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涉及贿选案的领导还能任原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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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贿选案
辽宁人大副主任郑玉焯被双开贿选涉案或超40人
日16:59 中国经营网
  本报记者 李慧敏 沈阳报道
  在经过多日调查之后,8月26日,辽宁沈阳贿选案终于有了阶段性的进展。当日上午,中纪委通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玉焯因严重违纪被“双开”。
  权威消息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辽宁沈阳贿选案件前后已历经4个多月的调查。截至目前,已经掌握了40余名涉案人员及其线索。
  牵涉面较大
  8月26日上午,中纪委通报称,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玉焯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郑玉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索要财物,搞拉票贿选,授意他人做工作拉票。索要财物问题涉嫌受贿犯罪;搞拉票贿选问题涉嫌破坏选举犯罪。
  在此之前,围绕贿选问题,有关部门已经进行了为期至少4个月的调查,掌握了案件线索。前述权威消息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调查部门已经掌握了40多名涉案人员及其线索。
8月17日被辽宁省纪委通报接受组织调查的沈阳市原副市长祁鸣,也与贿选案件有关。
  祁鸣2007年开始任沈阳市副市长之前的27年时间,均在沈阳市财政局工作。
  人事变动频仍
  近期沈阳市人事变动亦引人关注。
  根据沈阳市委的决定,沈阳市国资委主任刘彦学兼任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银行”)党委书记。8月25日上午,刘彦学已到盛京银行赴任。
  《中国经营报》记者致电盛京银行办公室主任求证,对方以“开会”为由挂断电话。沈阳市国资委有关人员表示,此为市委刚刚出台的决定。
  公开信息显示,盛京银行是东北地区成立最早、规模最大、实力雄厚的总部银行,成立于1997年9月,其前身是沈阳市商业银行,2007年2月经国家银监会批准更名为盛京银行,并实现跨区域经营。日,盛京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
  沈阳另外的一项重大人事变动是,8月23日,经中央批准王蒙徽同志任辽宁省委委员、常委和沈阳市委书记,免去曾维同志的辽宁省沈阳市委书记职务。王蒙徽此前任福建省常委、厦门市委书记。
  整改通报
  与此同时,8月25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全文发布了《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通报称,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将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辽宁省委将中央巡视组“回头看”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7项20条,逐项逐条强力推进整改落实。
  第一项为“关于党的领导弱化,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严重方面”,其中首要问题即为拉票贿选问题。
  通报称,一是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对王珉、苏宏章、王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目前,王珉、苏宏章、王阳严重违纪问题中央纪委已经进行了通报。二是认真做好换届工作。6月21日,省委召开了县委党委换届考察工作座谈会,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严把选人用人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努力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坚持把换届人选的廉政把关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做好拟提拔重用干部、全省市级党委换届人选的廉政审核工作。
  早在6月2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关于“回头看”反馈情况当中提到,辽宁省“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等问题突出”,甚至有“一些领导干部肆无忌惮拉帮结派,不同程度存在‘小圈子’、搞‘帮派’现象”。
辽宁拉票贿选多严重?
5个落马"老虎"4人涉贿选
15:07:06 新京报即时新闻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8月26日,中纪委通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玉焯已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经查,郑玉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索要财物,搞拉票贿选,授意他人做工作拉票。索要财物问题涉嫌受贿犯罪;搞拉票贿选问题涉嫌破坏选举犯罪。
  辽宁拉票贿选有多严重?  郑玉焯是十八大以来辽宁省第4个被查的省部级官员。在其之前,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陈铁新、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辽宁省委原政法委书记苏宏章相继被调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珉也在卸任辽宁省委书记10个月后落马。官方发布的信息表明,王珉落马与其在辽宁的任职经历有重大关联。
  “政事儿”注意到,上述5个落马“老虎”中,除了陈铁新,其余4人均涉拉票贿选问题:王阳,“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苏宏章,“在民主推荐、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王珉,对“辽宁省有关选举发生拉票贿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郑玉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索要财物,搞拉票贿选,授意他人做工作拉票”,“搞拉票贿选问题涉嫌破坏选举犯罪”。
  8月25日,辽宁省委在巡视整改报告中提到,重新梳理了张家成、张小普等案件中的行贿买官人员;要求省发改委、省法院和大连、鞍山、朝阳等市着力对拉票贿选等问题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张家成曾任辽宁省司法厅厅长、省人大常委等职。去年9月已因受贿等问题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张小普去年10月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她曾任辽宁省发改委副主任,任职期间平均每天受贿近万元。辽宁省委称,张小普案虽然已宣判,可一些行贿买官人员仍没处理和处理不到位,对此已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上述信息意味着,辽宁的拉票贿选不仅涉及省委、省人大等部分领导高层,还蔓延到省发改委、省法院等部门,及大连、鞍山、朝阳等重要地市。
  中央巡视组两年前即点出辽宁拉票贿选问题  此番落马的郑玉焯,搞了哪些涉嫌破坏选举犯罪的拉票贿选活动?
 “政事儿”注意到,生于1955年11月、现年60岁的郑玉焯,当了至少17年厅官,从1995年开始,历任辽宁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辽宁省财政厅厅长等职。2013年1月,他终于由厅局级升为省部级,当选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同一时间,另一涉拉票贿选的落马“老虎”王阳,也由厅局级升为省部级,从阜新市委书记岗位当选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也就是说,从2013年1月至被调查时,郑玉焯、王阳在辽宁省人大共事了3年多。彼时,王珉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至2015年5月)。
  2014年,十八大后中央巡视组首次巡视辽宁以及辽宁随后发布的巡视整改报告中,透露了关键信息。
  中央巡视组指出辽宁“干部任用领导打招呼、拉票跑要之风较为突出”,要求省委吸取换届选举工作的教训,坚决查处拉票贿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辽宁则在整改报告中称:全省排查出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拉票贿选等问题线索572件,并对选举全国人大代表中违反纪律的问题整改自查。
  这表明,两年前,中央巡视组就掌握了辽宁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中有违纪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7月,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芝旭被调查。刘芝旭是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被曝十几年前曾涉慕马大案,曾多次行贿沈阳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等人。检方指控:1990年1月至1999年2月,马向东为刘芝旭牟取在职务提拔等方面的利益,在家中15次收受刘芝旭人民币13.4万元。
  不过,刘芝旭不仅没有受到慕马大案牵连,还当选了全国人大代表。他是如何当选的?是否有贿选等行为?还有待官方的进一步信息。
  郑玉焯此前未被通报“接受调查”
直接公布调查结果
  与此前落马并移送司法机关的“老虎”相比,郑玉焯有一“特殊”之处。
  此前,中纪委并未发布过郑玉焯接受调查等信息,8月26日则直接公布了立案审查结果,称郑已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
  未通报过“接受调查”,直接公布调查结果,这一模式之前多用于未移送司法机关的违纪官员,例如湖北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贺家铁,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韩志然等。
  初步统计,对于移送司法机关的“落马老虎”,此前只有四人跟郑玉焯相同,官方在没有通报“接受调查”的前提下直接公布了调查结果。这四人中有三个“军老虎”,另一人则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不同于其他落马官员,赵黎平最初因涉嫌故意杀人落网,之后查出腐败等问题。
辽宁贿选案数十位全国人大代表正受调查
日16:45 财经网
  《财经》记者 白兆东实习记者王庆凯
  8月26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玉焯被立案审查。因涉及辽宁贿选案,辽宁已有3名省级以上官员落马,包括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珉、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
  《财经》记者获悉,目前辽宁省至少有8位全国人大代表被查,包括辽宁营口港务集团原总裁高宝玉。而涉及贿选案的数十位全国人大代表,正在被集中接受调查。
  辽宁省人大代表贿选案,主要发生在2013年1月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中。
  本届全国人大代表共计2987名,其中辽宁省名额为94名,加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分配8名,辽宁省本届全国人大代表为102名。
  中共十八大后,辽宁省最早被调查全国人大代表是王春成。日,辽宁春成工贸集团董事长王春成,因涉及徐才厚案被终止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一位全国人大代表亲属告诉《财经》记者,8月22日,贿选案专案组把该人大代表从家中带走,目前还能正常通话,对方称是在集中“学习”。目前在等待处理结果。
  知情人告诉《财经》记者,部分有实力的企业老板,为了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不惜重金向官员和省人大代表行贿。
  知情人透露,辽宁省本届省人大代表619名,多数代表被专案组调查过,有部分省代表被调查超过十次。贿款包括人民币、黄金、美元。
  上述知情人称,辽宁省有14个地级市,要疏通各个人大代表团并非易事,部分关系广的官员成为掮客。经过疏通关系,企业老板把钱给各代表团可靠之人,再由其分给其他省代表,并附上要推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名单。
  一位辽宁省人大代表称,也有人起了私心,截留了部分贿金,导致受贿金额出现偏差。也有部分代表碍于官员情面,虽然接受了贿金,但将贿金捐给了寺庙或慈善机构,以此求得内心的安静。
辽宁省拉票贿选案黑幕揭开曝监督权争议
17:24:57 财经网
  随着辽宁省拉票贿选案黑幕揭开,诸多涉案官员被陆续公布,辽宁省人大代表生态乱象逐渐显露。
  多起案件暴露出,有些企业老板通过拉票贿选获得人大代表身份,以“司法建议书”的形式插手案件办理,并形成人大代表之间“互帮互助”的利益链条。
  两起旧案  2011年7月,10名葫芦岛籍省人大代表,向辽宁省人大、省政府办公厅递交联名建议,要求严厉惩处抚顺市天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抚顺天麒)董事长李月英涉嫌经济犯罪问题。该建议随即被转至辽宁省公安厅,抚顺警方对李月英立案调查。
  日,辽宁省公安厅再次收到该省人大人事委、省政府办公厅转来的省人大代表联名来信,反映“李月英指使黑社会暴力伤害犯罪、经济犯罪”,并请求异地办案。这封联名信,被时任辽宁省人大一位副主任批示,辽宁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后辽宁省公安厅成立了专案组。
  日,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同意抚顺警方对身为市人大代表的李月英取保候审。后因葫芦岛籍省人大代表多次提出异议,辽宁省公安厅于日将案件指定本溪市公安局管辖。
  之后,数名抚顺籍省人大代表,也给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呈交建议信,指出李月英案应为经济纠纷,而非刑事案件。建议信转交辽宁省公安厅后收效甚微。
  日,李月英被本溪市明山区法院以骗取贷款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李月英提起上诉。日,辽宁省本溪市中级法院裁定该案中止审理。理由是李月英患有严重疾病,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
  李月英被葫芦岛籍10名省人大代表联名举报,源自于一起合作纠纷。日,抚顺天麒与葫芦岛市虹京钼业有限公司(下称葫芦岛虹京)签订协议,合作开发位于抚顺市的一处房地产项目。
  在随后的合作期间,双方因房产销售、财务支出等方面原因出现分歧,矛盾逐步升级。之后,葫芦岛虹京董事长杨清明,开始向司法机关举报李月英涉及多个问题。
  在杨清明举报无果后,葫芦岛籍10名省人大代表的联名信出现。
  工商资料显示,葫芦岛虹京法定代表人为杨士成,现年28岁系杨清明长子,是葫芦岛市第五届人大代表。杨清明是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曾反映李月英相关问题的10名葫芦岛籍省人大代表之一王勇,是葫芦岛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葫芦岛九州公司)董事长。
  葫芦岛九州公司的一起债务合同纠纷案中,也出现了4名市人大代表的联名信,标题是“司法建议书”。该“司法建议书”显示,该案经过一审和重审,“均未弄清事实,认定证据错误,造成双方当事人都不服”。
  人大代表的联名信或司法建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或行政效力?
  北京外国语大学政治传播学者乔木认为,人大代表的联名信不具有法律约束和行政效力。
  但,“由于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两院的工作报告有表决权,对官员任命有选举权。司法机关惧于人大代表的表决权和选举权,最终致使正当的查办、审理案件受到干扰。”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表示。
  人大代表如何监督个案?  人大代表能否对司法个案进行监督?
  秦前红告诉《财经》记者,各级人大代表不准以任何形式对个案进行干预和监督。人大代表没有个案监督权,是2007年施行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下称《监督法》)的默认规定。
  秦前红称,《监督法》起草时,是否允许个案监督是一个重点问题,最后达成的共识是不予规定,“法无授权即禁止”是公法的原则,因此,一般认为人大代表没有对个案监督的权力。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永生认为,人大代表干预个案的现象是司法改革严格禁止的。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明确禁止领导干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各级人大代表也在这项规定的约束范围之内。人大代表可以关注司法改革,但个人或者联合几个人以人大代表的联名信方式对具体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是绝对禁止的。即使以人民代表大会组织的名义,也只能要求司法机关依法客观公正处理案件,不能对办案机关提出明确处理意见,或者偏向一方当事人。”
  在秦前红看来,根据《监督法》,人大代表关注案件的唯一形式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进行执法检查之后,在专题报告或专题询问中,人大代表可以借此机会在会议上对司法机关提出询问。但采取联名递交司法建议书对司法机关办案提出具体要求是不妥的。他认为,即使联名信或司法建议书没有偏向任何一方当事人,也是不允许的,这不是人大代表履职的正当形式。
  秦前红举例,曾经有地方出现这样的案例,案件一方当事人找几位人大代表,联名要求司法机关对案件如何处理,另一方当事人也找几位人大代表,以同样的形式要求案件如何处理。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当前出现很多代表监督司法个案的情况,不排除是受利益驱使,有些人大代表甚至本身就是司法案件的当事人。
  不过,在人大代表是否有权进行个案监督上也存争议。某省人大常委会一位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个案监督,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即是否影响公正司法。但是从实践的效果来看,实行个案监督受到人民群众欢迎。但有专家提醒,在强化人大代表对个案监督的同时,必须同时建立人大代表监督回避制度。对个案监督,更多的是关注重点案件的司法公正与高效,司法个案自由裁量是否适当。
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辽宁贿选案临时召开会议
日18:04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七次委员长会议近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决定,临时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
  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查处辽宁拉票贿选案的决策部署,依法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做好的相关工作,委员长会议决定9月13日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议题。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就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等作了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分别就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议题作了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出席会议。(完)
全国人大常委会:辽宁45名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
日18:57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二届〕第二十一号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部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选无效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七条关于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代表当选的,其当选无效的规定,确定由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以下45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选无效:于洪、王文良、王占柱、王守彬、王宝军、王春成、方威、包紫臣、曲宝学、朱景利、刘云文、刘芝旭、刘清莲(女)、刘福祥、齐牧、孙寿宽、李玉环(女)、李东齐、李海阳、杨敏(女)、何著胜、冷胜军、宋树新、张文成、张玉坤(女)、张占宇、张国军、张素荣(女)、张振勇、张晓芳(女)、张铁汉、金占忠、柳长庆、姜秀云(女)、姚庭财、耿洪臣、高宝玉、郭光华、常薇(女)、韩有波、惠凯、谢文彦、谭文华、燕福龙、魏立东。
  截至目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894人。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李峰不再担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日16:55
人民网-辽宁频道
  人民网沈阳9月17日电(汤龙)17日,本网查询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发现,该网“人大概况”栏目更新,在“副主任”一栏中,李峰的名字已经消失。此前,李峰担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李峰去职应是对此前频繁发生的贿选案问责的结果。按照《中国共产党员问责条例》,身为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的李峰,对辽宁省人大频繁发生的贿选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全国人大9月13日公告,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全国人大代表过程中,有45名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拉票贿选,有523名辽宁省人大代表涉及此案。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共有组成人员62名,其中有38名因代表资格终止,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务相应终止。这样,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已不足半数,无法召开常委会会议履行职责。一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现这种情况,新中国历史上还没有过。
  对此,《人民日报》刊发评论指出,辽宁拉票贿选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党内选举制度和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触目惊心。
  此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省委原书记王珉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身为省委书记没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未按照中央要求履行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辽宁省有关选举发生拉票贿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等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阳、郑玉焯也因涉嫌贿选问题被立案审查。
  男,1953年生,江苏省出生
  曾任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民警、派出所教导员、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副局长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01年10月任辽宁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
  2002年 3月任辽宁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2002年 5月任辽宁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2011年10月转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2年 1月补选为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因涉及贿选452人辞去辽宁省人大代表
  记者从辽宁省人大获悉,9月17日,辽宁省人大十二届七次会议筹备组发出公告:日前,沈阳等14个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选举单位决定接受涉及贿选案的丁坤等452人,辞去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另有李峰代表职务被罢免,此前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的吴野松辞去代表职务。以上454名省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目前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实有代表147人。
  公告称:
  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全国人大代表过程中,有45名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拉票贿选,有523名辽宁省人大代表涉及此案。日前,沈阳等14个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选举单位决定接受涉案的丁坤等452人辞去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阜新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李峰的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他涉案代表有的已经在此前辞去代表职务,有的已调离本行政区,代表资格已经终止。铁岭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吴野松辞去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以上454名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其中108人的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相应终止。
  鉴于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62人中有38人涉案,已不足半数,
  9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成立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负责筹备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的相关事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筹备组是代行省人大常委会部分法定职权的临时性机构,负责筹备并召集省人民代表大会,办理省人大代表辞职后的备案、公告,代表补选后的资格确认等事项。
  辽宁省人大十二届七次会议筹备组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将于11月1日召开,届时将补选省人大代表。筹备组认为,补选好省人大代表,不仅是对辽宁深刻吸取拉票贿选案教训、坚决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检验,也是净化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契机,更是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素质、改进人大工作、重塑人大形象的难得机遇。
  辽宁拉票贿选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党内选举制度和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触目惊心。
  记者统计发现,此次被终止的代表名单至少有6人是副省级领导干部,多名正厅级干部,有不少还是现任职务,还有数十位省内著名企业家。对拉票贿选案的处理,对这些代表资格的终止,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拉票贿选“零容忍”的坚定决心,体现了辽宁省委对中央精神和部署的坚决贯彻。
  452名辞去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人员名单如下(按姓名笔画排列):
  丁坤、丁奇、刁绍长、于上、于凤琴(女)、于利、于泽国、于建秋、于洪萍(女)、于洪儒、于祥苓(女)、于萍(女)、于朝旭、于景波、弋忠福、门泉东、马力(女)、马玉怀、马玉学、马国君、马金田、马虹(女)、马晓红(女)、马祥图、马温元、马巍(女)、王一兵、王子龙、王心智、王玉文、王玉华(女)、王丙铎、王东秀(女)、王立才、王立军、王永生、王传林、王江艳(女)、王阳、王志伟、王志敏(女)、王秀杰(女)、王秉杰、王建民、王春生、王珍玖、王砚、王剑颖(女)、王宪珍(女)、王冠儒、王勇、王振山、王莉(女)、王晓明(女)、王恩来、王峰、王铁成、王彬、王跃、王维、王琼、王景兰(女)、王景斌、王瑞、王德宽、王潜、王燕(女)、王耀婕(女)、牛小妹(女)、毛正新、毛雨、仇申燕(女)、文立(女)、方颖(女)、尹丽萍(女)、尹菘励(女)、尹淑君(女)、艾江山、艾洪德、石少岩、石守成、卢东、卢秉宇、卢晓寰(女)、田中华(女)、田刚、田兴东、田若南(女)、田春来、田洪山、田野、田福泉、田瑶(女)、田德营、付玉祥、付静(女)、白日霞(女)、白宝仁、白艳杰(女)、白海、丛日兴、丛红、包凤林、包玉明、冮瑞、冯云廷、冯守权、冯韧、冯英(女)、冯殿辉、司贵成、邢凯、邢贵和、邢恩国、吉化春、朴成太、毕国军、曲仁田、曲宝丽(女)、曲奎萍(女)、曲道奎、曲静(女)、吕文军、吕成彬、朱明伟、朱金凤(女)、朱绍毅、朱海泉、朱喜录、乔尚泽、仲跻权、任国成、任雅芹(女)、庄久荣、庄丽红((女))、刘万更、刘义、刘长海、刘永明、刘庆山、刘宇联(女)、刘军、刘志强、刘芳(女)、刘英杰、刘英福、刘国权、刘明国、刘建君、刘建美(女)、刘春田、刘春成、刘垠、刘相存、刘彦(女)、刘桂香(女)、刘晓东(女)、刘晓华、刘爱民、刘雪艳(女)、刘淑娟(女)、刘喜昌、刘雁、刘辉、刘晶(女)、刘景贺、刘鹏程、齐凤林、齐继慧、闫丰、关广生、关英、关海春、关锡友、关霞(女)、汤卫东、汤玉宝、汤敏、许文斌、阮昆仑、孙义波、孙仍海、孙公权、孙玉祥、孙冬雨、(女)孙立德、孙全金、孙忠铁、孙经龙、孙春山、孙荣祥、孙桂真(女)、孙萍(女)、孙雪(女)、孙强、严学琴(女)、杜启发、李三喜、李长江、李长青、李长顺、李长涛、李文东、李文君、李东、李刚、李华(女)、李会永、李军、李红(女)、李志伟、李志强、李丽嘉(女)、李秀君(女)、李秀荣(女)、李秀娟(女)、李秀梅(女)、李汪洋、李宏伟、李英军、李林、李杰、李卓然(女)、李明(女)、李明亮、李佳音(女)、李春颖、李桂芬(女)、李晓光、李晓杰、李海军、李萍(女,沈阳)、李萍(女,大连)、李淑娟(女)、李绪清(女)、李维龙、李景阳、李景波、李骞、李静、李德贤、杨立宪、杨永发、杨关林、杨宇(女)、杨秀兰(女)、杨凯、杨宝瑞、杨保和、杨冠兴、杨晓光、杨清明、杨路、杨颖(女)、肖坤(女)、吴丽华(女)、吴岩、吴学仁、邱云飞、何忠华、何宪恕、邹英(女)、辛明、汪向臣、汪景洁(女)、沈宗坤(女)、沈琳(女)、宋庆华、宋连峻、宋秀霞(女)、宋宝华、宋晓波(女)、宋铁铭、初庆华、张久富、张文英、张玉文、张玉珠、张世栋、张东、张代富、张庆民、张军、张志军、张志焕、张克勇、张国臣、张明焱(女)、张岩(女)、张树海、张威(女)、张艳春(女)、张根凤(女)、张晨、张智海、张谦煜、张德辉、陈化民、陈波(女)、陈春生、陈晓刚、陈晓琨、陈铁、武佳、林华(女)、林波、林强、尚书志、罗力彦(女)、罗军、罗英波、罗振波、罗雪(女)、岳连俊、金竹花(女)、金春明、金晓黎、周忠武、周建华、周斌、周新宇、庞洪波、郑云江、郑继宇、单青、屈连春、孟凡有、孟志萍(女)、孟凌斌、赵广利、赵长义、赵世龄、赵冬艳(女)、赵立(女)、赵立君、赵成明、赵光伟、赵纯义、赵雨竹、赵明珠(女)、赵忠国、赵宝贵、赵颖(女)、荣凤成、胡昌礼、胡波(女)、胡崇炜、胡敏(女)、咸金奎、段兴波、禹敬华、侯文、侯桂荣(女)、姜凤羽、姜克军、姜岩(女)、姜艳(女)、姜艳秋(女)、姜德学、娄天彦、娄彦莉(女)、洛波(女)、宫正(女)、宫正奇、宫伟、姚立强、姚明伟、秦沂应(女)、班允强、袁立、聂品、聂洪升、贾晓光、夏玲玲(女)、顾宏伟、顾春明、钱胜业、钱勇、倪会娟(女)、倪金飞、徐凤明(女)、徐世昌、徐光、徐国瑞、徐岩(女)、徐铁南、高士波、高阳、高德威、高德顺、郭永新、郭兴文、郭志君、郭明顺、唐宁、唐联众、海景春、黄坚、黄素华(女)、曹文玲(女)、曹爱华(女)、盛常顺、唱友义、崔庆玉、崔茂森、康巧玲(女)、康宝华、康冠华、阎生、阎秉哲、阎晓辉、阎家民、梁卫东、梁峰、寇有国、宿成禄、彭益民、董世安、董立群(女)董事、董亲学、董理、蒋欣(女)、韩东立、韩克钊、韩秀杰(女)、韩国贺、韩学明、韩春军、韩清、景希强、喻国伟、程飞(女)、程伟、程丽杰(女)、鲍振东、窦明洋、褚金奎、裴宏斌、管利彬、樊大成、潘一山、潘公明、潘成胜、潘涛、薛来义、霍云侠(女)、霍起、魏小鹏、魏景祥、瞿新奎、籍贵山。
  来源:人民日报
辽宁3名人大副主任、34名常委会委员简历已被撤
  这部分早前的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名单中,除许波、李广平、杨军、何明清、张耀军、邱成和等人外,其余人简历均被撤下。现年63岁的李峰(1953.12)成为新近一位离任的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官网“人大概况”栏目近期更新后显示,此前担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的李峰简历已被撤下。
  在他之前,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另外两名副主任王阳和郑玉焯的简历已分别从上述网站上撤下。
  目前,官方暂未正式宣布李峰不再担任原职的消息,而王阳(1957.2)、郑玉焯(1955.11)二人先后于今年6月、8月被中纪委宣告落马。
  2013年1月,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王珉为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峰、佟志武、刘政奎、李文科、郑玉焯、王阳为副主任,陈晓琨为秘书长。之后,赵国红、周忠轩各自于2014年1月、2016年1月被补选为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辽宁省本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由此增至8人。
  李峰的离任意味着,截至9月17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8名副主任中已有3人提前离岗。
  此外,根据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官网“现届组成人员”栏目本轮更新后显示,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目前由26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5人、秘书长1人和委员19人。
  而在这次更新前,上述栏目信息显示,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由61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6人、秘书长1人和委员53人。
  也就是说,除李峰此次卸任原职务外,另至少有34名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简历近期从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官网撤下。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其中包括原任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省人大人事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春生等。
今日聚焦:骇人!这省班子过半贿选辞职,中央紧急出手……
鲲鹏友 冯站长之家
  9月18日,新华社发布了一条不太引人注意的消息:
  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第一次会议近日在沈阳举行。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召集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省级人大常委会的职责。怎么出来了一个什么“筹备组”?
  原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已经没法开会了!再也无法履行本身的职能了!
  为什么呢?辽宁省爆发的贿选大案,已经把这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班子,彻底搞烂了!
  首先爆出来的,是辽宁省三名副省级领导涉嫌拉票贿选被免职。
  一个是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一个是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阳。另一个是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玉焯。
  而身为省委书记的王珉,对选举发生拉票贿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也同时被处理。
  目前,以上“四虎”均已进入司法程序。其中郑玉焯涉嫌破坏选举犯罪,其余三人均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
  三个拉票贿选的副省级高官,其中两个是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这也注定了辽宁省人大此后的不平静。
  果然!紧接着,全国人大发布消息——
  辽宁省选举产生的102名全国人大代表,有45名涉及拉票贿选!拉票贿选人数,将近一半!
更过分的是下面的数字:本届辽宁省共有619名人大代表,有523人涉及贿选。涉及贿选的人数竟然超过了84%!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共62人,其中有38人涉案!人数超过61%!把涉及贿选的代表除名之后,人大常委会人数已不足半数,无论如何达不到开会过半数的要求,这届人大常委会竟然无法开会了!
  一个堂堂省级人大常委会,竟然彻底停摆!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遇到此类问题。
要召开辽宁省人大会议补选常委,需要常委会开会决定和组织。而常委会因为人数不足,无法开会!就此,进入了死循环。
  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最高权力机关,必须尽快恢复正常,开始履职。
  怎么办?
  全国人大常委会报经党中央同意后,做了一件极具创新性的创造。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说:“一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现这种情况,新中国历史上还没有过,需要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精神作出创制性安排。”
  于是,全国人大决定成立“筹备组”,代行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的部分职责,筹备并主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直至选出新的常委会。
  好险!好尴尬!!
  一个省级最高权力机关,竟然因为45个人的个人欲望,因为38人的非法行为,而陷入实际的瘫痪!
  辽宁拉票贿选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党内选举制度和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
  涉案人数众多,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触目惊心!
  这是辽宁省的一出丑剧。这也是新中国的一出丑剧。这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以来的最大一出丑剧。
  好在,以习近平为首的党中央,在重拳打击腐败方面,丝毫不含糊!在打击拉票贿选方面,丝毫不手软!在坚决打击腐败、乱象上面,不怕揭短、露丑!发现了问题,就是要狠狠打击!
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拉票贿选“零容忍”的坚定决心!
  我们说反腐败打老虎、拍苍蝇,是一个一个收拾,这一次处理辽宁贿选,就像打渔了,一网下去,捞出一大堆!
  我们希望,对这一网捞上来的45个拉票贿选的,绝对不能手软!
  除了罢免他们的全国人大代表外,还必须一个一个严查,一定要把他们曾经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查出来!不要冤枉一个好人,但是也不要放掉一个坏人!
  统计发现,此次被终止的代表名单至少有6人是副省级领导干部,多名正厅级干部,有不少还是现任职务!
  我们希望,对这一网捞上来的523名涉及贿选的辽宁省人大代表,除了停止职务,同样要一查到底!绝不放过他们的违纪、违法、犯罪问题!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为党中央坚决打击拉票贿选,喝彩!
  为习近平总书记重拳反腐,点赞!!
辽宁召开全省警示大会 深刻反思拉票贿选案教训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痛定思痛、举一反三,激浊扬清、正本清源。9月20日,全省警示教育大会在沈阳召开。会议认真总结、深刻反思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沉痛教训,对全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求发主持会议,省政协主席夏德仁出席会议。省委副书记曾维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小江传达中央有关精神。
  这次会议是辽宁近年来召开的层次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开了两个多小时。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中的党员负责同志,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领导班子中的党员负责同志,省属高校、大型企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共600余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的党员负责同志,法检两长,以及市县所属部门领导班子中的党员负责同志,共3000余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李希在讲话中指出,辽宁拉票贿选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触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和中国共产党执政底线。特别是王珉、苏宏章、王阳、郑玉焯等人的所作所为,严重丧失党性原则,完全背离党的宗旨,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辽宁的政治生态和对外形象。案件性质严重、触目惊心,令人警醒、发人深思,对辽宁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的严重破坏不可低估,对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造成的危害不可低估,对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心理上的冲击和伤害不可低估。
  李希指出,依纪依法彻查和处理辽宁拉票贿选案,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维护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和尊严,维护了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深得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高度警醒、引以为戒,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最坚决的态度同一切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纯洁性的行为作斗争,用最坚决的态度净化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以此为契机,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汇聚力量,扎实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早日重振雄风,决不辜负党中央的关怀和重托,决不辜负全省人民的信任和期待。
  李希强调,要深刻反思辽宁拉票贿选案造成的严重危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肃清案件带来的不良影响。
  一是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要求的坚决照办,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辽宁落地生根见效。
  二是要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必须担当的职责,敢抓敢管、动真碰硬,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是要坚决落实好干部标准,确保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三严三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把正确用人导向鲜明地亮出来、立起来、严起来,坚决让乱作为、不作为的人坐不稳,让忽悠的人没前途,让跑官要官的没市场,让买官卖官的受到严肃查处。坚持从严选拔和管理监督干部,以铁的纪律抵御和铲除滋生“圈子文化”和拉帮结派问题的土壤和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坚决割断不健康的人情裙带,剔除利益互换的腐败毒瘤。
  四是要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确保依规依纪依法用权。始终牢记没有纪律和法律之外的权力,提高警惕、慎用权力,把对纪律、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坚持用党的六项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倾向及时提醒,触碰底线及时纠正。抓住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强化立规矩、建制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原则、公私分明,正确对待亲情,严格管理身边工作人员,打好预防针、增强免疫力。
  五是要坚决强化党内监督,确保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突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使党内监督真正严起来、实起来。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使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细化为各级党组织的具体责任,转化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担当行动。
  李希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通过警示教育进一步激励引导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绷紧纪律这根弦,提振精气神,激发正能量,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扎实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专题学习整改和举办学习班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真正唤起党章意识、党的意识、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切实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组织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个人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实际,认真查摆分析,通过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提升思想觉悟和思想境界。
  二是要切实做好省市党委换届工作。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强化责任担当,严明纪律规矩,对各种各样的不正之风坚持“零容忍”,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三是要把对案件的反思剖析和警示教育,作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王珉、苏宏章、王阳、郑玉焯等反面典型为镜鉴,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真正受到一次刻骨铭心的思想洗礼、党性锻炼和法纪教育。
  四是要把开展警示教育同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确保实现整改问题要见底、长效机制要建立、政治生态要改善的目标。
  五是要着力抓好安全生产、社会治安、信访稳定等工作,确保全省社会大局稳定。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防止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蔓延。
  六是要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四个着力”要求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埋头苦干、扎实工作,推动辽宁振兴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查处辽宁拉票贿选案的决策部署,近期,省委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中央有关精神,贯彻落实有关要求。
  8月28日和9月1日,省委分别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会上,省委常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党组负责同志分别联系各自的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实际,围绕辽宁拉票贿选案,讲认识、谈体会,找差距、说教训。
  9月3日,省委召开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有关情况通报会,各市和省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9月7日,省委再次召开专题通报会,向老领导老同志通报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有关情况。
  9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闭幕后,当晚省委召开省委书记专题会议。
  9月14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报告和决定,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与此同时,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党组和省法院、省检察院党组,以及各市市委、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县处级以上单位党委(党组)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传达学习。通过自上而下的深入学习思考、举一反三,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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