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租房归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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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政〔2015〕21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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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访客(最佳分辨率:像素)我市公租房配建项目 今年计划分配3500套
市区祥佑小区一套面积约50平方米的公租房内,25岁的朱添鹏很满意自己选到的这套公租房。50平方米,一室一厅一卫,有厨房、阳台。厨房里有简单的橱柜,卫生间里有坐便器和莲蓬头,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不用装修,简单购置一些家具就可以入住了。在市区租相同面积和条件的房子,每个月的租金得四五百元。朱添鹏住的房子属于公租房,每个月的租金也就100多元钱。同小区其他廉租房的租金更低,每个月只要10元钱。“可能对于很多人来说,每个月这点儿钱不算什么,但是对于我们这些收入比较低的人来说,真的很重要。”2月23日,朱添鹏在接受采访时说。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来抓。自2010年以来,市区已进行了4次保障性住房分配。2010年、2012年分别进行了两批廉租住房分配。2013年,市区分配首批公共租赁住房1109套。2015年,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分配房源均为商品房小区配建项目,共计2157套。在公租房的分配过程中,我市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五级审核、两端公示”的审核流程,“优先保障、划分批次、定量投放、定向分配、安全承诺、阳光透明”六项原则,确保保障性住房公开、公平、公正分配。市住房保障中心还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孤、老、病、残廉租房家庭,了解他们生活中的困难,及时帮助解决。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我市有效解决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求,为群众圆了“安居梦”。今年,我市公租房配建项目计划分配3500套。市住房保障部门将以“方便群众,扩大保障范围”为目的,对申请流程进一步简化,缩短审核时限,使保障房分配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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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8 - 2016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我市市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即将开始申请
】 作者:&&来源:市住建局 &&时间: 09:21:34&&
自1月16日(本周五)起,我市市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廉租房)将开始接受申请。本次拟分配房源为市区、许昌县商品房小区配建项目,均为高层电梯房,共1219套(市区1099套、许昌县120套)。其中,位于东城区莲城大道南侧、智慧大道西侧的“名门尚居”小区共有136套;位于东城区魏文路东侧、兴业路西侧、许都路北侧的“瑞贝卡·新天下”小区拟分配210套;五里岗路西侧、许繁路东侧的“宏安·世纪宏城”小区拟分配57套,位于东城区魏武大道东侧的“空港新城”小区拟分配552套,位于东城区建安大道南侧的“观澜佳苑”小区拟分配144套;许昌县拟分配的120套位于新许路与潩水路交叉口的“金域湾”小区廉租房项目。
此次公租房申请受理时间从1月16日至2月16日,申请人可向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社区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填写完整后随同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社区。目前,市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廉租住房申请对象)申请需具备的条件有:年满18周岁,具有市区常住城镇户口;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家庭成员无商业用房、工商注册、纳税、车辆、公积金等信息;家庭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申请人在许昌市区范围内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市区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即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申请需具备的条件有: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市区常住城镇户口的家庭,或非市区常住城镇户口但已经在市区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在市区无自有住房、商业用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申请人在许昌市区范围内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
关于本次公租房分配相关信息,市民可登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了解详情,或咨询各社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我市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的咨询电话为: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魏都区南大街与文庙后街交叉口东北角)8386006、8386661;魏都区:2623710;许昌县:5133114;经济技术开发区:8581657;东城区:2956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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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于1月16日开始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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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于1月16日开始接受申请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
许昌市政府
  新一轮公共租赁住房即将接受申请了!自1月16日起,许昌市市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将接受申请,拟分配房源为许昌市区、许昌县商品房小区配建项目,共1219套(市区1099套、许昌县120套),均为高层电梯房,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月16日。
  2014年以来,依照住建部要求,许昌市全面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公共租赁住房。此次拟分配的1219套公共租赁住房中,136套位于东城区莲城大道南侧、智慧大道西侧的“名门尚居”小区,210套位于东城区魏文路东侧、兴业路西侧、许都路北侧的“瑞贝卡?新天下”小区,57套位于五里岗路西侧、许繁路东侧的“宏安?世纪宏城”小区,552套位于东城区魏武大道东侧的“空港新城”小区,144套位于东城区建安大道南侧的“观澜佳苑”小区;许昌县拟分配的120套位于新许路与水路交叉口的“金域湾”小区。
  租金标准方面,廉租房租金标准依据许昌市物价部门《关于对许昌市区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定为每平方米每月1元(按使用面积计收);公租房租金标准待许昌市政府批复后另行公告。
  此次廉租房申请对象为许昌市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包括:年满18周岁,具有许昌市区常住城镇户口;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家庭成员无商业用房、工商注册、纳税、车辆、公积金等信息;家庭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申请人在许昌市区范围内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申请对象为许昌市区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包括: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许昌市区常住城镇户口的家庭,或非许昌市区常住城镇户口但已经在许昌市区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在许昌市区无自有住房、商业用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申请人在许昌市区范围内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期间,申请人可向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社区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填写完整后随同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社区。
  关于本次公租房分配的相关信息,许昌市民可登录许昌市住建局网站(www.)了解,或咨询各社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许昌市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的咨询电话为: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魏都区南大街与文庙后街交叉口东北角):86661;魏都区:2623710;许昌县:5133114;经济技术开发区:8581657;东城区:2956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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