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东海县低保几年审核一次?

关于统计上报201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低保家庭学生名单的通知
作者:计划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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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今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即将开始,省规定低保家庭学生要优先资助,且标准要高,因此必须在工作开展之前核准低保家庭学生,为各校资助名额及经费下达提供依据。为了规范低保家庭学生的认定和统计工作,确保统计上报的低保家庭学生的真实性,请各校严格统计本校的低保家庭学生,如实填写低保学生统计表(附后),低保学生家人到当地乡镇、街道民政办开具学生本人正在享受低保的证明(就是说目前民政办低保库中必须有学生本人名单)交学校附在统计表后面,表格中名单和证明材料名单顺序一致,无证明则统计表不予统计。纸质材料于本月23日报局资助中心审核(地点在老教育局助学贷款办公室),并将统计表电子稿发至邮箱:,迟报作废。各校发送邮件主题为:学校名称+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加入东海学生资助群交流QQ:。联系人:张媛媛。附件:低保学生统计表
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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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为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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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价格持续走高影响,去年底,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3,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为103.4,直接导致群众生活成本的增加,尤其是给城乡低保对象家庭购买基本生活必需品带来压力。
&&&& 根据市物价局、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通知》(连价综[号)规定,我县对城乡低保对象启动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2011年 12月份城乡低保对象人数为基准,对全县935名城市低保、21836名农村低保对象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分别为20.4元/人、17.5元/人。 &&& 此次生活补贴采取社会化发放,直接将资金划拨到低保对象帐户上,据悉,此次补贴资金将于近期发放。
&&&&&&&&&&&&&&&&&&&&&&&&&&&&&&&&&&&&&&&&&&&&&&&&&&&&&&&&&&&&&&&&&&&&&&&&& (东海县民政局 詹恒娟& 刘兆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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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低保“全程阳光”取信于民
信息来源:东海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浏览人数: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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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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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府办〔2015〕211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最低生活保障事关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当前,我县农村低保还没有完全做到在“应退尽退”的前提下实现“应保尽保”,仍存在认定不够准确、错保漏保时有发生的现象,引起部分群众不断上访和社会的不满。为确保党和政府“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困难群众手中,打造公平、公正的阳光低保,让他们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的意见》(民发〔2015〕55号)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审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低保申请条件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我县籍户口且在本县辖区内居住,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村(居)民。具体要求为:
(一)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请低保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家庭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体状况、工作单位,申请低保前6个月的月平均收入及家庭总收入及财产状况,并同意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其家庭财产进行核对的声明书及家庭成员伤、病、残及收入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下列人员:
2.父母与未成年的子女、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
3.子女与无生活来源的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子女亡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4.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
5.父母与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子女,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子女。
(四)家庭收入计算。
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指家庭全体成员收入的总和,包括以下内容:
1.各类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各类劳动收入;
2.继承、接受赠与以及利息、红利、有价证券等收入;
3.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养老金、赡养费、抚养费等;
4.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对方(或保险公司)赔付的生活费;
5.其他应计入的家庭收入。
家庭收入不稳定时,申请时按前6个月收入的平均数计算;家庭收入属于一次性收入时,将其分摊到6个月计算。
(五)下列家庭不能享受低保:
1.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家庭生活水平的;
2.家庭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有超出家庭人员居住面积需要并用于牟利的房产或其他不动产的;
3.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参加劳动的;
4.违反《海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5.家庭成员因赌博、吸毒行为,造成生活困难的;
6.各级政府规定的不能享受低保的情况。
二、落实低保受理审核责任主体
各镇人民政府是受理审核最低生活保障的责任主体,凡认为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的城乡村(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提出低保申请,镇人民政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镇人民政府受理后应当组织人员对低保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入户调查结束后,对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制定的低保政策,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应当组织镇、村干部和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通过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以上,在低保申请表签署镇、村评议审核的意见,连同申请人签名的申请低保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上报县民政局审批。没有经过上述程序的,一律不得上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由镇政府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理由。
三、规范低保公示制度
县、镇、村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申请低保条件、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的程序、审批的结果,在县、镇政府网站和镇、村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建立低保退出机制
(一)经批准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县低保办要于每月10日前将其低保金发放到户。每年12月10日前,县民政主管部门必须组织各镇对所有享受低保的对象均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确认下一年享受低保的对象。
(二)领取低保金的家庭应如实反映其收入情况,接受县、镇、村的检查,其收入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在当月向居(村)委会及镇人民政府报告,办理调整保障金发放数量和停止发放保障金的变更手续。
五、建立和健全低保工作监管和投诉举报核查制度
县民政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必须设立低保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对领取低保金的家庭收入变动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复核,发现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应及时取消。
对群众投诉及上级批转的低保信访事项,各镇必须高度重视,及时派人入户核查,按时回复。
六、加大对低保骗保的处罚力度
对弄虚作假骗取低保的家庭,除全额追回其领取的低保金外,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刑事责任。
七、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
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和公示等审核责任。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镇政府和部门负责人以及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八、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5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东海县民政信息网-东海县民政局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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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应启检查东海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情况点击数:258&&&&更新时间: 10:11:32&&&&&&& 2月23日,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应启、优抚处长乔彦财一行在局长李方毅、副局长田友等陪同下,对东海县房山、桃林和磨山烈士陵园等烈士纪念设施的维护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现场听取了各陵园总体情况介绍,查看了各陵园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对下一步需完善的相关项目提出了改进意见。 &&& 2014年我县开始启动对全县烈士纪念设施的维护与改造工程。按照“布局合理、区别对待,全面整改,提档升级”的原则,完成了对房山、桃林、磨山、曲阳、石梁河镇小埠子村、石梁河镇南辰村、温泉等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原地提档升级或异地重建以及对部分零星散小陵园拆除合并。目前,全县所有乡镇级烈士纪念设施主体工程、绿化及部分附属设施已基本完成,所有烈士陵园已全部投入使用并对外开放。(葛坤尧) 总页数:1&&第&&1&&&&页&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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