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领导班子唐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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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正处级干部唐晓军是个千万富翁
 晓军的财产算不算不义之财 灰色收入
  他的行为该不该党纪国法处理
  唐晓军,男性,59岁,湖南省辰溪县原县委主管政法、文教卫的副书记,县人大主任,2012年12月,退居二线,现为辰溪县正处级干部。
  唐晓军儿子唐建勋,实际文化初中,参军前高中假文凭,现为函授大专,现任王安坪镇党委书记。
  一、唐晓军的财产有多少
  这里的照片是唐晓军在城东的土地和现在在吉祥庄园的住宅,他除了下图的财产外,在城南还有一块土地,价值约1000万元,在辰溪县教育局有一套约150㎡的住房,在气象楼有一套140㎡的住房,在步行街有套160㎡的住房,其中一套留儿子唐建勋居住,其余出租。
  二、唐晓军的经济收入
  唐晓军的妻子是辰溪供销系统职工,1995年全县供销系统倒闭,从此没有工资收入,那时唐晓军的儿子正在辰溪县一中读书,其时,辰溪县学生读书费用较贵,每年费用约3000元;由于辰溪经济不好,全县干部只发80%的工资,唐晓军的月工资大约在1500元左右,20%工资在职干部现在还没有补发,现在县团级干部也只有3500元左右。
  按照每人每月5000元的收入,4个人不吃不喝也积不到几千万元的资产(辰溪县算高收入,况且唐晓军的儿子才结婚约5年)。
  三、唐晓军的发家史
  任何人不能造人民币,银行是国家的金库,不是任何人的私有财产,所以,只要记住一点,国家干部发家了,他一定有不正当收入,就是老百姓说的“黑心钱,横财”。
  1995年,唐晓军任辰溪县计划生育局局长,之后,调任辰溪县委办主任,再之后,任县委主管政法的副书记,约一年后,又兼主管文教卫的县委副书记,他在任县委副记期间,辰溪县的公、检、法工作,在湖南省100多个县倒数第一,辰溪县的杀人、爆炸、抢劫案不断,有多起杀人案至今未破,公安局里打死人;分管文教卫工作后,辰溪县高考升学率全市12县市倒数第一,之前顺数第一,辰溪的文化被怀化号称“乌金文化”,在他的管理下,被怀化市改名为“煤渣文化”。任县人大主任期间,将辰溪一些有钱的老板用红顶冒子(人大代表)罩住,当然要钱开路,其中杨吉祥就是县人大代表,县国税局不知道。
  唐晓军当县委主管政法的副书记后,他工商银行的朋友王荣、老城派出所长、检察院的谢林波等人,相继开了华歆楼宾馆、紫都大酒楼、云天宾馆,他暗中分成,这些私人宾馆在唐晓军的照顾下,生意比当时辰溪第一流宾馆丹山宾馆要好多少倍,这里集中了辰溪的黄、赌、毒,无人敢抓,辰溪有人告唐晓军的状后,唐晓军又在长沙火车站开军人宾馆,之后,回辰溪开健康会所(太平洋保险公司隔壁,县国税局对面),租司法局房子开酒楼,他每到一个地方,集黄、赌、毒于一地,用唐晓军私下的话说“正轨生意赚不到钱,人无横财不富”。
  四、培养儿子谁也不敢动他
  唐晓军被辰溪人民取名辰溪第一贪,当然有他的一套,他儿子在辰溪一中读书就是玩童,在一中读初中,考不上本校的高中,读书没有出路,搞一个假高中文凭送部队当兵,当兵回来后,就安排在乡政府工作,一个县委副书记的爹(后来辰溪2号权力人物,比县长权力大,),一个乡政府上班的儿,儿子顺理成章地当上了乡政府领导,现在,他的儿子是辰溪最年轻的乡党委书记,有可能成为下届的县政府领导。
  有这样的儿子,在辰溪县城谁敢惹他,谁敢动他?
  五、唐晓军与吉祥庄园庄主杨吉祥的关系
  杨吉祥本是县国税局干部,2003年,杨吉祥在辰溪当时的水果批发城得到一块不付钱的土地,从此开始开发房地产,凡是辰溪的带“吉祥”的小区,都是杨吉祥开发的,但是,都赚不了多少钱,杨吉祥不知用什么手段得到现在的吉祥庄园土地后,对上级说是“建保障房”,实际是搞房地产开发,从此与唐晓军结成铁兄弟关系,唐晓军现在的土地对外说是“低价购进的”,房屋是自己修建的;实际情况是:唐晓军的土地及房屋全部是杨吉祥送的,这些开发商怕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所以,想方设法在政府中寻找保守伞,唐晓军就是辰溪黑社会、这些开发商的保护伞。
  上级领导,我不知道唐晓军从哪里来的这些钱,他是一个拿工资的人,我也是一个拿工资的人,为什么我的工资收入用起来紧吧,唐晓军的工资能派那么大的用场,明显的支不敷出,他却在辰溪安然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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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上诉人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徐胜利、被上诉人常德市金达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及唐晓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 判裁案例 - 110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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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徐胜利、被上诉人常德市金达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及唐晓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常德市武陵区城西办事处穿紫河社区武陵大道498号1栋5楼。负责人欧阳杰,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唐辉,湖南万昌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徐胜利,男,34岁。委托代理人彭国军,湖南保协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常德市金达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常德市武陵区东郊乡皇经阁村双拥路289号。法定代表人丁敬喜,该公司经理。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唐晓军,男,34岁。上述两被上诉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魏英武、倪宏平,湖南中思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天安保险常德支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徐胜利、被上诉人常德市金达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公司)及唐晓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2011)武民初字第77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天安保险常德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唐辉,被上诉人徐胜利的委托代理人彭国军,被上诉人唐晓军及金达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魏英武、倪宏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认定, 日17时许,被告唐晓军驾驶粤E05618号重型罐式货车,沿武陵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宏达园盘时,遇原告徐胜利驾驶电动车同向行驶至该处横过机动车道,由于唐晓军未避让,加之徐胜利未下车推行,导致两车相撞,徐胜利倒地受伤和电动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对该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唐晓军的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徐胜利的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徐胜利受伤后被送往常德市第一中医院住院治疗66天,花医药费29 349.10元、门诊费131.60元。
8日,常德市广德司法鉴定中心对徐胜利的伤情及医疗费用重新评估,预计医疗费30 000元左右,住院时间2个月左右,陪护人数1人,陪护时间2个月左右。日,常德市凯信司法鉴定所对徐胜利的伤残程度及相关医疗事项进行了鉴定,结论为: l、右大腿重度挤压伤并皮肤缺损植皮术后疤痕挛缩、右髋关节脱位致右髋关节功能部分障碍;2、左下肢大面积软组织损伤。以上损伤系交通事故所致,已分别构成九级伤残和十级伤残。附:医疗终结时间120日,陪护30日/1人。医疗费住院期间按实际需要酌定,门诊按正规发票酌定。原告支付鉴定费1380元。2011年1月l 8日,天安保险常德支公司对徐胜利所有的金豹电动车进行了定损,其定损金额为800元。粤E05618号重型罐式货车的实际所有人为金达公司,日金达公司从佛山市禅城区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购买,但至今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唐晓军是金达公司聘请的司机。金达公司为粤E05618号重型罐式货车在天安保险常德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中的第三者责任保险金额为300 000元,保险期间自日零时起至日二十四时止,被保险人为金达公司。徐胜利系常德市鼎城区唐家铺乡古龙山村2组村民,从2007年3月起在常德市武陵区甘露寺市场租用谢平治、韩德慧的门面从事鸡蛋生意,暂住城区已一年以上,其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2010年度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 566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1 825元,国有批发和零售业的平均收入为27 828元。徐胜利的残疾赔偿金为76 203.60元(16 566元×20年×23%),住院医疗费29 349.10元、门诊费131.60元、陪床费490元、鉴定费1680元(其中由徐胜利支付1380元)、护理费2400元(30天×8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92元(66天×12元)、营养费792元(66天×12元)、误工费7776.48元(102天×76.24元)、交通费酌定500元、精神抚慰金10 000元,电动车的损失800元,上述各项损失共计130 914.78元,其中已由金达公司支付医疗费29 349.10元、门诊费131.60元、陪床费490元、鉴定费300元,共计30 270.70元。金达公司还先后两次向徐胜利支付生活费2000元。原审法院认为,因违法行为侵犯公民健康权、生命权的,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案中,被告唐晓军违规驾车,造成原告徐胜利倒地受伤、电动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对此,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唐晓军在该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依法对徐胜利的伤残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徐胜利承担20%的责任。粤E056l8号重型罐式货车是被告金达公司从佛山市禅城区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购买,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该车辆实际归金达公司占有,金达公司是该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人,唐晓军是金达公司的驾驶员,其行为属履行职务行为,对徐胜利的伤残赔偿责任,依法应由车辆实际所有人金达公司承担。粤E05618号重型罐式货车已在天安保险常德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其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限额为300 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七十六条和国务院颁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被告天安保险常德支公司应在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内对原告徐胜利予以赔偿107 680.08元(残疾赔偿金76 203.60元、医疗费10 000元、护理费2400元、误工费7776.48元、交通费500元、电动车损失费800元、精神抚慰金10 000元)。不足部分应由被告金达公司按事故责任比例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即赔偿原告人民币1 8587.76元[(130 914.78元一107 680.08元)×8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及保险条款约定,被告金达公司应赔偿原告徐胜利18 587.76元,依法应由被告天安保险常德支公司直接对原告予以赔偿14 799.60(18 587.76元×85%一1000元),被告金达公司对原告赔偿3788.16元。事故发生后,被告金达公司已向原告徐胜利支付医疗费、门诊费、鉴定费等共计人民币32 270.70元,依法应与原告进行抵减。对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电动车损失费的诉讼请求,原审法院予以支持,其赔偿数额应按有关标准计算。由于被告唐晓军违反《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原告构成九级和十级伤残的后果,使原告身心受到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原告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12 000元过高,原审法院酌定其精神抚慰金10 000元。被告唐晓军、金达公司、天安保险常德支公司以原告徐胜利系农村户口,其伤残赔偿金应按农村标准计算的抗辩理由不充分,原审法院未予采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判决:一、被告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徐胜利人民币107 680.08元;二、被告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300 000元范围内赔偿原告徐胜利各种损失人民币14 799.60元;三、被告常德市金达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徐胜利各种损失人民币3788.16元。原告徐胜利获得上述赔偿款后应将被告常德市金达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向其支付的32 270.70元予以扣减。四、驳回原告徐胜利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1000元,由被告常德市金达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天安保险常德支公司的上诉理由:1、本案漏列了事故车辆的所有人;2、原审未加扣10%的绝对免赔率;3、徐胜利系农村户口,其在一审中未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其居住在城镇以及其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认为,1、唐晓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之规定,驾驶粤E05618号重型罐式货车营运时与徐胜利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徐胜利受伤和电动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唐晓军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徐胜利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唐晓军是金达公司聘请的司机,其所负的事故责任,依法应由金达公司承担。2、金达公司是粤E056l8号重型罐式货车的实际所有权人,对此,金达公司和唐晓军均无异议,且金达公司还以本公司为被保险人在天安保险常德支公司为该车辆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因此,本案金达公司作为事故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人,是本案的民事责任主体,天安保险常德支公司上诉认为本案一审漏列主体的理由不能成立。3、徐胜利虽为农村人口,但其在城市常期从事鸡蛋批发、零售业务,对此,徐胜利提供了暂住证、房屋租住证明及租住地社区证明,且所提交的证据客观真实、合法有效,天安保险常德支公司认为徐胜利系农村户口,其在一审中未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其居住在城镇以及其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原审法院按城镇标准计算赔偿金不当的上诉理由亦不能成立。4、天安保险常德支公司上诉称本案肇事车辆在同一年内发生两次交通事故,原审未按合同约定在计算赔偿金时加扣10%的绝对免赔率,但其在一、二审均未提供有关本案肇事车辆前次交通事故理赔情况的相关证据,故对此上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天安保险常德支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0元,由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聂 学 文&&&&&&&&&&&&&&&&&&&&&&&&&&&&&&&&&&&&&&&&&&&&&&&& 审&&判&&员&&&&李&&&&冲&&&&&&&&&&&&&&&&&&&&&&&&&&&&&&&&&&&&&&&&&&&&&&&& 审&&判&&员&&&&熊 云 耀&&&&&&&&&&&&&&&&&&&&&&&&&&&&&&&&&&&&&&&&&&&&&&&&&&&&&&&&&&&&&&&&&&&&&&&&&&&&&&&&&&&&&&&&&&&&&&&&&&&&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代理书记员&&&&任&&&&惠附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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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军的财产算不算不义之财 灰色收入
  他的行为该不该党纪国法处理
  唐晓军,男性,59岁,湖南省辰溪县原县委主管政法、文教卫的副书记,县人大主任,2012年12月,退居二线,现为辰溪县正处级干部。
  唐晓军儿子唐建勋,实际文化初中,参军前高中假文凭,现为函授大专,现任王安坪镇党委书记。
  一、唐晓军的财产有多少
  这里的照片是唐晓军在城东的土地和现在在吉祥庄园的住宅,他除了下图的财产外,在城南还有一块土地,价值约1000万元,在辰溪县教育局有一套约150㎡的住房,在气象楼有一套140㎡的住房,在步行街有套160㎡的住房,其中一套留儿子唐建勋居住,其余出租。
  二、唐晓军的经济收入
  唐晓军的妻子是辰溪供销系统职工,1995年全县供销系统倒闭,从此没有工资收入,那时唐晓军的儿子正在辰溪县一中读书,其时,辰溪县学生读书费用较贵,每年费用约3000元;由于辰溪经济不好,全县干部只发80%的工资,唐晓军的月工资大约在1500元左右,20%工资在职干部现在还没有补发,现在县团级干部也只有3500元左右。
  按照每人每月5000元的收入,4个人不吃不喝也积不到几千万元的资产(辰溪县算高收入,况且唐晓军的儿子才结婚约5年)。
  三、唐晓军的发家史
  任何人不能造人民币,银行是国家的金库,不是任何人的私有财产,所以,只要记住一点,国家干部发家了,他一定有不正当收入,就是老百姓说的“黑心钱,横财”。
  1995年,唐晓军任辰溪县计划生育局局长,之后,调任辰溪县委办主任,再之后,任县委主管政法的副书记,约一年后,又兼主管文教卫的县委副书记,他在任县委副记期间,辰溪县的公、检、法工作,在湖南省100多个县倒数第一,辰溪县的杀人、爆炸、抢劫案不断,有多起杀人案至今未破,公安局里打死人;分管文教卫工作后,辰溪县高考升学率全市12县市倒数第一,之前顺数第一,辰溪的文化被怀化号称“乌金文化”,在他的管理下,被怀化市改名为“煤渣文化”。任县人大主任期间,将辰溪一些有钱的老板用红顶冒子(人大代表)罩住,当然要钱开路,其中杨吉祥就是县人大代表,县国税局不知道。
  唐晓军当县委主管政法的副书记后,他工商银行的朋友王荣、老城派出所长、检察院的谢林波等人,相继开了华歆楼宾馆、紫都大酒楼、云天宾馆,他暗中分成,这些私人宾馆在唐晓军的照顾下,生意比当时辰溪第一流宾馆丹山宾馆要好多少倍,这里集中了辰溪的黄、赌、毒,无人敢抓,辰溪有人告唐晓军的状后,唐晓军又在长沙火车站开军人宾馆,之后,回辰溪开健康会所(太平洋保险公司隔壁,县国税局对面),租司法局房子开酒楼,他每到一个地方,集黄、赌、毒于一地,用唐晓军私下的话说“正轨生意赚不到钱,人无横财不富”。
  四、培养儿子谁也不敢动他
  唐晓军被辰溪人民取名辰溪第一贪,当然有他的一套,他儿子在辰溪一中读书就是玩童,在一中读初中,考不上本校的高中,读书没有出路,搞一个假高中文凭送部队当兵,当兵回来后,就安排在乡政府工作,一个县委副书记的爹(后来辰溪2号权力人物,比县长权力大,),一个乡政府上班的儿,儿子顺理成章地当上了乡政府领导,现在,他的儿子是辰溪最年轻的乡党委书记,有可能成为下届的县政府领导。
  有这样的儿子,在辰溪县城谁敢惹他,谁敢动他?
  五、唐晓军与吉祥庄园庄主杨吉祥的关系
  杨吉祥本是县国税局干部,2003年,杨吉祥在辰溪当时的水果批发城得到一块不付钱的土地,从此开始开发房地产,凡是辰溪的带“吉祥”的小区,都是杨吉祥开发的,但是,都赚不了多少钱,杨吉祥不知用什么手段得到现在的吉祥庄园土地后,对上级说是“建保障房”,实际是搞房地产开发,从此与唐晓军结成铁兄弟关系,唐晓军现在的土地对外说是“低价购进的”,房屋是自己修建的;实际情况是:唐晓军的土地及房屋全部是杨吉祥送的,这些开发商怕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所以,想方设法在政府中寻找保守伞,唐晓军就是辰溪黑社会、这些开发商的保护伞。
  上级领导,我不知道唐晓军从哪里来的这些钱,他是一个拿工资的人,我也是一个拿工资的人,为什么我的工资收入用起来紧吧,唐晓军的工资能派那么大的用场,明显的支不敷出,他却在辰溪安然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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