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开的单身证明单位可以开吗能用吗

以后开单身证明自己不跑腿了 改由单位跑
龙虎网讯 昨天,南京民政局正式发布通知,全市各婚姻登记处10月12日(星期一)起停止出具单身证明,昨天是民政部门面向个人开单身证明的最后一天。那以后是不是办事都不需要单身证明了呢?不是,而是市民自己不用跑腿了,改成由办事单位来代为“跑腿”。金陵晚报记者 姚媛媛根据通知,从10月12日起,南京市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除办理涉台地区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所需证明外,一律不再为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单身证明。“那以后办事怎么办呢?银行买房还是要单身证明的呀,民政局不开了,我们到哪开?”采访中一位正要买房的李女士很茫然。对此,南京市民政局分管婚姻登记的负责人马红告诉记者,从10月12日起,全市婚姻登记部门依法向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单位提供核实有关当事人的婚姻信息的服务。需要核实当事人婚姻信息的单位工作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单位公函向当事人户籍所在区的婚姻登记处核实婚姻信息。也就是说,“单身证明”其实并不是取消了、不需要了,而是办事程序有了变化,把市民自己跑腿的麻烦给省了,由办事单位向婚姻登记部门核实当事人的信息。根据民政部门统计,目前,个人开具“单身证明”主要集中在房产交易、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单位面试、低保审核等方面,涉及住建、银行、公安、用人单位、民政等部门。另外,财产公证、入学、升职、申请保障房、出国旅游、出国留学、人流等,也要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不过,马红表示,并不是所有单位都能开到“单身证明”,据透露,民政部门只接受公安、住建、司法、银监、教育等有法律依据单位提交的申请,像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要求应聘者开具的“单身证明”,民政部门将不予受理。昨天,记者在玄武区婚姻登记处看到,虽然是南京民政部门向个人开具单身证明的最后一天,但并没有出现“突击”现象。马红告诉记者,最近这段时间南京每天开出的单身证明维持在每天六七百张左右,和以往持平,并没有出现爆发式增长。马红表示,今年到目前为止,南京已经开出了约15万张单身证明,比结婚、离婚人数的总和还多。据透露,现在个人婚姻信息还没有和税务、银行等信息联网,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快部门间信息核对。
来源:金陵晚报  编辑:丁劼-- 华商报 --
买房卖房开单身证明跑断腿
单身证明真能证明单身吗?
不少人在买房或卖房时会被要求出具“单身证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有人甚至为这一纸证明跑断腿。仅2014年,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开出的“单身证明”均超过了当年结婚与离婚登记数据总和。那么,这纸“单身证明”真能证明单身吗?  案例1  卖房因单身证明卡了壳 这个证明有必要吗?  
今年1月份,西安市民王嫣(化名)打算卖房子,原本以为手续三下五除二就能办好,谁料却因一张“单身证明”卡了壳,此后颇费周折,不但去了婚姻登记处、公证处,甚至连街道办能不能开证明也打听了,过程曲折。让她疑惑的是,开这个证明,真的有必要吗?  离婚证结婚证都有 但还得开单身证明  
王嫣2002年离婚了,2005年她在西安长安区买了一套房子,2008年她再婚了。春节前,她开始办卖房手续。房产证上写的她的名字,她还去婚姻登记处开好了婚姻登记审查表,再加上2002年的离婚证和2008年的结婚证,想着这下应该没什么问题了。  
但是春节后,她委托中介前往长安区房管局提交手续时才知道,还得再开一个2002年至2008年之间是单身的证明。  
3月27日,华商报记者从长安区房管局了解到,像王嫣这种情况的确得开一个阶段性“单身证明”,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办理:一是在婚姻登记处开单身证明;二是去公证处开一个单身声明;三,如果单位是党政机关、乡镇街道办或事业单位也可以由单位开证明。  
由于王嫣在企业供职,所以只能前往婚姻登记处或通过公证处办理。“我去婚姻登记处跑了几趟,但工作人员说按照规定,因为我已经再婚,所以不能再出具单身证明。我也去了2家公证处,但要公证必须有婚姻登记处出具的单身证明才行,所以都很难办。我还打听了街道办是否能开这种证明,结果也是无权开具。”王嫣说。由于平时还上着班,她只能抽空去跑一跑手续的事儿,为了这个证明,卖房子的事儿又耽误了近一个月,让她劳心劳力。  房管局:要单身证明是为产权人负责  
有离婚证和结婚证还不行吗?为什么一定要开单身证明?长安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因为离婚证和结婚证都无法证明2002年至2008年期间王嫣没有再结过婚,而买房时又恰好处于这段时间。因此,王嫣需要证明其在2005年购房时处于单身状态,从而排除这套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  
“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一些人有多次婚姻的情况。”该局工作人员说,单身时买房和婚后买房在卖方有不同要求,婚后是共有财产,办理买卖交易手续,夫妻双方必须都要到场。如果是单身时购买的房屋,自己就有权处置房产,但必须开单身证明,这样也是为了避免有人自称单身而将夫妻共有财产处置了,也是对房屋产权人负责。  案例2  买房办个单身证明 跑六个单位花三天才办好  
近日,市民小王在朋友圈吐槽办个单身证明“跑了六个单位,总耗时三天,为何我不能给自己证明”!2008年8月份大学毕业后,小王先到汉中一单位上班,随之将户口一同迁往汉中,一年后他回西安上班,但户口一直在汉中。  
小王要在西安购买自己的首套房,办理手续时被中介告知要在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单身证明”。他专门请假前往汉中,跑人才市场、民政局等多个部门,终于办下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结果还不够,这个证明的时间是日至今的,但证明得开到国家法定结婚年龄即22岁,所以还得再开个2008年1月到当年8月13日期间的证明。那个时间我还没毕业,无奈又跑回学校,问了大学时我们的户籍归属地,然后跑了派出所、档案局、民政局才开了第二个‘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小王说,他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开这个证明,如果是为了保护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就已经明确: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观点1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不能完全证明当事人婚姻状态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作用到底有多大?  
西安市一长期从事婚姻登记工作的人员说,个人的婚姻状态是动态的,也许今天还没结婚,但第二天就结婚了,且“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时间区间为户口迁入时间至出证明的前一日,证明最后都有一句话,即“本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婚姻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目前无婚姻登记记录”,所以这样一个只证明某一时间段在某一个地方某人婚姻状态的证明,其实并不能完全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态,更不能证明当事人单身。  婚姻信息未全部联网 单身证明有时会“有假”  
该工作人员说,目前全国各地的婚姻登记信息并未全部联网,以至于对一些地方的婚姻登记信息无法完全掌握。现行《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也就是说,如果两个人户口不在同一省份,那么即使登记结婚了,另一方想要开“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也是有可能开出来的。  
该工作人员举例,如李某户籍在河南,其妻子户籍在安徽,两人在安徽登记结婚,但户口本上并没有“已婚”章。李某向银行贷款需无婚证明,他便借此要求婚姻登记处为其出具无婚证明。李某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在查询后,也并未发现当事人有婚姻登记记录,因此按规定便为其出具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随后此证明又在公证处给予公证,并凭借此证明李某成功向银行申请了贷款。显然李某的行为属于弄虚作假,但却是通过合法途径完成的,使其虚假的婚姻状况,被国家行政机关合法化。此类情况已不是个例,是一个公认的漏洞,从某种角度来说,无婚姻登记证明也会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  
除此之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开,那么如果一个人的户口变动多次,就需要根据变动的次数,到多个地方开,而且有时候还不一定能全部顺利地开出来,因此有人索性办个“假证”。  有结婚证、离婚证为何抵不上单身证明  
西安市民李林(化名)先结婚,后来离婚,之后又再婚。3年前,李林想把自己与前妻结婚前的一套房子卖掉,房管部门要求其出具一份单身证明,于是李林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碑林区婚姻登记处开了一份“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拿着证明去办事的时候,李林又被告知还需要一份离婚后再婚前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我随后把离婚证,结婚证,以及与前妻的离婚协议书都拿到房管部门,但结果还不行,非要让我去开那个中间段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李林说,因为户口变动,那个中间段的证明根本就开不出来,最后实在是气愤得很,于是他表示要找媒体爆料此事,结果房管部门工作人员让他现场手写了一份“单身证明”,然后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到现在我都想不明白,为什么我的结婚证、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不能证明我的婚姻状态,非要开个证明呢?”李林说。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也说,结婚证、离婚证都具有法律效力,都是一个人婚姻状态的最好证明,他们也不明白为什么这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还抵不上一张证明?  
“其实,说白了,现在各个部门就都是为了免责,但不能为了自己免责让百姓来回折腾呀。”西安市一基层婚姻登记处负责人说,从法律的角度讲,“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不能完全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态,更不能证明单身。  观点2  财产纠纷裁判与单身证明无关  
如果夫妻俩有财产纠纷,其中一人在民政局私开了单身证明,并将夫妻共有房产转卖,在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华商报记者咨询了西安多个法院,均未发现有类似案件。西安一位基层法院的民庭法官个人认为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有很多可能性。在已经办理过户的情况下,如果第三人恶意与一方串通则合同无效;如果第三人善意并支付合理对价,则合同有效,另一方可行使撤销权;如果撤销权消灭则只能主张分割房款。他表示,法院会根据事实和证据裁判,这样的判断与单身证明无关。  
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部负责人李露律师表示,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至今未对“单身证明”或“未婚证明”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进行定义,相关规定散落在一些部门规章里。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仅仅是顺应房产交易、贷款、出国等需求的产物,这种证明仅能在特定的时间、空间内有效,故该主体的实际婚姻状况应以民政局颁发的结婚证、离婚证或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数据  从2009年到2014年西安单身证明办理量翻10倍  西安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去年开的单身证明超过结婚离婚数总和  
“您好,请问办理单身证明需要什么材料?”“我的户口在你们区,单身证明是不是也在你们这儿开呀?”“我2006年结的婚,但2009年离婚了,之后一直没再婚,现在要办理房贷,需要开单身证明,你们能给我开吧?”这是西安市基层婚姻登记处每天的咨询电话询问较多的内容。  
俗称为“单身证明”的那张纸,正式名称叫“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西安市民政局数字显示,近几年来,开“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业务出现了剧增趋势,仅2014年,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开出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数均超过了当年结婚与离婚登记数据总和。  
2014年,西安市新城区办理结婚与离婚总计6988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7456份;碑林区办理结婚与离婚总计13136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4272份;莲湖区办理结婚与离婚总计9335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0358份,这些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数量均超过了主业务——办理结婚与离婚登记总量之和。  
而西安市民政局的统计数据也显示,从2009年到2014年,西安全市年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数量翻了十倍,如2009年有7496人、2010年有17554人、2011年有32115人、2012年有47339人、2013年有68093人、2014年有74144人。  链接  办哪些事情需要“单身证明”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始于2004年,当时辽宁省就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向民政部做了请示,之后民政部发了{民办函【2004】32号},指出民政部门可以根据所掌握的婚姻登记档案为当事人出具在本辖区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须备注不包括在本辖区域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记。2012年,民政部又发了《关于做好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西安市一基层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告诉华商报记者,现在“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用途已经由最初的买房贷款过渡到了房产过户、房屋中介、银行贷款、户口迁移、出国(继承遗产、移民、工作、教育)、司法公证、拆迁安置、婚介所(相亲)、办理低保、用人单位招聘、医院做手术、计划生育等各个方面领域。要求出具的类型由开始的未婚者,现扩展至所有的单身状况:未婚者;离异后未再婚者等婚姻状况。  
本版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李治燕 郭晓蓉 宁军 采写  关于“单身证明”你有哪些想说的话或经历  可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029-  
“单身证明”并不能完全证明当事人单身,但却又被多个部门要求开具,你怎么看这个证明?或者你的生活中还遇到过哪些类似的经历,都可通过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029-、或在新浪微博@华商报,给我们说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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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民政局9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公告”,称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自9月22日起,除办理赴中国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从日开始,大连市各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这项本意是为了方便市民、减少开“自证”材料的便民措施,却因公布后过渡期缺少衔接和替代解决方案,给部分市民带来了烦恼。
  买房办贷款因证明“卡壳”
  “一边停办了,另一边又必须得有,我该怎么办?”市民李先生向记者反映,因一张“单身证明”无处开,跑断腿也找不到解决办法,现在买房子卡了壳,不知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户口在大连,现在想在瓦房店购房,打算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瓦房店住房公积金中心告之需要出具单身证明,否则无法办理贷款。李先生去大连民政部门一问,傻了眼:大连民政部门刚刚停止了出具单身证明。
  民政部门不开证明了,其他部门能否出具类似证明呢?李先生又先后跑了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均称无法开这样的证明。“跑断腿都开不到,真不知道该怎么办!眼看买房就要办理手续了,可因为这个证明,贷款办不下来,买房要泡汤,这个责任谁来负?”李先生盼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尽快出台解决办法。
  个别部门仍需“单身证明”
  一位银行工作人员说:之所以需要开单身证明,和贷款审核有关,需要证明这套房子是你个人所有还是家庭所有。如果是个人所有,只考察一个人的信用、资产等记录,如果已婚,还要考察家庭成员的相关记录。
  该工作人员说:“民政部门以后不开单身证明了,贷款这块的证明材料怎么办?现在我们也不知道,等上级通知吧。”
  民政部门不再开具“单身证明”,而相关部门还需要该证明怎么办?民政部在《通知》发出后曾在其官微上表示,已与教育部、住建部、银监会等部门沟通并达成一致,群众将无需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后,各地民政部门将通过部门间直接信息核对等方式,为相关部门提供便利。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至少在近期,上述安排仍未达成,衔接的不顺和解决办法的缺失导致群众更多的在多个部门间奔波。
  “一纸证明”真这么重要?
  单身证明有啥用?主要涉及贷款、房屋买卖等20多种情况都要用到。前几年主要是买卖房屋,如今逐渐发展到低保、购车、落户等,现在连考研、生二胎等都要手续。
  不过,证明上都会写着这样一句话:“本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目前无结婚登记记录。”也就是说,这种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根本无法证明当事人是否单身。
  “单身证明的确有一定价值和意义,可这张证明的作用被夸大了。”业内人士吐槽,其实,单身证明并没有多少说服力。
  比如,一个大连男子和一个湖北女子结婚,如果双方在大连登记,那在湖北,还是查询不到女子的婚姻登记记录,依然能开出单身证明。目前,婚姻登记信息只实现了省内联网,全国没有联网。该业内人士表示,把这样说服力不强的证明作为办事的必要材料,有些荒唐。
  答复:可以由部门之间沟通来进行核实
  民政部门不能开了,办事时又需要一纸证明,这个真空期怎么办?
  在大连民意网上,市民政局针对市民提出的有关单身证明的疑问是这样解答的:在国家民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号)中明确规定:除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单位和当事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对于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在政府部门间直接进行核实核对。
  我市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民政部在起草制定《通知》过程中,已与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住建部、银监会等婚姻证明使用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并正式发文征求意见,上述部委并未提出有法律法规依据需要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因此,地方房管、公证、银行、公安等原婚姻证明使用的部门或单位均不应再向当事人索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不排除部分基层部门规避、推卸本应由其承担工作责任的情况。
  因此,这位负责人表示,如果最近办事需要出具证明,要求出具证明的部门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这样可以通过部门间沟通来进行核实。
  ■记者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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