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和打击美国打击网络恐怖主义义

应如何理性对待ISIS极端恐怖主义
  挥了作用。然而,在更大范围内打击极端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加强国际和国内的威慑力,彻底改变安全程序,还需要谨慎的计划。
  大力推进无效的反恐行动,会给恐怖分子提供发动袭击的动机。如果行动不能立即提升防卫并控制恐怖组织,将促使恐怖分子在被发现之前趁机发动袭击。另一方面,过激的举措或含糊地将矛头指向大部分穆斯林,将激化矛盾。
  认真考虑对ISIS宣战的利弊
  ISIS只是伊斯兰极端组织之一,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威胁远远不止ISIS。
  在此,措辞很重要,“对ISIS宣战”几乎与“圣战”意思相近,甚至类似恐怖组织的宣传标语。而“反恐主义”、“解放ISIS侵占的区域”、“打败ISIS”等,将达成同样的目的,却不会带来宗教方面的负担;永远不应出现这样的暗示:这是信仰基督教的西方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北非与中东之间的斗争。
  宣战涉及到将ISIS合法定义为打击对象、以及其他国际法的问题,向一个不合法的国家正式宣战会在上带来无穷的麻烦。
  认真考虑军事冲突升级的利弊
  即使能够快速调动所需的设备和物资,并在和伊拉克创建基地,若突然采取行动,可能会造成彻底失败。将美军作战部队派遣到叙利亚内战中,会导致某些不可控的力量出现。美国将在他国内部冲突中进退两难,这些国家将视其为帝国主义,并将未来出现的内部矛盾归咎于它,美国会被迫与毫不在乎平民生命的对手作战。
  形成针对恐怖主义空地一体作战的安全体系
  美国不需要大规模部署作战力量,但需要针对空地军事行动公开树立一个有效的总体安全策略。美国和其他外国势力需要明确建立军事行动与援助的条件。
  组织有效的训练与协助任务
  反抗ISIS的军事力量很弱小,需要依靠有效的训练与协助提高作战能力。伊拉克的军事力量在很大程度上是逊尼派,伊拉克的库尔德存在严重的资金问题,美国被迫依靠叙利亚的库尔德,这将使阿拉伯与库尔德之间出现紧张局势。
  组织训练与协助,需要具备实战经验的教员;教员应培养作战领袖,并进行团队建设,而不是简单地补充军事力量。现场的专家需要选出适合担任领导的人才。
  有效利用空军力量
  美国应该制定针对ISIS和其他极端组织的精确打击计划,增加目标数量和种类。打击城市或建成区的空军战法战术应该更好地权衡军事有效性、平民伤亡和经济损失风险,以更密切的空军支持提升伊拉克和叙利亚军事力量。
  美国需要放宽选择目标的限制,不能让ISIS用人盾来防范有效打击。目前对打击目标的限制还很不现实,并会在长期内导致更多平民受难和死亡,这不符合广泛意义上的人道主义。
  在安全的基础上考虑宏观策略
  美国不能只考虑短期目标,仅消灭ISIS不会对区域安全稳定有太大帮助。宗教隔离是阿拉伯世界日益突出的问题。伊拉克需要更多的军事和经济支援。叙利亚则缺乏可信的温和政治中心或党派有效管理国家、重建经济并实现经济复苏,真正有效的进程取决于叙利亚内部的行动和配合。与伊拉克不同的是,叙利亚没有石油资源,这意味着叙利亚需要更多来自计划方面的协助和经济援助。
  (本文摘编自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网站报告“Paris, ISIS, and the Rush to “War””)
(责任编辑:HN010)
11/20 13:4511/17 07:3711/16 10:4411/09 08:0611/02 07:38
评论精品策划
特色产品:
社区精华推荐
  【独家稿件声明】凡注明“和讯”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图表),未经和讯网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如需转载,请与010-联系;经许可后转载务必请注明出处,并添加源链接,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暴力恐怖活动的特点及应对策略
作者:廖罗德,罗卫东 &&来源:《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4年第3期发布时间:
摘要:2009 年以来,我国连续发生了十多起暴力恐怖活动,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暴力恐怖活动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使我国的反恐形势越来越严峻。 公安机关作为处置暴力恐怖活动的重要力量,应加大反恐情报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工作的力度,研究与演练反恐作战新战法,加强保安等反恐应急处突辅助力量建设,提高公安机关处置恐怖活动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恐怖主义活动是全人类的公害,其暴力行为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安全、生存发展、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受国际恐怖活动的影响和敌对势力的煽动,我国的民族分裂势力、极端宗教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有组织的犯罪呈现出日益猖獗之势。2009年以来,在我国北京、西藏、昆明等地,特别是在新疆地区连续发生的十多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造成无辜群众重大伤亡,严重影响了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1]
  恐怖主义、大规模的群体性骚乱事件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不断发生预示着我国警察面对的安全形势和过去相比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可以说解决共同的非传统安全问题、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已成为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国家安全战略的一项新的重大课题。
  一、当前我国暴力恐怖活动的基本特点
  (一)恐怖势力的组织和暴力行动的计划严密,内部人员分工明确
  随着恐怖组织的泛滥和恐怖活动的频繁,我国境内的恐怖势力其组织的严密性越来越高。一是有明确的政治目的、行动纲领。组织内部分工明确,既有领导层,也有外围组织。二是行动计划严密。恐怖组织每次实施恐怖活动,都要对袭击目标的地点、路线、防范手段等进行周密侦察,在此基础之上制定出尽可能详尽的行动预案,最大限度地保证恐怖活动取得成功。如:日上午,阿布都克热木&马木提在其家中召集恐怖组织成员,确定实施暴力恐怖行动,进行编组、分工,分发刀、斧等犯罪工具,演示实施恐怖袭击的方法。当日下午18时许,带领恐怖组织成员到达叶城县幸福路步行街,持刀、斧疯狂砍杀无辜群众,当场致13人死亡,16人受伤(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
  日12时许,18名暴徒按照预先计划冲入纳尔巴格派出所,手持斧头、砍刀、匕首、汽油燃烧瓶和爆炸装置等,疯狂进行打、砸、烧、杀,杀害一名联防队员和两名办事群众,杀伤两名无辜群众,劫持六名人质,在派出所楼顶悬挂极端宗教旗帜,纵火焚烧派出所。[3]
  日凌晨5时50分许,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鲁克沁镇发生暴力恐怖袭击案件,多名暴徒有计划地先后袭击鲁克沁镇派出所、特巡警中队、镇政府和民工工地,放火焚烧警车。造成24人遇害(其中维吾尔族16人),包括公安民警2人;另有21名民警和群众受伤。[4]
  (二)恐怖组织的作案方式复杂化、手段多样化,组织成员训练有素。
  当前我国恐怖势力的组织形态,实施方式,针对的目标和对象都能够充分的体现这一点。一是恐怖组织的作案方式以团体作案为主,转变了以往&独狼式活动&的暴恐活动的单独袭击方式,每次都组织一批人来实施恐怖袭击活动。二是从作案的手段来看,多种多样,手法越来越野蛮、残暴,包括爆炸、暗杀、投毒、纵火、绑架、抢劫等。三是同境外恐怖组织合作,建立恐怖活动基地,积极发展后备人才,蛊惑青年参与其中,并有组织地训练和培训恐怖分子。比如:疆独分子惯常用的工具是非常锋利的长刀,袭击在短短的时间内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说明他们刺向人的致命的部位的手法是经过正规训练和长期的准备。昆明恐怖事件,10余名统一着装的暴徒蒙面持刀在云南昆明火车站广场、售票厅等处砍杀无辜群众,造成29人死亡、130余人受伤,民警当场击毙4名暴徒、抓获一人。[5]
  (三)恐怖组织活动形式明暗结合,袭击游击灵活,爆发突然
  恐怖组织实施暴力活动越来越秘密隐蔽,袭击范围也逐步扩大,游击灵活。一是恐怖组织活动秘密化、伪装化。为了达到突然性,恐怖活动常常暗中进行,秘密筹划;有时以商业活动为幌子,进行非法的宣传,散布分裂主义和恐怖主义犯罪,这样既积累了资金,又壮大了组织。二是活动范围扩大化。长期以来,他们暴力恐怖活动的范围主要限于同语种、同民族地区,恐怖活动的目标相对比较集中,主要限于新疆(特别是南疆)、西藏等地的政府机关、公共场所和重要设施。[6]
  但为追求更大的隐蔽性,恐怖组织的袭击已由新疆内部转向内地,进而向中国腹地扩散。比如发生在日昆明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和发生在日北京的金水桥事件。三是袭击对象上,恐怖主义已经从外交、军事、政府扩展到商业、一般平民和公共设施。他们不仅明目张胆地向手无寸铁的无辜百姓和重要设施发动袭击,而且还对那些反对他们主张的世界观或意识形态的爱国宗教人士、机关干部、人民警察实施暗杀行动。如:日上午8时许,新疆喀什市边防支队集体出早操行至一宾馆时,突遭2名作案分子驾车袭击,并引发车上的爆炸物,当场造成16人死亡,16人受伤。[7]
  二、我国暴力恐怖组织的态势分析
  (一)反华势力和恐怖组织相互勾结,制造暴力恐怖活动,扰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种种迹象表明,当前,西方反华势力、境内外东突、藏独等民族分裂势力正呈勾连聚合之势,他们蓄意歪曲历史,主张建立以伊斯兰教法为基础的&政教合一&的所谓的&东突厥斯坦共和国&和实现以佛教为基础的&政教合一&的所谓的&大藏区高度自治&。[8]
  一方面,他们沆瀣一气、互相呼应,打着民主、自由、人权的旗号,利用我国在推进政治、经济改革进程中存在的一些社会问题,在国际上频频制造舆论,极力诋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丑化党和政府形象,极力鼓吹、煽动极端分子用暴力手段推翻政府,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如近年来,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一些西方国家和政要不时接见达赖喇嘛、热比娅等藏独、疆独分子,并不时利用所谓中国人权记录、问题产品等大做文章,支持暴力恐怖分子在我国境内进行破坏行动和分裂活动。另一方面,他们积极为我国的恐怖组织捐赠、筹集资金,建立军事训练基地、培训组织成员,大造舆论,并加紧组织、策划和实施暴力破坏活动,严重扰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三股势力&暴力恐怖活动十分突出,严重侵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近几年来,具有政治目的明确、国际背景复杂、活动隐蔽突然、手段凶狠毒辣、危害后果极其严重等特征的&东突&、&藏独&等分裂势力加紧策划、实施恐怖破坏活动。新疆、西藏地区的爆炸、暗杀、纵火、劫狱、劫持人质以及武装暴乱等暴力恐怖活动时有发生,手段极其残忍。如2008年3月初,达赖集团组织策划&西藏人民大起义&、&和平返乡运动&等系列暴力事件;2009年以热比娅为首的&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以及日新疆和田市一公安派出所遭暴徒袭击,日喀什市发生的犯罪分子劫车冲撞人群的恶性案件;日新疆喀什巴楚县发生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等严重破坏了我国的社会治安稳定和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给当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藏独分子还公然宣称&不排除以其他政治途径&谋求&西藏独立&,并暗中怂恿&藏青会&、&藏妇会&等激进组织进行暴力恐怖活动。如,&藏青会&的主席,次旺仁增在接受意大利《晚邮报》的采访时,语出惊人:&对西藏独立事业而言,使用报复性人体炸弹是一个发展方向&。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的恐怖活动正在向内地渗透、蔓延,这些恐怖事件严重侵害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已成为危害社会稳定的&毒瘤&。
  (三)带有黑社会性质的严重暴力犯罪活动明显增多,我国的反恐维稳斗争更加复杂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以及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也不断地出现,一些难以预料的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凸显期和刑事犯罪的高发期。从近年来我国的社会治安形势看,一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暴力犯罪集团、黑恶势力浮出水面,其绑架、劫持人质、爆炸等暴力犯罪活动的破坏力和影响面也越来越大。中国共产党建国后,旧中国的黑帮逐渐消失,却在改革开放后死灰复燃,并在最近十年愈演愈烈。20世纪90年代,黑帮主要还是以砍手、砍脚这些直接的暴力犯罪为主,可到了2000年以后,黑帮正向公司化、企业化转变,以暴力为投资获取原始资本积累,然后逐渐向经济和政治领域渗透。如2014年破获的四川黑老大刘汉案,就是以&血路开财路&。特别是受国际恐怖主义的影响,一些反党、反社会制度、反人类激进分子为泄私愤,报复社会,极可能铤而走险,利用爆炸、劫持、投毒和破坏交通、电力、通讯设备等暴力手段进行各种暴力犯罪和恐怖活动,直接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可以预见,今后一个时期恐怖暴力犯罪呈现增多的趋势,其手段将更加残忍,方式将更加诡秘,防范和打击的难度也会越来越大,使我国的反恐维稳斗争更加复杂。
  三、公安机关应对暴力恐怖活动的几点思考
  有效地预防和打击各种暴力恐怖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民族大团结,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实现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大战略部署的总体内容。做好反恐维稳工作,对于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国际形象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日在乌鲁木齐召开了全国反恐怖工作会议,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孟建柱在会议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反恐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击防范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
  公安机关作为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武装力量,必须把做好反恐维稳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工作抓好。
  (一)要加大反恐情报信息工作的力度
  情报信息对国家反恐维稳的决策发挥着重要的参谋作用,准确及时的情报信息可以把暴力恐怖袭击消灭在萌芽状态,或者可以减小暴力恐怖袭击造成的破坏和影响。随着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期和对外交流的日益增多,国内的一些涉外宾馆,世界级旅游景点、军事设施、大型运输工具、公共安全设施以及外国驻华机构等,都可能成为恐怖组织袭击的目标。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反恐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工作,力求全面准确地掌握恐怖组织的人员情况、资金来源、活动动向等内部情报。[9]
  要建立完善的情报信息收集网络,顺畅的情报信息收集渠道,功能健全的情报信息处理系统,对恐怖活动进行科学的预测和及时的监控,实现&防患于未然,处置于萌芽&的反恐战略目标。情报信息的收集及预警工作必须着眼最困难,最复杂的情况,在做好应付一般规模和低强度恐怖活动的同时,要把预防、遏制大规模、高强度恐怖袭击作为情报信息收集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努力提高复杂条件下的反恐情报信息的保障及预警能力,使反恐怖情报信息的收集及处理制度化、系统化、经常化、专业化。同时,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国内反恐力量,协调公安、武警与解放军的情报信息部门、国家安全部门甚至周边国家的反恐怖情报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情报信息的资源共享,及时掌握恐怖组织的活动规律及相关的情报信息。
  (二)加强反恐作战战法的研究
  随着我国反恐形势的变化,未来国内所发生的暴力恐怖活动也会不断地出现一些新情况。恐怖分子的恐怖活动必然以城市为中心,以重要目标为筹码,与平民群众相混杂。在处置恐怖活动的执法战斗中,呈现作战空间狭窄、战斗行动危险性大、指挥协同困难、政治性强等特点。处置恐怖活动的执法战斗既不同于部队正规作战,又不同于处置一般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必须根据恐怖活动的规模和暴力程度采取相应的战术和战法。因此,应加强对恐怖事件的防范和战法研究。一是要以高技术条件下城市反恐怖战斗为重点,研究城市狭窄地带,繁华地区反恐怖的规律和特点,创造新的战术理论和作战方法。二是要以协同配合为重点,在加强警察单兵技术,战术训练的同时,着重培养反恐怖小分队的独立作战能力和首发命中的本领,逢障必克,遇爆能排,通行无阻的处置恐怖活动的骨干力量。三是要以指挥员谋略水平和战术能力为重点,把握有利战机,进行果断处置,对战场实施有效调控。四是要以反恐目标为重点,探索由正常勤务快速转入反恐怖作战的方法和途径,确保中心工作的绝对安全。五是要以公安特警队,武警部队,解放军协同作战为重点,形成整体合力。六是要按照&打防并举、源头治理,依靠群众、抵御渗透&的原则,结合各部门的力量资源,把防范、打击、教育的触角进一步延伸,从根本上消除暴力恐怖活动滋生的温床。孟建柱在全国反恐怖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着力提高反恐斗争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提高反恐斗争的主动性。[1]
  (三)正确处理民族、宗教等问题,坚决打击以身试法的暴力恐怖分子
  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多宗教派别的社会主义国家,孟买恐怖袭击事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那就是要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制定正确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重视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聚集区和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缩小贫富差距,保护他们正当的合法权益。
  国内少数极端民族分裂势力打着宗教旗号进行的恐怖活动,如东突、疆独、藏独等,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和给予严厉的打击。据披露,境外的东突恐怖组织有60多个,新疆境内的恐怖组织也有40多个。这些恐怖组织对我国西部边陲的安全稳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隐患,且近几年发生事件的暴力程度呈现加剧态势。藏独近年来也呈现出暴力化倾向。达赖集团中的激进组织,如藏青会、藏妇会等,都极力主张开展暴力恐怖活动。我们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是触犯了法律,只要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只要是从事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活动,都要坚决依法处理。对于那些胆敢以身试法、搞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要严惩不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1]
  (四)加强保安等反恐应急处突辅助力量的规范化建设
  作为反恐应急处突的辅助力量,加强保安队伍规范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一是要把好进人关,严防染有恶习及带有劣迹的人加入保安队伍。二是要重视和加强保安队伍的基础教育培训,确保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在面对恐怖暴力犯罪时从容应对,不临阵逃脱。三是积极组织保安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突演练,建立健全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四是要结合单位自身实际,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应急处突队伍,公安部门要经常与单位保安开展实战演练,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守得住。五是要充分发挥保安队伍点多、线长、面广、与人民群众密切的优势,积极为公安机关搜集和提供相关信息线索,为公安机关做好应急处突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五)充分调动重点部门承担反恐任务的积极性
  随着恐怖组织的袭击范围和活动地域不断扩大,车站、学校、商场、工厂等一些人流量密集的地方成为恐怖分子袭击的首选目标。因而,仅凭主要职能部门恐怕难以承担起防范恐怖活动的艰巨任务。各级政府要主动引导、善于调动各部门开展合作,加强部门内部的安全保卫措施,建立各种防护、自救应急预案,提高部门内部的自防自救能力。在确保各部门承担起&守土之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共同承担起反恐的重要使命。[6]
  (六)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处置恐怖活动的快速反应能力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反恐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必须进一步加强反恐怖的技战术训练,从反恐怖活动的实际出发,积极借鉴外警经验,努力在训练内容、训练方法、训练标准、训练管理、训练考核等方面与防范和处置恐怖事件实际相对接,提高反恐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反恐应急机制,关键是建立反恐跨部门协调机构或成立专门的反恐领导机构,明确规定各反恐部门的职责和权限,防止相互推诿和重复用警,浪费时间和精力。同时,要加强反恐应急力量建设,真正做到危机处理的制度化。一旦恐怖事件发生,国家应急机制能够及时启动,高效运作,在最短时间、以最小的代价完全消灭恐怖分子,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公安部.全国反恐怖工作会议精神[EB/OL].()[].http:///gn//3235061.shtml.
  [2]新疆喀什2月28日发生恐怖分子袭击无辜民众案件[EB/OL].()[].http://.cn//.html.
  [3]新疆和田严重暴力恐怖案件14名暴徒被击毙[EB/OL].()[].http:///content//content_.htm.
  [4]新疆今早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目前已造成27人死亡[EB/OL].()[].http:///news/china/2398426.shtml.
  [5]昆明暴力恐怖袭击案件[EB/OL].()[].http:///tp/hd-02/313214.shtml.
  [6]王良.近年来国内外恐怖活动的特点及应对策略[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0,(10):75.
  [7]新疆喀什发生严重暴力袭警案[EB/OL].()[].http://.cn/GB///8694220.html.
  [8]李俊清.藏独的本质是复辟政教合一政体[J].国际问题研究,2008,(4).
  [9]谭佳欢.恐怖主义活动的特点及预防处置对策研究[EB/OL].()[].http:///llyj/1217/zOMDAwMDIxNzgzOA.html
我的态度:
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外交观察》第三辑的主题是“21世纪的新型大国关系”。本期中,美国与俄...
双文化并存的原因,是由于各个国家现代化发展有早有晚。“发展有先后……
双文化并存的原因,是由于各个国家现代化发展有早有晚。“发展有先后……
更多学者文章
粤ICP备号-2
Copyright @
. All Rights Reserved.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 题:多措并举坚决依法打击和防范恐怖活动--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就反恐怖主义法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白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自出台起,该法便一直受到国际国内社会的广泛关注。日前,公安部党委委员、反恐专员刘跃进就反恐怖主义法的热点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我国专门制定一部反恐法有何重要意义?
答:近年来,受国际恐怖活动高发、境内外“东突”势力渗透煽动的影响,我国面临的暴恐活动威胁愈发突出,暴恐活动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对我国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建设。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既是当前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也是我国的国际责任。反恐怖主义法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我国反恐怖工作的机制体制责任、手段措施,是反恐怖工作的基本法。它将为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与保障。
问:反恐法有哪些特点和亮点?
答:首先,该法对恐怖活动的预防、发现、打击、处置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系统周密的设计,为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反恐怖手段打击恐怖活动、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增强应对处置能力提供了保障。其次,该法中关于情报交流、执法合作、司法协助等国际合作的规定,有利于我们通过国际反恐合作形式与有关国家一道打击境外的“东突”恐怖势力,清除刺激国内暴恐活动滋生的境外源头。第三,该法强调联动配合、专群结合的工作原则,有助于国家统筹全局、统一指挥、广泛发动各领域力量参与反恐怖工作,共同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第四,该法规定兼顾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对于其中涉及人身、财产权利的重大举措,如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恐怖活动人员,设定了相应的救济条款等。
问:反恐法中对恐怖主义的定义和极端主义概念一直受到国内外关注,是否能解读一下?
答:反恐怖主义法对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的定义借鉴了《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联合国《消除国际恐怖主义措施宣言》及其他一些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与《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恐怖主义犯罪的规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的规定等相衔接。
恐怖主义的概念包括主张和行为。首先,《现代汉语词典》、我国缔结和参加的一些国际公约及多国法律对“恐怖主义”的定义都包括行为;其次,反恐怖的基本方略就是防止恐怖主义思想形成、蔓延。将恐怖主义界定为主张和行为,就是要在法律上明确反对恐怖主义思想。
需要强调的是,本定义所称“主张”是指系统的而且业已散布的“恐怖主义思想”,不是指某人未予宣扬、未经实施的恐怖行为“念头”或者“企图”。所以,本法并不是要对“思想”定罪、惩治,而是要防止恐怖主义思想的形成和蔓延,依法打击传播恐怖主义思想的行为。
极端主义是我国当前恐怖主义的思想根源。禁止极端主义,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恐怖主义的形成和传播,是防止恐怖主义产生的重要措施。反恐法详细规定了极端主义的具体行为及其处罚,对于实践中认定和打击极端主义行为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问:如何处理反恐与保障人权的关系?
答:在制定反恐怖主义法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反恐与人权之间的平衡。主要表现为:
一是在总则中原则规定了反恐怖工作与人权保护的关系。二是在具体制度中也体现了人权保护原则。如第十五条规定,被认定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对认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申请复核。三是对涉及限制相对人人身自由或者财产权的措施,规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如第六十一条规定,采取空域、海(水)域管制,对特定区域内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检查,在特定区域内实施互联网、无线电、通讯管制,在特定区域内或者针对特定人员实施出入境管制等应对处置措施,应当由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决定或者批准,明确适用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四是强调在应急处置中对被害人的保护及生活保障。如第六十条规定了应对处置恐怖事件,应当优先保护直接受到恐怖活动危害、威胁人员的人身安全。
问:反恐法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提出了要求,是否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和公民网络言论自由?
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已成为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组织、策划、实施恐怖犯罪活动的重要工具。近年发生的暴力恐怖活动中,绝大部分犯罪分子是受到网络上传播暴恐思想的文字、音视频资料后实施犯罪的,一些重大案件甚至在境外通过互联网策划、指挥实施的。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明确网络运营商和服务商反对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已是当务之急。
反恐立法充分考虑了我国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实践迫切需要,研究借鉴了联合国安理会对成员国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相关规定和美国、俄罗斯、欧盟等立法经验,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最终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从评估的情况来看,应该说该规定不会影响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也不存在利用这个规定来做“后门”,侵犯企业的知识产权或者损害公民的网络言论自由。
问:有人认为反恐法对媒体报道恐怖事件的规定限制了新闻自由,您对此怎么看?
答:在对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过程中,不当的报道可能导致恐怖分子获取有关行动信息,从而给现场处置和被害人带来不利影响,还可能引起其他有恐怖主义倾向的人的模仿复制,或引起社会不必要的恐慌。
为保证处置顺利进行并使公众及时客观地了解情况,反恐法规定了恐怖事件发生、发展和应对处置过程中的信息发布主体,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不得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在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过程中,除新闻媒体经负责发布信息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批准外,不得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等具体要求。
问:当前国内外的反恐怖斗争形势如何?中国政府如何应对?
答:我国当前的反恐怖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但受国际恐怖活动活跃的影响,恐怖主义在我国的渗透进一步加剧,滋生暴力恐怖的土壤依然存在。境内外“东突”势力加紧渗透煽动,境外指挥、网上勾联、境内行动的活动趋势愈加明显,极少数具有恐怖主义思想的人员仍在阴谋策划在我国内制造暴力破坏活动,新疆个别地区暴恐事件仍偶有发生,反恐维稳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一直以来,我国政府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形成反恐怖斗争整体合力。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后,各有关部门将认真贯彻,不断创新反恐怖工作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反恐怖工作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反恐防范,依法严厉打击暴恐活动,持之以恒推进源头治理,加强反恐国际合作,坚决把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坚决维护我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问:当前我国国内暴恐犯罪活动有何新特点?公安机关如何应对?
答:一是暴恐犯罪活动的暴力对抗性较强,采用刀斧砍杀、驾车冲撞、汽油纵火、制造爆炸等方式作案,有的团伙准备充分、计划周密;二是有的团伙在作案前已做好长期对抗准备,作案时里应外合,作案后逃跑迅速;三是在严打专项行动的高压态势下,涉恐在逃人员异地潜藏蛰伏,纠集新的团伙甚至实施作案;四是一些暴恐极端分子还接受境外恐怖组织指令,企图制爆试爆,实施恐怖破坏活动。
对此,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反恐情报体系建设,着力提高预知预警预防能力,将绝大多数暴恐案事件发现、处置在萌芽阶段;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严格落实重点人群、重点物品、重点场所防控措施;严格落实边防出入境管控和内地重要通道查控措施;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坚决阻断暴恐音视频传播渠道,努力消除滋生暴恐活动土壤;依法严厉打击暴恐活动,重拳出击,打掉了一批暴恐团伙,有效震慑了暴恐活动的嚣张气焰;加强与周边国家及重点国家的反恐实务合作,有效遏制和打击了以“东伊运”为代表的“东突”恐怖组织活动。
问: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两年来成效如何?
答:自2014年5月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以来,公安机关主动进攻、重拳出击,打掉了一批暴恐团伙,有效震慑了暴恐活动的嚣张气焰,社会面防控能力大大加强。社会各界对暴恐活动的警惕防范意识明显增强,群众举报涉恐活动犯罪线索、参与反恐怖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暴恐活动形成的原因很复杂,既要打击遏制,也要治本清源,开展专项行动是在为治本赢得时间和主动。
问:反恐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中国警方如何开展反恐国际合作的?
答:近年来,中国公安机关以打击境外“东突”恐怖势力为重点,持续推动我与周边国家及重点国家的反恐务实合作,加大涉恐情报交流和案件核查力度,遏制和打击“东突”分子非法潜入潜出活动,有效遏制和打击了以“东伊运”为代表的“东突”恐怖组织活动;巩固和完善双边反恐合作机制建设,在涉恐情报交流、线索核查、个案合作、能力建设等领域开展了实质性合作;深入参与国际刑警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与东盟执法安全部长级对话等多边机制反恐务实合作,为国际反恐合作作出了积极努力和贡献。
我国同世界上其他受恐怖主义威胁的国家一样,在反对和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问题上有着同样的立场和关切。我国愿意在互相尊重、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其他国家开展国际反恐合作,但坚决反对在反恐问题上搞“双重标准”。打击恐怖主义应尊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充分尊重联合国的作用。一直以来,我国以自己的方式为国际反恐事业作出贡献,并将继续帮助有关国家加强反恐能力建设,与各有关国家保持密切的沟通与联系。
责任编辑: 包瓴瓴}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打击恐怖主义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