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聘老司机身体差下句歌词变差应怎么解决

公司以调动岗位为由,变相辞退员工,我该怎么办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公司以调动岗位为由,变相辞退员工,我该怎么办
我现在公司工作13年,公司要给我岗位调动,我不服从,公司辞退我,且公司人事说是我拒绝合法调动,我违约在先,不予以任何补偿。我13年都在1个集团工作,但在2个集团下公司工作过,我应该得到哪些赔偿?集团之前买断过,我没买断也没给过买断钱。
我在现公司工作满10年,从年公司名称为A,未签合同,未办理社保,2006年深圳B公司收购了A,公司名称变更为B,从06年开始,我在B我工作至今,且一直从事客服部经理工作。
现在公司无故要求我调岗,且工作地点要从合肥调到深圳。我没有同意,公司以我拒绝调岗,不服从公司安排为由,辞退我。且公司人事说是我拒绝合法调动,我违约在先,不予以任何补偿。
我与公司签的合同有两个争议点:
1、合同约定工作地址是:合肥,及集团业务所在其它城市。
2、甲方有权调整乙方...
在这家公司也工作两年半,由于自己不懂这方面法律,当时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公司只让我签上名字,其它的都没填;而且劳动合同也没给我一份。
现在公司以调动岗位为由,要变相辞退我;而由于所签的劳动合同没有写上工作内容,公司对我说不用赔偿员工;这样违法吗?
如果公司违法,应该赔偿我几个月薪水?
公司以调动导购工作岗位为由逼迫员工辞职,怎么办
公司以调动工作岗位为由变相裁员,员工应如何维权?
你好,请问公司以调离岗位为由变相裁员员工应该怎么应对
你好,,公司变相裁员把员工工作岗位调动,,我们员工应该怎么申请赔偿,
公司今天临时叫我们集合,突然说深圳这边没什么事做了,要把我们全部员工外调到福建,南海,不去的马上拿辞工单,并且要在上面的辞职原因上填写,不服从公司安排,填好的马上辞退,我想问下,如果我们不去,公司辞退我们是否能申请经济赔偿呢?急啊,谢谢!
在原岗位工作11年,公司以调整工作为借口,变相辞退,我该怎么办呢?
我是超威公司一名员工,最近公司以工作需要为由把我调离岗位,我拒绝接受该调动,由于怕公司以矿工为由开除,上下班都打卡但没去新岗位报道,公司以我不到岗属自动离职处理,请问这合理吗?我在该公司工作16年,解聘公司高管人员引发的那些劳动争议如何解决 _ 重庆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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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公司高管人员引发的那些劳动争议如何解决
&&&&&&信息来源:无讼阅读&&&作者:刘继承
核心提示:公司高管人员是介于雇主和雇员之间的特殊群体,其用工既涉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又受到劳动合同法的规范约束,但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并没有就高管人员的用工作出特殊性的规定,导致实践中高管人员的用工管理存在诸多问题。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多元化发展以及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提高,涉及企业高管人员的劳动争议越来越多。日,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解聘公司总经理王茁的职务,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公司高管的劳动用工问题也迅速升温,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本文拟从真实的案例入手,探讨解聘高管人员职务的相关法律问题。
李某2004年入职甲公司,是公司职工股东之一。2007年,李某经董事会聘任为公司总经理,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李某的工作岗位为&公司总经理&。2010年6月,甲公司经董事会审议,免去李某的总经理职务,任命他人担任总经理,李某年薪同时下调,工作岗位也由&公司总经理&调整为&政工干部&,但李某明确表示拒绝。2010年8月,李某提起劳动仲裁,请求:1、要求确认甲公司调整岗位及薪酬的行为无效;2、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总经理职务及待遇。同时李某针对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免职决议,以股东身份要求确认公司董事会免职决议无效。
2010年11月,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认为甲公司变更李某的工作岗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协商一致,属于无效行为,并裁决支持了李某的全部诉求。甲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一审法院调解,甲公司向李某支付高额经济补偿金后结案,李某也撤回了要求确认公司董事会决议无效的诉讼。
本案属于典型的在法律适用上存在公司法与劳动法交叉的案件,凸显了解聘公司高管人员职务存在的一些虽然普遍但却争议较大的法律问题。
一、董事会是否有权单方解聘总经理职务
有观点认为,总经理属于职务而不同于普通劳动者岗位,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总经理作为高管受公司章程的约束,无论是根据公司法还是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及解聘总经理都是董事会的权限,而且这种权限没有任何的附加条件,也没有要求协商一致。换而言之,董事会有权根据需要在权限范围内依照程序作出解聘总经理的决议,该决议是合法有效的,合法的民事行为不可能产生违法的法律后果。
但笔者认为,公司解聘总经理职务不仅涉及公司法,而且涉及劳动法,分析该问题时必须全面考虑不同的法律规定。公司解聘总经理职务的行为,既要适用公司法中有关解聘总经理的法律规定,也要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岗位变更的法律规范。关于董事会是否有权单方解聘总经理职务实际涉及两个问题:一是董事会决议是否有效?二是如果董事会决议有效,公司解聘总经理的行为是否合法?
(一)董事会解聘总经理的决议是否有效
笔者认为,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作出的关于解聘总经理职务的决议是有效的,理由如下:
首先,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尼古拉斯&巴特勒曾经说过:&现代社会最伟大的发明就是有限责任公司&。而现代公司的治理最强调公司自治原则,可以说公司自治是公司法的灵魂,公司自治要求不过多干预公司治理的商业决定和判断,由作为市场主体的公司自行治理、决断,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在制度设计上,无论是股东会对董事的聘任权,还是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的聘任,都是公司自治权的综合体现。
其次,公司总经理作为执行公司董事会决策以及日常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公司董事会是一种委托和受委托的关系,而委托管理的前提是信任,董事会作为代表股东意志的决策机构,将公司的管理委托总经理执行,如果没有信任的前提,很难想像这样的管理能让董事会乃至股东们放心。正如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一样,董事会可以随时解聘经理而无须法定理由,这是公司治理的必然要求。
第三,从司法实践的裁判原则来看也支持这种观点。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指导案例《李建军诉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在该案例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人民法院在审理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件中应当审查以下事项: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以及决议内容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在未违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解聘总经理职务的决议所依据的事实是否属实,理由是否成立,不属于司法审查的范围。&
结合本案来看,基于同样的原则,李某很难主张甲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内容无效,因为董事会决议&解聘李某总经理职务&这一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之处。
(二)公司仅凭董事会决议解除总经理职务是否完全合法
有观点认为,只要董事会决议有效,那么解聘总经理职务的行为就必然是完全合法的,因为董事会决议的法律效果就是解聘总经理职务,如果不能解聘,实际上相当于变相否定了董事会决议的效力。
但笔者认为,该问题并非这么简单。
如前所述,解聘总经理职务的行为是否合法不但要考虑公司法,而且要考虑劳动法。公司聘任总经理其实涉及双重法律关系:一是因董事会的聘任行为而产生的公司法下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是因双方关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而产生的劳动法下的权利义务关系。
同样道理,董事会解聘总经理只是解除了公司法下双方基于聘任产生的法律关系,而没有解除劳动法下双方基于约定产生的法律关系。解聘公司法下的总经理职务可以依据公司法作出,但是解除劳动法下的总经理职务却必须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公司法赋予董事会解聘总经理的权限,但是劳动法却明确规定调整工作岗位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采用书面方式,除非有法定的例外情形。
有观点认为,即使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董事会同样有权解聘总经理职务,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董事会决议明显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依法甚至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举重以明轻,解聘职务更加不在话下。
但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并非这样简单理解。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本法第二十七条所列的客观情况。&尽管司法实践中,关于客观情况的范围比上述法律规定的范围更宽,但本案中的&董事会不再聘任&却完全是主观原因,无法适用前述&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条款。
因此,笔者认为,在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作岗位是总经理的情况下,公司仅凭董事会决议解除总经理职务虽然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但却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也无法实现劳动法上调岗调薪的法律效果。
二、公司作出解聘行为之后,总经理是否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有观点认为,即使公司解聘总经理职务违法,也不可能恢复总经理岗位或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原因在于:
董事会解聘原总经理的同时,往往另行聘任他人担任总经理,无论是根据公司法还是公司章程,在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变更聘任的前提下,无法恢复原总经理的职务。尤其在聘任行为已经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如果恢复原总经理职务必然产生两个总经理,导致公司管理混乱,除非解除现任总经理职务。如果公司的单方解聘行为违法,那么解除现任总经理职务同样面临违法的问题,为了纠正一个违法行为而产生另一个同样违法的行为,不符合法律对公平公正的追求。这种情况明显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因此,关于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主张明显不合理,也根本无法实现。
以上观点似是而非,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深究起来其实经不起推敲,原因在于:
1、高管人员也是劳动者,在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方面并无任何差别
由于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没有区分高管人员与普通劳动者,因此在劳动法律的适用上没有差别性。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律应当优先支持。
2、已经聘任他人不符合&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法定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所规定的&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应当是指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法再继续履行。例如,原岗位是后勤岗位,而单位的后勤岗位已全部外包,又如原岗位是某分公司岗位,而分公司因故已被撤销等。而不包括主观上不愿继续履行的情形。如果&劳动者岗位被变更后,用人单位立即用其他人代替,可以产生阻止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观点成立,那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将完全被架空而成为无法适用的&僵尸条款&,必然不符合立法的本意。
因此,除非存在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否则当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时,依法应当支持。至于岗位是否已经另行任命他人不是无法继续履行的合法理由,用人单位完全可以通过协商或其他方式解决后任者,由此增加的成本或者造成的后果由于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只能由其自行承担。
3、支持继续履行并不必然产生另一个违法行为
不支持继续履行最有迷惑性的观点是&如果公司的单方解聘行为违法,那么解除现任总经理职务同样面临违法的问题,为了纠正一个违法行为而产生另一个同样违法的行为,不符合法律对公平公正的追求。&但是,稍加分析不难发现,该观点其实是不成立的。
如果司法裁判机关作出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生效裁判结果,那么公司董事会完全可以重新作出决议,免除现任总经理职务,重新任命(恢复)原任总经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这些都是公司可以单方做到的事情,不存在障碍。
而对于公司与现任总经理的劳动关系问题,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合法解决:一是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二是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由于公司必须执行生效裁判结果,导致现任总经理的岗位无法继续履行,符合&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果协商无法变更,公司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公司无论是协商一致还是单方解除,都不会必然导致另一个违法行为产生,现任总经理依法也无权提出继续履行的要求,至于由此产生的成本则只能由公司自食其果。
因此,笔者认为,公司在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下作出解聘总经理职务的行为,即使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被解聘的总经理依然有权要求恢复职务,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当然,以上是基本法律的分析,研究劳动关系的学者常常将劳动关系与婚姻关系相比较,婚姻关系需要经历相遇、相知、相爱的过程,劳动关系中同样要经历聘用、磨合、熟悉、合作无间的过程。普通员工尚且如此,作为管理和经营公司核心的总经理更加是如此。因此,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很清楚,在双方信任已完全丧失的前提下,恢复职务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也大都以调解结案告终,只不过对于劳动者而言,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维权的最好路径,没有之一。
让人感慨的是,法律上支持高管被违法解聘后的继续履行要求有充分依据,而无论是从理性人还是经济人的角度来分析,却都难以苟同这样的做法,这样矛盾的结论充分反映我国劳动法律关于高管人员管理的困惑。由于长期以来忽视高管人员既是雇员又同时兼有雇主性质的特殊性,导致很多的劳动法律问题在适用于高管人员时往往出现困境。无论是加班工资问题还是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问题,亦或是竞业限制以及离职通知期等问题,高管人员与普通员工都存在很大的区别。唯有尽快出台专门针对高管人员劳动关系管理的法律规范,才是解决困境的长远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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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下之意为法官应摒弃偏见,兼听则明。一场庭审时间有限,对于律师来说,这是分秒必争的信息输出战  注册个马甲上来说说:  2011年楼主上班的办公地点正是男朋友(现在的老公)公司对面,因为距离很近楼主经常下班之后去他公司楼下等他一起回家。老公公司都是一群年轻人,没事的时候大家会组织聚餐唱歌什么的,这样的活动当然是人多才热闹嘛,那时只要我没加班老公一般都会叫上我一起,就因为这样认识了老公的一位同事A(为了个人隐私这位同事就称他为A)。这位A在公司的职位是人事方面的。A怎么说呢,一个大男孩,给人感觉蛮不错就这样楼主一来二去和他熟了起来。  有一天A叫我帮他办张某银行的储蓄卡,我当时头脑一热就答应他了,因为当时楼主想的是储蓄卡又不是什么大事儿,反正我那里面也没钱!可是,就因为这张卡埋下了祸根!  2013年楼主生完宝宝,不适合原来那份要出差的工作,楼主老公就说:要不你来我们公司做导购吧(老公公司是做销售的),虽说工资不高,但还算轻松。楼主觉得也是,这样就有时间和精力多带宝宝了。于是楼主2013年年底进入他们公司上班了。职位是店面导购。老公职位是办公室小主管一枚。  2014年10月份的时候总公司那边派人来楼主及老公所在的子公司查账,查到楼主头上了!!!总公司那边的人B(用B代替总公司的人)问楼主2011年是不是在公司上过班,楼主当时惊呆了!直接否认!接着B说:公司在2012年的时候查到A?虚增人头,冒领公司工资,这件事和你有关。  当然2011年及2012年楼主没在这个公司上班。楼主老公从2010就在这个公司上班了。  楼主现在说下2012年那年公司发生了什么事情:2012年总公司那边的人对老公所在的子公司进行账务清查,发现有人虚增人头,冒领公司工资,当然公司高管们很生气,很愤怒!就派人严查子公司的账务,发现是A在其中做的手脚,当时就把A给开除了!  A的做法是:他是公司人事,负责整个分公司的人员工资考勤记录,他利用职务之便把楼主的名字记录在考勤当中,计算工资,当然工资就是发在楼主曾给他的那张卡上面。楼主2012年没在公司上班,他们无从查证,也没把楼主怎么样,就把A及几位办公室人员一起开除!!!对于这些楼主根本不知情好嘛!!!楼主老公也根本不知情好嘛!!!  下面,接着说2014年的事,B就让我去查下某银行卡(就是楼主给A那张银行卡)流水,楼主本着搞清事实真相,及配合总公司那边的工作就是银行查了流水,妥妥的发现公司在2011年的时候发了6个月的工资在楼主卡上,一共八千多块钱。楼主想大家也知道这几千块钱是A当时冒领的工资!  楼主生完宝宝出来上班后有联系过A,但A的电话住址都换了好嘛!楼主根本就找不到他了好嘛!  现在结果出来了总公司那边的人在公司的公共平台上发布关于楼主及楼主老公的处分决定书,两个一起辞退!!!是的,没错 亲们,是楼主两口子一起辞退!!!  现在楼主有几个问题想大家帮忙:  1、楼主及楼主老公都在合同期内,公司给予辞退合法吗?不合法该怎么给予赔偿?现在总公司在公共平台了电子版的辞退书,还未正式下发纸质版的辞退书,不过楼主及老公现在还在上班。请问楼主现在应该怎么做?  2、总公司在公司的公共平台上发布有关于楼主及老公的处分书是否侵犯名誉权?因为毫无事实依据就在公共平台发布关于楼主及老公的处分书。对楼主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伤害!  3、楼主总公司在某一线城市,楼主及老公所在的子公司在某二线城市,如果侵犯名誉权属实,楼主应该怎办?
楼主发言:34次 发图:0张
  呜呜,贴子沉的真快。。。
  帮你顶  
  楼主贴子也是传说中的光光贴。。。。。。
  帮你顶下吧。可你没有证据说不是你领的啊,没有证据那公司说你违法那是肯定的,赶紧找到那个人吧
  @帅彬妈 4楼
12:11:10  帮你顶下吧。可你没有证据说不是你领的啊,没有证据那公司说你违法那是肯定的,赶紧找到那个人吧  ----------------------------  如果楼主是劳动仲裁的话,这些证据都是要用人单位举证的啊。。。
  银行卡都能给人  你心真大  你该庆幸还只是冒领工资,没贪污公款啥的啊
  也怪楼主当时的法律意识淡薄。。。
  @黑色偶然 6楼
12:16:50  银行卡都能给人  你心真大  你该庆幸还只是冒领工资,没贪污公款啥的啊  -----------------------------  楼主想的当时都是朋友,而且卡里面也莫钱,他的社会关系也不复杂,所以楼主就帮了他,给他一张银行卡,
  @帅彬妈
12:11:10  帮你顶下吧。可你没有证据说不是你领的啊,没有证据那公司说你违法那是肯定的,赶紧找到那个人吧  ----------------------------  @那是个胖妇人 5楼
12:16:20  如果楼主是劳动仲裁的话,这些证据都是要用人单位举证的啊。。。  -----------------------------  不懂咯,只是帮你增加人气让别人看看能否帮你咩
  @帅彬妈
12:11:10  帮你顶下吧。可你没有证据说不是你领的啊,没有证据那公司说你违法那是肯定的,赶紧找到那个人吧  ----------------------------  @那是个胖妇人
12:16:20  如果楼主是劳动仲裁的话,这些证据都是要用人单位举证的啊。。。  -----------------------------  @帅彬妈 10楼
12:21:05  不懂咯,只是帮你增加人气让别人看看能否帮你咩  -----------------------------  谢谢,帅彬妈妈啦,,,一个大笑脸加抱抱。
  这时你该找专门负责劳动纠纷的律师咨询。宜早不宜迟。  
  不懂,楼主打电话给你们那边的法律援助试试看,实在不行就报警,报A诈骗好了
  辞退有钱赔,不正好吗?省得逼得你自己辞职。
  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A,但找到A估计也没用,你老公被一起坑了,再找工作吧
  @快来膜拜我 2楼
12:09:54  帮你顶  -----------------------------  谢谢亲,,,
  我天,你心真大,银行卡都随便给人,这事只能告A了吧,或者能找到他最好  
  @哎呦喂是小马甲 12楼
12:23:10  这时你该找专门负责劳动纠纷的律师咨询。宜早不宜迟。  -----------------------------  刚楼主咨询过律师,他说:这种辞退可劳动仲裁,仲裁的话是楼主公司出示证据什么的。楼主现在在想公司的辞退通知书什么时候下来。。
  @zszqen 14楼
12:25:49  辞退有钱赔,不正好吗?省得逼得你自己辞职。  -----------------------------  楼主和老公也打算过完年就辞职,自已创业,现在已在准备阶段了。。。  楼主当时看到公司的辞退书,知道赔钱的来了。。。  但是后来一想,公司在公共平台发布关于楼主及老公的处分书,是不是侵犯到了楼主的侵犯名誉权,那这样还是不是还要进行赔偿呢。。
12:26:19  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A,但找到A估计也没用,你老公被一起坑了,再找工作吧  -----------------------------  嗯,是的,楼主老公也跟着受了无辜牵连。。。
  帮顶  
  冒领工资这事儿,当时公司没有报警吗?只开除了A了事拉?
  傻女人……  1、A的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公司有权利选择是否报警,这个没问题。  2、由于A侵占的公司款项已经打到LZ的卡上,公司有理由怀疑LZ与A存在同谋,如果公司选择报案,LZ同样要接受司法机关的调查,现在公司没有报案,只是开除LZ并不为过,除非LZ能够证明和A没有共同侵占公司的财产,但如LZ所说,现在找不到A,要么LZ去报案,要么LZ自认倒霉。  3、即使通过司法机关洗脱了LZ的嫌疑,LZ的行为仍然存在重大过失。  4、公司没有理由针对LZ入职前的过错行为解聘解聘LZ,但如果LZ执意要求公司承担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那么公司完全可以针对LZ的脑残行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LZ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但有很大的可能是公司会干脆直接报案,让警察来调查,在警察无法找到A之前,LZ共犯的嫌疑很难撇清。  5、开除LZ老公的行为是否合理需要视LZ老公的职务来判断,如果LZ老公的职务与A的行为有关联存在失职的话,公司有权利开除LZ的老公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  6、至于名誉权什么的,如果公司只就这件事开除你们,就别去想什么名誉权的问题了,没可能的,所谓的精神损失也没戏。  所以……LZ,要么你报案,要么你认倒霉,不过不管你怎么做,开除你这件事是挽回不了的了,谁让你缺心眼呢。
  @狮子座的莲叶 21楼
13:39:27  冒领工资这事儿,当时公司没有报警吗?只开除了A了事拉?  -----------------------------  是的,楼主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公司不报警处理。。。。就把A和办公室的其他几个主管开除就完事儿。。。
  @那是个胖妇人
15:19:00  @狮子座的莲叶 21楼
13:39:27   冒领工资这事儿,当时公司没有报警吗?只开除了A了事拉?   -----------------------------   是的,楼主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公司不报警处理。。。。就把A和办公室的其他几个主管开除就完事儿。。。  —————————————————  不报警原因肯定是把钱要回来了,事情弄大了影响不好  
  从银行的流水基本上可以了解是在什么地点哪家银行取的钱,要是从柜台取的,会有取款人的签字,即使他签的是你的名字,但你的笔迹他是模仿不了的,可以求助警方协助调查  要是从ATM取的,按照流水的时间地点,会查到录像  但是一切都得在人家警方愿意借入调查的前提下成立,不然银行才懒得配合你
  @天降毛驴 22楼
13:47:17  傻女人……  1、A的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公司有权利选择是否报警,这个没问题。  2、由于A侵占的公司款项已经打到LZ的卡上,公司有理由怀疑LZ与A存在同谋,如果公司选择报案,LZ同样要接受司法机关的调查,现在公司没有报案,只是开除LZ并不为过,除非LZ能够证明和A没有共同侵占公司的财产,但如LZ所说,现在找不到A,要么LZ去报案,要么LZ自认倒霉。  3、即使通过司法机关洗脱了LZ的嫌疑,LZ......  ----------------------------  首先感谢亲认真的看完楼主这篇流水账,并真诚的回复。  楼主的这份工作性质也就那样,这份工作可有可无。  其实楼主并不怕公司对楼主提起民事诉讼,楼主并没有收到那些钱,而且楼主也相信经过司法机关调查会弄清事实。。。  经过这件事,楼主以自已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自已的身份信息及银行卡什么的不要随便给人,哪怕是最好的朋友也不能啊!!
  楼主抱抱,以后要长点心了  
  @那是个胖妇人
15:19:00  @狮子座的莲叶
13:39:27  冒领工资这事儿,当时公司没有报警吗?只开除了A了事拉?  -----------------------------  @漂了十年 24楼
15:29:10  是的,楼主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公司不报警处理。。。。就把A和办公室的其他几个主管开除就完事儿。。。  —————————————————  不报警原因肯定是把钱要回来了,事情弄大了影响不好  -----------------------------  当时好像是罚了款的,钱也要回的七七八八了,楼主现在想的事,这算个什么事儿啊,自已公司内部管理不当,出现了这码子事,到头来把责任撒在楼主及楼主老公头上。。。
  @sheryl瑶瑶 25楼
15:31:53  从银行的流水基本上可以了解是在什么地点哪家银行取的钱,要是从柜台取的,会有取款人的签字,即使他签的是你的名字,但你的笔迹他是模仿不了的,可以求助警方协助调查  要是从ATM取的,按照流水的时间地点,会查到录像  但是一切都得在人家警方愿意借入调查的前提下成立,不然银行才懒得配合你  -----------------------------  亲,如果公司对楼主提起民事诉讼的话,那些证据是要楼主去整理吗?
  @腐的升华 27楼
16:02:24  楼主抱抱,以后要长点心了  -----------------------------  是啊,现在楼主从这件事情当中,学习了很多。  吃一堑,长一智。
  @sheryl瑶瑶
15:31:53  从银行的流水基本上可以了解是在什么地点哪家银行取的钱,要是从柜台取的,会有取款人的签字,即使他签的是你的名字,但你的笔迹他是模仿不了的,可以求助警方协助调查  要是从ATM取的,按照流水的时间地点,会查到录像  但是一切都得在人家警方愿意借入调查的前提下成立,不然银行才懒得配合你  -----------------------------  @那是个胖妇人 30楼
16:08:06  亲,如果公司对楼主提起民事诉讼的话,那些证据是要楼主去整理吗?  -----------------------------  你当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了银行卡,这不是诈骗吗,你可以报警试试,不过如果你料到你的公司会对你提起诉讼的话,你最好是尽早咨询律师
  你都没在那个公司上班,你的卡和信息怎么会给人家知道的呢?  想问问。。。通过你老公的么??
  @violinlingyan 32楼
16:16:41  你都没在那个公司上班,你的卡和信息怎么会给人家知道的呢?  想问问。。。通过你老公的么??  -----------------------------  银行卡是A找楼主要的,2011年A在公司填楼主的信息都是平空乱写的,楼主老公根本没给A提供过任何关于楼主的信息。。
  说实话,我觉得公司没什么错,本来就是你做错的,公司怎么知道你们是不是一伙的,还打算仲裁让公司赔钱,什么心态!2年以前的银行流水你以为想调就调啊?这种都要走程序的,如果是要你举证,那就算了吧  
  @violinlingyan
16:16:41  你都没在那个公司上班,你的卡和信息怎么会给人家知道的呢?  想问问。。。通过你老公的么??  -----------------------------  @那是个胖妇人 33楼
16:28:34  银行卡是A找楼主要的,2011年A在公司填楼主的信息都是平空乱写的,楼主老公根本没给A提供过任何关于楼主的信息。。  -----------------------------  你办个银行卡然后连短信什么都不通知的么?进出钱一点都不知道。然后卡还不在你自己手里??还是用的你的名字的卡。。话说是有这么糊涂的人么??
  就是LZ本来准备不做了,刚好遇到找公司要一大笔钱的机会啦~
  @chishimene 34楼
16:39:35  说实话,我觉得公司没什么错,本来就是你做错的,公司怎么知道你们是不是一伙的,还打算仲裁让公司赔钱,什么心态!2年以前的银行流水你以为想调就调啊?这种都要走程序的,如果是要你举证,那就算了吧  -----------------------------  亲 ,翻翻劳动法,及去劳动监察队咨询咨询就清楚咯。因为楼主咨询过了。
  @zszqen
12:25:49  辞退有钱赔,不正好吗?省得逼得你自己辞职。  -----------------------------  @那是个胖妇人 18楼
12:43:14  楼主和老公也打算过完年就辞职,自已创业,现在已在准备阶段了。。。  楼主当时看到公司的辞退书,知道赔钱的来了。。。  但是后来一想,公司在公共平台发布关于楼主及老公的处分书,是不是侵犯到了楼主的侵犯名誉权,那这样还是不是还要进行赔偿呢。。  -----------------------------  这事楼主是有重大过错被辞退的,公司也要赔钱吗?我怎么记得如果员工有重大过错被辞退公司是不用赔钱的,我记错了?
  @安稳谁懂享受 37楼
16:45:26  就是LZ本来准备不做了,刚好遇到找公司要一大笔钱的机会啦~  -----------------------------  楼主不否认亲的说法,感觉有点像撕逼大战的前奏。。。
  楼主不是有错在先吗 还想要赔偿 真当公司是吃素的啊
  @zszqen
12:25:49  辞退有钱赔,不正好吗?省得逼得你自己辞职。  -----------------------------  @那是个胖妇人
12:43:14  楼主和老公也打算过完年就辞职,自已创业,现在已在准备阶段了。。。  楼主当时看到公司的辞退书,知道赔钱的来了。。。  但是后来一想,公司在公共平台发布关于楼主及老公的处分书,是不是侵犯到了楼主的侵犯名誉权,那这样还是不是还要进行赔偿呢。。  -----------------------------  @沫沫涵晴 39楼
16:55:06  这事楼主是有重大过错被辞退的,公司也要赔钱吗?我怎么记得如果员工有重大过错被辞退公司是不用赔钱的,我记错了?  -----------------------------  亲,重大过错前提是要你这个公司上班时所构成的。楼主2013年才进入公司啊,在公司时并过无重大过错啊。。。
  @violinlingyan
16:16:41  你都没在那个公司上班,你的卡和信息怎么会给人家知道的呢?  想问问。。。通过你老公的么??  -----------------------------  @那是个胖妇人
16:28:34  银行卡是A找楼主要的,2011年A在公司填楼主的信息都是平空乱写的,楼主老公根本没给A提供过任何关于楼主的信息。。  -----------------------------  @violinlingyan 35楼
16:41:34  你办个银行卡然后连短信什么都不通知的么?进出钱一点都不知道。然后卡还不在你自己手里??还是用的你的名字的卡。。话说是有这么糊涂的人么??  -----------------------------  楼主当时没开通短信通知服务啊。。。。在说那时候办卡时,银行工作人员也没有问楼主要不要开通短信服务。。。
  @不爱涂鸦 41楼
17:01:20  楼主不是有错在先吗 还想要赔偿 真当公司是吃素的啊  -----------------------------  亲,楼主错在哪儿了?
  @那是个胖妇人 43楼
17:12:49  楼主当时没开通短信通知服务啊。。。。在说那时候办卡时,银行工作人员也没有问楼主要不要开通短信服务。。。  -----------------------------  话说我也是做人事的,一般来说像LZ这个情况,公司会严重怀疑你是骗子一伙的,参与其中。因为你要说你是被骗的很难让人相信,自己的卡,借给别人刷钱?公司可以因为你参与不正当的牟利开除你。若你打官司上诉,就算你能证明自己清白,公司也不一定赔钱。因为从公司角度来说,直观认为你是做了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  你那么大的公司,打仲裁以前先看看劳动合同以及保密协议之类。
  公司有理由怀疑你,也没觉得公司有任何问题,正常人都不会把自己的银行卡给外人
  当年的银行卡是你的名字?那么卡呢?
  给别人自己名字的银行卡真的很难理解。  可以想得到,100%不会用来干好事。最起码是不想别人知道收款人的信息,什么事情要隐藏收款人信息想都能想的到。不管这个人看起来再遵纪守法,至少也是他和别人有纠纷,不想给人自己的信息,才用我的信息,我才不要插入到别人的纠纷里去。  至于LZ的问题。  第一,辞退你,如果是无故辞退,只需要给N个月工资就可以(N=你上班的年头)。  第二,不能算精神损失。精神损失的定义,是人身或者精神造成的可衡量(法律鉴定)的伤害,或者是权利受损。在法律上都是需要量化的,不是你觉得心理不舒服就叫精神损失。  第三,从法律上规定来说,如果是民事纠纷真的要起诉,LZ可能会成为第一被告然后追加同事一同被告。因为谁收钱告谁。当然最后责任可能在于那个同事,但是法律程序有可能是这样的。这个还要看具体情况。  单位如果仅仅是开除了,不追究法律责任还好。  总的来说LZ你是有责任的,你说你不知道,但不符合正常人出借银行卡的常识和规律。  而且仅仅从公司的猜测角度(这个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仅仅是老板同事的想法)你和你LG也是本公司的职员,你还后来来到了公司。很难说的清楚。
  @马甲我爱谁谁 48楼
18:13:02  给别人自己名字的银行卡真的很难理解。  可以想得到,100%不会用来干好事。最起码是不想别人知道收款人的信息,什么事情要隐藏收款人信息想都能想的到。不管这个人看起来再遵纪守法,至少也是他和别人有纠纷,不想给人自己的信息,才用我的信息,我才不要插入到别人的纠纷里去。  至于LZ的问题。  第一,辞退你,如果是无故辞退,只需要给N个月工资就可以(N=你上班的年头)。  第二,......  -----------------------------  法官在判定这个犯人有没有罪之前他的结论必须是要有强大证据来作为依托的。  但是,这种是非难断的事情真的很难说清楚啊。
  @小阳光2012 47楼
17:44:01  当年的银行卡是你的名字?那么卡呢?  -----------------------------  亲,是的楼主的名字,但卡没在我这儿,一直都在A那儿。
  @那是个胖妇人
16:08:06  @sheryl瑶瑶 25楼
15:31:53   从银行的流水基本上可以了解是在什么地点哪家银行取的钱,要是从柜台取的,会有取款人的签字,即使他签的是你的名字,但你的笔迹他是模仿不了的,可以求助警  -----------------------------  应该是吧  
  楼主,打官司你赢不了吧。首先,银行卡是你的名字,调银行监控,也是你去办的。每个月钱打进了你名字的卡。你说卡给了A,证据呢?你现在又找不到A,怎么证明。你公司开除你是有理由的。如果你去劳动仲裁,公司直接可以告你诈骗。倒是你老公可以告,如果他没有犯错的话
  你跟公司说直接报警,就算开除也要清清白白的走啊!  
  @马甲我爱谁谁
18:13:02  给别人自己名字的银行卡真的很难理解。  可以想得到,100%不会用来干好事。最起码是不想别人知道收款人的信息,什么事情要隐藏收款人信息想都能想的到。不管这个人看起来再遵纪守法,至少也是他和别人有纠纷,不想给人自己的信息,才用我的信息,我才不要插入到别人的纠纷里去。  至于LZ的问题。  第一,辞退你,如果是无故辞退,只需要给N个月工资就可以(N=你上班的年头)。  第二,......  -----------------------------  @那是个胖妇人 48楼
20:06:42  法官在判定这个犯人有没有罪之前他的结论必须是要有强大证据来作为依托的。  但是,这种是非难断的事情真的很难说清楚啊。  -----------------------------  法官不是警察,只要按法律条规办事就可以了。  谁提出谁举证,公司提出你们(公司假设你们都有参与)有违规行为,举证就是那个同事开了虚头工资,另外用的你的银行卡。这个证据足够了。按照常识,一般人不会随意开银行卡给别人用。  你提出不是你的,你就要举证。但你没有实际证据。  法官不是判断有罪没罪的,那是警察干的事。  民事诉讼只有谁提出举证被验证了,谁就胜诉。只有经济赔偿。
  @马甲我爱谁谁
18:13:02  给别人自己名字的银行卡真的很难理解。  可以想得到,100%不会用来干好事。最起码是不想别人知道收款人的信息,什么事情要隐藏收款人信息想都能想的到。不管这个人看起来再遵纪守法,至少也是他和别人有纠纷,不想给人自己的信息,才用我的信息,我才不要插入到别人的纠纷里去。  至于LZ的问题。  第一,辞退你,如果是无故辞退,只需要给N个月工资就可以(N=你上班的年头)。  第二,......  -----------------------------  @那是个胖妇人
20:06:42  法官在判定这个犯人有没有罪之前他的结论必须是要有强大证据来作为依托的。  但是,这种是非难断的事情真的很难说清楚啊。  -----------------------------  @马甲我爱谁谁 53楼
22:51:31  法官不是警察,只要按法律条规办事就可以了。  谁提出谁举证,公司提出你们(公司假设你们都有参与)有违规行为,举证就是那个同事开了虚头工资,另外用的你的银行卡。这个证据足够了。按照常识,一般人不会随意开银行卡给别人用。  你提出不是你的,你就要举证。但你没有实际证据。  法官不是判断有罪没罪的,那是警察干的事。  民事诉讼只有谁提出举证被验证了,谁就胜诉。只有经济赔偿。  -----------------------------  是啊,公司一句话“钱打到了楼主的户头上”就足够了。而楼主则要证明自己没有拿这笔钱也从来不知道这笔钱。A说不定为了自己罪责轻些甚至会说是楼主夫妇指示自己干的呢,证据就是银行卡。你们要告必须做好充分准备。  另外你觉得很难说清楚,但法庭看起来很清楚的,不然所有的诈骗犯都可以说“钱虽然汇到我名下的户头可我一无所知啊”。  幸亏只是8000多元,要是数额再大楼主你哪还有在这琢磨赔偿的机会,早就进局子了。他要是毒贩拿你的卡洗钱都有可能。
  @小阳光2012
17:44:01  当年的银行卡是你的名字?那么卡呢?  -----------------------------  @那是个胖妇人 49楼
20:39:58  亲,是的楼主的名字,但卡没在我这儿,一直都在A那儿。  -----------------------------  你为什么当时心那么大,把自己名字的卡给他。。。好吧现在吐槽你也没用了。其实也没招,我的意见就是报警。话说,你当时把卡交给A的时候有没有证人在场,或者说有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把卡拿给A了。
  真可怕呀  
  楼主回来了。。。
  @寂寞成双 51楼
21:32:54  楼主,打官司你赢不了吧。首先,银行卡是你的名字,调银行监控,也是你去办的。每个月钱打进了你名字的卡。你说卡给了A,证据呢?你现在又找不到A,怎么证明。你公司开除你是有理由的。如果你去劳动仲裁,公司直接可以告你诈骗。倒是你老公可以告,如果他没有犯错的话  -----------------------------  楼主也觉得奇怪为什么公司2011年不去告A诈骗?如果公司真要告楼主诈骗的话楼主只有把A找出来了。。。
  @马甲我爱谁谁
18:13:02  给别人自己名字的银行卡真的很难理解。  可以想得到,100%不会用来干好事。最起码是不想别人知道收款人的信息,什么事情要隐藏收款人信息想都能想的到。不管这个人看起来再遵纪守法,至少也是他和别人有纠纷,不想给人自己的信息,才用我的信息,我才不要插入到别人的纠纷里去。  至于LZ的问题。  第一,辞退你,如果是无故辞退,只需要给N个月工资就可以(N=你上班的年头)。  第二,......  -----------------------------  @那是个胖妇人
20:06:42  法官在判定这个犯人有没有罪之前他的结论必须是要有强大证据来作为依托的。  但是,这种是非难断的事情真的很难说清楚啊。  -----------------------------  @马甲我爱谁谁
22:51:31  法官不是警察,只要按法律条规办事就可以了。  谁提出谁举证,公司提出你们(公司假设你们都有参与)有违规行为,举证就是那个同事开了虚头工资,另外用的你的银行卡。这个证据足够了。按照常识,一般人不会随意开银行卡给别人用。  你提出不是你的,你就要举证。但你没有实际证据。  法官不是判断有罪没罪的,那是警察干的事。  民事诉讼只有谁提出举证被验证了,谁就胜诉。只有经济赔偿。  -----------------------------  @猫不见 54楼
23:04:52  是啊,公司一句话“钱打到了楼主的户头上”就足够了。而楼主则要证明自己没有拿这笔钱也从来不知道这笔钱。A说不定为了自己罪责轻些甚至会说是楼主夫妇指示自己干的呢,证据就是银行卡。你们要告必须做好充分准备。  另外你觉得很难说清楚,但法庭看起来很清楚的,不然所有的诈骗犯都可以说“钱虽然汇到我名下的户头可我一无所知啊”。  幸亏只是8000多元,要是数额再大楼主你哪还有在这琢磨赔偿的机会,早就进局子......  -----------------------------  楼主现在也后悔这事儿了。  楼主现在想起:据说当时公司没告A,是因为A手里握有公司偷税漏税的证据。。。不过这个是不是真的楼主也是处于一无所知的状态中。。。
  哎,楼主现在都不想去上班了,但无奈公司的正式辞退书还未下来。。。  楼主可不想公司以此为借口说:楼主看到辞退书就自动离职了呢,那样我是不是亏大发了。。。。
  @煎饺小王子 56楼
10:01:44  真可怕呀  -----------------------------  楼主的例子写出来是提醒广大网友的。。。。各位引已为戒!!!
  @帅彬妈
12:11:10  帮你顶下吧。可你没有证据说不是你领的啊,没有证据那公司说你违法那是肯定的,赶紧找到那个人吧  ----------------------------  @那是个胖妇人 5楼
12:16:20  如果楼主是劳动仲裁的话,这些证据都是要用人单位举证的啊。。。  -----------------------------  A让你帮他办的卡
写的怎么会是你的名字呢
  @帅彬妈
12:11:10  帮你顶下吧。可你没有证据说不是你领的啊,没有证据那公司说你违法那是肯定的,赶紧找到那个人吧  ----------------------------  @那是个胖妇人
12:16:20  如果楼主是劳动仲裁的话,这些证据都是要用人单位举证的啊。。。  -----------------------------  @月林2011 62楼
10:29:08  A让你帮他办的卡
写的怎么会是你的名字呢  -----------------------------  亲,是A让楼主以楼主的身份证去办张卡给他。。。
  楼主的例子写出来是提醒广大网友的。。。。各位引已为戒!!!  -  -------------不然到时候进局子了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好嘛。、。。  -------------楼主也是仗着不知情,才有时间在这里瞎琢磨公
  -------------楼主也是仗着不知情,才有时间在这里瞎琢磨公司赔偿的事儿
  @那是个胖妇人 楼主,处分书上是什么罪名或者说事由?翻翻你们的纪律手册,如果确在纪律手册规定之内,是没有赔偿的。当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依据你所说的情况来看,公司的证据比你的多而且有用。如果处分没有问题,在内部公开处分书也是公司的权力,没有侵犯名誉权的说法。
  @帅彬妈
12:11:10  帮你顶下吧。可你没有证据说不是你领的啊,没有证据那公司说你违法那是肯定的,赶紧找到那个人吧  ----------------------------  @那是个胖妇人
12:16:20  如果楼主是劳动仲裁的话,这些证据都是要用人单位举证的啊。。。  -----------------------------  @月林2011
10:29:08  A让你帮他办的卡
写的怎么会是你的名字呢  -----------------------------  @那是个胖妇人 63楼
10:30:51  亲,是A让楼主以楼主的身份证去办张卡给他。。。  -----------------------------  呵呵
那我就不说什么了
如果要是他用这张卡犯罪呢?????你怎么这么相信他???、
  @穆勒自传 66楼
10:40:08  @那是个胖妇人
楼主,处分书上是什么罪名或者说事由?翻翻你们的纪律手册,如果确在纪律手册规定之内,是没有赔偿的。当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依据你所说的情况来看,公司的证据比你的多而且有用。如果处分没有问题,在内部公开处分书也是公司的权力,没有侵犯名誉权的说法。  -----------------------------  罪名大致是:楼主给A银行卡的行为为公司带来了严重损失,故以辞退处分。  楼主当时并未入职,楼主没必要为入职前的过错而在入职后承担责任。
  @帅彬妈
12:11:10  帮你顶下吧。可你没有证据说不是你领的啊,没有证据那公司说你违法那是肯定的,赶紧找到那个人吧  ----------------------------  @那是个胖妇人
12:16:20  如果楼主是劳动仲裁的话,这些证据都是要用人单位举证的啊。。。  -----------------------------  @月林2011
10:29:08  A让你帮他办的卡
写的怎么会是你的名字呢  -----------------------------  @那是个胖妇人
10:30:51  亲,是A让楼主以楼主的身份证去办张卡给他。。。  -----------------------------  @月林2011 67楼
10:47:09  呵呵
那我就不说什么了
如果要是他用这张卡犯罪呢?????你怎么这么相信他???、  -----------------------------  所以楼主现在后悔了啊!哎,悔不当初!楼主平日对人对事都是大大咧咧的那种,也不是那种有心眼的人。
  看楼主这钻钱眼的劲我还真不相信你不知情  
  用自己名字开银行卡给别人用。。。要是我我也怀疑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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