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复印室对外营业执照更名手续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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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证明这件东西真实性 有话语权的章子
办组织机构代码证
去当地县区级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就行
所需要资料有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2、公章,没有的话就算了,签名确认
3、身份证复印件...
行政服务中心 前提是要公章和营业执照 。我现在就在考核,如果对您有帮助 请评价 获得您给的最佳答案即可毕业,万分谢谢!!!
你好,你可以看看这里
/view/b0abec.html
您好,退休人员申请时需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办理;若护照超过有效期为失效护照,需重新申领,提交的材料与上述相同;不属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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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入户所需材料
编辑日期:&&编辑:sysadmin&&&& 来源:中山市石岐区政府&&阅读次数:次&&
(一)应届毕业生接收: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到石岐区组织人事办公室进行审查:
1.《接收非中山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申报表》一式三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接收公章);
3.户口簿正本(集体户必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并加盖集体户口所在单位公章)以及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
4.聘用单位(须为中山市石岐区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如律师事务所需有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5.聘用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凭证;
6.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将个人档案调至中山市人才交流中心;
7.人事代理协议书及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干部介绍信”(如未调档,需要先填表调档);
8.婚姻和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镇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
9.接收单位出具现实表现情况证明。
(二)非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入:
1.提交以下材料到石岐区民生路38号市政府民生办公
区二楼进行审查:
(1)拟调入单位加盖意见的《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
人才认定审批表》一式三份(也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明》替代);
(2)拟调入单位加盖意见的《中山市人才流动登记表》
一式二份,属首次引进人才的企业单位,还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档案管理
部门加盖意见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复印件;
(4)符合《意见》所列第一至第六层次人才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5)在中山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或与中山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意向(劳动合同);
(6)现实表现证明(由原工作单位或人才中心以及现工作单位提供,注明“六四”、“法轮功”情况);
(7)婚姻和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镇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三个月有效);
(8)身份证和户口簿;
(9)配偶已入户中山的,须提交中山户口簿和结婚证。
&& &以上第(3)、(4)、(5)、(8)、(9)项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提交原件。(注:以上材料建议预留一套复印件,以便在通过人才交流中心审批后办理入户时提交石岐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备案)
2.资料审核通过后,凭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中山市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石岐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申领石岐区人才公共户首页,再到中山市公安局综合服务厅户政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并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出户口;到人才交流中心开具
《干部介绍信》及办理《人事代理协议》。(注:以上材料均需要复印一份提交石岐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备案)
(三)非国家干部身份人才入户:
1.提交以下材料到石岐区民生路38号市政府民生办公
区二楼进行审查:
(1)拟调入单位加盖意见的《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认定审批表》一式三份(也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明》替代);
(2)拟调入单位加盖意见的《非国家干部身份人才入户申请表》一式二份;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鉴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档案管理部门加盖意见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复印件;
(4)符合《意见》所列第一至第六层次人才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5)在中山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或与中山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意向(劳动合同);
(6)身份证和户口簿(外国籍人才提供护照);
(7)体检情况表(二甲以上医院,一年内有效);
(8)现实表现证明(由原工作单位或人才中心以及现工作单位提供,注明“六四”、“法轮功”情况);
(9)婚姻和计生证明(由户口所在地镇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三个月有效);
以上第(3)、(4)、(5)、(6)项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提交原件。(注:以上材料建议预留一套复印件,以便在通过人才交流中心审批后办理入户时提交石岐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备案)
2.资料审核通过后,凭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中山市非国家干部人才入户审批表》到石岐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申领石岐区人才公共户首页,再到中山市公安局综合服务厅户政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并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出户口。(注:以上材料均需要复印一份提交石岐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备案)
(四)技能人才入户:
1.提交以下材料到石岐区民生路38号市政府民生办公区二楼进行审查:
(1)拟调入单位及主管部门(如无主管部门则不需要)加盖意见的《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认定审批表》或《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认定审批表》一式三份;
(2)拟调入单位及主管部门(如无主管部门则不需要)加盖意见的《中山市技能人才引进申请表》一份;
(3)符合《意见》所列第一至第六层次人才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4)在中山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或与中山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意向(劳动合同);
(5)婚姻和计划生育证明(以下简称“计生情况表”有效期三个月);&
I.未婚人士提交“计生情况表”及《未婚证》;
II.已婚人士除提交“计生情况表”外,还应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再提交相应资料:
①已婚未育的:提交《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②已婚并生育一孩的:提交《结婚证》、《准生证》及《独生子女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③已婚并生育二孩的:提交《结婚证》、《准生证》及各子女的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④离婚、再婚者:须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若配偶是再婚的也须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⑤如夫妻双方的户籍不在同一地(县)的,则夫妻另一方需同时出具其户籍所在地“计生情况表”。&
&&& (6)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含家庭成员、有效期三个月)、个人履历;&
(7)身份证及户口簿(含家庭成员)、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8)其他资料。
2.资料审核通过后,凭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中山市技能人才入户审批表》到石岐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申领石岐区人才公共户首页,再到中山市公安局综合服务厅户政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并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出户口。(注:以上材料均需要复印一份提交石岐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备案)
五、入户办理程序
1.填写《中山市石岐区人才公共户入户申请审批表》并到相关单位(部门)盖章交回石岐区组织人事办公室;
2.与工作单位、石岐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签订《引进人才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单位职工计划生育合同书》、《入户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及《户口管理承诺书》;
3. 石岐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开具《办理入户知照单》,提供人才公共户首页;
4.到石岐区公安分局户政中心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注:以上材料均在石岐区组织人事办公室领取)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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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访问量:1 发布单位: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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