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使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辞职后贷款会怎么办?
如题,已经使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辞职后贷款会怎么办?
你好,你的辞职和贷款的利率没有关系,公积金+商业贷款组合贷款是一部分为公积金利率,剩下的用商业贷款补足,也就是商业贷款的利率。
放心还贷吧,除非利率再调整有变化。
补充:辞职后到新的单位没有公积金也没关系,对你现在的贷款是没有影响的。(记得最好先把商贷的还上,因为利率比较高)
只要你换工作后,继续在新公司供公积金就可以了,不会有变化
如果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换个工作后,还是要续交或补交的,
除非国家有新政策调整,否则利率不会有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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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良信用记录公积金贷款将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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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有不良信用记录公积金贷款将受限)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思勤)31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从11月1日起录入广州市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的贷款,以职工的诚信记录作为重要审批依据。通知表示,人民银行征信记录中显示贷记卡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还清逾期金额2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征信记录中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的,注销卡后(以个人信用报告更新为准)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被划分为关注、次级、可疑或损失类的,贷款同时,征信记录显示商用房贷款、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或任意种类贷款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状态正常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正在执行中”的法院强制执行记录的,执行期间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通知表示,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广州市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的高值认定收入,工资以单位在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在严格执行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规定。不满足以上规定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原标题:有不良信用记录公积金贷款将受限)
本文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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