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在东莞开一个小型私人补习班,需要办理什么证件!!知道的请告诉下~~谢谢~

开办一家教补习班需要哪些程序?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一名大四实习生,现在就是想利用业余时间开办一个小学英语补习班,需要办理哪些相关手续的( ⊙o⊙ )哇?谢谢
开办环保型烟花爆竹生产厂需要哪些证件,要通过什么程序?
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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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开烟花爆竹生产厂,但属于分支机构,需要经过哪些程序,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还没有开庭前,放弃物权保护纠纷案例,会受到哪些法律赔赏,需要哪些程序。
我是2012年的特岗教师,由于观念差异,以及自己各方面原因想提前离职,当时是签三年的合约,需要交纳违约金或其他的金钱吗?还有医保及住房公积金可以转走吗?对以后其他市考编或考公务员有影响吗?
无期徒刑2年后改判,可以改判为多少年。需要哪些条件,经过的程序。
感情破裂,分居两年以上,男方现在服刑,办理离婚需要哪些程序?
我爸在一家私人老板下的家私厂做事,昨天上班时飞来一木块,将一眼睛打伤,医院检查说很可能失明,现在要去动手术。
由于是私人老板,工作之间没有签合同。
我想咨询下,处理这件事我这情况该有哪些流程、步骤、证明是必须要办的?
如果老板现在不给医疗费,耽误了治疗该怎么办?
还有就是爸妈都是农民工,我也刚刚毕业,家里没有多少钱,以后该得到哪些赔偿?
再次谢谢!
我公司现在是一家合资企业,一方是自然人,另一方是公司投资。现在该公司应资金问题需将股份转让给自然人,需要做哪些工作和准备哪些资料?谢谢!
身份证年龄办理比实际年龄小一岁请问可以更改过来吗?怎么更改,需要哪些程序?麻烦吗?、压抑的老师:现行的小学高级教师聘任制度何时改革,为什么校长有那么大的权力想聘谁就聘谁,这样的制度害了多少人,打击了多少教师 [ 21:39:34]&
回复: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相关政策的规定,如学校有岗位空缺,学校可自主决定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具体聘用方法的制订由学校草拟初步方案后经征求教师意见,由学校教代会通过实施。如你对学校的聘用方案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学校反映,我们也会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对学校制订聘用方案的指导和监督。
、阿平:您好!我想请问一下,非本市户籍的初中生,父母居住证一定要连续满三年吗?,如果不是连续的,该怎么办?我们已经在这里工作了二十年,难道就因为没留意就不让小孩在这里上学吗? [ 21:18:53]&
回复:根据相关文件,在我市初中应届毕业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我市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在填报志愿时,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如报考普通高中的,须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后才具有报考普通高中资格。
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的认定时限至日止,即截至日,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两年完整学籍,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或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或以上。
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的认定时限至日止,即截至日,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二年或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二年或以上。
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的认定时限至日止,即截至日,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三年或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年或以上。
2016年及以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的认定时限至考生参加中考当年的5月31日止,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三年或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年或以上。
、彭小姐:各位领导好.
请问父母中有一方已积分入户东莞,一方为外省户籍,孩子随迁,在初二时取得东莞户籍,在今年中考中,是否和本地户籍学生录取分数线一样?
[ 19:40:20]&
回复:若考生于日前取得东莞户籍,即按本地户籍生录取分数线录取。
、黄生:杨局长你好!现在整个东莞都出台解决新莞人小孩读书问题,难度我们本地人的问题就不是问题吗?家没治好何来治国这个道理大家明白了吧。我们就想知道请问东莞市户口跨镇读书何时出台好方案处理,我家家长跨镇工作就是为了生活,但方案没出,孩子与工作其中只可选一,希望杨局长让我们出来工作的父母少一忧虑。谢谢! [ 19:34:40]&
回复:根据《义务教育法》,户籍学生的入学是按照其户籍所属的学区就近免试入学。考虑到我市确实有部分本地户籍学生随父母在非户籍地生活,今年,我局要求各镇街在解决完户籍学生和积分入学的新莞人子女入学后,根据学位剩余情况,提供部分学位解决有跨镇街入学需求的本地户籍适龄学童入学。如申请的人数超过学位供给数,当地教育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申请条件(如工作单位证明、参保年限、居住证明等),通过抽签、电脑派位等形式确定录取名单。由于跨镇街入学的公办学位有限,如来信人在非户籍地所属的镇街申请不到公办学位,但确实需要在居住地附近入学的,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我市民办学校就读。
、111:教育局的领导:
我咨询的问题跟教师的绩效奖有关。
1. 人社部《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中提到:从14年10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请问,东莞教师的工资会不会执行这个方案,什么时候执行?
2. 教师的绩效工资是按学期发还是按学年发,市里有统一的规定吗?貌似现在东莞各镇的方案都不同。有些镇(比如石龙)是一学期发放一次,有些镇(比如寮步)是一年发一次。
3. 教师的津贴能不能放到绩效奖里去发放?比如级长津贴、科组长津贴、备课组长津贴、班主任津贴、体育老师津贴等等。这些老师付出了自己的劳动,拿津贴是应该的。但是这些津贴,从属于全体老师的绩效奖里去发放,有没有一种拿一些老师的钱去奖励另外一些老师的嫌疑?它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担任了一官半职的教师绩效工资就非常多,普通教师绩效工资非常低,原本不多的绩效差距超过万元了。这符合设置绩效奖的初衷吗?另外,市里能不能出台统一的发放绩效奖的方案或具体一点的原则,避免这些矛盾。谢谢。
也请 [ 19:18:07]&
回复:关于你提到的“人社部《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我局暂未收到相关文件,如有相关文件会按文件精神执行。
2009年1月,我市实施中小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中小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约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根据工作人员承担任务多少、完成质量好坏、教育教学效果、其他综合表现等合理拉开差距。项目可分设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年终一次性奖励金等。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学校确定,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发放。学校在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如您对本校绩效工资方案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学校教代会提出。我们也会加强对各镇街各学校绩效工作发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晴问天:小孩户口在莞城石涌街,能选择在莞城区那些小学入读?我能不能选择到莞城中英文实验小学入读呢?如可以需办理什么手续? [ 19:16:21]&
回复:我市户籍人口接受义务教育,按小孩户籍所在镇街入学。鉴于我市市镇两级教育管理体制,小学的具体入学安排由镇街一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建议致电莞城宣教办咨询当年的入学安排及具体办理手续。
、不公平的评聘制度:尊敬的教育局领导:
你们好!请问东莞教育局人事科:东莞市什么时候可以改革教师职称评聘分开制度,实行评聘合一呢?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各行各业的职称制度有的采取考试制度,有的采取评聘分开,只有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仍采用分配指标制。所谓分配指标制,就是先规定好中小学中.高级教师占的名额比例。如果学校里中高级教师超过比例,那些够条件的教师只能等,等到老教师退休,退休一个晋级一个,退休两个就晋级两个,如果一个学校十年八年没有退休的,剩下的教师只能等到白发苍苍了。这种制度既不是按劳分配,也不是按优分配,是按运气分配。如果运气好在一个老教师多的学校,即使能力水平差点也是有机会的;如果运气差在一个老教师少的学校,即使教育教学水平再高,即使是市优省优也得等5年10年20年……
目前教师工资主要以职称取酬,由于学校中、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的,特别是高级。达到条件的教师远远多于限制的名额,造成资历、学历、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师之间收入差距过大:高级与初级相差接近一半。而且严重影响退休待遇。办好学校,要靠90%以上教师。以教师职称高低定工资,不仅不能真正的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大部分教师职称原因收入差距过大,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没有晋上级职称希望的,后遗症一大堆。因为教师也是人,也存在心理失衡问题。在失衡心理的驱使下,导致师资流失严重,无法跳槽的教师,产生的不良后果将越来越多,于是每次中、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教师之间、教师与领导、教师与聘委矛盾重重,给腐败有机可趁。
在这里,强烈希望教育部门取消评聘分开制度,实行评聘合一。谢谢!
[ 18:12:06]&
回复:目前,我市执行由国家、省统一制定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制度。我们会将此意见向上级人社和教育部门进行反馈。
、林先生:发现我市的幼儿园、小学男教师人数很少。男教师刚毅的一面对孩子成长会起到积极的潜移默化的作用。请问教育部门对此有什么想法? [ 17:54:06]&
回复:根据有关政策的要求,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性别要求,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公开招聘的相关程序进行招聘录用。
、阿桐:为什么东莞公办教师招聘考试的政策年年都变脸?朝令夕改式的所谓“改革和完善考试机制”让人无所适从。 [ 17:46:50]&
回复:我们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形势和相关政策规定,每年对公开招聘的条件、程序进行完善,以进一步提高公开招聘的质量,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
、宝妈:你好,请问东莞小升初究竟是什么政策?我的户口在寮步,是不是就不可以上莞城的公办初中? [ 16:42:37]&
回复:根据《义务教育法》,户籍学生的入学是按照其户籍所属的学区就近免试入学。来信人小孩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即寮步镇的公办学校就近入学。考虑到我市确实有部分本地户籍学生随父母在非户籍地生活,为此,今年我局要求各镇街在解决完户籍学生和积分入学的新莞人子女入学后,根据学位剩余情况,提供部分学位解决有跨镇街入学需求的本地户籍适龄学童入学。如申请的人数超过学位供给数,当地教育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申请条件(如工作单位证明、参保年限、居住证明等),通过抽签、电脑派位等形式确定录取名单。由于跨镇街入学的公办学位有限,如来信人在非户籍地所属的镇街申请不到公办学位,但确实需要在居住地附近入学的,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我市民办学校就读。
、杭生:投诉东莞达德教育培训机构,尊敬的领导,本人于2014年3月在东莞达德培训机构( 广东省东莞市莞太路21号美佳大厦)报读了中山大学专升本自考学习班《行政管理》本科,于日缴:学费3800元,学杂费650元,优惠了250元,合计共缴纳4200元(请见附图收据),因缴费后达德管理混乱,对学员不闻不问,未提供与收费相符的服务,本人于2014年5月与前班主任协商过退款,截止目前一直未果,特就以下几点进行投诉,望教育部门加强监管力度,避免再有学员上当受骗,并督促达德合理退还本人费用,感谢!
1、当时收款人员表示不用协议或合同,故未签署任何书面合同,为侵害学员利益奠定了基础;
2、收费无明细,侵犯知情权;
3、承诺会开具发票,但本人发票从14年3月截止目前一直没有开具,存在逃税嫌疑;
4、交费前未告知每次需要自行缴纳考试的“报考费”,每次报考都是学员自己交费,自己报考;
5、交费前服务态度热情,承诺周末会有名师辅导,本人3月报了2个科目,前2个周末都没有老师来开课,只是开了2科电子课件,等到第3周有通知可以去上课,但是上课内容并非本人4月报考的科目,之后一直没有安排及通知过,存在排课不合理及未提供相符的服务;
6、除前2次提醒报考、要交费外,期间未提供过任何对于本人就学有辅助的服务。
7、14年5月本人因考虑到排课不合理等因素主动跟前班主任黄老师提出退费,当时黄老师未正面答复,到7月在达德Q群上才得知班主任已经离职,后班主任改为马老师,群内学员当时基本都不知道临时变更了班主任,达德也未尽到主动告知提醒的义务,管理混乱。
后新班主任马老师对于本人提出的退学事项表示不清楚,本人后多次沟通才表示可以申请,本人先以“粤教职【 第五条,诉达德管理不善,申请退款”对方马老师表示欠妥,建议本人改为“工作调动”,故以“工作调动”填写表格申请协商退款,申请后过了1个多月对方一位自称是老师的男性来电表示只能退几百,且态度及其恶劣,后马老师在Q上说已开了6科电子课件(本人并不知道后面开了4科,达德也无人提前告知或以任何形式提醒),按退费办法第7条学时过半不退学费,本人认为学时要以双方完成为主,不能达德方面单独开了课件也收本人费用,最近好像又换了班主任,也没有通知
综上所述,本人现按“粤教职【 第五条第6点及第8点”投诉达德管理混乱,与事前承诺不符,只收费,不作为且管理混乱退还本人学费,本人认同以下2块的费用,其它的费用希望达德予以退还
书本费:312.8
电子教案2科:(3400/7)*2=971.43
因达德未提供费用明细,本人按科目粗算了教案费用,以上合计1284.23
等于应退还本人2915.77元()
望贵局核实了解,加强监管监督,避免后面的学员利益被损害谢谢!
附:粤教职【号
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第二章 退费办法和手续:第五条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机构必须退回全部费用及其利息并承担其他合理费用:(六)教育机构未按约定向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的;(八)由于教育机构违背诺言,教学管理混乱,致使教学质量不保,或使学生不能正常学习的;
[ 15:58:12]&
回复:经调查,学员反映的收费情况基本属实,但学员所报的科目和其它管理情况与来信反映有一定的出入。现经南城教育办调解,来信人与达德已达成退费协议,近日将完成退款手续,南城教育办也将继续跟进协调和处理。
、中一的中二教师:对于东莞市企石中学岗位聘用计分方法存在缺陷的反应以及改进建议:
如题,如图片如示。计分方法存在以下两点问题:
1.方法中第〈1〉点与第点的年限几乎重合,造成同一要素重复计分。第1点中关于已聘任的专业技术年限,对于一个本科毕业生来说,基本上绝大多数教师都会在毕业后见习期一年后取得初级(助理级)职称的聘任,这与第2点中的教龄几乎重合,相差只有一年。
2.计分方法完全没有考虑到已经评上但没有被聘用这一时间因素。这样的计分方法会造成这样的后果,一个教龄较长但一直没有评上中级职称的教师,如果某一年被评上了,就可以先于那些早早被评上中级但无奈于单位没有编制在苦苦等待的教师而被聘用。
基于以上两点,本人大胆建议修改第点中的已聘任专业技术年限,改为已评上高一级称职但没有被聘用的年限,分值不变。
这样就可以综合考虑教龄与评上高一级职称但没有被聘用这两个要素。希望领导关注,谢谢 [ 15:46:48]&
回复:按照目前政策,教师聘用由用人单位实施。具体聘用方法的制订由学校草拟初步方案后经征求教师意见,由学校教代会通过实施。我们已将该意见反馈给企石中学。您也可以直接向学校提出相关意见。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对学校制订聘用方案的指导和监督。
、汪先生:有关2015年新莞人积分入学指引中指出的:“如果选择以工作地作为申请地的,
需提供积分方(父或母)的工作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三选一)”。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所任职的公司注册地在广州,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帮我们东莞业务部同事交社保,
如果我以工作地作为申请的话,需要什么资料证明?根据《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
第五条 “凡年满6 至18 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父或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并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新莞
人子女,可以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就读。”与《2015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中
第一条“本方案适用于年满6-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新莞人子女,其父或母须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流
动人口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以及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现在我的情况是:1.从2010年起一直有办理《广东省居住证》;2.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有交纳社会保险费;3.我确实在
东莞市行政区内工作,并有11年。难道就因为公司注册在广州不能为小孩积分入学吗? [ 13:49:53]&
回复:建议来信人致电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详细咨询(电话:)。
、zx:投诉横沥镇西城科技园一区内,晚上到处都是卖吃的和卖衣服的,严重影响工业区的交通,卫生和工业园区的行象,望答复 [ 13:02:13]&
回复:该网友所反映的事项不在我局职能范围内,建议转城管或其他职权部门处理。
、汪先生:有关2015年新莞人积分入学指引中指出的:“如果选择以工作地作为申请地的,需提供积分方(父或母)的工作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三选一)”。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所任职的公司注册地在广州,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帮我们东莞业务部同事交社保,如果我以工作地作为申请的话,需要什么资料证明?我的工作地点在东莞南城区,我所交的社保也在东莞,从2010年起一直有办广东省居住居。根据《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第五条 “凡年满6 至18 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父或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并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新莞人子女,可以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就读。” [ 12:51:46]&
回复:建议来信人致电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详细咨询(电话:)。
、陈太:你好各位领导,本人是东莞洪梅镇的户口,但两夫妻都在万江工作多年,小朋友今年可上小学,是否适用就近入学这条规定,可否在万江区入读小学呢?这又要提供什么证明文件,到何单位查询. [ 12:03:10]&
回复:我市户籍人口接受义务教育,按小孩户籍所在镇街就近免试入学。同时,考虑到我市确实有部分本地户籍学生随父母在非户籍地生活,今年,我局要求各镇街在解决完户籍学生和新莞人子女入学后,根据学位剩余情况,提供部分学位解决有跨镇街入学需求的本地户籍适龄学童入学。如申请的人数超过学位供给数,当地教育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申请条件(如工作单位证明、参保年限、居住证明等),通过抽签、电脑派位等形式确定录取名单。由于跨镇街入学的公办学位有限,如来信人在非户籍地所属的镇街申请不到公办学位,但确实需要在居住地附近入学的,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我市民办学校就读。
、向小姐:小孩要考高中了,可是居住证不够2年还差4个月,请问可以报考高中吗、我的其他条件都符合,等待回复,谢谢 [ 11:59:03]&
回复:根据来信人的条件,其随迁子女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但不能报考普通高中。
、汪芍卿:我在东莞市塘厦买了一套学位房,所购房都是为冲学位而来的,我们业主家长认为2014年的可以入学,我们2015是政策过渡的最后一年,也一定可以入读,我请问教育局的各位领导,我符合积分条件今年积分人数多积分就高不就低的分配情况下?填的旁边小学能给安排在就近入学吗? [ 11:46:24]&
回复:根据《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七点“通过积分制被公办学校或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录取的新莞人子女,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分别安排入读辖区内的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建议来信人详细咨询塘厦教育局有关今年塘厦镇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情况以及学位分配办法(咨询电话:)。
、家长:你们好!小孩现在本市就读初三(小学初中一直在本市就读)今年6月份就要在本市参加中考了,上初一报名时户籍是本省外市的,因小孩户籍于2013年通过积分入户到本市,且身份证号码因为重号有变更(有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号码重号变更证明),现在通过学校系统查询小孩学籍档案中户籍所在地还是本省外市,身份证号码还是以前那个重号码,我想更正小孩学籍档案中的户籍所在地和身份证号码,要带哪些资料去哪变更?有没有时间限制?需不需要去变更?小孩现在这种情况应该不属于异地中考吧? [ 11:40:35]&
回复:根据有关文件,学生家长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小学报镇街宣教办核准,初中和普通高中在毕业验证时再统一报市教育局核准)。
、焦急的家长:杨局长:随迁子女初中升高中的报考条件的居住证年限能否取消,很多家长住了很多年但没办理,搞的孩子没办法报考普通高中。孩子的成绩又很优秀,对孩子是很不公平的。最起码报考明办学校不要受到限制。 [ 11:34:30]&
回复:根据国家和省的“异地中考”政策规定,市政府于日公布了《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在我市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在填报志愿时,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如报考普通高中的,须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后才具有报考普通高中资格。也就是说:如果随迁子女希望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包括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都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经过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才能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市教育局于2013年4月初先后下发了相关的认定细则,明确受理时间及认定条件。这些政策在2013年4月初都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多种媒体进行了广泛的报道和宣传,并为此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同时,市教育局通过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各学校将此政策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其中要求办理居住证,是因应上级文件的要求,为规范城市管理而设定的。
、教师:小学高级教师的聘任制度太黑暗了,
我们评了而聘不了的,不是因工作不努力,成绩不好。而是因不会拍马屁,没有送礼。你认为这样的聘任方案有何意义
房屋维修基金的元,600元是怎样规定的?
你知道下面的一线教师多愤怒吗? [ 11:29:06]&
回复:公办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教师属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其中一类。关于来信所提的住房维修补贴,目前我市公办学校与其他事业单位执行统一标准。
、阿霞:我是外地户口,在东莞工作了五年(有交社保和办居住证),现在小孩在东城一小读三年级。去年在莞城东湖花园买了房,想把小孩转到步步高小学读书,请问需要什么手续? [ 11:23:59]&
回复:从2012年起,非本地户籍适龄学童可以通过积分制形式申请转学插班。建议来信人登录东莞教育网“新莞人子女入学”专栏,参阅有关信息,如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新莞人服务中心提交积分入学申请。但同时建议来信人在进行申请前,致电莞城教育办,了解步步高小学今年是否有积分插班的学位提供,再进行资料准备。
、熊小姐:尊敬的领导:请问2015年小升初民办学校的报考形式什么时候出台啊?是传统的笔试还是面试?等待回复,谢谢 [ 10:17:21]&
回复:去年,省教育厅下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严禁民办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民办学校可自主合理设置招生范围,采取面谈等方式选择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学生”。我市根据此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草拟了《东莞市2015 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目前,该指导意见正在征求各镇街教育部门和民办学校意见,争取在下月出台该指导意见。
、郭小姐:我是东莞本地人,小孩的户口在广州,小升初的时候能报名东莞外国语学校吗?报名的要求和录取流程是什么 [ 9:42:56]&
回复:东莞外国语学校今年的招生政策尚在制定中,请家长密切留意学校官网。
、陈女士:请问东莞市户口跨镇读书何时出台好方案处理,让一些长镇跨镇工作父母少一忧虑。 [ 9:39:47]&
回复:根据《义务教育法》,户籍学生的入学是按照其户籍所属的学区就近免试入学。来信人小孩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学校就近入学。同时,考虑到我市确实有部分本地户籍学生随父母在非户籍地生活,为此,今年我局要求各镇街在解决完户籍学生和积分入学的新莞人子女入学后,根据学位剩余情况,提供部分学位解决有跨镇街入学需求的本地户籍适龄学童入学。如申请的人数超过学位供给数,当地教育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申请条件(如工作单位证明、参保年限、居住证明等),通过抽签、电脑派位等形式确定录取名单。由于跨镇街入学的公办学位有限,如来信人在非户籍地所属的镇街申请不到公办学位,但确实需要在居住地附近入学的,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我市民办学校就读。
、田生:全市公办小学生午休托管能恢复吗?或者能否出台小学生午休托管的相关文件吗?或者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长小学生午休托管讲话精神要求拟定相关文件上报方案给市政府决定?取消小学生午休托管,将会造成如下问题:一是给家长带来极大不便,取消午休,意味着家长每天必须来回接送孩子4次,对于绝大部分家长来说,中午短短的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难以抽空接送,会影响到家长每天的工作;二是给城市交通带来极大的压力,每天接送小孩的时候,各小学门前车辆拥堵严重,如果再增加中午两次接送,势必会影响交通,直接影响全市交通的顺畅;三是不符合环保的要求,由于来回接送孩子的次数增多,路上汽车行驶增加,消耗汽油必然增多,汽车排放尾气也会增多,对我们美丽的城市将有负面的影响,也不符合创建环保节能城市的要求;四是学生安全问题,有的家长中午确实无法抽空接送孩子,只能选择学校周边的托管机构,或者私人托管,而这些地方绝大部分没有托管学生的资质,甚至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重大安全恶性事件,除了经营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外,本地政府领导也可能要承担管理责任,而且对东莞市的城市形象也会带来不良影响;五是费用问题,即使部分托管机构具备资质,但其费用远高于学校,学校一般每月300元左右,但托管机构要600元到1000元之间,给家长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
别忘了本,教育战线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岗位固定资产和经费是全市人民群众给的,要为人民群众服务啊,这才是我们习大大执行理念啊。跟学校理论时,有些公办老师在岗时自称我也是人民群众,你们家长也要服务我。部分公办老师给我们家长有点莫名其妙感觉,东莞教育强市怎么会出现这种素质教师队伍,明明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叫国家干部、公职人员),由于工作岗位性质决定的,这些人是怎么进入教育系统的?教育系统是怎么管理?这些人霸占着岗位不想为人民群众服务,可以离开,让有志向有能力的人想为人民服务的进入该系统。教育局人事部门也该管管这类教师人群。话题回到托管,再问东莞市全市公办小学生午休托管能恢复吗?或者能否出台小学生午休托管的相关文件吗?或者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长小学生午休托管讲话精神要求拟定相关文件上报方案给市政府决定?谢谢! [ 9:29:32]&
回复:根据目前国家政策规定,学生午休服务项目,没有硬性规定,学校可根据自身条件进行设置。目前公办小学的午托服务,主要是由任课教师放弃中午休息加班看管学生,教师无法中午进行休息,影响正常教学,同时超负荷工作势必影响授课质量。另外公办小学由于场地所限,并非每所学校都具备午休服务条件,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而定。
、影子:孩子一直在这上学到初中,也在这边买了房子,就是社保没买够2年,能在这边参加中考吗 [ 22:08:37]&
回复:根据相关文件,在我市初中应届毕业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我市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在填报志愿时,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如报考普通高中的,须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后才具有报考普通高中资格。
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的认定时限至日止,即截至日,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二年或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二年或以上。
根据来信人的条件,其随迁子女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但不能报考普通高中。建议来信人去省内其他市的社保部门咨询是否可以补交社保至足够年限。
、珊衫:南城阳光六小一(7)班有一位破坏性极强的男生,是留级下来的,见人就打,见东西就破坏,给班级带来极坏的影响,老师的教育现在是采取隔离的形式,或者当作是一个反面教材来教育,因为已经没有解决的办法.请问这种状况,这种问题少年是否可以转到其他特殊的学校去读?因为所有的教育和措施都是无用的,对这个班的学生与老师是不是太不公平了呢.据了解,曾经有教育办的心理辅导老师跟过此学生,可也无任何效果... [ 16:57:13]&
回复: 这名学生曾于学年度第一学期入读南城阳光六小一年级,开学没多久,其家长以学生患有某种疾病、需要长时间治疗为原因申请休学,于学年度复学,重新入读一年级。如您所反映的一样,该学生的确存在较为严重的行为问题,攻击性较强。
根据《义务教育法》“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且我市目前的特殊学校也不能招收智力正常的学生。为此,在处理这名学生的问题上,阳光六小一直以教育为主,希望能有效转化,使其尽快融入集体,适应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同时,阳光六小也正与该学生家长保持密切的沟通,让其清楚学生在校的情况,从学生健康成长的角度,请家长早日带孩子进行专业治疗。
阳光六小此名学生的情况给各位家长带来了一定的困扰,我们深感抱歉,我们会继续密切关注其在校的情况,并根据其具体的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希望家长们能支持和理解。
如尚有疑问,请直接致电南城区教办(电话:)或我局思政科(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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