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腹黑老公复婚请排队协议离婚时房子归他,但现在复婚后腹黑老公复婚请排队同义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这样房子就是夫妻共同材产了是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复婚?请在房产证上加我名字”
复婚前,男方同意了;复婚后,男方反悔了女方这样的要求到底受不受法律保护?
&&通讯员 雷子君 许峰 记者 黄洪连&&&&妻子冯兰,30岁,哈尔滨人,年轻漂亮。&&丈夫张强41岁,也是北方人,离异过,早年到杭州创业做生意,经过几年打拼,在杭州买了套房子,经济条件不错。两人虽然仍是夫妻,却因为婚后老公的房产证上要不要加妻子名字的事情打起了官司。&&复婚后老公改主意了&&B&&A&&签好这份复婚前的协议后,日两人正式复婚。复婚后,冯兰就催张强去给房子加上她名字,但张强却不肯了。两人因为这事儿又吵了起来。最终,冯兰起诉到余杭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张先生的房子有自己一半的分子。法庭上张强说,协议确实是真的,但这房子是他婚前个人财产。“结婚的前提是要分一半的房子,这样的婚姻违反了公序良俗。”&&张先生说,退一步说协议上要写上妻子名字,其实就是送一半的房子产权给妻子。“现在我不同意送了。”&&法官指出,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的撤销权。&&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实行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即便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也还可以允许赠与人因自身的某种事由撤销赠与,这也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显著区别。尤其是有的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因一时情感因素而欠于考虑,如果绝对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则对赠与人太过苛刻,也有失公允。&&什么是任意撤销权?&&有条件地复婚&&2008年上半年,冯兰和张强两人在从老家回杭州的火车上相识。都是北方人,两人很谈得来。熟悉后,这对单身男女很快谈起了恋爱,不久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生了一个儿子。但好景不长,2009年12月,两人就爆发了婚姻危机,最终调解离婚,孩子则由男方抚养。离婚的一年时间里,基本上是张强在抚养照顾年幼的儿子。考虑到过早离婚对孩子不好,两人经过商量后决定复婚。不过,快要办理复婚登记时,冯兰提出,如果以后两人再结婚的话,男方必须把属于男方个人的那套房子加上自己的名字。冯兰要求写下书面的婚前协议,如有违反则男方须赔偿女方50万元,以此作为今后结婚对自己的保障。张强再三考虑后,表示同意。&&法院判决支持男方&&C&&余杭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前协议中丈夫承诺在双方登记结婚后,把妻子名字写进房产证,这属于是丈夫对妻子的房产赠与。而在赠与的房产办理登记之前,如果丈夫不同意变更登记了,那么他有权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第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应按《合同法》第186条处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对房子而言,没有经过房管部门的登记变更,房屋产权就没有发生变化,所以丈夫承诺要分妻子一半的房产自然还没送出去。&&所以,迄今而言丈夫虽然同意过把房子加妻子名字,但既然还没到房产管理局登记,就有撤销权。&&法院最终驳回了冯兰的诉讼请求。&&(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 [] [] []大家都在搜:
扫描二维码安装搜房网房天下APP
手机浏览器访问搜房网房天下
> > 问题详情
我和老公结婚后买房,离婚协议书上说房子归我,再复婚算我的婚前财产吗?是应该离婚前就改房产证名
我和老公结婚后买房,离婚协议书上说房子归我,再复婚算我的婚前财产吗?是应该离婚前就改房产证名,还是离婚后改房产证上的名字
浏览次数:0
回答被采纳后将共获得20
复婚算婚前财产
如再复婚,该房产应属于你个人所有;离婚前离婚后都可以改。
你好,是的,是个人财产。
属于个人财产
你好,属于婚前财产。
复婚后属于婚前财产,房产证改名时间双方协商
你好,一般可以。
属于婚前财产
位提问人正在寻找答案
手机动态登录
请输入用户名/邮箱/手机号码!
请输入密码!
没有搜房通行证,
ask:5,asku:0,askr:925,askz:20,askd:59,RedisW:0askR:5,askD:0 mz:hit,askU:0,askT:0askA:7
Copyright &
北京拓世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Tuo Shi Hong Ye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 400-850-8888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 24小时滚动 |
离婚时房子给了老婆 复婚后老公还有份吗?
365地产家居网
“房子是我的!”
  儿子去世后,婆婆和儿媳为房争吵。婆婆说:“这房子是你们夫妻俩的,我这个当妈的要求继承我儿子那部分,有什么不对?”儿媳答道:“您没不对的地方,但这房子早就是我的个人财产了。”
  儿媳如此这般解释完,婆婆惊呆了。原来,这两年儿子跟儿媳折腾得不轻,先是背着家人离婚,后来又悄悄复婚,虽说最终破镜重圆了,但财产状况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离婚时,房子分给了儿媳,复婚那会儿,又没谈财产问题,等于说,儿媳是带着自己的房产重新嫁过来的!
  2002年,陈杰和王丽经人介绍认识,同年年底筹划结婚。双方父母资助他们买了套90平方米的婚房,产权登记在小两口名下。因为婚前相处的时间很短,对彼此的性格不够了解,生活中难免会有些磕磕碰碰。2005年,女儿小雨出生后,需要操心的琐碎事一下子增多,夫妻俩更是矛盾不断。2008年,陈杰提出离婚,王丽同意,但要求暂不公开离婚消息。“两边老人年纪都不小了,我怕他们接受不了,而且女儿还小,知道爸妈离婚对她成长不利。”王丽的请求合情合理,陈杰一口答应。两人悄悄办了离婚手续,但仍住在一个屋檐下。
  离婚时,两人签订了离婚协议,约定存款和债务归陈杰所有,房子给王丽,女儿也由王丽抚养。因为种种原因,王丽没有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两人在同一个屋檐下分居近一年,关系反而融洽了很多――可能是因为身份发生了变化,彼此之间要求少了,客气多了。再加上女儿在中间发挥“润滑”作用,两人关系迅速恢复。2009年3月,在陈杰的争取下,两人复婚。复婚后,谁也没提财产的事,房子还是一起住,钱还是一起花,日子还是照常过。
  然而平静的生活没能持续多久――2009年10月,陈杰不幸因车祸去世。悲痛之余,陈杰的母亲周女士有点担忧:王丽还很年轻,将来肯定会改嫁,如果她把儿子的财产都带走,自己老了以后靠谁呢?今年年初,周女士向王丽提出依法分割陈杰的遗产,主要是房产。
  “妈,这房子是我的个人财产,不能算作陈杰的遗产。”王丽支吾着向婆婆解释。周女士大吃一惊:这房子是小两口一起买的,怎么就成了个人财产了?王丽只得将离婚又复婚的事实全盘托出。
  “离婚时,我们签了协议,房子归我,尽管没办过户,但从那之后,这房子就是我的个人财产了,后来我跟他复婚,这房子应该算我的婚前个人财产。”王丽试图说服婆婆。周女士没法接受,明明是两人一起买的房子,怎么就成了儿媳一个人的了?
  婆媳关系因为房子紧张起来。光打口水仗解决不了问题,为了彻底解决,王丽将婆婆和女儿小雨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产权归她一人所有。经过为期两个月的审理,法官上周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解释了判决理由:根据法律规定,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也终止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陈杰与王丽在第一次的离婚中已经对原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作了分割,即房子归女方所有。因此,在双方复婚时,该房产的所有权早已发生变化,该房产已经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陈杰与王丽复婚后未对该房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因此该房产不应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白妍&陈珊珊
来源:&&【】【】
【】【】【】
数据加载中, 请稍候…
业主社区?TOP 10
楼市拐点是否再现?
365地产家居网
建议使用 IE 或 NETSCAPE 4.0以上版本浏览,最佳显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明星老公复婚请排队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