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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报 - 法院公告
第08版:公告
  (2015)杭下商初字第01115号  刘艳慧、牟选羊: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杭下商初字第011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15)杭下商初字第02728号  董正夺、范巧云: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杭下商初字第027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15)杭下商初字第4025号  林波、应霓虹、杭州简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茗发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15)杭下商初字第4074号  林呈旭、沈平: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大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及俞清华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14)杭下商初字第4008号  浙江华野景观绿化有限公司、浙江华旅商贸有限公司、杭州岛石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凯市政环境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帅新武、陈郭琴: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m支行诉你们及张郭柱、司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15)杭下商初字第3270号  浙江嘉盛禾贸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成都中铁和众典当有限公司诉你典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15)杭下商初字第3294号  钱起韩: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15)杭下商初字第3483号  蔡秀玲、王祖发、浙江一电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15)杭下商初字第4374号  安琪:本院受理原告童润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15)杭下商初字第号  陈方武: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15)杭拱半民初字第756号  费志浩:原告姚立军诉被告费志浩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半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5)杭拱半商初字第239号  杭州诸义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翔鹏石材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诸义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拱半商初字第2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5)杭拱半商初字第287号  杭州奇匠家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田野家具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奇匠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拱半商初字第2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5)杭拱半商初字第189号  杭州日日综合商店:本院受理原告周慧辉诉被告杭州日日综合商店股票权利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杭拱半商初字第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5)杭拱半商初字第206号  杭州力高拿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董氏工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杭拱半商初字第2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5)杭拱半商初字第304号  柴慧明: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徐恩泰石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杭拱半商初字第3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5) 杭拱半商初字第319-321号  杭州圣亚机械阀业有限公司、杭州利畅不锈钢有限公司、杭州环北物资有限公司、杨俊祥、章叶、徐伟民、楼丽娟、徐磊、沈益国、章晓群: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拱半商初字第319、320、32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5)杭拱半商初字第434号  俞春华、陆曼、俞佳俊、吴晓东、黄晓燕: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半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诉讼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半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5)杭拱商初字第1326号  吴文豪:本院受理原告沈永华诉被告吴文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们届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5)杭拱商初字第1925号  姚水林、钱根花: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志远汽车有限公司诉被告姚水林、钱根花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们届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5)杭拱商初字第3533号  杭州余杭江南装饰广场顺智装饰材料批发部、董子月、缪美桃、柳晓军、董宏县: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南方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余杭江南装饰广场顺智装饰材料批发部、董子月、缪美桃、柳晓军、董宏县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们届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5)杭拱商初字第77号  丁金炉、应娅娥: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华享汽车有限公司诉被告丁金炉、应娅娥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拱商初字第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5)杭拱商初字第1963号  叶柏松、尹素珍: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集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拱商初字第196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叶柏松、尹素珍偿还原告浙江集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垫付款41404.37元,并支付违约金,自各笔代偿款代偿次日起按月息2%的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原告浙江集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5)杭拱商初字第2039号  黄吉方、叶玉芳: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华享汽车有限公司诉被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拱商初字第203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黄吉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杭州华享汽车有限公司代偿款元,支付违约金42952.26元(暂算至日),以后按日万分之六的标准计算至本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日。二、被告叶玉芳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5)杭拱商初字第2382号  杭州余杭区良渚陶兆富陶瓷店、陶兆富、朱晓莉、温祖德、沈爱眉、沈希权、游爱玲: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南方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拱商初字第238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杭州余杭区良渚陶兆富陶瓷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浙江南方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代偿款元,并支付违约金(以代偿金额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六自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二、被告陶兆富、朱晓莉、温祖德、沈爱眉、沈希权、游爱玲对上述判决第一项被告杭州余杭区良渚陶兆富陶瓷店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拱  墅区人民法院(2015)杭拱商初字第2386号  郭云鹤、张亚聪: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华享汽车有限公司诉被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拱商初字第238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郭云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杭州华享汽车有限公司代偿款15975.96元,支付违约金701.26元(暂算至日),以后按日万分之六的标准计算至本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日。二、被告张亚聪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  拱墅区人民法院(2015)杭拱商初字第2468号  杭州市滨江区雪双建材商行、蔡小云、蔡谷旺、陶文辉、吴小玲、潘影平、欧小静: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南方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拱商初字第246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杭州市滨江区雪双建材商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浙江南方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代偿款元,并支付违约金(以代偿金额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六自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二、被告蔡小云、蔡谷旺、陶文辉、吴小玲、潘影平、欧小静对上述判决第一项被告杭州市滨江区雪双建材商行所负债务在40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5)杭拱商初字第2469号  杭州坤上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显斌诉被告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拱商初字第246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杭州坤上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显斌支付工程款76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5)杭拱商初字第1199号  郑冬春: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天天上路汽车有限公司诉被告郑冬春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拱商初字第119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郑冬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浙江天天上路汽车有限公司偿付垫付款250445元及相应违约金(违约金自每笔垫付款次日起按日万分之六的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5)杭拱商初字第1688号  夏向前: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建华五金机电市场富锦电缆桥架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拱商初字第16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5)杭拱商外初字第33、34号  杭州双联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凯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杭鑫物资有限公司、郦高才、蔡燕珍: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诉被告杭州双联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凯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杭鑫物资有限公司、郦高才、蔡燕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拱商外初字第33、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5)杭拱民初字第1065号  夏卫东:本院受理原告黄惠芬诉被告夏卫东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杭拱民初字第10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5)杭西民初字第130-1号  俞海刚:本院受理徐春荣诉你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5)杭西民初字第130号民事判决书。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徐春荣车辆修理费55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5)杭西民初字第1990号  琚志祥、琚佩瑜:本院受理原告毛伟芳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车辆修理费5794元、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5000元,合计10794元。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5)杭江商初字第2318号  杭州明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俞建利、高爱珍: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诉被告杭州明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俞建利、高爱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015)杭江商初字第2319号  杭州明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俞建利、高爱珍: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诉被告杭州明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俞建利、高爱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015)杭江商初字第2320号  杭州明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俞建利、高爱珍: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诉被告杭州明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俞建利、高爱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015)杭江催字第31号  申请人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1张(该票据记载:票号6345,票面金额75000元整、出票人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上海派思微电子有限公司、出票日期日,汇票到期日日、出票行工行众安支行)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015)杭江催字第23号  本院于日受理了申请人深圳市利丰伟创技术有限公司遗失银行承兑汇票1张的公示催告申请,已依法予以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日作出(2015)杭江催字第23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015)杭江催字第32号  申请人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1张(该票据记载:票号4967,票面金额元整、出票人格瑞贝司(杭州)纺织服装有限公司、收款人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出票日期日,汇票到期日日、出票行招商银行杭州九堡支行)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15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015)杭江商初字第2190号  浙江雅葵艺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杭州从容在线网吧有限公司、杭州鼎府餐饮有限公司、沈海青、王云霞、陆勇骅、高丽芬、卢俊斌、颜国爱: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通知书、诉讼须知、风险提示、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015)杭江商初字第2191号  杭州从容在线网吧有限公司、浙江雅葵艺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杭州鼎府餐饮有限公司、沈海青、王云霞、陆勇骅、高丽芬、卢俊斌、颜国爱: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通知书、诉讼须知、风险提示、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015)杭江商初字第2493号  丁丹丹: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安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通知书、诉讼须知、风险提示、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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