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春节加班费是不是就必须得有2017春节加班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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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工加班是否有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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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城市:& & & & & & & & 小时工顾名思义就是指以小时来计算工作的劳动者,这样的工种在生活中也是很常见的。因此有的人就有疑问了,如果单位安排小时工的话,那么小时工加班是否有呢?律师365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小时工是否有加班用人单位应为购买,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标准工资的300%支付工资。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周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周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超过5小时或累计一周工作时间超过30小时的,视为全日制工,不适用本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计算办法为: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单位应当缴纳的费和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市总工会、市总商会研究确定,报市政府批准。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现如今,绝大多数企业都执行标准工时制度,即8小时工作制。在法定工作时间就指在8小时工作之内的时间。超过8小时以外的时间,应计算为加班时间,按照相应规定应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二、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确定了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三)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四)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清楚的知道如果单位安排小时工加班的话,那么也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其相应的加班工资,但实践中,对小时工加班时间的界定是比较麻烦的,各位可以参考上文进行了解。要是对“小时工加班是否有加班工资”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365的在线律师。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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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可否主张加班费?&
稿件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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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读者崔怀星致电本报咨询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可否主张加班费问题。他说,2015年8月,物流公司通过招聘安排他做本公司一名装卸工,并签订了2年期的劳动合同。
  上班后,他才知道该公司经所在区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对发货员、装卸工等岗位上的员工统一执行不定时工时制。
  崔怀星说,一年多来,他基本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有时,值班经理一个电话,哪怕是半夜三更,他也必须赶去装卸货物。
  “我平均每天工作时间都在8小时以上,甚至法定节假日也得上班,而没拿过一分钱加班费。”崔怀星说,他找公司讨要这些加班费但被拒绝。他想知道,按照法律或政策规定,像他这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是否可以主张加班费?
  接受采访的潘律师了解该情况后说,从现有国家规定来看,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是没有加班费的。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原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不过,该条规定同时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由此看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无论是正常工作日加点还是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均无加班费。不过,现实中也有少数地方规定法定节假日工作是有加班费的,例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对于不定时工作制的加班工资,《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不适用本规定第14条的规定”,因此,在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情况下,崔怀星读者在正常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加点是不享受加班费的。
  然而,这并不是说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后,其就可以随意地要求员工加班加点工作而不需支付加班工资,根据《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办法》的规定,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仍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职工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保障职工休息权利。(潘家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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