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中南民族大学现场确认与自己中南民族大学现场确认不符,高考确认了,可以参加高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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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入“民族成分门”的重庆文科高考状元能录取吗
6月29日早上,我的邻居与我聊起重庆文科状元的民族成分造假一事。我的第一感觉,是为这个孩子惋惜,擅入“民族成分门”,如果这样,他将面临被取消今年大学录取资格的尴尬境地。
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规定了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时,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放宽录取标准和条件。按照相关规定,在渝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根据不同情况,可享受5-20分的加分政策。但是,重庆个别考生家长和相关人员法纪意识淡薄,自作聪明,钻政策的空子,造假的考生民族成分,以便提高考生被录取的机率。6月22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09年高考招生少数民族加分问题调查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联合调查组成员、重庆市招办主任邱可表示,经联合调查组查实的有31名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问题”考生。其中,就有重庆文科高考状元何川洋。
媒体报道,重庆文科高考状元何川洋是巫山县人,在今年高考中,考出了重庆文科659分的高分。其老师称,何川洋聪明单纯,学习有计划、很踏实,在学习上从来不耍小聪明。他文学功底很深,唐诗宋词是信手拈来;没有一科特别突出,也没有一科特别不好。虽然一直是年级前十名,但一次都没拿过年级第一名。这次考了659分的最高分,是爆了冷门。重庆另一所直属中学老师说,何川洋公示的是可享受20分加分的土家族考生。媒体介绍,何川洋已与北京大学签订预录取协议,其志愿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岂不知,聪明的家长反被聪明误。由于何川洋的父母为孩子造假的民族成分,擅入“民族成分门”,结果帮了倒忙,孩子的这次录取资格可能会因此失去!
为维护国家高考和民族政策的严肃性,今年高考前,针对一些地方出现个别考生违反有关规定变更民族成分的现象,国家民委、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通知》要求,“公民个人的民族成分,只能依据父亲或母亲的民族成分确定。父母双方均不属少数民族成分的,本人不得变更为少数民族成分。考生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报名时填写的民族成分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出现舞弊,将取消高考成绩。”
我认为,依照该《通知》“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将汉族成分变更为少数民族成分的考生,一经查实,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的规定,这位文科状元和重庆查明的其他违规考生,都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没有什么可商量的。如同一个金牌运动员赛前服用了违禁药物,事后说“我不知道,是别人偷着给我服用的,而且违禁药物也没帮上什么忙”。大家会不会同意:“好,金牌归你,不用重赛?”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我同意大多数人的意见,弄虚作假更改民族成分,直接破坏了教育公平,侵犯了其他考生的平等竞争权利,不严惩不能使教育公平与其他考生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何况,此前相关部门已经出台有关规定,公告在民族成分上弄虚作假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只要承认规定的严肃性,就不应因为何川洋是今年重庆高考文科状元而对其网开一面,就不能因为出于对其的同情心而破坏规定的严格执行!
诚实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如果像何川洋这样弄虚作假更改民族成分而不受到惩罚,那么,那些没有作假的考生的利益,又由谁去维护?所以,在考量何川洋弄虚作假更改民族成分,是否被取消录取资格上,应当以维护社会正义和教育公平为重!
在体育竞技中,违规比赛的成绩,是一定要取消的。好比你是天才运动员,创造了破纪录的一跳,可惜不小心踩了线,虽然减去踩线的部分,依然是世界纪录,但没人会承认这一点。问题的关键,在于处罚的力度,到没到禁赛的程度。取消何川洋的考试资格,也只是取消当年的而已,有状元的实力在此,明年再考一次就是了。
还有,该《通知》强调,“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玩忽职守,违规将考生汉族成分变更为少数民族成分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媒体报道,针对重庆市文科高考状元何川洋更改民族成分一事的调查结果公布后,巫山县委已将其父(担任巫山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职、其母(担任巫山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停职,其有关责任人将受到处分。联合调查组成员、重庆市招办主任邱可表示,对31名考生变更少数民族成分所涉及的所有相关人员,市委、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待分清责任后,将严肃处理责任人,并公布结果。人们期待着事情的结论。
高考要公平竞争,凭真本事吃饭;少一些投机取巧,不要擅入“民族成分门”!这是我的体会。(完)
分析参考文章:
日,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来源:国家民委《政策解读: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的有关规定》;
日,“新浪网”转载“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文章《重庆文科状元民族加分可能已被取消》;
日,“人民网”重庆电 (记者侯露露)《重庆文科高考状元民族身份造假,其父被免职》。
最新情况链接:
重庆高考状元民族造假续:北大放弃录取
日03:2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今日凌晨0点40分,记者从重庆文科状元何川洋的家长处获悉,北京大学招办主任刘明利给他们发来短信称,北大已研究决定,按照教育部文件,无法录取何川洋。
  何母:希望公布31名违规考生名单
  何川洋的母亲表示,父母3年前犯下的错误与孩子确实没有关系,那时何川洋才14岁,他们也是看到其他家庭在这样做,才“跟风”将孩子的户籍转到一个土家族自治乡,制造了孩子是土家族的假象。她认为,北大放弃录取何川洋跟他是重庆高考文科状元的身份有关。“如果他不是考得这么好,就不会被网友公布到网上,北大也不会承受这么大的压力”。何川洋的父母希望公布31名违规考生名单,同样接受社会监督。
  北大:有类似情况的考生也拒录
  记者于今日凌晨1点08分向北大招办主任刘明利发去短信,求证考生家长说法的真伪,并询问重庆违规考生中如另有被北大录取者,北大会否同样拒录,1点20分,刘主任给记者回复了短信,全文如下: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北大招生办在核实全部事实之后,决定:放弃录取何川洋并报学校批准,另有类似情况的考生已经查实,也均取消其录取北大的资格。希望所有考生以此为戒,做诚信之人,行正义之事。并鼓励何川洋同学积极面对现实,从自身找原因,改过自新,努力在今后的道路上不再犯原则错误,做一个真诚正直的人。未来的道路上,北大依然欢迎他!”
  何川洋母亲表示:北大是何川洋填报的唯一志愿,基于已决定拒录,他们会考虑内地或香港其他高校的邀请,“我们今后会好好教育孩子,今后不再有这样的教训,好好教育孩子做人。”何川洋得知这一消息后,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重庆取消31名民族身份造假高考生录取资格
日03:05& 新京报 )
 & 据新华社电
(记者茆琛)7日18时许,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发布《关于对2009年高考招生中少数民族加分问题处理情况的通告》,明确表示取消31名违规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的录取资格。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重庆市招办表示,在为考生更改民族成分责任人已被严肃处理的前提下,不再对外公布31名民族成分被违规更改的高考考生名单。
  重庆市招办介绍,按照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取消联合调查组查实的31名违规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鉴于31名考生系青年学生,其中大多数系未成年人,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本着“教育和保护相结合”和有利于青年学生成长的原则,故不对外公布这31名考生姓名及相关信息。
  重庆市招办同时还表示,欢迎社会各界继续监督重庆市高考招生少数民族加分问题,举报者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23-”,一旦举报并经查实者,将按照《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等规定,严肃处理。
相关衔接:
&&&&重庆高考文科状元父亲被免职,何川洋应重考吗?
10:42,作者:admin)
重庆文科高考状元何川洋民族身份造假:2006年10月,重庆学生何川洋的民族身份由汉族更改为土家族。今年高考后,何川洋被查出民族身份造假。何川洋的高考成绩为659分,重庆市第一名。
何川洋父亲被免职:6月29日,巫山县科协党组书记、主席万民强(原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巫山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业大(何川洋之父)因为儿子造假民族身份被免职。巫山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卢林琼(何川洋之母)同时被停职。
今日话题:造假高考状元应该重考吗?
重庆高考文科状元何川洋,涉及少数民族加分造假,虽然只加了区区五分,虽然不加分也是地道的状元。网友仍就何川洋到底该不该被录取,展开激辩。
老实说,我们觉得这个激辩不应该存在,除非是讨论该罚多少的问题。
如果一个金牌运动员服用了违禁药物,事后说不知道,是别人偷着给他服用的,而且药物也没帮上什么忙,大家会不会同意:好,金牌归你,不用重赛?
【何川洋在整个事件中有无过错?】
&&&&考了状元的人,会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民族?
这位造假的状元也貌似“单纯”地对外界说,看到爷爷奶奶背背篓就以为自己是土家族了。当事人一副受害人的姿态,仿佛是作假这件事伤害了他们,而不是他们的行为伤害了高考公平的环境。即便通过常识判断,人们也不会相信,一个心智健全的孩子,还要靠“包帕子、背背篓”来鉴别自己的民族,如果连自己真正的民族都搞不清楚,状元也算是白考了。所以请问,他是诚实的吗?
&&&&处罚一个自称不知的违规者,应不应该?
高考状元民族身份造假该不该受到处理,这本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只要何川洋民族身份造假的事实得到相关部门认定,那么他唯一将要面对的就是被取消录取资格。我们需要自问的是,上述惩罚性规定是不是不合理、不公平的?恐怕我们只能作出否定的回答,不,这样的规定恰恰是为了维护业已遭受戕害的高考公平,对于愈演愈烈的作假乱相而言,取消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的处罚是必须的。
进而,处罚一个自称不知、违规比赛并优胜者,应不应该?
既然这样的规定并无不公正之嫌,那么无论是谁,只要他违反了规定就必须受到处罚。高考状元、官员子女都不能成为例外,否则千千万万的孩子将因此丧失他们本应得到的公平。
【为什么一定要拿下这5分?】
不加分,状元也有可能去不成清华、北大!
2008年,重三峡库区一县城的的文科状元遗憾地未能考上北京大学,而该县文科考分排在第二和第三的同学却顺利升入北大。这是因为第二名和第三名的考生户籍落在县里一个土家族自治乡里,均能享受高考少数民族加20分的政策。三位同学考分相差本来就不大,加上北大在该县只招收两名文科学生,因此原来的文科状元就与北大失之交臂了。
清华、北大何以这么动人
近10年来,清华已培养出三百多名省部级以上官员。截至2007年5月底,拥有北大教育背景(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等)的在任的副省部级以上官员接近60人。理科状元青睐清华大学,文科状元青睐北京大学,已成惯例。
【有上限的同情,有下限的惩罚】
要特别提出对家长的惩治条款
笔者的建议是,对于加分、高考移民的惩处,应该加上“如果公职人员在子女升学考试中被查出违规帮助子女变更身份、加分等行为,公职人员将被开除公职”等条款,这种惩处,对公职人员的震慑力更大。如果仅仅是取消加分资格,而其父母安然无恙,这样的违规几乎等于“零成本”。
因为造假这种事,只有家长能说了算  
客观上说,在变更民族、高考移民这类高考违规事件中,虽然学生是直接得利者,但往往处于被动服从父母安排的状态。即便他不想父母造假,难道他能报案吗?而且,虽然有舆论认为高中毕业生已经是成人,但是考生的被动行为,与高考主动作弊是完全不同的性质。
你可知在古代,对科举造假的处分,远非今日这么温柔
我只知道,即便在封建王朝,也十分重视科举的公平性。比如清代发现科举造假,监考官轻则免职,重则处死。至于考生,轻至充军,永不录用,重则......
结语:违规比赛的成绩,是一定要作废的。就好比你是天才运动员,制造了创纪录的一跳,可惜不小心踩了线,虽然减去踩线的部分,依然是世界纪录,但没人会承认这一点。问题的关键在于处罚的力度,到没到禁赛的程度。取消何川洋的考试资格,也只是取消当年的而已,状元的实力在此,明年再考就是。为什么让违规者费事再比一次,就是对他的扼杀呢?我觉得这已经是很照顾了。(转自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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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高考考生民族更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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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要求更改民族成份的(有关条件请参阅《,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未满十八周岁者,由其父母、或养父母、或母亲和继父、或父亲和继母(以下略称“父母”)共同向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已年满十八周岁者,由要求更改者本人向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更改理由。递交申请时领取并填写《民族成份变更申请表》(表样附后)一式三份。   2、调查核实。申请者持《民族成份变更申请表》到父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查核实。单位人事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对其父母的民族成份状况进行认真调查,查阅2000年以前(含2000年,下同)人事档案等原始材料,经核实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附调查核实有关依据的书面证明材料。  3、提交材料。申请者应向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已经填写好相关内容的《民族成份变更申请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书面证明材料,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本人及其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少数民族一方父或母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三份,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如其父母中的少数民族一方或双方是在2000年后更改为少数民族的,还需提供其父母更改为少数民族的情况说明。申请者是现役军人或少数民族现役军人子女的,需提供由所在部队团以上政工部门和入伍前户籍地县级以上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和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4、审前调查。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持单位介绍信到县级户籍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进行审核前调查核实。重点查阅要求变更者父母少数民族一方或双方2000年以前原始户籍档案或常住人口登记表,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登记表等原始材料。县级户籍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为调查提供方便,必要时应在查实后出具书面证明。  5、初步审核。由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对申请者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为:有关材料是否齐全;少数民族父或母2000年后是否变更民族成份,变更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和在户籍部门登记;本人变更要求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如情况复杂,还要对其民族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等进行必要的调查走访。   6、公示。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将初审后的名单通过本地媒体集中公示一次,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中有反映的,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还要做进一步调查核实。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初审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初审和公示中无问题,及公示中有反映但调查后属符合政策的名单,以正式文件并附申请表等全套材料,上报市州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含公示期)完成初审。   7、复核。市州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对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以正式文件上报省民宗委审批。市州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   8、审批。省民宗委在对市州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后,对民族成份变更进行审批。审批后以正式文件回复市州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由市州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以正式文件通知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制发《公民变更民族成份批准通知书》三联单(样式附后),第一联由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存档,第二联为交县级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的通知书(由公民本人送交),第三联交要求变更者本人。省民宗委在每月下旬的前5个法定工作日,集中受理各市州变更申请,并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9、户籍变更。申请变更者持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公民民族成份变更批准通知书》,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籍民族成份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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