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没有缴物业费补缴之后能否进物业费 业主委员会会

未缴物业费就不能参选业委会筹备组?律师:并没有明确规定|筹备组|业主|物业费_新浪新闻
本报记者陈斌长沙报道长沙枫林美景小区十年来迟迟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今年8月,小区业主第4次发起申请,在社区工作人员参与下,从45名报名人员中选出9名业委会筹备组成员,8月16日,正当小区准备将业委会筹备组9名成员公示,却被观沙岭街道城建办物业专干否定,原因是7名业主欠缴物业费。业主物业不作为,因而暂缴物业费不交物业费,业主参选业委会筹备组成员身份就被剥夺了吗?8月23日中午,业主代表邀请律师、专家在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岳麓区住建局)和观沙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讨论。据枫林美景业主傅杨介绍,小区一共17栋,有1400多户,由于物业之前存在不作为,所以一些业主暂停缴纳物管费,其中也包括这次选出业委会筹备组的部分成员,但并非拒交物业费。另一业主代表谢先生也表示,“业主的选举权、被选举权是国家宪法和物权法赋予,而物业费缴纳与否属于合同法范畴,不可一概而论。”观沙岭街道办事处物业办工作人员陈兴满说,街道和个人并未阻止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之所以否决是因为经过调查发现,9名筹备组成员中有7名拖欠物业管理费,另外还有一人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下一步,他们将会一直支持、监督、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依据多个文件和部门规章审查从街道办事处8月18日在筹备组成员报送名单的批示,记者得知,当时街道认为谢某等7名业主不履行业主义务,不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因此不适合担任筹备组组员和业委会委员。陈兴满说,关于筹备组9名成员被否,街道办是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实施条例》《长沙市业主大会成立和召开工作指导程序》《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原则》等文件开展工作的,其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原则》明确指出,街道和社区担任筹备组的组长,且业主拒付物业服务费,不缴存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实施其他损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其共同管理权的行使予以限制。“不交物业管理费,最长的有9年没交,这些人选出来没有公信力。”陈兴满说,业委会选出来后是要为业主维权,所以必须严谨。律师观点缴物业费并非当选的必备条件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法学副教授周雁武认为,指导性文件并无强制性,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后文件自动失效。按照该规定,《长沙市业主大会成立和召开工作指导程序》已经失效。“小区业主委员会是自治机构”,周律师说,对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对方经过社会主义劳动改造,已经改造好,并未剥夺政治权利。湖南省三湘文明社区促进中心主任谈俊也认可周律师说法,他认为筹备组和业主委员会是两个概念,临时筹备组只是业主委员会选举前的一个组织,业主委员会选举后就自动解散,交不交物业费并没有明确规定。经过协商,岳麓区住建局副局长付烈山现场也表示,缴不缴物业费并不是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当选必备条件,希望街道办加强指导和进度,8月26日前小区将成员名单定好,依法依规在9月10日前成立好筹备组。
跟格局小的人打交道,就像被缩骨伞夹住脑袋一样不痛快。
号外号外,特朗普又出行政命令啦!行政命令有多强,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是XX你就坚持60秒!
吴承恩的人生经历,决定了《西游记》背后必然影射着中国特色的官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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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否可以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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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 不合法的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处罚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吗?来看看下面的介绍:
业主能拒交物业费吗?物业公司能罚款吗?
不可以的啊!
一个小区内成立的业主委员为是维护大家利益的非营利组织,它的作用是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经营上是否合理合法,并且没有损失全体业主的利益。但是现在许多小区业主入住没有达到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人数要求,所以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一个小区是否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不能与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强行挂钩。因为哪怕一个小区只居住着一个住户,小区的基本设备也必须正常运行,例如:生活用水供应、供电系统正常运行、电梯运行、环...
一个小区内成立的业主委员为是维护大家利益的非营利组织,它的作用是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经营上是否合理合法,并且没有损失全体业主的利益。但是现在许多小区业主入住没有达到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人数要求,所以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一个小区是否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不能与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强行挂钩。因为哪怕一个小区只居住着一个住户,小区的基本设备也必须正常运行,例如:生活用水供应、供电系统正常运行、电梯运行、环境卫生管理、冬天供暖系统正常运行等等......。您说上面的运行有哪一件不需要管理费用?所以在法律上不支持您的要求。
不是这样的,根据我国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是根据提供有偿服务来获取经济利益的,也就是说只要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了服务而业主没有合法的理由不的无故拒缴物业管理费
不可以、这个当时您选择买房的时候就应该对此小区了解、物业管理不好、您可以找物业的领导来解决此事、物业跟开发商也应该是有协议的、可以暂时不交、协商出好的管理模式之后还是得交上的!!
是不可以的,业委会自发可以成立的
没有这个规定,享受了服务就应该缴费。现行法律规定在业主委员会没有成立以前,实行开发商前期物业管理,业主同样要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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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不支持。任何业主都有权利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但不支持不交费的人员当选。因为他自己都管理不好自己如何管理他人。
众所周知,业主交纳物业费是物业管理能够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在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交纳物业费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现实情况中,物业费问题已经成为物业管理中最重要的焦点之一。大量小区存在物业管理不到位,物业费不能及时收上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甚至闹到法庭上,甚至物业公司申请法院实行强制执行,将业主从被窝里拽出来拉到法庭上,使原本自己内部的事情闹到针锋相对的不可收拾的地步,不仅对物业管理没有丝毫的帮助以外,而且伤害了业主的感情,损害了和谐社区建设的氛围,加大了物业公司和业主间的矛盾。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只规定了业主必须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条款,而没有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纳物业费的条款,规定了小区内成立业主大会的条款,但没规定如果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不配合成立业主大会怎么办的条款,说明这个物业管理条例不是十分完善。一旦小区内成立不起来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条例几乎是一边倒的条例,因为没有业主委员会,一切都是物业公司说了算,即便物业管理根本达不到物有所值的程度,业主也无可奈何。不交纳物业费也似乎成了业主唯一可以维护自己权益的途径,同时,也成了加深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矛盾的唯一元素。物业公司靠物业费运转,业主靠物业费享受服务,但是,一旦业主感觉到自己没有享受到合理的服务,惟一能自主决定的就是抗交物业费。但是,由于业主不是孤立存在的,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也不是一对一的服务,物业公司是面对全体业主的,一家业主不交纳物业费,十家业主或者更多的业主不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也不会停止服务,当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增多了,影响到物业公司正常运转的时候,物业管理水平和质量肯定会遭受影响,受损害的不仅仅是物业公司,同时全体业主也跟着受损害。业主不交纳物业费的理由往往十分简单,物业服务不到位,甚至一次维修不满就全盘否定.业主花钱了,却没有享受到等值的服务,这是普遍反映的问题。面对一个公司,业主个人显然是弱者,在其他办法都用尽了而还是感觉达不到自己的要求得时候,自己惟一可以可以和物业叫板的只有拿物业费来说事。事实上,业主可以通过合理的渠道来理性的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能简单的以不缴纳物业费来抗争。最简单的办法是通过业委会来替自己解决某些问题(如果有业委会的话),由于业委会是个新生事物,业主在短时间内还不太信任它,而物业公司担心业委会会给他们穿小鞋,对业委会采取敌视态度,业委会真正开展起工作也不是很顺利。因此,但时间内,理顺小区物业管理,不仅要靠业主的觉悟,也要靠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加强专业管理素质,更需要法律法规健全。在实践中,一旦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业主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往往就以不缴纳物业费来表达自己的不满,而物业公司我行我素的态度,使得事态不断朝恶化转变。此时,政府部门却束手无策,甚至不管不问,最多的推辞就是通过法律途经来解决。显而易见的是,在中国,法律还不是很健全,法律规定约束业主的要比约束物业公司的多得多,法律依据往往偏向物业公司。业主因物业管理不到位起诉物业公司拿不到可以佐证的依据而使得法院无法判决,加上物业公司有强大的经济作后盾,业主在政府和法律面前显然处于劣势地位。因此,对于合法合理的物业公司,我个人认为,交纳物业费还是积极提倡的,但是,对付物业管理完全不到位,甚至仗势欺人的物业公司,惟一有效的约束途径就是不缴纳物业费。但,这要取决于一下条件:一,物业管理严重不完善,物业公司为所欲为,严重侵吞、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的行为长期存在经过多方交涉而拒不改正的情况;二,小区内无业委会,物业公司拒绝和业主合作成立业委会、甚至打压威胁业主的情况经常发生的情况;三,开发商的前期物业公司强买强卖,在业委会成立以后拒不执行业委会决议,甚至在被解除物业管理协议后拒绝撤出小区的情况;四,物业公司不具备相关物业管理资质的情况;五,物业公司私自挪用大修基金的情况;六,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不缴纳的情况。以上几种情况,仅代表个人观点,希望成为抛砖引玉的建议。无论哪一种,在实际运用中都需要慎之又慎,首先要保证业主自身的合法权益,只顾保护自己的权益的同时而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在维护自己门内的权益的同时,也要考虑门外的公共权益。随着物权法即将出台的日子逐渐到来之际,我相信在物业管理问题上,思路会越来越明确,权力和义务会越来越清晰,理性维护业主甚至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将成为社会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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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物业费与竞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有何关系
2011年物业费未缴,今年业主委员会改选。小区物业,街道办,小区办均已未缴纳本年度物业费为由剥夺竞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被选举权。沈阳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条件:按时缴纳物业费,模范履行业主义务。请问,2011的物业费收缴的时间有何规定?我是否属于拖欠物业费?是否是不按时缴纳物业费?是否有资格竞选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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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我是恶意的不交纳物业费,那就不算,如出差,或是物业没通知到你,那就不算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业主购买的商品房后,房屋没有入住而一直处于闲置状态。那么,对于长期空置的房屋,业主还要交物业费吗?据了解,不少人都对这个问题存在误解,认为只有享受了物业服务才有缴费的义务,其实不然。
房屋空置没入住 业主是否应该缴纳物业费?
每个地方规定不同,一般情况下拖欠3个月以上物业费的可确认拖欠物业费,我认为你属于拖欠,根据当地规定你有资格参加业主大会,没有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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