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丹堡没房子没住要交物业费吗的人多吗?

没住人的房子也要交全额物业费?_新浪新闻
  原标题:没住人的房子也要交全额物业费?
  记者 段绪业 摄影 王欢
  去年下半年开始,主城一些小区陆陆续续流传一个说法,即使房子没有人住,新政策出台后,原来可按物业费50%缴纳的业主,现在必须全额缴纳物业费。有的小区物业还贴出通知,要求空置房的业主全额缴纳物业费。
  这样的质疑也越来越多,仅在本月,市物价局的公开信箱里,就有5条关于空置房物业费的咨询。据市物价局回复,去年我市的确出了这条新规,但主城只有江北区实施。
  政府出台物业费全款“新规”?
  市民陶先生通过物价局的公开信箱询问,自己是渝北区云杉北路海州国际公寓的业主,因为多种原因购房后未能入住。过去,物管费一直按半费缴纳。去年,物业贴出一张新《重庆市物业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解读,称日,重庆市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重庆市物业服务费管理办法》,自日起执行,并标明(渝价 [号)同时作废。
  原778号文第七条中是这么写的:“业主或使用人的空置房,经物管企业与使用人双方认定水、电、气表起止数未走动的,业主或使用人应交纳50%的物业服务费”。因此,由于778号文件的作废,现在即使没有住人的空置房也要按照物业费的100%缴纳。
  陶先生很疑惑,业主未入住,仅仅是房屋在物管辖区,业主并未能获得物业公司的相关服务,为什么要全额缴纳物业费?
  新规只在四区县实施 包括江北
  物价局的公开信箱还有其他市民的类似反映。对此,市物价局也通过公开信箱做出了解答:《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36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日采取分批方式实施。第一批实施的区县为:涪陵区、江北区、永川区、奉节县。渝北区不属于《办法》实施区县,仍按原政策执行。
  物业已改收半价空置房物业费
  昨天上午,重庆时报记者来到海洲国际公寓,在物业办公室的墙上还看到张贴有《重庆市物业管理费管理办法》,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这个事情是个误会,当初他们也是通过新闻报道知道重庆实施了新规定,但是并不知道这个新规定只在固定几个区县实施,所以他们误解了。
  后来,业主找到物业公司理论,物业公司经理随后向市物价局进行了求证,得到正确理解后,现在已经将空置房的物业费改为半价。
  物管费到底怎么交?看“三表”动不动
  巴南区李家沱世贸广场的彭先生:由于工作原因,他常年不住家,只会在春节的时候才回来住上一星期。由于居住的特殊性,彭先生找到物业协商“现在是按照6折收费。”彭先生说,以前他一直不知道空置房也可按照物业费半价缴费,一直以为半价和全价的区别仅仅在于房子是否装修。
  南岸区罗马假日的李女士:最近两年她并没有住在该小区,“我当时打电话给物管说过半价的事,但是物管说他们没得这个规定。”李女士说,虽然自己没有在家居住,但是屋里冰箱却一直插着电,也就是说电表在走字。
  昨天下午,我们就上面市民遇到的这几种情况拨打12358进行了咨询。12358工作人员表示,这个规定它是限定在“三表”起止数未走动的情况下,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空置房物管费减半的政策。而一旦三表有走动,再出现业主不居住在房屋里的情况,那么业主就要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看是否可以申请空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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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拿到新房钥匙就该缴物业费了。连日来,有网民在网络议事厅咨询关于新房物业费收取标准如何规定。拿到新房钥匙就该缴物业费了。连日来,有网民在网络议事厅咨询关于新房物业费收取标准如何规定。那么,哪些情形下的房屋物业费可以打折?本网记者进行了采访了解。来看一看,你家物业费有没有多交?情形一: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可申请物业费打折问题:网友“stone66”反映说,位于人民南路的巴比伦国际广场住宅部份已交付,但前面的14号楼酒店公寓仍在施工,给已入住的业主造成环境和噪音污染。业主可否要求物业费打折收取?回复:住建局物管科经现场了解,巴比伦国际广场分为住宅部分和酒店式公寓两个区域,现整个小区进入建设末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昆政规〔2010〕16号) 第十九条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前期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给先期入住业主造成噪音、粉尘等环境污染的,业主交纳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应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也就是说,网友“stone66”可以要求物业费打折。但因对环境污染程度认知的不同及界定的不确定性,“stone66”可以对照物业收费文件与物业管理单位、房产开发单位共同协商解决。情形二:未入住、未使用物业可打七折问题:市民张先生在时代中央社区买了一套房,却一直未住进去,空关了近一年。对于这种情况,物业费是否可以少收或不收?网友“stone66”还问,如果装修好了没有住进去,是不是也可以少缴物业费呢?回复:对此,住建局物管科解释,纳入物业管理和服务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而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物业公共服务费用由业主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物业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交他人使用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或使用人交纳,但业主负最终责任。而房屋一旦开始装修,就认定是入住。“此时各种服务已跟上,当房屋装修好后再空关的,没有这方面的物业费打折规定。”相关负责人表示。情形三:没有计入房产面积的房屋不收服务费问题:网友“秋意渐浓”在江浦路附近买了套一楼的房子。该房型为两层,但底楼的面积没有纳入房产证上正式房屋面积。当物业上门收取两层面积的物业费时,“秋意渐浓”拒绝缴纳底层的物业费。回复:住建局物管科表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车库除外、阁楼减半);未办证的以售房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或房产测绘部门实测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建议“秋意渐浓”可对照这些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该负责人同时提醒说,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如制订可以收费的,则以业主大会通过的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为准。另据了解,《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昆政规〔2010〕16号),目前正处在修订阶段,将依据江苏省和苏州市的物业收费文件进行修订,有一些条款将被删除,也会新增条款。市民、网民朋友可积极参与到征求意见当中,具体详情可关注市住建局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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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交物业费会有什么影响?
来源:搜狐焦点网 &&发布时间: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虽然平均到每个月似乎没有多少,所以好多人享受了服务却不太想交物业费。无故涨物业费,有权拒交物业费;但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而拒绝交物业费则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这种情况下,业主应该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或起诉物业公司等理性方式解决,以下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关于交的问题。 违规收费,可拒交 物业费的收取应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收取标准应严格依照合同的约定。如果物业公司在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擅自扩大了收费范围、提高了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有权拒绝交纳物业费。 服务不到位,仍须交 如果物业公司属于服务不到位,没有完全尽到应尽义务,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履行义务,并可与物业公司协商,酌情少交物业费,但不能不交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对业主的要求不认可,业主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是否可以少交物业费,以及交纳物业费的具体数额。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公司可以向业主递交律师函或依法提起诉讼,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快车提醒您,物业费如果很多人长时间不交的话,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起诉,起诉的结果就是补齐物业费并缴纳滞纳金。 一般情况下,即使是物业本身没有做到位,只要物业本身确实提供了服务,业主本身直接或间接地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则业主不交物业费的行为就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因此,当业主在遇到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不到位这类问题时,可以选择理性的维权方式,如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来解决。当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确实存在较大问题时,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通过正当程序解聘原物业公司,重新聘用新的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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