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购农村买房补贴政策出台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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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房补贴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申请购房补贴的前提条件是什么?答:《办法》所称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领军人才因违法行为被终止发放购房补贴的,视为已享受购房优惠政策。
深圳积分入户户口办理流程
(一)个人测评及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申请人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积分入户深圳(毕
业生、在职积分入户深圳)测评与申报系统&,注册个人账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
&在职积分入户深圳&,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个人测评,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
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即可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签订个人申办委托办理协议,
委托其办理积分入户深圳手续。
(二)确认身份及办理方式
在网上成功提交前,申请人及人力资源代理机构根据前述重要说明第(二)、(三)项判断本人干部或工
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
(三)网上信息填报和提交
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建议选择此方式);如个人无法完成在积分入户深圳业务系统个人
测评环节,也可由代理机构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
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
申请人校核个人测评信息,选择本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完成后 /
,选择委托的代理机构后保存。信息填报后,需与受托的代理机构联系,经代理机构审核后,由代理机构
在系统提交。
代理机构进入系统后点击&业务申报&--点击&在职积分入户深圳&,系统将显示本机构代理的拟引进人
员个人测评信息。单位经办人应对个人测评信息进行校核后测评并提交。
代理机构填报信息并提交
代理机构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积分入户深圳(毕业
生、在职积分入户深圳)测评与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点击代理&个人信息业务申报&&&&在职积
分入户深圳申报&&&&新增人员&,输入姓名、身份证,点击&下一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
,选择申请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
&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系统依据所填信息测评打分,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
条规定的,选择&测评并提交&。 本文来自深圳招调工网
无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如申报调干、调工须委托有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商调档案并由该代理机构向市
人力资源部门呈报申报材料。
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1.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的第一代身份证自日停止使用。
系统申报时必须填写18位的身份证号码。如在我市社保部门参保身份证号码与当前二代身份证号码不一致
,且属非正常升位的,须先到市社保部门变更参保身份证号后,再进行系统申报。
2.如果当前婚姻状况是离异或夫妻双方曾经有过婚史的,必须填写完整婚姻历史信息和各个婚姻阶段的子
女信息(含夫妻双方)。&子女数&栏,子女数包括本人亲生子女(含合法收养)和本人重组家庭的继子
女(含合法收养)。
3.如 &毕业院校&、&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名称未在系统已列出范围之
内,可系统选择&其它&后,自行编辑录入。
4.&调出单位名称&及&档案保管权调出审批(主管)部门&须与公章完全一致。
5.申报信息须由代理机构成功提交后方为有效信息。 本文来自深圳招调工网
6.代理机构及拟引进入户人员本人须认真校核已申报信息,如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办理积分入户
深圳业务的,责任由本人和代理机构承担。
(四)信息预审公示
1.对系统申报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员,人力资源保障局将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次进
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网址:www.)。公示期间,系统显示为&已锁定待预审&
代理机构可登录积分入户深圳业务申报系统,进入&进度反馈&栏目,通过该申报人员条目的&办理状态
&查看公示结果。如通过可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公示不通过的,&办理状态&将显示为&公示不通过&,点击后可查看原因。
2.对于系统申报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信息成功提交后,点击选择人员姓名,根据提示打
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五)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代理机构须按照积分入户深圳业务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用
A4纸整理清晰,并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 本文来自深圳招调工网
办理调干及调工:具有人事保管权的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
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含人事档案)。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须委托有档案保管权的代
理机构商调人事档案,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受委托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由该代理机构统一报送市人力
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
办理招工:申报材料直接由受托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
窗口提交。
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核、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应在规定时限(调干为公示通
过后120日内,招调工为公示通过后90日内)内报送人力资源部门,逾期不予受理、审核、审批。
(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书面呈报材料(调干及调工审核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对于材
料真实、准确、齐全、形式符合规定,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准确
,分值核算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当日 /
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分值核算后未达到100分且不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写不准确的,当
场告知需要更正的内容并退回申报材料,代理机构按照要求更正相关材料后可再次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给予受理的,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更正信息后分值不足100分且不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对于更正信息后其申报年龄超出《办法》规定最高年龄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提供虚假或伪造申报材料的,扣留相关材料,并根据《办法》第二十、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
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申报信息修改和撤消
1、已在系统成功提交信息未公示的,呈报单位需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积分入户深圳 本文来自深圳招调工网
&,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重新提交后,等待公示。
2、公示期间系统已锁定信息,不能撤回修改。公示通过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未受理书面申报材料的,如
修改关键信息(呈报单位、本人或配偶或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证号、所有与积分项相关的信息),或修改非
关键信息但超出《深圳市在职积分入户深圳呈报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的,在系统重新提交后须再次
纳入公示。
如修改非关键信息,且在本人《深圳市在职积分入户深圳呈报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之前的,呈报单
位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积分入户深圳&,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
&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后,积分仍达100分以上的,可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无须再次公示),
并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打印呈报表格。
3、已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通过的,如需修改或撤消(终止)申报信息,可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
保障局审批后办理修改或撤销。
修改信息:信息修改范围仅限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上的部分非关键信息。本人、配偶或随迁子女的 本文来自深圳招调工网
姓名及身份证号不能更改,如本人、配偶或随迁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填错的,只能撤消(终止)后重报
进入积分入户深圳业务申报系统,点击&业务进度查询&&&选择&积分入户深圳业务进度&&&选择人
员&&点击&变更申请&,输入变更内容,保存并提交。呈报单位打印信息变更申请表,退回所有原招调
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经人力资源部门审
批同意后,系统&办理状态&为&审批通过&时,呈报单位重新领取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
撤消(终止)信息:因本人、配偶、子女的姓名或身份证信息填报错误需撤销重报的,或根据法律法规规
定确需撤销的,由呈报单位提交申请报告并退回原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配置处
,审批通过后,可撤销该笔申报业务。
注:信息撤销或修改后重新申报的,按重新申报时业务年度的积分入户深圳政策和业务指南办理。
(九)查询进度
代理机构查询:信息提交后,代理机构登录积分入户深圳业务申报系统,在&综合管理&栏目内点击&进 /
度反馈&&&选择&在职积分入户深圳&&&选择人员,查询已经提交的业务办理进度。申请信息修改的
可点击&信息变更进度&查询办理进度。
本人查询: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便民服务&&&&积分入户深圳办理状态查询&输入姓名和
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也可用个人注册账号登录积分入户深圳业务系统查询。
(十)办理结果
对于已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通过的人员(农业户籍人员待市发改部门批准&农转非&后),系统显示
状态为&待打印招、调通知&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
口领取《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
(十一)后续事项
1.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
信息卡》)本人及随迁子女的户口本、本人婚育证明材料(已婚、已孕、已育的人员提供)等到我市拟入 本文来自深圳招调工网
户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办理《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2.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
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及工作单位办理工作及档案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3.拟引进人员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背面附有《入户告
知书》)、《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性质人员)、《准予迁入证明》(第三
联)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申请人需在《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备注入户时间内
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入户材料具体要求及办理流程详见《入户告知书》(深圳市公安局制)(附件13)。
4.拟引进人员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应由迁出地相关组织部门出具转移介绍信到我市相应组织部门进行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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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及领取领军人才购房补贴应符合什么条件?
  首次申请条件,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273号令)规定,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有效;
  (2)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
  (5)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具有深圳户籍。
  续发申请条件,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273号令)规定,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有效;人才证书有效期届满的,须期末评估合格。
  (2)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4)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具有深圳户籍。[人社]大学生购房补贴相关要求_市民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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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大学生购房补贴相关要求
&&&&&点击次数: 1760
[人社]大学生购房补贴相关要求
ID:2188955 
作者: ( 20:42:57) &
各位领导  &&&&您好,本人是本科学历,家住鸠江区。最近准备购置首套房(二手房,位于鸠江区),想了解下芜湖市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申请补助的资格要求和需要提供的材料。  &&&&PS:换了新公司五险断了有影响吗?  &&&&期待您的回复,谢谢!(联系邮件或QQ号:)芜湖市民心声网 http://www.
部门答复意见共1条
在 17:44:53答复如下:
&&&&风从影网友:您好!  根据芜人社秘〔号文件规定,如果购置的二手房是您的首套房,买卖时间在日(含6月6日)以后,可以享受补助政策。您在缴纳契税、办理产权登记后,方可申请安家补助。申请人申请时提供当月社保缴费记录、学历、首套房等证明材料,到房屋座落地所在区经办部门申请。您可以下载安家补助申请表(芜湖人才网首页―购房租房补贴),表下方有各区经办部门电话和需携带的资料,具体问题您也可以电话咨询。
 此主题共分1页:
回应:[人社]大学生购房补贴相关要求
ID:2189434 
作者: ( 17:44:53) &
&&&&风从影网友:您好!  根据芜人社秘〔号文件规定,如果购置的二手房是您的首套房,买卖时间在日(含6月6日)以后,可以享受补助政策。您在缴纳契税、办理产权登记后,方可申请安家补助。申请人申请时提供当月社保缴费记录、学历、首套房等证明材料,到房屋座落地所在区经办部门申请。您可以下载安家补助申请表(芜湖人才网首页―购房租房补贴),表下方有各区经办部门电话和需携带的资料,具体问题您也可以电话咨询。
回应:[人社]大学生购房补贴相关要求
ID:2191199 
作者: ( 20:35:46) &
&&&&现在有政策好多了。没有补助不也得买吗
回应:[人社]大学生购房补贴相关要求
ID:2195324 
作者: ( 11:15:18) &
&&&&了解政策&补助还是能省不少钱
 此主题共分1页:
  版 权 声 明
  本帖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芜湖政府网观点。
  本贴版权归作者和芜湖政府网、芜湖市民心声网共同拥有,转贴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如将本文用于其他媒体出版, 请与作者本人或芜湖政府网联系。
  本栏目内容经芜湖政府网、芜湖市民心声网同意后,可能会在其他媒体发表。如果作者对此有异议,可在发言时注明或发邮件与我们联系。
  联 系 编 辑
法律支持:
主办:芜湖市人民政府 承办: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新闻热线:021-
海口公布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5类人员可申请|附表
&nbsp&nbsp&nbsp&nbsp南海网客户端、南海网海口7月2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黄丹)日前,备受关注的《海口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补贴流程》公布(以下简称“流程”),自日起一年内在海口购房的高级职称、博士、高层 次专业人才、985、211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可带上材料前往海口市住建局申请购房补贴,最高可补贴5万元,符合条件的人员快来看看申请流程吧!&nbsp&nbsp&nbsp&nbsp申请补贴的所购住房条件为,自日起首次在海口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已备案的购房人[如属家庭购房的仅限夫妻及未成年人子女,家庭(夫妻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都必须为购买首套房]。&nbsp&nbsp&nbsp&nbsp流程公布了海口市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具有博士学位[含国内统招统分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经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博 士研究生],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专有技术及高新技术成果并在海口实施转化者,在海口工作的国家 985 和 211 高校毕业生或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上一年度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 1 亿元以上(含)且入库税收 500 万元以上(含)的企业引进的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人才(其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须与所在技术岗位相对应),劳动合同约定服务于企业的期 限在3年及以上,并在海口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这5类人员申请购房补贴所需准备的资料(详见下文)。&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根据流程,购房者须根据各自的类别准备好所需材料,到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补贴。&nbsp&nbsp&nbsp&nbsp申请程序分3步走:&nbsp&nbsp&nbsp&nbsp1、填写《海口市购房补贴申请表》,由海口市住建局将材料分别报送市人社局或科工信局做出审批意见;&nbsp&nbsp&nbsp&nbsp2、根据各职能局意见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作出核准意见,海口市住建局再将《海口市购房补贴申请表》报市财政局审核;&nbsp&nbsp&nbsp&nbsp3、审核后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下达给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个人。&nbsp&nbsp&nbsp&nbsp申请补贴的购房时间要求为,购房时间自《海口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海府56号)实施之日即日起,暂定截止时间为自实施之日起一年止。购房合同提交时间和备案时间均要在上述时间内。&nbsp&nbsp&nbsp&nbsp流程指出,撤销或解除《海口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海府56号)公布之日前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并重新购买该房的人员不能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nbsp&nbsp&nbsp&nbsp在《海口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海府56号)公布之日后才将原有住房进行交易过户重新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人员不能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nbsp&nbsp&nbsp&nbsp(备注: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安置,购买商品房申请补贴的,补贴申请情况认定由辖区政府负责,补贴资金由海口市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辖区政府负责发放。)&nbsp&nbsp&nbsp&nbsp申请补贴人员类别条件及所需材料&nbsp&nbsp&nbsp&nbsp1、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人才:确认备案的购房合同、合同备案确认表、购房发票、劳动合同和备案证明、人事关系代理合同、所在用人单 位合法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核审批表)、家庭首套房或无房证明;&nbsp&nbsp&nbsp&nbsp2、具有博士学位[含国内统招统分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经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博士研究生]:确认备案的购房合同、合同备案确认表、购房发 票、劳动合同和备案证明、人事关系代理合同、所在用人单位合法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等)、经认定的博士学位证明[含国内统招统分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经 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家庭首套房或无房证明;&nbsp&nbsp&nbsp&nbsp3、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专有技术及高新技术成果并在海口实施转化者:确认备案的购房合同、合同备案确认表、购房发票、劳动合 同和备案证明、人事关系代理合同、所在用人单位合法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等)、经认定的专利及科技成果转化的证明、家庭首套房或无房证明;&nbsp&nbsp&nbsp&nbsp4、在海口工作的国家 985 和 211 高校毕业生或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确认备案的购房合同、合同备案确认表、购房发票、劳动合同和备案证明、人事关系代理合同、所在 用人单位合法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等)、国家985和211高校毕业证明[经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证明]、家庭首套房或无房证明;&nbsp&nbsp&nbsp&nbsp5、上一年度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 1 亿元以上(含)且入库税收 500 万元以上(含)的企业引进的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人才(其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须与所在技术岗位相对应),劳动合同约定服务于企业的期 限在3年及以上,并在海口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在海口工作的单位证明及企业营业执照、截至购房时间为止连续服务于企业的期限在3年及以上并连续在海口缴交 3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材料、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明及其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须与所在技术岗位相对应的证明材料(本类别人员申请补 贴由企业统一报送,须先报市科工信局进行核准该单位补助名额指标证明材料)。&nbsp&nbsp&nbsp&nbsp海口市购买商品房申请补贴审批表&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申请补贴者姓名&nbsp&nbsp&nbsp&nbsp合同备案号&nbsp&nbsp&nbsp&nbsp申请类别(见表)&nbsp&nbsp&nbsp&nbsp已购房屋建筑面积&nbsp&nbsp&nbsp&nbsp申请补贴金额&nbsp&nbsp&nbsp&nbsp合同备案&nbsp&nbsp&nbsp&nbsp时 间&nbsp&nbsp&nbsp&nbsp购房人身份证号码&nbsp&nbsp&nbsp&nbsp出售商品住宅单位&nbsp&nbsp&nbsp&nbsp市人社局意见&nbsp&nbsp&nbsp&nbsp盖章: 日期:&nbsp&nbsp&nbsp&nbsp市科工信局意见&nbsp&nbsp&nbsp&nbsp盖章: 日期:&nbsp&nbsp&nbsp&nbsp市住建局意见&nbsp&nbsp&nbsp&nbsp盖章: 日期:&nbsp&nbsp&nbsp&nbsp市财政局意见&nbsp&nbsp&nbsp&nbsp盖章: 日期:&nbsp&nbsp&nbsp&nbsp点击下载&nbsp&nbsp&nbsp&nbsp此前报道》》&nbsp&nbsp&nbsp&nbsp4类人可享受海口购房补贴211高校生最高补贴2万元&nbsp&nbsp&nbsp&nbsp南海网海口4月1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黄丹)如果你是棚户区居民,高级职称人员、博士,985、211高校毕业生、“海归”,年产值过亿企业中、高级职称人员等四类人员,即日起,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补偿购买商品房,其他三类人员购买首套房,都能享受补贴。其中,高级职称、博士最高补贴5万元,985、211高校毕业生最高补贴2万元。&nbsp&nbsp&nbsp&nbsp4月12日,海口市政府印发《海口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加大金融支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海口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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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公布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5类人员可申请|附表
日 00:12 来源:南海网
&nbsp&nbsp&nbsp&nbsp南海网客户端、南海网海口7月2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黄丹)日前,备受关注的《海口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补贴流程》公布(以下简称“流程”),自日起一年内在海口购房的高级职称、博士、高层 次专业人才、985、211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可带上材料前往海口市住建局申请购房补贴,最高可补贴5万元,符合条件的人员快来看看申请流程吧!&nbsp&nbsp&nbsp&nbsp申请补贴的所购住房条件为,自日起首次在海口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已备案的购房人[如属家庭购房的仅限夫妻及未成年人子女,家庭(夫妻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都必须为购买首套房]。&nbsp&nbsp&nbsp&nbsp流程公布了海口市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具有博士学位[含国内统招统分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经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博 士研究生],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专有技术及高新技术成果并在海口实施转化者,在海口工作的国家 985 和 211 高校毕业生或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上一年度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 1 亿元以上(含)且入库税收 500 万元以上(含)的企业引进的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人才(其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须与所在技术岗位相对应),劳动合同约定服务于企业的期 限在3年及以上,并在海口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这5类人员申请购房补贴所需准备的资料(详见下文)。&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根据流程,购房者须根据各自的类别准备好所需材料,到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补贴。&nbsp&nbsp&nbsp&nbsp申请程序分3步走:&nbsp&nbsp&nbsp&nbsp1、填写《海口市购房补贴申请表》,由海口市住建局将材料分别报送市人社局或科工信局做出审批意见;&nbsp&nbsp&nbsp&nbsp2、根据各职能局意见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作出核准意见,海口市住建局再将《海口市购房补贴申请表》报市财政局审核;&nbsp&nbsp&nbsp&nbsp3、审核后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下达给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个人。&nbsp&nbsp&nbsp&nbsp申请补贴的购房时间要求为,购房时间自《海口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海府56号)实施之日即日起,暂定截止时间为自实施之日起一年止。购房合同提交时间和备案时间均要在上述时间内。&nbsp&nbsp&nbsp&nbsp流程指出,撤销或解除《海口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海府56号)公布之日前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并重新购买该房的人员不能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nbsp&nbsp&nbsp&nbsp在《海口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海府56号)公布之日后才将原有住房进行交易过户重新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人员不能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nbsp&nbsp&nbsp&nbsp(备注: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安置,购买商品房申请补贴的,补贴申请情况认定由辖区政府负责,补贴资金由海口市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辖区政府负责发放。)&nbsp&nbsp&nbsp&nbsp申请补贴人员类别条件及所需材料&nbsp&nbsp&nbsp&nbsp1、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人才:确认备案的购房合同、合同备案确认表、购房发票、劳动合同和备案证明、人事关系代理合同、所在用人单 位合法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核审批表)、家庭首套房或无房证明;&nbsp&nbsp&nbsp&nbsp2、具有博士学位[含国内统招统分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经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博士研究生]:确认备案的购房合同、合同备案确认表、购房发 票、劳动合同和备案证明、人事关系代理合同、所在用人单位合法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等)、经认定的博士学位证明[含国内统招统分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经 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家庭首套房或无房证明;&nbsp&nbsp&nbsp&nbsp3、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专有技术及高新技术成果并在海口实施转化者:确认备案的购房合同、合同备案确认表、购房发票、劳动合 同和备案证明、人事关系代理合同、所在用人单位合法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等)、经认定的专利及科技成果转化的证明、家庭首套房或无房证明;&nbsp&nbsp&nbsp&nbsp4、在海口工作的国家 985 和 211 高校毕业生或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确认备案的购房合同、合同备案确认表、购房发票、劳动合同和备案证明、人事关系代理合同、所在 用人单位合法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等)、国家985和211高校毕业证明[经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证明]、家庭首套房或无房证明;&nbsp&nbsp&nbsp&nbsp5、上一年度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 1 亿元以上(含)且入库税收 500 万元以上(含)的企业引进的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人才(其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须与所在技术岗位相对应),劳动合同约定服务于企业的期 限在3年及以上,并在海口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在海口工作的单位证明及企业营业执照、截至购房时间为止连续服务于企业的期限在3年及以上并连续在海口缴交 3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材料、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明及其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须与所在技术岗位相对应的证明材料(本类别人员申请补 贴由企业统一报送,须先报市科工信局进行核准该单位补助名额指标证明材料)。&nbsp&nbsp&nbsp&nbsp海口市购买商品房申请补贴审批表&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申请补贴者姓名&nbsp&nbsp&nbsp&nbsp合同备案号&nbsp&nbsp&nbsp&nbsp申请类别(见表)&nbsp&nbsp&nbsp&nbsp已购房屋建筑面积&nbsp&nbsp&nbsp&nbsp申请补贴金额&nbsp&nbsp&nbsp&nbsp合同备案&nbsp&nbsp&nbsp&nbsp时 间&nbsp&nbsp&nbsp&nbsp购房人身份证号码&nbsp&nbsp&nbsp&nbsp出售商品住宅单位&nbsp&nbsp&nbsp&nbsp市人社局意见&nbsp&nbsp&nbsp&nbsp盖章: 日期:&nbsp&nbsp&nbsp&nbsp市科工信局意见&nbsp&nbsp&nbsp&nbsp盖章: 日期:&nbsp&nbsp&nbsp&nbsp市住建局意见&nbsp&nbsp&nbsp&nbsp盖章: 日期:&nbsp&nbsp&nbsp&nbsp市财政局意见&nbsp&nbsp&nbsp&nbsp盖章: 日期:&nbsp&nbsp&nbsp&nbsp点击下载&nbsp&nbsp&nbsp&nbsp此前报道》》&nbsp&nbsp&nbsp&nbsp4类人可享受海口购房补贴211高校生最高补贴2万元&nbsp&nbsp&nbsp&nbsp南海网海口4月1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黄丹)如果你是棚户区居民,高级职称人员、博士,985、211高校毕业生、“海归”,年产值过亿企业中、高级职称人员等四类人员,即日起,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补偿购买商品房,其他三类人员购买首套房,都能享受补贴。其中,高级职称、博士最高补贴5万元,985、211高校毕业生最高补贴2万元。&nbsp&nbsp&nbsp&nbsp4月12日,海口市政府印发《海口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加大金融支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海口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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