕信中的一句话:“在地球上,只有你和我的枕头知道我的手机号码。”   我立即问道:“能说说千恕专让你打的手机号码吗?”   她一说出那个号码,千恕的谎言就赤裸裸地暴露无遗。他不知把那个手机号码留给了多少女人,然后再告诉那些女人,只有她和他的枕头知道那个号码。   我忽然感到我和她一样,都是千恕的网中之鱼。   她机警地说:“你也知道那个号码?”   我赶快摇了摇头。我不想让她猜忌我和千恕的关系,那样会给她增加新的刺痛。   “他到底在做什么生意?”我问。   她沉吟了一下,迷茫地说:“不知道。他只对我说过,如果有一天他突然失踪了,我必须立即回到这栋小楼里,深入简出,或者回马来西亚等他。他说不会告诉任何女人他在做什么,那是对女人的保护,也是对他自己的保护。”   “你估计他会出什么大事?”   她想了想,依旧一脸迷茫地说:“不知道。我现在能做的就是屏住气等待他的消息。我想,他很可能永远回不到这个城市了。”   她的话使我越想越害怕,千恕竟一直做着随时被迫逃亡或消逝的事。我想象着可能降临到他身上的灾难,不禁悲从中来。那夜,他给我看哲学书稿时说过,如果我愿意和他结婚,他就马上停止赚钱,用剩下的半辈子时间,和我一起研究学问、周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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