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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土整治局
2013年度十堰市张湾区黄龙等四个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13年度十堰市张湾区黄龙等四个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已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鄂土资批【2014】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张湾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公开遴选确定湖北诚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13年度十堰市张湾区黄龙等四个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
2、工程概况:项目区位于十堰市张湾区,涉及西沟乡、柏林镇、方滩乡、黄龙镇共四个乡镇。项目建设规模为320公顷,总投资 1161.02万元,本次招标的工程施工费为969.63 万元,共划分 1 个标段。
3、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工程。
4、工期要求: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总工期365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DB42/T682-2011)、《湖北省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
563-2009)和《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42/T564-2009)及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并在网上公示的施工企业,在有效期内并且不在处罚期间;
3、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经办理了三证合一新证的投标单位提供新证);
&4、投标人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5、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安全员(以下简称“五大员”)等专业管理人员均须为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备案的人员且拟任本项目岗位须与备案的技术岗位相一致(以开标当天湖北省国土整治局查询结果为主要依据,以上人员一经报名不得更换,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若已完工未验收的土地整治项目需在建项目实施单位出具完工证明并到省厅解挂)。若经查询发现,将作无效标处理;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合同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人近两年(2014、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以上不够两年的则提供近一年的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够一年的,则不提供;
9、投标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应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原件,必须能反映到投标单位及拟派项目经理,查询落款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26日);
10、本次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11、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进场并常驻现场。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段: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 月5日。
1、请投标申请人与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 月5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2:00; 下午15:00至17:30,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 京东路口市民服务中心4楼)信息大厅持相关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2、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带齐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参加报名)以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经办理了三证合一新证的投标单位提供新证)、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开发整理施工单位登记备案证明资料;
(3)本工程投标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五大员岗位证或培训证;
以上原件查验后退还,投标单位提交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上述报名资料不完整的或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4)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本次招标采取记名方式报名,发售招标文件同时发放报名序号,此报名序号为开标摇号时的凭证,请妥善保管,如遗失不予补办。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
投标保证金额为壹拾玖万元整(¥元),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接受其它方式交纳。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张湾区黄龙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退还投标保证金时,从原途经返还。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17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金额、规定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户& 名: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五堰支行
注:未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备案的单位,需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进行备案。
六、投标须知
1、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上午9:30时,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 京东路口市民服务中心4楼)。投标人代表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原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参加招标人于资格后审结束后组织的开标摇号会。
3、招标文件中公布的招标价即为中标价,中标候选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中摇号产生。
4、投标人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除需满足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上备案信息查询要求外,不得有任何其它在建项目,如取得中标人资格但被投诉,一经查实,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十堰市国土资源局网、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张湾分局
联&& 系&& 人: 李海波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诚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杨磊
&电&&&&&&& 话: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3年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登记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解释说明
当前位置:&&&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3年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登记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解释说明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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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各有关从业机构: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2013年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从业机构正在按照方案的相关要求组织申报登记备案资料,部分从业机构在组织备案资料的过程遇到一些问题,并及时向省厅进行反馈。省厅为保证登记备案工作及时、顺利的完成,现将登记备案工作的有关问题解释说明如下:
  一、关于分公司能否备案的问题。《2013年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登记备案工作方案》中规定“申请单位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省外注册的企业必须在湖北省设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公司因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备案;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以准予备案。
  二、关于事业单位登记备案的问题。事业单位参与2013年可研、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测绘单位、土地复垦方案单位的登记备案,必须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最低配置的问题。《2013年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登记备案工作方案》中规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必须满足申请单位应具备资质所规定的最低人数”,很多申请登记备案的从业机构都不清楚自己公司应具备的最低人数,省厅特制定了《备案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最低配置要求》,供申请登记备案的从业机构参考,各从业机构可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站(www.hbgtzzb.org)“从业队伍管理”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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