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京政办发2017 8号(2016)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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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
&临政办发〔2016〕24号 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6〕24号
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西安市临潼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7届69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西安市临潼区
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旅发〔号)和《陕西省旅游局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陕旅办字〔号)精神,切实抓住我区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的大好机遇,积极构建“产业围绕旅游转、产品围绕旅游造、结构围绕旅游调、功能围绕旅游配、民生围绕旅游兴”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进一步发挥旅游业在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创建工作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总体要求,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以生态做环境,以产业做架构,以文化为内容,以旅游为市场,积极践行“国际级景区,五星级服务”理念,进一步完善旅游产业发展机制,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旅游管理体系,推动我区旅游产业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切实提高我区旅游服务质量和产业经济效益,努力把旅游业培养成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工作目标
(一)旅游业增加值占本地GDP比重15%以上;
(二)旅游从业人数占本地就业总数的比重20%以上;
(三)年接待游客人次达到本地常住人口数量10倍以上;
(四)当地农民年纯收入20%以上来源于旅游收入;
(五)旅游税收占地方财政税收10%左右;
(六)区域内有明显的主打产品,知名度高,覆盖面广。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我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临潼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三民 & & & 区长
副组长:王海成 & & &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杨 &兵 & & & 区委常委、副区长
张青艳 & & &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房安宏 & & & 副区长
陈文军 & & & 公安分局政委
成 &员:周开来 & & &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姚 &勇 & & &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林榜元 & & &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韩 &钊 & & &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袁 &社 & & & 区发改委主任
邢 &平 & & & 区财政局局长
宁格龙 & & & 区人社局局长
张 &峰 & & & 区民政局局长
宋光明 & & &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韩现锋 & & & 区建住局局长
邢 &皓 & & & 区经贸局局长
朱永茂 & & & 区文体广电局局长
卫召勤 & & & 区卫计局局长
王 &战 & & & 区统计局局长
张振海 & & & 区旅游局局长
王斌洲 & & & 区物价局局长
王 &彬 & & &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姚国柱 & & & 区城改办副主任
张晓锋 & & & 秦文化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李庆国 & & & 国土分局局长
孟北京 & & & 区调查队队长
刘根学 & & & 地税局局长
杨晓伟 & & & 质监分局局长
雷 &琦 & & & 工商分局局长
李文平 & & & 公安分局副局长
高增长 & & & 骊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增龙 & & & 秦陵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建政 & & & 代王街道办事处主任
韦国强 & & & 新丰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超 & & & 斜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海 & & & 行者街道办事处主任
闫锋涛 & & & 度假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振海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创建方案并安排工作进度;组织联络、协调处理创建工作;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会议;汇总各类资料、组织自查及各项验收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组(创建实施组、环境整治组、行业规范组、宣传教育组、督察考核组)负责具体创建工作。
(一)创建目标实施组
组 &长:房安宏
副组长:袁 &社、邢 &平、宁格龙 、王 &战、孟北京、
&职责分工:
区发改委:对旅游业增加值占本地GDP比重15%以上进行分析核实,制作提供相关分析资料。
区人社局:开展旅游从业人员普查统计,提供旅游从业人数占本地就业总数的比重20%以上统计分析资料。
& &区统计局、旅游局:开展近年接待游客量统计汇总,提供年接待游客人次达到本地常住人口数量10倍以上的统计分析资料。
区调查队、统计局:开展当地农民收入情况统计,提供当地农民年纯收入20%以上来源于旅游收入的统计分析资料。
区财政局、地税局:统计汇总旅游收入情况,提供旅游税收占地方财政税收10%左右的统计分析资料。
区旅游局:对全区旅游产品进行收集汇总,提供区域内有明显的主打旅游产品,知名度高、覆盖面广的汇总分析资料。
(二)环境整治组
组 &长:杨 &兵
副组长:韩现锋、王 &彬、李文平、姚国柱、张晓锋、高增长、张增龙、王建政、韦国强、李超、杨海
职责分工:
区建住局:加强市政设施维护,及时更换维修路灯、灯箱广告等设施;做好城市广场、绿化带的保洁工作;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坚持湿法作业,坚决制止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切实做到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垃圾管理规范、车辆冲洗设施齐全。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加强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提升保洁标准,规范广告牌匾设置,清理占道经营,打击游售兜售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公安分局:加强治安巡逻,积极推进警力下沉,最大限度地屯警街面,加大对繁华街区、主要道路、旅游景区、集贸市场等场所的巡逻密度,净化全区社会治安环境。
区城改办:加强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工地管理,坚持湿法作业,杜绝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秦文化管委会: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保洁、广告牌匾规范、旅游公厕建设等工作,教育引导辖区群众文明待客、诚信经营。
骊山街道:做好辖区内街巷、城中村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教育引导辖区群众文明待客、诚信经营。
秦陵、代王、新丰、斜口、行者街道:做好辖区范围内,特别是景区周边主次干道及周边环境卫生,安排充足的保洁人员,加大日常保洁力度和次数,提高工作标准,教育引导辖区群众文明待客、诚信经营。
(三)行业规范组
组 &长:房安宏
副组长:张振海、李文平、宋光明、雷 &琦、王斌洲、
杨晓伟、王斌、张峰
职责分工:
区旅游局: 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强化导游员队伍管理;加大旅游市场检查力度;加强对“一日游”市场秩序的整治;配合公安部门打击“野导”、“黑车”;组织联合执法,对重点区域的非法营运车辆、社会闲散人员不法行为进行打击;联合公安、工商、电信等部门,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网站”,加强对文明旅游工作的检查。
公安分局:组织推进全区打击社会闲散人员非法拦截车辆、强行兜售及讲解服务、持假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加强游客密集场所、旅游景区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协助查处非法营运车辆,配合相关部门和街办、旅游单位加强对重点区域和景区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 &
区交通运输局:组织推进全区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取缔非法营运市场的相关工作;组织并实施重大非法涉旅营运案件的检查执法,重点规范出租车和客运车辆管理,对客运站和旅游沿线公交车站进行环境整治;开展司乘人员守法经营、文明服务培训;配合公安、旅游部门打击“黑车”。
工商分局:重点加强对依靠非法营运车辆输送客源的玉器店、土特产店等的检查管理;查处制假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旅游商品销售者,查处欺骗游客消费的欺诈行为;对旅游景区附近的商品销售摊点进行全面清理,取缔无照经营;对旅游热点地区商贸、餐饮经营者以回扣招揽游客、任意加价、坑宰游客等现象从严查处。
区物价局:规范旅游市场价格,坚决查处价格欺诈行为;监督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执行情况,重点整治强行销售联票和强制代加保险等行为;深入旅游、商业、餐饮等服务企业开展价格检查,规范标价管理,做到明码标价;对重点企业派专人蹲守,进行价格监管。
质监分局:重点对涉旅珠宝玉器的商品进行质量检验,鉴定假冒伪劣商品;对锅炉、电梯、索道运行安全进行监管和检查;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充装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生产、使用、检测检验的安全检查。
区城市管理局:加强对游客密集场所、旅游景区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重点整治景区周边乱设摊点、强买强卖、出店经营、尾追游售等现象,规范景区周边停车秩序;对散发旅游小广告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取缔不规范洗车点;规范华清路、临马路及城市快速干道沿线占道经营、无序揽客等行为。
区民政局:重点规范宗教旅游景点的管理,对宗教旅游场所内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诱导游客烧高香骗捐、借教敛财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收容区内游客聚集场所的乞讨人员。
(四)宣传教育组
组 &长:张青艳
副组长:韩 &钊、朱永茂、张振海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宣传教育计划;联系新闻媒体开展创建工作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区文体广电局:负责安排区电视台加大全域旅游创建工作新闻采访量,设置全域旅游创建工作专栏,全面宣传报道我区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的热点、亮点工作。
区旅游局:收集制作反映全区创建工作的影像资料、图片,归类整理,编制成册;制作创建宣传和汇报影像资料。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
各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创建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每季度向领导小组书面汇报所承担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强对各单位承担任务的督促检查。
(二)自查完善阶段(2016年7月—2016年8月)
各单位按照创建要求进一步查找问题,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完善资料,确保全部达到或超过创建考核标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由创建办公室负责汇总并形成《临潼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自查报告》,报请省、市旅游局审定。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9月)
按照创建工作目标及要求,组织全面自查,在自查完善的基础上向省旅游局提出验收申请。各单位做好迎接省上检查验收评定的各项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0月)
根据国家、省旅游局评审后提出的要求,总结完善,不断提高,达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对推动我区旅游业发展,提升临潼旅游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要把所承担的创建任务作为本单位重点工作来抓,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组织和发动全区群众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献计献策,并积极投身于创建工作中去,充分发挥整体效应,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同时,各单位要在城镇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设立醒目的标语牌和宣传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政策支持,资金引导。完善管理机制,建立旅游发展基金,制定支持旅游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我区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和旅游品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动员社会力量,鼓励集体或个人投资、合资、引资兴建开发旅游景区(点)、旅游产品和旅游公用设施,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把我区建成旅游项目特色突出、管理科学、功能设施合理完善的最佳旅游目的地。
(四)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以法制管理为基础,健全旅游管理机制,加强旅游行业管理,规范旅游市场,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五)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督查考核。将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纳入我区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及区监察局要对全域旅游示范区各项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及时督促检查,区考核办负责对各单位承担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落实。
附件:西安市临潼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具体工作目标分解表 &站内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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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
&临政发〔2016〕26号 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若干意见的通知
&临政发〔2016〕26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临潼区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继续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牢固树立稳增长首先是稳投资、抓发展关键是抓项目的理念,把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摆在当前工作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强化担当,积极作为,狠抓落实,全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努力促进投资增长,切实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二、各单位要把落实《若干意见》与贯彻中、省、市各项政策措施紧密结合,抓紧制定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逐项明确落实措施、工作任务、推进时限、负责单位和责任人。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牵头单位要主动沟通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增强工作合力。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要按期推进、按时完成;未明确具体时限的,相关单位原则上应在10个工作日内制定具体细则、工作计划或推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三、区政府督查室要对各单位推进落实《若干意见》加强督促检查,今年7月底、9月底前分别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将督查情况及时报区政府。
四、区发改委要牵头做好《若干意见》推进落实工作的协调、督导,每月5日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区政府。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 7日
西安市临潼区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促投资、稳增长、调结构各项部署要求,更加精准有效地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投资增速持续回落局面。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若干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16〕31号)精神,现就我区进一步做好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一)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将今年100个区级重点项目、12个市级重点项目及正在推进的事关全区发展的重大项目,分解由区政府领导联系包抓,具体责任单位负责推进。对存在征地拆迁、手续办理、税费减免、市政配套等问题的市区两级重点项目,由联系包抓领导现场协调、限时解决。各街办、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重点项目领导包抓、现场协调、绿色通道快速审批等工作机制,全力确保三季度重点项目完成年计划投资的85%以上,新开工项目开工率达95%以上。(区发改委,各街办、各部门及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二)着力抓好十大片区建设。努力抓好临潼现代工业组团、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现代物流区、旅游商贸开发区、航空扩展区、新区、临渭经济协作区、骊山景区、渭河生态区和现代都市农业区建设,通过片区建设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区发改委,各街办、各部门及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三)调整新增重点项目。全面梳理前期项目、签约项目及跟进项目,7月份提出年内可开工建设的新增项目名录,分解下达相关领导和责任单位,逐项协调推进,确保尽快开工。7月中旬,对我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进行调整,7月底前举行一次全区重点项目现场观摩活动,以促进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的平衡进展。(区发改委,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四)做好项目谋划储备。按照“在建一批、新增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紧盯中、省、市重要政策动向和重大项目工程,策划、包装一批战略性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重大项目。扎实开展“千人亲商助企”活动,积极主动服务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区经贸局按照年内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户,净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4户,净增规模以上服务业1户要求,拿出具体企业名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确保完成任务。(区发改委、经贸局、统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负责)
(五)完善项目协调机制。建立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由发改委牵头,相关审批部门、要素保障单位参加,每两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定期、定量、定进度、定部门、定责任人,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区发改委等区级有关部门,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二、着力扩大项目投资
(六)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在基础设施、产业转型、城乡统筹、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7月底前梳理提出一批尚未纳入年度计划、具备年内开工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并积极筹集资金,推动开工一批新项目。(区发改委、建住局、经贸局、财政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七)激发社会投资活力。7月底前出台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具体措施。在交通、市政、教育、医疗、物流等领域,重点是垃圾处理、公共停车场、集中供热(冷)、李家河引水、兵马俑停车场等方面,8月底前提出一批社会资本投资项目,争取年内启动建设。(区发改委、财政局等区级有关部门负责)
(八)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成立临潼区PPP项目协调领导小组,设立 PPP中心。6月底前出台《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西安市临潼区政府领导包抓第一批向社会资本开放投资项目名单》、《西安市临潼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政策文件。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细化PPP项目操作流程图,规范PPP项目操作流程,为项目单位和项目实施机构提供简单易懂的运行图,为我区PPP项目的落地实施做好前期工作。积极争取我区更多的PPP项目进入省市项目库,年内入库项目不少于25个。由区发改委负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业PPP项目运行机构,指导推进我区PPP项目加快实施,年内争取启动3-5个PPP项目。尽快完成《渭北综合管廊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力争早日实施。(区发改委、财政局、相关园区等区级有关部门负责)
(九)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招大引强选优,积极“从外引、向上争、朝内挖”,有针对性地策划组织专项招商活动,强化跟踪协调服务,促成签约项目落地。要积极推进丝博会暨西洽会签约项目后续工作,对本届西洽会签约项目进行分解,实行领导分包制度,明确项目责任单位。区经贸局要每月组织听取各责任单位跟踪落实情况汇报,在全区进行通报和重点督办,争取意向项目尽快转为合同项目,合同项目尽快落地,年内形成投资量。(区经贸局、发改委、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三、改进项目审批服务
(十)压缩审批时限。凡涉及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和配套服务的部门单位,都要开通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办结限时,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自即日起,项目备案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审批、核准及节能审查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审查备案时间由3天、7天分别压缩至1天、3天。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由18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工程规划阶段审批时限由36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土地证公告加办理手续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全区范围内工程建设涉及(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由14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市政道路挖掘占用审批、市政施工许可证办理由20个工作日均压缩至10个工作日;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免收道路挖掘相关费用。(区政务中心、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规划分局、建住局、城市管理局、文体广电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十一)优化审批流程。土地报批由“先社保后报地”调整为“先报地后社保”。征地风险评估后置到征地实施阶段。对工业、商服、住宅、旅游、娱乐等备案类项目,土地报批征收前不再进行建设用地预审。用地单位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依据土地审批件、出让合同和首期出让金缴纳票据,规划、建设部门即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手续,房管部门按支付土地价款比例办理商品房预售审批手续。7月底前出台投资领域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区委政法委、编办、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建住局、文化广电局、政务中心负责)
(十二)简化建管程序。民营资本投资建设项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项目业主可自主决定是否招投标,自主确定发包方式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可依据立项审批文件开展前期服务类招标工作,试行资格预审、资格后审由项目单位自主决定。(区建住局负责)
四、加强项目要素保障
(十三)加快全区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项目征地报批随到随报,9月底前完成全区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工作。探索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多种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实施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7月份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查整改专项活动,促进土地资源盘活利用。(国土分局,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十四)减免投资项目城市建设配套费。凡新开工项目形成明显投资量并纳入统计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政策延长到日。(区建住局负责)
(十五)优惠土地出让价格。按照国土部《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确定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对已出让工业用地,增加容积率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对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等的,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经营性商业用地,可以参照市场地价水平、所在区域基准地价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等确定出让底价。社会资本举办的床位设置500张以上的医疗用地,土地出让金不高于工业用地土地出让金水平。(国土分局,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十六)全力推进征地拆迁。规范全区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各种费用,实现全区统一标准。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7月上中旬全面梳理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项目用地需求制定工作方案,逐项确定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完成时限、推进措施,确保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研究调整城建项目土地征用的政府补贴标准,特别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区发改委、建住局,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十七)加大政府资金支持。7月10日前召开财政资金投资类项目督办会,城建计划、基本建设、工业等各类涉及投资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原则上于7月底前全部兑现,有特殊要求的9月底前拨付进度需达到全年资金计划的95%以上。城市综合治理、治污减霾、旅游专项资金等项目,7月底前拨付达到全年计划的80%以上。对未开工及未按进度推进的政府投资项目,参照中央预算内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清理,调整资金优先保障具备开工条件及建设进度快的项目。区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策划、包装项目和争取上级资金项目的前期工作。(区财政局、发改委、经贸局、建住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十八)重视上级资金的争取、使用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紧跟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资金,为我区项目建设争取更多资金支持。要拟定争取上级项目目录,落实责任到单位、责任人员。凡争取到的中省市资金项目,在配套资金上,区财政原则上要应配尽配,给予大力支持,今年争取上级财政支持资金要比上年同期增长40%以上。同时,要管好、用好政府投资,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对于中、省、市已经安排资金的项目,尚未开工的要抓紧手续办理,争取早日开工,已开工的项目要加快工程进度,争取早日建成投用。对我区正在实施且确有资金困难的政府投资项目,以最快的速度梳理提出项目清单和资金申请,努力争取市财政通过加强资金调度给予我区以支持。(区财政局、发改委、经贸局、建住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十九)做好社会投资项目融资服务。努力发展壮大金融市场,积极协助恒信小额贷款公司通过省金融办审批,对接洽谈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争取年内在我区正式开业运营。积极协调辖区金融机构,召开项目融资对接会、重点项目推介会、银企座谈会等,在银行和企业牵线搭桥,有效疏通金融部门与经济主体的连接渠道,进一步推动银政企合作。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临潼业务部要加大重点项目融资力度,精简审批流程,提升融资服务。(区财政局、金融办,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五、优化项目建设环境
(二十)缩减禁噪范围。对远离居民区、学校等区域的建筑工地,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连续作业夜间施工的,在采取有效噪声污染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施工单位可向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夜间施工。(环保分局负责)
(二十一)调整禁土区域。冬防“禁土令”及二级以下(不含二级)空气重污染期间禁止土方作业施工的范围,由以前全区调整为城市建成区。范围之外项目,经核实备案,允许施工建设。(环保分局、城市管理局、建住局负责)
(二十二)优化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对远离住宅区、教学区且周边交通秩序良好的出土工地可申请24小时清运建筑垃圾。地铁、市政等工程可24小时清运建筑垃圾。所有24小时清运建筑垃圾的工地和车辆,要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和拥堵路段,并按规定路线运行。建筑垃圾消纳场和回填复耕点实行24小时开放运营。区级渣土清运主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及街办、园区管委会实行建筑垃圾清运审批“一口受理、一次办理”,补偿费“一次收取、统一分配”。(区城市管理局、物价局、财政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二十三)扎实开展“亮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建设领域“抢占工地、强揽工程”和“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活动,优化投资环境,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一是各单位要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及时获取建设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情报信息,认真分析研判,及时上报。公安机关要设立专门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二是公安分局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一批案件,力争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抓获一批犯罪分子,挖掉一批幕后操纵者和保护伞,要适时、集中、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和嫌疑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三是在重点建设区域,由公安部门牵头,园区管委会、企业协助成立联合巡防队,组织专门力量,实行不间断巡逻,及时发现、处置案(事)件,打击违法犯罪;四是在专项行动中,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及村组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绝不姑息。(区委政法委、公安分局,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六、强化项目进度管理
(二十四)加强投资统计工作。强化分区、分系统投资统计分析,做好投资旬统计、月报告及实时监测、预警工作。加强投资统计业务培训,做好与市统计局的沟通衔接,同时做好街办、园区的统计衔接、数据核实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准确、全面规范报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做到应统全统、应报全报、不重不漏。(区统计局负责)
(二十五)加大督办考核力度。实行投资月通报制度,月度投资增速持续下滑且排名靠后的,街办、园区管委会在区政府常务会上说明情况。加强投资专项督查,对存在问题的重点项目列表建账、挂牌督办、按月通报。(区发改委、考核办、政府督查室负责)
(二十六)完善激励问责机制。健全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激励机制,7月底前制定奖励办法,鼓励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多上项目、多报项目,依据投资增长情况给予奖励。将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对工作不力、效能低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问责。(区发改委、财政局、监察局负责)
上述政策措施有效期为文件下发之日起至日,适用于全区范围及各类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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