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农村低保到辽宁省朝阳市旅行社交低保交费用能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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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领导留言板?辽宁省留言回复
网友给辽宁省省长留言获回复&共计36条
日07:48&&来源:
【网民留言】
省长你好,我是朝阳市民,我们的房子是板房,一楼私自在两个窗户都改成两个门市出口,还在两个窗户之间挖出个门,在一面砸,出三个门,没有人管,我门整体楼都住着害怕,还私自搭建出小棚,扩大面积,请领导管一管,我们没有办法才投诉省级的,我们请领导给我走法律程序拆除小棚,让我们安全住房,老百姓买一次房不容易谢谢领导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楼下房屋改建扰民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属实。经查,被诉求房屋业主现居住养老院,因患有脑淤血言语表达障碍无法与执法人员正常沟通,其法律代表人(业主的姐姐)在台湾定居,每年回来一次负责房屋外租事宜。现房屋由付姓业主承租,其在房屋装修期间因改动彩钢板和施工噪音大影响居民休息。 朝阳市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已同承租房屋业主协商,要求其对彩钢板进行整改,添加软隔离,消除雨天噪音扰民的情况。北市胡同多处存在此类情况,该情况由市执法局进行登记备注待老旧小区改造时一并解决,同时要求该辖区执法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对此处的监管力度,避免有类似违章情况再次出现,为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空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希望您在百忙之中可以抽出点儿时间来,看看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联合镇联合村的一户村民的房子,屋子里的檩子断了,墙面还有裂痕,下雨还漏雨,随时都可能坍塌,危及生命,这样的房子为什么不能申报危房改造,村里说不符合标准,说只有贫困户才可以,是这样吗?为什么当地其他村民,房子特别好,没有一点儿破损,还开着小汽车,这样的人都能申报。比他们贫困的都不能申报,为什么他们可以申报,难道这样的人是贫困户吗?贫困户有什么标准,什么样的才算贫困户,每年都有危房改造,为什么成了危房的却不能申请,不是危房的却可以申请,希望省长能帮忙解决,国家设立危房改造的项目,应该给真正成为危房的吧,省长辛苦了,帮忙解决下,你看看下面的房子可以申请危房改造吗?你们可以去下面查查,去朝阳市龙城区联合镇联合村查查,比这家村民房子好多了,都可以申报,这家都不能,不知为什么?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危房改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经龙城区联合镇、村两级组织相关部门到您家核实,经现场了解,您是联合村二组村民,夫妻双方均50多岁,身体健康,年富力强,而且有养殖、做市场生意、外出打工等致富项目,不是本村的贫困户。您现居住在2013年新建的70O标准厢房,正准备新建正房四间,想通过国家政策得到支持。根据《朝阳市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规定和调查的情况,您家不符合国家补助条件,不能确定为危房改造对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大连顺祥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公司现有员工800余人,日均肉鸡放养量10万只,年养殖肉鸡3000万只,粮食储存能力10000吨,业务辐射50多个乡镇140多个村,带动瓦房店及周边地区约1300户农民致富。 日,瓦房店祝华工业园区管委会与公司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合同条款中约定项目于2009年9月底前开工,开工前瓦房店祝华工业园区管委会协助公司办理并给予《国有土地使用证》。 公司项目已经于2011年10月底之前竣工并投产,但瓦房店市祝华工业园区管委会并未履行合同约定给予《国有土地使用证》,反而在公司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过程中提出其他附加条件,具体如下: 2011年第一次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局和工业园区管委会不理会合同约定内容,反而以未批先建为由,不予办理。 2013年土地证第二次办理,国土局以办理期间土地政策调整,还原2004年前地类,该土地调规的工业用地还原为耕地,耕地涉及的相关百姓需交纳失地保险为由,不予办理。 公司自成立以来,遵法,守法,诚信经营,但相关部门推三阻四,法规流程阐述不清,给企业正常经营带来了巨大损失,恳请领导给予答复。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工业园区未按约定协助办理土地使用证的问题。大连市政府责成瓦房店市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2009年,大连三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顺祥牧业)与瓦房店市祝华工业园区(现属于轴承产业园区)签订入园合同。合同约定项目开工前,由园区协助企业办理土地使用证。该企业因急于投产,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先期开工建设。 2011年第一次办理用地手续时,瓦房店市土地部门以未批先建为由依法对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但在处理责任人问题上,该企业一直没有结论,导致当年征地手续未办理。 2013年第二次办理用地手续时,瓦房店市土地部门对未批先建企业用地的地类,要求还原到二调前的地类。该企业用地二调前有一部分为耕地,企业征用耕地需办理失地农民社保,并需三家村和祝华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出具手续。 目前三家村失地农民正因此事进行信访,三家村和祝华街道办事处为确保社会稳定,暂时无法出具相关手续,故该企业用地手续目前仍无法办理。 相关工作人员已将调查处理情况当面告知您,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陈省长您好,我的哥哥张X在1974年下乡是下乡知识青年,在庄河市吴炉乡三建泡村,在干活时不小心掉进坟墓惊吓患上精神障碍,回城后分配到庄河市食杂公司上班,在抗苹果笼时候感觉头昏不能干活,因为有精神障碍没有成家,生活困难,不管怎么说,我哥哥的病在下乡和工作得病应该给以生活补助,希望庄河市商业局,民政人社局给以经济补助,帮助我哥哥生活吧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您哥哥有精神疾病希望得到帮助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哥哥张某,1956年11月出生,1974年作为知青下乡在庄河市吴炉镇三尖泡村,期间由于受惊吓患上精神障碍疾病。1975年12月回城,并分配在庄河市食杂公司下属的新开路门市部工作。因为身体原因,单位领导没让他站柜台做营业员,只在公司和商店干点零杂活。1978年11月被大连市西山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至1989年期间经常在该院治疗。 1993年因新开路商店拆迁改造,全店职工并入庄河市东亚商城。2004年5月,张某与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失业,2007年4月(时年张某51岁)因病提前办理退休。张某现住在庄河市城关街道,月退休金1270元,享受医保,由您照顾。 根据以上情况,您哥哥张某不符合享受民政部门的“低保”和“三无人员”相关政策;同时张某已于多年前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失业和退休,因此张某也不能享受其他的经济补助。 相关工作人员已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您反馈,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陈省长:您好!我们二十余农民工给建昌县建筑公司干瓦工活,地点在建昌县老酒厂对过,工程名称叫金海花园13号楼。工程完工后,公司拖欠我们工资款十一万余元。我们多次向执法部门反映,转眼大半年时间过去了我们的血汗钱一点消息也没有,不知问题出在哪里了。为此,只好麻烦您给给我们过问一下了! 建昌县建筑有限公司金海花园13号楼工地农民工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拖欠工资款的问题。葫芦岛市政府责成建昌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金海小区13号楼承包商姬某某拖欠您等19人工资总计96695.5元,建昌县人社局按照规定于日对姬某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决定书》,姬某某拒不执行。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建昌县人社局于日将姬某某拖欠工资一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建昌县公安局于日正式立案,并于日将其立为网上逃犯,目前正在努力抓捕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们居住在鞍山市魏家屯农场职工宿舍区,30多年前,因家里人口多老少三代住一间房,经场领导同意自建了三间房,当年国家还没有产权制度,自建房没有产权证。2007年,鞍山市立山区政府将该地块卖给了颐和城开发房地产项目,由立山区深南街道办事处负责征收和补偿,10年过去了还没有解决住房困难,请陈省长过问解决我们的困难。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住房动迁补偿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立山区政府接到诉求件后立即对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2007年立山区深南街道办事处开始负责颐和城项目开发地块的动迁工作,共涉及鞍山市禽蛋总公司和鞍山市农牧机械厂职工128户。立山区深南街道办事处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推进职工的动迁安置工作,截至目前,已经与126户职工达成动迁安置协议,按照政策进行了房屋安置和资金补偿。现剩余的两户职工因相关手续不全和对安置补偿方案存有异议,至今仍未达成动迁安置协议。 其中,职工住户孙某某,拥有5间房屋,但都没有正常手续,没有正规房票,只有当时厂子给房时的证明,自家搭建比较多,现已去世,其儿女认为办公人员对其房屋测量的面积大小存在异议。目前动迁工作人员正在逐步接触其儿女,需要其儿女对房屋面积进行认定。 职工住户崔某某,现已去世,去世之前基本达成动迁协议,但儿女因老人去世对动迁工作极度抵触,需重新对其儿女进行安置补偿谈判。崔某某共有6间房,有房票的只有1间,其余5间没有房票,其儿女想让6间房全部回迁,这与动迁补偿方案不符。目前其儿女与动迁工作人员对于房屋安置和资金补偿方案存在异议。同时由于动迁位置位于城乡结合部,因此其家庭地上附着物补偿也较多,需对其儿女重新确定资金补偿方案才能顺利回迁。 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对于孙某某这户动迁户,立山区深南街道办事处将会在今后回迁过程中采取两项措施:一是由于该户对补偿方案存在异议,将首先对其房屋面积重新测量,目前已经找到有资质的公司对该户进行实地测量,待其签署面积认定书后协助其办理房屋产权,从而进行房屋安置补偿。二是在房屋安置补偿确定后对其进行金额补偿的谈判。 对于崔某某这户动迁户,立山区深南街道办事处将在今后回迁过程中采取两项措施:首先由于该户家庭人员复杂,立山区要求其确定谈判代表,并因为其对房屋面积存有异议,将找到有资质的公司对其房屋进行实地测量,待其签署面积认定书后对其房屋进行安置补偿。其次由于其对地上附着物认定数量与测量人员所测量的数量不符,立山区将进一步与其商榷金额补偿方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陈省长您好 在丹东市鸭绿江公园扬帆广场东50米处有一个小山包,不知何原因,山包上15棵二十多年生松树被公园管理人员用带刺的铁丝给缠上了,松树被带刺的铁丝缠上,这是一种严重破坏树木的行为,做为公园的管理人员,他们是知道这种常识的,可是做为爱护树木保护树木载树木的公园管理人员,不但不爱护树木,反而还破坏,这是一种什么行为,强烈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立即把缠树木的铁丝给拿下来以保护树木不被破坏。 好好的一片松树,公园为什么要用带刺的铁丝给缠上呢,公园里边的树木可是政府用纳税人的钱买来的载上的,是供人们休息娱乐游玩的场所,这样的一个场所,一片树木,用铁丝网缠上了,是防小偷吗,还是怎么回事,不但如此,城市公园绿化树木却被公园人员破坏是何道理,特向省长反应。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公园工作人员破坏树木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丹东市旅发委多次与您进行沟通,按照您的建议,对公园工作人员不当的管理方法进行整改,将松树上的铁丝去除,用木桩固定的方式在花灌木周围重新设立保护网。并请您到问题现场实地查看整改情况,您对整改情况十分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于2005年加入国营辽滨苇场.成为国营工人.因生态芦苇艺术不被看好.导致经济下滑.国营辽滨苇场领导干部研究.将我以国工身份安排在辽滨鑫城置业有限公司上班.但是我未享受到辽滨鑫城置业有限公司对国营工人任何福利待遇.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帮助回复国营工人该有什么待遇。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享受不到福利待遇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29岁,家住田庄台街道碾房社区,家中3口人。父亲原系国营辽滨苇场职工,已退休。母亲原系高家农场职工,已退休。您2010年5月到辽滨苇场苇田七分场参加工作。2016年5月,由于原国营辽滨苇场经营收入已不够支付经营成本及工人工资,经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同意,苇场职工采取两种方式实行分流,一是职工可继续在苇场承包苇田,二是可到辽滨鑫诚实业集团公司择业上岗。5月31日,您自愿放弃承包苇田,选择到鑫诚公司上岗,与原国营辽滨苇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鑫诚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目前,您已是鑫诚公司职工,每月工资为2000元(盘锦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鑫诚公司为您缴纳国家规定的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因此您反映到鑫诚公司上班后未享受任何福利待遇问题不属实。 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已指派专人向您进行解释说明,您表示理解和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陈省长: 您好,我家在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有一个平房2011年开始动迁,2012年2月签署动迁协议,我们还交了11802.6元扩建费,按照协议日之前应该回迁,可是至今已经4年多也没有消息,而且租房补助费也没有按照协议发放,超过3年期应该在6个月之内的每月增加200%,6个月以上不足12个月没有增加150%,12个月以上的每月增加200%。我现在身体不好,得了肝癌还有腹水,急需用钱,本以为房子下来能卖了,可是等了这么久也没消息,就连租房子补助也没有按照协议加倍,只能求助省长帮忙,尽快让我拿到新房和应得的补助,真心的请求你一定要帮助我,谢谢您啦!!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不按协议发放动迁补助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您系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TX1(中骏二期地块)项目被征收户。该项目于2012年2月起实施征收,您拥有的单室房屋建筑面积为31.78平方米,协议安置一户单室46平方米以上房屋。经核实31.78平方米至46平方米部分代建费(830元/平方米)11802.6元未收取。 按照千山区政府相关安置工作的安排,该项目回迁安置预计于2016年底前完成。 您2012年2月至2016年1月的租房费于2015年11月前已全部发放。 由于2016年2月至7月的租房费千山区政府委托华夏银行鞍山分行代理发放,华夏银行需要对相关文件进行核对,所以造成发放延误。您的租房费已于8月30日发放到银行卡中。 千山区有关部门已对您家属做了电话说明,家属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陈省长你好,薄膜滴管是个好项目,我们这里到今年以是三年,去年种地已经说今年没有项目了,我在去年农历十二月也问过村主任,他也说今年只给我们村一千五百亩薄膜滴管,我在今年春天买了两瓶农药,准备减轻点劳力,因为,我儿子媳妇都在外打工,丈夫要出外打工,我还要看十几个月大的孙子,坡地已送人,留下了几亩平地,买完药以后,村里也来了项目滴管,我好为难,村在练农药钱时,就要求把两瓶农药送到村里,和多少钱算多少钱,被村主任拒绝,说,不交钱就不给种地。没办法,丈夫自备薄膜管线,让村地膜车,在村里没种地时,提前给我家种地,村主任强行把种地师傅叫回,丈夫看地种不上了,留下一句话,把地包出去,就到远处打工去了,由于,三千多的化肥种子都在家放着,我不能把地包出去呀,我抱着小孙子那时真是求助无门呀,。我种地时,村里有的地块都放完水了,有的地块不能进车,只能清种。清种浇不上地,那也是没办法,每当汗时,我就好害怕,我真的怕我的地瞎了,现在还有将近五亩多地浇不上水。请求陈省长帮我,救救我家庄稼。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耕地未能膜下滴灌的问题。朝阳市政府责成朝阳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经查,朝阳县台子镇李杖子村今年春季实施玉米膜下滴灌项目,项目要求土地经营农户自己提供种子、化肥,其他需缴的费用有:50元/亩播种机手费;除草剂、用水车工、人工费用等10元/亩费。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您要求村里购买您手里的除草剂,村委会因不能确认除草剂质量,故未能购买您提供的除草剂。就此原因您坚持不交10元/亩地的费用,因此您有一块承包他人的耕地(面积2亩左右,含河套边种黄豆地)没能进行膜下滴灌,其他地块均进行了膜下滴灌。 不能浇水的原因:如果整块地在玉米膜下滴灌项目区内的,未能参与膜下滴灌的,就是地块都没有出水口,不能供水浇地。 全村其他农户均按要求缴纳费用,在项目范围之内的地块均给予播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陈省长:您好! 我是朝阳市下岗职工2003年夫妻都下岗 今年因为生活困难还不上银行贷款无奈将唯一的一处住房卖掉,还了贷款之后就没钱了!今年孩子考了493分靠近了交通大学。因经济条件不好想办理低保,到了民证办理部门一问才知道买卖房屋三年内都不给办理! 陈省长能不能帮助我们解决困难?万分感激!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卖房后不给办低保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经查,您夫妻两人均40多岁,是2003年下岗职工,孩子今年考上大学,现居住在北票市。近两年您贷款30万元买了一套118平米的房子,于今年3月以近4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售出。另查,您在大润发商场还有一处商铺。 根据《朝阳市低保核查认定实施细则》(朝民发[2014]50号)第二条(三)的规定“拥有网点房、大面积住房和3年内购买商品房和卖出房不满3年的不予救助”。现您买房时间与卖房时间均不满3年。根据《细则》规定,您不符合低保条件,故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责编:杨伊、韩月)
[网连中国]四部委“校服新政”出台一年多 孩子们穿得漂亮了吗?
校服被喻为学生的“第二层皮肤”,本应是青春活力的象征。但遗憾的是,近年来,校服却不断被贴上“毒”“丑”“腐”的标签,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也挑战着家长和全社会的神经。针对这一现状,去年6月,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下称为“校服新政”)。一年过去了,“校服新政”在各地实施情况如何?家长和学生关心的校服款式是否有新变化?这几天,各地中小学迎来开学季,本网记者走访福建、河南、海南等地中小学发现,在打击“毒校服”方面,各地普遍加强了监督管理,保证了校服的质量安全,但在校服款式上,各地落实情况并不统一。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的通知(2016)
聚焦命中&& 转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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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的通知(2016)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辽政办发[2016]53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时效性】 【效力级别】
【法规类别】 ,
【全文】【】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6〕5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加强民生保障的决策部署,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平均提高5%。其中,大连市提高4%以上,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辽阳8市提高5%以上,阜新、铁岭、朝阳、葫芦岛4市提高6%以上;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提高10%。其中,大连市提高7%以上,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辽阳、铁岭8市提高10%以上,锦州市提高12%以上,朝阳市提高14%以上,阜新、葫芦岛2市提高15%以上。盘锦市城乡一体化提高7%以上。(牵头部门:各市政府,配合部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全省各地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平均提高7%以上。(牵头部门:各市政府,配合部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具体标准由各市政府按有关规定确定。低保标准调增后,各地区要同步做好低保边缘家庭界定标准的调整工作。(责任部门:各市政府)
  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从日起执行。
  各地区要从日开始,对新申请城乡低保救助和农村五保供养的对象按新标准审批,给予保障或供养;对已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新标准重新核算低保金(供养金),并按规定及时发放到位。(责任部门: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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