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视角,中国为什么要实施“

不知道的肯定以为是影视学院的学生在拍戏呢。
新郎的衣服已经被撕开,双脚也被透明胶带捆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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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研究有两个目标,一是认识中国农村,进而认识整个中国,二是建立具有本土契合性和一定普遍性的社会理论,二者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照搬既有的成熟理论(主要是西方理论)解 释具有相当独特性和变动性的中国经验,就谈不上对农村对中国的正确认识。因此,研究者应当以开放的学术胸怀和敏锐的经验感知力深入到热火朝天的中国实践中去,有主体性地吸收成熟 理论,在经验与理论的反复穿梭中逐步提升理论抽象程度,在此过程中要容许和忍受理论的粗放和不成熟,通过不断的学术积累与接力,逐步建立具有真正意义的中国社会科学理论体系。这是“华中乡土派”从事农村研究的基本观点、立场和方法,经过多年实践和探索,我们在上述两方面都形成了一些积累,准备以学术笔谈的形式进行一次阶段性的总结和展示,主要包括乡村社会性质、农民心理与行为逻辑、农民生活与意义世界、乡村治理机制、国家与农民关系、农村土地制度与农业经济、经验研究方法等10多组笔谈。我们期待着与学界同仁就此展开热烈的、 开放性的讨论,协力推进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大繁荣、大发展。
  1、早在农民负担很重、干群关系紧张、“三农”问题严峻的1990年代,笔者在全国农村调研,即发现同样的国家政策、法律和制度在不同地区农村实践的过程、机制与结果有很大差异。如农民 负担上访最多、干群关系最紧张、群体性事件不断的地区,却大多不是农民负担最高最重的地区。道理其实很简单,因为农民上访越多,闹得越凶,群体事件频发,就越会引起中央对农民负 担的关注,地方政府就越是不敢加重农民负担。而那些农民不愿上访也组织不起群体性事件的农村地区,农民负担问题没有引起中央重视,地方政府加重农民负担的风险比较小,地方政府就 不断加重农民负担,以致于农民不堪重负。
  决定农民是否对地方政府加重农民负担行为进行抗争的村庄原因,来自农民的组织程度和组织形式。笔者调查的江西宗族村庄,因为宗族具有强大的一致行动能力,面对地方政府加重农民负 担的行为,宗族可能组织起来,群体抗议,抗议规模可达到数千人,甚至上万人。这样的群体抗议,只要一次,就足以引起中央高度重视,就会给加重农民负担的地方政府以代价昂贵的教训 。在皖北阜阳地区,村庄内往往分裂为很多派系,有众多小亲族组织,这些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小亲族组织面对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往往是三、五人甚至数十人开着拖拉机到县政府上访,上 访目标是要求县乡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在任村干部,撤掉在任村干部的职。查处现任,上访一派当上村干部,被查处下台村干部一派再寻机上访告倒续任村干部。村庄内出现分裂几派之间的 轮番上访,加重农民负担成为各派争夺村庄权力的最好武器。村庄派系斗争,使得地方政府加重农民负担,到了村庄一级,就会多少受到限制。
  地方政府加重农民负担很少受到限制的是笔者调查最多的湖北荆门农村。荆门农村不仅缺少江西地区的宗族型组织,而且缺少皖北农村普遍存在的小亲族组织,我称荆门农村为原子化地区, 意思是,农民很难组织起来集体行动,在面对地方政府高额农民负担时,农民都感到负担太重,难以承受,却又都不愿上访抗争,因为农民负担不只是针对我个人过重,个人没有理由为针对 所有人的农民负担过重而去上访抗争。较少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风险,地方政府就更愿意加重农民负担。结果,到了2000年前后,原子化的荆门地区农民负担是皖北农民负担的大约2倍,是江西农民负担的大约3倍,荆门农村却很少有严重群体性事件发生,皖北成了《中国农民调查》所描写农民负担最重的典型,江西发生过多起引起中央高度关注的农民群体性事件。
  2、江西宗族型村庄的特征是聚族而居,一个村庄往往为同一个祖先繁衍子孙形成,村庄是团结型的;皖北村庄内有多个分裂的相互竞争的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小亲族集团,从而形成分裂型村庄 ;湖北荆门农村,村庄中缺少任何有力的超出家庭的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农民行动单位,从而形成原子化的分散型村庄结构。也就是说,从村庄社会结构上看,有三类相当不同的村庄,一是 以江西宗族村庄为代表的团结型村庄;一是以皖北小亲族村庄为代表的分裂型村庄;一是以湖北荆门原子化村庄为代表的分散型村庄。村庄社会结构会影响农民的行动方式和行动能力,并因 此影响自上而下的政策、法律和制度在村庄中的实践。村庄社会结构会对人的行为模式、性格心理,对村庄秩序模式、治理模式,都具有重要影响。村庄社会结构是一项重要的决定政策实践 、村庄治理乃至影响村民性格心理的基础结构。因为村庄社会结构不同,而致以上政策实践、村庄治理和村民性格具有不同的形态。从村庄社会结构的角度来看问题,就会有诸多有趣的发现 。
  更为有趣的是,村庄社会结构的类型分布有明显区域特征。华南地区的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湘南、鄂东南、浙江温州等,大都是宗族性的团结型村庄,时至今日,农民仍然多是 聚族而居,村庄仍然有比较强的宗族意识,村民具有较强的一致行动能力。华南的团结型村庄构成了我们所说中国南方典型的村庄类型。
  华北地区,尤其是河南、山东、河北,淮河流域的苏北、皖北,乃至西北地区的陕西、山西农村,村庄内大多存在多个竞争性的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小亲族群体,村庄多为分裂型村庄,不同 小亲族之间合纵联横成为影响地方秩序的基本力量,以华北农村为代表的分裂型村庄构成了我们所说中国北方典型的村庄类型。
  长江流域,从上游的云贵川渝,到中游的湖北、湖南、安徽,再到下游的江浙地区,大部分地区村庄中都缺少强有力的超出家庭的以血缘认同为基础的行动单位,村庄结构是原子化程度很高 的分散型村庄,这种村庄结构也决定了村治面貌和农民生活的各个方面。
  与长江流域村庄十分类似的是东北地区的村庄结构。
  以长江流域为代表的原子化程度很高的分散型村庄,包括东北地区的村庄,构成了我们所说中国中部典型的村庄类型。
  这样,我们就可以依据村庄社会结构的差异,划分出三类相当不同的区域:南方农村、北方农村和中部农村。因为村庄社会结构的这种区域差异,而造成同样中央政策在不同区域实践过程、 机制和结果的差异,也造成不同区域农民行为模式和村庄内生秩序模式的差异。
  3、为什么村庄社会结构会有如此显著的区域差异呢?这与不同区域农村的历史、地理、生态及其与中央权力距离远近有密切关系。
  从历史上看,大约在1000多年前,中国出现了由北方到南方的数次大移民。南方多山多水,雨热同期,适宜于高产稻作农业。山水阻隔,极大地降低了冷兵器时代战争的破坏性,也使大规模 瘟疫流行受到限制,因此,在最近的1000年中,南方农村较少受到战争和瘟疫的毁灭性破坏,而有绵延的村庄成长史。从开基祖到现在,很多地方的宗族已经有数十代人。在数百上千年的村 庄成长过程中,聚族而居,开疆拓土,一个村庄住满族人,即向另一片地域拓展。区域内部则出现了不同宗族之间的远交近攻,异姓联姻,同姓联宗,宗族及地缘力量不断重组。聚族而居形 成的村庄,因为有足够长的成长时间,为了协调内部关系和一致对外需要,而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性规范,这种规范既包括硬的族规家法,也包括软的宗族认同。村庄聚居和村庄规范之间互塑 互强,就形成了南方普遍存在的团结型村庄。
  华北地区的重要特点是大平原,基本上没有高山大水的阻隔,又多受北方游牧民族的侵扰。且华北地区开发很早,生态脆弱。由此导致华北兵祸连连,瘟疫往往会在一个很短时间造成极大范 围的毁灭性灾难。华北地区在历史上多次出现千里无人烟,大范围人口灭绝的惨剧,与华北地区的地形地貌及生态条件有极大关系。
  目前华北地区人口主要来自元末明初的山西移民,村庄历史多在500年左右。华北沙质土壤,容易开垦,且华北地区农业开发早,土壤都是熟地,一旦出现区域性人口灭绝,外来移民可以在很 短时间填补人口缺口,并极快地繁衍人口,在不长时间即出现人地关系的紧张。华北地区沙质土壤便于运输,使农民可以相对远离耕地居住。缺水和集中打井进一步强化了农民聚居倾向。华 北脆弱生态易生匪盗,为防匪盗,农民更有集中居住的动力。因此,华北村庄大都是聚居,在聚居的村庄中,为处理村庄内部的相互关系,就必须形成与村庄社会结构互塑互强的规范。与华 南宗族型村庄的差异在于,华北村庄中一般不存在大规模的血缘联合体,血缘组织一旦成长到一定规模,即自动分化瓦解为互不统属的小亲族群体,华北村庄因此是分裂但仍然具有强有力规 范的结构。
  长江流域地处中国南北交通要冲,易受兵祸冲击,比如湖湘地区、四川地区、长江三角洲,都是历受兵祸影响甚巨地区。长江是中国最大的河流,其年径流量是黄河的6倍。长江的季节性泛滥 使得长江流域很难形成稳定的生态。因此,直到现在,长江流域村庄多为散居,散居村民,既靠农业,又靠渔业,半农半渔,捞鱼摸虾是农民重要的生活来源。这样一种散居结构和相对多样 的生态条件,使得村庄在成长过程中,很难形成如华南农村苛严的宗族规范,也难以形成如华北农村严格的村庄规范。长江流域的农民有很强的迅速溢出村庄规范约束的能力,从而有很强的 发展商品经济的空间。较早发育起来的商品经济又会进一步瓦解村庄规范。或者说,长江流域兵祸频仍、长江泛滥以及相对多样的生态条件,使长江流域形成了以散居为主,同时又只有相对 薄弱规范的基础结构。在长江流域,村庄社会规范没有对个人形成绝对的笼罩性的压制,从而使长江流域村民有着更大的选择机会,包括对商品经济的选择。
  云贵地区和东北农村,村庄历史都不长。云贵地区的汉族大体是清朝中后期才由四川、湖北等地移民定居形成,东北则是迟至晚清才主要由山东、河北移民定居形成,这样,在这个不长的时 期内,村民定居形成村庄,但村庄内仍有很多规范的空隙,村庄没有来得及成长、成熟,也就是没有来得及进行内部整合,形成村庄结构与规范的互塑互强,即遭遇到20世纪的革命冲击和市 场经济渗透,从而,使得这些地区与长江流域农村一样,村民最早最快地从之前的村庄社会结构中解放出来,每个人都率先成为国家的公民,建基于村民个人以上的村庄基础结构很快瓦解。 这就是中部地区多原子化的分散型村庄的由来。
  4、一旦可以从村庄社会结构的差异上划分出南方农村、北方农村和中部农村,这种划分就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方法论的含义。
  相对于当前一般中国农村研究中的区域研究、类型研究和个案研究,从村庄社会结构角度划分出来的中国农村区域差异研究,不仅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验证性,而且具有很强的理论预见性和广 泛的理论适应性。最近几年,我和所在学术团队运用以上区域差异研究成果来讨论乡村治理和农民生活,屡有所获。可以说,区域差异研究既源于经验研究,又超越了经验研究,形成了一个 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社会学中层理论。
  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中国农村社会学研究多从个案进入,个案研究往往遭遇代表性困境。区域差异研究可以为具体个案研究提供区域和类型定位,从而可以借个案研究来获得关于中国农村 的整体理解。同时,中国农村区域差异研究为具体区域个案的中国农村研究者提供了社会学意义上的他者,从而可以让具体的农村研究获得立足全国农村的问题意识,具体研究的结论也因此 能够扩展到对中国农村整体认识的深化上去。
  从村庄社会结构角度来理解和建构中国农村区域差异,从而形成关于南北中国的区域差异的认识,是不同于当前主要依靠经济发展水平来划分的东西中国的新视角。这个视角丰富了主要依据经济发展视角的对中国区域差异的认识。
  (作者贺雪峰,为吾谷网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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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效应评价
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效应评价于2012年出版,作者为吉新峰
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效应评价内容介绍
《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效应评价:基于区域差距的分析》: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目前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与政策制定的出发点与目标所在。《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效应评价:基于区域差距的分析》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引入二次差分的政策评价方法,以区域政策为切入点,从区域经济差距的视角对中国基于四大板块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效应进行了系统评价,并以西部大开发战略与政策实施为例,对其影响机制进行了深入分析。基于分析结论,对中国区域政策的调整与进一步完善的方向和重点进行了探讨。
.豆瓣读书[引用日期 23:20:16]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的中国视角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的中国视角
  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的历程 派智库-
  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经济关系的筹建过程看,RCEP是由东盟规划和推动的。2011年2月东盟第18次经济部长会议,首次提出组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的概念和草案;在同年8月举行的“10+6”经济部长会议上,中日两国共同提出了《关于加快实现EAFFA和CEPEA构想的倡议》,建议将之前的“10+3”或“10+6”的伙伴国问题用“10+”的形式予以搁置,以打破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胶着状态,加快地区FTA的谈判进程,并组建货物、服务和投资三个谈判工作组。在2011年10月东盟经济部长非正式会议上初步提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草案,而于同年11月的第19届东盟峰会中,东盟在吸收中日两国倡议的基础上,正式提出组建广域一体化组织RCEP,并通过了《东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框架文件》,作为未来推动RCEP谈判的指导性文件。
  2012年2月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决议,设定以降低成员彼此问90%~95%的货物关税,以及实施大多数服务业部门的自由化作为目标。同年8月底,东盟“10+6”经济部长会议就RCEP谈判达成实质性共识,签署了《RCEP谈判指导原则和目标》,计划于2013年启动并在2015年结束谈判。按照东亚机制建立FTAAP的路径将是:以东盟为轴心,在东业地区逐步建成包括东盟、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等东亚经济体的自贸区,然后吸收太平洋彼岸的其他亚太成员加入,最终组建亚太自由贸易区。 本文来自派智库
  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的战略意义 派智库:政经资讯专家
  东亚地区是当今和今后世界经济发展最有活力和潜力的地区。RCEP包括了最有发展潜力的发展中经济体,如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在RCEP国家之间以东盟为核心签署的5个FTA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以涵盖东亚地区为目标的RCEP将其进行整合并实现一体化,可以克服众多双边自贸协议造成的“意大利面条碗效应”(见图1),将创造比5个“10+1”更多的经济效益。 派智库-
  根据彼得·派特瑞等人的研究结果,至2025年RCEP创造的收益或将达到6444亿美元,多于“10+3”可能创造的5000亿美元,也高于TPP(16)可能创造的4509亿美元的收入。特别是中国、印度、日本和韩国等国将因RCEP而获益良多,因为他们之间现在没有自由贸易协定。6444亿美元的收益中将有5190亿美元流入这些国家。这将使东亚国家获得推动区域一体化的更多动力。 内容来自
  与世界其他地区相比,东亚地区的经济一体化程度最低,基本上还是一盘散沙。多年来,由于区域内的大国竞争,中国、印度、日本之间要达成自贸协议难度很大,更不用说推动覆盖整个东亚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如果RCEP谈判成功,将成为东亚乃至亚太区域经济合作和一体化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版权所有
  与此同时,RCEP制定的新规则将促进东亚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其一,新规则将有利于区域和国际生产网络的调整、升级和运行;其二,对区内经济政策、法规和管理进行协调与统筹,有利于货物、服务和投资的便利化;其三,制定和实施经济合作的规则,有利于改善区内经济发展的环境。正如张蕴岭先生指出的:从这个意义上说,RCEP是“东亚版的发展回合”。RCEP制定这样的新规则,会更有助于东亚地区的经济发展,也会对其他地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提供有益的借鉴经验,从而大大提升其世界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从未来发展看,鉴于几个最有发展潜力的发展中经济体参与RCEP,它的影响力可能更大,其规则也会对未来的多边进程产生影响力,对以发达国家为代表的新规则作出一种有益的应对和平衡。 派智库-
  三、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的谈判前景 版权所有
  根据《RCEP谈判指导原则和目标》,RCEP的8项原则为:一是确保与WTO的整合性;二是对“10+1”FTA进行大幅度改进;三是确保贸易投资的顺利发展和透明性;四是对参加的发展中国家给予照顾;五是继续保持现有的FTA;六是引入与新参加国有关的条款;七是对参加谈判的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八是同时推进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8个领域的合作。RCEP确立的目标:一是推动东亚地区的市场开放,构建区域一体化大市场,增加区内的贸易、服务和投资,提升区内的经济活力;二是制定规则,解决多个“10+1”自贸协定规则不一致,相互交叉造成的“意大利面条碗效应”;三是推进经济合作,改善区内经济发展环境。 本文来自派智库
  1.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框架 派智库-
  首先,确定RCEP的谈判议题。根据前述《东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框架文件》与2012年8月“10+6”经济部长会议签署的《RCEP谈判指导原则和目标》,未来RCEP将依据东盟与6个对华伙伴国签署的5个“10+1”FTA,整理出各国在自贸区协定中的自由化承诺,汇集筛选成未来谈判使用的范本。从RCEP的指导文件中不难发现,但凡两个“东盟+1”FTA出现的贸易投资议题均已经明确列为RCEP谈判议题,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直接投资、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技术性贸易壁垒、经济与技术合作、知识产权、竞争政策、解决争端等领域将构成未来RCEP谈判的主要议题。RCEP谈判承诺要对这些“10+1”FTA进行大幅度改进,构建这些领域的新国际贸易规则。其中,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直接投资是RCEP未来谈判的核心。对于政府采购、劳动和环境等领域,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反对,没有被包括在内。同时将经济与技术合作和(CLMV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纳入谈判时考虑到东亚成员间的经济发展差距。 本文来自派智库
  其次,确定RCEP的自由化程度。根据RCEP指导原则文件、RCEP自由化程度将超过目前的“东盟+1”自贸协定。东盟国家欲改变国际上认为东盟经济整合程度松散、自由化品质不佳的印象,各国同意推动“高水准”的自由化工作,不让TPP专美于前。RCEP将涵盖货物降税、服务贸易自由化、消除非关税壁垒、改善投资环境与自由化等内容。 派智库:政经资讯专家
  (1)货物贸易自由化。各国同意RCEP的最终目标是逐步消除所有货物贸易之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建立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区。为达成目的,未来关税谈判将更注重全面性,以追求高程度自由化。但为寻求区域经济整合的最大利益,早期关税减让货品的优先顺序将视东盟最低度开发国家的利益而定。因此,预计RCEP将推动90%~95%的货品降低关税,仍将允许5%~10%的货品免于降税。即便如此,部分自由化程度较低的国家比如印度尼西亚、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印度等欲达成降税目标仍有相当难度。 派智库:政经资讯专家
  (2)服务贸易自由化。根据RCEP谈判指导文件,RCEP服务贸易谈判的规则与义务将与WTO的GATS一致。依据各成员围在GATS以及“东盟+1”FFA中所做的自由化承诺为基础,寻求服务贸易进一步的自由化。唯其在“东盟+1”自贸协议中的自由化承诺内容相当保守。例如,东盟与中国自贸协议中,仅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与泰国,较其在WTO下的服务业承诺提出了进一步的市场开放,至于越南和柬埔寨则未做任何额外承诺;中国开放的服务业部门仅5个,其中26个分部门。东盟与韩国签署的自贸协议中情况十分类似。只有东盟与澳新、东盟与日本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相对较高,澳新开放的服务业部门达到11个,85~99个分部门,日本则开放11~12个服务业部门、100~150个分部门。东盟优先开放的服务业是旅游业、物流服务、航空运输、医疗保健、电子商务等领域,而发达经济体则热衷运输、通信、金融等服务部门。因此,未来服务贸易谈判如何达成口标值得关注。
  (3)投资便利化与自由化。在东盟国家已经签署的自贸协议中,虽然多包含有投资协议或投资专章,但仍然以投资促进和保护为主,较少涉及给予外资实质性的开放待遇。相比于制造业部门的外商投资自由化,服务业部门的外商投资自由化程度更低。RCEP的目标是在投资议题谈判的谈判范围中纳入投资促进、投资保护以及投资便利化与自由化四大投资相关议题,促进谈判成员放宽外商投资限制与禁令,在自贸区内创造一个更自由、便捷与竞争的投资环境,有效吸引外国投资。口前5个“东盟+1”自贸协定在投资条款上的差异最小,只有中国未放开投资前国民待遇和业绩要求条款,谈判存在一定压力。 派智库:政经资讯专家
  (4)经济与技术合作。除东盟一印度自贸协定外,其他4个“东盟+1”自贸协定都将经济技术合作单独成章,尽管各自贸协定经济合作的侧重点并不相同,但是一般都就投资、贸易便利化等方面进行了原则性规定。韩、中两国更多地侧重于具体合作领域,澳新更侧重于合作的规范性设计。这些经济技术合作事项原则上将成为RCEP经济与技术合作条款的基础。该条款的目的是缩小成员间经济发展差距及实现成员间利益的最大化。实际上,东盟与对话伙伴国问多年来早已建立密切发展合作关系,不仅日、韩、澳、新提供东盟国家各类官方援助计划或技术协助与能力建设事项,仍属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印度也不遑多让,积极提供。RCEP正式将经济与技术合作事项纳入协定后,未来东盟成员争取对话伙伴国提供各类援助计划将更具有法律基础。 本文来自派智库
  (5)知识产权保护。日本与东盟各国的自贸协议、澳新与东盟的自贸协议都签订有单独的知识产权章节。东盟与中国、韩国、印度的自贸协议虽然没有单独的知识产权章节,但在经济技术合作章节中订有知识产权条款。RCEP将知识产权条款作为重要谈判议题,制定较WTO知识产权保护更高的标准,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及执行上的合作来降低知识产权对贸易和投资的障碍,促进经济合作和对知识产权的利用。东盟国家将知识产权纳入RCEP,以显示其改善投资环境,以吸引外资的决心。 版权所有
  (6)竞争政策。完备的竞争政策是确保商业环境能够有效促进竞争、提高经济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以及抑制反竞争行为的法制基础。东盟—澳新自贸协议就竞争政策进行了原则性约束,同时还就部分具体纪律以合作的形式加以确立。竞争条款在日本与东盟签署的双边自贸协议中也有所体现,但并未体现为严格的纪律约束。东盟与中国、韩国和印度的自贸协议则都没有涉及竞争条款。RCEP引入竞争政策条款的原因,主要是向外界展示东盟区域内商业环境正日臻完善。但鉴于东亚发展中程度较低的国家还没有竞争法律,未来RCEP将采取严格的竞争法律,抑或仅仅强调维持竞争原则与精神,还有待观察。
  (7)争端解决机制。一般而言,自贸区成员问因贸易、投资活动频繁,极易发生贸易摩擦和投资纠纷。例如,北美自贸区成员美国和加拿大问经常因贸易纠纷而诉讼不断。因此,为解决未来成员间可能发生的贸易与投资争端,RCEP将建立一套争端解决机制,以提供成员问有效率且透明的咨询与争端解决程序。 本文来自派智库
  2.RCEP的谈判方式 派智库-
  谈判方式对谈判的进程有直接的影响。RCEP以既有的五个“10+1”FTA为基础,目的是进一步扩大东盟与六个对话伙伴国之间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因此,从理论上讲,RCEP各成员国间早已拥有相当程度的合作基础,各国若能善用既有资源,对RCEP谈判进程可能带来实质性帮助。然而要整合这些差异很大的FTA并非易事。根据以往的经验,整合现有的5个“东盟+1”FTA,并不比重新谈判更加容易。 派智库:政经资讯专家
  2012年11月,在第七届东亚峰会上,RCEP谈判正式启动,到目前为止,已经进行了四轮谈判。首轮谈判于日至13日在文莱的斯里巴加湾市举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以及东盟10国均派代表团与会,组成贸易谈判委员会。本轮谈判正式成立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三个工作组,并就货物、服务和投资等议题展开磋商。 派智库-
  第二轮谈判于日至27日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举行。本轮谈判期间,贸易谈判委员会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三个工作组召开会议。货物贸易方面,各方重点讨论了关税减让模式和章节结构及要素等问题,并就关税和贸易数据交换、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决定成立原产地规则小组和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小组。服务贸易方面,各方对协定章节结构、要素等问题展开讨论,并就部分各国感兴趣的服务部门开放问题初步交换意见。投资组重点就章节要素进行了讨论。此外,各方还就经济技术合作、知识产权、竞争政策和争端解决等议题进行了信息交流。 内容来自
  第三轮谈判于日至25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此轮谈判的重点内容包括市场准入模式、协定章节框架和相关领域案文要素等。除关税问题外,与会国同意新设“知识产权”、“市场竞争”、“经济与技术合作”、“争端解决机制”工作组会议,启动这些领域的正式谈判。 派智库:政经资讯专家
  至此,RCEP贸易谈判委员会正式成立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市场竞争、经济与技术合作、争端解决机制等七个谈判工作组和原产地规则和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两个谈判分组。RCEP谈判框架已经基本搭建完成。第四轮谈判日至4月4日在中国南宁举行。会议继续就RCEP涉及的一系列议题进行了密切磋商,在货物、服务、投资及协议框架等广泛的问题上取得了积极进展。此外,新成立的知识产权、竞争政策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组也就相关议题进行了讨论。 版权所有
  由此可见,RCEP采取了按照谈判议题分组同时并进的新策略以节省时间,以及传统的章节谈判方式重新谈判。未来RCEP谈判模式可以采取单一承诺、渐进式自由化和其他成员同意的方式进行。由于时间紧迫,需要尽快就谈判模板达成共识,并加快谈判步伐。 本文来自派智库
  3.RCEP谈判尚需采取实质性步骤 内容来自
  根据谈判指导文件,RCEP在2013年启动正式谈判,并拟在2015年年底的三年内结束谈判。尽管谈判各方积极支持并投入力量,但时间紧迫,谈判成员多,协调难度大,需要采取合适的谈判策略,才能保证按预期达成协议。 派智库:政经资讯专家
  (1)先易后难、抓住核心。由于采取按议题分组谈判的方式,首先,可以先就各经济体容易达成共识的领域先行达成协议,对于谈判中的阻碍要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来解决,对于经济水平较高的经济体,可以尽快以高标准来进行和落实谈判,对于经济发展较落后的经济体可以设置一个缓冲期,在经过一个合理的时期以后再逐步放开国内市场。从理论上讲,五个“东盟+1”自贸区协议在投资条款上的差异最小。因此,RCEP可能在投资方面最易达成一致。主要困难是中国未开放准入前国民待遇和对业绩要求条款。而中国已经接受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列表外资管理原则。预计RCEP谈判最易取得进展的可能是投资协定。
  其次,要抓住核心谈判要素——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自由化,到2018年要将关税水平降低到比较低的水平。关税谈判可以采取一般产品降税和敏感产品降税两张清单,关键是控制敏感产品清单。除关税外,统一原产地规则是货物贸易自由化的关键。目前“东盟+1”白贸协定多采用40%的RVC增值标准或税日改变标准的“二选一”原产地规则。RCEP要进一步理顺东亚生产网络,实施简单的原产地规则是RCEP的唯一选择。服务贸易领域的谈判比较复杂,采取特定部门逐渐开放的策略比较合适。比如旅游业、电子商务、医疗保健和物流运输可以作为优先领域,而通信、金融则延后开放。
  (2)采取以质量换时间的策略。按照RCEP的时间表,东盟希望能够在2015年年底之前完成谈判,这一时间节点也是东盟共同体成立的目标时间。然而,完成预期目标时间紧迫,东盟可能会用质量来换时间,即通过降低目标来换取在2015年达成协议。实际上,“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初步确立在亚洲的主导地位后,RCEP需要确立“以质量换时间”的策略。TPP和RCEP都属于广域一体化范畴,两者的参加方在皿太地区有很大的重叠性,其作用有替代性。两者的发展会相互影响、相互架空。谁发展得快、发展得好,谁就可能在亚太地区设立新的贸易规则,推行有利于自己的贸易标准。这意味着谁可以在今后的经济贸易中有更多的主动性,这使得两者的竞争不可避免。在TPP谈判未实现于2013年内达成协议目标的情况下,RCEP要力争建立亚洲大型自由贸易区,其进程或将左右TPP谈判的走向。 内容来自
  四、中国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的战略思考
  中国是东亚重要经济体,与东盟最早建立“10+1”自贸区,是东亚地区经济合作的主要推动力量。然而,多年来中国推动东亚自由贸易区建设方面举步维艰。从东亚政治经济格局演变的实际出发,笔者认为实现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目标,在中国主推的“10+3”自由贸易区受到结构性限制的情况下,应该支持以东盟主导的RCEP机制作为主渠道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的发展,间接地实现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目标。中国支持RCEP谈判有以下好处:一是RCEP是东亚国家主动应对TPP冲击的一个突破口,可以避免美国对中国主导东亚的嫌疑,日本也乐见其成,还可以避免东盟主导权被旁落的疑虑。二是既然这些国家和地区都与中国具有密切的经济关系,都是中国签署自由贸易协议的对象国,通过这样一个平台实现目标也是比较好的选择。因此,中国可以将RCEP视为实现亚太经济一体化以及和平发展的重要依托和平台。 内容来自
  有鉴于此,中国应该从战略的高度重视参与和推动RCEP谈判进程,采取积极的和进取性的谈判政策,做建设性的推动者。从现实看,在16个RCEP成员中,中国经济发展处于中上水平,在5个“10+1”自贸区中,货物贸易的开放程度和实施效果处于高位,因此,在谈判中有条件成为积极的推动者。中国应该与东盟国家合作设计谈判模板,充分发挥中国的居中协调作用。如果能够这样来定位就可以在谈判中处于比较主动的地位,可以发挥推进和领军作用。中国的谈判态度和方案对RCEP至关重要。确保RCEP成功对中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因为这不仅会为中国提供一个开放的,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区域市场,而且可以使中国拥有与TPP相抗衡的地缘与市场依托。
  在RCEP谈判中采取积极的和进取性的战略也有助于推动中国国内市场和管理体制的开放与改革。目前的自贸协议普遍提出要在相关的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制定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管理、争端审查和判决机制。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应借此机会,深化国内经济体制与行政体制改革,比如推动市场准入的负面列表管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顿流通领域的各种规费,大力推进国内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外部条件。 版权所有
  中国还可以将RCEP作为统筹双边与多边、区域与次区域合作的试验场。在RCEP范围内,中国已经参与的区域贸易安排有CAFTA和中国—新加坡FTA、中国—新西兰FTA;正在谈判的自贸协议还有中韩FTA、中日韩FTA、中澳FTA,以及正在筹建中的中印FTA等。RCEP区域内现有的各种FTA建设是减小RCEP谈判阻力的“润滑剂”,这些FTA的构建可以为RCEP最终建成奠定良好的基础。应加快推动中韩、中澳自贸协议的谈判,争取在RCEP之前达成协议。同时将打造CAFTA升级版与推进RCEP谈判协调考虑。在构建双边FTA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的内容方面,中韩FTA、中澳FTA应该比RCEP具有更高的标准。拟议中的中韩FTA是一个高标准的FTA,可以成为中日韩FTA的范本。协调好这些自贸协定与RCEP的内容,对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意义重大,比如统一的原产地规则、单一承诺的关税减让表。 版权所有
  此外,中国与RCEP成员问还有各种次区域合作机制,比如大湄公河流域合作开发机制,中国与东盟国家(甚至印度)之间的跨境经济合作区和境外经济合作(投资)区。目前中国倡议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中、印、缅、孟经济走廊,以及基础设施的瓦联互通计划及其投融资银行,得到相关国家的积极回应。中国还可以倡导建立区域性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为技术合作建立新的平台。这些次区域合作机制作为区域合作机制的重要补充和具体内容,对推动和深化区域全面合作具有重要意义,需要与RCEP经济与技术合作方案统筹考虑和实施。
  (作者: 全毅 福建社会科学院亚太经济杂志社、广西大学中国—东盟研究院;沈铭辉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 派智库:政经资讯专家
(来源:《国际贸易》201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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