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聊天话题可以办理两个网吧证吗

夫妻带婴儿住网吧 夫妻俩竟然是网吧的老顾客
  |  来源: 武进新闻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刘昌
你见过把网吧当成家,还带着10个月大的婴儿,而且一住就是半月的人吗?近日,一则夫妻带婴儿住网吧的新闻引起网友的关注,网友疑惑带着孩子住网吧这是为何。事情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最近,这种让人揪心的事就在郑州市文化路上一个网吧内上演了。6月24日日下午3时,网吧内一个由三面玻璃围起来的小包厢居于正中,很是扎眼。
比这个包厢更扎眼的是,包厢内狭窄的沙发上,一对年轻男女偎依着熟睡。旁边的一个小推车上,一名仍在襁褓中的婴儿同样在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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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私自开设黑网吧 非法经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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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由:2011年,被告人任某、喻某夫妻二人为私自设立网吧开展经营,租用宜宾市翠屏区某房屋作营业场所,购置电脑20余台以及器、光纤收发器等设备布置成网吧。在未申请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也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情况下从2011年6月起,二被告人私自就上述网吧内开展经营活动,并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该网吧。截至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该网吧非法经营数额达10万余元。另查明,日,公安机关将该网吧查处,并将被告人任某抓获;同月14日喻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二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其作案事实。
  判决:一、被告人任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未缴纳部分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上缴国库)。
  二、被告人喻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未缴纳部分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上缴国库)。
  法官说法:被告人任某、喻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未办理许可证照的情况下经营网吧,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喻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是自首,依法从轻处罚。任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在庭审中认罪、悔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中合理部分,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故作出上述判决。(本案由翠屏区人民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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