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家了网上面的天津二手房真实房源信息是真实的吗?

搜房网上的二手房信息是不是真的?我怎么感觉上面的房价好低 !_百度知道这是我在买房过程中的真实事件,因为目前正处于即将开庭的阶段,所以文中有些敏感的文字我暂时隐去,或许案子结束后会向大家公开。看到这个标题,大家肯定以为我找了家三流中介吧,调控前那些不知名的中介真是遍地开花啊!不过,让大家跌跌眼镜的是,我选择的这家公司可是中、港两地最具规模的地产代理机构之一,在同行中一直是处于领先地位,但正是因为冲着此公司的市场知名度,我选择了相信它,却从此给自己带来了一个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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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三月中,我决定在深圳大梅沙买一间小小的房子,用来装载家人那份亲海的心愿。特别是我家刚三岁的孩子,每次到大梅沙玩,总是不愿回家,因为玩的时间太短了,不够,真的不够!坐一两个小时的车到海边,吃点东西,玩不了两个小时又得赶紧着准备坐车回家,这对孩子来说,真是件非常难过的事情!老公是香港人,叫JOE,因为香港四面环海,所以JOE对大海有一份特殊的感情。而我,也十分渴望在海边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空间,当空闲下来,能坐到海边吹吹海风,看着孩子尽情玩耍,这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从某二手房网上看到了一个小单间,在云XX海社区,觉得不错,可以看看。于是与JOE一起,带着宝宝来到这里。当时那位发布房源的XX地产业务员X小姐说是没时间,让一位叫邺XX的业务员过来带我们看房。看过后,JOE觉得太小,而且近马路有些吵,不是特别满意,后来又看了几个其他户型(一房一厅)的房子,但感觉总价太高,五十平方米不到价格却近七十万,对于襄中羞涩的我们来说,显然有些不切实际。所以有些败兴而归。  
后来,也就是三月二十七左右吧,具体哪天记不太清楚了。邺XX(我们称他为小邺)突然打个电话给我,说是有个单位,真的非常好,他自己都好喜欢,如果我不要的话,他就准备自己要了(上次看楼时,尽管房子没看好,但双方相谈甚欢,叶透露他自己在云XX海与海XX岸各买有一套房子,等到价格合适,他便会出手,哪怕赚个十万八万也好啊!当时我还觉得这年轻人挺有投资头脑的,完全忘了炒房一说)。听起来似乎真不错,值得去看看。  
第二天,由于JOE上班去了,我也不便只身带着孩子去看楼,所以恳请家里的阿姨跟我一起去,顺便帮我看着孩子。到了云XX海,小邺(化名)先带我们看了一个一房一厅的房子,说是呆会那套房子户型与这套差不多,但价格却便宜许多。看过后,觉得还不错,虽然房子不大,但布局很合理,户型也很方正,如果有个类似户型价格却便宜许多的房子,那真是件赏心悦事!   
终于到了小邺向我们特意推荐的房子里,房子不是很大,一目了然,却没有看到房间,不由得有些诧异。小邺似乎看出了我心中的不解,笑着说:“丁姐,您来这边看看就知道了!”说着打开阳台门,带着我们过去一看:哦,原来玄机在这里!这个房子阳台有个拐角,也就是说阳台是L型的,拐角的下方是楼下的一个六米高阳台,上半部分的空间与我们所在的这间房子的拐角阳台共有。现在楼下的业主把挑高阳台下半部分隔开了,做了个房间。小邺兴奋地说:“我们也可以搭个楼板,做一个房间出来,这样就可了一房一厅了,与我们刚才看的那间房的户型是一样的,价格却少了十来万,而且管理费又可以少交一部分,真是非常划算呢!”小邺说得不无道理,虽然这个搭出来的房间在法律是不被承认的,但深圳的违法建筑还少吗?何况这个小小的空间。
  现场直播等太监
“业主原本打算自己装修的,但没有时间,生意上资金周转不太好,等钱用,所以就出售了,如果房间做好后再卖,就不止这个价格了。业主与楼下业主沟通好了,到时候装修时,楼下的业主会与我们配合的。因为现在一到下雨天,楼下房间就漏水,你看这里,”小邺指了指用阳光板做成了楼板说,“这里有个小小的孔,是专用来让水流下去的,下面房间里放个桶接着。”随着小邺的叙述,我似乎看到了下雨天楼下业主的狼狈样。我想作为楼下业主,的确也希望上面能做个房间出来,这样他就免去了不少的烦恼。  
阿姨陪在宝宝在一旁静静地玩着,我与小邺在热烈地探讨将来如何装修,仿佛已将房子买下来了一般。谈到价格时,我认为38平方米的面积,要58万元,实在是有些贵。这还是业主的实收价格,加上佣金,契税,赎楼费(小邺说业主红本在手,但因资金周转需要,所以在银行再贷款了38万)等等,我大概需要支付61万元左右才能买得下这个房子。因为今天JOE不在场,所以我也有些拿不定主意。于是对小邺说:“您帮我与业主讲一下价,我的心理价位是55万,如果可以的话,复活节那天,我会带先生过来看房,如果价格谈妥的话,基本上问题不大了。”因为在家里,JOE还是比较在意我的看法的,许多事情只要不是太过分,他都会支持。因此我还特意带了数码相机把房子拍下来,带回去给JOE看。  
当晚,JOE回来,我把拍下来的内容在电脑上放出来,一边兴致勃勃地讲述起房子装修好后的美好情景。JOE看后,不置可否,他觉得那个计划搭个房间出来的空间,是不被法律允许的,所以根本不会允许施工,即使做好后,也随时会有拆掉的危险。因此他不看好这套房子,感觉比市场价格高出许多,毕竟才三十几平方,却要五十八万之多,显然是不合理的,哪怕最后真以五十五万成交。但在我软硬兼施之下,他同意复活节去看房。  
4月1日晚上,小邺打电话过来了,他在电话里口气不是特别热情:“丁姐啊,我与业主反复讲价,最后他只肯以五十五万五成交,少一分都不行,你如果不要的话,我就要了。”我听后,心想怎么这样,好像我多么刻薄似的。但依然对小邺表示感谢,辛苦他帮我讲到这个价格,明天我们会去看房,会准备定金,但最后是否买还得让先生来决定。  
第二天,即4月2日,复活节这天,天空下着毛毛小雨,让人觉得有几分凉意。我们一家三口坐车来到了云XX海,并与小邺碰面。如上次一样,小邺还是带着我们去了那个真正的一房一厅的房子里,并且他还拿出一份合同,说是他的一个投资客刚签了合同,以六十九万的价格买下了这个房子。我与JOE相视一笑,觉得这小邺这招怎么这么幼稚,以为我们是三岁小孩子啊,哪能这么巧的,刚好我们来看楼,这房子就卖出去了,市场似乎没有火到这地步吧?不过不便拆穿,也许他只是为了让我们更快地决定买下那套三十八平米的吧!人家也是为了养家糊口嘛!   
JOE看过我们的目标房后,觉得实在不怎么样,特别是又要搭楼板,又要做窗户,而且还不知道是否行得通,感觉价格相对来说太贵了。小邺说:“如果你们喜欢刚才那套,我可以叫我的投资客让给你们,一分钱不加,不过要六十九万哦,!”“不会吧,您说让就让啊,人家签了合同,凭什么让给我们啊!还一分不赚的。”我觉得这也太儿戏了吧。小叶邺笑笑说:“这位投资客是我的老客户了,很好说话的。”呵呵,我们也就姑且当个笑话听一听,我想小邺或许只是希望能尽快地卖出去一间房子吧!  
不管怎么说,这个“假”一房一厅,准确地说,这个未来的一房一厅还是比较合我的心意的,前晚我居然开始幻想着如何去装修了:打掉厨房墙壁,做成开放式;搭建的房间做落地窗,房间与阳台之间做两扇推拉门,房间与客厅共用一个阳台……所以我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说服JOE,让他接受这个房子。JOE不忍让我失望,终于同意。  
后来我问小邺有没有合同可以看一下。小邺立即从文件袋里取出一份合同,原来他早就准备好了,上面甚至还有业主天XX(化名)的签名与手印。对于他的胸有成竹,我也很惊奇,心想这么有把握我会签合同啊!不过这份合同不是国土局的标准合同,而是XX公司(指此家地产公司)内部制作的合同,我觉得似乎有些不妥,因此拿了一份08年我卖掉布吉一个小房子时三方签的一份《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给他看,并要求必须签份这样的合同。小邺说“我们公司的这份合同更完善,一直以来我们都是签这份合同的。”我态度很坚持,因为我觉得是原则性的问题,所以不能让步。无奈之下,小邺打电话,说是给他经理,说明我这边要求签另外一份合同。很快,有人过来了,小邺介绍说是他们的经理,姓成(化名)。这位成经理看了一下我带过来的合同,说这份合同必须要在国土局网站上下载的,现在店铺里没有。我说这很简单啊,下载不就成了。成经理说没这么简单的,还得根据房产证的编号才能下载,而现在他们手头上没有业主的房产证。最后这位成经理说,放心啦,这份合同一定是要签的,因为要去国土局备案的,也就是说,要签两份合同。后来我想,这么大的XX地产公司,不至于在合同上做什么手脚吧。罢了罢了,今天先签这份内部出具的合同,反正还得再签一份居间合同的。成经理看来很忙,三言两语后就起身准备告辞了。但走之前,他特意又带我看了一下那个可改造空间,说这个房子真是不错,非常值得购买。当时我心中还有几分诧异:这经理级的人物,对这个小单位居然这么了解,连那个拐角阳台在哪里都知道,我刚进门时根本就看不出有这么个奥秘所在。成经理走后,我与小邺继续谈下一个问题,老公就带着孩子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打打闹闹。   
后来我们谈到杂费问题,七算八算将近三万。好在没有营业税,据小邺说这房子是06年入伙的。不过我希望能在3个点的佣金上打个折,比如八折什么的,那我就感激不尽了。小邺看起来似乎为难,最后打电话跟成经理申请,开了免提(这手机功能还不错,声音非常大,听得很清楚),我在一旁不敢作声,生怕影响了成经理的情绪。在电话中,成经理态度很硬,在小邺的百般请求之下,甚至说从他自己的佣金里扣,好说呆说,最后成经理终于同意免去650元,即佣金为16000元整,同时减免1100元的按揭服务费。至此,我也心满意足了。毕竟做中介也很辛苦,大家都得吃饭啊!  
事情基本上谈好了,接下来就是签合同的问题了。于是我对小邺说:“麻烦打电话给天先生,请他过来咱们把合同签好。”小邺看起来有些为难的样子,说天先生全权委托给他们公司了,现在已签好合同,按好手印,只等我这边签名了。又是原则问题了,但这次我不想妥协:“不行,必须业主到场,否则这合同没法签,我怎么知道他是不是业主啊,总得坐下来谈谈吧!”小邺无奈,答应一定打电话约业主。我看时间不早,孩子也饿了,所以决定先去带孩子吃点东西,等业主到了后我们再过来签合同。离开前,JOE还找小邺拿了一些资料,都是关于政府如何开发东部的一些新闻与周边楼盘的介绍。看到厚厚的一叠复印资料,我心理不得不对XX地产公司产生敬意,果然是大公司啊,做事一丝不苟,连报纸上相关的新闻都一一打印出来,这样就能让客户对自己的选择有了更明确更全面的了解了。   
当晚正在我们正在一个叫什么“八大碗”的湘菜馆里吃饭,因为要喂宝宝,所以吃得比较慢。后来小邺打电话过来说是要请我们吃饭,我连连拒绝,说是正在吃饭,谢谢他的好意,下次请他吃饭。又过了大概二十来分钟吧,小邺又打电话来说:“丁姐啊,不好意思啊,业主的老婆要生小孩了,他没法赶过来!”我一听,撒眼了,都等了这么久,现在居然说到不来了。小邺一听我不说话,立即说:“业主实在是赶不过来啊,反正他合同也签好了,定金收据也开好了,您不相信我,也得相信我们XX(公司)啊!”言以至此,外面天已黑,毛毛细雨一直没怎么停过。与JOE商量了一下,觉得就签了吧,省得明天再跑一趟!
  后来小邺赶过来接我们,一起到了东XX园楼下的一间**地产铺里。据小邺说,他所在的云XX海分店里没有POSE机,他们这个区的定金都是在东海这间店铺里交的。一进门,小邺还出了个小小的笑话,在墙上挂着的一份表格里填上了“2000万”的字样,原本应该是填“2万”,被成经理小骂了一下后,赶快修改过来。签合同时,我们只看到了XX地产这边提供的一份天XX的身份证复印件——1983年,很年轻啊,还是我的湖南老乡。当我提出要看房产证时,桌子对面坐着的成经理说,房产证还在银行,所以没法给我们看。“那复印件呢?”我问道。“没有复印件,当时业主忘了复印,所以就没有!您相信我们XX地产啦,我们这么大的公司,呵呵!”又是相信XX,其实我的确是相信XX的,这块牌子够响啊!不过最近报纸上关于买二手房上当的事情也很多,所以我小心翼翼地问:“您确定这位天先生是业主吗?他不会是捡了个房产证,然后再过来冒名顶替吧?”我只差说他是不是偷的房产证了。成经理觉得我有些过于不讲理了,说:“您就放心吧,百分之两百的放心,我们XX做了多少单,很少见您这么小心的。”害得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仿佛真是我在无理取闹。小邺也在旁边说:“丁姐你放心啦,我们公司按揭部查过的。”听到小邺这么一说,我也就放心了,心想XX公司肯定会去查清楚的,估计他们内部网站上很容易就查到。   
  中介都是垃圾狗,发布在网上的没一个真实信息,扰乱正常的持序     ★ 发自天涯专用iPhone软件-百读不倦
合同条款看过,似乎没什么问题,就差签字了。这时我又想起一些买房人,因为最后银行贷不到款,交易无法完成,定金也退不了,最可怕的是那些有着险恶用心的中介,故意让业主贷不到款,以便有理由吞噬定金。于是我要求在合同的最下方的备注一栏中写上如下文字(由我口述,成经理执笔在他们提供的计算买房费用的&置业计划&单背后打草稿):如因银行贷款出现问题,而导致本合同终止,买方要求卖方将本合同约定定金原银退还,同时不支付中介所需佣金。这个“金”还没写完,成经理觉得不妥了,于是他打电话给公司法律部,问了一下是否可以加上这一条款。电话打完后,成经理强烈要求不要出现“中介”的字样,说是公司法律部不同意这样写。我只好同意在成经理所写的草稿上作了修改:“中介所需佣金”划掉,改为:不支付因买此物业所产生的任何费用。成经理看过后,有些嘲弄地笑道:“你是湖南人,怎么变得像个香港人一样了?”言下之意是取笑香港人的小心谨慎。刚好JOE是香港人,闻此无不尴尬。后来我要求的这一条款还是写上了我们的合同备注里,自然是由成经理写上去,因为我的字实在有些难堂大雅之堂。   
对了,忘了交待还有一个不太愉快的小插曲,签合同之前,成经理声明,必须在水电过户之前就支付佣金。听他这么说,我很不高兴,说“你们XX(公司)做事也太小气了吧?怕我不支付佣金吗?房子还没过户就得给佣金,实在有些操之过及了吧?”成经理讪笑道:“不是我们XX(公司)小气,这是我们XX(公司)的规定,因为许多买家在成交后不肯支付佣金,所以公司得花费许多时间与精力来追讨。”争执一番后,我同意按照成经理的要求在水电过户之前给他们打个欠条,说是欠他们佣金多少多少,同意过完户后支付等等。不由暗地里嘲笑XX这么大的公司,行事却如此小气。   
买卖合同终于签好了,还签了一份《资金托管协议》,以及一份与之相关的《客户告知书》。最后在POSE机上交了定金,拿到了一张有着天XX签名与手印的收据。  
离开时已是晚上九点多了。宝宝玩了一天,有些体力不支,总是说自己累了,要抱。成经理很客气地送到了门口,小邺更是把我们送到了公交车站,直到我们上车,当时我心里挺感动的,下次来一定要送份礼物给他儿子,上次在香港看到有款费雪打折遥控车感觉还不错,价格也不贵。   
事情进行到这里似乎非常美好,虽然辛苦,但总算买到了自己喜欢的房子。直到4月12日这天,事情才有了变化。  
这天,因为公公婆婆在这里,而且准备下午离开回香港,所以我印象比较深刻。当时我们从外面喝茶回来,走到楼下的大门口,正要按门禁密码,我电话响了,公公婆婆见状带着宝宝到楼下的架空层去玩了。是小邺打过来的,他在电话里说,与业主商量后,决定提前赎楼,这样就能省下许多的时间,不用等到五月十日才进行首期监管了,这样在五月一日前就能过户。只是这样的话,业主必须找朋友借钱,得给业主的朋友一些好处费,不过相对原计划的7800元赎楼费用来说要低得多,只要六千元就够了。如果我同意的话,星期五(四月十六日)就可以去做首期监管,到时候这六千元就一起监管到银行了。我一听,觉得挺好的,又可以省一点钱了。不过一想到业主不用找担保公司赎楼了,那么能不能再便宜一点呢,于是对小邺说:“5000元可以吗?对于我来说,带着个孩子在家里,能省一点就是一点啦!”小邺说问过业主后再答复我。很快小邺就回复了:“业主怎么都不肯松口,所以只好与我经理商量了一下,他六百我四百,再帮你少一千。”听他这么说,我觉得很不好意思,怎么能要小邺与成经理帮我来贴钱呢!于是我要小邺尽量与业主谈,我可不想欠他和成经理的人情!不过赎楼费能省下近三千元,我心里真的非常高兴。  
  看起来很受伤.  安慰楼主一下.希望事情能遵循法律途径得到妥善的解决.  
第二天上午,即4月13日,正准备带宝宝出门玩。突然我想到,这业主天XX不会是红本在手想赚我这五千元吧(因为红本在手,不需要赎楼,也就不会要赎楼费啦)?倘若如此的话,我付了五千元,却仍欠着小邺与成经理的人情,因为他们决定承担我讲价的那一千元呢!于是我拿起电话打给小邺,要求星期五去银行做资金监管时,让业主带上他在银行的抵押贷款合同给我看一下。小邺听到我这样说,明显愣了一下,然后说打电话给业主,把我这个要求告诉他。   
来到楼下小区花园里,因为出门晚,都快十一点半了,小朋友们陆续都回家了,我打算带着宝宝围绕小区走一圈就回去吃饭。这时小邺打电话过来了,说业主没有抵押合同,原来这房子是拍卖回来的。我一听,不由得有些吃惊,怎么是拍卖回来的?怎么没听中介说啊?不过拍卖就拍卖的吧,只要能过户就成。因此我对小邺说没关系,到时让他把拍卖合同给我看一下就成了。这个时候我完全忘了没有抵押贷款合同,哪需要什么赎楼费啊?没有想到这一层,只是觉着有份合同给我看看就成。小邺听后说那他打个电话给业主说说吧!没多久,小邺电话又打来了,说“曹姐啊,业主生气了。他觉得这么配合我们这边,还愿意找朋友借钱提前赎楼,反而我这边这么麻烦,一下子要看这个合同,一下子要看那个合同。”我一听,不由得生气了:“小邺,你觉得我过份吗?到现在我才看到过他的身份证复印件,除此之外什么都没看到。他这个房子怎么来的,我总得知道吧?本来这些资料签合同那天就应该提供给我们看看,当时他没做到也就罢了,体谅他太太要生孩子。怎么现在我要看看他却反应这么大啊?”小邺也觉得有些理亏,不过他想为业主开脱一下:“业主现在回老家去了,合同没有在深圳。”我一听更奇怪了:“哪有购房合同还放老家的啊?我不也在深圳买了楼,资料都在这边。就算是他放在老家,那也很方便啊,让他快递过来不就成了,二十来元,明天寄,后天就到。”其实当时我没有进一步想,不是星期五就要做资金监管吗?反正业主要出场,到时拿过来不就成了?     
回到家后,正准备吃饭,手机响了,于是我坐到沙发上去接电话。是小邺的号码,很意外的听到的却是成经理的声音:“丁小姐你好啊,我是XX的小成……”电话讲了有十几分钟,大致内容如下:业主没有抵押合同,只有银行给的贷款承诺书,问我要不要看?我觉得很奇怪,怎么只有承诺书呢?成经理说,原本计划是如果我这边同意提前赎楼,并且支付6000赎楼费,那么银行的贷款就不用贷了,要不然到过户到我名下时,就得支付一个月两千块的贷款,这样业主不划算,不如借钱一次性付清,这样既帮我省了两千元,又帮业主省了两千元,但我只肯出5000元,业主考虑到不用贷款也就同意了(话讲到这里,有了个矛盾的地方,原本小邺说我要求降的一千元是由他经理六百他四百共同分担的,现在听成经理讲却是业主自己同意的,害得我还以为欠了他们一个人情)。我提出了疑问,不是说红本在手再按揭在银行吗?陈经理回答说不是这样的,业主也是刚买到房子,在银行贷款了43万(注意,出来了个43万,而不是此前小邺说的38万),现在贷款还没放下来。我也快糊涂了,感觉脑子成了一团糨糊,问他所指的意思是现在这个天XX还在过户中?43万买的?成经理解释说43万是银行贷款,还付了几万首期款。我一听有些不高兴了,说他四十几万买的,却要卖给我五十五万五?成经理也有此不耐烦了,说我不要管别人是多少钱买的,这个与我没关系。也不知道后来是怎么结束电话的,我整个人有点傻傻地,事情出乎我的意料,乱成了一团麻!我都理不清头绪了。
下午成经理再次用小邺的手机打电话给我,问我考虑得怎么样了,因为如果我同意的话,业主就得提前回来,以配合星期五的首期监管。然后成经理好心地帮我算了一笔帐——既省掉了近三千元,又能提前过户!听起来真美好,我差点就答应。但想想还是与JOE商量一下吧,免得说我自作主张。成经理说:“你与你先生商量一下后打电话给小邺吧!”我答应了,挂掉电话。  
晚上JOE一回来,我便讲了这个事情给他听,关键时刻还是他脑子灵活:“不对啊,这分是说天XX根本就不是业主,他还没拿到房产证呢!”我想也是,银行贷款还没放下来呢!但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JOE说不行啊,这样天XX就是诈骗,骗我们签了合同。   
于是JOE打电话给小邺,问天XX到底是不是业主,因为JOE担心是我没有听清楚白天时成经理讲的电话。小邺很肯定的回答:“是业主啊!”JOE说:“我们现在怀疑他根本就不是业主,麻烦你帮我去查一下。”小叶答应了,说是明天查过后告诉我们。  
这一晚上,我闭着眼睛想了许多,但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翻来覆去,也不知道多久后才睡去。  
直到凌晨五点钟左右(即4月14日),我突然醒来,就再也睡不着了,心想这事情怎么这么奇怪啊?难不成天XX与我同时签合同啊?好不容易等到六点多钟,给宝宝掖了掖被子,便悄悄地下了床,走到楼下客房看JOE醒了没有,想与他聊聊房子的事情。不料却发现原来JOE正瞪着眼睛看天花板呢,看来他晚上也没睡好。也是,JOE的心理素质我向来觉得不太好,他在香港是做公务员的,有时候整晚地睡不着,我一问原来是有些事情没处理好,被别人投诉了。在我看来,这算什么啊,哪有做公务员的不被人投诉的,不过像他这么在意的人却是不多,或者香港的公务员日子没有咱们这边的公务员这么好过吧!   
直到凌晨五点钟左右(即4月14日),我突然醒来,就再也睡不着了,心想这事情怎么这么奇怪啊?难不成天XX与我同时签合同啊?好不容易等到六点多钟,给宝宝掖了掖被子,便悄悄地下了床,走到楼下客房看JOE醒了没有,想与他聊聊房子的事情。不料却发现原来JOE正瞪着眼睛看天花板呢,看来他晚上也没睡好。也是,JOE的心理素质我向来觉得不太好,他在香港是做公务员的,有时候整晚地睡不着,我一问原来是有些事情没处理好,被别人投诉了。在我看来,这算什么啊,哪有做公务员的不被人投诉的,不过像他这么在意的人却是不多,或者香港的公务员日子没有咱们这边的公务员这么好过吧!   
我对JOE说出我心里的疑问,天XX有可能根本就不是业主,JOE说他也是这么认为的,这中间一定有问题,但关键是现在得查清楚天XX到底是不是业主。如果我们签约那天,他的确是业主,我们就认了,合同继续履行,贵了就贵了吧,谁叫我喜欢,而且还交了定金签了合同呢!谈了一会儿,他也得出门了,别耽误了上班。我则上楼再睡个回笼觉,不过基本也是属于晕晕沉沉、似睡非睡的状况了。   
中午的时候,JOE打电话来问小邺回复了没有,我说没,不如他打个电话给小邺。我现在不知为何特别怕听到中介的电话,一接到,心就怦怦地跳个不停,以至于吃饭都吃不下,可见我的心理素质也比JOE好不到哪里去,关键时候,还得靠JOE出手解决。JOE想想也是,他怕我说不清楚,甚至在电话里对小邺发脾气。在JOE的眼里,我有些自以为是,不听劝告,一意孤行,并且脾气还不小。他怕我说错话得罪人。过了一会儿,JOE打电话过来说小邺总是回答他问过业主了,业主说房子是他的。也就是说现在都是业主在自说自话,没有真正的证据来证明他是产权人。这里面一定有问题,现在看来得咱们自己想办法去查了。  
跟JOE打完电话,我一下不知所措。冷静下来后,我整理了一下思路,看来当务之急就是找到房子真正的主人,这样事情就会非常清楚了。于是立即查找云XX海小区管理处的电话,查到号码后,打过去,是一位姓X的先生接的。我跟他大致讲了一下事情的经过,现在想请他帮我看看我买的那套房子业主是谁。X先生查了一会儿,问我:“你跟谁签的合同啊?”果然是好物管啊,一点都不肯透露业主的资料。“是一位叫天XX的先生,对吗?”我反问道。“不是的,不是天XX。”可能X先生也是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吧,“登记的业主是章XX(化名)与王XX(化名),不是你说什么天XX。”我呆了,现在我们的怀疑得到了证实,现在如果能直接与业主联系上就好了,事情不就一清二楚了吗?“X先生啊,请问能把章XX先生的电话给我吗?我真的很着急!”我恳求道。“不可以的,我们不能透露业主的个人资料。这样吧,我帮您打电话问问章先生,看他是否愿意与您联系。”X先生真是好人啊!电话没挂,听他拨打电话,不幸的是他打了一会儿,告诉我,登记电话有两个,但没有一个能打得通,一个是空号,一个已过期。我一听,急了,怎么办啊,现在联系不到业主,我们只能孤军奋战了。
讲完电话,我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了,赶紧找个地方坐下来。怎么办呢?中介那边与姓天的所谓业主一直一口咬定他是产权人,可是从管理处这边看来又不是。如果没有十足的证据,他们一定不会承认,眼看过按照我们与中介的电话约定就要做首期监管了,可是现在还不能确定天XX就是业主。而我们必须拿出一份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天XX在没有取得产权的情况下就卖房。很有可能当天他与我们签完合同就跑去与业主签合同了,本来应该是我们直接与业主章XX先生签合同才对啊!他姓天的凭什么插了进来,而且这一买一卖之间,他不知赚了我多少万,太过份了吧!这份合同如何还能进行下去,我这么辛苦地省钱,七八万,我得攒好几年才能攒到呢!想了想,打个电话给国土局去确认一下吧,否则中介与天XX一定不会认账。查了号码,打过去,是一位先生接的,当他听到我想查别人房产的时候,表示不可以,只能由律师与业主本人才能查。挂了电话,心想,看来只能找律师了。   
在网上查了好一会儿,找到一位律师的电话打过去,对方说查房产证得一千元,打官司五千元起。我一听,傻眼了,还真贵,查个房产证就得一千啊!再问问别的律师吧。后来找到广东省XX律师事务所的电话,是一位姓李的律师接的,他自我介绍说他是黎XX律师的助理。我问他查房子产权多少钱,他回答说五百元。我一听,嘿,有戏,便宜一半呢!于是把房子的地址以信息的形式发到李律师的手机上。李律师说明天去查,现在国土局都快下班了,明天上午就会有结果出来。与李律师结束电话后,我顿时觉得轻松了许多,虽然要花五百元,但毕竟能了解到我们最想知道的真相。
晚上小邺又打电话过来,问我们是怎么决定的,是否同意提前赎楼。我反问他能否确定天XX就是业主,果然,小邺依然是那句:“我问过他啦,他说他是业主。”听他这么说,我干脆诈他一下:“小邺,你不用问他啦,我下午找律师查过了,业主根本就不是天XX。”小邺停顿了一下,显然吃惊不小:“你真的请律师去查过啦?我也不知道啊,业主一直说他是产权人,还说明天就能把房产证复印件给我看了。”   
当晚,我们几乎能确定天XX不是业主了,要不然小邺不会总是拿“业主说”来敷衍了。JOE本来就不看好这个房子,是为了照顾我的情绪才勉为其难买了下来,这下好了,既然合同有问题,他就想干脆不要也罢,只是我心中依然隐隐有些不舍,我甚至都想好了怎么装修啊!签完合同后,我就一头扎进网上的装修版块,天天潜水,学习取经。现在可好,白忙活了。
当晚,我们几乎能确定天XX不是业主了,要不然小邺不会总是拿“业主说”来敷衍了。JOE本来就不看好这个房子,是为了照顾我的情绪才勉为其难买了下来,这下好了,既然合同有问题,他就想干脆不要也罢,只是我心中依然隐隐有些不舍,我甚至都想好了怎么装修啊!签完合同后,我就一头扎进网上的装修版块,天天潜水,学习取经。现在可好,白忙活了。
  第二天上午,也就是4月15日,我打电话给李律师,问查得怎么样。李律师表示不好意思,因为上午太忙了,所以没来得及去查,不过呆会就会请同事去查。确保能让我在下午拿得到国土局的那份文件。刚挂完电话没多久,小邺打电话来说:“丁姐啊,我看到房产证了,天XX是业主呢!”   
我一惊,心想,难道判断失误?强作镇定,淡淡地说道:“我知道他现在是业主,但你确定我们签合同当天,也就是四月二日,天XX是业主?”果然,小邺语气有些犹豫:“签合同那天他的确不是业主,不过四月八日那天他就过户啦!”“他不会与我同时签合同吧?或者说与我签了合同才与第一手业主签约?”我把我的怀疑向小邺提出。“应该不是吧,我也不知道啊,他与第一手业主的合同不是在我们这里签的。”小邺回答说。
  有些中介真不是人,lz好好打官司吧
  接着写啊!  
虽然不能确定天XX是何时与业主签的合同,但对我来说,这已足够了,果然天XX没拿到房产证就把房子转卖给我,而且这一转手便是好七八万(因为当时不知道他与一手业主签的合同,所以我只是估计他买来的价格应该是四十八万左右)。在电话中我不由得很婉转地批评了一下小邺与成经理:“小邺啊,在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一再问天XX是不是业主,你说你们公司按揭部查过了,确实是业主,而且你们成经理还拍着胸脯说百分之两百的保证,现在好了,居然姓天的没有产权便跑来与我们签合同,我先生很生气,你知道的啦,香港人法律意识很强的,我们决定找律师啦!”   
小邺一听,有些着急了:“我们也是被业主骗了啊,他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业主,还说十五号左右给我房产证复印件。你知道啦,我们中介只是介绍房源,促成交易,他说是就是,还说现在在老家,过些天把房产证拿给我们看。”我一听不干了:“小邺,话不是这样说的吧,当时你跟我说他是红本在手,因为资金周转的缘故,在银行再贷款38万,后来你们成经理又说贷款43万,我都不知道你们哪句真,哪句假了。”“丁姐啊,我也不知道啊,如果知道他不是业主,一定会跟你们讲啦!”小邺还在为自己辩驳。“小邺,现在说这些都没用啦,我们决定请律师来告姓天的了,你就请他准备迎接法院的传票吧!”其实我们也没想好是不是要去告姓天的,现在不过是吓一吓他们,以出出心中的恶气。“你们要告就告吧,如果有什么需要我们XX(公司)配合的,我们一定会全力配合的。”小邺口气也有些硬了。电话里不欢而散。   
讲完电话,想起下午还得去李律师那里花五百元拿国土局出具的产权证明资料,如果小邺早点打给我多好,我就不用花这五百元了。我这人平时挺省的,衣服化妆品都少买,省下来的钱,一部分寄给了老爸老妈,一部分攒起来,充实自己的私房钱,这一点,JOE是充分支持的,他总是说女人总得有些钱在身边才安心。现在好了,白白得花掉五百元,怎么办呢?到底还要不要律师去查,我也拿不定主意,只好打电话给JOE,告诉他小邺打电话来说房产已在四月八日过户到天XX名下,也就是说四月二日签合同时天还不是业主。现在已知道我们最想知道的事情了,那么还需要请律师去查吗?JOE想了想说:“查!这些人一个个都不老实,问点问题总是拖拖拉拉,如果不请律师去查,他以为我们只是嘴上说说,不敢拿出实际行动。查吧,反正也就五百元,有些钱是要花的!”他反过来说服我这“守财奴”,“如果有律师那边出具的文件,对方可能会有所顾忌,因此而谈到一个我们理想的结果。”   
与JOE讲完电话,我想也是,查吧,一来给他们看看我们可是真会请律师的,二来也不好跟李律师说不查了,这样有些失信于人,实在也说不出口。想到这里,我就打了电话给李律师,问了他们公司具体的地址,约好下午两点钟左右去拿。   
  正吃午饭时,小邺又打过来了,这一通电话居然讲了足足有半个钟,手机都发热了,阿姨在一旁也不满意,嘟哝着说吃完饭再打吧,饭菜都凉啦!小邺在电话里,口气软了许多,一再强调他们也是被业主所欺骗,一直以为天XX就是业主,现在我们这边要告姓天的,事情会闹得越来越大,如果公司知道后,他跟成经理的工作一定保不住了。我只好耐心地对小邺说,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我也很抱歉,但错不在我们这边,是姓天的隐瞒了真实情况,我暂时不会惊动XX深圳总公司,请他放心,而且我也只是追究天XX的责任,小邺不需要这么担心。小邺说,怎么会与他们无关呢,公司一定会说他们违规操作,没查验房产证就跟买方签定了合同。我安慰他,只是小小的不慎嘛,不至于要被炒鱿鱼。小邺一直在电话里陈述他们公司的严厉制度,说他与成经理这次一定难逃被炒的命运。讲来讲去,都是这些内容,我握着手机,手都酸了,一下子换左手,一下子换右手,手机都发热了。后来我干脆又来了个自作主张:“小邺,这样吧,现在天XX错在没过户便与我们签合同,他是要承担责任的。他应该是四十八万左右买来的(这是我的猜测,但后来的事实证明他买到的价格更低),你跟他说,要他五十万卖给我,我给他赚两万,所有费用我承担!”说完这句话,心想JOE一定会生气,到现在我还不肯放弃这套房子,弄了这么多麻烦事情出来!
小邺听我这么一说,就说他会再打电话给业主,把我的意思告诉他,但具体怎么做,得让业主天先生自己决定。因为他这几天反复打电话给业主,弄得业主也很烦,说反正现在他就是产权人,如果我们这边不要的话,他就退定金给我们。我一听,不由得冷笑:“哪有这么简单,他现在犯了法(这是我有限的法律知识给我的认识),想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真是想得美!我下午要去拿律师去国土局查的资料,顺便我会把合同带过去,咨询一下律师,并决定是否要起诉姓天的,你请他做好准备吧!”最后终于结束电话,站起来时,我的腿都发麻了。
因为与律师约的是两点钟,从我家到律师楼坐车至少得一个小时以上,所以我就提前出发了,十二点半就出了门。在XX花园站准备转车时,小邺又打来了电话,我退后几步,找了个相对僻静一点的地方接电话,因为马路上车来车往,喇叭响个不停,真是非常吵。电话里小邺问我去哪里啊,我说去律师楼啊,与律师约好了两点钟见面。小邺就说:“丁姐啊,我打了电话给业主,他为了体谅我与成经理的难处,以免失去这份工作,所以愿意降价一万元,你看怎么样?”“一万元?小邺,不是我不帮你,但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我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我对小邺说。“那您的意思是还是要告业主?”小邺问。“是啊,没办法啊,都是姓天的逼我的!”我的口气满是无奈。是啊,我也不愿意兴师动众,就像JOE说: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但事到如今,我没有别的选择,至少现在我得听听律师的意见,呆会去拿资料时可以顺便咨询一下律师。“那你这么说,我们也没办法了,那就按照你说的去走法律程序吧!”小邺有些不高兴地挂断了电话。我心中有些内疚感油然而生,如果真因为这样而让小邺与成经理失去工作,这也不是我所希望看到的。
  今天天气不怎么好,到了福田会展中心时,天上下起了瓢泼大雨,地上很快就水流成河了,我紧紧的握着伞,努力不要让雨水把我身上的衣服淋湿。本来想打个车吧,但心想可能走几步就到了吧,就不浪费那个钱了。结果由于不熟悉道路,我围着会展中心足足兜了一个圈,路上也问了几个人,可是我还是回到了原地,后来我想,反正还有时间,而且鞋子已入水了,干脆我就坚持到底,还不信就找不到地方,瞧,我的倔劲上来了。有时为了省几元的士费,我总是把自己弄得狼狈不堪。好在途中李律师不断打电话来,问我在哪里,并且告诉我怎么走。同时他说由于他有事要出去,呆会黎律师会接待我。  
好不容易到了律师楼,才发现这个律师楼远比我想象的要有气派,整个楼层都是他们的,里面人来人往,业务好像不错呢!我在前台小姐的安排下,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等黎律师。  
过了一会儿,有位三十来岁左右,穿白衬衫,看起来挺有气势律师走了过来,自我介绍说他就是黎律师,请我到会客室坐一下,他去准备资料。第一次到律师楼,第一次见到真正的律师,我心中居然有些紧张,呵呵,真是没见过场面啊!  
坐下来,也忘了是谁倒了杯水给我。会客室与外面大厅是通透的,中间别出心裁地做了个金鱼缸,足足有整个墙面那么大,里面有许多红色的鱼儿游来游去。  
不一会儿,黎律师走了进来,手中拿了一份文件,递给了我,上面赫然注明:该权利人(指天XX)于是日购买此商品房,产权登记核准日期为:日,也就是说这一天,房子正式过户到天XX的名下,但这个日期距离我们签定合同那天,足足有十天之久。虽然早已知道结果,但现在黑纸白字的出现在面前,我还是有些恍若梦中的感觉,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各位朋友们,你们觉得如果我胜诉的几率多大?我现在势单力薄,平时身边也没有个能帮忙出主意的朋友,所以全靠大家支招啦!
  帖子沉下去了,大家要帮我顶啊!我现在继续更新!  
黎律师对此类的案子是见惯不惊,他微笑着说:“这个案子,一目了然,几乎不用打官司,卖方必输无疑。”我立即把特意带过来的合同复印件拿出来,请黎律师看一下,希望能从专业人士的口中得到一些专业的指导。黎律师大致看了一下,最后指着合同的第11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追究的条款,说:“我们可以要求卖方按成交价的百分之二十来,即大约十一万左右,除掉两万元定金,我们可以拿到九万元。”我一听,顿时激动不已,整个人都有些发起抖来。倒不是因为那十一万的赔偿,只是从专业律师口中听到关于这件案子的胜算居然如此大,真是让我信心倍增呢!我努力让自己的情绪平静下来,喝了一口水,问道:“情况真的有这么严重?”心中不知为何居然生出一些不忍来:“真的要他赔这么多吗?”“那就看您了,呵呵!”黎律师笑了笑,又说道“他们这个情况的确很严重,我们可以告他合同欺诈,签合同时他不是产权人,他就没资格出售房子,这样做,性质是非常恶劣的。”我一听,好似吃了定心丸般,感觉有了个坚强的后盾作为支撑。黎律师表示如果案子交给他的话,今天这查档的五百元费用到时可以扣除。我对黎律师说,回去与先生商量一下,一定尽快回复他。黎律师说,如果决定要打官司的话,速度要快,首先就是查封房产,不要让卖方有时间卖掉房子然后躲起来,这样我们就被动了。
  算了能把定金退回来就了了吧,你以为打官司容易啊!这是在中国,一场官司下来,不半死也要褪层皮。而且赢了官司输了钱啊。
  你最好再去问问其他的律师,有的律师说得很好,到时候官司还是输。我朋友是开律师事务所的,这样的事很多。明明要赢最后是输了。
  谢谢楼上两位朋友的关心啊,现在官司已到了开庭阶段了,是输是赢就由法律来评判吧!当初对方的态度但凡好一点,诚恳一点,我或许就不会选择法庭上见真章了。直到目前为止,时间过去了两个月,我连卖方的面都没见到过,这位卖方真是架子大啊,想见一面,看来唯有到开庭那天了!
  我继续更新帖子啊!大家一定会觉得奇怪,这么长的时间,为何我记得这么清楚,哪怕是一个电话?呵呵,其实自从生了宝宝后,我发现我的记忆力大不如前。这不,为了怕忘记,到时法官问起来我回答的前后矛盾,所以我就陆陆续续把经历的每一个细节都写了下来。
告别黎律师,走出大厦,我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雨后的空气里充满了泥土与树叶的芬芳。来时的疲惫一扫而光,步子都轻快了许多。今天真是不虚此行啊,花了五百元,得到的绝不仅仅是一份查档资料,更重要的是获得了一份从未有过的信心。  
回到家时,JOE已下班回来了,见我进门,连忙过来问:“情况如何?”我得意地笑笑,仿佛自己是个大功臣般,完全忘了我也就是当初的始作俑者啊,如果不是我一意孤行要买那间房子,哪会有今天这许多的麻烦!“情况远比你我想像的好得多!”于是我把今天与黎律师见面的情况从头到未详说了一遍。JOE听完后,也很开心:“好,我们就请律师,要不然XX(公司)与姓天的以为我们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我这人的性格虽说怕麻烦,但事情到了今天这一步,我们也好好用法律武器维护一下自己的权益!”  
过了一会,小邺又打过来了:“丁姐啊,你今天去律师那里,是怎样的情形啊?”我告诉他,情况对我们非常有利,因为签合同当天,天XX不是业主,就凭这一条,我们就可以告他合同欺诈。我们的律师非常有把握呢,这种官司他见得多了,所以经验很丰富呢!说完我还是问了一下他:“那现在业主的意思是?”“业主啊,他还是那句话啦,他就是业主,如果你们不买的话,他就卖给别人了。”小邺说道。唉,我也不想再多说了,卖方依然是这么冥顽不灵,简直是无法沟通。
  支持把官司打到底,连带把中介一起告!
  谢谢楼上朋友的支持呢!的确到了后期,我们把中介公司也追加成了被告。因为觉得他们太嚣张了,有次中介代表卖方与我们这边有了个协商见面会,他们居然把自己公司的律师都带来了,还像要与卖方一致对付我们似的。我也是他们的客户呢,他们又何曾为我考虑过?
  接着写!  
第二天,也就是4月16日,宝宝起床时有些流鼻水,喷嚏打个不停,这小子又感冒了,最近由于事情太多,我也没好好照顾好他,真是觉得很对不起孩子。带着宝宝去香港看了私家医生,拿了一些药回来。然后在罗湖商业城吃了点东西,喂宝宝吃了些药,就直接坐车到律师楼,与黎律师签定了合同。对于案子,我们全权委托给律师去处理,只提了一个小小要求,那就是在发律师函到XX公司总部以及行业协会之前能不能等我们的通知,因为我尽快与中介沟通,如果实在无法解决好问题再发不迟,因为我也不希望因为案子而影响到小邺和成经理的工作。黎律师说没问题,反正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查封房产,暂时还不会动到中介。由此可见,当时我自己虽然深陷泥潭,但还是对中介这边抱有幻想的,总觉得每个活着都不容易,有份好工作更不容易!  
从律师楼出来后,我和JOE都松了一口气,这样也好,不用什么事情都自己去做,毕竟不够专业,面对着胆大妄为,藐视法律的对手,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法律去制裁。现在终于可以安心了,不用再担心,不会再孤立无援。
  买个房子也不简单呀,防不胜防
  是啊,这几年感觉很不顺,两年前借给我弟一笔钱让他在家乡县城买了一套房子,不料却涉及一房多卖,两年过去,事情依然没解决。为了让弟弟安心,我只好安慰他如果房子真没有了,那笔钱我也不要了。现在我居然自己又遇到这样的事情,真是流年不利,呵呵!  不过,经一事,长一智,提醒要买二手房的朋友们,签合同一定要核实业主身份,要看房产证,如果房产证抵押在银行,那么一定要不怕麻烦去国土局核实。不论中介公司是多么正规多么有规模,这个程序依然不能少,原则性的东西一定要坚持!
4月19日,在李律师的陪同下去XX区人民法院立了案,交了诉讼费。由于银行的资金证明没做好,4月20日我只身一人再次来到法院(因为只是补充一下银行的证明,所以没有麻烦李律师)作了财产保全,并交了财产保全费用。后来还出现了一点小小的曲折,法院无法冻结我的帐户,原来我由于不是太懂居然自己到银行作资金证明时,选择了冻结,因此法院就不能去作冻结了,好在律师帮忙,并且法院与银行沟通好,我作了资金解冻,然后法院这边的工作才好继续下去。至此,事情进入了法律程序,就让法律为我们讨回公道吧!
  支持楼主,打赢这个案子,让那些黑心的东西付出代价!!!
  谢谢楼上朋友的支持,虽然不指望真的能获赔多少钱,但总不至于输吧?毕竟卖方是在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就把房子转卖给我,如果这样我还会输,我只能说咱中国真没天理了!
      作者:zby5568 回复日期: 13:19:25 
    中介都是垃圾狗,发布在网上的没一个真实信息,扰乱正常的持序         ★ 发自天涯专用iPhone软件-百读不倦              你真扯淡
中介的服务和饭店服务员一样的性质 只不过服务的内容不一
你自己可以做饭何必去饭店吃?
道理用在中介这里一样
在中介这里 涂得是个方便快捷 省心 放心 当然不外乎有个别招摇撞骗的中介或利用 业主 客户的无知 或利用 法律方面的空白 欺骗 客户或业主,可是 不能否认 中介存在是必然的 不可替代的
  支持楼主~~~~~
  继续更新:  
接下来的日子,虽然我与JOE还是三句不离案子,晚上依然会花费大量的时间来想想与之相关的问题,但比起打官司前的心力交瘁,寝食难安,显然好多了。这期间,每天接到小邺的电话,并且一说便是二三十分钟,他总是尝试想从我嘴里知道我们这边的进展,并且再三表示他的不知情,以及为自己工作的担忧,甚至是为公司里上上下下的同事担心,他认为如果此事闹大,不仅他与成经理的工作不保,恐怕公司里还会有一个大的人事调动。让我有时都觉得挺惭愧,好像牵连了太多的人。虽然我反复对小邺说,叫他不用过于担心,我们这边暂时还不会惊动XX深圳总公司,甚至都没有发律师函给相关部门。我们也不想把事情闹大,我们只是想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以事情的发展可以说全看卖方天XX的处事态度了。
  如果楼主当时坚持自己的两个原则
就不会发生这种事啦
  谢谢楼上朋友的关注,呵呵,继续更新,要不然帖子都沉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电话也是每天接到手软,甚至我都怕接小邺的电话了,因为电话里都是老调重弹,据他所说,业主依然那么固执,说话口气依然是那么不近人情,小邺甚至都不敢打电话给他,总之一句,业主的态度就是:你爱买不买,不想买就退定金给你,大把人等着买我的房子呢!  
对于那位素未谋面,背景神秘(据小邺说是一投资客,但从身份证复印件上可以看出这位田先生是来自于湖南的一个小村庄)的天先生,我一直非常想与他聊聊,但中介一直不肯提供他本人的联系电话,所以直到现在我们彼此双方的沟通一直是由中介在中间传话,从来没有直接谈过。我觉得有必要查查这位天先生的来路,做到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嘛,呵呵!于是我发挥自己做侦探的潜质,想尽一切办法到处找关于天XX的资料,包括打电话去他的家乡等等。最后,我终于找到了他,不过真实情况让我大跌眼镜,更觉满腹狐疑:原来这位天XX先生是云XX海,也就是我所购买房子所在小区的一位保安,工作了一年多,从四月一日开始请假,至今未归。作为一名保安,以有限的收入,还要养家糊口(据初步了解,田有两个孩子),那么他用什么来缴纳每个月不菲的月供呢?按成经理所说,在银行贷款四十三万,也不知道最后到底是找朋友借钱一次性付款呢,还是最终采用的银行贷款,无任是哪一种方式,以他的收入来说,都是不可能承担的,除非他中了彩票,得到了一笔意外之财?这时我基本上有理由怀疑他只是一名傀儡,背后真正的高人应该是中介里的某个人,借用了天的身份来炒房。如果真是这样,这个官司就一定要打下去,虽说每个人都有赚钱权力,就算是你中介炒房不犯法,但还没过户就转卖给我,这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吧?怎么说我也有知情权,你中介也有义务告知实情吧?要不然,如何对得起我的信任,以及16000元的佣金?  
  补充一句:那套房子实际上是一个单间,没有卧室,才三十几平方,适合渡假偶尔住住,特别是对于一个四口之家来说是根本不宜居住的。作为一名薪水千来元的保安,先不说他买不买得起房,就算真买得起,一定会宁愿选择个偏一点的地方,价格便宜一些,但房子能容得下一家四口居住。而且这套房子在海边,从生活配套方面来说还是有些不足的,所以天先生怎么会买来自住呢?或者像中介说的这位保安是位投资客,那么深圳岂不真是成了全民炒房?
  支持楼主尽快更新,最好一次更新多点,几行不够看,看起来累呀
  楼主,我是湖南人,看来你的买房经历,我就将我卖房中的一个例子给你说说,或许对你们将来打官司时候可能面对的问题做点考虑。    我曾经将自己手头的两套房卖给一个炒房者,但对方为了减免税收和其他过户麻烦,在我们买卖过程中,当时未要求我过户给他的,我们之间在公证处做过房屋买卖公证。这个现象好像对许多炒房者比较普遍吧。    之所以提醒你,就是你要注意这点,就是如果他有公证证明在卖房子给你之前,房子就属于他了呢?只是没有进行房产证转移罢了,你该如何处理,法律如何界定?这些你都要咨询律师并进行考虑的了。    希望你尽快找到上一任房东,了解更多实情!    作为老乡,希望你好运!
  谢谢大家的支持,也谢谢楼上这位老乡的热心!您说的这个问题我的确不太了解,请教一下啊,就算你与买方作了房屋买卖公证,那还需不需要您与他,或者说与他的下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呢?我是与二手业主签的合同,尽管他当时还不是业主,没见过第一手业主。
  我一直以为是与第一手业主签的合同,直到后期才被我发现破绽,原来与我签合同的卖方自己还在办理过户当中。而且也从来没有看到他出具什么公证书。他虽从未出现过,但一直是作为第一手业主存在的,虽然并不是事实。
  继续更新:  
4月25日下午(这个日子有点不太确定,记不清楚了,总之不是24日就是25日),我意外地接到法院的电话,问我卖方天XX的电话,说是要把一份文件寄给他,如果无法联系上的话,只能在报纸上作个公示。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天的电话,只好连忙说我现在就打电话给中介,找到天的号码后会立即告知法院。不料打电话问小邺要天XX的联系电话,小邺不肯给,说是业主不让告诉我。我生气地说不是我要找他,而是法院,现在法院有一份文件给他,联系不到就在报纸上作公示了哦!小邺听我这么一说,好像情挺严重的,便说要请示一下成经理,挂完电话后,就没有了下文。再打过去问,成经理接了一下电话,说是要查一下,查到后再回复我。挂了电话等了好一会儿,我忍不住了,问怎么回事啊,查个电话查这么久?结果小邺说是成经理出去了,回来后会与我联系。听到这话,我火都大了,什么破公司,我是买方,想要个卖方的电话都这么难?何况现在也不是我在找他,真是!我只好打电话给李律师说找不到天XX的电话,请他帮我转告法院(因为那个打过来的法院电话后来无人接听),如果实在没有办法的话,那就在报纸上公示了吧。
4月26日晚上九点来钟吧(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归功于小邺发的信息),一位自称是小邺所在的XX分店的门店经理打电话来,她是一位女士,名字很特别,但我不便在这里透露,免得反被中介公司咬一口。我们就姑且称她为王经理吧。起初是我接她电话,她在电话里反复询问事情的经过,并且极力为她们公司开脱,一再说天XX只是一位投资客,而她们XX公司也只是履行了自己作为中间桥梁的角色,所以有些事情并不知情,而且也没有权力要求客人交出房产证。后来我提出要求她把天XX的电话告诉我,说法院在找他,结果这王经理说什么要向上面请示,不能现在回复我。我气极了,把XX(公司)狠狠地骂了一通,本来作为买方,我就有权力知道卖方的联系电话,没想到挺简单的一件事情,在这家公司怎么变得这么复杂,这么难。在一旁听我讲电话的JOE感觉我的情绪有些不妙,怕我说出什么得罪人的话,所以抢过电话,轻声细语地与王经理聊起来,看来王也是会讲广东话的,至少他们的沟通不成问题。不料讲着讲着,JOE的声音越来越大,到后来简单是有些怒气冲冲了,表示为她们XX(公司)只顾为自己开脱罪责的行为感到不耻。作为专业的中介公司,为什么连卖方的房产证都不去查实,反而为了签合同而一再撒谎。电话讲了许久,JOE的情绪看起来比我之前更激动,居然蹦出来一句:“你还这样说,我都觉得你很丑!”我听到都不禁笑了起来,怎么这句话那么像小孩子吵嘴啊!
  JOE挂完电话,依然有些气乎乎地。我笑着问他:“为什么你说她很丑啊?哪有这样形容女孩子的。”JOE一听,也有些不好意思了:“我一时才急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你知道的啦,我的语言表达能力没不怎么好,呵呵!主要是这位王小姐也真是,总是讲姓天的是投资客,许多炒楼的人都是还没过户就转卖,他们中介错就错在没有查看房产证,太相信业主了。你听听,真是气人,说出这样的话来,好像他们一点责任也没有。”也是,作为一位门店经理,首先做的事情不应该是为自己开脱,而是首先认识自己的错误,并且积极解决问题。
  当天晚上差不多十二点时,小邺又打电话来了。宝宝还没睡,我心想,这小邺也真是,也不看什么时候,有什么事情不能明天讲啊!当时我在哄宝宝睡觉,所以叫JOE听电话。但JOE也不想听,说是肯定又是打温情牌来讲自己多么多么无辜,好像我们在迫害他们似的。电话一直在响,宝宝越来越精神,恨不得去抢电话来听。我只好自己抓起来听,这次小邺开口就说:“丁姐啊,我被炒掉啦,王经理刚才打电话说要我明天不上班了。”我一听:“不会吧,这么严重,不至于吧?”小邺于是在电话里面情绪非常激动地骂起来,说他经理如何不是人,公司如何自私,他也是为了给公司赚钱,结果发生了事情,居然就二话不说把他给炒了。然后小邺居然还对我说:“丁姐,你不要怕,我决定跟你站到一起来,我们一起对付她(指王经理),我知道怎么搞死她!”我听着听着,觉得不对劲啊,这小邺也太冲动了吧,于是我安慰他道:“小邺啊,你不要这么生气,公司不会因为你没要查看卖方的房产证就炒掉你的,这样的处罚太严重,最多就是扣除奖金什么的吧?”“您不了解我们公司啊,从来不吃半点亏,一有事就炒人,生怕被连累。”小邺似乎真把我当自己人了,这样数落他们公司。“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我也被公司炒过啊,大不了换另一家公司得了,怎么能作出极端的事情呢,最后还不是害了自己?”为了让小邺心情好受一些,我不惜踩低自己。后来小邺说:“丁姐,我明天来找你,我想跟你见面谈。”“小邺,我明天没时间,我明天还要去律师楼呢!”一听小邺居然还要来家里找我,我赶紧借口说要去律师楼。JOE在一旁听得不耐烦了,他的表情告诉:看,被我说中了吧,又打温情牌!后来我跟小邺说,现在太晚了,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我家宝宝要睡觉了,真是抱歉呢!
  我不太了解大梅沙在深圳是个什么档次的位置~  但是仅从深圳的房子38平卖50多万的价格,而且真是临海比较近的地方来看,价格并不算很高~  在北京四环以里的小房子,38平一般要卖到90万左右,而且房龄一二十年都有可能~  第一这个房产证的名字确实是姓天的;第二他确实是想出让,比很多骗子借别人的房子骗房租还是要高尚一些;另外也要考虑下同样地段的同样类型的房子现在均价是多少~ 打个比方,假如我今年年初买个房子,现在想卖肯定不可能以我当时买的价位出手,因为最近几个月实在涨的很凶~ 想买我房子的人不可能用我的买入价来制约我的出售价~ 谁也不是雷锋,我多少钱买的就多少钱卖出去,恐怕楼主都不会干这傻事,何必强求别人~ 退个订金可能性还是很大的,一定要贪十几万我看还是算了,难度太大,你一定要贪,可能会招惹来祸事,中介都是为钱什么都做的出来的,千万谨慎不要因小失大,得饶人处且饶人~ 下次谨慎就是~
  来看看楼主,表示支持,关注.  
  谢谢楼上朋友的关心与支持呢!其实并不是真的想要对方赔偿十几万,就算法官判这么多,我还未必会拿这么多,就像您说的有些钱是不能拿的,狗急还跳墙呢!所以像我们这样有家庭,有孩子的人是不会太看重那些钱的。每个人赚钱都不容易,要人家拿个十几万我也过意不去,其实我们心里有个底限,只是没有跟对方说出来而已,因为他们根本没有给我们说的机会,从头到尾,他们都觉得自己没错。之所以要打官司,就是觉得对方没有一点诚意,犯了错连句对不起都没有。另外就是发现中介越来越像那个幕后高手,真正的炒房人,只不过这次炒得有些急功近利,而且被我无意中发现了端倪而导致事情败露。非常讨厌中介这种贪得无厌的做法,压低买价,抬开卖价,同时三个点的佣金还要照收,真是一点好处也不肯落下。所以我希望用法律来给他们一点惩罚,把他们贪婪的嘴脸揭露出来。
  谢谢楚容,呵呵!我继续更新啊!
好不容易挂下电话,JOE指责我不应提到宝宝,因为怕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来宝宝的主意,这是他最忌讳的。我告诉他,小邺说被炒掉了,JOE嗤之以鼻:“假的,苦肉计而已!”话音刚落,电话铃又响起来了,又是小邺!这次JOE坚决不让我接,说就算谈到天亮也没什么实质性的进展,现在中介就是在搔扰我们。小邺似乎永不放弃,电话一直在响,一直在响,现在可是午夜时分了,夜的静谧更衬托出电话铃声的刺耳。我说要不然还是接吧,或者他真觉得委屈,有气没地方发,这样行事更偏激,不如再听一次,安抚一下他,然后好好跟他说晚安吧。JOE只好又拿起电话,然而他似乎越听越不对劲,总是说:“小邺你听我说,小邺你听我说。”结果小邺似乎情绪还是那么激动,完全不给JOE说话的机会,一个劲地自已在说着什么。听着听着,JOE也生气了,说:“小邺,你跟我讲这些没用,我也是受害者,你应该去跟姓天的说,今天的一切都是他造成的。”听着听着,小邺不知道说了些什么,JOE说“小邺如果你再这么说,我挂电话了。”我隐约听到电话里小邺扯着嗓子还是一个劲地只顾自己说。JOE只好说:“再见啊小邺,我要挂电话了!”然后就啪地一声把电话给挂了,然后拨掉电话线,再跑去楼下也把客厅的电话线也拨了。要不然今天晚上怎么睡觉?
  细节决定成败!楼主买房子的时候过于轻信别人,后来决定走诉讼的时候,又是太草率,过于轻信律师!可以打官司,但也要货比三家!不看好结果!
  关注。。。
  不好意思啊,刚才宝宝醒了,只好把他哄得睡着先。
  现在接着更新:  
好不容易挂完电话,JOE指责我不应提到宝宝,因为怕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来宝宝的主意,这是他最忌讳的。我告诉他,小邺说被炒掉了,JOE嗤之以鼻:“假的,苦肉计而已!”话音刚落,电话铃又响起来了,又是小邺!这次JOE坚决不让我接,说就算谈到天亮也没什么实质性的进展,现在中介就是在搔扰我们。小邺似乎永不放弃,电话一直在响,一直在响,在静谧的深夜,电话铃声显得是如此刺耳。于是我跟JOE说,要不然咱们再听他说一次,现在他是有气没地方撒,如果总是不听他电话,恐怕他行事会更偏激,看他还想说些什么,安抚一下他的情绪,然后好好地说晚安吧!JOE拿起电话,不过似乎越听越不对劲,他一个劲地说:“小邺你听我说,小邺你听我说。”结果小邺似乎情绪还是那么激动,完全不给JOE说话的机会,一个劲地自已在说着什么。听着听着,JOE也生气了,说:“小邺,你跟我讲这些没用,我也是受害者,你应该去跟姓天的说,今天的一切都是他造成的。”听着听着,小邺不知道说了些什么,JOE说“小邺如果你再这么说,我挂电话了。”我隐约听到电话里小邺在扯着嗓子大声的一直说个不停,JOE只好说:“再见啊小邺,我要挂电话了!”然后就啪地一声把电话给挂了,然后拨掉电话线,再跑去楼下客厅把电话线也拨了。要不然今晚怎么睡?
  谢谢大家的关注,也真心接受汤臣一品业主诚恳的批评,您说得对,我的确太容易相信别人,行事也的确不够谨慎。这次事件算是给了我一个教训。现在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一切就看本月中旬的开庭结果吧,其实我现在心中也是忐忑不安,所以才到天涯上听听大家的意见,非常谢谢大家!
上楼来,JOE的脸色很不好看:“都说不要接电话了,你不知道他在电话里说了些什么,他说他现在被炒了,如果我们打官司赢了,要分一部分钱给他,他拿了钱后就回老家了,你看这是什么话?终于惹祸上身了吧!有些人为了一点点钱,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我听了也觉得不可思议,心想这小邺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但看到JOE又生气,又害怕的样子(他这人心里素质不怎么样,有一点事情他就心神不宁,甚至彻夜失眠),我也气从心头起:“难不成他还想敲诈啊,还是想打劫?现在是法制社会,我不怕他来这套!”“你呀,就是喜欢争强斗胜,今时不同往日,你现在是有家庭的人,你总得为BB着想啊!”JOE很不满,把气撒到我头上了。“那你想怎么样,撤诉吗?这是他们最想看到的事情,你一撤,保证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我最恨他这软弱的样子。“如果事情真的朝我想象的方向发展,那么也只有撤诉了,我可不想为了一点小事,影响到BB。”老公这下毫不示弱:“明天我打算把BB送去香港,让我妈来照顾。”听到他这样说,我更生气了:“有这必要吗?你外婆现在还在医院,你妈忙得不可开交,你现在要把宝宝送过去,这不是陷我于不仁不义不孝吗?”因为之前我为了在老人面前表功,告诉他们我决定省吃俭用(只是省我自己啊)买套便宜的房子(我对他们说房子很漂亮,只要三十万),年轻的时候捱一下,老了后就可以轻松一些,当时他们还夸我懂事呢!这下好了,事情弄大了,不仅打起了官司,还恐怕会有“灭门”之忧,我不成了个“惹祸精”了吗?最后我们干脆你一句我一句地窝里斗了。我也觉得冤啊,我干嘛了我,我不就是想买一个房子吗?我怎么知道会弄成今天这局面,关我什么事啊!  
  楼主你真行,把我的瘾头都勾起来了,本想9点就上床睡觉,结果就一直到现在,多年看帖不语,今天也破个例。不写完你也别睡,我坐等陪你。
最后为了宝宝睡觉,我们只好结束争执,各怀心事地各自上床睡觉了。但这一个晚上,基本上又是不眠之夜了。我还好,因为我觉得还真不怕,我们至始至终又没得罪中介公司,虽然我们怀疑是他们在炒楼,但我们一直假装不知情,把目标都集中在天XX一个人身上。小邺犯不着来针对我,对我们下手吧!就算是,我也不怕,现在可是法制社会呢,我怕什么!东想西想,不知什么时候沉沉睡去。但恐怕今晚JOE就不好过了,他这人向来杞人忧天,有点小事都睡不着,更何况他觉得发生了天大的事情,已被人盯上啦!
  亲爱的wangrui_44 ,真是太抱歉啦,影响您休息了,呵呵!今天恐怕是写不完啦,我一边打字,一边与蚊子作斗争呢,深圳的蚊子真不少,或者是我住的楼层太低了,所以蚊子特别多。真的非常谢谢您如此关注呢,或者您先去休息?现在时间不早了哦!
第二天一早(即4月27日),我拿出放在楼下手袋里的手机,看还有没有电,昨晚忘了关机。打开一看,有好几条信息,都是小叶发来的,时间昨晚1点多钟的时候,信息内容触目惊心,好像是要对王经理下手的样子,最莫名其妙的是他好像希望我能与他联手,我出钱,他出力。这都是说的哪跟哪啊,且不说我正在打官司,而且胜券在握,就算是输了,我也没必要以身试法吧?我当时也没敢打电话告诉在香港上班的JOE,怕他担心。我怎么觉得这信息像是借威胁王经理而实际上是威胁我啊?里面甚至还提到了孩子,这可是我和JOE最担心的。  
给宝宝喝完奶,吃完东西,今天计划去沃尔玛三楼的儿童乐园玩。虽然上班前,JOE来到我们床前,轻声对我反复叮嘱,这几天好好看住BB,最好别离开小区。他就是这样,过于谨慎,我才不怕呢,光天化日之下,难不成还对我家宝宝下毒手?没这么大的深仇大恨吧?  
大概九点半钟左右吧,王经理打电话过来了,她说现在小邺已暂时离开公司,以后由她来负责整件事情。她问我昨天晚上有没有接到小邺的电话,她说小邺昨晚一直在打电话骚扰她,而且还发了些恐吓的信息,当时她就上报给公司的高层,并且报了警。我一边听,一边感叹,这小邺也真是太傻了,现在好了,情况越来越糟糕,不仅没有了工作,而且还被报了警。王经理这次的电话听起来顺耳多了,她表示非常抱歉,因为不了解事情的真相,所以说了些不太负责任的话,希望我们不要介意。其实这件事情虽然发生在她所在的门店,但由于合同一直是放在小邺与小成身上,所以她并不知情。我听她说到小成,问是不是那位成经理啊?王经理说,他不是经理,只是一个业务员而已,这次他也要受到处罚。突然间我觉得整件事情里到底还有多少谜团啊,我一直口口声声称为成经理的人现在才被告知是一位业务员。最后,王经理表示一定会认真调查此事,本来公司决定只是让小邺暂时停职,等事情解决了后再决定是否让其上班,但现在他居然恐吓王经理,所以就算他再能干也不敢用啦,就像在身边放一颗定时炸弹,不知什么时候就会爆炸。我听了也是不胜感叹,这小邺啊,考虑问题太不成熟了,以至于事情不可挽回了吧!最后我再次提出是否能将卖方天XX的电话给我,她说她要查一下,查到后再告诉我。
  我发现我真是在记流水帐,几乎每个电话我都记录了下来,所以大家看得也许有几分无趣,不过我写得详细一点,大家就可以看到事件完整的过程了,呵呵!
  风格越来越小资,给个结果先???哥脾气暴性子急。
  同情LZ,不过也希望LZ不要因为这件事情影响家庭关系才是最重要的。以你LG的个性,好像不是太适合去打这样一场官司。  国内的法制不是很健全,如果没有实质的经济利益受损,要真正赢得这样的一场官司是有一定难度的,牵涉进去的时间是金钱方面可能只会越来越多。  所以我建议LZ还是拿回本钱不要太陷入进去的好。
  错了,是:  牵涉进去的时间和金钱方面的成本可能会越来越多
下午两点半钟左右,由于我的手机调到了震动(因为怕影响宝宝休息),我看到有未接电话,是王经理打来的,我赶紧去回电话,同时翻看手机上的信息,有两条是她发的。看来我真是无法做到一心二用,一边看信息,一边等电话接通,听到王经理的声音,我居然说“您好,王先生。”闹了个笑话,害得我挺不好意思的。王经理说打了我电话没人接听,所以发了信息给我,问有没有看到,我说正看着呢,要不然也不会说错话,呵呵!王小姐把天XX的电话在信息中告诉了我,我也对她的配合表示谢谢。俨然忘了这本来就是她的份内之事。随便谈了几句,便挂了。  
与王经理结束电话,我立即打电话给了李律师,告诉了他天XX的电话,并请他告诉法院一声,可别耽误了人家法院同志的工作啊!  
下午六点多钟吧,小邺打电话来了,我看JOE还没有回来,所以赶快接了,因为如果被JOE撞到的话,一定会不高兴,因为他要求我不要再接小邺的电话,怕惹祸上身。在电话里,小邺的情绪比起昨晚来说好多了,也觉得自己太冲动,他说回到家里,十一点多,正准备睡觉,不料王经理打电话来说叫他明天不要上班了,所以他才气得失去了理智,打电话恐吓王经理。我就像个大姐姐一样,语重心长地批评他这样做真是不对,本来王经理的意思是让他暂停一下工作,等我们这单事情了结后再上班,这下好了,一时冲动,把自己的退路都堵死了。小邺也反复说,真舍不得离开XX(公司),这么多年积累的客户资源,不容易啊。我安慰他,也许事情会有转机,最好是请王经理出来喝喝茶,求一下情,把当时冲动的原因说出来,并且诚恳道歉,相信王经理会认真考虑他的请求的。实在不行,还可以去其他大的地产公司上班啊,手上有客户,还怕找不到好工作?小邺说不行啊,他们公司的名气大多了……这一聊又是近半个钟,为了帮他省话费,还是我摁掉他电话后打过去的。  
4月28日早上九点钟左右,我收到法院快递过来的银行资金证明书,因为我的不当操作,自己把帐户上的钱冻结了,所以现在得拿着这份证明文件去银行解冻,然后法院再冻结帐户。所以匆匆喂宝宝吃完早餐,就带着他一起出门了。  
到了银行,那位储蓄主管说我的手机打不通(惭愧,以前登记的那个号码不小心被我自己弄丢了),所以无法告诉我,本来希望我接到他电话后再来,这样不至于白跑一趟,这不,这次算白跑了,因为他还得等法院一份文件,他下午四点钟左右会收到,让我下午再来。  
刚回到家,还来不及脱鞋,小邺打电话来了,说是已到了我家楼下。我吃了一惊,挺生气小邺的不请自到,我们最不希望就是把事情带到家里来,这是我们最后的阵地了。但既然来了,就热情迎接吧!于是对小邺说,请他在楼下等我,我马上下楼请他去吃饭。挂掉电话,我把宝宝托付给阿姨就出门了,走时叮嘱她谁来也不给开门。  
  还更新吗 ? 不更新我就准备睡觉啦~~~~~~~~~~~~~ :)
wangrui_44,心急的哥哥,现在结果还没出来,这个月中旬就要开庭了,是赢是输,现在还是未知数啊!  
谢谢您的关注哦!
  真抱歉啊,大家还是先去休息吧,我这边宝宝总是睡一会儿醒一会儿,哼哼唧唧地不肯好好睡觉,只有下线好好陪着他了。晚安啦,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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