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贷款以清,担保公司保证金4200元不退了,最初担保公司收取保证金了我5600元

申请担保贷款贷出烦心事 车主意外被收车
“我的车开得好好的,也一直按照按揭合同正常还款,从未违约,无缘无故地被担保公司开走了!”昨日,信阳市民王先生向大河报记者诉说了自己的无奈遭遇。
大河网-大河报11月7日报道 “我的车开得好好的,也一直按照按揭合同正常还款,从未违约,无缘无故地被担保公司开走了!”昨日,信阳市民王先生向大河报记者诉说了自己的无奈遭遇。王先生拿着购车的相关手续向记者诉说自己的遭遇2014 年7月28日,王先生在信阳宝莲常4S店贷款购买了一辆车,贷款期限为3年。今年10月31日晚,王先生开车时车没了,只得报警。11月2日,他从4S店得知,其贷款买的车因为定位系统出了问题,被担保公司开走。王先生随即联系了该担保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要取车需将剩余的贷款还清,并扣除保证金,还要支付1万多元收车费。“4S店告诉我,是银行的抵押贷款,怎么会冒出来一个担保公司?况且我一直都按时还款,为什么要收车?”连日来,王先生四处奔波,却始终得不到说法。车主反映|正等人上门维修,车却被担保公司开走了王先生购买的是价值41.5万元的车,贷款年限3年,每月20日前还款,每月还款金额为8879元。日,王先生在4S店签订了购车、贷款等合同后将车提走。“当时给了我行车证、保险单复印件和车钥匙,其余的合同和手续也没给我。”王先生说。今年10月21日,王先生接到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对方说是担保公司的,说我的车GPS定位系统失灵,需要维修。当时我以为是骗子,也没理他。”王先生说,没过几天,他再次接对方来电,要求其前去维修GPS定位系统,“我便和当时卖车的销售员联系,他确认可能是GPS定位系统出了问题,让我等待上门维修”。10月31日19时许,王先生收到一条短信:“由于你在我行分期付款的豫SS××××宝马轿车出现违约!我行现已将你的车辆滞留,请与贷后管理处联系……”接到短信后,王先生急忙出门查看,发现车已经不在。“销售员让我等待上门维修,他们怎么能这样把车开走了呢?”王先生生气地说,“即使是GPS定位坏了,那也应该我在场确认啊。就这样一声不吭把车开走,谁能证明GPS是坏的,说不定是担保公司事后故意弄坏的。当事人不在场就私自把车开走,车上的物品丢了谁负责?”担保公司|数次催促仍未维修GPS,怕控制不了风险记者为此联系了郑州新佳销售公司负责人张先生。他告诉记者,凡是通过该公司担保在银行贷款的客户,公司都会在车上安装GPS定位系统,确保可以获悉车辆的具体位置。今年9月,公司发现王先生的GPS信号消失了,随即和他联系要求维修,“联系了四五次,客户一直拖着不来,前几天,我们通过办理贷款时客户登记的地址找到了车辆,将车开走了”。张先生说,房贷和车贷不一样,车是随时可以开走的。因为一旦定位系统失灵,公司无法掌握车辆的具体位置。如果客户随后拒缴贷款,公司的损失就比较大。“如今我们控制不了风险,就只能让他将剩余的贷款还清再把车还给他。”张先生说。宝马4S店|为促成交易为客户介绍担保公司,目前只能尽量协调对此,记者又联系上了4S店市场部的刘经理。他告诉记者,他们有自己的金融公司,因为客户的资质等问题,在申请担保贷款时并未通过。为促成这笔交易,就介绍了郑州新佳汽车销售公司为其担保贷款。今年9月,担保公司发现GPS定位消失后,多次联系,王先生都没有维修,“担保公司认为有不还款的迹象,因此把车暂扣”。刘经理说,店方当时只是想促成这笔交易,担保公司和店方并没有利益关系,目前只能尽最大努力协调此事。“当时购车贷款合同是客户和对方公司签订的。事发后,我们建议客户前往郑州和担保公司沟通,客户情绪比较激动,不愿意沟通。”4S店的相关负责人说。对于这一说法,王先生表示不能接受,“这辆车我交了首付款,又交了一年多的贷款,花了几十万。退一万步讲,即使定位系统出了问题,也应该通知车主现场确认,不能不吭声把车开走。”“让现在还款可以,但对方说除了剩余车款外,还要1万多元收车费,还有当时的保证金等,加起来要好几万。”王先生的妻子说。记者查阅|类似事件并不鲜见,郑州一家担保公司被车主起诉记者翻阅资料发现,信阳宝莲常宝马4S店曾发生过类似事件。2013年12月,信阳市民樊长青在该店购置了一辆宝马,办的是按揭贷款,第一担保人是石先生。次年6月,石先生生意出现亏损,郑州新佳在石先生及樊长青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开到了郑州。而樊长青此前一直在正常还款。去年 9月,郑州的李先生贷款购买了一辆丰田车。今年8月,他接到一条短信称其违约,要暂扣车辆。下楼一看,车已经没了。李先生打电话询问原因,同样被告知车辆 GPS系统被拆除涉嫌违约,要求一次性付清余款、扣走购车时的1.5万元押金、缴纳收车费1.5万元并赔偿车辆总价的10%,才能归还车辆。对此,李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于是对担保公司提起诉讼。“首先,我每个月都按时还款。其次,GPS定位系统坏了,应该通知我维修,没有任何通知就把车开走,并提出一系列不合理要求。我咨询了律师,他们这是一种讹诈、敲诈行为。”李先生说。律师说法|正常还款而被担保公司扣车,打官司基本都能胜诉处理类似车贷纠纷多次的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童振峰告诉记者,此类纠纷可以避免。“如果必须选择担保公司才能贷款的话,一定要选择靠谱的担保公司。选择之前可以在网上搜索一下,看是否有纠纷和投诉。”童振峰说,在与担保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果条款不合理,可以要求修改。签署合同后,车主应保留一份合同以及收据、发票等凭证。如果还贷过程中出现车辆被无故扣押的情况,应立即报警,以便在警方留下笔录,并确认扣押主体和时间,这对以后走法律程序有较大帮助。“如果车主正常还款而车辆被担保公司扣押,打官司的话,基本都能胜诉。”童振峰说,目前郑州李先生的案件法院已经受理,不日将开庭。
本文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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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女子贷款购车交一万保证金 还清贷款保证金却不退
徐焱 张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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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5月17日6时讯(首席记者 徐焱 记者 张从伟)贷款买车,如今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还清贷款后怎样全额拿回保证金,自然也成了不少市民关心的问题。近日,重庆江北区的叶女士就遇上了一件和保证金相关的烦心事。2013年,叶女士通过零首付贷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台越野车,如今她如约还清了贷款,1万多元保证金却迟迟拿不回来,4S店和担保公司双方都不肯认账,叶女士为此苦恼不已。车主:贷款还清却迟迟拿不回保证金2013年,市民叶女士在位于沙坪坝区显丰大道的重庆中升雷克萨斯4S店购买了一台越野车,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叶女士选择了贷款购买,并通过4S店工作人员的推荐,在一家名为重庆皇毅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担保公司办理了零首付贷款。办理零首付贷款和普通贷款购车略有不同,叶女士在购车时交了两份保证金,一份是交给4S店的续保保证金5000元,另一份是通过4S店交给担保公司的履约保证金11625元。如今三年过去,叶女士如约履行了义务还清了贷款,却只拿回了续保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迟迟没有着落。据叶女士介绍,续保保证金是要求她购买指定的保险,履约保证金是要求她按时足额还款。记者从叶女士提供的合同上看到,她和担保公司所签的合同中明确注有“逾期一次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扣保证金金额的60%;第二次违约不退还保证金”等条款,但叶女士称,3年时间里,她没有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按合同规定应该拿回当时交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是和担保公司签的,钱是通过4S店支付的,双方在保证金的问题上各有说辞,叶女士的一万多元保证金也就迟迟没有下落。担保公司:和4S店有约定可不退保证金5月9日,为了要回保证金,叶女士首先找了和她签合同的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却给出了履约保证金不用退的答复。担保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叶女士之前买车的时候是零首付,担保公司和4S店方面进行过沟通,也按比例返了一定费用给4S店方面,因此当时协商说这笔费用是不退的。而且费用的结算是在担保公司和4S店之间进行,要退钱也是通过4S店来退,担保公司不可能直接退钱给叶女士。同时担保公司方面承认,钱确实收了,公司方面也开了票据,但票据上并没有约定要退钱给叶女士。对此,记者于16日也来到了这家位于九龙坡区朝阳路的担保公司,公司工作人员以负责人不在单位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4S店:保证金是直接交给担保公司的 和4S店没关系在得到担保公司的答复后,叶女士来到了4S店询问担保公司“返点”给4S店的问题,接待叶女士的销售经理表示,“返点”确有其事,然而这是经营合作过程中的正常行为,和叶女士的履约保证金无关。“保证金最后是交给了担保公司,因此退款自然是由担保公司退。”遭到拒绝的叶女士提出,要和4S店负责人沟通,同时要查看4S店和担保公司当时进行公对公转账的条款。而这两项要求同样遭到了销售经理的拒绝,销售经理称,不清楚当时是否存在公对公转账条款,负责人生病了正在休息,一个月以后方才返岗上班。最终叶女士选择了报警,在警方调解下,销售经理建议叶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16日,记者来到该4S店证实相关情况,对于叶女士的保证金问题,行政经理杨怡出面向记者进行了说明。杨怡称,为了促成交易,在客户有相关贷款需求的时候,4S店会推荐相应的担保公司,但是客户是否选择,完全是自愿的。“保证金是直接交给担保公司的,和4S店没有任何关系,叶女士的履约保证金4S店方面并没有经手,4S店和担保公司之间不会在履约保证金方面发生任何的关系。”杨经理既否认了4S店经手收取了叶女士的保证金,同时也否认了和担保公司有过保证金方面的交易,她表示,客户是在和担保公司谈,双方达成一致了,客户拿贷到的钱来4S店买车,4S店的收款确认书里面没有顾客的保证金费用。杨经理称,支持叶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果法律界定需承担责任,不管是50%的责任还是100%的责任,4S店都会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这笔钱我们没有收,也没有成为4S店的利润,不可能承担这个费用,只能是协助叶女士把钱追回来。”工商局:已超出工商调解范围 所签协议是重要依据一万多元的保证金不退,是否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对此,记者咨询了当地的小龙坎工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类纠纷工商方面已经不适合进行调解,因为消费者和担保公司当时签订了合同,所以要遵守合同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4S店向消费者推荐担保公司的做法并不违规,因为最终如何选择还是要看消费者自己,所以消费者购车时所签的担保协议和购车协议很重要。”该负责人表示。律师:担保公司应按约定返还保证金4S店、工商局都建议叶女士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那么在法律层面,各方分别需承担哪些责任呢?重庆渝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汪志国给出了解答。“合同只约束签订合同的双方,保证金是担保公司收的,担保公司也出了收据,那么到了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理应退还。”汪志国说,如果合同有约定,凭合同就可以要求担保公司退钱,在这一纠纷中4S店只是代理行为,相当于帮忙,合同责任是由合同来约定的,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里有所体现,所以4S店没有问题。“至于4S店和担保公司之间做出了哪些约定是和购车人无关的,购车人只需要向担保公司主张权利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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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车没买“指定保险” 担保公司拒退保证金
  辽宁中晟鑫宇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合同内有相关内容
  律师: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沈阳市民陈先生:我在辽宁中晟鑫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买车,交了7800元的贷款保证金。现在贷款还清了想拿回保证金,他们以我没在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为理由,拒不退还保证金。
  (华商晨报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周楠)贷款买车,必须在指定保险公司买保险,否则贷款保证金就无法拿回。
  近日,已经还清车款的陈先生到担保公司要求退还保证金,却被告知因当时未在指定机构投保,保证金不予退还。
  记者走访发现,贷款买车需买&指定保险&早已成为行业潜规则。
  市民投诉:车贷还清为何不退保证金?
  2011年,沈阳市民陈先生在辽宁中晟鑫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13万元贷款,3年还清,并向担保公司交纳保证金7800元。
  近日,已经还清车款的陈先生到担保公司要求退还保证金,却被告知因当时未在指定机构投保,保证金不予退还。&我的车贷已经还清了,为什么不退保证金?&陈先生说。
  记者核实:抵押贷款合同有&指定投保&
  3月31日14时许,记者和车主陈先生一同来到位于浑南地区的辽宁中晟鑫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负责人王钢向记者提供了当时双方签订的《购车抵押贷款合同》,并强调合同中注明了续保承诺:所购车辆需全价投保,投保方式为逐年投保,且必须在贷款银行指定的辽宁中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投保。投保险种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第一受益人必须为辽宁中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合作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
  &如果客户未能按照合同履行,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王钢表示,如果客户自行购买保险,绝大多数约定第一受益人是自己,而贷款所购买的汽车因抵押给银行,客户在合同期间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在银行,产生的保险理赔费用第一受益人应为贷款银行,在指定保险公司买保险就能约定保险受益人为银行。
  律师说法:属强制交易应被认为无效
  &即便是车的所有权在银行,但消费者仍有自由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李宗胜认为,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担保公司要求陈先生在其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属于强制交易的行为;担保合同中与此有关的条款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条款,担保公司应退还陈先生7800元保证金。
  &客户自己购买车险也可与保险公司约定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并不需要在担保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买保险。&李宗胜说,&如果贷款公司拒不退还消费者保证金,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起诉。&
  贷款买车发现不合理条款可举报
  记者随机走访了沈阳市内几家车贷公司了解情况,其中多数公司都表示担保买车要在指定保险公司买保险,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即使贷款购买的汽车抵押给金融机构,但消费者仍有自由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工商部门表示,合同中要求消费者到指定保险公司担保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消费者贷款买车要小心类似的合同违约&陷阱&,一定要了解清楚合同各条款。如果发现有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可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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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A10]
通过担保公司贷款买车
车贷还完快一年保证金还未退
2009年,王先生通过青岛海卓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担保贷款,支付了担保费,并交纳了3500元保证金,签合同时对方承诺保证金在贷款还完后退还,但王先生贷款还清将近一年了,对方却始终不退保证金。当事人:保证金拖了近一年未退
2009年12月,王先生在4S店看中了一辆商务轿车,因为手头没有那么多现钱,准备从银行贷款。“因为4S店推荐的就是青岛海卓投资担保公司临沂分公司作担保,我与该公司直接签了合同。”王先生说。王先生通过该担保公司担保从银行贷款了7.4万元,还款期限三年,为此,他不但支付了担保费用,还交了3500元保证金。
王先生称,“当时对方承诺还清贷款后,可将保证金退还,合同中也有规定。”2013年1月,王先生还清了全部车贷,于是带着银行开具的结清证明去该公司索要保证金。“贷款后,我每月都按时还款,中间没有出现过任何逾期还贷现象。”王先生说。贷款还清后,银行给王先生出具了结清证明,随后王先生来到担保公司申请要回保证金。“当时海卓临沂公司方面的工作人员要回保证金收据后,称用快递发给总部审批,按照要求,最快一周就可以退还保证金。如今过去快一年了,期间,我多次打电话询问,也去该公司问过,但是对方一直推脱,保证金却始终没有退还。”王先生无奈地说。担保公司:可拿好单据到公司申请退还保证金
随后,记者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了青岛海卓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该公司曹经理称,他是今年3月底才调过来的,对于此事,他还未听说,也没有见过当事人。“收取保证金是为了防止借款人贷款不还。”曹经理称,担保公司在银行有存放的保证金做保证,如果借款人逾期未还贷款,银行就从担保公司保证金中扣除,为了防止借款人贷款不还,他们规定个人贷款时需按时还款,如果到时银行有逾期不还的不良记录,超过3次,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为了防止车辆出现事故后,借款人贷款不还了,还要求借款人在贷款期间要给车辆购买全额保险。”
曹经理表示,王先生可以带保证金单据、车辆3年全额保险单、银行结清单据及还款流水到公司提出申请,公司会尽快将其寄到青岛。待手续审核通过后,总公司将会把保证金退还给他。律师:可到金融监管部门投诉或者法院诉讼
本报特邀律师姜涛称,保证金是担保公司与当事人之间约定、保证可以及时向银行还清贷款。
姜涛表示,与担保公司签合同时,应查看合同上的相关规定,甲方首先应仔细查看合同中关于保证金的条款,确认保证金的退还是否有先决条件,若甲方满足退还保证金的条件或者没有违反相关条款,则乙方应当退还保证金。若甲方认为乙方故意拖欠,可以到金融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追回属于当事人的保证金。
同时,姜涛律师提醒,在选择担保公司时,一定要了解公司的信誉、资金运转及经营情况,包括在合同上签字时,都要把合同的内容了解清楚。&
&& (不填默认为匿名)消费者按揭买车保证金难退 上万保证金打水漂_新浪广东_新浪网
  投诉:保证金难退 还要交手续费
  在广州和东莞两地做外贸制鞋生意的刘先生,三年前在某汽车经销商贷款买了辆20多万元的起亚车。为了规避风险,4S店通过一家有资质的担保公司,为他进行了担保,向银行贷款。刘先生近期还清贷款后,想要回之前缴纳的1万多元保证金,车商却找各种理由拒绝兑现还款。最后该车商干脆告诉刘先生,当初做车贷担保的公司已破产,人去楼空,他们暂时也没办法。眼看当初说好车贷结清后就能归还的上万元保证金打了“水漂”,刘先生很无奈。
  无独有偶,另外一位市民柯先生向本报记者投诉:上个星期还清汽车贷款,去车商处拿机动车登记证,车商不仅不退还保证金,还额外要多交600元手续费,“不然不给登记证,让我办理不了解除车辆抵押登记等手续。”柯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三四年前车贷业务高速发展,众多担保公司介入新车、二手车的车贷业务,同时汽车厂商为提高新车销售,也给予贷款买车者更多优惠,吸引不少手头资金紧张的消费者选择按揭买车。部分消费者选择了只需交一定保证金,就能顺利按揭的担保公司做车贷,两三年过后,贷款虽然还清了,但“手尾”却变得麻烦了。
  调查:收保证金是车贷担保潜规则
  车贷保证金是怎么回事,该不该退?记者经本地经销商介绍,采访了与该车商合作的广东亚**担保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一位姓周的客户经理告诉记者:“担保公司收保证金很正常。”他解释道,一般车行和银行都不需要抵押任何东西,但银行和金融公司都不想有坏账,所以往往由第三方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收取。双方签订担保业务合同时,车贷保证金作为信誉保证金由车主押在第三方担保公司的一笔费用。根据双方约定,只要车主按期按次全部结清银行借款,并且不存在违约行为,贷款到期后担保公司会全额退还保证金。
  按照周经理的说法,保证金“能退”。但本地经销商告诉记者,“吞掉保证金”是汽车担保贷款行业的潜规则。即等消费者还清贷款后,如果担保公司以各种理由指责消费者“违约”,甚至不退保证金,作为车商也无可奈何。“保证金不是车商收的,而是担保公司收的,不然银行无法放款。”该经销商指出,每位客户收5000元到上万元不等保证金,数百名客户就有上百万元“收入”,利润很大。如果出现担保公司老板“卷款跑路”,追数就难了。
  记者获悉,也有部分车主在与车贷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时,担保公司承诺最后3~5期车贷可从风险保证金中扣除。不过这也并非万无一失,因广州“限牌”而在东莞买车的李先生就遭遇了担保公司的“朝令夕改”,他的宝马3系近期被指车贷因最后三次未按期还款,保证金不仅被没收,还要缴纳1.6万元保险违约金,才能取回车。
  提示:外地户口最易中担保陷阱
  记者从本地车商获悉,当前车贷业务盛行,有的仅凭一张普通的信用卡、或者一张身份证即可办理车贷。“譬如我们推行的一小时审批车贷‘绿色通道’,针对信誉条件好的本地企事业单位员工,或者有本地房产的客户。除此之外申请车贷都需要一定审核条件。”在上汽通用别克本地经销商负责金融业务的林先生告诉记者,需要担保公司办车贷业务的消费者,大多是“资质不太好”的客户,这些客户不是外地户口,就是无本地房产等,除了手续费,就必须要交一笔“风险担保金”。林先生告诉记者,按一辆18万元左右的新车计算,按揭三年的话,月供需要3800多元,需要交6000多元手续费,而担保公司还要收取1.1万元的风险保证金。
  业内人士指出,近年车贷市场发生变化,由汽车整车厂的金融公司和银行主导和推广汽车贷款便利业务,车贷担保行业不可避免重新洗牌,也导致一些维持不下去的担保公司选择了“跑路”。记者了解到,从2014年起至今,广州、东莞地区有上百位车主在还清车贷后发现一家名叫中硕的担保公司人去楼空,即便车主将担保公司告上了法院,但胜诉后仍追不回保证金。
  [律师说法]
  按揭买车应细读合同
  记者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获悉,在省消委会去年年底做的一份调查中,36.21%的受访者反映汽车销售服务商存在“购车捆绑销售汽车保险或车贷产品”行为,其中有超过40宗涉及车贷保证金的投诉案例,保证金少则两三千,多则上万元,部分甚至是因担保公司经营问题而导致保证金无法退回。
  广州君合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告诉记者,双方签订保证金合同是基于“合同自愿”的一种民事行为。消费者向银行或金融公司贷款购车,产生借贷关系,与银行或金融公司签订的为主合同;与汽车销售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是从合同,属于格式合同,不应与主合同相冲突。但有些合同条款有可能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如一些附加条件(还款日期、违约责任)等与主合同不同的地方,汽车销售方应尽到明示或告知的义务。消费者在维权时,主要依据主合同条约作为上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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