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费时、费力换“不动产权证查询”? 拿不动产证时,可以不用毁去“所有证”吗?

不动产权证忽然加了使用期限,谁给个说法?_新闻中心_新浪网
不动产权证忽然加了使用期限,谁给个说法?
不动产权证忽然加了使用期限,谁给个说法?
70年的事情还没说清楚,现在说好的“所有权”,怎么就变成“使用权”了呢?
  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不动产权证书》也启动颁发。在媒体曝光的证书内页图中,新增的“使用期限”一栏引起了不少人的疑虑。
  70年的事情还没说清楚,现在说好的“所有权”,怎么就变成“使用权”了呢?国土部是不是应该出来说说?
不动产权证书图
产权“70年”之痒
  如今,在中国买住宅,都会面临70年产权的问题。
  住宅所用的土地都是国有土地,而所谓70年产权,指的是国有土地70年的使用期限。
  在国内,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分别对应的证书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统一记载在房地合一的《房地产权证》上(如上海),但分成两页分别表述土地和房屋。
  在统一登记之前,业主们所持的“房产证”,其实主要是《房屋所有权证》,对于土地的使用期限是没有明确表述的。
  关于房屋的使用权到达70年之后业主们要怎么办,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有明确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物权法在立法过程中,就曾因为70年后怎么办这个问题引发不小争议,最终法律为让房主们心里有底,明确了自动续期。
  所谓自动续期的含义就是,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国家没有权力以到期为由收回土地,使房主们的房子灰飞烟灭。
《物权法》明确房子续期问题
  虽然《物权法》给业主们吃了定心丸,但国务院还没有任何配套的解释来指导实施,70年到期后到底如何续期这个问题依然模糊。
  每个在中国拥有自己住宅的人,心里都悬着那只70年产权的鞋没有落地。70年后,我们的房子要怎么办?
媒体为何紧盯“使用期限”?
  2月27日,《不动产权证书》首次在媒体亮相时,《京华时报》曾在标题注解,《不动产权证书》就相当于"新版房产证"。
  但两者间的差异需明确。
  此前,业主们手里的房产证对土地的使用情况采取了规避态度。而《不动产权证书》则对使用期限进行了明确。
  《大众日报》在山东发放首张不动产权证时解读,从此次产权登记来看,“房地合一”是发展方向。
  房和地的属性分离一直备受争议。
  被媒体喻为“胡同卫士”的华新民3月初刊长文来辩业主与土地的关系。她认为,业主其实是拥有土地财产权,而非仅仅使用权。因为房价本身是包含地价,而且以地价为主。地方政府把地卖给了开发商,收了地价款,而后者卖房时则把地和相关款项都分摊到了各个单元里。业主于土地,不应仅仅是“使用”的关系。更何况房屋与土地不可分割,拥有它的“主”和使用它的“客”不应出现在同一主体身上,这种关系本来就是矛盾。
  所谓“所有权”就是是永久性质,不存在期限一说。
  对于这戳人神经的“使用期限”,国土资源部的官员仍表示,“不动产登记是和《物权法》一体的,《物权法》明确了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至于怎么续期还需要讨论。”
土地的变更
  在古代,你买房,交了钱会得到两张纸,一张是房契,一张是地契。也就是说自古一个人买房子付出的是两笔钱,一笔是买房子的钱,一笔是买你盖房子连院子的这块地的钱。如今,我们所花在地上的那一部分钱,换来的,是对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1954年,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宪法的十三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城乡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实行征购、征用或者收归国有。”国内的土地,并非一开始都归国家所有。
  1982年,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但同时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在此之后,国内就再无私人土地一说了。
  1988年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土地相关的规定在原有宪法基础上增加“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允许土地转让是为了当时改革开放搞商品经济创造条件,也为商品房创造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如今,房产已经成为绝大多数家庭的最大财富。从宪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允许转让至今还远不足70年,70年产权的续期问题悬而未决,但也显得并不那么紧迫。
  2015年3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落地实施的第二天,全国政协两会召开。全国政协委员、北京林达集团董事长李晓林在提案里呼吁,为了更好贯彻房地产税制度,当务之急是需将商业住宅类(40年)调整为70年,同时逐步取消70年土地使用年限。
  李晓玲在接受经济观察网采访时表示,因我们土地属于国有的特殊性质,造成我们特有的土地出让金制度,70年的使用年限是租金一次性收上来,我们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征收房地产税,这涉及到重复征税的问题。
  无论是70年后如何续期问题,还是新版不动产统一登记证的使用期限问题,都涉及到房屋未来的存在和价值问题,是民众也是市场亟待明确的问题,主管部门在这个问题上不应再拖下去了。
  (新浪网 吴云青 综合媒体公开资料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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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要来了,房产证还能办理吗?
□牡丹晚报记者 赵德高  
“我市快颁发不动产权证了,还有必要办理房产证吗?”“不动产权证颁布后,房产证还能不能继续使用?”……  
随着我市不动产权证颁发期限越来越近,近日,有不少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咨询有关房产证与新版不动产权证如何衔接的问题。  
昨日,市住建局副局长谢彦梅在接受牡丹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市的房产证办理工作仍正常进行,不动产权证颁布后,旧房产证仍可有效使用。  
不动产中,房屋占总量的90%以上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其中房屋将会占不动产总量的90%以上。”谢彦梅分析说,一个家庭中最贵重的财物应该是房产,因此房产证与市民关系较为为密切。  
据了解,仅菏泽市房产交易大厅中,平均每天要办理300多份房产证,因此在不动产证实施前,持有房产证的市民较为关注。 谢彦梅表示,在不动产权证颁布前或之后,都不会影响市民办理房产证的需求。  房产证与不动产证有区别  据了解,我国新的“不动产权证”和现在居民手中的“房产证”存在一定差异。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载明的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而我国现有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等。  
不动产权证颁发前,仍可办理房产证  
牡丹晚报记者通过查询11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市区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实施意见》看到,市区不动产登记整合后,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相关工作;协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配合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改革期间,不动产登记各环节的管理职责仍由原主管部门承担。  
“当前,市房产交易大厅仍有条不紊地为市民办理着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开始颁发后,房产证将会停止办理。”谢彦梅说。  
据悉,对于已经上交申请房产证明材料的市民,如果在办理过程中开始实施不动产权证,将会自动视为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申请材料。至于买房后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证的市民,并不影响以后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不过谢彦梅强调,根据国家政策,小产权房不能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旧房产证仍可有效使用  
“不动产权证颁布后,市民手中的旧房产证仍可有效使用,没有必要急着更换新证。新证和旧证在一段时间内并行有效。”谢彦梅说,新不动产权证颁发后,相关部门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所以持有旧房产证的市民不必强行更换新证,采取自愿原则。如果市民想更换新的不动产证,可去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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