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各荣成小区物业招标十一休假吗

荣政发〔2014〕2号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重点企业、成长型企业:
  《荣成市城市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已经第十七届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荣成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0日
荣成市城市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
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及零星住宅(以下统称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维护业主和开发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荣成市中心城区、石岛管理区城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建成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配套建设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物业管理、行政管理、市政公用、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接收单位是指市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指定的公有资产管理机构。
  第五条 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属性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
  非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建设成本宜列入居住小区开发建设成本或由政府投资的公共服务设施。
  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以营利或提供公益性专业化服务为目的,宜进行市场化运作或专业化运营的公共服务设施。
  第六条 市城建、国土、房管、发改、财政、教育、公安、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
  第七条 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可持续发展和节能省地的原则,使用性质相近或功能可兼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应综合设置。
  第八条 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同步配套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前,由城建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的用地方式、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单位资质等级、项目开竣工时间及建设周期、住宅性能认定、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绿化建设、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提出意见,出具《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做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建设的依据。
  第十条 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性质、建筑规模、用地面积、用地位置等内容应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作出详细规定。
  第十一条 社区居委会用房、警务室、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在土地出让时应当作为招拍挂的前置条件,在土地出让合同书中应当明确需要配建的设施及位置、面积等内容,由开发建设单位统一代建。
  第十二条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出让地块需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情况书面告知相关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应当在30日内书面告知开发建设单位,包括接收内容、基本设计条件等事项。
  第十三条 分期建设的居住小区,城建部门在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以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对每期工程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名称、功能、位置、指标等进行核定。
  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尽量安排在首期建设。
  第十四条 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工程达到下列要求后,开发建设单位方可申请居住小区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
  (一)按照规划建设方案完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且经城建部门验收合格;
  (二)具备投入使用条件,已经明确产权、管理权,并且以书面形式明确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 开发建设单位应将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计划在销售场所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建设地点、建设时序、交付时间,并书面告知购房人。开发建设单位在进行居住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时,应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计划作为招标书的内容告知投标人。
  第十六条 市房管部门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其规划设计用途。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第三章 权属界定
  第十七条 下列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由开发建设单位移交给规定的接收单位,产权归接收单位所有:
  (一)幼儿园;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社区居委会用房;
  (四)社区服务中心;
  (五)警务室;
  (六)垃圾分类投放站;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归政府所有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第十八条 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由相关公共服务机构使用和维护,产权单位应与使用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明确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下列设施应列入开发建设成本,建成移交后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一)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地面建设的汽车停车位;
  (二)居住小区内的道路,但属于城市市政道路的除外;
  (三)居住小区内的绿地,但属于城市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四)物业服务用房;
  (五)公共厕所(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归政府所有);
  (六)根据规划配建的,仅供居住小区内业主使用的户外健身运动场所;
  (七)物业管理区域内封闭运行的集中式太阳能热水、中水处理、直饮水、地源热泵等成本由全体业主分摊的设施设备,但由其他投资人投资建设的除外。
  鼓励开发建设单位统一配建小区标识牌、路标指示牌等便民服务设施。
  第二十条 农贸市场、超市、商店、会所等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统一建设,其产权归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买受人所有,但交付使用后应当纳入居住小区物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包括专用车库和共用车库内的车位)的归属,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或者相关业主共有。约定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产权归其所有的证明文件,并可以附赠、出售或者出租给业主。
第四章 交付
  第二十二条 开发建设单位应在居住小区工程综合验收备案之前,书面通知接收单位接收非营利性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接收单位应在接到书面移交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书面反馈移交意见,明确移交时间、方式等。移交工作完成后,城建部门方可办理工程综合验收备案手续。
  第二十三条 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并具备通水、通电、通气、供热、通信、通有线电视等条件,达到基本使用要求后移交。接收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额外的接收条件。
  开发建设单位应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资料、工程报建、建筑施工图纸、竣工验收等有关文件移交接收单位,并将移交资料清单作为移交协议附件。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由接收单位接收并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由房屋登记机构将上述房屋登记在接收单位名下。
  房屋交付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接收单位承担。
  第二十五条 产权属接收单位所有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土地可单独划宗的,单宗确权;不能单独划宗的,按照公用宗确权。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产权属接收单位所有的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功能,不得擅自转让或变相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
  第二十七条 未按本规定完成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或擅自变更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使用性质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八条 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不按本规定履行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保障性住宅用地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权和移交参照本规定执行;各镇驻地建成区的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权、移交和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居住小区建设项目,按照土地出让时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建设和管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权属按照当时的规定或者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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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加强物业管理 市区老旧小区“管家”全覆盖
来源:齐鲁网
今年,荣成市对老旧社区实行基础化物业管理,社区旧貌换新颜,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上档升级,居民生活更加顺畅。
 & 齐鲁网威海讯(通讯员 唐凯 孙一平 姜林君)今年,荣成市对老旧社区实行基础化物业管理,社区旧貌换新颜,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上档升级,居民生活更加顺畅。
位于崖头街道玉龙社区的惠丰小区,多数楼房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是一个典型的城市老旧小区。去年以来,惠丰小区进行了外墙保温、路面铺设等20多小项改造;今年又配上了物业,小区环境井然有序,楼道干净整洁,居民们看在眼里,喜在心上。崖头街道玉龙社区居民张华芝表示:“自从物业来了收拾的很干净,又擦又抹的,扶手都擦的很干净,街上有专门的人扫,花草有专门的人收拾,哪儿都很干净,真好!”
今年,崖头街道将辖区49个无物业管理的生活小区进行了区域划分,由9家物业公司负责基础物业服务。从打扫楼道卫生、疏通下水道到环境绿化,每个细节都有专人负责,居民的幸福指数直线上升。崖头街道三环社区居民周景连表示:“
我这个楼道原来的声控灯不亮了,我向(物业公司)一反映,第二天马上去修理好了。再还有你像是哪儿漏水了,跟着就去人把水阀管着,给弄好了。”
为切实抓好物业管理工作,崖头街道多次召开研判会议,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注册了成立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监督考核物业工作开展。同时,街道物业办、社区居委会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实行“日巡查反馈、周考核督办、月汇总通报”制度,每天巡查打分、反馈发现问题,每周汇总分数、督办台账问题,每月考核评比、汇总通报,考评结果直接与政府补贴标准挂钩。崖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卫东表示:“下一步,我们街道将进一步完善物业中心的监管职能,加强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的跟踪落实,对服务质量不达标的物业公司,我们将记入档案,列入考核,通过考核评比提高物业公司的积极性,提升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
今年,荣成开展了“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在全市134个小区配齐了物业,着重在政策引领、服务标准和考核监督上下功夫,通过落实奖励补贴政策、严格制定管理标准、强化监督考核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打造情暖万家的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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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楼事件的背后,是金地商置的急速扩张和过百亿的销售规模。荣成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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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统计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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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荣成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荣成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制定全市统计规划、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依法监督涉外社会调查活动;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审批各统计调查单位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市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
(六)、指导全市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七)、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等工作。
(八)、组织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职责,市统计局下设办公室、法规检查科、国民经济核算综合统计科、工业交通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农村经济统计科、普查科6个职能科室。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和城调队挂一个牌子),设民意调查科和专项调查科;统计计算中心。
三、部门人员编制
荣成市统计局总编制为27名,其中机关编制12名、工勤1名;事业编制14名,实有人员为机关13人、事业14人。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统计师1名(副科级)、调查队队长一名(副科级)。
2015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荣成市统计局(本级)
金额单位: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上级补助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事业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经营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其他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年初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部门:荣成市统计局(本级)
金额单位:万元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统计信息事务
&&行政运行
&&专项普查活动
&&统计抽样调查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部门:荣成市统计局(本级)
金额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统计信息事务
&&行政运行
&&专项普查活动
&&统计抽样调查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注: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荣成市统计局(本级)
金额单位: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部门:荣成市统计局(本级)
本年支出合计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统计信息事务
&&行政运行
&&专项普查活动
&&统计抽样调查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部门:荣成市统计局(本级)
金额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社会保障缴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
&&物业管理费
&&维修(护)费
&&公务接待费
&&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部门:荣成市统计局(本级)
年初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无(统计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注: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荣成市统计局(本级)
金额单位: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注:决算数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总计357.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7.2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57.27万元。
2015年支出总计357.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57.2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57.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357.27万元,包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5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7&.27&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357&.27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357.2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7.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专项普查活动和统计抽样调查工作。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3.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95.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和日常行政运行支出,(其中日常行政运行支出为13.8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3.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专项普查活动支出16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统计抽样调查29.4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6万元,与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95.8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282.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统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5年度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1.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1.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5年统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3.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5&万元,公务接待费&0.96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的标准和人次,加强用车管理,压缩开支。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54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单位,共计&0&个出国(境)团组,&&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购置、燃料费、维修保养等。2015年统计局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5年统计局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接待费0.9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接待和其他县市统计部门参观学习接待,共计接待11批次,&102人次。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荣成市人民政府主办 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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