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招聘985.985211学校名单生源单位

[转载]对用人单位“211”“985”生源要求的歧视说“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近年来,我国大学生就业歧视现状堪忧。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公布了《当前大学生就业歧视状况的调查报告》,调查来自北京、天津、广州等地的11所大学,有效问卷共回收2086份。结果显示:有六成人在企业单位应聘中受到就业歧视。
除了性别、户籍地域、政治面貌、身高长相等方面的歧视以外,一些所谓的名流上层企业招聘宣传中“211”“985”生源要求堂而皇之大行其道,对于非“211”“985”生源学生的求职意愿肆意抹杀,直接忽视,戕害多少优秀学子大好前程。
简历被直接拒收、曾经梦想着的企业宣讲会最终连门都进不去。当年拼了命也没有考取众人艳羡的“211”“985”学校的高考噩梦再次被唤醒,以致内心苦闷无解,这种被歧视的心情谁能体会?
好比参加一场跑步比赛,非211、985的同伴们被直接拦在了赛场外,失去了同时起跑一决高下的机会。我们之所以要求这样的权利,是因为没人可以证明经过四年的再积蓄之后,非211、985的学生在就业能力方面就必然低于985、211学校的学生。用人单位若不能证明某些工作岗位只能由“211”“985”的学生才有能力完成,那就必须将传单、网络广告中关于211、985等生源要求删去,接受非211、985的应聘意愿。以仅仅代表财政拨款略高的行政标签区分学生才能优劣是赤裸裸的歧视!平等权的本质在于反歧视!
已故的宪法学家蔡定剑先生曾经大声呼吁:用人单位应该做到给每一位求职者一个公平的机会,而不能用能力以外的任何东西去限定大学生的就业。
一问企业:标榜为承担社会责任模范的众多大牌企业,连最基本的人权——“平等权”都不能在人才招聘的细节中彰显,何谈企业文化?何谈百年基业,民族品牌?
二问政府:“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以行政手段对大学进行分类,进而采取差别化财政拨款的做法合宪性何在?”何谈社会公平正义?
三问我们:信仰和追求法治、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们,为什么在受到赤裸裸的歧视之后选择忍气吞声?有多少学生能站出来寻求社会、法律支持,维护自己权利?
一告企业:在当前歧视现状严峻的情况下,主张机会平等、不拘一格降人才的企业将会赢得掌声,为企业品牌加分。一个有担当、受人尊敬的企业必然崇尚平等、自由的人类基本价值。没人反对企业招募最优秀的人才,但请将招聘广告中的歧视条款删去,创造机会平等。
二告政府:大学生是祖国未来建设事业的生力军,就业歧视不仅关乎大学生个人职业生涯的选择和发展,更关乎未来一代对社会制度公平的认知和信仰。就业是大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道门槛,政府有责任为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公平的制度环境,剔除一切阻碍人才和市场合理配置的行政障碍。清理在发展过程中既有的就业歧视现象,是政府执政能力不断进步的表现。
三告我们:法治不在口中,在手下。私权不彰,法治难行。既然法律早已赋予我们平等、不受歧视的权利,那我们就推动点滴改变,用行动维权,将歧视我们的用人单位告上法庭。诉讼无论胜败,都将具有重大实践意义,必将推动平等权利的落实。权利如果不去争取,权利就仅仅是宪法、法律中的文字。
四告所有崇尚平等、拥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人们:
有能力的人,要为人类谋幸福,这是任务。(李嘉诚)这个国家困难重重,不平等的罪孽也许就在你的身边。请您和您的朋友一起,杜绝企业招聘中的一切不平等,让中国平等的曙光早些升起。
&“朋友们,今天我要对你们说,尽管眼下困难重重,但我依然怀有一个梦。我梦想有一天,这个国家将会奋起,实现其立国信条的真谛:我们认为有些真理不言而喻:人人生而平等。”(马丁路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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