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一百秒2014有一个叫什么倩的

  多数与少数-----在博雅书院用这个题目
  有一个娱乐节目叫“黄金一百秒”,一位一位挑战者轮番上台,各有一百秒的表演时间。在这时间内,场上观众就是裁判。认同的便拍手,不认同的用表决器表示不满。如果不满比例达到半数以上,就算挑战失败,被赶下台。反之在一百秒时间内未被赶下台,就算成功。成功的人超过三人时,只取前三名,再各表演一次100秒,然后由众人投票,三中选一。最后中选的冠军,获得一面金牌。是真金的。
  完全是少数服从多数,民主原则。看过几场比赛,觉得虽然 民主,但是也不很公平合理。有一位女老师,她表演的是她擅长的英文歌(她在艺术院校教的就是这个)。还没有开始唱,我就说,不会成功。人家根本听不懂,不会支持你的。果然唱了不到50秒,就被表决器决掉了。她后面一位男士上台,唱的是一首赵某山的歌,虽然也有不爱听的,但是还是抵不过拍手的人多,成功了。而这一场的最后冠军,得金牌的,则是一位女舞者,表演之前有一段自我介绍,她说,跳了二十多年,都是群舞中的一员,家人每次看我跳舞,就是要努力从人群中看出哪一个是我。今天我要跳一次独舞。其实不是一次,她第一次成功了,又有了第二次的机会,两次都是跳的独舞。最后就凭了这200秒的独舞,独占鳌头,得了冠军。其实舞是跳的好,得到成功的另一重要因素是她那段“序言”已经先声夺人,提前奠定了胜局。
  唱歌、跳舞、杂技……,一位一位挑战者各施绝技,群众评委或拍手或投否决票。表演者或失败或胜出,成败优劣,取决于多数。这好像是一新办法,节目是很好看的。
  偶读《晚学盲言》,有一篇《多数与少数》,有几句就像是说的这个情形“荷马为史诗,评定其价值者,乃为其沿途四围之听众。使无此听众,荷马亦何由成名。雅典市区有剧场,每一剧之演出,亦仗观众而成名。即至近代,莎士比亚不知其究为何人,然一剧登台,观众累月盈年而不衰,斯即成名矣。其评价标准亦在多数观众,不在作剧者之一己。其他文章亦多以畅销书成名。”这里几个例,都是外国的事。钱先生接着就说“转论中国则大不然。中国人崇尚少数。”他举文学为例, “以言文学。古诗三百首,雅颂施予宗庙朝廷,其为上层少数中人所作,亦流传于上层少数间,可弗论。即十五国风,有出自里闾民间者,然经列国君卿大夫采录润色,亦流行在上层,不再属多数。孔子作《春秋》,笔则笔,削则削,游夏之徒不能赞一辞。游夏乃孔门文学之徒,游夏尚然,其他可知。及汉代司马迁继孔子《春秋》作为《史记》,乃曰:藏之名山,传之其人。则其不求人知之意,亦昭然若揭矣。”再以音乐为例“以言音乐。伯牙之知音,亦仅钟子期一人,下里巴人决不能与阳春白雪同类等视。”结论是“则文学艺术之一切评价,绝不在多数亦可知。”这《晚学盲言》的写作时间,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八十年代之间,钱先生八十多岁以后。也就是现在之前三十年左右的样子。
  那“黄金一百秒”节目,有一句口号“是黄金总会发光的”。其实,在节目上被多数票赶下台,并不等于就不是黄金。即使伯牙过来操琴,也十分可能被多数赶下台的。而黄金的价值,亦并不仅在于发光,仅在于被多数承认。参加这个节目挑战而惨遭失败的人,或许可以继续保持自己的自信,不必为一时的不被承认而懊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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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写的好!很有收获!
  没看过这个节目。
  毕老说得对:被多数票赶下台,并不等于就不是黄金。
  记得有个著名的小提琴家,拿了一把价值几百万美元的小提琴,在某地铁口试着像一个普通的街头演奏家一样乞讨,结果,只有一个小孩给了他一点点钱。  而这位演奏家平时在举世闻名的演奏厅里演奏,一张票就要数百美元。
  @毕明迩
你说的极是。  我看不出黄金和狗屎,就是一档子胡闹的节目吧。
  赵老师好。不过我还是看完了这次黄金一百秒。有的歌还是动听的,而且表演的人也是认真的。所以我才写了这个。
  老师能够跟上时尚的精神非常值得学习。我没有看过这个节目呢。
  凑数的节目。总不能闲
  国人接受曲高和寡 ~1~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栏目标题:黄金1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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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介绍:《黄金100秒》的基础形态是一档综艺节目,以丰富的文艺节目为主体,加上游戏节目的投票淘汰环节。
《黄金100秒》是一个证明自己实力、表达自己心意的舞台,也是一个得到认同平台,这种认同不是单向的,它既可以是一种自我的认同,也可以是观众或者表演者希望的对象的一种认同,是一种情感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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