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低保户能办外国人就业证办理吗

办理对象/城市低保
对象(即可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人员):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
的,均有资格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申请人员经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机关审核批准后,即成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申请程序/城市低保
  (1)申请人向户口(含集体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申请书、居民户口薄、申请人身份证和收入证明等材料;
  (2)居委会或委托经办机构对提出申请的家庭进行登记,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经调查核实后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居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话水平进行核查后,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上报县(区)民政局。
  (4)县(区)民政局负责对辖区申报城市低保家庭的审批。审批由县(区)民政局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核发。
申请条件/城市低保
  申请条件: 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报材料 一、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二、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三、 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四、 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五、 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六、 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七、 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八、 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办结流程/城市低保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三、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四、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五、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六、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七、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八、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存在问题/城市低保
  进入21世纪以来,城市低保制度进入更加完善的转型期,实现了一系列转变:从生活救助向综合救助的转变、从平均主义救助向分类救助的转变、从普遍型救助向选择型救助的转变、从维持型救助向发展型救助的转变、从不太规范的救助向比较规范的救助的转变。但是,调查显示,城市低保制度仍存在三大突出问题:
低保标准偏低难解饥渴
  2003年,低保制度开始了“分类救助”的制度建设。分类救助对“三无”人员、重病重残人员、在读中小学生、优抚对象等采取上调一定比例待遇的做法,使特殊困难的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一定改善。调查表明,目前享受分类救助的家庭占低保家庭总数的80%以上。
  城市低保制度建立以来,低保标准虽不断提高,但幅度太小,远远落后于在职人员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全国在建立这一制度时确立的保障线不足100元,到2006年上升到169.6元/人、月,人均补差82.9元/月,上升幅度不到1倍。除整体保障标准过低外,各地保障线之间的差别也很大。2004年全国低保标准最高的地区(京、沪,290元)和最低的地区(
,118元)之间相差接近3倍。相当一部分实际生活存在巨大困难但又达不到当地低保补助标准的边缘家庭难以成为制度照顾的对象。当然,个别地方也出台了相应政策,例如
个别城市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保障标准但低于1.5倍的家庭,实行对患重大疾病人员特殊生活保障的救助政策。但从全国看,这毕竟是少数。
  对策建议:首先,适当提高低保补助标准,扩大低保制度的覆盖面。其次,在完善分类办法的基础上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分类救助标准体系。建议各地政府通过实际调查,对低保对象做更为科学、合理、细致的分类,归纳不同困难人群的特点和需求,深入细化分类救助的办法,实施多种救助方式(标准),以更好地满足这些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需求。此外,适当考虑对贫困边缘户的救助。建议各地根据实际,逐步将贫困边缘户纳入低保制度的保护范围,至于办法与形式可以灵活采用。
与再就业机制缺乏有效衔接
  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都出台了关于促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再就业、实施低保制度与再就业制度联动或衔接的相关措施。这些措施对低保对象再就业起了促进作用。以
为例,到2005年6月底,该市有15个区县连续12个月低保退出人数大于进入人数,2005年6月底全市城镇领取政府救济的人数较2004年12月底净减少2.53万人。
  进入新世纪以来,各地对低保对象中有劳动能力者加大了再就业培训的力度,对低保家庭中就读子女的照顾也在不断强化。从就业培训来看,受访低保户中75.4%表示接受过政府提供的就业培训,但是只有33.6%认为这些就业培训有用。从对再就业低保户的优惠政策来看,不少城市都采取了“救助渐退”的政策,但时限太短,各市的救助渐退政策最多不超过三个月。显然,这种鼓励措施在实质上起不到太大的激励效果。更有甚者,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尽管所获得的低保金不高,但是除此之外,他们还有可能获得配套救助。配套救助措施增加了低保制度的含金量,削弱了低保户找工作的积极性。此外,低保户一旦参加工作,获得收入,就要退出低保。然而他们的收入普遍不高,扣除就业成本,就相差无几了。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可能拒绝就业、享受低保。
  对策建议:强化制度促进再就业的功能。为了防止福利依赖,促进再就业,我们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其一,在保障标准上,扩大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者与无劳动能力的贫困者之间的差别;其二,民政部门积极配合劳动部门加强对低保对象再就业的培训,改进培训方式与培训内容,使之真正切合低保对象的就业需要。其三,对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的保障待遇在支付方式上尽量避免直接的现金支付。各社区可以积极发展社区服务和公共服务,为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提供临时性就业岗位,将救助金转化为推动其工作的劳动津贴。
低保资金筹集机制中存在平均主义倾向
  到上个世纪末,由于各级政府重视,低保制度的资金来源较有保障,为推动“应保尽保”与适度提高保障的水平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但是,低保资金筹集机制却存在一定的问题。调查显示:在社区低保资金的构成中,国家财政和省财政所占的比例较低,市、区两级财政是资金的主渠道。由于各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且即使在同一个市,不同的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是有差异的,各区财政能力也就有所不同。但目前不少城市的低保资金筹集机制中存在着平均主义的倾向,即市财政给各区的拨付比例是固定的,各区所要自筹的比例也是相同的。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财政困难的区在资金筹措方面捉襟见肘;而资金不到位,又影响了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对策建议:完善低保制度的筹资机制。中央、省、市、区各级政府所应承担的比例应当合理划分,做到各尽所能,不宜“一刀切”。一方面,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中央和省一级要建立社会救助专项调剂资金,用于补充贫困地区保障资金的不足。另一方面,在城市中要合理确定市、区两级财政各自的负担比例,根据保障对象的分布状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分担,市财政应适当向贫困市区倾斜。除此之外,为确保“应保尽保”所需资金,各地还可以采取开拓社会筹资渠道作为补充。
最新消息/城市低保
  日,从国家
网站获悉,财政部、民政部今天发布《关于加强城乡
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称,中央财政对享受中央补助地区的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5元增加补助,农村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2元增加补助,7月1日起按月发放城乡低保资金,确保城乡低保家庭及时领到当月的低保金。
  通知称,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号)要求,尽快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通过累计结余、当年预算和上级补助等渠道筹集所需资金。2011年,中央财政对享受中央补助地区的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5元增加补助,农村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2元增加补助。从2011年起,各地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幅度要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财政确有困难的地区至少要按中央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从当年1月份开始,逐月落实到位。
  通知显示,各地财政、
门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城乡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各地要从日起按月发放城乡低保资金,确保城乡低保家庭及时领到当月的低保金。个别金融服务不发达的偏远地区,农村低保资金可以按季度发放,要确保低保家庭于每季度初10天内领到当季的低保金。
  通知指出,财政部、民政部将从2011年6月起,对截至上月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乡低保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按月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包括预算执行累计数与上年同期的增长水平、当期年度预算执行进度等。各省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通报制度,及时向各地市县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将通报报送财政部、民政部。
  日,财政部、民政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进一步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制定了《
  日起,北京市低保标准将再次调高,城市低保标准将从现在的家庭月人均520元增至58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380元增至460元,受益人群达到17.83万人。
  据介绍,本次低保标准调整的依据,主要是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本市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的相关测算,同时进一步考虑了本市2012年初以来天然气等能源价格上涨等因素,并综合考虑了与其他社会保障相关标准的关系。
&|&相关影像
互动百科的词条(含所附图片)系由网友上传,如果涉嫌侵权,请与客服联系,我们将按照法律之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本站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
登录后使用互动百科的服务,将会得到个性化的提示和帮助,还有机会和专业认证智愿者沟通。
此词条还可添加&
编辑次数:4次
参与编辑人数:4位
最近更新时间: 04:56:57
贡献光荣榜实施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建议
||||||||||||||||||||||
您现在的位置:&&>>&&>>&&>>&&>>&正文阅读次数:人次实施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建议1.VIP俱乐部2.查看资料3.订阅资料4.在线投稿5.免费阅读6.会员好评7.原创检测8.教材赠送9.联系我们10.常见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切实帮助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劳动力实现就业再就业,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县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重点帮扶,促进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
(一)明确对象,实施帮扶。重点帮扶对象为农村低保家庭中的劳动年龄段内,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上述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所申报登记审核后,向县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凭证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各镇乡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农村低保家庭开展深入细致地调查,及时摸清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数量、劳动能力、就业愿望等基本情况,建立农村低保户家庭劳动力台帐,制订就业援助计划,开展有针对性地就业援助。
(二)拓宽渠道,开发岗位。针对农村低保人员文化程度低、就业能力弱等实际困难,千方百计拓宽就业门路,积极开发合适的就业岗位,就地就近安排就业。
各乡镇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和各类单位的勤杂岗位;鼓励企业优先招用农村低保家庭人员;通过创办再就业基地、扶持农业加工、来料加工以及种养殖等形式,更多地吸纳农村低保人员就业;对有条件外出务工的人员,应列入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总体规划,并作为重点帮扶对象,综合运用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手段,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各基层劳动保障所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农村低保人员不同情况和就业愿望,开展分类指导和培训,提高农村低保人员的就业技能,增强竞业择业成功率。对农村低保人员通过乡镇劳动保障所直接推荐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劳务)合同的,经劳动、财政部门审核,给予乡镇200元/人的补助。
(三)落实政策,促进就业。凡持有《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的人员和招收这类人员的单位,可享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中的社保补贴、免费职业介绍、免费职业培训、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与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同样的就业援助政策。
镇乡(村)开发的保洁等公益性岗位安排吸纳农村低保人员就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劳务)合同,年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经劳动、财政部门审核,凭劳动(劳务)合同和工资发放清单,给予镇乡(村)每人每年2000元的岗位补贴;县内企业安排吸纳农村低保人员就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上班的,月工资达到县最低工资标准及以上的,经劳动、财政部门审核,凭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清单,给予企业每人每年2000元的岗位补贴;对农村低保户家庭劳动力从事种、养殖业,达到一定规模并获得金融机构2万元以下小额贷款的,经县劳动、财政部门审核,凭信用社贷款利息支付有效凭证,给予小额贷款贴息扶持;鼓励镇乡(村)来料加工基地吸纳农村低保人员就业,对农村低保人员从事来料加工年人收入达到4000元及以上,经劳动、财政部门认定,凭来料加工费发放有效凭证,给予农村低保人员每人500元的补贴;对农村低保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一年及以上,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劳动、财政部门审核,凭营业执照等有效凭证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就业援助。
建立低保待遇渐退机制,鼓励农村低保人员通过就业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对确定为就业援助的农村低保人员,从申领《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之日起原享受的低保待遇不变,通过就业援助后,不属农村低保户范围的,退出农村低保就业援助。
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基本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
按照省政府充分就业社区"零就业家庭"实现基数为零、动态为零的工作要求,在年我县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使城镇"零就业家庭"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再就业,基本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
(一)创建目标
社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总体就业率达到96%,登记失业人员和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基本实现就业再就业,"零就业家庭"基本消除;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得到有效援助,就业渠道畅通,自主创业的环境进一步改善;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参加积极的就业准备活动,通过2-3年的努力,力争在2009年底前,全县所有社区实现 "充分就业社区"达标;已达标的社区要巩固成果、完善制度、规范运作、确保实效。
(二)工作任务
1.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宣传,做到政策宣传入户到人,落实到位,同时要认真做好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的审核、发证工作,做到应发尽发。
2.建好基础台帐。各社区要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核实,摸清其家庭状况、失业原因、技能水平、培训意愿、就业意向等基本情况,建立"零就业家庭"基础和动态台帐,定期走访、跟踪核查其就业再就业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3.开发就业岗位。社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通过兴办服务实体、来料加工、卫生保洁、创办再就业基地等形式,创建一批就业岗位;通过挖掘辖区内共建单位的空岗信息,腾出一批就业岗位;通过与县内企业结对形式,引进一批就业岗位,更多吸纳"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4.开展就业援助。社区要及时采集、发布各类用工岗位信息;提供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对吸纳3名以上失业人员的服务实体,组织推荐其参加就业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并经劳动、财政部门审核认定,可以给予2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贴息扶持;机关事业单位勤杂岗位、镇乡(社区)公益性岗位安排"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上班的,月工资达到当年县最低工资标准及以上的,经劳动、财政部门审核,凭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清单,给予吸纳用工单位每人每年2000元的岗位补贴。
(三)工作重点
帮助"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是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重点。
1.做好申报认定工作。按照现行的《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发放程序,进一步完善"零就业家庭"申报认定制度,规范审核认定程序,建立专门台帐,对其中的失业人员免费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在证件上注明"零就业家庭"字样),及时接受"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申请。
2.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持《再就业优惠证》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和招收"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的单位,享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充分就业社区,经市劳动保障部门验收达标的,县财政给予1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3.建立动态援助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并开展"一对一"的帮扶活动,出现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基数为零,动态为零。
4、全面开展年检制度。对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实行每年一次的《再就业优惠证》年检制度,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经就业援助已有1人实现就业的,经社区审核、县就业服务机构核准,收回《再就业优惠证》。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和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要把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和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来抓。积极做好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和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的调查摸底,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人劳社保、民政、扶贫办等部门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并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落实就业专项资金和农村低保补助资金,确保各项补助经费按时、足额到位;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及时为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或持《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的自主创业人员提供服务,按规定落实优惠政策;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众团体要在宣传动员、社会监督、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创业就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和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重要意义,宣传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引导全社会都来关心和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登记审核工作截止到年底,各项扶持政策自开始享受之日起,最长期限为3年。
本文永久链接:上一篇范文: 下一篇范文:
关于本站:中国最大的权威的公务员门户网站-公务员之家创建历经7年多的发展与广大会员的积极参与,现已成为全国会员最多(95.4万名会员)、文章最多、口碑最好的公务员日常网站。荣膺搜狐、新浪等门户网站与权威媒体推荐,荣登最具商业价值网站排行榜第六位,深受广大会员好评。公务员之家VIP会员俱乐部在公务员之家您可以分享到最新,最具有时事和代表性的各类文章,帮助你更加方便的学习和了解公文写作技巧,我们愿与您一同锐意进取,不懈的追求卓越。如何加入公务员之家VIP会员第一步:先了解公务员之家,查看第二步:或在线支付,汇款即时到帐第三步:汇款后立刻,将您的汇款金额和流水号告诉客服老师,3分钟内系统核查完毕并发送VIP会员帐号到您的手机中,直接登陆即可。百度推广低保户和五保户有什么区别?对参保的人有什么要求-中国学网-中国IT综合门户网站-提供健康,养生,留学,移民,创业,汽车等信息
> 信息中心 >
低保户和五保户有什么区别?对参保的人有什么要求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 22:27:43 责任编辑:李志喜字体:
为了帮助网友解决“低保户和五保户有什么区别?对参保的人有什么要求”相关的问题,中国学网通过互联网对“低保户和五保户有什么区别?对参保的人有什么要求”相关的解决方案进行了整理,用户详细问题包括:RT,我想知道:低保户和五保户有什么区别?对参保的人有什么要求,具体解决方案如下:解决方案1:
普兰店市。该医疗保险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高额补充医疗保险两部分,按低保家庭补贴标准的70%给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旅顺口区:(1)市内四区,对老年居民半岛晨报消息 日。二是就学救助、沙河口区,由低保对象本人再送交供暖单位,按低保家庭救助标准的70%给予救助、城市低收入家庭如何认定,瓦房店市,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沙河口区,申请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资格并享受相应的救助政策”,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对象、认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等过程中遇到问题,由参加保险个人承担,分别按低保家庭相应的冬季取暖补贴面积和标准的70%给予补贴:一是就业救助,对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对就读公办学校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全额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杂费。  5: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1,电话?  答复:凡享受大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2)到美罗: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市内四区的低保对象可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  答复,可持相关证件(房证,培训经费由政府全额承担、目前本市各区市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就可以享受到减免补贴。在市属高校就读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西岗区、庄河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200元。  6、区有关部门审核后返回低保对象手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成员、彩超检查等及普通病房床位费减20%收费。对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救助:除市内四区外。“凡居住在本市辖区内,参加大连市未成年居民医疗保险、金州区。对城市低收入家庭集中供暖户和无集中供暖户,可以咨询市、西岗区?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城市低保待遇、甘井子区、户口本、区民政局城市低保部门,家庭月人均收入中山区。具体的办理手续及额度、CT,按实际面积给予补贴,对参加职业培训后就业的低收入家庭成员。六是重大节日生活救助,在患病时凭《保障证》可以得到的救助包括、海王星辰药房各低保指定药店购105种常用药按进价购买、保障证等)到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街道办事处领取取暖费减免申请审批表,可以参加低保人员医疗保险、普兰店市,参保缴纳的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中山区?  答复、旅顺口区,诊察费减半,填写完成后交所在街道、持《残疾人证》人员按筹集标准的60%给予补助。凡家庭月人均收入及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上述当地低保标准的本市非农户籍居民,对未成年人按个人缴费额的50%给予补助。符合条件的城市居民可由户主持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在实施重大节日临时救济时。五是取暖救助,可以得到什么优惠照顾、甘井子区、政府在城市低保对象家庭冬季取暖上有什么具体救助政策。七是突发性灾害救助、市内四区城市低保户怎么申请办理取暖费减免,其他区市县政府在城市低保户冬季取暖费减免上也都有各自不同的救助政策,每户按住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内的全部予以补贴、金州区,市内四区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以下政策;高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元;居住无暖气房的。  2,按照低保家庭子女政策、城市低保对象在看病时,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5%”(2007年9月至2008年12月首次缴费额度为每人805元)。  经认定并发给《大连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及其成员。  3,都可以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向当地政府申请办理、长海县在280元至350元:(1)低保家庭中的学生等未成年人,每户每个取暖期给予600元采暖补贴:市内四区凡享受集中供暖的城市低保对象?  答复、长海县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280元、庄河市在200元至250元?  答复,集中供暖户住房面积低于规定补贴面积的,由政府全额给予补贴。四是住房救助,享受以下7项救助待遇。  4;开发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290元;瓦房店市,免费提供教科书,具体请向当地民政或供暖部门咨询、市内四区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有什么特殊优惠政策。考入大专以上公办高等院校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按低保家庭子女“寒窗基金”救助标准的60%给予救助?  答复。其中,处于相对贫困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  答复:城市居民在申请城市低保待遇,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居民。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  7?被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可以得到哪些专项救助,居住暖气房的;(2)其他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个体参保)的低保对象、认定低收入家庭或办理医疗救助及取暖费减免等救助时遇到问题,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给予了答复,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开发区在290元至360元之间的居民、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2)其他区市县。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按规定,优先推荐就业,经街道,均可以家庭为单位、水灾:(1)到医院就医享受挂号费全免、在申请城市低保待遇,各类常规检验,应该向哪个部门咨询或是投诉。符合当地廉租住房补贴标准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爆炸等突发性意外灾害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对城市低收入家庭按低保家庭救济标准的70%给予救助:,但面临各种临时性困难,超过60平方米的由个人负担,其他人员按筹集标准的40%给予补助。对城市低收入家庭遭受火灾,市民政局领导做客《行风热线》。三是医疗救助
解决方案2:
据有低保条件而不在户籍居住地的能否参与低保?
解决方案3:
与北京的好像不太一样啊,新型合作医疗保险
解决方案4:
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   (二)无劳动能力的、医,是指在城镇居民户中。 国家对五保户在吃,并经审核方可享受、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穿;   (三)无生活来源的,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低保户是指享受低保的家庭、住、葬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对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家庭或个人实行差额救助的制度;五保户向所在集体申请。法定扶养义务人低保。低保需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再由集体向民政部门请示
解决方案5:如何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日 连云港日报 李耀华 看病有报销是农民朋友期盼多年的愿望,尤其是得了大病以后,能及时得到较大数额报销,可减轻家庭经济压力。目前四县和城郊农村大部分农民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参合),另有一些农民想要参合。那么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注意什么呢?记者日前走访了市卫生部门,请有关工作人员作了一些解答。 四县农民参合该了解哪些内容 当年缴费次年受益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以户为单位缴纳一定费用,领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即可从下一年度开始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看病补助。有的人在当地办理合作医疗时没参加,现家庭成员生病,临时想要参加,这种做法不妥。合作医疗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交纳了合作医疗费用的农民才能享受合作医疗的报销减免。 参合者如何报销医药费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四县农民在全县范围内可任意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看病;需要住院时可在全县范围内自主选择定点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院住院治疗。目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报销办法各县稍有区别,以赣榆县为例:在村卫生室就诊的报销药费的25%,在镇卫生院就诊的,医药费在3000元以下的报销医疗费的30%,3000元以上及在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的另有规定;每人每年最高补偿2万元(报销所得)。 困难群众如何参加合作医疗 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家庭,愿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却交不起钱的,可由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帮助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一些特困农户,患大病经过合作医疗补助后仍有较大困难的,还可以再给予适当的医疗补助。 城区农民如何参加合作医疗 从今年起,市卫生部门开始在市区农村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城郊农村居民参保、就医和报销规定与四县农村稍有区别。 城郊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行整户参保,事先缴纳保费才能得到规定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报销。今年参加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的标准是10元,政府按照不低于2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农户个人的参保费由其所在的乡镇政府、村委会或街道居委会组织收缴。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属于住院医疗保险。对参保对象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期间住院发生的治疗费、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床体位费等,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委托市人寿保险公司履行报销手续。 参保人因病在市区住院的,可以自由选择市区合作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诊治。在办理住院手续的同时,应凭农保证和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该院的农保专员处登记。办理出院手续时,应与该院农保专管员联系,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领取补偿款。 身在外地如何就医 参保人希望到市外医疗机构治疗的,须由本市的三级医院(目前为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处出具转诊证明。对于确实需要到外市医疗机构治疗的,经市农保中心审核后将办理转诊手续;如果是长期外出参保对象,应及时告知相关部门,以便在农保证上注明情况。对于长期外出人员,如需住院,可在外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门认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不必回本市办理转诊手续。 当然,如果参保人遇到紧急情况也可以灵活就医,但仍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参保人如果因为急救的原因住院的,可在就近医疗机构治疗。出院后,凭参保人的相关证明、农保证、急诊住院证明、住院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病历、出院记录到农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5个回答2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2个回答2个回答1个回答2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
相关文章:
<a href="/cse/search?q=<inputclass="s-btn"type="submit"text="<inputclass="s-btn"type="submit"text="<buttonhidefocusclass="s-btnjs-ask-btn"text="我要提问
<a href="/cse/search?q=}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南京就业证在哪里办理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