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的2016弃婴上户口流程至今都没有户口,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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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母嘴喂脑瘫弃婴15年 至今没有户口成心头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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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母嘴喂弃婴15年 食道已经不能吞咽食物只能喝流食
  养父母嘴喂弃婴15年
  养父母嘴喂弃婴15年
  养父母嘴喂弃婴15年
53岁的李焕梅掰下一块馒头放到自己嘴里,细细咀嚼着。她怀中的女儿迫不及待地张开嘴,像一只待哺的幼鸟。嚼碎的馒头,从母亲嘴里喂到女儿的嘴里,这个动作已经重复了15年。 从弃婴到少女,这个抱养回的脑瘫女儿就这样被一口一口喂大。15年光阴坚持的背后,这种跨越血缘之爱的人性之美更令人动容。
2001年冬的一天,当时在大同市五医院做清洁工的李焕梅看到门诊走廊有一个襁褓,里面包裹着一个气息奄奄的女婴。尽管推断这个弃婴肯定患有某种疾病,于心不忍的她还是将孩子抱回了家。当时李焕梅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很快,李焕梅发现从医院抱回家的孩子果然有许多地方表现异常,甚至不会吮吸奶水。经过医院诊断,这个弃婴患有脑瘫。&怎么办?&亲戚好友们知道这个消息后,都劝李焕梅放弃。&毕竟是条生命,我狠不下心!&心地善良的她又将孩子抱回了家,还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赵丽坤。
丽坤属于重度脑瘫,只能躺在床上,手脚不能正常运动,也没有语音功能,一个更为糟糕的现实是,小丽坤连咀嚼吞咽的功能都不具备。为了她,李焕梅和丈夫赵玉春只能一人出去打工养家,另一个在家全天候照顾她。
&一顿饭喂下来,得两个小时,每天花在三顿饭的时间就是六个多小时。&5月23日中午,记者在李焕梅家采访时,她正在给孩子喂饭。由于小丽坤不会咀嚼,不会吞咽,李焕梅得把食物嚼烂,一口一口地喂到她嘴里,再用奶瓶里的流食冲进食道。15年来,在这间借居来的小屋内,这个动作每天都在上演,从未间断。
长期以来,因为饭熟后首先要给丽坤喂食,常吃冷饭的两口子都患上慢性胃炎,长期抱着孩子低头喂食的坐姿,也让他们落下程度不同的颈椎和腰椎病。&只要小丽坤能活得舒坦,我们做父母的这些都不重要。&
小丽坤今年15岁,大致有3岁孩子的智商。当赵玉春要接替妻子继续喂食时,丽坤发出一阵低声的呜咽,这代表她此时并不乐意这样做。而当李焕梅轻声告诉她:&妈妈要吃药了,吃过药再喂你。&丽坤停止发出那种奇怪的声音,乖乖地让抱在爸爸怀里。&看,孩子多懂事,知道心疼妈妈。&
在李焕梅夫妇眼里,小丽坤就是他们的亲骨肉,容不得别人对此说三道四。有一次,一名亲戚实在忍不住说了一句&真不知道你们这么大的辛苦养这么个废物干啥&,李焕梅咆哮着把人家赶了出去。&孩子身体有残疾是老天的不公,我们把这条命捡回来,就是要弥补这种命运的不公,让她少受些苦。&
竭力弥补小丽坤遭受不公的李焕梅却迎来了命运对自己&戏弄&。从去年开始,她感到身体越来越差,体重也突然下降,今年3月经医院检查后,被诊断患上食道癌。由于这个家庭常年靠一人打工维持,收入微薄,除了供养两个亲生孩子外,剩下的都用于丽坤药物支出,不仅毫无积蓄,就连所住的房子都是借居亲戚的。李焕梅查出病后,由于无力治疗,无奈选择了放弃,目前身体每况愈下,食道已经不能吞咽食物,每天只喝一些中药和流食。
李焕梅患病后,赵玉春也无法外出打工,目前家中已经没有经济来源,全靠亲戚接济维持。&我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给孩子上个户口,这样就能申请低保和残疾人补助,不管以后如何,她也有个未来,我就没有后顾之忧了。&由于当年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导致小丽坤的户口问题一直无法解决,这件事,成了身患重症的李焕梅的心头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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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ICP备号. 广告热线:7好心人养弃婴8年无法上户口
民警多方调查助落户
& 09:社会 & 稿件来源:德州晚报 & 作者:靳冬群
  本报讯(记者靳冬群通讯员石传斌)&&&&8年前,夏津县王先生来德州打工收养一名女弃婴。可是,由于当时没有办理领养手续,孩子至今没有户口,也无法上学,给王先生和孩子带来了很大困扰。不久前,在夏津县户籍民警的帮助下,孩子终于落户了。&&&&今年已经8岁的小丽看上去和普通同龄人没有什么不一样,但是,她却背负着“黑户”的身份8年。事情还得从2007年说起。那时,夏津县苏留庄镇苏留庄村的王先生从事劳务输出工作,在德州市遇见了一名怀孕待产无人照料的外地务工女子(其身份不详)。&&&&王先生出于好心收留了这名女子,并于当年11月份帮助该女子到平原县第二人民医院顺利产下一女婴。在该女子的再三恳求下,王先生临时收养了这名女婴并取名为小丽。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王先生收留孩子后,那名女子竟一去杳无音讯。&&&&今年已经8周岁的小丽到了上学的年龄,因为没有合法的落户手续一直没有户口。王先生经多方咨询得知,如果想给孩子落户口按照有关规定要有合法的收养手续。可是,8年前,王先生没有报警也没到民政部门申报收养相关手续,如今办理这些手续相当困难。&&&&今年已经57岁的王先生找到了苏留庄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得知情况后及时上报县局户政科,并积极调查王先生的村委会、邻居、亲戚和平原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医生,证实王先生所说的情况属实。&&&&在此基础上,民警积极协调民政局等单位,帮小丽解决户口。前几天,夏津县公安局户政科科长于辉带领户政科、城关派出所和苏留庄派出所的相关户籍民警在办理完手续后将户口本送到亟待办理学籍的小丽家中,最终圆了女孩落户梦想。
新闻刊登批准文号:鲁新闻办[2006]16号 鲁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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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地解决弃婴的“黑户口”问题
  九三学社社员,原上海大学理学院副教授洪垣反映,现今,社会上有很多人没有户口。贩卖的婴儿没有户口,捡拾的弃婴没有户口。有的长到了成人,户口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目前,没有户口会遇到很多麻烦,如入托、上学、医保、务工、结婚、旅行徒迁等。没有户口或称之为“黑户口”的人,有的已经长大,却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受到歧视,是社会上生活在最底层的一份子。这个现象的存在是我们社会的一大隐患,是社会不安定的一个因素。胡锦涛主席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讲到“我们要遵循社会发展规律,主动正视矛盾,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不断为减少和化解矛盾培植物质基础,……完善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有效地解决弃婴的“黑户口”问题,是和谐社会的一个体现,是党的实事求事精神的体现。
  根据日实施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对于弃婴,需要公安机关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再去民政局办领养证,才能报户口。现实情况是,很多弃婴的养父母,尤其是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未必知道有这么一个政策规定,他们没有在获得弃婴的第一时间去办理有关手续或证明。城市里有的弃婴是外来打工妹的私生儿,这部分人员流动性大,难以获得当事者或目睹者或派出所相关证明。如今,时过境迁,派出所更无法补发有关证明。这是户口“黑”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黑户口”属“违法收养”,根据上述规定,应该送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如果无法生育或其他原因,可以去那里领养一个。但对于已经相处几年的“违法收养”弃婴,养父母和孩子已经建立了割不舍的感情,怎能做到叫他们将孩子送走?孩子是无辜的,怎能让孩子忍受这种“(孩子认为的)失去父母之痛”?可见,对于“违法收养”孩子的上述规定,与“以人为本”的宗旨相悖。据知,如养父母把弃婴送到福利机构,再要领回,必需排队在需要领养人的后面,这就意味着无法领回原来的弃婴。若要马上领回,只能领养少人问津的残疾弃儿。诚然,上述规定对于贩卖婴儿是一个打击,但更多的弃婴与贩卖无关,他们却成了被“错杀”的受害者。为此建议:
  1.对于已经领养多年的弃婴,当地派出所要协同街道里弄或生产队,主动深入调查弃婴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对养父母由于时隔多年,无法举证弃婴事实的情况下,要改变政府不作为的局面,主动帮助当事人做好举证报案工作,实事求是地帮助落实户口问题。
  2.设定一个期限,三年或五年,若弃婴没有生父母前来认领,允许给报户口。无论弃婴来自何方,孩子都是无辜的。绝不能让已经被弃的不幸孩子,在户口问题上再次受到不幸。
  3.若弃婴必需送到福利机构,那么,原来的养父母应该优先领养原来的弃婴。这是一种人性化的措施。
  4.在允许“违法收养”的弃婴报户口同时,养父母应签具有关法律文件,申明弃婴并非来自非法途径,否则,一旦发现造假,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在“违法收养”的弃婴户口报上后,派出所和公安部门要备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长期有效的关注和跟踪。
来源:九三学社上海市委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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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细内容
信件标题:
双庙集镇:求安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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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尊敬的书记:
您好!我是双庙镇周岗村孔郢队村民,吴同树。15年前,我抚养一弃婴,现孩子已15岁,至今无户口。村里、学校均出证明,但县公证处仍不予公认,民政办不予办理,派出所不给上户口,计生办还要钱,但我能力有限,只能将其勉强抚养长大,已没有额外金钱用以给其安户口!本人,实在没有办法了,唯有想到给领导您写信求助!望领导给予帮助!我代孩子谢谢您了!祝您安康!
信箱期号:
批示内容:
限办日期:
回复部门:
寿县双庙集镇
回复时间:
信件内容:
  经调查,杨广娟、吴同树夫妇,他们现有3个子女,其中小女儿属非法抱养第三孩,至今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经过与当事人沟通,现在事情已处理好,小孩户口已协调公安机关给予补登。
寿县双庙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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