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给瘫痪病人康复训练在床的病人取住房公积金,要让去公证,可人家不给公证,说是银行不想担责,还让找银行,到底

第A18版:纵览烟台
老人去世留下的存款取不出
银行让办继承公证,公证处无法证明子女人数
&&&&YMG记者 张千帆  市民董女士的父亲半年前突然离世,在整理父亲遗物时,一张2.6万元的存折引起家人注意。董女士的母亲与子女们商量后,决定将钱取出,却怎么也猜不出密码。带着户口簿、死亡证明、户籍证明等多份材料,董女士跑了很多次银行,却始终无法取出这笔钱。  市民 父亲去世留下一笔存款  董女士带着父亲的死亡证明、户口簿来到该银行东园街支行准备取钱时,银行工作人员认为她不能凭此取走存折里的钱。因为户主已去世,除了领款人的身份证,还必须提供公证处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才能执行此操作。为此,董女士又在公证处和银行两头跑,却仍无法将钱取出。“银行要公证处的公证书或法院的判决,这就需要我父亲档案里明确写有与我母亲的关系,以及子女数量。我父亲的档案是在青海建设兵团存档的,当时他只有16岁,尚未认识我母亲,这样一来档案并不能证明,公证也没法做。”昨日,董女士见到记者,除了诉苦更多的是无奈。“为了取出这笔钱,全家总动员,连父母的结婚证都已经找出,到银行去了十多次,也还是没能将钱取出来。”董女士纳闷了,取父亲留下来的钱咋这么难?  银行 取款人须办理继承公证  昨日中午,记者和董女士来到该银行东园街支行。值班负责人表示,按照银行规定,由于账户所有人已去世,账户所有人的财产继承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的财产继承证明文件文本(账户原开户行网点所在地公证机构依法出具的继承权证明书,或相关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才能取出这笔钱。“我们也很同情老人的去世,只是我们做事要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没有相关手续,就将钱提出,这也是对储户的不负责任。”  记者随后查询了 《金融储蓄管理条例》,该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公证处 无法证明老人子女人数  按照这样的规定,董女士要想取出这笔钱,看来必须得做公证了。董女士目前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办理公证?  烟台市鲁东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董女士遇到的情况需要提供去世老人或者老伴子女的档案证明亲属关系。董女士提供的由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并不能作为依据办理公证。“父母当年的档案都是在建设兵团填写的,多年来也未做过变更,我们兄妹几人的档案也只写有爱人及子女。我拿着这么多的证件,也无法证明?”面对董女士的疑问,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可以证明亲属关系,但是无法证明老人一共有几名子女,是否都同意存折的支取。“我们这里无法为你办理公证,你到法院去吧。”董女士听说后,带着满腹疑惑及失望离开了。  律师 老人最好能提前留份遗嘱  山东旭冉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楠说,董女士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子女几人都放弃继承权,由去世老人的老伴继承。再由董女士的母亲带着法院的判决书,到银行进行存款的支配。  郑律师提醒,老人上了年纪,身体不好,记性也不太好,理财方面一定要注意:为以防万一,银行存款单和密码一定要妥善保管。存款单存放的地方和密码除了自己知道外,也要让自己信得过的人知道。如果有所顾虑,也可以把存款单和密码分别托付给自己信得过的人。如果担心子女以后在财产继承方面发生纠纷,最好在自己身体健康、头脑清醒时就以公证或遗嘱的形式,把自己的想法形成书面文件。  此外,现在空巢老人越来越多,老人拥有的财产也比以往更多了,这些都是社会发展中的新变化。而老人身体不好,一旦得病,按照目前的一些规定,有时实际上连自己的财产也无法完全进行支配,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所以,建议银行在工作中能多一些人性化变通的做法,也建议立法部门能对不适应新形势的一些规定及早进行审视和修改。百度知道 - 信息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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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读长春·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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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 读长春·城事
母亲老年痴呆瘫痪在床,父亲过世前存银行的50万元存款取不出来
一家人干着急 不知道该咋办
&&本报记者 晓岩&&&&父亲突然离世,在银行留有近50万元的存款,但由于家人不知道密码无法取出,银行方面要求市民张志忠必须到公证处进行财产继承权公证,可是到了公证处却又无法办理财产继承权公证,这让张先生很着急。&&“这些钱也不是我们子女要花,而是想取出来给母亲看病以及雇用护理人员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19日上午,市民张志忠告诉记者,现在银行和公证处都表示无法办理,他也不知道该如何把父亲的这些存款取出来。&&父亲突然去世 子女悲痛不已&&据张先生介绍,今年81岁的父亲张福和84岁的母亲拥有独立的户口簿,两人在张先生所拥有的房屋内居住,母亲患有老年痴呆且瘫痪在床,但父亲的身体比较好,家中的事完全由父亲承担。“我们一共兄弟姐妹5个,每年都会给父母一笔生活费,作为父母的生活以及医疗的费用。”&&“1月6日,老父亲去家附近的浴池洗澡,就再也没有回来。”提起父亲去世,张先生的声音哽咽了。“父亲去世后,我们还有老母亲需要照顾,经兄弟姐妹协商决定,由我们轮流照顾母亲生活。”张先生说。&&无法取出存款 子女一筹莫展&&“我们在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他在中国银行和吉林银行共有近50万元的存款和国债,但存款和国债的密码我们都不知道。”张先生表示,为了让母亲更好地生活,他们兄弟姐妹决定把这笔钱取出来给母亲治病,以及雇用专门的护理人员照顾母亲的生活起居。&&张先生说,当他们拿着父亲的存折和国债到中国银行和吉林银行支取时,得到的答复却是存款人已经去世,需要到公证处进行财产继承权公证后方可到银行取出存款。&&“我们到公证处咨询时,工作人员却表示,因为母亲健在,子女无法进行财产继承权的公证。”张先生表示,这笔钱是属于母亲以及他们子女的,为啥他们就取不出来呢?&&银行:储户去世 遗产继承人要办理公证&&由于母亲患有老年痴呆且瘫痪在床,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公证处无法办理财产继承公证,这下可难坏了张先生。那么,他如何才能取出这笔钱呢?&&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张先生父亲存款的一家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存款人死亡,其继承人必须要到公证处进行财产继承权公证,凭着经过公证的公证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裁决书等到银行办理过户或自取手续。但也有特殊情况,若继承人或家庭成员拿着存单,同时知道密码,可直接去银行取钱。&&公证处:老人无法表达意愿,公证无法办理&&当日上午,对于张先生进行的财产继承权公证一事,记者咨询了长春市的一家公证处。据工作人员杨先生介绍,因张先生的母亲是其父亲的继承人,但她患有老年痴呆,属于无行为能力人,她的意愿不能表达出来,任何人也不能代替她的意愿,所以无法进行财产继承权的公证。&&“如果张先生等人要进行财产继承权的公证,需要等待其母亲恢复健康或‘百年之后’。”杨先生表示,如果张先生的母亲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行替她表达,如果这时进行公证就是违法的。&&律师:确定监护人可取遗产&&当日上午,针对张先生家的事情,记者咨询了吉林刘继业律师事务所的刘继业律师。据他介绍,张先生父亲的遗产应由其母亲继承大部分,但因其母亲患有老年痴呆且瘫痪在床,则需要他们去公证处办理财产继承权公证才能从银行取出存款。&&“因张先生的母亲健在,公证处不可能为其子女办理财产继承权公证。”刘继业律师说,由于张先生的母亲患有老年痴呆且瘫痪在床,无法表述清楚事情,可由张先生兄弟姐妹等人协商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指定其中一人为老人的监护人,然后再由监护人办理相关事宜。&&刘继业律师表示,如果张先生等兄弟姐妹协商不成,对指定其母亲的监护人存有异议,可以起诉到当地法院,由法院裁定其中一人为老人的监护人,然后再由该监护人办理相关事宜。
合作伙伴:&&&&&&版权所有&&&&&&&女儿为瘫痪母亲补卡遭拒 银行:必须本人办理
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 9:41:13 浏览次数: 作者:安徽诚信网
  4月17日,虽然天气不错,但家住眉山市青神县的骆女士却开心不起来。半年多了,她存在银行卡里的14000多元,想了各种办法,就是取不出来。
  去年10月1号,骆女士把银行卡弄丢了,这张卡是以母亲的名义开户的。补办时,银行告知骆女士,需要开户本人来办才行。这把骆女士急坏了:母亲因为三次脑溢血,全身瘫痪,没有语言能力,跟父亲住在山西,怎么可能回来?
  跟随骆女士,来到银行,骆女士出示了母亲身份证复印件、家里的户口本、母亲病历、村委会证明,银行均未认可。一名银行主管告诉骆女士,还没遇到过这种事,除了其母亲本人来办,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等骆女士母亲去世之后,再去做公证。
  母亲患病,银行卡留给女儿
  骆女士一家,户籍在眉山市仁寿县,2008年,母亲因为患有高血压等疾病,决定前往山西,和大儿子一起生活。临行前,母亲将一张银行卡交给了骆女士。“当时母亲还能说话,里面还有4000多元,她叫我自己保管。”
  这张卡,之后骆女士一直在使用。几年间,存存取取,里面有了14000多元。“去年我母亲身体不好,本来打算去一趟山西,往里面存了10000元,最后在ATM存款机只存进了9300元,监控都看得到。”骆女士说,当时的存单都还有,这些都可以证明,这个卡一直是我在用,卡里的大部分钱,也是自己存进去的。
  日,骆女士带着孩子外出玩耍,不小心把包丢了。“包里面除了少量现金,刚好有这张银行卡。”骆女士回忆说,当天她就进行了挂失,并申请补办,银行工作人员了解到情况后,请她国庆长假之后再来补办。
  想补办卡,银行说要本人来
  日,骆女士一大早就来到银行网点,申请补办。由于要帮母亲办理新农保,母亲的身份证原件也在骆女士身上,随身还带有户口本、骆女士本人身份证。骆女士觉得,补办银行卡的材料应该足够。
  但还没到柜台,骆女士就被工作人员告知,必须要银行卡开户本人来才行。她拿出母亲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但都不管用。
  无奈之下,骆女士又联系了在山西的弟弟,寄来了母亲住院的病例。“我告诉他们,母亲脑溢血,瘫痪在床,不能说话,无法来补办,但还是不行,就说要本人来。”
  骆女士又回到仁寿老家,找村委会开了证明,希望这个证明管用。但银行还是回复,不认可这个证明。
  跑了几趟,骆女士有点绝望了,她把母亲的身份证又寄回了山西。骆女士想不通,自己的钱为什么就取不出来?“卡里的钱,存取都有记录,银行还有监控,完全可以证明是我的钱,为什么就是这么难?”骆女士说,“我只是想补办卡,又不是侵吞我妈的财产。”
  银行回应,本人去世后再公证
  4月15日,跟随骆女士,来到了银行网点,在大堂处表明来意后,工作人员告知骆女士,要本人来补办才行,骆女士说明母亲身体状况后,工作人员让骆女士去找主管试试。
  翻着骆女士厚厚的证明材料,该网点的一名姓吴的银行主管摇了摇头。“这些都没得用啊,我们是不认可的,必须要本人来才行。”
  吴主管告诉骆女士,如果骆女士的母亲人在青神,甚至在成都,他都可以叫人去家里核实,但在山西确实不方便。骆女士表示,银行网点到处都有,可以请山西的工作人员去核实,吴主管对此未表态。骆女士又提出,现在科技发达,手机视频也可以,吴主管表示不行。
  吴主管说,这种事他也是第一次遇到,因为看不到人,所以也没办法。“现在挂失了,你也不要怕,哪个都取不到,钱是安全的。”
  骆女士询问对方,什么时候可以取到?吴主管告诉骆女士,由于确实看不到人,只有等老人家去世后,按正常程序去公证。
  “东西不是掉了就掉了,那还是有规章制度的,那制度不是我规定制造的,我们也想帮你。”吴主管告诉骆女士,当下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有先把身份证寄回来,再给骆女士想办法。
  当事人希望,规定更加人性化
  在青神城区经营一家小店的骆女士,家境一般,14000多元对她来讲,虽然算不上救命钱,但自己的钱取不出来,甚至连卡都不能办,还是让她非常不舒服。
  反复跑了银行多次,骆女士对“银行卡补办需本人到场”的规定,十分难以理解。但找不到更好的办法,4月17日,骆女士告诉,她还是通知了在山西的大哥,请哥哥又把妈妈的身份证寄回来。“但是寄回来了,也不晓得能不能用得上。”
  骆女士说,之前已经拿着母亲身份证原件找过银行,但没有用,这一次,结果估计也不会太好。“为什么一定要等人死了才办这个事,就算母亲去世了,估计还是很麻烦。”骆女士说,“我就希望银行的规章制度能够更完善一点,人性化一点,遇到这种特殊情况,有特殊的办法处理。”
  律师观点
  银行做法合乎规章制度 或可协商特事特办
  查阅有关银行卡补办难的信息后发现,像骆女士这样的遭遇,还不是个案,全国多地均发生过类似情况。对此,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军认为,银行在这起事件中的做法,合乎规章制度,并无不妥。
  付建军说,补办银行卡,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到柜台办理,是为了保障储户资金安全。虽然做法较为古板,让少部分人感到不便,但更大程度上保护了储户人的资金安全,不能因为少部分个案,就违背这一原则。“如果最后未按规章制度办事,一旦发生不良后果,银行就要承担相应责任。”付建军说,因此银行只认法律事实,没有承认客观事实,这也是骆女士感到委屈的原因。
  付建军说,银行也应替客户着想,本着服务至上的原则,主动作为,为骆女士解决好这件事。付建军建议,骆女士可与银行方面协商沟通,采取银行上门调查等方式,特事特办,最终把卡里的钱取出来。( 李庆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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