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可以用退休下岗工人退休新政策吗?

我母亲是农村幼儿园教师快退休了能否享受国家福利
我母亲是农村幼儿园教师快退休了能否享受国家福利
提问者:应届毕业生网友,提问时间:问: 我母亲,原是湖南衡南县的农村民办教师,80年代初,由于生了我妹妹,工作和扶养女儿发生了矛盾,被当时的校长以工作不努力的理由开除,并消除了我母亲在县里面的编制,4年后由于村里面办幼儿园,开除我母亲的校长也失去了权利,当时的校长请我母亲到幼儿园上课。
这个没有正式的名分,也没有在政府存档,当初300元一月,现在实行责任承包,缴纳一定金额的管理费和书籍费后,其余的学费就算我母亲的工资。已经教了快15年时间了,政府一直不闻不问,我想退休后他们是肯定不会给我母亲什么待遇的。
母亲快到退休的年龄了,我想母亲有个公平的待遇。当初那校长在我母亲产假时期,就对我母亲有不公正待遇,他的目的是要安插他的亲戚。我们并不在乎这点养老费,我们要的就是公平,觉得特别凄凉。请高手指点我。
回答者:匿名 回答时间:答:《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母亲在幼儿园工作已经教了快15年时间,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她可以要求主办幼儿园的乡政府(或者村委会)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就成为固定职工,可以要求乡政府(或者村委会)为她补交社保,缴纳社保后,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享受社保发给的退休金。2016教师退休工资待遇新政策最新消息
发布日期: 15:01:25
《2016教师退休工资待遇新政策最新消息》是由智坤教育()为你整理收集:
目前关于教育、科学、卫生事业的相关工作单位的讲师、工程师、助理研究员、农艺师、主治医师等工作人员,以及高等院校、高中、中专学历毕业的,经过考核取得了同等学力的、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的的中学和小学教师,如果能够坚持正常的工作,业务能力也比较强,可以略微延长他们的退休年龄。延长之后的规定是:女同志不超过六十岁,男同志不超过六十五岁。如果没有上述关于坚持工作和业务能力的条件的人员,他们的退休年龄仍然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定进行。
  对于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员,如果担任的是行政领导或者管理职务,如果达到了国家规定的统一退休年龄,要免除行政领导或者管理职务,只独立从事专业工作。
  在这项规定下达之后,已经退休的人员不复职,当然,如果有需要并且本人也自愿的,可以聘请他们工作。
  关于教师退休年龄的规定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变化,我国教师的退休年龄暂且按照这方面来执行。
  【延长阅读】
  2014退休教师涨工资最新方案
  一、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工资
  目前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由于学校中、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的,特别是高级。达到条件的教师远远多于限制的名额,造成资历、学历、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师之间(尤其农村义务教育的教师)收入差距过大:高级与初级相差接近一半。而且严重影响退休待遇。办好学校,要靠90%以上教师。以教师职称高低定工资,不仅不能真正的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大部分教师职称原因收入差距过大,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没有晋上级职称希望的,后遗症一大堆。因为教师也是人,也存在心理失衡问题。在失衡心理的驱使下,导致师资流失严重,无法跳槽的教师,产生的不良后果将越来越多,于是每次中、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教师之间、教师与领导、教师与聘委矛盾重重,给腐败有机可趁。许多原来要好的教师,因此反目成仇,甚至还动用了黑社会,增添纪委等部门麻烦和工作成本。因为职称取酬的收入差距,有着太多的人为色彩,由此造成的不公平感最为强烈,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政策影响安定、破坏公平、损害干群关系、对和谐社会的构建造成严重威胁。
  为防止分配不公已日益从经济问题造成民生问题演变为严重社会问题。因此通过工资改革&限高、稳中、托低&,逐渐淡化职称工资,或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工资。建立效率与公平辩证统一的收入分配,势在必行。
  本文《2016年民办教师新政策 工资待遇改革》是由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由于该政策还未正式更新,所以沿用以下最新版政策2015:
  按照政策规定的精神,我省各地相关工作应该已经进行得差不多了,但现在还有不少读者询问相关问题,所以有必要再对相关政策涉及的一些具体问题介绍一下。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2016年淄博代课教师新政策 工资待遇改革》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最新此类政策标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代课教师与单位已形成关系,补偿待遇和标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辞退应当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本文《2016年黑龙江民办教师政策 工资待遇改革》是由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由于该政策还未正式更新,所以沿用以下最新版政策2015:
  1、代课教师与单位已形成关系,补偿待遇和标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辞退应当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自税费改革以来,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确保了村级工作的正常运转,村干部工资待遇也相对稳定,但各村在发放中,村与村之间工资待遇出现高低不平,极少数村乱发奖金、加班费等现象也同时存在,为了规范、平衡村干部工资待遇发放,经征求各村意见和建议后,特制定如下实施管理方案:
1、规定在编人员职数,在编人员职数工资总额控制在村转移支付基..
近年来为使农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政府已有多项行动。为支持乡村教育发展,2011年至今,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22.6亿元,招聘农村特岗教师30.67万名,覆盖中西部2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00多个县30000多所农村学校(村小、教学点)。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标准,特岗教师留任比例超过90%。
为解决边远..
解放军士官长待遇大幅提升 有身份有地位
  战士休假一直是令营连领导头疼的事,而前不久的一次测评,战士休假满意率达到了 100%;提高&四会&教练员素质水平一直是连队的难题,而在上次考核中,连队教练员教学水平提升了12个百分点;近年来套选士官和继续服役逐渐变 &冷&,而2013年又&热&了起来&..
  1、代课教师与单位已形成关系,补偿待遇和标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辞退应当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2、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继续聘用:(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
  解放军士官长待遇大幅提升 有身份有地位
  战士休假一直是令营连领导头疼的事,而前不久的一次测评,战士休假满意率达到了 100%;提高&四会&教练员素质水平一直是连队的难题,而在上次考核中,连队教练员教学水平提升了12个百分点;近年来套选士官和继续服役逐渐变 &冷&,而2013年又&热&了起来&hel..
1、问:军人工资包括哪几部分?在每月何时发放?
  答:军官和文职干部工资包括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军龄工资、护(教)龄津贴、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士官工资包括衔资、军龄工资、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离退休军人离退休费包括离休干部离休费、退休干部退休费、退休士官退休费..
《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还提到对于公安队伍的建设,其中明确提出,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此外,在涉及保障民警权利中,意见提出,要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
近日,公务员工资改革后,教师等事业单位的工资调整也在紧锣密鼓的推进。
  教师工资应该采用&教龄+其他+绩效&动态评价三元结构体系。根据整理2015教师涨工资的相关最新消息,老师工资三年一调。只有这样,才能激励教师的专业发展,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变为现实。
  2015教师等事业单位的工资调整在公务员工资改革后,也..
中国即将进行十八大后的首次部队涨工资,平均幅度从25%到40%不等,但会取消一些津贴项目;并同时加推新的工资制度改革,包括退役后可以自主择业等。
  根据该报纸披露,此次军队工资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
  一、涨多少
  据悉,这次加薪幅度和前几次相若,没有薪酬的士兵增加津贴25%以上,士官则平均加薪40%,军官的加薪幅..
 解放军士官长待遇大幅提升 有身份有地位
  战士休假一直是令营连领导头疼的事,而前不久的一次测评,战士休假满意率达到了 100%;提高&四会&教练员素质水平一直是连队的难题,而在上次考核中,连队教练员教学水平提升了12个百分点;近年来套选士官和继续服役逐渐变 &冷&,而2013年又&热&了起来&helli..
公务员工资改革最新消息&目前聘任制公务员工资待遇
  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明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方案已经下发到各单位。
  1月1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谈及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时表示,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
2015铁道部工资待遇:  1:工龄工资每年增加15元,525元封顶。  2:取消交通补贴,书报补贴,改为一次性补贴180元。  3:综合补贴(包括生活补贴)改为360元(跟据岗位不同略有不同)。  4:夜班费改9元每小时(每增加一档加一元)。  5:乘务津贴改为15元每小时(每增加一档加一..
根据党中央、中央军委指示,团以下军官在原有基础上普调1000元,基层营连职军官(主官包括排职)岗位补助分别为600元、500元、300元,基层副职不享受补助;士官在原有基础上普调400元,义务兵(士兵学员,生长干部学员)在原有基础上普调200元;藏区部队军官团以上普调2000元,海拔在3500米以上的地区,不分职务一律在新标准上再补助500元。<..
 1、普惠性幼儿园  财政投入不够  教师月薪不超2500元  近年来,“入园难、入园贵”已经成为年轻家长的一块心病。在今年“两会”上,无党派人士提交的《关于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议》让学前教育再次受到公众关注。  作为该建议的主要起草者,政..
 潘成英:面对总理发言,我的建议是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投入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甘洛县喜洋洋双语幼儿园董事长&潘成英
  &从总理的讲话中,我感觉到他对我们基层的情况是很了解的,同时他也很关心我们基层老百姓。他说的话,让人感到那么亲切。&8日..
委员建议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
  李克强总理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教育是今天的事业、明天的希望。&农村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农村教师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待遇问题直接影响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全国政协委..
 选调生与公务员有什么区别?
  选调生也属于公务员系统,但与普通公务员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上一篇:81
????????????
?12-30?12-30?12-30?12-30?12-30?12-30?12-30?12-30?12-30?12-30
???????????小圈子,大声音!呼朋引伴网聚部落!
& 国企 [我要发帖]
关于解决国企退休幼儿教师待遇问题的议案
  我市国企退休幼儿教师多为从事二、三十年幼教工作的老教师,对企业幼教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也是青岛市幼教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退休幼儿教师有学历证、上岗证、职称证有的还有高级职称证。但却长期没受到《教师法》的保护和享有规定的教师工资和退休待遇。是法定教师,但又拿着企业的工资和退休待遇,同样是退休幼儿教师,全市企业退休幼儿教师养老金平均大约1300元而政府办同类退休幼儿教师养老金平均在4000元左右。造成分配不公。特别是2006年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青政办发(2006)10号文《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全文未提《教师法》,不顾《教师法》对“中小学教师”的界定,将本属于法定的幼儿退休教师,排斥在外,臆造出“全日制普通中小学退休教师,按照企业办学所在区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退休金待遇标准”。使原本和企业退休幼儿教师拿同样养老金的小学教师养老金提高了三倍。这更加剧了国企退休教师之间的分配不公,从而激化了矛盾。国企退休幼儿教师信访、上访不断,使企业退休幼儿教师待遇问题构成影响民生的社会问题。
  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在我国有关法律和政策中已有明确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国家主席令15号公布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
   第三十条: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第四十条:(一)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的学校。
   (二)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的教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国家主席令45号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第三十二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3,《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职改字(号
   第十七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小学,幼儿园------等学校。
  4《教师资格条例》
国务院令第188号
   第四条:教师资格分为(一)幼儿园教师资格,(二)小学教师资格,------
  第十六条: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5,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教育部7号令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6,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职工工资的通知》国发(号
   附件一:教育部<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办法>
  一, 调整教职工工资的范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的固定教职工.
  八,企业办的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职工,这次原则上参照本办法调整工资.
  7,<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 国发(1987)102号
  <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
  二, 提高工资标准的范围:小学,幼儿园,普通中学―――的专职教师.
  8,<中小学教师职务工资标准方案> 劳人薪(1988)8号
  六,幼儿园教师按照<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聘任或任命职务,并执行小学教师职务工资标准.
  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3)13号
  第三条第8款: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幼儿园的管理,―――实施办园体制改革,要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广大幼儿教师合法权益受到保障.
  第五条第20款: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教师享受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地位与待遇.
  10、《青岛市托幼管理条例》日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第十七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居)民委员会举办的幼儿园,其幼儿教师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当地小学教师的标准执行。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解决国企退休幼儿教师待遇问题本无可非议。我国不少省市如:四川省两级政府、福建省龙岩市、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广东省广州市、江门市以及北京、上海、沈阳、郑州、成都、呼和浩特、乌鲁木齐铁路局等都相继解决了国企退休幼儿教师待遇问题。为此,我们建议:
  1、 必须明确国企幼儿园属国家办学,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制委员会组织编写的《教育法规问答》一书中指出:“国家办学主要表现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使用国家教育经费办学,其中包括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一些国有企业、事业组织及社会团体,利用国有资产和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的学校和教育机构。”
  2、 必须明确国企幼儿教师的法定身份,是教师不是工人,也不是工程技术人员
  教育部教建议(2007)第182号文,对全国人大代表石碧教授在全国人大十届五次会议上第7080号建议答复:“你们提出的“教师法”中有关“中小学教师”的定义进行司法解释现答复如下:教师法第四十条第(三)项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这一规定并未对学校举办者的属性做限制,含义和范围是明确的,只要在依法设立的上述教育机构工作,具有法定教师资格的教师,其教师身份是肯定的。“   3、 解决国企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必须依照《教师法》,对同属于“中小学教师”范围且执行同一工资和退休标准的国企幼儿退休教师和普通中小学退休教师,应执行同一政策,不能只提高普通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而把幼儿退休教师排斥在外,对在国企幼教岗位工作一定年限,具有法定教师身份,在幼教岗位退休的教师,应按《教师法》享有与地方政府办幼儿园同类教师的退休待遇。
  4、 国企退休幼儿教师是空前绝后的一个弱势群体,其待遇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当前企业存在三种情况,关、停、破产企业没条件解决;亏损企业无力解决;盈利企业没有国家指令性文件不可能解决。所以,必须有政府财政支持,依靠国家本着实事求是,关注民生,做出政策调整,予以解决。
  青岛市国企退休幼儿教师代表:
  国家统招统分的教师都是公办教师,这是不容质疑的,国企改制否定这类幼儿教师公办教师身份,这是侵权!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我也是一名国企幼儿教师,深有同感。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我在国企教育战线上工作了三十二年,在学校教书十五年,幼儿园教学前班十七年。我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可爱的孩子们。我无怨无悔感到很幸福。工资微薄一生清贫,现已满头银发退休在家。党的好政策关&照教师们我很是欣慰,欣慰之后却是悲哀。我被划分到幼儿教师的岗位上退休不能纳入财政,我的工资只有1270元,我学校的同行们要拿3000多元,真是天壤之别呀!&公理在哪里?党的政策的公平、公正在哪里?我期盼着有位晴天大老爷能够按教师法办事把幼儿教师纳入财政,让幼儿教师在有生之年过上好日子。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光有议案有什么用,要实实在在的为老百姓解决问题!!!!!!!!!!!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我的妈妈是黑龙江省的,是下乡知青也是国企幼儿教师,包括下乡三年,工龄共29年,可以说是为教育贡献了一辈子,到头来也只开一千块,和其他的教师没法比。  我也想妈妈已经这么大岁数了,就不要再操这个心了,可是,又快到教师节了,妈妈心里真的不是滋味,打电话来说她做了一辈子教师了,可是现在的教师节却把她划出去了,没有教师应有的报酬,赚这点钱勉强维持生计,真的让我很心酸。  在网上看到有好些这样的幼儿教师也在找这一份公正,我记得有看到有的地方就已经告赢了的。我也曾经问过律师也问过法律援助,他们很忙,他们说人多的官司好打,我们人少,他们觉得机率不大,让我们自己想办法,那我们能不能团结起来呢,大家联系在一起,总有赢的一天,我相信只要坚持一件事就会做成功的。  如果有相同命运的幼教师想联系在一起可以发信到我邮箱,大家一起想办法,如果人多起来,我会建一个QQ群,大家一起商量,无论在哪都可以联系在一起了。  我的邮箱&:  希望有人会和我们团结在一起,早一天拿到幼教师所应得的那部分。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我是一名企业幼儿教师,为幼教事业衷心耿耿,辛勤耕耘一辈子。我有大专学历,有全国教师资格证,有优秀教师荣誉证书等等。在69年7月幼儿园统一办退养,97年5月我按规定办了退休,随后幼儿园97年底也解散了。如今幼儿园退休教师摸底,提高教师待遇,我却成了企业退休工人!?从参加工作到退养一直是幼儿园教师,而且是名副其实的教师,怎么退休倒变位了?我的教师资格哪里去了?难道我的教师资格就在退休时弹指一挥间格杀定论吗?法难容理难容!但愿摸底真正符合广大退休教师的实情,让我们退休教师得到应享受的待遇!8年的上访奔走刚见一丝阳光却再次被遮挡,怎能如此?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公平、公正地解决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待遇问题,不是没有法律,也不是没有政策,中央专门为此制定了两个红头文件,这在解决国企改制遗留问题的战略部署中,可谓绝无仅有。如果这个问题还是处理不好,那么,责任在谁呢?恐怕只能归咎于有关部门诚信缺失。如果所有官员都能像四川官员那样,老老实实按法律办事,按政策办事,那么不仅国企教师的问题可以迎刃而解,其他大政小事,何难之有?国企教师维权,有些人立刻想到维稳,应该说,国企教师除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的考量,还是维护国家法律、政策的权威,也就是党和政府的权威。因此,我们更希望有关部门,特别是地方政府严格按63号文件办事,把好事办好,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放心。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曾几何时、由于人为地曲解了教师法,有关部门把国企退休教师无辜地踢出了教师队伍,长达八年,对这批教师造成的精神上的折磨,尊严上的摧残,人格上的贬低、经济上的掠夺都是空前绝后的,而且时日之久,受害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实属罕见。目前国家已经意识到并扭转这种违背教师法的局面,我们在感谢国家没有忘怀我们的同时,更加希望国家在执行63号文件时,不要再把教师分为三、六、九等了。不要再算计这群被遗弃的老教师了。国家不差这点钱,因为我们不是在向政府乞讨,这是国家依据《教师法》、应该给予我们的合理、合法的报酬。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既然国务院国资委下文解决国企退休教师待遇这一历史遗留问题,那么就应切实维护国有企业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减轻国有企业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既然要办就要办好,但不能以加法生活补助的名义来解决国企退休教师待遇,这无法律依据,这是无视【教师法】,侵犯国企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我们希望各地省市政府,能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即借鉴四川广东等省市的先进经验,按【教师法】,真正的让国企退休教师享受到教师待遇。前有车,后又辙,我们与其他中小学教师同等的身份,现在却同工不同酬,这不公平,不合理,他们享受教师待遇,我们也应理所当然享受。同一部【教师法】,同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政是党的原则,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依【教师法】解决国企退休教师待遇,天经地义,无视【教师法】,把国企退休教师分成三六九,变成双头怪物,如果这样继续下去,就是在重新制造矛盾,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不和谐,全国国企退休教师是不会答应的,八年的维权抗战难道还要继续抗战八年吗?我们拭目以待。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不到长城非好汉,坚持到底,争取合法待遇,理所当然,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都有去昂过教师证,是党和国家命名承认的,落实教师待遇是因应该的,而不能贬为企业教师,从而借口以法生活补贴来提高退休教师待遇,克扣退休教师应享受的医疗保险.非货币补贴以及隐性福利等,希望国家政府国资委,切身为国企退休教师想一想,一辈子奉献于教育事业,历经风风雨雨,应该安享晚年了,不要他们在流泪了,让国企退休教师待遇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圆满解决吧!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国企退休教师都有全国教师资格证,是国家承认的。国企退休教师一辈子奉献于教育事业,是当之无愧的教师,国家教师在【教师法】中并没有企业教师与事业教师之分,【教师法】所给于的待遇和权益是同等的,所以,希望政府和国资委在解决国企退休教师待遇问题上,公正.公平,合理圆满解决,以求社会稳定和谐,让全国六万国企退休教师安享晚年,体现党和国家没有忘记国企退休教师,体现党和国家对国企退休教师的关怀和爱戴!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青岛市解决国企退休教师待遇方案,应该公布,解决小组领导班子,也应公布,这不需要保密,因为他是为老百姓姓办好事,是公开透明的,应毫无保留的,如实的给老百姓说清楚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青岛市解决国企退休教师待遇方案,应该公布,解决小组领导班子,也应公布,这不需要保密,因为他是为老百姓姓办好事,是公开透明的,应毫无保留的,如实的给老百姓说清楚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我们是安徽合肥的被国企买断工龄的幼儿园老师,当年在幼儿园里都是教育骨干,小教高级教师,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到头来却换来被买断工龄的下场,我们在教育岗位上辛辛苦苦工作了十几年,换来了区区6000元买断工龄钱,6000元买断了我们的下半生、买断了我们的教师身份。我们找不到说理的地方,后来我又应聘到公立幼儿园当老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和课题研究工作,又工作十几年,却因为没有编制,月工资700--1000左右,不给买保险,区区工龄买断钱6000元,不够一年的买社保钱,尝够了人间的酸楚,却又因为公办元不办了,先后两次下岗,23年的教龄遭遇3次下岗,好不容易盼来了63号文件,去又抛下我们这些被买断工龄历经苦难的教师,天理何在啊!更可笑的是曾经工作过被砍掉的公办园,在停办一年后,今年又开始招生了,而我们这些被买断工龄的国企教师却又因没有编制又一次失去工作岗位,现在,我们年龄大了,要找工作找不到,要退休又退不掉,社保没钱交,孩子上大学没人养,我们连死的权利都没有。真想不通,我们国家这是怎么啦?这些国家的政客们,人民的“公仆”,难道拿我们这些老百姓的生死存亡来玩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吗?人民的“公仆”们,你们衣食无忧,一年拿着少则几十万,多则数不清国家俸禄,可曾想到被你们赶尽杀绝的,失去工作饿着肚子的被买断工龄的教师们,还在每天为填不饱肚皮,无力赡养老人,供不起孩子上学而发愁揪心啊。我们不要求什么,只希望你们能贯彻教师法,还给我们教育岗位,还给我们按教师身份退休的权利。我们要吃饭,我们要养家。希望能给我们这些吃了很多苦,蒙受了很多冤屈,身世遭遇比窦娥还冤的国企被买断工龄的教师们一个公正答复!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国家统招统分的教师都是公办教师,这是不容质疑的,国企改制否定这类幼儿教师公办教师身份,这是侵权!教师身份是在其所受教育、从事工作经历、教学业绩考核的基础上由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它是历史的存在,又有相关证书佐证,怎么可以在一个企业转制时,在买断、终止劳动合同时,捎带着就终止了教师身份呢?那么企业工人买断怎么不变身份?荒唐啊,如果需要买断教师身份,也应该由教育主管部门,发证机关执行才是。《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我们不在第十四条之列,是谁剥夺了我们的教师身份。请求国资委和执行政策的人们给我们一个说服的理由,  “被买断国企教师”也是“教师”,他们也应受教师法保护。他们有教师资格证、有教师职称。下岗买断回家,是国家的安排,而非个人要求。他们辛勤耕耘几十年,桃李满天下,为教育事业贡献了自己的一生,其历史功绩不可抹杀。为他们落实教师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呼唤,是法治的呼唤,是良心的呼唤。因此我们强烈呼吁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应该责无旁贷地,积极、尽快地为国企教师落实教师法,还国企教师一个公正。&难道还要被买断教师再向已上访8年的国企教师那样,高举横幅,以教师法还她们的教师身份,落实她们退休后教师待遇,在上访的路上被围、追、堵、截还她们以公正合法的教师待遇吗?还想让历史的悲剧再一次上演?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天理不公啊同在一个国企幼儿园工作教师每人加1000多块我们行政人员1分钱都不加这公平吗我们还不是为教育事业贡献了自己的一生我们要求和社会上的幼儿园的行政管理人员一样的待遇按照劳动法同工同酬我们呼吁政府不要自己定的法律自己违法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青岛国企职幼教退休教师各单位已开始教师个人身份材料等级认证,看来退休教师的待遇差马上就要解决到位了,今年的教师节可以真正的有身份的教师节了,一辈子的期盼终要实现,感谢为之付出的各位政协委员,感谢党的明智决策,感谢为维权十几年付出辛苦的教师们,好人一生平安,为迎接第一个真正的教师而欢呼吧!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什么时候我们在乡镇公办幼儿园从教几十年的幼儿教师也能盼来阳光照到我们身上?我们有学历,有资格证,有工龄,可是我们盐都区竟然用我们已经超过了三十五周岁了,不让我们参加教育局主办的幼师招聘考试,将我们这些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的幼儿教师排除在门外,又对我们这些工作了几十年的幼儿教师不闻不问,却给新招进的年轻幼儿教师发高于我们几倍的工资,公然让我们爱干就干,不干走人,说什么阳光永远不会照耀到我们身上,这还有天理吗?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国企改革,国企职、成、幼教师是最无辜的牺牲者
国企改革,国企职、成、幼教师是最无辜的牺牲者
  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举措。国企办社会,使之不堪重负:据统计,国企各种非生产性的资产总和占国企总资产的35%—40%左右。此外,国企还要承担各种社会摊派费用。据专家分析,中国企业税与费的总体负担已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25%到30%,超过了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摘自 《今日财富》2008年9期 《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问题初探》)
  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难度最大者,当属分离企业办各类学校。难就难在认识不统一,政策不明确,尤其是利益存在冲突。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会增加地方财政的负担,加之国家对地方财政投入不足,就会影响地方政府短期目标的实现;而计划经济下形成的旧的国企办学模式与企业的经营目标,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相悖的。而且所涉及的人数和固定资产最多,工作量最大:国企办学几乎无所不包。幼儿园、中小学、 职高、中专、技校、职大、党校等应有尽有。因而遗留问题最多,上访、申诉的人数最多,持续的时间也最长。
  
  国企办学,严格讲,是企业帮助政府,而不是政府帮助企业。企业分离办学职能,正是政府恢复办学职能的常态。可现在都成了企业自己的事了。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政府不愿意在财政予以足够支持,只想渔利,不愿付出;企业不仅要把曾经付出巨大代价,辛苦建立起来的学校全部资产无偿划转地方政府,还要在几年之内每年拿出一笔钱来,帮助政府过渡。我们不禁要问:改革的成本究竟应该由谁承担?国家办教育,政府应当负什么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编写的《教育法律问答》一书中指出:“国家办学,主要表现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使用国家教育经费办学,其中包括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一些国有企业、事业组织及社会团体,利用国有资产和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因此,国企办学属于国家办学,国企转制,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必须对国企的教育与教师负责!   
  在国务院督促下,国有企业从2004年开始移交所办普通中小学,普通中小学的问题总算解决了,教师待遇提高了。但最惨莫过于国企中的职、成、幼教育与教师了。2004年距今6年了,国企办的教育倍受歧视、冷落,由于多头管理,缺乏明确的政策支持,投入不足,教学力量不足,大量教学设施闲置、荒弃,破败不堪,教学骨干流失,任其自生自灭,国企办的教育成了烫手的山芋,政府不管,企业不爱,,绝大部分已经解体,留下的也处境艰难,招生难,分配难,效益差,这无疑对国企办的教育产生了很大的冲击,令人痛心!
  
  没有人关心国企教师的待遇,有的政府文件把国企职、成、幼教师排斥在教师法之外,使他们的精神利益,物质利益受到严重伤害:愿意走的,可以买断工龄,自谋出路;不愿走的,可以留在企业,和以往一样,视同辅助工种,比一般工人待遇还低,令教师心寒,积极性不高。如若国企变民企,老板认为办学不划算,下岗也是迟早的事。谁来为国企中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主张合法权益?!
  
  现在,国企中退休的职、成、幼教师的处境更惨。他们的待遇只有政府所办学校同等条件下退休教师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国企退休职教中的一个大学教授,高级教师的退休待遇,竟然不如普通中小学一个门卫工人,而且差距仍在不断扩大!
  
  他们是教师,依法落实他们的待遇问题,本着“谁办学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主体本是政府,不是企业,与企业分离不分离根本无关。政府有关部委的所谓“解决你们的问题有难度,主要是改革成本不落实”。怎么“落实”?难道还要企业再拿一大笔钱,请别人把别人家的老人养起来?为了党和国家的教育千秋大业,国企承负过太多的社会职能,奠定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基础,为我国教育事业作出了历史性的巨大贡献。为了分离移交普通中小学,企业已经付出相当代价,而分离移交职、成、幼等其他学校的教师,绝非企业独力所可为。政府不施以援手,谁能助企业一臂之力?帮助国企,无异回馈国企,此时不助,更待何时?把企业中退休的职、成、幼教师的维护合法权益的诉求当做“皮球”,踢来踢去,是违法的,也是不负责任的!
  
  全国1400万教师,国企教师60余万,其中退休教师能有几何?何以将他们弃之于不顾?对此国资委的答复是:他们“既是企业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教师应享有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也享有教师的合法权益,他们的待遇应由举办企业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如此说来,国企教师是“双头怪物”,究竟是教师还是工人,关键时候得我说了算!教师法的规定,在某些政府部门的眼里竟然变成了可以任意揉搓的“面团”!
  
  这是故意混淆办学主体,有意回避落实责任。国企办学既然是国家办学,终身从教的退休教师,和国家存在一种事实上的终身合同关系。不按教师付酬,就是违约。哪有以教师身份聘用,按工人待遇付酬的道理!
  
  这个意见表面上是承认了国企退休教师也是“教师”,但实际上是否认了国企退休教师也是“教师”!这是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教师法明确规定幼教、普教、职教的教师同属于“中小学教师”范畴,但何以会让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它的合理性、合法性究竟在哪里?一个本来从事理到法理都再清楚不过的问题,为何要把它人为的复杂化,弄得乱象环生,民怨鼎沸?!这显然是政府政策失调造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三十三条: 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任何文件(包括中央和地方的文件及规定)都必须以《教师法》为准绳,为依据,不能曲解、肢解、践踏《教师法》。一部好好的教师法竟被执行得五花八门、支离破碎、矛盾百出,到底是谁的责任?制定法律的全国人大,要不要认真地检查一下法律的执行情况?要不要对违法者予以追究并强制更正过来?
  
  从1980年到1996年,国家在有关国企办学的法律、法规中,肯定了国企对于我国教育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政府也一再承诺改善国企教师的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我们理解国家有困难。但政府可以一次食言,两次食言,不能次次食言啊!我们都退休了,有的人已经含愤离去,难道政府还不准备兑现对我们的承诺吗?解决国企退休职、成、幼教师的法定待遇问题,政府究竟是缺钱?缺智慧?还是缺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 良心?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完全支持!政府理应按&教师法&办事.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既是教师就该给教师的待遇和名分认可,何来编制和非编制之分?这不是人为在制造不平等吗?幼教体制该改了!教育体制的该改了!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在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办学都属于国家办学,并不是企业办学,因为国有企业既不是合资企业,也不是私人企业,而是国有企业,所以,国企无论怎样改革,在当时作为教师的时候,它就是国家办学的,那么,国企退休的教师当然应由国家负责。
一辈子在幼教行业从事着阳光下的工作,退休之后却变成了企业工人了,这是对我们这些退休幼儿园教师精神上心理上的极大的伤害,这不仅仅是工资待遇的问题,是对我们毕生的劳动得不到承认的极大伤害。
强烈要求国家领导人来关注这些退休的教师的待遇。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国企改革,国企职、成、幼教师是最无辜的牺牲者
  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举措。国企办社会,使之不堪重负:据统计,国企各种非生产性的资产总和占国企总资产的35%—40%左右。此外,国企还要承担各种社会摊派费用。据专家分析,中国企业税与费的总体负担已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25%到30%,超过了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摘自 《今日财富》2008年9期 《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问题初探》)
  
  
  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难度最大者,当属分离企业办各类学校。难就难在认识不统一,政策不明确,尤其是利益存在冲突。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会增加地方财政的负担,加之国家对地方财政投入不足,就会影响地方政府短期目标的实现;而计划经济下形成的旧的国企办学模式与企业的经营目标,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相悖的。而且所涉及的人数和固定资产最多,工作量最大:国企办学几乎无所不包。幼儿园、中小学、 职高、中专、技校、职大、党校等应有尽有。因而遗留问题最多,上访、申诉的人数最多,持续的时间也最长。
  
  国企办学,严格讲,是企业帮助政府,而不是政府帮助企业。企业分离办学职能,正是政府恢复办学职能的常态。可现在都成了企业自己的事了。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政府不愿意在财政予以足够支持,只想渔利,不愿付出;企业不仅要把曾经付出巨大代价,辛苦建立起来的学校全部资产无偿划转地方政府,还要在几年之内每年拿出一笔钱来,帮助政府过渡。我们不禁要问:改革的成本究竟应该由谁承担?国家办教育,政府应当负什么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编写的《教育法律问答》一书中指出:“国家办学,主要表现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使用国家教育经费办学,其中包括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一些国有企业、事业组织及社会团体,利用国有资产和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因此,国企办学属于国家办学,国企转制,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必须对国企的教育与教师负责!   
  在国务院督促下,国有企业从2004年开始移交所办普通中小学,普通中小学的问题总算解决了,教师待遇提高了。但最惨莫过于国企中的职、成、幼教育与教师了。2004年距今6年了,国企办的教育倍受歧视、冷落,由于多头管理,缺乏明确的政策支持,投入不足,教学力量不足,大量教学设施闲置、荒弃,破败不堪,教学骨干流失,任其自生自灭,国企办的教育成了烫手的山芋,政府不管,企业不爱,,绝大部分已经解体,留下的也处境艰难,招生难,分配难,效益差,这无疑对国企办的教育产生了很大的冲击,令人痛心!
  
  没有人关心国企教师的待遇,有的政府文件把国企职、成、幼教师排斥在教师法之外,使他们的精神利益,物质利益受到严重伤害:愿意走的,可以买断工龄,自谋出路;不愿走的,可以留在企业,和以往一样,视同辅助工种,比一般工人待遇还低,令教师心寒,积极性不高。如若国企变民企,老板认为办学不划算,下岗也是迟早的事。谁来为国企中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主张合法权益?!
  
  现在,国企中退休的职、成、幼教师的处境更惨。他们的待遇只有政府所办学校同等条件下退休教师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国企退休职教中的一个大学教授,高级教师的退休待遇,竟然不如普通中小学一个门卫工人,而且差距仍在不断扩大!
  
  他们是教师,依法落实他们的待遇问题,本着“谁办学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主体本是政府,不是企业,与企业分离不分离根本无关。政府有关部委的所谓“解决你们的问题有难度,主要是改革成本不落实”。怎么“落实”?难道还要企业再拿一大笔钱,请别人把别人家的老人养起来?为了党和国家的教育千秋大业,国企承负过太多的社会职能,奠定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基础,为我国教育事业作出了历史性的巨大贡献。为了分离移交普通中小学,企业已经付出相当代价,而分离移交职、成、幼等其他学校的教师,绝非企业独力所可为。政府不施以援手,谁能助企业一臂之力?帮助国企,无异回馈国企,此时不助,更待何时?把企业中退休的职、成、幼教师的维护合法权益的诉求当做“皮球”,踢来踢去,是违法的,也是不负责任的!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中国是一个政策决定大部分人的人生的国家。
  企业幼儿园恰恰正处于政策的灰色地带,要说你们属于教育范畴,但那个时候你们的工资却由企业分发,要说你们属于企业,但是,国有企业不复存在了。。。。。。。。。。。。。。。。。。。。。。。。。。
  身份的尴尬导致今天的窘迫
  官场生存首要原则:政治一贯正确。如果直面你们的问题,必然要揪出当年国企改革问题,这是一个雷区。要保住乌纱帽,绝对要避开。所以很多官员做了鸵鸟。
  要解决这个问题:
  1.充分联合全国同属企业退休教师。人多,心齐,声势就出来了。
  2.寻求法律支持,寻求律师援助。
  3.做好宣传,营造氛围。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我希望全国的国有企业退休的幼儿园教师们不放弃维权的利益,活一口气,就要为自己维权一分钟,大家都要有坚定的信念,不放弃不抛弃,坚持。坚持再坚持。能上访就上访,能上网就上网,途径多一点,造成一定的声势,就会有希望的。加油,全国的国有企业退休幼儿园的教师们。
& & 我要评论
还可以输入136字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上海退休工人上街抗议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