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分开开,任期算哪一个

小学教师在一级岗位任职满五年以上是以评还是以聘的时间为准?_百度知道关于在教育系统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通知
关于在教育系统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委员会
青 岛 市 人 事 局
青教通字[号
关于在教育系统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通知
各市、区人事局、教委、市教委直属单位:  根据省、市的有关规定,自今年起我市教育系统逐步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目的,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深化职称改革,健全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通过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逐步解决职称评聘工作中存在的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失调和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等问题,在教育系统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方法和步骤  评聘分开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一种评聘形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用人单位按照省、市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设置岗位职数,从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工资待遇。  1.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设岗意见以及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要求,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调整工作。实行评聘分开的单位,获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数可以按多于设置岗位数5-15%的比例确定。各市、区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数由各市、区人事部门审核,报市人事局审批。市教委委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数须报市教委统一汇总,由市人事局审批。  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由各校确定,原则上以各学科的课时量在全校课时总量中的比例和本校教师队伍的实际为主要依据,兼顾各学科间的平衡,合理地设置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中、初级岗位。教师系列以外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数由各市、区教委控制总量,按省、市规定的结构比例,结合本地实际指导各学校合理设岗。  2.做好考核工作  继续实行专业技术人员学年度考核。在考核中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各单位要制定各自的考核细则,考核标准要指标化、数量化、确保考核结果准确、有效。任期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的,具有申请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其中优秀的,可优先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合格的,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不同情况,予以低聘或调整工作。  3.实行双向选择竞争聘任  各单位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高、中、初级职务结构比例,实行双向选择、公开竞争,聘期一般为1-3年。竞争聘任要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确保聘任质量。对于未达到岗位结构比例的单位,不要片面追求聘任数量,可暂时将岗位空缺,以后逐步达到岗位结构比例。对于岗位结构超比例的单位,要制定相关措施,通过1-3年的过渡调整,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  双向选择竞争聘任的基本程序如下:  (1)单位公布专业技术职务设置方案与空缺岗位、岗位职责、聘任条件、用人部门要求和聘任的有关事项,成立聘任委员会;  (2)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聘任委员会审查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并提出初步意见;  (3)经聘任委员会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测试、答辩、述职等形式进行竞争;  (4)进行民主评议;  (5)聘任委员会综合测试、答辩、述职和民主评议结果,并结合考核情况,研究提出聘任意见,由校长聘任。  (6)签订聘约,办理聘任手续。  4.对聘任人员实行聘约化管理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必须签订聘约。聘约包括岗位职责、聘任期限、工作任务、工作条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反聘约的责任及双方协商的其它条件。聘约采用书面形式,单位与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聘约签订后,签约双方必须全面履行聘约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聘约内容。如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聘约继续有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订立的聘约或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聘约无效。聘约中规定的聘约终止时间或条件出现时,聘约自行终止。  专业人技术人员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约:  (1)不履行聘约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六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严重失职、渎职的;  (5)因工作变动,脱离现专业技术岗位的;  (6)违反工作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7)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解除聘约:  (1)聘期未满,又不符合上述解除聘约条件的;  (2)妇女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解除聘约;  (1)单位不履行聘约的;  (2)按国家规定考入大中专院校、应征入伍、经本单位同意调出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在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单位和受聘人员中一方要求解除聘约,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提前解除聘约,能给单位带来较大损失的,在聘约终止条件未出现时,不能提前解除聘约。单位或受聘专业技术人员违约,应按聘约的规定承担责任。单位和受聘人员在履行聘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三、聘任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方法  1.低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待遇,按青人资字[1995]7号文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是:低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其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工资及福利、津贴等待遇,并从新任职务下月起执行。其中低聘一级者,其职务工资在现基础上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职务工资标准;低聘二级以上者,其职务工资在现基础上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职务工资标准后,降低职务工资不足原任职务工资标准一个档差的,应再降低一档职务工资。  2.未被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上、本人自愿经学习提高后再竞争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作为待聘人员管理。单位要对待聘人员规定待聘期,待聘期一般为半年,最多不超过一年。待聘期内,待聘人员可通过进修,由骨干教师传、帮、带等形式,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待聘期满参加竞争仍未被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待聘期间只发给职务工资和非工作性津补贴。  3.因不胜任专业技术职务而调整到非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作的人员,按调整后的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相应的工资及津贴、福利等待遇,从调整岗位的下月起执行。  4.在聘任期满考核续聘时,男年满57岁、女年满52岁(截止时间1月1日,下同),任职期间各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本人自愿不再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不再参加竞争聘任,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适当工作,其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四、几点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要在认真做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关系到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工资待遇等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学习政策和执行政策,严格按程序办事,妥善处理各种予盾,不得借聘任为名搞打击报复或其它不正之风。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实施工程中,要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工作,特别要做好落聘和低聘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  3.各单位要将聘任工作和考核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以考核结果作为聘任的依据,使专业技术人员有一种紧迫感、责任感,进一步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青岛市教育委员会                   青岛市人事局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二日 上传我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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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操作指南(含量化评审方(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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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操作指南(含量化评审
官方公共微信职称评聘 年龄、毕业年限、任职时间等时限怎样计算?
编辑:张桂鸣
[导读]在职称审评过程中,涉及到各种年限问题,比如年龄,毕业年限、任职时间等,这些时限怎样计算?
问:在职称审评过程中,涉及到各种年限问题,比如年龄,毕业年限、任职时间等,这些时限怎样计算?
答:申评人员的年龄按照申报年的12月31日计算;实行&评聘分开&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毕业年限、任现职时间及业绩成果(以实物为准)有效期均按照上一年度12月31日计算;实行&评聘结合&的中小学校人员的业绩成果有效期按照上一年度12月31日计算(以实物为准),专业工作年限、毕业年限、任现职时间有效期均按照申报年度的8月31日计算;申报本系列最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业绩成果有效期可延至申报人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之日前。专业技术人员在正常申评上一级职称时,必须符合取得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或5年以上,且受聘下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满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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